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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会议制度

工厂会议制度

工厂会议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厂“大计共商、目标同识;责任共负、风险同担;效益共创、利益同享”的利益共同体建设,发展和巩固经营者与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系,激发职工全员参与管理、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实现我厂“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结构优化,狠抓电炉工程建设,攀登百万特钢高峰”的方针目标,特由厂工会代表全厂职工与厂长代表企业行政签订_________年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

第二章 双方目标

第二条 _________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达到:

1.产量:钢:_________吨;商品材_________吨;

2.产值:_________元;

3.销售额:_________元;

4.利税:_________元;

5.利润:_________元。

第三条 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1._________年内完成大电炉、LF炉、VD炉和连铸机施工设计图,提出标准设备清单,开始设备订购工作。非标准设备选择制作单位,并落实订购合同。开挖大电炉、连轧机氧化铁皮沉淀池。

2._________年内完成转炉厂3#连铸机移地改造和一轧厂成品料场改造。

3.带钢厂引进小四辊冷轧机电气系统更新项目一季度基本完成。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实现,即全年无因工死亡事故;年千人重伤率≤0.25;月千人负伤率≤0.75;粉尘合格率≥60%。并完成以下劳动保护措施项目:

1.新上机动处化铁炉除尘设备。

2.耐材厂250m3石灰窑除尘及CO2回收项目上马。

3.厂职工医院增设高压氧仓。

4.完善一炼厂11#炉除尘设备。

第五条 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四有”职工队伍建设,实施“三文明”工程,办好职工运动会,力争文明“七连冠”称号。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根据《企业法》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厂长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对全厂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第七条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政联系群众的纽带。工会依照《工会法》代表和组织职工参政议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厂长的管理权威,并履行各项社会职能。

第八条 根据工厂《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职工经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证”。上岗前应签订《上岗合同》。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九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厂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处理。

第十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并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实行经厂职代会审查通过的《厂劳动作息制度》。

第十一条 根据按劳分配原则,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及工龄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规定的专项津贴。企业执行《_________》。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制度由企业职代会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等群众性生产活动,实现94年企业质量创优、结构优化、降低成本等重点生产经营目标:

1.确保电炉钢全年完成_________吨。其中,一炼厂_________吨;二炼厂_________吨。精炼钢不少于_________吨。

2.力争带钢热送比达到_________%以上。

3.一炼、二炼厂粗炼吨钢电耗比_________年下降_________%(一炼厂为_________kwh/t;二炼厂为_________kwh/t)。动力厂锅炉用煤比_________年节约_________吨。煤气厂煤耗要降到_________kg/km。

4.工厂质量体系接受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

第十三条 继续开展和深化班组升级活动,推进班组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厂班组的整体素质。

第十四条 积极落实建房资金,全年新建住房_________平米,力争_________平米;分房_________平米(_________户)力争_________平米。

第十五条 关心职工生活,年内完成下列生活福利设施:

1.冷库扩建一季度竣工,高温前投入使用。

2.老托儿所改造_________月份竣工。

3._________年底完成带钢厂食堂、浴室的基础结构部分。

4._________年底完成_________门新建综合楼的_________%工作量。

5._________年底完成职工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的_________%工作量。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_________》,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逐步建立补充保险制度。企业为每位职工集体办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第十七条 企业每年安排有毒有害、高温作业工程的职工体检一次。在逐步完善医疗保健条件下,接受体检人数逐步增加。

第十八条 企业年内安排_________人次职工疗休养。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受职业病伤害产生后果时,按《工厂关于适当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实施办法》处理。

第二十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保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发现违章指挥,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应向企业行政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一条 企业行政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行政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组织和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二十三条 企业行政支持工会丰富职工文化娱乐生活,陶冶职工情操,不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第四章 协议履行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情况每半年向厂职代会二次,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咨询。为加强协议中途管理检查协议履行情况,协调履行中遇到的困难,特建立共商制度予以保证:

1.共商会制度。厂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厂党政领导、工会和职工代表,以及生产一线工人参加的共同利益协商会,对协议履行中的难点进行共商。共研、共决,相互沟通。

2.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厂工会每半年一次组织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就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把查出的问题和难点提供共商会研究解决。平时针对临时出现的问题开展动态检查。

