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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 银行;信用风险;风险管理

1 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银行体制存在缺陷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是计划经济体制,大财政、小银行是金融的基本格局,银行制度则以高度集中计划管理和行政约束为主要特征。经过多年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还未真正确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这一根本性问题仍待进一步解决。公司治理结构根本性缺陷是商业银行改革难以深化的焦点,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不但使得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1.2 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尽管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审贷分离制度,客户经理部负责发放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查贷款,通过信用风险管理部不直接接触贷款客户来回避贷款风险。但与国外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门之间不独立,受外界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而且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面不清、职责不明现象。中国很多商业银行目前这种具有极强行政色彩的内部组织架构,无法完全适应经营目标以及运行环境的转变。

1.3 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落后 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论是在度量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信用风险管理结果的检验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

1.4 信用风险管理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 中国的银行业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银行承担了过多的财政性职能,商业性信贷业务和政策性贷款业务并未加以区分,银行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国家对它也无风险责任要求,因而中国长期以来没有银行风险方面的法规。直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一方面引导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另一方面开始重视外部的金融立法及银行内部的配套制度的建立。但在这些制度中信用风险方面的规定非常粗线条,并有大量的空白,其科学性、完整性还有欠缺。

2 提高中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改革银行体制 要把中国商业银行建设成为优秀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只要这样才能提高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信用风险能力。而要成为真正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根本所在。为了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当前迫切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2.1.1 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 股份制商业银行应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和商业银行的办行规律,按照国际惯例,以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减少大股东派出董事人数,派出董事的股东单位不再派出监事,增加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增加中小股东单位派出的监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与外部监事的作用。提高董事、监事的独立性和职业素养,促使其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董事、监事逐步形成职业阶层,实行资格认证;建立董事、监事市场退出和禁入机制,可以仿效国外成熟的做法,实行每年更换三分之一的分批改选制;建立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问责制度,加强对其尽职情况的管理、考核与监督。

2.1.2 股权适度集中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股权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所有者对人的监控效率和所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当股权过于分散时,某一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会因为成本与收益相比过高而减弱,从而出现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而当一家银行的股权过于集中,又很容易出现“一股独大”及控股股东通过内部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现象。

因此,股权的适度多元化才会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1.3 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 银行家作为经营管理银行的企业家是银行机制创新的设计、组织和实施主体,是银行机制创新的必要条件。通过完善高级管理层的选聘机制,使经营管理者由行政性选择逐步向市场化选择转变,形成并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从根本上解决人缺位问题,在经营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或者说银行发展之间建立一种创新的激励相容机制。

2.1.4 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传统的薪酬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主要是利润、资产质量等事后会计指标,对经营管理者业绩的反映具有滞后性,与银行远期盈利能力或未来经营业绩没有联系。建立经理股票期权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会使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报酬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紧密联系,解决由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利益不一致所产生的问题。

2.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2.2.1 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改制与上市等途径,已经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明显改善,并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建立了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或风险政策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的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在信用风险管理中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而为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工具的运用提供必需的组织基础。

2.2.2 设计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 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完善与否,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可用监测信用风险的构成,制定各类客户的总体风险水平和贷款限额,监测客户评级结果的变化情况,确定准备金规模,贷款定价,分析利润等。由此可见,信用风险管理涉及银行许多部门的工作,新的信贷管理流程要与内部评级系统相匹配。在信贷组织架构上,改变以往的“块块”管理模式,按照“条条”来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不同业务品种、不同行业、不同金融工具来设定风险控制与监督岗位人员,由总行风险控制部直接管理。

2.2.3 公开披露信息 对包括银行在内的公开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据以做出投资决策和评估公司价值的基础是真实全面反映该公司状况的财务报告。董事、监事需要随时获取信息来使自己对银行的整体情况、面临的主要风险与机遇、银行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等有一个完整详实的了解,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有效监督银行的经营活动。因此,应建立管理层向董事、监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的制度,使董事、监事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来监控银行的运行状况。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是投资者信心的基础。同样,银行对公司信贷活动的决策,也依赖于公司信息的披露和透明度。

