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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准则的认识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与企业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94]财会字第25号)及1995年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二者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新准则不但将旧准则未做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规范,而且使所得税的核算更接近其实质,反映的税赋信息与决策更相关。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法替代了原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体现了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是我国所得税会计的重大改革。

一、引入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的概念

新准则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这是新准则和旧准则在基本理论上的差别。

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例如:一项存货的原值为200元,已经计提跌价准备40元,账面价值160元,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可以抵扣应税经济利益的成本为200元,存货的计税基础就是200元。

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可以扣税的负债价值。例如:账面金额为200万元的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相关收入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征税,未来结转时可以抵扣应税利润为2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二、将时间性差异引申至暂时性差异

在旧准则中,多以“时间性差异”替代“暂时性差异”,并且多是从收入与费用角度阐述的。新准则摒弃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新准则用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定义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包括在一个期间产生而在以后的一个或多个期间转回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时间性差异,也包括因为其他原因而使计税基础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差异,从而将时间性差异引申拓展至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资产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在未来年度内,当该资产收回或负债清偿时,会产生应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原因是会计上确认资产、负债时,均隐含一个重要的假设:对所确认的资产,意味着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以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形式收回;对所确认的负债,意味着该负债的账面价值在未来期间将通过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予以清偿。因此,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税经济利益的金额大于计税时该期间允许抵扣的金额,增加应交所得税,从而产生应税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将导致未来期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时,作为费用扣除,减少应交所得税,从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从暂时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来看,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除了包括时间性差异,还包括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是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直接调整(如资产评估)造成的,主要有: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没有向母公司分配全部利润;重估资产而在计税时不予调整;购买法企业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而在计税时不做相应调整;等等。

新准则引入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且用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定义暂时性差异,不但丰富了暂时性差异的内容,重要的是剖析了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应税暂时性差异是企业承担的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企业获得的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不是递延税款贷项或递延税款借项。这一变化充分反映出当前会计界认识水平的提高,对包括所得税会计处理在内的企业财务会计视角已经由利润表观

转变到了资产负债表观,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奠定了基础。

三、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旧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这里的债务法为损益表债务法。

应付税款法,是指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期间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一定时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额。此法简便、易懂,但与会计核算原则不符。

递延法是将本期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期间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当税率发生变动时,仍按照原税率结转原来确认的递延税款。这导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能真实反映企业未来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也不符合资产或负债的定义。

债务法,是指在采用递延法处理的基础上,如果税率发生了变动,在税率变动的当期,应将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按现行税率进行调整,使之能真正反映未来预付或应付税款。现行债务法为收益表债务法,虽较之递延法合理,但由于是基于时间性差异的分析调整进行会计处理,秉承的是收入费用观,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是采用倒挤的方式,而不是按照资产、负债的定义出发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也不符合严格的资产、负债定义。

新准则摒弃了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认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应为企业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未来税款的支付额大于或小于这种收回或清偿的结果,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表现为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然后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减去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初余额,倒挤出递延税款的当期发生额,最后推出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为累计暂时性差异与相应的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的税率的乘积,这个乘积即使在未来税率变动时,也能代表真正的资产或负债。由此可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由资产负债表项目推出利润表项目,用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即经济收益。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的对象主要是暂时性差异,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能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可处理所有的暂时性差异。而收益表债务法核算的对象主要是时间性差异,强调的是差异的形成和转回,揭示的是某个时期内存在的此类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无法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两种方法比较而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指导,旨在真实体现资产(或负债)未来可收回金额,真实、公允地反映资产和负债未来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量,更科学更合理,更适合我国国情。因为我国当前正致力于国有企业改造,企业重组、合并事件定会大量发生,资产评估等业务越来越多,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时间性差异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均已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要求。新准则引入暂时性差异概念并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中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但核算了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的全部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而且真实地反映了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的本质。在信息的披露上,将所得税费用反映在利润表中符合配比原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当期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分开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反映为资产或负债,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有利于报表使用者的正确决策。

四、谨慎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准则设定了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上限。第13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第20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可见,新准则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只有预计未来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以进行调整,保证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

[1] 陈亮:解析《所得税会计准则》[J].会计之友,2006(27).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 许善达、盖地:所得税会计[M].大连出版社,2005.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 内容 理念