3.工厂管理委员会会议。厂长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工厂管理委员会会议,就协议履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4.工会与行政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厂工会与厂行政每季度举行一次联系会议,就协议履行情况,互通信息,交换看法。

5.双方临时约见协商制度。遇协议履行中发生突发性情况,行政和工会任何一方可提出临时约见协商,及时解决难题。

第二十五条 因各种不可抗拒力(包括自然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等)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终止协议。变更或终止情况应报告职代会和双方各自主管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签约双方。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厂长、工会主席签字之日起至_________年底。

工厂会议制度范文第2篇

(一)认真学习中央两办及省厂务公开意见,不断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各级厂务公开领导组织继续深入学习中央“两办”文件,认真学习了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20*年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根据省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拟定了我市20*年厂务公开工作意见。此后,县、区、系统和大企业分别召开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实施方案,制定20*年的厂务公开工作计划。基层企事业单位也从统一领导班子思想着手,利用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加深理解,随后又在广大职工中进行了普遍宣传,使厂务公开为广大职工理解和接受。各基层单位还加强了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增强积极参与公开的自觉性。经过多方面工作,不少企业干部职工实现了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参与公开、支持公开的自觉性都有了较大提高。*第一煤矿把矿务公开纳入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机制和体制之中,针对企业处于关闭破产重组、职工情绪不稳定的现状,及时开展“企业要发展,我们怎么办”的大讨论,通过发扬民主,集中职工智慧,使企业步入平稳发展的道路。市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员化”,在司务公开和车间事务公开的前提下,推行“班务公开”,使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大力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

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的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坚持职代会报告制度,督促基层按时召开职代会,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的研究、探索,进一步规范职代会的形式、内容和职权。公司制企业积极推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全市已有126家企业实行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蓝心集团公司工会主席以持股会主席的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二是坚持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在职代会上的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平等协商工作,坚持业务招待费在职代会上报告的制度。三是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了解基层厂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建立厂务公开质量考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对企业公开工作效果好的考评制度,做到有对照、有检查,把厂务公开工作纳入有章可循、规范操作的健康发展轨道。不少单位还把厂务公开制度与考勤制度、目标责任制、五项*等制度结合起来,强化了职工的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了便民、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车辆厂党政工纪均将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和每月工作计划,党政工定期召开碰头会议,勾通信息,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发电厂制定了《*发电厂厂务公开明细表》,公开的内容由原来的13项增加到22项,并将公开情况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还在厂内聘请了19名厂务公开监督员,强化了对厂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我市今年厂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

20*年度各单位把厂务公开的重点放在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和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落实职代会对企业改制方案的审议权、职工安置方案的审议通过权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权。市厂务公开办公室培育了一批不同类型的厂务公开典型单位。此外我们还结合*的实际在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工作体系和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年收入公开两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今年我市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的试点单位由去年的*设备制造厂、*化工公司两家单位增加到了*发电厂、*供电公司、*车辆厂等5家单位。我们一方面指导试点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在提高、深化上下功夫,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对没有开展的单位,要求立足于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和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的工作,使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真正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断向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化工公司借鉴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职工代表大会纳入企业管理的制度之中,使其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

根据“两办”通知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要向职工公开。上半年我们在市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提出议案和提案,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对厂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企事业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情况要进行公开。今年我市厂务公开工作意见提出也明确要求。厂长、经理年薪标准的制定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实施情况要纳入厂务公开工作中,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开。上半年,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对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人收入是否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前几天的检查中也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年收入是否公开作为重点,绝大多数单位能将经营者的收入向职工群众公布,从而较好地促进了干群关系。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自己的公开重点。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大型医疗设备、药品的采购列为重点,请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招投标小组,参与考察和监督,有效控制了采购中的不良倾向;一些学校把教师评优和晋升工资作为公开的重点,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燃气公司将服务承诺公开,员工的照片、责任范围、工号让职工和用户清清楚楚,使厂务公开推向社会化。*移动公司公开招聘新型员工,员工工作岗位公开竞聘,从根本上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规范职代会程序,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厂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我们始终把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的重要工作,落实职代会职权。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抓好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比例选好职工代表。其中一线职工代表应占职工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和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0%。

二是认真规范职工代表的产生程序。指导各单位组织职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或差额选举。大型企业职代会的职工代表还由分公司(分厂)职代会选举产生。

