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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0日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系统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治安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治安系统安全生产预警机构为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治安支队承担。
第三条 安全生产预警对象: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治安安全生产预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独或统一发出预警通知:
(一)重点时段预警:国家、省、市、区各级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庆时间之前,针对高危行业、危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进行预警。
(二)特殊天气预警:对发生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灾难、泥石流、沙尘暴及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进行预警。
(三)事故预警:
1.超出上年同期事故总数时。
2.危爆物品、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宾旅馆等重点行业领域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一般事故或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
3.发生应急险情时。
4.国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四)日常工作预警: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滞后。
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情况需要预警的。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预警级别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种。
(一)黄色预警:超出上年同期事故总数;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滞后;国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情况需要预警的。
(二)橙色预警:受到2次以上(含2次)黄色预警;发生应急险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
(三)红色预警:受到2次以上(含2次)橙色预警;危爆物品、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宾旅馆等重点行业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一般事故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四)发生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地质灾害、泥石流、沙尘暴及冰冻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时,立即启动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地震、国土、水务、气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信息资料向市公安局进行通报,由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确定预警级别并预警。
第六条 安全生产预警主要内容包括:预警对象、预警级别、预警事项、预警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 受到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黄色预警的(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恶劣天气、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国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除外,下同),被预警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区直有关部门须在15日内向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方案。
第八条 受到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的,被预警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须在15日内向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整改方案和书面情况说明。
第九条 受到湘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红色预警的,被预警属地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须在15日内向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整改方案和书面情况说明,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出检查。
校长:××实验小学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对××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
3、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
4、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
5、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
6、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法制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主要职责:
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
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
教导主任: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3、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5、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6、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文明岗学生、值班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2、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
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意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
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
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
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
8、保障学生的饮食卫生和安全,不得在学校食堂和商店经销“三无”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9、实行进货责任签字制度,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对商品提供商要进行资执审查,确认商品提供商系合法经营商,从制度上保障饮食安全;
10、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学校食堂工人须按时体验,严格遵守卫生防疫部门规定进行食品加工销售,特别要严格落实消毒规定;
11、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关门落锁,防止人为破坏,包括投毒、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12、制定有关规章,管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
13、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
14、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
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值班校干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近年来建设工程的快速发展,政府监督管理直接关系着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在建设工程中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建筑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间有密切联系,并且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随着我国建设项目规模不断加大,建设周期反而在逐步缩短,在建筑市场中逐渐表现出多样化及复杂化的施工建设形式。因此需要积极寻找一条和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并能较好完成对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操作。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1、监管方式太过具体,限于微观方面,监管范围狭窄
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证质量,许多质量监督机构定期,定次到工地进行质量检查,施工中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要求相关质量监理人员到场。这种过于具体和微观的监管方式直接造成了有限的监管人力资源和无限的建设规模之间的矛盾突出,从而影响质量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与此同时,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主要局限于工程施工阶段,而对于勘测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少之又少,甚至根本就没有,在监督过程中对实物监督多,对质量行为本身监督少,监督工作局限于微观,这些做法不利于对工程质量进行宏观,全面的监督管理。
2、质量监理机构定位不明确,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完善
在工程质量监督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都是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型,有的还是具有承包政府职能的外包性质的企业单位。因此就直接导致了施工单位和社会对这些工程质量监理机构的合法性以及执法地位和资质的认可度不高。我国目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多数仍然是设立在政府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下或者与其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在运行过程中受行政干预因素较多,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极易产生腐败,不利于过程质量责任的认定和落实,同时也为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垄断经营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方式单一
目前对绝大多数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行统一的,无差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有效地起到惩治劣质工程,弘扬优质工程的作用。由于不断扩大的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质量监督管理资源之间的矛盾愈加的突出,导致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在有限的监管资源下,监管面越大,监管的深度就越难以保证,因此,监管工作就必须要有所侧重,不能面面俱到,要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工程,每个施工环节进行蹲点监管的思维模式,集中监管资源解决影响最为突出的质量问题,以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为抓手,在工程质量监管上实施差别化管理。用有限的监管资源取得最大化的质量监管效果。
4、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已经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双重监管体系。但是,在这一模式之下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管得过多,过细以至于社会参与程度受到束缚,社会监管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效率的提高。政府应该调整工作思路,适当向社会放权利用好社会监督力量,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走“大社会,小政府”的道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变过去直接管理为主的模式为政府宏观调控,社会主导运作的新的监管模式。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及机制研究
1、依靠政府的间接监督管理
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遵照施工许可制度、施工审查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及工程竣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且要对参与建设的各个单位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对工程的主要结构进行关键部位的抽查检测,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2、以人为本的监管策略
