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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的问题。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该制度在适用范围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未做出标准规定的小企业是否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仅仅对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小企业规定了标准,对于其他未做出规定的小企业是否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第二,外商投资的小企业、金融行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业是否需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协调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准则),于2007年1月1日正式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规定有一定的差异,比如《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要求对日后事项期间涉及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按照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对于其他的发生于日后事项期间可能对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仅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要求小企业调整尚未报出的报告年度的会计报表。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建议及对策
向管理型转变,有利于我国会计制度跟国际接轨,对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存在适用范围不够明确、与税收法律制度的差异等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适用范围
(1)《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需要扩大。对于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规模企业,由于权益方面的特殊性,既无法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又无法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这类小企业的会计规范目前处于“真空”地带,没有适合自身的会计制度。因此,可以把它们纳入《小企业会计制度》调整范围,完善《小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2)明确外商投资的小企业、金融行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小企业是否需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外商投资的小企业、金融行业和股份公司的小企业是否需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强制性执行还是备选性执行等问题,《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都没有明确。《小企业会计制度》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
(二)尽快明确《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协调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新准则所带来的很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有相当大的差异,有的可以说是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在小企业中实行新准则,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要上一个新台阶,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所以有些小企业呼吁能够推出适合小企业的简化会计准则体系。小企业究竟是适用通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应独立制定适合小企业的简化会计准则体系?当具体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小企业应以制度优先还是准则优先?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上述问题尽早作出明确规定。
(三)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制度的协同
(1)由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由于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密切相关,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相对较少,主要就是税务部门及债权人,这便使小企业会计核算对外报告的职能处于从属地位。另外,税务部门是小企业会计信息最主要的外部使用者,所以,由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制定《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符合小企业会计信息的目标与特点的,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2)尽可能减少《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律制度的时间性差异。试图找一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相一致的捷径是不现实的,只有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或者提供可以保持一致的备选方法。
(3)改进《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利润表的编制要求。《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利润表的编制未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要求,仍然采用通用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所要求提供的数据很少涉及。
(三)进一步改进《小企业会计制度》部分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所存在的脱离小企业的实际或欠妥的部分会计处理方法,应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使得《小企业会计制度》既能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又更符合小企业的实际,以利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更好地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公认会计原则
本人经常到各类企业进行审计工作,与企业会计人员有较多交流,发现很多企业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概念模糊,交叉使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制度,或只使用会计准则而全盘否认会计制度。那么,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后,会计制度是否还在执行?在执行范围上有哪些规定?本文针对这些实际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含义
(一) 会计准则的含义
会计准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会计准则是指从会计理论到会计实务的一种指导方针,涵盖面较广,比如从理论性阐述到具体的方法、规则和程序等规范都属于广义的会计准则;狭义会计准则一般是指那些具体的准则文件,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我国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等。
会计准则实际上也就是会计原则,比如国际上称其为公认会计原则。美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其定义为:如何确认、计量和记录以及揭示资产、负债变动的一致性意见。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在明确了会计目标的前提下,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
1.会计核算基础;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3.会计要素;4.会计计量;5.财务会计报告等。具体会计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二) 会计制度含义
会计制度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会计制度应包括国家制定的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则、方法、准则、程序及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也就是说,会计制度不仅包括了所有的涉及会计工作的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制度等,而且也包括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我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这里所称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广义上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必须明确的是,在我国实务界,人们习惯上所称的会计制度往往是指狭义的会计制度。狭义的会计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比如,已经废止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等十三个行业的会计制度,还有2000 年 1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2004 年 4月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这些会计制度主要就会计科目应该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报表有哪些格式,以及会计报表各项目应如何编制进行了详细规范。它是以基本会计准则为依据,按会计法的要求而制定的。
可见,广义上的会计制度,不仅涉及会计核算制度,而且还应涉及会计组织和会计管理制度等内容。因此,会计核算制度不等于会计制度,也不等于财政部颁发的行业会计制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二是财政部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三是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首先,应该理清准则与制度的区别。《辞海》对制度有如下解释: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二是指管理者制定的法规;三是指管理者做出的规定;四是指规定品级的服饰;五是制作;六是制作方法;七是规模、样式。而《辞海》对准则的解释是:人们言行等所依据的原则;可见制度与准则相比,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制度更具刚性,准则只是原则。
其次,我们分析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的关系。其一,二者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都是用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的会计标准,其目的都在于确保企业会计核算能有序地进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或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区别也是明显的。要想弄清二者的差别,必须分析一下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
(一) 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的功能
概括地说,会计核算程序是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基本环节构成的。首先,确认要解决的问题是判断一个经济事项是否进入会计系统、何时进入会计系统、以何种会计要素进入会计系统。可见,会计确认就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准则规定,结合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会计决策过程,它贯穿于会计核算的始终。计量则是在确认之后的具体行动,通过计量将交易或事项等内容进行量化。由于确认与计量是会计人员对经济交易事项进行职业判断的决策过程,所以有的学者把确认和计量的过程称之为会计决策过程。