2.3 提高风险测量水平

2.3.1 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 由于信用风险仍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多面对的最重要的风险类型,作为信用风险计量工具和技术平台的内部评级体系,就成为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一项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受高额成本投入的制约,国内对信用评级法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商业银行。经过几年的建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部分起步较早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了非零售业务领域的二维(债权人、债项)内部评级体系,工商银行已经达到了初级内部评级法的要求,能够对客户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并开始逐步向高级内部评级法过渡。同时,零售业务领域的内部评级工程也在建设中,有的银行已经完成了信用卡、个人住房贷款等主要评分卡技术的研究和上线。而对于资金实力和信息资源受到限制的中小型商业银行来说,采取多家银行相互合作的方式进行内部评级系统建设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2.3.2 试行并积极推广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作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压力测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商业银行抵御极端风险的能力。

从2006年起,少数国内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了压力测试的研究和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7年12月,中国银监会正式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标志着压力测试工作在中国银行业的全面展开。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第2篇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并基于基本属性要求对信用风险评估研究中所用到过的衡量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分析,之后从波动性分析角度分析离散型衡量标准的波动程度,最后对各衡量标准的优劣做出总结说明,证明信用风险度较之其它的衡量标准有着明显的优越性。

关键词:信用风险评估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 违约风险 弹性系数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简单来讲,系统的输入是影响信用风险的各因素,系统的输出是风险评估最终量化的结果,系统的中间处理模块是由输入与输出之间寻找到的最佳映射关系。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作为输出端,既决定了信用风险评估结果的可用性,影响着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及指标的选择,同时又反映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目的。

根据现代金融理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是信贷资金安全系数不确定性的度量尺度,客观的反映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包括:企业违约与否、企业违约概率、贷款风险度、信用风险度。这些衡量标准是否能够满足信用风险的需要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本文论证了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在此基础上比较评述了各典型标准的特性,并着重分析其波动性,最终给出比较研究结果,为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建提供参考。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本质属性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作为信用风险的测算尺度,要求它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信用风险的暴露程度,因此,信用风险衡量标准需要与信用风险的内涵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为了达到这种一致性,客观上要求衡量标准具备一些基本的属性,这些基本属性也是评价与选择衡量标准的判别依据(于立勇,2007)。

直接性。直接性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能够直接、准确地反映信用风险的实质,即信贷资金安全系数的不确定性或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这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涵的本质要求,也是信用风险评估的最终目的。

连续性。信用风险的产生是客观的,不确定的,信用风险的取值应该满足随机分布。这就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取值应该具有连续性,两个或者仅有有限个离散取值的衡量标准不能体现信用风险作为一种不确定性现象的基本特征,在实务中也无法区分具有不同风险暴露程度的贷款业务。

可验证性。可验证性是对科学研究的客观要求,也是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基本要求。可验证性要求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在风险损失后应该可以验证评估结果的正确性。

相对性。信用风险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风险,任何信用风险的评估结果都应当是相对特定贷款方式而言的。信用风险的相对性决定了其衡量标准的相对性属性。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贷款方式越来越丰富,对贷款方式不加以区分的信用风险评估方法是不科学、不完善的。

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特性分析

(一)贷款企业违约与否

信用风险与违约风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用数学语言可以抽象的描述为:信用风险发生是违约风险发生的充分条件;违约风险发生是信用风险发生的必要条件。这两者之间是不完全等价的,因此,从企业违约的角度衡量信用风险是对信用风险的一种曲解,是不符合直接性这一衡量标准的基本属性的。

以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衡量标准的信用风险评估也不能有效区分具有不同风险暴露程度的贷款业务,不具备相对性。同时,由于其评估结果只有“是”与“否”两种取值,不具备连续性,因此不能充分体现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基于贷款企业违约与否的信用风险评估是一种分类评估模式。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虽然有很多地方违背了信用风险评估的目的,但是它所给出的评估结果简单直观、可验证。因此,贷款企业违约与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占据着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主导地位。

(二)贷款企业违约概率

与违约与否相同,贷款企业违约概率也是从违约风险的角度来衡量信用风险的,它也同样是对信用风险的扭曲,不具备直接性和相对性。它与违约与否这个衡量标准所不同的是:违约概率是[0,1]区间上的一个连续变量,它的取值具备连续性;信用风险的发生与不发生是两个极端的情况,并且在信用风险发生之后也很难验证它以多大的概率发生。因此,违约概率不具有可验证性。

(三)贷款风险度

我国商业银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办法,将信用风险与贷款方式结合起来,提出了贷款风险度的概念。贷款风险度是用概率表示的贷款风险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单笔贷款风险度=贷款方式风险系数×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

