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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汇报运营情况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范文第1篇

关键词:管理体制综合统计职能

一、统计管理的弊端

在生产型企业和流通型企业,统计信息运行方式都是从下至上的单向纵向运行,则统计数据由班组(柜台)到车间(商品部)到计划部门,计划部门汇总后再呈企业领导,并对外报出。而在一些劳务型企业,如宾馆饭店社会旅馆等,主营业务即接待人数的统计则由客房部或业务部负责。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其非主营业务的统计如附营业务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基建技改统计及科技开发统计等,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并分别向主管领导呈送并对外报出。这种管理体制及运行方式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多侧面多角度、从经营管理的全方位来综合考虑企业需要的各种统计信息,以及怎样搜集这些信息;二是对企业目前搜集汇总的各种统计信息难以进行更高层次的配套综合分析,使信息的利用仅停留在初级层次;三是企业各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使信息的可利用范围及程度要打一些折扣。至于部分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考虑建立统计制度,仅是由财会或业务人员代报统计报表,当然更难以在经营决策中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目前体制下,仍有一些企业领导重视统计工作,赋予主营业务统计部门负责设计本企业统计制度及综合各种统计信息。

二、加强统计管理的措施

1.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笔者认为,不论何种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都应设立综合统计机构。如果企业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的出发,不设独立的统计机构,那么也应在其他机构中设立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能,并使其保持相对独立性。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位应具有以下职能:

设计并制定本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信息的报送要求。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需要,考虑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需要,把政府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完整的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各个部门、单位,明确其报送或提供的时间、内容及方式。明确各部门的统计责任。

收集、审核、汇总、提供各种统计信息。一是要对应由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且由各级单位层层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而后加以汇总;二是要收集审核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汇总的信息;三是要搜集分析本企业以外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各种统计信息。在此基础上,该部门一方面应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对外报送任务,另一方面应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所需的统计信息。

利用各种统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一是利用某一种信息进行简单分析,如分析生产进度情况;二是利用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如利用生产、盈亏、质量、销售、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统计信息分析产销增减原因;三是利用各种统计信息对企业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分析研究的方法、形式可因研究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结果应以分析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

企业综合统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不仅掌握统计理论与分析方法,还应熟知本企业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能,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和计算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考虑设立总统计师岗位,以领导综合统计部门并使其有效发挥其职能,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2.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能及责任

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统计信息都决不仅限于计划统计部门内部。如劳资部门掌握机构人员数字,基建部门掌握投资数字,技术部门掌握技改数字,营销部门掌握销售数字等。因此,为确保企业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应该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相应的统计责任,要求其按统一确定的口径、范围及时间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要特别重视一些被忽视的部门的信息。

3.将统计信息自下而上的单向运行变为上下左右之间的多向运行

这种信息运行方式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种基础信息由各基层单位(如班组、柜台)向各职能部门运行,满足各职能部门的汇总需要;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信息向综合统计部门横向运行,满足其综合对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三是经过加工、分析的各种综合信息由综合统计部门向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多向运行,分别满足其管理决策、研究问题和了解情况的需要。

三、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

由于计算方法可以写成若干部实用手册,且方法是由内容所决定的,所以本文在此仅就内容做一扼要概括,方法问题暂且从略。在内容上,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已有的内容。目前,国家基层表制度要求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及工资情况,能源及原材料消耗情况,科技开况及附营业务情况。这套指标体系已经比较简要地反映出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的基本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及领导者都应深刻了解认识这套指标的涵义和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这套指标反映、分析、研究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由于这套指标是从国家宏观监测需要考虑的,因而比较简单,企业还应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同的部分增加相应的内容。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范文第2篇