什么是记录和报告呢?记录是完成确认和计量这两个程序后,对日常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采用专门的方法在账簿中进行记录、计算的过程。报告是指会计人员以会计账簿记录为主要依据,采取一定的方式将会计数据和信息进行列报。从这两个概念可以看出,记录和报告就是将会计决策付诸行动的过程。具体表现就是如何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如何设置和填制会计凭证,如何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以及如何设置报表格式和如何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决策是会计行动的前导,并引导着记录与报告,所以有的学者把记录和报告过程称之为会计行动过程。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明确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在会计行为中各自所发挥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再接着分析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别。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及侧重点
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制度,其所规范的内容都离不开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环节。但二者所规范的内容及其侧重点是不同的。会计准则是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进行规范,而在报告环节上只侧重在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可见,会计准则重点是规范会计决策的过程。而会计制度侧重于会计记录和报告这两个环节上,比如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等。
在指导思想上,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基本原理、原则、概念为导向,其指导思想倾向于指导性,给会计人员一定的灵活空间;会计制度的制定则是籍以规则、规范,形成指令性的制度。另外,会计准则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是在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抽象,较为原则化,运用时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而会计制度在记录和报告方面的规定比较具体,容易理解和操作,是一种技术性规范。
三、 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是必然的趋势
从 2000 年开始,我国建立了三大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废止)。为顺应国际会计准则的变化,实现国际趋同化,从 2006 年我国陆续建立健全了会计准则体系,包括 1 项基本会计准则、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小企业),而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则在上市公司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并同时指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14 年后增加了 3 个具体准则,修订了 5个具体准则 ;2011 年 10 月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指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范围仅限于小企业,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同时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可见,准则制定的当初,规定强制执行的只是上市公司,而其他企业则是选择执行,并非是强制执行,目前一些大中型企业也都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但是目前的情况又什么样呢?是不是所有的大中型企业都强制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不再执行会计制度了?还有哪些企业仍在执行会计制度?对于这些问题,目前尚没有见到有关部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或说法,也没有见到权威的统计数字。本人在进行审计时发现,有的企业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有的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通过对这些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的调查发现,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也比较模糊,有的会计人员不知道本企业到底是执行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会计制度。
在会计理论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是并存观、融合观、替代观的争论一直存在。本人倾向于后者。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投资主体多元化,交易向自由化和多样化发展,使企业新业务层出不穷。如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会计规范尚没有涵盖到的经济业务时,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进行恰当的处理,而这些新型问题靠会计制度的刚性规定是难以应付的。其次,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全面深化,市场经济突破了所有制、行业、部门的界限,企业的自主性愈来愈强,为了最恰当地反映企业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人员在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灵活地进行职业判断,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之间进行选择。比如,从会计政策选择上看,当同一经济业务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原则和具体处理方法时,企业就面临着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企业要积极运用会计准则的灵活性特征,依照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决策理念来选择适合本企业要求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去处理复杂多样的会计实务问题。而会计政策选择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靠会计制度的指令性是无法做到的。
四、 结束语
总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采用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尽管目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现象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不断地被强化,会计准则必将完全取代会计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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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国开始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家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而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会计工作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笔者在这里浅显地谈一谈改革开放后我国会计制度的一系列改革。
1978年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后,我国开始大量涌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而当时国内企业实行的是按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使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方人员在会计核算和利用会计信息方面存在很大困难。为此,我国于1985年适时制定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各个行业所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淡化了行业色彩,突出了会计核算的实质内容,以满足外国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可以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第一部参照国际惯例设计的会计制度,它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开端。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层出不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已不再是独有的组织形式,统一规范上述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显然十分必要和迫切。同时,由于财政部在1985年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时,我国涉外经济法规尚不健全,导致该制度对部分应当加以规范的会计实务未能予以规范。1992年财政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以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于1992年7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在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中更为广泛地借鉴了国际惯例。例如:企业可以根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年末余额提取3%的坏账准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间性差异;允许对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25%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影响力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等。这一改革过程是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时期,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同时对于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会计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积极探索,为下一步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蓬勃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创立,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始起步。为了适应会计信息使用者多元化的需求,向社会公众提供可理解的通用会计信息,满足资本市场对信息有用性的渴望,我国实施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并于1992年1月1日起在股份制试点企业施行,从而开创了我国内资企业实行适应商品经济需要的会计制度的先河。1993年财政部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13个分行业会计制度。这一改革较之《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涉及的范围更广泛,影响也更深刻。它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提出了原则要求,把全国各行业的企业会计工作统一到一个标准上,实现了会计指标的工程统一。该制度还大胆借鉴了国际通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报表体系,使我国会计制度逐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被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和接受,对于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资产业务核算 比较
为规范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资产业务的规范在许多地方有不小的变动。本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核算在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核算内容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更好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所裨益。
一、科目设置的差异对比(表1所示)
二、 账务处理的差异对比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的账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减值的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资产于实际发生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相应的资产。