三是认真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通过加大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增强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来确保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实施。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制度,被评议领导干部2876人,其中优秀629人,称职2149人,不称职98人。

四是积极推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根据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推行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意见,我们选择了安详、大雨两个镇作为试点,分别召开了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安详镇的职工代表大会还设立了几个行业小组,以便于行业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我市厂务公开工作已在以下几方面有了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呈健康发展的态势:一是从被动式向列入企业行政管理内容的主动式转变。二是从相对单一型向上下联动的双向型方向拓展。三是从注重表层内容向企业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延伸。四是从国有、集体企业为主向非公有制企业全面发展。大部分单位的党委、行政领导民主意识强,面上工作健全,但部分单位工作的自觉性不高,随意性较大,存在想起来就公开,想不起来就不公开的现象。部分单位厂务公开还不够规范。少数单位监督整改不到位。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区域性的厂务公开工作没有较大突破等。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两办”通知精神,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总结和展示厂务公开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所产生的推动作用,不断扩大厂务公开工作的影响,促使企业领导层牢固树立公开意识。同时,不断加强厂务公开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工作,尤其是提高参政、议事的能力,确保他们“参政参到点子上”。

(二)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首先,进一步强化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体制。完善以党委为主的厂务公开领导机制,以行政为主的厂务公开工作机制,以纪检、工会为主的厂务公开监督机制。以强有力的领导机制,确保厂务公开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不断深化、不断创新。

其次,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的规范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对每项公开内容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进行量化分解,详细规定公开的形式、时间和责任人,从资料提供、征询意见、督促整改、到检查考核,对公开的各个环节进行责任划分,形成上下贯通、运作有序的工作规范。把握程序的严谨性,既要公开结果,又要公开过程,能在事前公开的不在事后公开,提高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

第三,加强职代会这一厂务公开重要载体建设,一是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选好职工代表,确保一线职工代表的数量;二是坚持对职代会的选举和对重大问题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充分体现广大职工的意愿;三是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四是落实职代会的职权,凡属职代会权限范围的事项,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开,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决定,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未经通过的视为无效。第四,坚持把厂务公开纳入企业管理制度机制之中来规范。明年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行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将厂务公开为企业法定管理程序,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三)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制度。

虽然我市已经有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总的面还没达到上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运行的质量也不够理想。下一步我们将在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和职代会建设前提下,选择职工队伍相对稳定、企业主认识较高并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搞好试点,以点带面,努力探索其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的新途径。规模较小的非公企业积极探索以镇、街道等区域性职代会或行业性职代会等多种形式实行公开。

工厂会议制度范文第3篇

今年年初,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年建阳市厂务公开工作意见,明确各季度的工作重点,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和有关基层工会,工作意见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目标。市里月份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建立由企(事)业工会、纪检监察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厂(事)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把厂务公开同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推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结合起来,同时把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今年工会重点工作考核中。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季汇报制度,在全市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重大问题建议书、报告书、整改通知书、责任追究建议书”等四书制度。

月日,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延召开,李宪副市长代表建阳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传达,市委要求要以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下一阶段的厂务公开工作。随后,建阳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委指示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了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传达了市委的重要指示,总结了近年来建阳市厂务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并重点分析了上半年厂务公开工作,对下半年进一步开展做好厂务公开工作展开讨论。随后在建阳市总工会召开系统、乡镇工会主席会议上,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亮生同志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和市委的重要指示,并代表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下半年进行部署。

建阳市厂务公开工重视规范运行、注重质量、确保效果。首先是规范公开的内容,其次是规范公开的形式,第三是规范公开的程序,第四公开的时间规范,第五,规范公开的运行机制。同时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一是厂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重进度轻建制。三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四是少数企业领导对厂务公开工作缺乏热情。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一是传达好全省厂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在全市形成再动员、再贯彻、再落实的高潮。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三是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机制建设,推动厂务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月份建立联系点制度,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选择家单位作为各自的联系点,各有关系统、乡镇各选取一至两家单位作为厂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五是突出重点,加强规范,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保障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民利和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下发了《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暂行)》,要求各乡镇、系统工会,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目前为止,建阳市有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占以上。市总积极抓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保证职工代表大会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协商共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罢免权。同时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和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根据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积极支持企业经营者行使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动的权力,尊重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者合作共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共谋企业发展。