关键词:涉外项目;风险处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12-0000-01

一、政治风险

涉外项目的政治风险是指投资者因东道国政局结构与演变因素和政府控制与管理因素的影响,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当一国政府、政党、劳工团体或者激进团体的政策、行动,威胁到外国公司就会发生政治风险。跨国公司可能因当地国政府动荡、社会不安,造成公司营运上的威胁。对于印度工程而言,首先两国政府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存在着严重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前期办理签证手续困难重重,几经波折。由于签证办理困难造成开工延期近5个月,加重了按期完工的负担。导致印度项目运作伊始,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我们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赶工措施尽量弥补遭受的损失。但是面对6-9月份的雨季几乎不能正常施工的局面、接踵而至的ROU存在的新、老问题,我们已经失去了运筹帷幄、游刃有余的先机。而其他的涉外项目如苏丹、利比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都不存在因为签证办理困难造成工期被迫延长的先例,这一切归根于本项目存在着政治风险。由此可见,投标时对工程所在国的政治风险评估至关重要,包括两国政府间的关系是否友好、东道国内部的社会状况是否稳定,合理分析风险类别,据此来决策是否投标,若投标,应将此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在投标报价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对于此类风险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规避。

(1)公关。公关主要指政府公关。政府公关的目的是尽可能的获得东道国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政府扮演角色的不同可能表现为简化批准手续、获得准入资格等等;

(2)资源属地化。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文化特性,善用当地资源,使工程项目的资源尽可能的属地化,不仅可以节约工程成本(以第三世界的东道国为例),而且可以更好的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便于解决问题。也给东道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当企业遭到政治风险时,很有可能造成当地的员工失去工作机会,这会迫使当地的劳工组织同政府交涉,让当地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政策。

二、合同风险

(一)承包合同风险

工程招投标时,投标报价往往是听取业主的介绍、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经常会出现“认为承包商已经充分了解了该标段的全部信息,包括障碍物、地质情况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如果在施工中发生与图纸不符的情况,业主将不予任何补偿”。而面对800多公里的涉外管道工程项目,投标前没有时间了解到现场全部的真实情况。在施工图纸不尽详细,业主商业运作中的刻意隐瞒的情况下,承包商难以预测那些隐藏的潜在的风险。如笔者经历的长达2公里的马库尼水库穿越,在本工程的招标图纸中就没有显示,没有单出图,报价中只作为一般的河流穿越处理。

在签订涉外工程合同时,条款中必须要声明投标报价依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图纸不符的情况,承包商应具有申请索赔的权利。

(二)分包合同风险

工程运作中,既要考虑承包合同存在的风险,同时也应尽量规避分包合同前在的风险。我认为规避分包合同中的风险主要是能够有效地规范分包商的行为,使其处于可控状态;联系工程实际,将可能造成分包商损失的因素划归为合同允许的范畴内,避免分包商的索赔。

分包商作为承包商的一部分,同样履行承包商在承包合同中的义务。分包商在履行义务中的表现,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以及成本。因此如何有效的规范分包商的行为,使其能够按照承包商的意愿进行施工,在涉外工程中尤为重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最普遍且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签订分包合同中,必须注明承包商在付款时留有一定份额的保留金。保留金能够确保分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造承包商的意愿实现工程的进度、质量等目标,也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分包商未履行完合同中途单方面退场而造成的损失。而保留金的方式对于宏观、远程管理分包商较为有效,而阶段性对分包商的控制效果并不明显。为了完善对分包商的管理,采取阶段性给分包商下发工作单的方式进行控制。以分包合同为依据,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把分包商的工程量微分化,以工作单的方式确定近阶段的工程量以及规定完成的时间。如果按其或提前完成予以适当奖励,如果未能完成,扣减相应的份额,同时也引进了竞争机制,多劳多得(包括奖金以及工程量的浮动)得以体现。通过“长期”与“短期”结合的方式管理分包商,有效地控制了分包商的行为,实现了使其更好的为工程项目服务的目的。