其中,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是指按照企业的信用等级所确定的相应等级风险系数,而企业的信用等级是按照企业信用得分确定;贷款方式风险系数是指不同贷款方式所对应的风险系数。

贷款方式风险系数及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的确定依赖主观判断,取值均是在区间[0,1]上的几个有限的取值,它的评分结果可以理解为对这两个因子取值的排列组合,因此其结果不具备连续性,而是有限个离散的取值。贷款风险度只是在风险类别的数量上进行有限的拓展,并未充分体现风险的随机性,对信用风险的分类评估模式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贷款风险度虽然只能粗糙地刻画信用风险,但是这种衡量标准强调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重要意义,体现了相对性,且比较直接的反映了信用风险的大小。

(四)信用风险度

信用风险度是近年来我国学者在深入研究信用风险本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是一种以度量信贷资金损失可能性为核心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函数表达式为:

其中:D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信用风险度;B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金额;Ski为企业k在第i种贷款方式下的贷款总额。

信用风险度是一个连续函数,体现了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考虑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影响作用,体现了信用风险的相对性;得分结果准确的反映了信贷资金形成呆账的可能性,体现了信用风险的直接性,且具备可验证性。

以上是基于信用风险的实质和内涵对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特性进行分析,衡量标准特性上的优劣最终将表现在其评估结果稳定性的好坏之上。

典型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波动性分析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波动性是指其衡量效果对信用风险忽而放大、忽而缩小的不稳定反映。这种波动性的根源在于衡量标准自身的离散性和有限性与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之间的矛盾,其实质是一种离散性与连续性之间的矛盾,这种波动性也会随着衡量标准离散程度的加大而增强。

(一)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的波动性

以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作为衡量标准的风险评估,其因变量的取值为“0”或“1”。为了分析方便,这里假定它只有一种影响因素,其取值区间为,[x1,xm],,则自变量的取值区间为:,任意小,则会出现如下情况(如图1所示)。

一方面,u-ε与u+ε之间的距离为2ε,是一个非常小的差距,而依据分类评估的结果,却将它们归入了不同的类别。相当于说明两个资信水平基本相当的贷款企业,有可能会被归入完全相反两个信用类别,即企业会违约,和企业不会违约。

另一方面,u与xm之间的距离可以是影响因素取值的最大距离的一半,即,但是他们却被归入了同一类。相当于说明两个资信水平有显著差异的贷款企业,有可能会被归入同一个信用类别,即企业不会违约。

有两个取值的衡量标准是离散性的极端表现,由此所引发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所具有的波动性也是最为突出和显著的。显然,这样的评估结果作为信用风险的决策依据是远远不够的,它只能作为一种风险识别的依据。

(二) 贷款风险度的波动性

为分析贷款风险度的波动性,采用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弹性系数作为分析指标,其公式为:

为便于分析,规避贷款方式的影响,假定贷款方式不变,这样贷款风险度仅由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决定。假定甲乙两企业信用得分分别为c1和c2,与之相对应的贷款风险度分别为r1和r2,则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弹性系数d可以表示为:

其中分子与分母的变化方向始终相反,故d≤0,为便于直观地反映贷款风险度对信用风险的波动情况,令d′=d,则:

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引用某商业银行的信用得分、信用等级与风险系数对照表,如表1所示。

结论

以上基于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基本属性分析了各衡量标准的特性,并对两种典型的具有离散特性的衡量标准进行了波动性分析,其研究结果如表2所示。

依据表2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贷款企业违约与否以企业违约风险作为信用风险评估的衡量标准,且由于其只有“0”和“1”两个取值,这一衡量标准更适宜作为企业违约风险的识别标准而非衡量标准,更无法反映信用风险的大小。

贷款企业违约概率由于取值的连续性较之企业违约与否这一衡量标准有了一定的改进,即不具有波动性,但是它同样不适宜作为信用风险的衡量标准,而只能是反映企业违约风险的大小。

贷款风险度从信用风险的实质出发研究信用风险的大小,且考虑了贷款方式对信用风险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其取值上的缺陷,该标准具有较为显著的波动性,仍难以作为信用风险决策的依据。

信用风险度符合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所有要求,较之其他的衡量标准有着明显的优越性。这一衡量标准是现代金融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飞速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当今金融风险控制要求的衡量标准。

