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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1篇

2011年10月28日,我国财政部印发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小企业作为企业中的基础性群体,在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小企业会计准则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规则正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在我国,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犹如农民起义军的队伍一样,可能一夜间突增,也可能一夜间大规模减少,但总的来说,小型建筑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是建筑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繁荣稳定、缓解就业压力等很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小型建筑企业的主要特点就是“小”,不规范,如何规范小型建筑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型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小型建筑企业面临的一个课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为会计理论增添了新的研究成果,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实务提供了指南。该书从解析《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应用原理和方法入手,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实际,分别就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做了专章论述,最后精心选编了部分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范本,期望对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提供借鉴。纵观全书,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全面,结构严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站在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角度,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从《小企业会计准则》导读开始,到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研究对象、核算体系、财务报告,再到内部财务制度实用范本,不仅全面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在原则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进行适当简化,又紧密联系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实际,将与建筑施工企业密切相关的业务内容,如工程施工成本、机械作业成本、建筑劳务收入与费用的核算等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述,将与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较为疏远的生物资产、金融资产业务等做了压缩或删减,使得书的内容更加贴近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实际,更加便于读者阅读与理解。

2、实用性。鉴于2011年10月我国财政部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该书紧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结合小型建筑施工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经营规模小、内部组织机构不规范、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高、概括性强的实际情况,为小型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3、创新性。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本来就是会计学科中的一个新领域,可借鉴的研究并不是很多,该书作者经过不断努力,建立了适合小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新体系,其中不少新观点、新见解在着作中体现出来,表明作者对这项专题研究的广度、深度和逻辑上的把握。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2篇

建筑企业需要在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建设任务,并且保证质量,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直接影响着投资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建筑企业的会计主体主要是建筑和施工企业为主。建筑企业与一般的制造型企业有所不同,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第一、建筑企业的生成项目资金占用量大,施工地点不固定,因此,为了使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够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效果就需要采取分集合算和管理的方法。第二、建筑企业涉及的施工项目较多,建筑企业应该分别对每个项目设置会计核算组,对其进行跟踪会计记录。第三、由于建筑企业的施工项目往往建设周期都较长,这里就不能等到项目施工结束才核算施工项目的收益及其成本,就应该采取施工企业BOT/BT会计准则,在年末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与成本的核算。

二、我国建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养,他们对建筑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程度的深浅决定着记录的财务信息是否能够真实的反映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第二、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同时反映到对管理层决策的有用性,不相关的财务信息,即使会计信息可靠,对于管理层来说也是较低的会计信息质量。1.建筑企业工程施工中的收入和成本的核算不匹配。目前,在我国建筑企业中内部控制还存在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在大多数的建筑型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漏洞百出,更不用说中小型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不健全大大影响了工程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人员对收入成本核算就不能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准确的记录。同时,披露相关项目合同损益的新修不够充分,确定的会计核算对象不同,产生的核算结果就大相径庭。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需要同时施工多个项目,在执行合同项目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个项目盈利但是另外一个项目是亏损的,但是建筑企业往往可能把多个项目统一核算,导致了企业的施工项目整体盈利,这样就不能反映施工企业每个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不能对项目进行质量考核。2.建筑企业报表与会计凭证的编制不规范。建筑企业由于涉及的环节较多,繁杂的项目常有发生,内部控制不健全的建筑企业往往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一些员工用假发票的形式进行报销,侵害企业的利益,在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利用自己的权利对对财务报表进行私自更改,是的会计报表披露的出来的会计信息可靠性不高。还有的建筑企业以集团模式运行,存在分公司和分子机构的模式,他们对项目的会计处理不统一,这加深了建筑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程度,也为建筑行业经济犯罪埋下了隐患。3.建筑企业会计专业人员专业素养较差,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目前,由于建筑企业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不能够吸引高级人才的进入,因此导致了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素养普遍较低。他们可能做假账、不遵守职业道德,导致核算记录的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在建筑企业进行项目投融资决策的过程中如果依据质量较低的会计信息就可能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大部分会计人员对企业的法规的制度不熟悉,不能够按照企业的要求工作,出现问题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表现优异者也没有对应的奖励,这样的建筑企业就不能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他们只是每个月领取固定薪金,准时上下班。建筑企业虽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企业会计报表,但是对于用于企业内部决策的会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还不能够及时披露,而这些对于企业的管理层来说显得尤其重要。4.处罚力度不足,媒体监督还不够。对于上市的建筑企业来说,他们往往需要按照交易所、证监会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但是总所周知,我国的处罚力度是全球最低的,对于大型的上市公司几十万的处罚力度显然就是皮肉之痒。他们往往冒着较低的风险去争取高收益,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最大的毒瘤,公司的大股东或者高管掌握着企业的第一手信息,归根结底是他们决定着自己信息的披露情况,规则只是作为一般的参考,防止较大的冲突发生。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他们往往不能及时披露投资者需要的信息,导致了股价在利好消息披露之前就逐渐上涨。