此外,涉外项目还存在着汇率风险、东道国法律法规的风险。

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投标货币种类与本国、东道国货币的汇率浮动。涉外工程在经营中涉及大量的外汇收支,如果对这些收支不采取任何的汇率风险关历措施,听任它们随汇率波动,项目的现金流就会变得十分不稳定,无法准确评价项目的经营状况。如果投标货币与本国、东道国货币汇率下调较大,即使工程组织再科学,施工生产再顺利,也将避免不了的造成损失。试想几十个亿的工程,如果汇率下调零点一个百分点,就将带来几百万的损失。在当前的国际金融环境中,时刻关注汇率风险势必行。

涉外工程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一是为消除货币的兑换因素所引起的汇率风险,其方法是不以外币计价结算,而是以本币计价结算;或始终以某一种外币计价结算,或使同一种外币所表示的流向相反的资金数额相等、时期相同;二是为消除由于时滞因素所引起的汇率风险,其方法是把将来本、外币的兑换提前到现在进行;三是为消除因汇率变化而引起的汇率风险,其方法是把将来本、外币兑换的汇率固定。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范文第3篇

【关键词】汇率风险;衍生工具

一、汇率风险的概述

汇率风险是指一个经济实体或个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因外汇汇率的变动,使其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价值发生不确定性改变,从而使所有者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按照汇率风险产生的原因和对当事人影响的不同,通常企业汇率风险分成三种类型: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

外汇交易风险是指某项以外币定值结算的国际经济合同自签订之日到其债权债务得以偿清期间,由于该种外币与本国货币的汇率波动而导致该项交易的本币价值(收益或成本)发生变动的风险。外汇交易风险是最常见、最容易计量的外汇风险。外汇交易风险的产生源于两方面原因:浮动汇率制下汇率的变动和外汇的暴露净头寸不等于零。两者的结合便产生了外汇交易风险。

外汇折算风险,也称“会计风险”,是指根据公认的会计准则,跨国公司在会计年末将海外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以外币记账的财务报表,合并到母公司或子公司以本币记账的财务报表时,由于各项资产、负债项目及收入与费用项目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或交易日汇率与合并报表时换算用现行汇率或期末汇率不同,致使有关会计项目出现账面上的外汇损益,从而影响股东们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评价而产生的风险。

二、企业汇率风险控制的对策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虽然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操作程序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但图1所示的风险管理流程图被证明是对许多企业有用的组织结构。当然,企业不同的规模和性质,在这些方面所进行的投入也就有所差异,但是,这五个组合环节是企业在对经营策略和操作程序进行统一规划时必须仔细考虑的问题。

图1 风险管理流程图

(1)成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管理者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构建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汇率风险战略目标,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外汇风险限额,制定出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突出全局观念和各部门的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外汇风险管理技术和避险措施,并在事后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不断对风险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力争消除汇率波动对企业生存和经营产生的不确定影响。

(2)设定汇率风险管理的目标

首先,企业必须明确其目标,即企业希望通过汇率风险管理方案所达到的目的。具体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方案的目标应定为减少某种形式的波动性,如现金流量的波动性,成本的波动性,收益的波动性。当然,也有一些企业的目标是通过衍生产品交易获得额外的收益。

(3)识别风险类型和制定风险控制方案

合理规避汇率风险的前提是,企业必须知道其所面临的风险及风险的大小。对汇率风险的衡量需要专业的金融管理人才,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外汇相关交易业务量,可以与银行合作,委托银行进行相应的评估与测算。风险识别是规避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汇率风险一经识别,企业必须收集详细充分的相关资料,分析损失发生的概率,计量其大小,以便于决定采用何种风险控制方法。汇率风险计量是指对汇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损失的范围与程度进行的测量和估计。

(4)考核和监控

风险管理职能的执行情况应该得到考核。考核和监控要取得有效和及时的效果,有两个因素至关重要:一是考核与监控职能必须与企业业务活动本身相独立;二是为了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企业管理层必须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具组合的价值保持清楚的认识。企业必须建立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执行和考核的一般性组织机构,并建立对此进行考核的标准。一般来说,企业的目标是降低汇率波动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以此为提高企业的总体价值,那么企业就必须对下述情况进行衡量:相对于没有采取任何风险防范措施时,汇率波动性对企业影响的降低程度;为降低波动性所支付的成本;最终目标,即对汇率风险的控制,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如果企业准备采取积极的风险管理,则它还必须确定在采取消极策略时可以达到的效果,以此作为比较的基准。

