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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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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范文第1篇

一、考核范围

列入考核范围的、重点经济区共6个,具体是:

(一)(4个):县、县、区、区。

(二)重点经济区(2个):沿海经济区、口生态经济区。

二、考核内容

(一)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开工项目数。

(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数。

(三)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

(四)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

(五)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

(六)引进投资100亿元以上商贸地产项目(或投资50亿元以上纯商业项目)数。

(七)引进世界500强或行业100强工业项目数。

(八)引进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

(九)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数。

(十)邀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辽滨沿海经济区包括工业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完成情况。

三、工作任务指标设定原则

(一)与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项目工作总体部署相适应的原则。

(二)体现增长的原则,计划目标比上年有一定增长幅度,一般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水平。

(三)与产业定位和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各和重点经济园区目标设定应有所区别。

各、重点经济区项目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委办发〔〕36号文件附表1和委办发〔〕21号文件附表1、2、3、4、7、8执行。

四、评分标准

各、重点经济区项目工作的总得分由完成各项计划指标的基础得分和超额完成单体项目获得的加分组成。基础得分的满分为400分,将政办发〔〕98号文件中“项目工作”任务增加“招商引资上台阶”指标,基础分值由300分增加到400分。

(一)各项指标基础得分的分值权重

1.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开工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60分。

2.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数的分值权重为60分。

3.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60分。

4.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60分。

5.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60分。

6.引进投资100亿元以上商贸地产项目(或投资50亿元以上纯商业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20分。

7.引进世界500强或行业100强工业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20分。

8.引进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20分。

9.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数的分值权重为20分。

10.邀请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辽滨沿海经济区包括工业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任务的分值权重为20分。

(二)计分方法

1.各单项指标完成年度计划的,获单项基础满分。超额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加分;未完成计划的,按比例减分。各单项考核指标均设置折算数量和得分上限,最高为单项任务指标数和分值权重的150%。

2.在核定投资千万元以上开工项目数量时,单体项目依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按下表中的核定办法分产业予以核算项目个数。(表格略)

3.在核定投资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和1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量时,单体项目依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投资每增加2亿元、5亿元、10亿元,可相应折算增加1个项目;5亿元、10亿元较大项目超额完成目标计划的,按比例折算成较小项目。(表格略)

4.下半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内世界100强工业企业任务指标完成数量,可计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任务指标中。

5.在委办〔〕号文件中,口生态经济区没有引进世界500强或行业100强工业项目、引进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两项任务指标,这两项单体任务指标权重分值平均分劈到引进投资100亿元以上商贸地产项目(或投资50亿元以上纯商业项目)、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考核任务权重分值中;区、区没有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单项任务指标,此项任务指标权重分值平均分劈到引进投资100亿元以上商贸地产项目(或投资50亿元以上纯商业项目)、引进世界500强或行业100强工业项目、引进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考核任务权重分值中。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开工项目实行登记制。各、重点经济区要及时将开工项目情况报送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对开工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并给予认定

2.新开工项目认定应实现打桩或开槽,并提供公司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项目开工许可证及资金到位情况证明。

3.对于项目总投资数额的确认,要参照项目注册资金、用地面积、开工面积、投资强度及当年完成的固投额度来进行核算。

4.对申报投资主体为相同注册公司并处于同一地块、同一产业类别的项目计算为1个单体项目。

5.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内世界100强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工业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商贸地产项目(或投资50亿元以上纯商业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要实现签约注册、资金到位,并提供已签定的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完成注册的工商执照及资金到位证明材料,由市发改委协调相关部门认定。

6.邀请大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来考察洽谈要由副市级以上领导接见,来考察洽谈企业标准按照委办发〔〕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发改委协调市经信委、市农委共同负责认定。

五、考评方法

(一)考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评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3.日常监督抽查与定期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方式

1.考评部门对各、重点经济区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通报、半年阶段性总结、年终综合考评,并随时进行项目现场核查。被考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并明确联系方式,定期将任务完成情况提交到考评部门。