我们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职工代表的人数,要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的多少确定。中小型企业应当以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分厂、或车间为单位直接选举产生。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经营者、党组织负责人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一线工人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替补制,一般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职工代表。

二、集体合同工作部分

建阳市总工会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 把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工程来抓,认真贯彻全总十四届会议确定的工作总体思路,加强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促进职工和企业双赢,取得很大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其中,国有集体企业家、乡镇企业家、外资企业家、私营企业家)。

我们一是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年月日,由建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阳市财政局、建阳市经贸局代表政府方,建阳市总工会代表职工群众方,建阳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代表企业与雇主方,建立了建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处理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遇到的问题,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二是广泛宣传,取得支持。我们大力宣传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目的意见,提高工会、企业和劳动者对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市总先后组织多人次的工会干部和有关企业的工会主席、劳工干部参加各级举办的《工会法》和《劳动法》培训班,并充分发挥工会的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的作用,加大对《工会法》和《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宣传学习力度。三是有序开展,逐步完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与市劳动局和系统工会紧密配合,深入到有关企业,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序稳妥地进行,规定了“四必签”:国有集体企业必签,申报各级先进(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企业必签,规模非公企业必签,新建工会企业必签。同时还根据企业的类别,提出了以系统负责为主、以企业实际为基础、以平等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的指导思想,形成了市总抓系统、系统抓企业、齐抓共管局面。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部分

建阳市自年按《公司法》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所有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公司都建立了工会,都建立了职代会,当时,按照上级大要求,这些股份制公司基本都有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工会主席作为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目前,由于实行市场经济,大多数原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公司实行两个置换;部分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公司由于适应能力差,已处于停产状态。仍在生产的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公司只有某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建阳市丽阳人造板厂、某省压缩机总厂、建阳市磨床厂等几家,其中建阳市丽阳人造板厂、某省压缩机总厂有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但情况不容乐观。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于认识错误,没有认识到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其次在于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必要的制约力强制执行;第三,有些企业原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职工对此失去信任;第四,最主要在于大部分企业不景气或濒于倒闭,企业和职工没有精力去重视。

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认识水平,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要对企业有必要的强制措施,以让他们能自觉实施;第三,要完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有关制度,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能为企业和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第四,企业要努力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应能力,职工要主动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信念,为企业的复兴出谋划策。

四、联席会议制度部分。

工厂会议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企业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办好集体企业,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集体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取得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条  集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集体企业,建立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企业自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性质、职权相同。

第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要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发工作。

第七条  集体企业工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集体企业章程;

(二)按照《条例》规定选举、聘用或罢免、解聘厂长(经理)、副厂长(经理)。但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集体企业,其中国家投资达到一定比例的,其厂长(经理)可以由上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投资开办的集体企业,其厂长(经理)可以由该联合经济组织任免。任免前必须征求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三)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

(四)审议厂长(经理)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生产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革、承包、租赁或合资方案等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五)审议并决定企业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六)审议并决定企业的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条  凡承认并遵守集体企业章程的集体企业职工,都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联系群众、有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应以班组或者车间(分厂)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适当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占职工总数的10%至30%。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各类职工都应产生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中各类人员比例是:工人不得少于40%;科技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0%;企业中层及其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30%,青年职工、女职工应占适当的比例。

职工代表按车间(或若干劲室)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主持代表团(组)活动。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长期三至五年‘一般应与厂长任期同步,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按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离退休或企业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离开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其代表资格,原选举单位可以补选相应名额的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企业各级管理职务的选举权利被选举权;

(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三)企业职工享有的其他权利。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承担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企业主人的态度从事劳动,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其职工在民主管理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与职工代表相同。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

第十七条  每届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一般应与厂长的任期同步。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经理)、企业党组织、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改变。需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上缴审批的事项,未经职工(代表)大会签署意见,上级不予审批。

第十九条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可以建立常设主席团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成员和负责人应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实行常任制,随职工代表大会换届而改选。主席团成员名额根据职工代表人数决定,一般由七至十五人组成,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企业党组织、行政、工会的主要领导人应参加主席团。主席团主席以下兼厂长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工会主席担任为宜。