三、提高建筑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建议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活动的多样化,企业纳税管理与会计核算日趋复杂。就拿建筑安装企业来说,其营业税纳税管理和会计核算具有一定的难度。本文就从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入手,结合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的理论和实践进行论述,并对建筑安装企业如何更好地进行营业税核算管理谈谈自己的看法,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旨在推进我国建筑安装企业健康发展和经济持续有效发展,以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实践加强管理

随着建筑安装企业经营机制的更加灵活,企业经营活动的日趋增多,如何对其营业税进行准确地核算,已经成为建筑安装企业会计核算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概括地说,只有在深入了解并掌握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及会计核算程序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以准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营业税,才能更好地实现建筑安装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从而更好、更全面地促进建筑安装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使其在激烈的竞争中永立于不败之地。

一、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简述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非销售商品、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为实现营业税的具体征管,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的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其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可以说这是纳税人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9年1月1日,国家施行了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一些规定进行了修订,如:对建筑业劳务只有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情形需要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外,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并取消了自产货物的范围限定。同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还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针对以上国家营业税暂行条列的规定,对建筑行业总包方营业税的缴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建筑安装企业必须按照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及会计核算程序,科学合理地核算企业应交纳的营业税。下面根据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的实践,对其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与探讨。

二、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一)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的相关理论

首先,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它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应纳营业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其次,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建筑业的总包人不再被规定为分包人的扣缴义务人,建设方与总包方均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但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纳税。

总的来说,建筑安装企业对于营业税的核算,就应该在熟练掌握营业税及其会计处理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按照上述方法加以核算,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建筑安装企业预期目标。

(二)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的实践

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程总造价为5000 000元,其中将1000 000元土建工程分包给A施工企业。工程完工时,该建筑安装公司取得工程收入5000 000元。该建筑安装公司支付A施工企业分包款项后,A施工企业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税款。对于开票问题,处理模式为:建筑安装公司向建设单位开具5000 000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A施工企业向建筑安装公司开具1000 000元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建筑安装公司以A施工企业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申报纳税。下面对该建筑安装公司和A施工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进行总结。

1.该建筑安装公司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当该建筑安装公司取得工程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为50000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为5000000元。其次,该建筑安装公司的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收入”为120000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额”为120000元。最后,收到A施工企业发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为1000000元,贷记“银行存款”为1000000元。

2.A施工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当A施工企业收到该建筑安装公司分项工程款后,A施工企业应自行缴纳营业税税款。首先,该建筑安装公司支付A施工企业分包款项时,A施工企业的借记“银行存款”为100000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为1000000元。其次,计算A施工企业应交营业税时,A施工企业的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收入”为1000000・3%,即30000元;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为30000元。

综上所述,为确保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交纳的合理,必须按照上述这些方法来准确核算营业税。可当前,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方式存在许多问题,导致营业税交纳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必须在正视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行为,不断加强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会计核算管理。