2.年末考评时,被考核单位要及时填报相关资料,由各、重点经济区和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予以确认,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综合汇总排名。

六、考评结果运用

按照委办发〔〕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七、组织领导

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6-33 -02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资产移交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既有扩大再生产的改造和新建,也有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治理和改善项目。大型企业总是投入大量的精力,不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管理,但针对转资管理,无论从制度或是实际成效上来看,仍然略显薄弱。

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转资不及时,形成的资产账实不符等情况,对于项目管理乃至企业管理来说仍是一个顽固的难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资不及时、单项资产转资不科学,就会造成企业账实不符,特别是对于特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成立的年代久远,资产盘子大,复杂程度高,盘点难度大,这种情况就更为突出。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企业在盘点中发生了盘盈或盘亏,这是根据财务角度来看,账外实物增加或是账内实物减少的情况;第二种是现场有实物已存在或已交付生产运行,财务账面却没有反应,造成了“有物无账”的情况;第三种是固定资产已经报废处理,却没有及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导致形成了“有账无物”。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资不及时、不准确直接或间接导致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况的发生。上述第二种“有物无账”的情况,是典型的项目建设转资滞后造成的。而如果投资项目交付资产清单编制得不科学不准确,也会产生间接影响造成第二种或第三种情况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较难发现,也较难进行纠正,给企业管理带来潜在危害。典型案例就是近年来应地方政府规划发展的要求,对大型企业提出停产或搬迁时,资产因账实不符带来无法评估的问题也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带来的资产移交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艺位号缺失或不准确,现场实物与账面资产对应困难;

(二)分布在不同地点,应形成几个资产号的某一个型号、规格的管道材料等只形成了一条资产;

(三)根据单项固定资产确认规则有关规定,附属在塔、炉等大型设备上的管道、压力表、风机等应形成单项资产,而多数企业做出的资产清单却因对现场及单项固定资产确认规则不熟悉,按照设备管理的习惯分别形成了一大堆资产;

(四)基础、桁架等土建结构中使用的钢材等大宗材料被简单粗暴地分摊,而大型设备基础或桁架本身却没有形成资产;

(五)编制实物清单时马虎大意,与现场没有核对或核对不清楚,造成包括单一设备本身数量、型号等发生错误。

以上是典型账实不符的几种情况。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资产移交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移交的现状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算滞后,转资工作不及时

参与大型企业,特别是特大型企业项目建设的单位一般来说都是在企业发展中长期合作建设的施工单位。这些施工单位对企业性质及管理流程较为熟悉,在施工组织、现场安全管理以及交叉作业沟通上有着很大的优势,但在提交施工结算上又往往体现出不及时的共性。在项目已经中交、机器设备已经投入生产运行时,施工结算滞后,导致项目费用不全无法进行财务决算,影响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的编制。财务对此的处理方式通常是中交时先进行预转资,形成一个整体的打包资产号。施工结算滞后,造成财务决算不及时,时间长了,加上人员变动后续人员对情况不熟悉等原因,资产清单的编制质量大打折扣。

(二)固定资产转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不强

根据企业对在建工程转资管理规定及内控管理职责要求,固定资产转资工作需要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主要有: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接收部门等。各个环节的人员由于对固定资产的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或是缺乏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编制和验收时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及《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及单项固定资产确认规则》(Q/SH0417-2011)的规定严格把关,造成了从头到尾的糊涂或是马虎。核查固定资产的人员责任心不强,根本没有做到账实对应,对单项固定资产的组成不能做到严格审查,资产接收部门不负责任地签字验收,没有认真地进行实物的交接及验收等原因导致形成的固定资产清单有欠准确和科学。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考核细则不明确

大型企业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参与的部门很多,几乎企业中所有的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参与到项目建设中,但实际上真正涉及到转资工作的,除了实物资产接收单位,其他的职责基本集中在工程管理、资产管理、审计和财务部门。每个部门根据企业的一体化管理要求在转资工作中各司其职,但如果固定资产转资工作不负责任,形成固定资产不科学、不准确,责任是应该落实到编制单位还是核验单位呢?是落实到财务部门还是接收部门呢?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考核界定。