三、不同汇率风险的控制

在识别和计量汇率风险之后,企业需要做的就是根据风险类型制定一套风险管理方案,并通过严谨的操作程序付诸实施。汇率风险控制是采取积极措施来对所识别、衡量的汇率风险进行应对、化解的行为,它受到风险管理主体对风险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风险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1.交易风险的控制

对于企业来说,应该采用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内部经营策略和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交易风险。利用金融衍生产品,企业能够在需要时确定外汇汇率,从而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应充分了解金融衍生产品业务,选择适合的避险品种,充分利用其来规避汇率风险。不同的方法对应着不同的成本和收益。而且不同的金融工具的使用具有不同的利弊,在收款日期和金额明确的前提下,企业应尽量与银行签订远期合同,以控制汇率风险。在国际市场上,掉期交易已经成为最活跃的业务,其交易量占外汇交易总量的一半左右,此项业务特有的灵活性企业应予以多加应用。在考虑这些金融工具的选择上也需要慎重,不仅要考虑控制不利的风险因素,也要尽量保持有利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利润。其次,企业还可以通过采取一些特殊的内部经营政策而使交易风险得以部分管理,并且这样管理的成本小于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这是因为重新考察经营的程序有助于使之更有效率。比如说风险转移,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本币结算或出口运输合同使用硬币计值、进口运输合同用软币结算采取一篮子货币保值,使各种货币软硬搭配,以保持货币篮的大体稳定;使用调整价格法和损益分摊法。再次,企业还可采用各种经营策略回避风险。例如:在预测汇率将向某个方向变动时选择提前或推迟结算;对于设立多个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建立公司内部的净额支付系统冲销公司内部分公司间的货币风险并减低公司内部资金转移的成本通过金融市场回避汇率风险等。

2.会计风险的控制

会计风险是由于不同币种的报表进行折算所产生的,因此企业控制会计风险的核心就是增加硬币资产、减少软币资产,同时减少硬币债务、增加软币债务。

如果外币变动对企业现金流入量的影响比流出量的影响大,企业可采用资产负债表保值法以规避外汇会计风险,从三方面调整经营结构:减少应收账款或合同改用本币定价,尽量地偿还外币借款。如果外币变动对企业现金流入量的影响比流出量的影响小,则要用相反的方式避免外汇风险:增加应收账款或合同改按外币定价,推迟偿还外币借款。采用资产负债表保值法的基本原则是:增加强势货币资产,减少弱势货币资产,增加弱势货币负债。这种方法通过交易活动调节企业各资产、负债账户,使借贷对照表上外汇的资产与负债一致,以规避外汇风险。这要注意两点:一是流动资金的控制。如果企业预计子公司所在国的货币将贬值,那么可以减少这种货币资产少于增加这种货币负债。二是长期资产与负债的控制。当该国货币升值少于且该公司资产、负债金额比较大时,可以增加长期债务的预付来减少长期负债,从而增加换算利得。增加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从而减少长期资产的金额,消除资产负债表上潜在的汇率风险。资产负债表管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3.经济风险的控制

首先企业要采取经营多元化,经营多元化是指在不同业务领域经营。或者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经营。企业如果经营的行业和跨越的地区相当广泛,由于资产组合的效应。汇率变化的优劣势在国与国之间可以部分或全部抵消,即汇率改变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可能会因多元化经营而减少。其次要财务多元化。财务多元化主要包括筹资多元化、投资多元化以及外币应收款与外币应付款。筹资多元化是指企业从多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用多种货币计算。投资多元化是指企业可以向多个国家投资。创造多种外汇收入,就可以适当避免单一投资带来的风险。外币应收款与外币应付款配合是指外币应收款与外币应付款的数额基本上相等,以使风险抵消。

本文认为,目前,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策略的研究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企业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和经营状况建立集中统一的汇率管理机制迫在眉睫,这种体制能够很好的解决目前汇率风险控制机制、职能缺失的问题,真正实现企业对汇率风险进行管理的目标,进而有效控制汇率波动对企业的不确定性影响。

参考文献:

[1]韩数.航运企业外汇风险规避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0.