虽然信用风险度作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标准较之其它的衡量标准有着显著的优良特性,但是由于其被提出的较晚,还未得到广泛的应用,在今后的信用风险评估研究中,应重视衡量标准的分析比较和选择,选用合乎衡量标准属性、准确反映信用风险大小的衡量标准。

参考文献:

1.夏红芳.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研究[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于立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王建新,于立勇.基于信用风险度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07(4)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信用风险 成因 策略

一、引言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最古老的风险之一,也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非系统性、数据稀缺性是信用风险的基本特征。银行信用风险基本上包括信用违约风险(Default Risk)和信用息差风险(Spread Risk)两大类型。信用违约风险是指在商业交易中由于交易一方的违约,使交易另一方应得的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减少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信用息差风险是指在商业交易中,交易一方信用质量的变化(包括违约)使交易另一方应得的预期现金的现值面临不确定的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当今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银行危机的困扰,我国也不例外。虽然我国还没有出现大量银行倒闭,但存在单个银行危机,存在银行经营危机,国有银行已经出现了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资产流动性差的高风险症状,银行危机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现实。本文深入探讨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并提出控制的策略。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

从经营的业务范围来说,商业银行存在信用风险有其一般性的成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也不例外;从我国经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又有其特殊性的一面。因此,笔者从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角度来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一般性成因

(1)信用风险的广泛存在性。现代经济是契约式经济。随着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导致了信用的不断扩展。由于现代信用的大量使用,信用风险存在于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中。信用风险产生于市场经济中交易的双方,当交易双方采用非现金交易时,即采用了信用的支付方式,同时面临着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所以说信用风险具有社会的普遍存在性。就本文所研究的银行信用风险来说,主要是存在于银行的信贷过程,银行每发放一笔贷款,就承担了来自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并且一直持续到贷款被收回。

(2)信用活动的不确定性。信用风险形成的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源于信用活动的不确定性。现代经济活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偶然性,导致人类进行社会活动时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是形成风险的主要原因。在信用活动中,不确定性包括外在不确定性和内在不确定性两种。外在不确定性来自于经济体系之外,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随机性、偶然性的变化或不可预测的趋势,如宏观经济走势、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政治局势、技术和资源条件等等。一般来说,外在不确定性对整个市场都会带来影响,所以,外在不确定性导致的信用风险等金融风险又称为系统风险。内在不确定性来自于经济体系之内,它是由行为人主观决策及获取信息的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的,带有明显的个性特征。例如,企业管理能力、产品竞争能力、生产规模、财务状况、信用品质等的变化都直接关系着其履约能力。内在不确定性产生的风险又称为非系统风险。

(3)交易双方的信息非对称性。信息非对称性是指交易的双方信息了解的程度不一致,其中某一方知道另外一方未知或无法知道的信息。在金融投资活动中,对称信息是相对的,信息非对称是普遍的,由于存在信息搜寻成本和监督成本的问题,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银行都不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充分了解,即掌握企业经营状况的完全信息,因而各国都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技术性不良贷款。我国的信息非对称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商业银行与监管机构的信息非对称问题,在我国金融市场中,被监管方(商业银行)一般乐于汇报好的业绩和消息,而回避对自己形象不好的坏信息,这些坏信息就会不断的积累起来,最后放大,从而演变成不可弥补的风险,监管机构由于不能充分掌握这些信息,因此也没能及时采取化解风险的措施,这将导致商业银行的倒闭;另一方面是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非对称性,银行贷款发放之后,信贷资金纳入企业资金循环,企业对于自身资金的运营状况掌握充分信息,但对于银行来说则产生“灰箱”效应,对于资金运营情况的信息处于劣势地位,有的企业随意篡改会计报表,提供对自己有利的项目论证和有关数据,有些甚至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以骗取银行的信用,有些企业随意更改贷款用途。

2.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特殊性成因

(1)经济改革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在经济转型时期,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金融工具和企业体制改革的“剂”,因此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被政府的政策所左右,商业银行贷款的去向要符合政府的政策,要有利于经济的改革,这就出现了很多政策性贷款,出现了职能管理和商业经营界限的模糊,往往过多地从管理职能、政策性业务和社会效益出发,而削弱了经营职能商业原则和对银行的自身效益的追求,导致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负债不计成本、资产不计收益、经营不计盈利等现象,因此,银行很难从自身的经营要求出发,通过调整经营方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减少、降低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尚处初创阶段,直接融资发展缓慢,银行系统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垄断地位,这就造成企业对银行严重依赖,企业资金来源大多数是通过银行间接融资,这就使得银行的大部分资金变成了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沉淀在企业内,导致银行与企业之间形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局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产业体系逐渐萎缩,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很多企业都资不抵债,基本丧失了还款能力,这就使银行不良资产加大,增加了银行经营的风险。