固定资产转资工作是流水线作业,涉及多个部门审核确认,企业制度中对编制固定资产清单的质量多数没有明确的制度要求,对转资质量也没有明确的考核细则,造成了大家对固定资产转资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即使固定资产会计和转资员有很强的责任心,但由于其他人员对各类资产和费用等的界定划分审核不严格,分类统计核算时频繁纠错和调整数据,又或者是由于清单编制质量过差根本没有办法调整,造成了大量的扯皮和推诿现象。长此以往,由于无法界定责任,不正确的情况也被慢慢忽视变成了常态。本应细化管理的固定资产转资工作变成了只是流于形式,走个过场,实际上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资带来的账实不符的情况,职责很难落实到位。

三、从项目管理全过程强化固定资产移交工作的思路

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固定资产移交及时与否、移交价值准确与否等,关系到企业成本效益和资产折旧的计提,是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基础,对今后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巨大。所以,工程项目建设控制过程中强化固定资产移交管理,从而完成固定资产形成过程的价值体现,非常必要。

(一)转资应提前到设计阶段,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交付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工作应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贯穿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全过程。项目实质性地进入到实施阶段,应该从设计工作开始。设计单位虽然看似和企业的固定资产交付没有直接关系,但设计文件编制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联的细化程度,可以帮助项目建设中涉及固定资产转资的相关干系人了解整个资产形成过程,从而形成最初的主导方向。

但现状是设计单位有自已的图纸编制要求及资料体系。他们一般不会依据固定资产形成的规则对图纸料表进行编制,以下几种现状影响固定资产在图纸料表中的体现:1.各设计专业提交的材料表往往是汇总编制,并不是分别按照单项固定资产形成规则进行编制;2.有些专业图纸料表没有按照固定资产编制要求进行编制,例如电仪专业图纸料表没有以回路为单元进行材料表的编制;3.设备专业图纸料表中,对于附属在单体设备中应统一形成单项固定资产的管道、材料、仪器仪表等没有统一进行编制;4.大型设备基础和土建结构没有材料表,经常是施工单位进行图纸扒料,对大基础、桁架等应形成单项固定资产的没有文件说明等。

因此本文建议,进入方案设计阶段后,工程管理部门就可以会同资产管理单位、资产接收单位、财务部门、设计单位就项目特点进行分析,编制初步的固定资产清单,这份固定资产清单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其中有关资产的工艺位号及名称描述需按照资产接收单位的要求统一编制,同步反应并落实到详细的设计文件中去。在图纸料表中对于不能单一形成资产的保温、伴热、压力表等材料应注明附属资产名称,各专业根据单项固定资产编制要求对材料进行以各专业为主、单项资产为辅的分类要求统一认知进行编制,最后在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单项固定资产清单时便于一一对应。

在这个环节中,加强与设计人员的沟通就显得格外重要,其实只要和设计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从设计源头统一对固定资产转资工作的认识,将设计资料进行细化管理,就能够从项目最初状态形成清晰的指导性文件资料,便于后期的转资清单的编制。

(二)加强责任落实,强化“账”“实”管理单位作用

转资过程中文件的签字确认人员一般是部门领导,他们往往工作繁忙,无法对编制文件的质量进行把关,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转资工作管理和考核制度,不仅要对应到各个职能部门,也应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

此外,企业虽然于在建工程转资管理规定中对固定资产转资的期限提出了要求,但对于固定资产转资的质量却很少有具体制度指导监督,究其原因也是因为固定资产转资工作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考核难度大。因此细化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就成为加强转资质量的重中之重。在这个环节中,更加应该强化“账”“实”管理单位的作用。