[2]周岛.我国外贸进出口企业如何防范外汇风险[J].国际商报,2000.

[3]史燕平.国际金融市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1.

[4]李方.资本流动下的汇率安排与资本管理[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范文第4篇

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自50年代起,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正规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在生产企业,以产值产量统计为核心;在流通企业,以商品购销调存统计为核心。从班组起,就建立了规范的登统制度,严格地按统一规定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进行核算。但近年来,我们在调查研究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明显减弱。一是统计工作得不到企业领导重视,统计部门和统计岗位被撤销或合并,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企业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越来越不健全,填报统计指标的随意性加大,统计数据质量下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由单一的国有、集体发展到包括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等多种形式并存,经营方式与管理模式也日益多样化,许多新企业应运而生。在这些新成立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像老企业那样建立规范的企业统计制度,甚至没有明确设立统计职能部门和统计工作岗位,国家统计报表由财会人员或其他部门的人员代填代报,一些统计指标也难以准确按照统计制度的具体要求来计算填报。

由于企业统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所以统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参考作用就有所减弱,或者说就没有发挥过太大的作用。作用越小就越得不到重视,越得不到重视就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之所以陷入这样一个怪圈,笔者认为主要在于企业管理者和部分统计人员或是对统计工作的内容了解不够,或是对统计工作的性质认识不清。这些“不够”与“不清”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认为统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反映计划完成情况、为计划而服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的地位和作用应该弱化;二是认为统计是为政府统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服务的,只是为了完成上报任务,工作越多企业负担越重;三是认为统计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在总结工作时充实一下工作报告,对经营决策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四是认为统计仅反映生产经营的规模,而当前企业经营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这只有依赖于财务与会计的工作,统计无能为力。

针对这些问题与认识,我们有必要明确,对企业来说

统计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统计工作是通过搜集、汇总、计算统计数据来反映事物的面貌与发展规律。统计信息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数量性。即通过数字揭示事物在特定时间特定方面的数量特征,帮助我们对事物进行定量乃至定性分析,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正因为如此,统计信息正越来越多地和其它信息结合在一起,如情报信息、商品信息等;而诸如此类信息,尚能以统计数字显示或以统计数字为依据,则可利用程度也大为提高。二是综合性。世间一切事物都具有普遍联系。统计信息从整体上看,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文化、科技各个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涉及宏观与微观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利用统计信息,不仅可以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而且可以对不同事物进行有联系的综合性分析,既可横向对比,也可总结历史预测未来。

由统计的特性所决定,如果一个企业建立或完善了一套既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那么,这套制度对企业而言,将具有以下作用:

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上的现状,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从现状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目前的各种社会与自然属性,反映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负债等各方面情况。从动态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科技开发、经营销售(或称市场营销)财务盈亏等方面的情况;还可预测未来趋势。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结构。从规模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生产规模、营销规模和盈亏规模,等等。从结构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和质量结构,等等。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速度,也可以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效率。在速度方面,对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生产(包括产值产量等)的发展和增长情况;对非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劳务服务投入的发展与增长情况;不论任何企业,都还可以反映人、财、物的投入及盈亏增长或下降的情况。在效益与效率方面,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以人、财、物、时间诸方面的投入与生产和劳务方面的产出成果进行比较。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诸多数量特征,也可以反映企业的一些质量特性。在数量方面,包括了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等凡是可以量化的方方面面。在质量方面,则主要是反映企业的产品质量、维修质量、设施质量和服务质量。