三、对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行为导致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偷税漏税和粉饰业绩。对于偷税漏税来说,通常行为是纳税人伪造、编造、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以达到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而粉饰业绩,主要是为了保“名”而造假。粉饰业绩的特点主要有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二是为了逃避纳税而造假。主要是采用隐蔽的办法和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制造虚假的工程收入,对投资者进行欺诈和欺骗,致使不能准确合理地核算企业应交纳的营业税。这些现象都严重影响了建筑安装企业纳税管理和会计核算,需要尽早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加以制止和完善。这里就针对以上这些现象,对如何全面加强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会计核算管理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认为除了税务机关要加强营业税纳税审查外,企业也应当树立正确的意识,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全面加强人员的管理。

(一)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营业税纳税的审查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不同的会计核算特点,对企业营业税纳税情况进行有效审查。具体地说,需要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应税收入是否全额纳税,审查中应参照纳税申报表,结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看纳税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中确认的价款是否全额申报纳税。二是全面加强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明细账的审查,严格控制无合同条款的预付款,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在会计核算中还需注意一定保留授权书和收据。三是仔细审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注重原始凭证的规范,看有无将已结算的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计收入的,从而确保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纳税审查工作发挥应有的职能,促使营业税纳税的准确性。通过这些,保证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整个核算过程的规范化、合理化。

(二)企业要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取得工程项目并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企业要主动、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备。对所取得的工程收入,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核算和管理机制,将营业款项纳入企业的账户体系,并由企业统一管理,按照会计制度、准则和税务法规的要求,同时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确认、计量建筑安装工程应交的营业税。要参照建筑定额管理方法,要求项目管理者如实、及时地提供真实、合法的工程项目的材料票据、人工工资和其他相关成本费用资料。确认工程收入时,相应地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另外,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结合市场信息价格,对施工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核算,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成本,然后再根据利润=工程项目收入-工程项目目标成本-工程项目流转税金以及附加费,测算出合理的目标利润。所有的工程收入款项同样要纳入企业的账户体系,由企业统一管理,确保企业纳税核算的准确性。

(三)企业要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依法纳税

项目挂靠一般很少能够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核算凭证,因此要准确地核算收入、成本、费用难度较大。如果企业对项目的可控性不强或者无法控制,则不能根据工程项目目标成本控制方法进行管理核算。为履行扣缴义务人职责,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建筑安装企业需将相关的资料分别向所在地和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并与税务机关互相配合,实行源泉控制、以票管税的办法,按照税务机关对该项目核定的征收率,扣缴挂靠人、承包人应缴纳的营业税进行严格管理。此外,要对工程项目开设专户进行控制,确保应缴纳的营业税能及时足额入库。如果企业按照上述的方法进行管理和核算存在困难,则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并参照“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营业税”的管理规定,对其征收营业税。企业此时作为扣缴义务人,也必须严格按照营业税法的相关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职责。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取得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

(四)企业要加强人员的管理,为实现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不断加强人员的管理,主要说的是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并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要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具体而言,建筑安装企业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认真理解和掌握纳税相关规定及会计核算的理念、原则和计算方法,并密切关注营业税法的变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从而为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奠定人力基础,以促进建筑安装企业进一步的发展。

四、结语

总的来讲,企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建筑安装营业税进行核算,都必须将工程项目的所有收入款项纳入企业控制的账户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及时了解、记录、监控工程的进度,按照营业税法的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认收入和成本,合理、准确地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也就是说,建筑安装企业必须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实现依法纳税,并始终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为依据和保障,以此来促进建筑安装企业更加准确地核算应交纳的营业税,从而全面推进建筑安装企业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建彬.谈谈建筑安装业营业税纳税审查.中国内部审计.2005(12).

[2]周莹祥.谈建筑安装企业小税种的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现代经济信息.2009(16).