财务部门作为资产核算管理的主要部门,应当进一步细化转资会计核算的管理要求,从源头保障资产核算、分析和管理的有效性。在转资过程中,无论是否直接编制《固定资产转资清单》,作为固定资产账务专业管理部门,都应该组织指导工程、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清单进行编制。从专业指导的角度统一认识,提高清单的编制质量,便于后期核对。对于在转资工作中的资产接收单位的职责,也应加以重视。资产接收部门在固定资产接收工作中可以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不仅要“以账对物”,更要“以物对账”,从源头控制资产账实不符情况的发生。

(三)依托现代化应用软件,发掘软件信息处理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无论是工作量还是工作内容都是相当的繁重。现代化企业基本都启用了各种应用软件来进行项目管理,其中ERP 就是其中非常通用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ERP系统初步实现了企业内部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与全面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否利用ERP系统中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强大功能辅助项目固定资产转资工作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项目性质,建立合理的WBS元素。不同WBS元素下,依据项目建设初期设计方案阶段提交的固定资产清单建立网络,网络名称就是资产名称。这样可以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形成清晰的资产清单以及资产原值,这样可以使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时看到资产形成的过程及情况,财务部门再对各种费用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摊,形成的资产价值科学合理,转资工作一目了然。

项目管理软件大多数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支持开放的后台数据库,可以深度开发应用软件系统的强大功能,也可以选择后台数据与其他系统进行集成。总之, 只要深入挖掘应用系统中的强大功能,就能够为固定资产转资工作提供更好的辅助功能。

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范文第3篇

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乐县

推进工业振兴十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平乐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乐县推进工业振兴十三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乐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平乐县推进工业振兴十三条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桂林市的相关政策,结合平乐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培育强优企业 (一)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对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含1亿元,下同)、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万元、10万元、20 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一)设立优秀企业家奖10名,各奖励5万元(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二)设立优秀企业奖10个,各奖励10万元(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三)设立优秀企业员工奖40名(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四)设立推进工业振兴先进单位10个,单位每人当年绩效增长5%。

(五)设立推进工业振兴先进个人20名,个人绩效当年增长10%。

三、加大企业投资和创品牌力度 (六)对列入自治区“双百”项目、“双新”项目、 “千企技改”产业项目计划的重大优质工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10万元、10万元。双百项目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七)对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八)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得广西质量品牌认定或表彰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复评获得广西质量品牌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九)一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建设厂房、购置设备的实际投入(以财务票据为准)为考核标准,按照企业实际投入(含技改投入)进行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入达500万元以上的按1%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加大工业企业经济贡献奖励力度 (十)在奖励期限内,在库生产加工类新进工业企业年增值税首次总额突破2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原有工业企业要求三年内年增值税平均达到200万元,每年按照企业当年对县级财政净得部分的增加部分的30%奖励给纳税企业,作为企业发展资金,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如有与政府另行签订合同的以签订合同的约定为主。

六、支持工业企业上规 (十一)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对我县首次入规的新上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转专业、当年入统当年退库企业除外),同时拨给主管部门5万元、企业所在乡镇、园区各3万元的工作经费。

七、工业招商引资奖 (十二)对引进落户园区原有厂房生产或在园区购地自建厂房开工的生产型工业企业,个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于工作经费。 八、加强工业绩效考核 (十三)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提高工业绩效考评指标的分值权重。将推进工业振兴工作纳入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范围。每年对工业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使用。

本政策涉及的各项优惠扶持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从县工业发展预算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本县其他文件与本政策规定不一致的及本政策各同类条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范文第4篇