一、新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理念

1.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遵循的理念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制定遵循了“原则导向理念”,而旧准则遵循的则是“规则导向理念”。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运用“原则导向理念”,将理念基础、指导思想、体系设计、内容安排、技术标准等融为一体,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二部分:一是基本准则。二是具体准则。

2.原则导向理念优势及影响

“原则导向说”是就某一对象或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提出应遵循的原则。其并不力图回答所有问题或对每种可能情况提供详细的规则,从而避免“规则导向说”的诸多缺陷,给我国的会计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

(1)奠定了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用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2)有利于国际间的会计协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3)在原则导向理念下,每个企业对相同会计事项可能会基于不同的职业判断而选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要求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理念

1.“国际趋同”理念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新准则体系严格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突出强调了资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既坚持了历史成本,又引入了公允价值;新准则中的会计核算原则,保留了重要性原则、明晰性等原则,谨慎性原则作用趋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用趋增,强调了相关性的重要,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因此,会计核算原则的变化与国际准则是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理事会已签署了“联合声明”,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事实给予了确认和肯定。在会计核算原则、会计计量属性和会计政策选择等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是,趋同不等于等同,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2.趋同理念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促进了我国经济发展,也实现了我国会计国际化由被动接轨转向主动趋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新局面,体现了趋同既是方向、又是互动的基本思想,打通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平等对话、交流磋商的渠道。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的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将吸引越来越广泛的投资者投资中国企业。提高我国经济国际影响力,有助于我国企业的海外上市。扩大我国企业的国际经济贸易活动。

三、资产负债观理念

1.“资产负债观理念”及其在新准则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对收益的确定、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重要性的认识上采用“资产负债观”:即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资产负债表重于收益表。我国新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的定义等方面已由旧准则下的“收入费用观”转变为“资产负债观”。《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4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

2.资产负债观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1)会计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资产负债表对财务状况的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营运效率,而不仅是经营结果。资产负债观理念的确立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企业将对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做出正确判断,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更能满足相关决策者的需要,更具有相关性。

(2)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减少企业利润操纵行为、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新会计准则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提升资产负债信息质量,及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限制企业的短期行为,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避免了一些企业侧重于利润表,只追逐短期利益。要求企业只有在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才表明企业价值增加了。

四、公允价值计量理念

1.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质及其在新准则中的运用

在新准则的基本准则中,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指的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比以初始成本来计量的成本计量法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对资产的计价要坚持客观的计量,以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资产的实际价值总是随着时间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主要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中得到了运用。

2.公允价值理念的优势及影响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国际趋同;企业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6-0153-01

近年来,iasb和fasb加快了对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趋同的速度,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和运用范围的规范方面。为此,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财务会计准则趋同且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这套新准则体系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主要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债务重组等项目上。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本人重新审视和理解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

一、公允价值的再认识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而在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于某一交易或事项,在活跃市场中,独立参与交易的双方在交换资产或者清偿负债的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自己对于市场信息的掌握情况和各自预期的价格,最终在双方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达成一致的金额

(二)与历史成本的比较

长期以来,历史成本一直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即对资产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之后,不再根据其市值的变化进行后续计量,这无法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造成相关性较弱,进而影响到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实质上历史成本只是对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真实反映,缺乏预测性,难以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价值。相比之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三)优点与局限性

在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品不断创新涌现的背景下,公允价值因其真实反映交易实质的优势,在金融工具的核算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以市价为基础,能够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进而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企业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做出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提供相对及时、客观的信息,但它却不能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原因在于公允价值是以市价为基础,而活跃市场情况复杂多变,造成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确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也会造成估价成本过高、估价出现偏差,因此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缺少或者不存在相似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估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来确定公允价值,为管理当局和利益集团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创造了条件,这也加大了公允价值的监管难度,降低了可操作性。

二、公允价值与中国会计体系的结合

在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我国06年新颁布的准则的一大亮点,其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准则中适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改善了我国会计计量主要局限于历史成本的局面,适应了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应充分考虑公允价值应用的三个级次: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等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有时需要估算,这就对会计人员及相关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而我国的国情比较特殊,存在会计信息质量与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尚不完善、资本市场运营不规范、监管体制不健全、公允价值的运用缺乏实践经验和指导等问题,因此还不具备全面采用公允价值会计的条件。所以在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要清醒认识到在我国运用公允价值面临的内外部制约因素。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准则中应用前景和几点思考