既可以反映本企业的情况,又可以反映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方方面面。本企业的情况,前面已经明确。与本企业有关的情况,则范围很广、内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外范围内,与本企业有联营、合资或者协作、配套关系的企业的情况;二是国内外范围内,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三是国内外范围内,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消费者的基本情况及信息反馈;四是国内外范围内,本企业产品或服务已经占领或将要开拓的市场的各种信息;五是国内外范围内,对本企业经营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信息。

统计的作用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怎样进行改革,才能建立更为有用有效的统计制度所谓统计制度,我以为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方式的确立,二是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的确定。

1、关于管理体制与运行方式

长期以来,企业主营业务统计大都由计划部门负责。在生产型企业和流通型企业,统计信息运行方式都是从下至上的单向纵向运行,则统计数据由班组(柜台)到车间(商品部)到计划部门,计划部门汇总后再呈企业领导,并对外报出。而在一些劳务型企业,如宾馆饭店社会旅馆等,主营业务即接待人数的统计则由客房部或业务部负责。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其非主营业务的统计如附营业务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基建技改统计及科技开发统计等,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并分别向主管领导呈送并对外报出。这种管理体制及运行方式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多侧面多角度、从经营管理的全方位来综合考虑企业需要的各种统计信息,以及怎样搜集这些信息;二是对企业目前搜集汇总的各种统计信息难以进行更高层次的配套综合分析,使信息的利用仅停留在初级层次;三是企业各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使信息的可利用范围及程度要打一些折扣。至于部分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考虑建立统计制度,仅是由财会或业务人员代报统计报表,当然更难以在经营决策中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目前体制下,仍有一些企业领导重视统计工作,赋予主营业务统计部门负责设计本企业统计制度及综合各种统计信息。但从整体着眼,这样的企业并不是很多。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改革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笔者认为,不论何种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都应设立综合统计机构。如果企业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的出发,不设独立的统计机构,那么也应在其他机构中设立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能,并使其保持相对独立性。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位应具有以下职能:

设计并制定本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信息的报送要求。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需要,考虑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需要,把政府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完整的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各个部门、单位,明确其报送或提供的时间、内容及方式。明确各部门的统计责任。

收集、审核、汇总、提供各种统计信息。一是要对应由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且由各级单位层层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而后加以汇总;二是要收集审核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汇总的信息;三是要搜集分析本企业以外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各种统计信息。在此基础上,该部门一方面应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对外报送任务,另一方面应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所需的统计信息。

利用各种统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一是利用某一种信息进行简单分析,如分析生产进度情况;二是利用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如利用生产、盈亏、质量、销售、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统计信息分析产销增减原因;三是利用各种统计信息对企业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分析研究的方法、形式可因研究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结果应以分析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

企业综合统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不仅掌握统计理论与分析方法,还应熟知本企业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能,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和计算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考虑设立总统计师岗位,以领导综合统计部门并使其有效发挥其职能,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能及责任

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统计信息都决不仅限于计划统计部门内部。如劳资部门掌握机构人员数字,基建部门掌握投资数字,技术部门掌握技改数字,营销部门掌握销售数字等。因此,为确保企业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应该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相应的统计责任,要求其按统一确定的口径、范围及时间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要特别重视一些被忽视的部门的信息。

第三,将统计信息自下而上的单向运行变为上下左右之间的多向运行

这种信息运行方式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种基础信息由各基层单位(如班组、柜台)向各职能部门运行,满足各职能部门的汇总需要;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信息向综合统计部门横向运行,满足其综合对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三是经过加工、分析的各种综合信息由综合统计部门向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多向运行,分别满足其管理决策、研究问题和了解情况的需要。