(2)失信的成本―收益不对称,缺少失信惩罚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缺少有效的违约惩罚机制,法律法规也尚未健全,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执法不严现象较严重,这使得市场的经营主体在衡量失信的成本―收益时出现不对称现象,失信的收益远大于失信的成本,因此有些企业或者个人出现有钱不愿还的现象,这在某种意义上激励了违约的发生概率。

(3)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管理体制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信贷规模多年来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单纯按行政区域和各地方经济发展指标,实行机械分配,而没有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择优放贷。贷款评估质量不高,审批不严。对贷款企业在市场的位置和发展前景,企业的资信状况调查不够深入,审批制度只在分析报表和文字,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即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贷分离制度,商业银行都重贷轻管,对企业贷款后很少进行跟踪检查贷款的使用和企业的效益,不能及时发现企业不良贷款滋生的苗头,无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和对策,减少不良贷款。

(4)商业银行内部没有科学的风险控制方法。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大多都有一套比较科学的风险控制方法,而且还有比较权威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定期对企业进行资信评级。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机构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对贷款的评级还停留在以专家判别法为主的定性分析手段,先进的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还没有在我国应用起来,这种定性的风险控制方法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而且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制度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策略

为了有效的防范及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明晰银行的权责。真正实现政银分离,使银行能够自主经营,减少银行的行政负担,消除企业的依赖心态。银行只有在以经济效益为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尽最大努力规避风险。

2.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强对信用风险的全程动态监控。一是制定适当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程序,明确贷款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内部控制稽核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信息机制对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定性预防与定量监控相结合的管理。

3.健全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对于债务人的违约,通过行政立法的手段进行有效的控制,完善有关的惩罚机制,各有关执法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到严格执法,这样就能产生一种警示效应。

4.建立良好的信用文化。一方面,在整个社会背景下,宣扬儒家的诚信文化,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将失信扼杀在萌芽中;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本身也应该将信用文化从最高层开始渗透至整个组织,影响组织内的每个人的行为,使银行内部员工形成一种以诚信为宗旨的工作态度。只有当一种良好的信用文化根植于银行,融入银行的血液中,各项制度、方法、组织体系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第4篇

(一)信用风险

融资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包括融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银行的信用风险及国家风险。

融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信用证方式下的进口融资中,开证行在面临以下情况时可能因为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遭受垫款风险:进口商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或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支付造成出口商的贷款不能收回;进口商因为市场风险而借故毁约、拒付。如果银行开出提货担保,银行将面临以下风险:进口商提货后,发现货物短装或其他质量问题,担心日后销路问题,虽然承诺放弃拒付,却不按时付款或承兑赎单,导致银行被迫垫款。此外,还可能存在进出口商合谋诈骗银行资金的风险。信用证方式下的出口融资中,出口商办理信用证押汇后,进口商若未能履行付款或迟付货款,虽然融资银行有权向出口商追索,但因为现实中种种原因而不能收回垫款本息而遭受信用风险。

融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包括交易对手银行的信用风险。理论上来说,信用证实际上单据交易。但在实务中,承担付款责任的开证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在未收足保证金的情况下,协助开证申请人利用信用证中的“陷阱”条款或者想尽方法寻找单据中的不符点,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因此融资行以及受益人也不能对开证行的信用风险掉以轻心。若开证行经营情况不良或濒临破产,那么融资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被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定义为“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源于银行内部控制不严以及管理机制失效而造成银行利益受损。操作风险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以人为基础的管理风险,而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则是在操作风险产生的层面上导致的结果。换言之,若一个银行管理有效,即操作风险已被控制到最低,那么该银行在信用风险、国家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的防范上也将是颇有效果的,则该银行的整体运作是高效且科学的。

(三)欺诈风险

欺诈风险从产生原因上来说实质是操作风险的主要形式之一。欺诈风险,也称诈骗风险,是指诈骗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和债券债务结算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中的欺诈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被骗资金常常被调往国外,追讨十分困难,给进口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常见的欺诈手段主要有伪造信用证、单据、信用证修改书,倒签和预借提单,软条款以及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诈骗等。鉴于信用证诈骗的普遍性及带来危害的严重性,本文将在第三章中着重分析针对信用证诈骗的防范措施。