我国会计准则已经迈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步伐,今后还会加深趋同的程度,因此国际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化将不可避免得影响我国准则的发展。我国的客观环境要求,在会计准则趋同过程中不能盲目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范围,因此新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中国应主动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使iasb能够顾及到到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提高我国准则趋同的契合度。公允价值更多的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价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但是又具有较高的估计性,对此建议在国际趋同的背景下,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制定出公允价值计量的标准,并在实施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操作示例和应用性指南,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相关指标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和列示的监管力度,以此来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教育 会计职业能力 企业会计准则 改革

一、引言

我国自1978年高校恢复会计专业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会计教育改革一直是会计教育界热衷的研究主题,综观过去相关的文献,主要集中于研究教育目标;学科与课程体系、专业设置;课程或教学内容、教材编写;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职业道德;职业教育与后续教育;会计教育改革的国际化;考试评价制度等。笔者认为,在会计教育改革过程中探讨的众多因素中,会计教育目标的确定应是关键和核心,其他所有因素均是为教育目标服务的,都应围绕教育目标展开,因此,只有确定了合理的教育目标,才能带动其他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革。高校会计教育承担着最基础的教育与培养工作,是会计教育的主阵地。高校会计教育培养的会计人才能否满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职业能力需求,直接影响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进而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将直接关系到未来会计职业在组织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发挥,从而进一步影响会计专业对青年学生的吸引力,并最终影响会计教育本身的成败。本文将在分析高校会计教育改革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以认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特征及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国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的现状和现阶段高校会计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培养全面的会计职业能力为目标,提出我国高校会计教育改革的方向。

二、我国高校会计教育目标确定

( 一 )会计实务界之需: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能力 显性知识是指能够被人类以一定编码系统如语言加以完整表述的知识,而隐性知识则是指人们知道但难以言述的知识。李刚、刘浩等(2011)分析认为,会计准则中的显性知识是指那些被准则的条文所详细规范,并给出具体量化标准的内容,而会计准则中的隐性知识则是指那些在准则中给出了判断原则,但并未给出详细而明确的量化标准的内容。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2006年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较之原来规则导向的旧会计准则,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隐性知识明显增加了。准则中隐性知识的增加,确实赋予了会计人员更多的灵活性,但同时也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给会计人员掌握和正确应用会计准则带来了困难。为此必须了解隐性知识获取和传递的路径以对症下药克服困难。根据认识论中知识传递的理论,显性知识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来传递,即可以通过记忆等方式予以直接的掌握,而隐性知识难以形式化和书面交流,难以通过正式的研究和学习掌握,主要通过实践和交流来获取,同时隐性知识的传递还要求传递双方具有较高的理解力和相互信任以及良好的沟通技巧。鉴于此,为了掌握会计准则的隐性知识并形成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须具备全面的会计职业能力,即除了掌握会计规则外,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深厚的会计理论功底。任何会计制度的安排均源于会计理论,要掌握会计准则的隐性知识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必须要有深厚的会计理论功底。掌握了会计的本质、职能、目标、对象、原则、方法等基本理论知识、熟悉了会计的发展历程,才能准确理解准则的规定以支撑业务分析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2)宽厚的相关背景知识。会计是一个管理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会计人员在准则的规范下将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输入系统经过系列账务处理生成会计信息为各利益相关者使用。准则中隐性知识的增加,意味着只是给出原则性规定而没有明确的核算模板,会计人员只能通过精细的分析找出经济业务的实质后才能选择合适的核算方式。可见,经济业务实质的分析是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起点和关键。然而,随着商业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商业模式和交易方式不断创新,企业的经济业务日益繁杂,如金融企业出现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如金融互换、金融远期等业务相当复杂难以理解,会计人员只有具备了宽厚的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背景知识才能深刻理解经济业务的实质,选择合适的核算模式;另外丰富的背景知识也可增强会计人员的理解力,有利于隐性知识的快捷传递。(3)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方面,在原则导向的会计准则的规范下,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原则性规定及业务事实进行分析、作出合理的职业判断,并最后确定具体的、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案;另一方面,由于隐性知识的掌握主要在于自身的实践和接触,会计人员仅当具备了独立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主动寻找、掌握和积累隐性知识,不断提升职业判断能力。(4)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由于隐性知识的传递具有言传身教的特征,而且要求传递双方相互信任并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因此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与人的沟通交流能力相当重要,需要与其他会计人员或注册会计师等进行沟通交流,获取隐性知识,提升职业判断能力,促进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5)较强的学习能力。首先,全面掌握会计准则中的隐性知识、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不可能一蹴而就,除了在校的培养,更需要在工作中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其次,我国仍在致力于促进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增加避不可免。故要求会计人员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不断地去学习会计准则,掌握隐性知识并准确加以应用。