2、关于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

由于计算方法可以写成若干部实用手册,且方法是由内容所决定的,所以本文在此仅就内容做一扼要概括,方法问题暂且从略。在内容上,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已有的内容。目前,国家基层表制度要求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及工资情况,能源及原材料消耗情况,科技开发情况及附营业务情况。这套指标体系已经比较简要地反映出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的基本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及领导者都应深刻了解认识这套指标的涵义和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这套指标反映、分析、研究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由于这套指标是从国家宏观监测需要考虑的,因而比较简单,企业还应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同的部分增加相应的内容。

第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尚未包括的内容。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影响看,应增加的内容可以有:产品质量统计,用随机抽样方法结合排列图、直方图等统计图表,计算如平均值、标准偏差等统计特征数;市场营销及预测统计,如在对用户情况进行重点或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细分,利用德尔菲法、时间序列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趋势预测等方法,对流通企业和劳务型企业,也可从其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相应的统计内容。

如何汇报运营情况范文第5篇

1、如何解决实际征管中事前核定与事后核定问题,以保证与税收征管法的有效衔接;原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六、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的1至3月底。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3个月内鉴定完毕。且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同时还规定,对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如发生《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之一情形的,可随时变更为核定征收方式。我们认为这种事前鉴定的方式是欠妥的。主要理由是,事前鉴定证据不足。企业所得税是以一个经营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作为计税依据的,一般实行按季申报,按年汇算清缴。准确计算税基是纳税人的义务,也是税务机关的责任。首先,如果在年初3月内(新办企业登记后3个月内)鉴定,纳税人的第一次申报并未完成,难以界定申报是否准确、足额,也不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的可能。

其次,设置帐簿,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征管法》等相关法律对纳税人的要求,《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内,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帐簿。纳税人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核算应该是以一个经营年度为基期,三个月内并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的核算状况。对前三月核算等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可以督促其改正并加以处罚,但并不能作为鉴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一个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范人、引导人的根本立法宗旨。第三,在前三月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核算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也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的时间要求不符。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汇算,年未四个月内汇算清缴,纳税人申报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全面纳税评估。如果仅仅是对当年情况评估,会造成多头检查,并且纳税人上年实绩不能作为参考依据,与税务机关应充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要求不符合,也不适应新时期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所得税日管中,应采取按期预缴,事中鉴(初)定,事后认定,跟踪管理,汇查并重的模式。这样既有利于与《征管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又能保证国家税收不受损失;也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但对未设置账簿或无能力、不愿意设置账簿的,可实行年初核定,年未调查测算,按年递增定额税款的方式,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从哪些方面界定和细化核定征收范围中收入、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的具体标准;在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对纳税人的征收方式鉴定,主要是采用纳税人自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上级税务机关审批的模式。《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可以采用核定征收。但就近几年实际情况来看,各地对什么是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理解却不一致。理解的不一致也给同一地区不同主管机关或分属国地税管理的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带来了极大的不平衡。笔者认为,作为税务机关,在办理所得税资料界定时,应注重《征管法》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的统驭地位。这主要限于基本按要求设置帐本并进行核算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中规定的九项收入必须全部按期纳入核算,至于成本和费用的归集范围可以《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为基础,结合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即可基本认定符合查帐征收条件,而不能武断理解为有一张发票未按规定取得(俗称的白条)就作为鉴定成核定征收的依据。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税务检查人员能根据税法通过相关科目进行准确调整的,都不应该认定为核定征收。在征收方式鉴定中,对收入总额核算的界定应该是全面,对成本费用核算的界定主要是凭证齐全,保存完整。这样做可以保证部分纳税人在实行06版《企业会计准则》后,因政策分离越来越大而相关权益不受损害。

3、哪些行业、哪类纳税人不宜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调查和近几年实绩,从行业来看,一般大中型国有企业、粮食收储行业,实行自开票纳税人认定的货物运输业不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从类型来看,一般纳税人不宜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商品零售业、零星加工制造以及建筑、房地产开发业、小型采掘行业适宜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4、哪类纳税人适合定率征收,哪类纳税人适合定额征收;我们认为对设置帐簿或收入、成本能够查实的纳税人,采用定率征收方式比较适宜。对未设置帐簿或虽设置账簿但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以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以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纳税人,适宜采用定额核定的方式。