《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小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进行检查,如发现市价(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下面以应收款项为例进行说明:
例:甲小企业于9月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12月得知乙公司财务困难,货款可能收不回来。第二年3月乙公司破产,甲小企业将上述的应收账款全额确认为坏账损失。(表2所示)
(二)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出现资产盘盈盘亏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反映,然后再根据盘盈盘亏的原因转入相关的账户。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出现盘盈盘亏,一般是将盘盈盘亏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账户。
下面以库存现金为例进行说明。
例:5月6日小企业甲的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短缺现金200元,其中150元应由出纳员自己赔偿,50元短缺原因不明。10月8日,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溢余现金500元,其中300元是应支付给职工张平但未支付的款项,200元溢余原因不明。(表3所示)
三、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反复、长期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的特征,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因此归为非流动资产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因此归入存货核算。
(一)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直接相关性原则,表现为成本的构成内容
成本的构成内容按照自行繁殖或营造(即培育)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的支出确定,既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费用,也包括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其中,直接人工,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
(2)时间性原则,表现为成本发生的截止时点
针对不同的存货生长的特点,主要包括这些时点:在收获前、在郁闭前、在出售前、在入库前。也就是说,在这些时点之前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存货的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前发生支出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
借:农产品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3)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后发生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自行营造、繁殖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
(3)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5)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
[2]财政部会计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企业会计制度》的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里程,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为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992-1993年,我国进行了重大的会计制度改革,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两则两制”的和实施,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会计要素,由多种记账方法统一为借贷记账法;资全平衡表改为资产负债表等。“两则两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的国际化,为引进外资、企业走出国门奠定了财务会计基础。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股份制改造日益兴起,我国企业到香港、境外等地发行股票,接受外国政府贷款等也越来越多,相应地带来了会计的国际化协调问题。上市公司因其投资者众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相应提到了议事日程,特别是“琼民源”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财政部于1997年了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旨在规范关联交易人信息披露,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其后,又于1998年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收入》等七个具体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八个具体会计准则的和实施,对于提高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仍然执行“两则两制”改革时的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从1993年开始,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走过了个年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然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其他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维持在“两则两制”时的状态,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阶段制定的,很多方面还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其中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成为企业会计信息不可靠的主要原因。
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方面;主要表现在:
(-)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长期以来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是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财务制度规定,会计制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因此没有独立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体系。“两则两制”时进行了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合理、不科学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把企业作为国家财政的附属;资金由国家供给,盈亏由国家财政负担,发生的资产损失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计入损益,对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或财政部门不予批准的损失只能长期挂在账上;形成虚的资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一再放权,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改变。
(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某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需要,导致企业所反映的各项会计要素缺乏可靠性,这主要是:
l.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固定资产价值磨损程度,以及无形损耗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一方面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实,另一方面致使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严重不足,设备老化;跟不上劳动资料的更新需求。
2.坏账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为3‰-5‰;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要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核销,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周转,导致企业的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3.不能按正确的标准确认和计量收入。目前,国有企业的收入确认标准比较简单,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有些企业商品销售时虽然已经知悉购买企业将无力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仍然确认收入。虚列收入,必然虚增利润;导致利润超分配,现金流出企业,加剧了企业资金短缺。
4.由于存货严重积压,变现能力差,存货的账面价值已经低于市价,但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以成本反映,而不是以可变现净值反映。
5.投资不能产生效益,有的甚至已经发生损失;但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原投资成本或原价值,没有反映已经发生的投资价值的减损,造成虚增投资价值,使企业资产严重不实。
6.某些不符合资产定义的财产,仍然作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如开办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导致企业资产不实。
由于上述各种会计政策体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中,造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缺乏真实性。
(三)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造成相同行业会计信息不可比。由于不同财务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会计标准不同,导致同一行业企业因执行不同会计制度所反映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例如,纺织行业中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等;因其分别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等,而使纺织行业中的各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一致,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计提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损失准备,而其他企业则不能计提投资损失准备。这种现象不便于国家对企业的会计数据进行统计和考核,特别是给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增加了难度。
(四)分行业会计制度不能起到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作用。“罚则两制”以前;会计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规范;起到了会计核算手册的作用,即企业遇到会计核算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对照会计制度即可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分行业会计制度执行八年来;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反映,会计制度成了简单的账务处理程序;造成会计人员遇到实际情况翻阅会计制度后也不知所云,不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制度的权威性。
(五)会计制度按行业分类已明显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需要。一方面是企业多种经营的存在和发展;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另一方面,新兴行业的兴起,如足球俱乐部、网络公司、软件公司等;无法从现有行业会计制度体系中找到其适用的会计制度。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和业务出现,按行业分别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企业会计制度的制订将始终处于被动局面,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国际协调进程要来提升会计标准