( 二 )会计实务界之困:会计人员能力不足引致准则执行不力 综观几年实施情况,由于会计人员准则执行能力不足导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出现种种问题。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不透彻、职业判断能力较差,致使准则执行出现偏差。(1)职业判断能力不足致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受损。准则中隐性知识的增加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目前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合并、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资产减值等都涉及到职业判断。职业判断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一把“双刃剑”,恰当的判断所确认和计量的结果就是真实公允的;反之,就成为调节和操控利润的手段,直接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如公允价值确定的随意性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之一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目前已颁布的38个具体准则至少有17项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较之于历史成本计量更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现实价值和经营的现实情况,从而可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然而,要成功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科学公允地确定公允价值是关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用同类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如此原则的一句话在实务中应用起来却困难重重:以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如何确定修正参数,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何选择估值模型和假设相关参数,会计准则均没有提供详细的指导,由于会计人员能力不足,难以掌握该规定的内涵,无法进行恰当的职业判断作出合理的处理,导致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其确定依据和确定方法不够可靠和公允,造成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受损。又如“控制”确认的不恰当性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同时,是否具有“控制”还决定了对企业合并交易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结果,进而产生不同的会计结果。准则对“控制”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取利益的权力。因此,几乎每家持有对被投资单位投资的上市公司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控股比例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确定是否属于控制。而在执行中可见,由于职业判断能力不足,曾出现部分上市公司在未详细披露原因的情况下,将持股比例较低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或未将持股比例较高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有损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再如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不合理性损害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离不开职业判断。按照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定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影响当期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如果确认不合理,必然影响当期净利润的质量。然而,由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足,执行中出现了个别盈利公司本期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但未确认任何递延所得税资产,也有个别累计亏损金额较大的公司本期确认较大金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在报表附注中却未披露任何相关的确认依据的情况,致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损。(2)理解准则不到位致使会计信息的质量受损。如对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规定不理解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其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会计估计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因此,会计估计变更生效日期的确定显得尤其重要。准则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自该估计变更被正式批准后生效,为方便实务操作,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使用,原则上不能追随到更早会计期间。但是,从四年年报披露的情况看,少数上市公司对此规定不理解,错将会计估计变更的生效日期追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前,对之前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造成一定影响,使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受损。又如对金融工具分类依据不理解损害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应结合持有意图和业务特点等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会计人员由于相关背景知识如金融业务知识不足以及职业判断能力的缺乏对此规定不能正确理解、把握和运用,导致分类错误进而导致会计处理出现偏差,2010年甚至有六成以上的上市公司在报表附注中未按规定披露金融工具的分类依据,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总之,由于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足,只要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中原则性规定的应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就层出不穷。

( 三 )会计教育之目标:培养全面会计职业能力 综上分析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中隐性知识增加的特点要求作为真正执行者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全面的会计职业能力,而现实中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极大地受到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足的影响,致使会计信息质量未能全面得到提高,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足成为企业会计准则顺利实施的瓶颈。因此,目前不管是企业、财政部等相关监管部门还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都渴求高校会计教育培养出大批符合准则执行能力需求的会计人才去提高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这正是现阶段的“社会需求”,是确定高校会计教育目标的导向。很显然,现阶段高校会计教育目标的应是培养出具备全面会计职业能力、能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进而全面提升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人才。