主席团主要职责是主持大会,审议大会议程,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口听取和综合职工代表团(组)和专门工作小组对议案的审议意见王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草案;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事项,讨论决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亟待解决的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予以认可。

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也可以用主席团常任制作为常设机构,主席团成员的组成和产生办法及其职责与前款规定相同。

第二十条  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临时或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专门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产生办法、职责范围由企业自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建立和健全各项会议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厂长

第二十二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重大问题决策权。厂长(经理)负责领导和组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

第二十三条  集体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和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均受法律保护。

厂长(经理)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服从厂长(经理)的正确指挥,努力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十四条  厂长(经理)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十天,应按照民主程序,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将有关报告、方案和计划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由职工代表小组或专门工作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经修改后交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厂长(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要求复议;经过复议仍有不同意见,厂长(经理)应按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执行。厂长(经理)认为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也可以要求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可请企业党组织或企业主管部门及上级工会协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厂长(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厂长(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企业党组织协调处理。如不能达到一致意见,可报上级管理机构和上级工会协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在紧急情况下,厂长(经理)有临时处置权,但事后必须报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职工(代表)大会认为厂长(经理)临时处置决定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者违背全厂职工利益,职工(代表)大会有权临时停止执行厂长(经理)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集体企业有权决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经济责任制形式。

集体企业实行承包或租赁,其承包、租赁合同要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承包、承租方与发包、出租方签订合同。发包方和出租方应当是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合同签订后,应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授予经营者相应的职权。

第六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九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常设主席团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和常设主席团交办的工作。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条  集体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及常设主席团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做好大会组织筹备工作;

(三)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会同企业常设组织组织职工代表评议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

(四)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主人翁责任感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六)指导、支持和维护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推动班组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七)负责整理、保管职工(代表)大会和常设主席团会议的文件及档案等材料,做好职工(代表)大会和常设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一条  集体企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技术和维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七章  车间(分厂)班组民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根据需要建立车间(分厂)或班组民主管理组织。

第三十四条  车间(分厂)民主管理采取车间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对本车间(分厂)权限范围内的事宜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车间(分厂)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生产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车间(分厂)工会主席主持。车间(分厂)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由车间(分厂)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

第三十五条  车间(分厂)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贯彻执行厂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车间主任(分厂厂长)行政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决定本车间(分厂)的重要管理制度;

(四)审议决定有关车间(分厂)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五)评议监督车间(分厂)行政领导干部,向厂长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六)根据厂长的决定,推荐或民主选举车间主任(分厂厂长)。

第三十六条  班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班组民主管理会。班组民主管理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班组全体职工参加。

第三十七条  班组民主管理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和讨论班组长关于当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和下月工作、生产的安排意见,讨论贯彻落实厂、车间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二)讨论决定班组内部奖金分配办法和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三)检查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通过班组公约;

(四)提出对职工奖惩的建议,对班组、工会小组工作进行评议,在职工之间开发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根据企业要求由班组全体职工民主选举班组长,对不称职的班组长有权按规定进行罢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市属及区(市)县属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市属及区(市)县属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工厂会议制度范文第5篇

    刘某为某化工厂工人。赵某与其妻刘某二人共同在某化工厂工作。1996年10月,赵某向厂方提出辞职,与化工厂解除了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化工厂单方做出了与赵某之妻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刘某不服,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经当地仲裁委员会调查;1995年,化工厂分别与赵某、刘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赵某是厂里的技术科长,妻子刘某是厂里的一名普通工人。1996年10月,赵某为了调离化工厂,向厂方提出了辞职,要求与化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厂方根据厂规章制度第57条“凡本厂双职工,男职工调走时,妻子必须一同调走”的规定,要求赵某将妻子刘某一同调离化工厂。由于赵某不能立即为刘某找到接收单位,使其一同调走,于是向厂方提出了暂缓将妻子调走的请求。厂领导经研究后,同意了赵某的请求,并与赵某签订了书面协议:“赵某调走(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赵某之妻刘某必须调离化工厂,否则,厂方有权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此协议签订后,赵某当即办理了与厂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三个月过后,刘某未调离化工厂,化工厂根据厂规章制度第57条和赵某在调走时与厂方签订的协议,做出了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处理结果]

    1.撤销化工厂做出的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2.化工厂与刘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