二、信用证融资风险的防范

(一)加强信用管理

信用证融资业务风险形成原理特殊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此银行对融资风险的防范必须建立在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量化的基础性构建上,设定并根据合理的风险度量和考察指标的标准,最大程度地提高风险衡量的准确性,向风险管理最终决策提供最完善的参考依据,尽量避免通过单纯定性、粗略度量和经验主义来进行决策。有效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是银行采取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风险管理决策目标,进而保证银行集约化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基础。

(二)规范内部操作

由于操作风险是以人为核心的,尤其是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和行为特征无法进行量化研究,因此有效防范银行的操作风险实属不易。特别是我国银行业发展尚未成熟完善,内部普遍存在责任承担与激励奖惩不匹配的现象,更是加重了内部操作风险的恶化。正如前文所述,控制操作风险是防范其他风险的基础,所以银行应该规范内部操作,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个人房屋抵押贷款;KMV模型;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210-03

引言

2007年至2010年上半年,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为代表的一线城市房价集体上涨,新一轮的房产泡沫也随之形成,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占商业银行总贷款的比例也逐步攀升。自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使全国整体房价出现回落趋势;同年9月出台的Basel Ⅲ国际资本协议亦对银行内信用风险的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无疑使得银行内部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存量的信用风险分析成为了一个非常紧迫的议题。针对金融业的国际发展前沿和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实践中的现存问题,开发实用性强、应用范围广、操作简便可行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与其他模型比较,KMV模型的理论基础坚实,对信用风险中违约预期的表述有很强的说服力。同时,由于KMV模型是实时动态的模型,建立在时时变化的市场价值之上,将股票价值的波动性加入模型之中使得模型摆脱了传统的时滞问题,解决了依托历史数据的模型产生的历史因素的自相关性。KMV模型是完全数据型模型,不需要过多的对于金融市场和应用性方面的假设,使得其更加适用于不完善的、弱市场性的市场,因而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的分析,KMV模型显然更加合适。

一、KMV模型的基础结构

为方便后文对KMV模型的改进,在此对KMV模型的基础理论做出说明。假设A表示资产价值,σA表示资产波动率,用dVA表示价值的变化,用μVAdt表示dVA的平均值,其中μ是价值变化的移动项,那么,则有公式1。

dVA=μdVAdt +σAdz (1)

如公式2,到T时刻,用N表示正态分布,X表示账面价值,E表示公司权益价值,r为无风险利率,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关系为:

(2)

其中,

(3)

在模型建立之初,开发该模型的KMV公司发现,在大多数信用违约的情况出现时,标的资产的价值总会落在短期债务值和债务总值之间的某一水平上,因此,通过债务总额直接和资产价值比较的方法不能准确体现实际的违约概率。同时,由于市场经营主体在出现经营困难时还有其他的融资方式渡过难关继续经营,这无疑会影响违约点的准确厘定。因而,开发者在KMV模型中采取违约距离来表示违约概率。在这里我们将长期债务用LTD表示,将短期债务用STD表示,同时用DPT表示违约临界,在对长期市场违约情况的严重中,KMV模型的开发者发现如下规律,即,DPT=STD+1/2LTD,用DD表示违约距离,即,资产的违约临界点和资产未来收益的标准差,如公式4

DD = (4)

将公式1—3带入其中,得到公式5

DD = (5)

同时,针对每一笔融资贷款的违约率,KMV模型用EDF表示预期违约率。假定其为风险中性,则有公式6。

EDF =

EDF = (6)

在KMV公式对大量数据进行研究后发现,尽管从纯理论角度,EDF是服从正态分布的,但是,实际上远非如此,依据大量数据分析后的经验公式,可知:

EDF=

综上述,应用KMV模型进行分析的过程有如下几个步骤:首先,将信用评估主体标的资产的权益市场价值的波动性、市场价值以及负债账面价值带入公式1—3得出VA和σA。然后,依据公式4和5得出DD,计算所得数值越大则表示违约点里信用评估主体的标的资产越远,违约风险越小。最后,依据公式6计算EDF,并用该数据表示贷款到期时,违约点价值小于贷款到期价值的概率。