2.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 进一步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提高统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为科学决策赢得主动权。一是强化苗头性问题分析研判。侧重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变动趋势的分析,及时发现新情况、新亮点、新问题、新规律,注重把握苗头性、拐点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统计监测预警能力。尤其要加大对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监控,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趋势,积极提供咨询建议,始终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强化异常波动指标跟踪监控。侧重加强对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是规模工业、市场贸易、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摸排,加强对这些领域企业的监控监测,对月度之间异常波动尤其是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要逐一梳理过滤采取措施,确保要素指标应统尽统、应统必统。三是强化联网直报在线审核把关。 加强联网直报企业产值、产量、价格等重要指标的在线监控和审核验收,通过各种方法比对,加大指标之间匹配审核和异常变动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及时标记审核和反馈修改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强用电量、纳税额、货运周转量等相关指标的关联性审核,每月测算并公布相关指标协调性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继续强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以"加快建设面向统计用户、面向统计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等"三个面向"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服务型统计建设。一是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GDP 为龙头, 进一步夯实GDP 及相关指标的源头数据质量 ,及时、便捷、准确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夯实科学决策基础。二是提升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中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与专题调研信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科学总结分析"十二五"发展成效与问题,提出加快"十三五"发展建议等,为漳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参谋。三是加快统计成果转换。以面向全社会服务对象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化水平,进一步改版完善统计月报、统计摘要、统计年鉴,做好经济普查公报、系列分析、研究课题、普查年鉴等开发应用工作。

4.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继续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一 要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 除按照 全省 "全员素质工程建设"的要求, 积极组织参加 领导干部素质提高培训班、业务干部培训班、网络统计业务培训班外, 举办"建言献策"、"专报信息"和"调研信息"等若干专题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第二十三次统计科学讨论会,并邀请知名教授专家举办热点问题学术讲座,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要加大乡镇统计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 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 督促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设置、统计工作职责、统计业务工作、保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争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对乡镇统计机构、编制、经费的支持 ,设立实体性统计站。

5.做好各项统计改革工作。 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双轨制改革工作;落实重点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标准的调整,建立部分企业财务月报制度;扩大贸易统计财务季报填报范围,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精心组织企业创新专项调查 , 认真实施 能源产品购销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和小型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等统计制度改革。

6.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开展统计工作,严格 依法统计,通过完善巡查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并对2-3 个县乡开展巡查,以进一步推动各地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工作规范"和考评内容的要求,强化各县(市、区)统计工作规范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固定资产投资认定细则范文第5篇

“四方会谈还在持续进行。”11月15日,天津市银监局人士透露,各省市政府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工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公司、银监系统及银行四方近期正进行会谈,商讨清理情况,并为其债务清理定性。

至今,地方融资平台的全面清查工作已持续大半年,而清理结果仍不明朗。“这是一个持续性的工程,不是短期性的工作。”某地方银监局负责平台公司风险防控的人士评价说。

据银监会的数据,2010年年中各商业银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达7.66万亿元,偿贷风险尚存。但这份银监系统内部统计的数据没有更详细的说明,包括平台公司贷款的地区分布、平台公司类别等情况,真实的债务状况并不清晰。

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实施细则时的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已在10月底将本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上报;银行系统的统计数据也在逐步向上级汇拢,预计年底前会有更详细数据出台。

实际上,地方融资平台的范围划定、数据统计、管理权限、部门协调等各方面均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并非仅仅明晰其债务,而是要建立一套更加合理的制度来对融资平台进行规范管理,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

清理难题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顿的阶段性结果及风险衡量,鲜闻地方政府的声音。

地方政府的谨慎,一方面因尚处统计过程,另一方面则主要因为平台公司的划定和清理,即使在政府部门内部也难有统一意见,监管权责待明。

天津在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工作上获得高层认可,其设立“特定目的公司”取代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做法也屡次获得肯定批复,但天津金融办人士仍向记者表示,现在大家都在做融资平台规范,现在的问题“不是风险有多大,而是按要求根本理不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上述“理不顺”的问题出自难以统一的口径,已出的规定对融资平台鉴定的标准非常笼统,有些方面还存在交叉。

因天津已经先行对融资平台按照特定目的公司的标准进行了整合,其后监管层划定的融资平台范围标准,反而给清理“带来了不少麻烦”。

天津银监局人士认为,这次排查,各家银行有自己认定(平台公司)的口径,清查完了如何对待这些数据,还面临内部进一步调整。

该人士告诉本刊记者,银行清查结束,下一步是按照一般的公司对待,还是按照上级对平台公司的要求对待管理,各家银行的操作也不一样。针对同一家公司的贷款,有的银行可能认为按照一般公司来对待,有的则认为按照平台公司来对待。