由于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涉及面也很广,因此从工程立项开始直到竣工验收其中的各个环节都会对工程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把参与建设的各个主体的行为质量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而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我们通常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三个方面,以前的工程质量管理是把工程实体的质量作为重点的,所以它的主要工作范围是事中和事后控制,而在现在的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我们需要对这进行转变,由事中和事后控制转变到提前预防控制上来。通过严格的市场进入制度,并且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为主体的质量控制,保证质量责任制度的有效性,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综合的素质。
3、施行全方面的工程监督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责除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以外,还要对参与工程的各个主体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这既体现工程质量的复杂性,也反映了全面监督的管理思想。它包括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个主体进行行为质量的监督,涉及的范围包括工程立项、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工程验收等各个阶段。
4、使监督管理逐步现代化
现代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离不开科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加入WTO所遇到的各种机遇和挑战,都要求我们必须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来保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进行,充分体现国际经济一体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以促进相关政府部门的对工程质量的有力监督。现在是信息技术的时代,是计算机的时代,所以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应该向着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实现管理资料的共享是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制度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5、转变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理念
相关的政府部门需要转变理念,依法办事,不需要再直接的指挥和调控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不要插手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使它们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要深化改革,精简工作人员,集中力量来完成好决策性的职能还有宏观调控的职能,制定相关的产业制度,规划产业战略,使建筑行业能够快速的发展。通过以上措施,使同行业能够在在统一的标准下经营和展开公平的竞争,优胜劣汰,保证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并能够引导全行业的合理发展。
6、使相应的政府部门明确他们的职责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为了实现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真正的公正和公平,使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和高效,减少和防止了监管人员的职权滥用。根据相关法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管理方式应该由自收自支转变为财政拨款的方式,使权力和利益不再有联系,同时还应该将工程监督工作的相关收费纳入预算中,或者干脆取消收费,这应该成为以后监督机构的改革方向。
7、转变监督模式
以前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项目,我们均采用相同的质量监督模式,形式单一,效率低下,因此我们需要改变监督模式,集中力量解决最突出的问题,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采取不同的监督模式,真正实现差别化的管理。目前河南省方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其建设起了自己的监督体系,有所有施工企业的质量记录并加入的数据库中,根据相应的业绩设置了三色通道,实行差别化管理。
五、结束语
政府监督管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府监督管理得不到充分保障,存在潜在隐患,那么,对建设工程质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杨毅《探讨市场经济制度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模式》《工程质量》2010年11期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六条公民有权对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危害他人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企业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对可能危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的必须进行防护。
第八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九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并满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施工企业发现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能保障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作业人员安全时,应当通过建设单位,向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
第十条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和产品。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实行总包的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诱发的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十六条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经有关部门批准储存使用的易燃易爆器材、材料,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施工企业根据工程规模,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委托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于非经营行为的,可处以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行为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或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二)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施工,对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三)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立安全员的;
(四)施工现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材料时,未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的;
(五)安全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各类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对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全会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两个最好”目标的实现,完善规章制度,抓好制度落实,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抓源头、抓环节、抓整治,实施全方位监管,着力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镇食品、医药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抓住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食盐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前店后厂式食品加工作坊、小型饮食店为重点场所,以镇郊结合部、学校、建筑工地等为重点区域,以无证无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治理影响我镇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杜绝集体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1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制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生产环节。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的管理,严厉打击水产品使用氯霉素和畜产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的非法行为。开展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培训和普及,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继续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生产许可制度。全面实施老五类、新十类和第三批十三类产品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监管抽查、回访、年审、信息通报、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3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整治。深入实施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大力推进以建设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落实进出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和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设、假商标印制品。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食品安全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联合大检查,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4加强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针对当前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组织开展儿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查,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取缔未经许可生产加工儿童食品的场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加强对零售药店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明令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凭处方销售。加强对药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药店药师配备和处方审核制度。继续推进“清理家庭小药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儿童食品、食盐等食品和农药、农药投入品以及药品、药械进行检查。凡不具备食品卫生和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生产的要立即停止整顿;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查办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知情况,努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四)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为有效预防。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特点,研究提出相应应急预案,制定预防与应急处置及信息报告与等制度。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学校、饭店、宾馆、机关、医院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集体用餐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农服中心要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油、菜和放心粮。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