[3]曾华锋.生产安装企业的增值税税务与会计处理.商业会计.2010(4).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4篇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权属制度与核算的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规定两种方法,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二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作为两种不同种类资产核算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两者核算的对象都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属其核算对象;其次两者核算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因为不论是划拨土地或是出让土地,其所有权皆属国家,企业拥有的只是使用权。两者的区别,则可按以下原则厘清:一是企业占用的通过征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划拨”,在单独估价入账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按照其估价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为取得划拨土地而支付的征地费用等计入占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的购置成本,不计入土地价值;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限制,核算时不计提折旧;划拨土地如果需要转让财产权(使用权),应先按规定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在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前,除国家另有专门规定外,都不得转移过户。二是企业通过有偿方式即交纳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从其他土地占有者通过转让手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出让”;出让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时支付的全部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出让土地取得时应由国土部门核定使用权的截止日,企业应在取得日至截止日的核定年限或剩余年限内,计提土地使用权摊销(转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成本的除外,下同);出让土地可以在原核定用途的范围内直接进入市场,自由转让。

(二)《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出让的核算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入无形资产,待土地开发利用即建造地上建筑物时再分摊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样,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最终将转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并计提折旧,开始这一规范曾因地上建筑物折旧年限与土地使用权规定使用年限有较大差异而难于操作,为此财政部专门规定在预计建筑物净残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地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作为净残值预留。但随后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从而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时,应当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地上建筑物与其占用的土地适用不同的折旧率,应分别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各自按照其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出让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固定资产的相关建筑物中单设明细项目核算。

二、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一)新准则下土地使用权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仍沿袭以往规定将划拨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出让土地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规定。无形资产准则没有直接提到土地使用权核算,但该准则应用指南中对其规范如下:(1)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其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2)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时,其价值应计入所建造房屋的建筑成本。企业外购的房屋等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摊;难以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1)企业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正常情况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只有在用于出租或自己未使用而用于增值目的时,才应从“无形资产”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2)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价值无须分摊到地上建造物的工程成本中,应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计提摊销和折旧。(3)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当计入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成本。(4)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将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合并作价的,应当将总价款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只有在难于分配的情况下,才能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建筑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范文第5篇

一、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执行不力由于我国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领导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还有一些企业领导认为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给自己制造麻烦,所以就算这些建筑企业制定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只是形同虚设,对企业领导起不到一点约束作用,或者是遇到具体问题灵活掌握,有章不循,使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严重失控,执行不力。

(二)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在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内部会计制度可以使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有章可循。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有所改善,但从整体来看,建筑工程企业的内部会计制度并不健全,缺乏一个完善的审核机制。相关的内部会计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审核不够重视,导致工程项目款项的审批以及复核出现漏洞,出现虚报项目款项的造假现象,进而导致企业出现超额付款的现象,给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损失。

(三)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低会计人员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最直接的执行者,其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新会计准则背景下,建筑工程企业虽然加大了对会计人员的监督力度,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建筑工程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比较低。一些会计人员掌握的内控方面的知识有限或者缺乏必要的经验,导致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实践中无法灵活的应对各种财务状况,严重影响着企业的整个财务状况。(四)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工作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顺利进展,离不开财务会计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但在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出现财务会计工作分散,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工作。工程的资产管理、工程造价核算以及财务等各个部门没有形成统一的协作群体,内部会计控制的职责分散在几个部门中,导致在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出现误解以及推诿指责等不良的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状况。

二、针对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一)领导重视,营造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氛围企业领导作为领头人,在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中起着表率作用,对内控的建立健全及运行起着关键作用,所以企业领导必须提高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视程度。企业领导不仅要监督制度的建立,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建筑企业内部管理层和工作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力度,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氛围。

(二)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会计制度使企业在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时有章有据,使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建筑工程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必须是严格的,而且是具体、清楚的。它包括明确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与具体的核算过程,同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该包括相关的业绩考核制度,将业绩考核制度引入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监督会计人员的工作,促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筑工程企业要落实好内部会计控制工作,需要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因此很有必要提高建筑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此,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的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途径增强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目前,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水平还处于相对较低的阶段,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未能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的整体情况,这给企业增添了一定的财务风险。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在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时,应认真贯彻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加强内部会计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首先应拓展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不仅仅是对资金的控制或者是一些相关财务的控制,更应该包括工程的税收控制、保险控制、金融风险控制以及企业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控制。其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企业在不同时期会遇到不同的财务状况,因此在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时,不应局限于原有的财务会计控制方法,应根据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及时地调整财务会计控制的方法。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应尽可能的体现出量化方面的信息,再次,企业在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工作时应加强信息的建设,将信息化引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来,形成一个网络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