近几年,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来越关注,使用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就失去了基本的保障。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会计制度不现某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以及企业管理当局为了各自的目的操纵利润,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发展,迫切要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一)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企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且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而会计核算制度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会计法》配套法规,国务院于2000年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来企业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对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要素作了重新定义。按照重新定义后的会计要素重新审视分行业会计制度,有很多地方与会计要素定义不一致;如固定资产的核算,仍然没有满足资产的定义。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仍然按照账面净值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则没有反映该项固定资产实际的价值。有些上市公司将已经淘汰的机器设备的价值仍然作为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中反映;还有些上市公司将长期停建;并且以后若干年内也无望继续开工的在建工程利息继续资本化,仍然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列入资产负债表,等等,这些资产已经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使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更真实。
(二)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核算标准的可操作性。《会计法》修订并实施后,单位负责人是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负主要责任。国此,要求单位负责人首先应当从规范会计核算标准出发,建立良好的会计标准平台,在此基础上考核单位负责人是否遵循了会计规范,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此同时;企业会计人员要求统一会计核算标准,增加会计制度可操作性的呼声也很高。
(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会计的国际协调已不可避免。目前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快,世界经济日趋融合,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种趋势的影响。在符合我国现实情况和经济环境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标准已成为会计改革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新型会计核算模式的总体设想
(-)统一会计核算制度
在我国;由国家制订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的会计管理模式,已经走过了五十年的历史。几十年来,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深入人心,会计制度作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依据,也是注册会计师和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为税收征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是与国家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相联系的,有什么样的法律。经济环境,就必然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标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如何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适应会计国际化发展方向的会计核算标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展以及《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后带给会计界的重要课题。
为此,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基本掌握了企业目前的状况,行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面。经过研究,我们确立了建立国家统一的;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集财务会计于一体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全过程的会计核算标准。从改革的目标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别建立《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由于各自有其特性,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分别制订会计制度;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由于共性业务较多;应制订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增强不同行业。所有制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透明度。
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从而形成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企业和小企业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格式等。
第三层次是在上述两个层次的基础上,对于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会计核算;将以专业核算办法的形式。由于各行业、所有制企业会计核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成本构成不同,相应的收入核算也不相同,因此;各行业。所有制企业的个性业务,将采取拟订各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来解决。
另外,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制度规定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实施会计制度的重要手段。
对上述设想,除2000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外;我们在2001年制订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正在拟订过程中;准备于2002年底前出台。
(二)分步实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由于目前国有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仍然是“两则两制”时制订的,带有很多的不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从而造成了企业资产不实、利润虚增、所有者权益不实等状况,也造成了大量的虚资产。另外,目前我国有些企业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可能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不可能整齐划一地由所有企业同时实施。必须有计划。有目标地分步骤实施。
对于国有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核实资产。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清理资产损失等,这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基础较好,又有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的经验,特别是1999年所有股份公司均“计提四项准备”后,已经对实施会计政策的调整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和实践经验,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同时,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自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已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部分国有企业也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制度》。
四、《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指导原则
2002年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已经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同时考虑《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各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要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予以规范,使制订的统一会计制度符合会计真实性的要求。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确立了以下主要原则
(-)统一性原则。从实际情况看;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通常的收入。费用等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是统一的;因此,《企业会计制度》尽量体现了统一性。但是,统一性并不否认行业的特殊性,而行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成本费用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对于具有行业特点的会计标准;将以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形式制订。今后企业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和符合本行业特点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作为其核算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企业会计制度》主要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已经或即将的具体会计准则为基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尽量保留了现行有效、执行效果较好的会计标准,作为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对于现行会计制度或具体会计准则在实际执行中存在问题,或者不适用的部分,予以修正。加债务重组准则以后,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弄虚作假,编造利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各方面意见认为;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谨慎使用公允价值。为此,我们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重新规定。
(三)充分体现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定义的规定,对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都规定了统一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对于不符合资产定义的各项财产,规定都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价值真实,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增加了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内容,从而缩短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距离。
(四)体现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会计制度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也是广大财会人员共同的心声。为此,《企业会计制度》制订过程中以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为基本原则,使其更符合我国广大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便于掌握和运用。
(五)与税收法规能够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在制订《企业会计制度》时,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但是,由于财务会计与税法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不同;对于确实不能保持一致的地方,采取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