5、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也适用核定征收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合并,新法实行后,从公平税负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内外资企业适用相同的税收政策和待遇,以杜绝因不同纳税人部分适用相关政策而造成的税收政策歧视。

二、关于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的确定问题

1、各地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的实际执行标准;我市统一执行滁地税[2005]110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所得率。

2、近年来当地分行业利润率情况;⑴建筑行业利润率一般10-18%;⑵房地产开发行业利润率一般20-35%⑶化工行业7-10%⑷粮食购销企业0.3-.08%⑸塑料制品生产行业利润率6-13%⑹商品零售业5-9%⑺机械制造业4-7%⑻交通运输业6-11%。(以上数据来源于汇算清缴和税务重点稽查案例)

3、如何进行应税所得率的行业分类和细化行业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的细化必须根据行业、地点、企业规模和是否在本地具有垄断地位来进行。我们认为总局可以制定相应的幅度,具体标准可以由县一级税务机关在针对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调查测算后实施。行业分类可以参照国家统计局对国民经济分类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来进行。

4、如何确定兼营多种行业的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对兼营多种行业不能分开核算的,可以以主业为准进行核定,主业的营业(销售)收入必须超过50%;对按要求分别核算的,可以对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进行界定。

三、关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问题

1、如何确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程序和时限问题可以采用纳税人申报,主管税务机关调查评估,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程序,放在每年的五月至六月进行。2核定征收方式如何与所得税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等)有效衔接;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应该分类管理。对没建帐的,可以通过稽查选案的办法,加大稽查力度,促进其建帐建制;对已经设置帐并进行核算的,可以在汇算清缴的基础上,开展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3如何细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方式(定率或定额);对收入、成本费用通过调整后能够查实的,可以采用定率征收的方式;对未设立帐簿或发生纳税义务经税务机关责令申报仍拒不申报或申报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可以采用定额核定的办法。

四、关于应纳税额和应税所得率确定与调整问题

1、税基如何确定所谓税基,就是税务机关据以计算征收税款的依据。在实行核定征收的过程中,核定的税基越接近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成果,也越有利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对收入、成本费用能够查实的纳税人,可以收入或成本费用,参加核定应税所得率进行确定;对无法查实的,可根据当地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利润情况进行确实

2、什么情况下需要对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额和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税务机关认定后,应当及时调整应纳税额。这是《征管法》第八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赋予纳税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也是对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显失公正的一种限制,从税收行政争讼的角度说,也是对税务行政机关的保护。对纳税人发生重大经营情况变化的,我们认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也应进行相应调整。重大经营情况变化不仅仅包括企业自身情况,还包括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和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的主要走向等。因为最终决定应税所得率的主要指标是纳税人盈利率,根据纳税人的市场平均盈利状况及时调整应税所率,是税收立法公平、公正原则在日管中的重要体现。

3、纳税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是否需要明确纳税人的申报调整应纳税额和应税所得义务,以及未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其法律责任;必须明确纳税人调整后的应纳税义务,并书面通知纳税人。《征管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征管法》第二十五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这是《征管法》对纳税人的保护,也是量能课税、依法征收原则的体现。对纳税人未按调整后应纳税额履行相关纳税义务的,可以依照《征管法》第62条、第68条进行处理,这是对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过程中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后果处罚,是保障国家税收刚性得以体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国家税收征收权不受侵害,引导和规范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不断提高全民对税法的遵从度。五、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问题是否享受,如何享受;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在无法实行查帐征收的情况下采用的一种比较有效征收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纳税人已经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履行了纳税义务,那么,纳税人就有权享受国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后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以产业为主,区域为辅的模式,优惠政策是从有利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鼓励纳税人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提高综合国力的根本目的。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后,应该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考虑到核定税额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异,建议采用定额享受的办法。

六、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的申报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