二、KMV模型的参数修正

本文假设融资人在违约决策中始终是以自身经济利益出发点,那么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中,银行在向融资人发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后,通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融资人对房屋价格预期是乐观的,即其认为房屋价格在未来是会维持稳定或者继续上涨的,融资人通常会按照约定还清本期;如果融资人对房屋价格的预期是悲观的,即其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房屋价格会大幅下跌,同时偿还贷款会影响自己现金流,那么其不会选择按照约定偿还本息,银行会收回抵押物来弥补损失。虽然影响融资人决策的因素很多,但是主要有两种:一是融资人对未来一段时间房产价格走势的预期;二是融资人对未来本人收入走势的预期。

假设用k表示贷款比例,用V表示房屋初始价值,首付款为V(1—k),用L表示贷款额,则有L=(V·k);同时,用T和r分别表示贷款期限和利率,假设按月偿,等本息偿还,用X表示还款额,则有公式7和公式8。

X= (7)

t个月后,可得出余额贷款量为:

Lt= (8)

假如房产价值大于Lt,融资人不会选择违约;假如房产价值小于Lt,融资人即选择违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设定Lt为t时刻的临界违约点DPT,将房屋价格波动率用σ表示,无风险收益率用μ表示,Wt表示标准布朗运动,假设房产价值符合几何布朗运动,对于房产未来价值,则有公式9。

(9)

由于Wt~(0,t),Wt/~(0,1),有Ito公式可知公式10

(10)

那么,在Vt≤Lt时,违约发生,其EDF据KMV模型可得公式11。

EDF=

EDF= (11)

其中φ表示标准正态分布,这样可得到公式12。

DD= (12)

三、修正的KMV模型分析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

依据公式11、12我们可知,决定DD和EDF的主要因素为利率、贷款乘数、房价波动率和贷款期限。假设恒定为0.06,5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7.05%,同时,我们将EDF用百分数表示,其余数据用小数表示,在融资人向银行还款3年后,依据上一节公式可得出表1。

表1 模拟模型中的数据

数据来源:由作者根据模型计算整理得到的。

表1中的百分数即为EDF,其中显而易见的是,在k和T一定的情况下,随着σ的增大,EDF增速明显,当房价波动值达到0.24时,违约率高达35.70%。这无疑增大了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同时,反观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房屋抵押贷款存量占总贷款比例,如表2。

表2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

数据来源:各银行年度报表计算整理所得

从中可以看出,截至2012年,各大主要银行的贷款比例中,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仍然占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最高的是建设银行,高达20.35%。除了民生银行近几年改比例逐年下降至个位数之外,其余的几家银行无一例外的在改比例上呈现两位数的百分比。国家从2010年初开始逐步加强了房产调控的力度,房价开始下滑,房价波动开始逐步放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难以在短期内消化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存量。假如房价波动扩大到20%以上,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理论违约率就会达到30%以上,虽然融资人出于多种因素,并不见得完全从自身经济利于出发进行决策,但是如此高的理论违约值,无疑会让不良贷款比率也快速攀升。

四、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研究结果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实际问题,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开辟多元化的房屋抵押贷款融资渠道,做到广泛分担风险。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国金融业的从业主体呈现出严重的单一性,即,各大商业银行控制着主要的融资渠道。对于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来说,其大部分的融资来源均为商业银行。这种极度单一的融资渠道造成风险严重集中在商业银行内部,这不仅不利于风险的分散,同时是对个人融资渠道多元化的严重挑战。鉴于此种情况,当下政府应大力扶持民间融资渠道,引导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通过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介入,丰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的融资渠道,做到合理分散风险,将原本集中在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通过结构分散的形式进行稀释,从而做到提升商业银行资产优良率,提升社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2.尽快完善贷款保险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房屋抵押贷款的信用风险。贷款保险作为一种合理分担风险的保险业务已经广泛应用在国际金融市场,而在我国,贷款保险,特别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保险才刚刚起步。当前,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应着手建立由保险公司进行承保、以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为标的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保险。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其不仅可以把违约的风险损失大幅降低,也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多样性,并为其他类型的贷款提供相应借鉴。

3.建立健全完善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从而提高房屋抵押贷款的流动性。由于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期长、抵押物单一且不易流通,因而商业银行很难在预期风险存在的情况下及时稀释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占总贷款量的比例,这无疑降低了商业银行风险处理的灵活性。据此,目前亟须建立以房屋抵押贷款为交易品的二级市场,通过提高房屋抵押贷款的短期流动性,来丰富商业银行抗风险的手段和抗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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