“下一步的工作可能就是将银监系统的数据与上面要求的口径对接,这个工作刚开始做,也需要调整。”上述天津银监局人士表示。

据重庆国资委人士介绍,除被一致肯定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之外,重庆40个区县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还存在用政府办公楼、法院大楼等进行抵押贷款的情况,“实际上这种抵押是无效的”,但如何处理尚无下文。

管理权待明

作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主力,融资平台承载了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方面过多的期望,而要将这种庞大复杂的体系完全厘清,其职能权限有待明晰。

8月17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实施细则,对地方融资平台的范围界定更加清晰化,但因平台公司清理涉及多部门,有效监督管理难度大。

据记者了解,平台公司的清理与管理多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委等其他部门协助;在湖北、河南等省,因划拨大量国资重新组建大型国资产业集团,此类平台均直接归国资委管理,进行独立运行。

一位天津市政府部门人士认为,“天津金融办在这次(平台清理)工作中权力很大”。

而上述天津金融办人士则认为,金融办责任很大、任务很重,但权力并不大,原因是金融办只是一个协调部门而已,而各部门都有自己的角度,“要统筹非常困难”。

该人士还表示,财政局主要关注政府债务可控、平台公司的现金流覆盖率、偿债比例等问题;发改委考虑项目是否符合整体规划、是否合规等;央行则考虑如何执行宏观调控节奏、新增贷款的控制、货币投放情况等;银监局方面从监管者角度出发,对银行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表明态度,提出平台公司融资机制等。

“据我所知,现在好像没有明确哪个部门对平台公司负责。”赵全厚表示,应该有统一的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由金融办牵头管理很难做到。

他表示,要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权责管理,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融资平台机构以何种出资方式才是合理的;二是各类型各级别的平台公司应如何重整;三是要有上级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否则本级政府也难以控制。

“(建议)由财政部门和发改委直接监管,采取需求和供给两方面控制的监管方式。一个企业需要贷款,那由银行控制管理就行了,但融资平台公司不行,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它是否有这个需求。”赵全厚认为,投资建设项目的供给由发改委就可以控制,权责分明。

上述重庆国资委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副总理7月份在重庆调研时提出,融资平台的概念范围不准确也不清晰,准确的做法应该是项目融资,这样更清晰可控。

微妙影响

融资平台清理整顿已经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微妙的影响。

央行10月26日《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基础设施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快速回落,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长期贷款余额比上年末下降逾60个百分点。

据天津市政府部门人士介绍,平台公司清理对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影响非常大,天津201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原本预计要达到6250亿元,平台公司整顿之后预计只能达到3000亿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实际上只达到2060亿元,3000亿元的目标已经基本不可能完成。

尽管贷款基数并不大,2009年天津地方投融资公司的贷款余额占据了全市贷款余额的33%,其中2009年新增贷款1704亿元,占了全市新增贷款的49%,几近半壁江山。而2010年,贷款增速也急剧下降。

对于着力建设北方金融中心的天津,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增速低于预期,并非地方政府愿意看到的现象。

据上海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上海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7.4%。三大投资领域中,多由投融资平台参与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下降达39.1%,融资平台清理效果初显。

“融资平台收紧产生的最大影响,不在于对融资平台本身或者金融机构,而是对整个地区经济。”上述天津金融办人士说。

此外,平台公司多以土地增值的预期作抵押进行贷款,地价的波动直接影响其偿贷能力,而加息显然也增加了融资平台公司的偿贷风险。

事实是,地方的经济建设不可能因平台公司贷款的收紧而停滞,地方政府也在谋变,并寻求金融创新及新的发展思路。

上述天津金融办人士说,为应对这种情况,天津正在加大金融改革创新的力度,如通过多部门协调工作,进行多渠道融资,如通过中期票据、集合信托等;加强部市合作,积极引入中央的项目等。

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增表示,地方政府投资比重大,但中央项目投资增速快于地方。在不同的阶段,中央和地方两者的投资增速是在转换的,一般地方投资增速慢时中央投资就会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