三、我国高校会计教育存在问题及改革方向

( 一 )高校会计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高校会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会计教育目标过于理论化。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会计教育存在一个普遍倾向,即推行以学科供给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教师按照学科分类将系统、专门的会计知识传授给学生,以便让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利用这些知识,解决现实工作中既定的会计应用问题(杨政,2012)。这种会计教育培养目标的确定缺乏与会计职业界的交流,进而导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无视人才市场对会计人员的能力需求,向学生传授的仅仅是脱离商业实践、情境化的会计规则,必然导致出现会计教育落后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能力需求扩展的缺口,阻碍全面会计职业能力的培养。其二,教学内容过于侧重会计规则。首先,过分强调专业化程度,不注重提高知识结构的通用性,对经济学、金融学等商学类基础课程重视不够,在课程设置上,会计专业课较多,而商学类基础课程相对较少,在教学计划上,从已开设的商学类基础课程看,不管难易程度在学时安排上均远远低于会计专业课的学时安排,不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学生很难多角度去审视和理解会计,从而难以将会计知识与其他相关知识结合起来去认识日益繁杂的经济业务,不利于会计人员掌握和运用会计准则;其次,在会计专业知识的安排上,过分强调会计的规则性、忽略会计的职业判断和决策后果,传授会计知识时,重点放在会计准则的介绍上,对会计本质、目标、职能等基本理论的讲授往往过于简单,没有详细阐释每一项会计理论的形成以及对会计制度的影响,难以为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其三,教学方法过于注重会计知识的灌输。目前高校会计教育大部分仍只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以教师的讲授为主,采用传统的三阶段模式:教师讲授知识、学生做练习深化、课后作业巩固,只注重会计知识的灌输,一些课程如《中级财务会计》即使有实操训练,也只关注会计核算技能的培养,仅在教师的计划与演示下进行会计实操,忽略了其他能力的培养。殊不知,教学方法的创新性不足,将无法培养潜在会计人员的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沟通学习的能力,自然无能力去掌握会计准则的隐性知识并加以准确应用。

( 二 )高校会计教育改革的方向 为了培养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能力需求的会计人员,高校会计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会计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都应做出相应的调整。(1)重定培养目标。会计教育培养目标的确定应以社会调查为基础,充分了解社会及会计职业界的人才需求。现阶段的培养目标应解决会计界的燃眉之急,培养满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能力需求、具有全面职业能力的会计人员,推动企业会计准则持续有效地执行。(2)调整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改革应以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会计理论功底和宽厚的背景知识为目标,因此,在课程安排上,应适当增加经济学、金融学等商学类相关课程的开设;在教学计划上,应结合商学类相关课程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学时,或给予学生足够的自学引导;在会计知识传授的安排上,要重视会计理论的教学,学生充分认识了会计理论,必能更快更好去理解企业会计准则,提升职业判断能力。(3)创新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学生会计能力培养目标能否达到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满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能力需求,高校会计教育的教学方法必须进行创新,以培养学生全面的会计职业能力,即专业能力、信息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较强的学习能力。笔者认为,旨在培养全面职业行动能力的“行动导向教学法”正可解此难题。“行动导向教学法”已是德国等发达国家运用非常成功的一种教学方法。其核心教学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以行动为导向”,强调“学中做,做中学”,让学生在行动的过程中培养兴趣、增强自信、掌握知识、积累经验,全面提升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教学形式与传统的不同,不再是灌输式而是引导式教学;其授课形式不再是传统的三阶段模式,而是创新的五阶段:教师给出“工作任务”、学生分析问题、寻找理论依据、设计可能的解决方案、最后是经验的运用,整个教学过程强调学生自主学习;其教学手段主要有六种,分别是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引导文教学、角色扮演、探索式教学、分组教学,其中分组教学是组织形式的切入点,包括分组、卡片记录、头脑风暴、演示汇报、海报制作等技巧,而其它五种是教学内容设计的切入点,都以基于工作过程的行动为导向,只是教学媒介有所不同,项目教学以项目为媒介,案例教学以源于实践的案例为媒介、角色扮演以场景为剧本进行表演,引导文教学以引导性问题为媒介,探索式教学让学生探索后获得认知。在高校会计教育中,不同的课程可以结合各自的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以达到培养全面的会计职业能力的目的。“行动导向教学法”虽然成功于职业教育,但由于高校会计教育本身的专业性和职业性比较强,因此可以适用该教学方法。当然,在现行条件下高校会计教育中每门课程应如何基于“行动导向教学法”进行详细的课程改革和教学设计则是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孙光国:《我国会计教育及会计教育研究的现状与对策》,《会计研究》2004年第2期。

[2]刘永泽、池国华:《中国会计教育改革30年评价:成就、问题与对策》,《会计研究》2008年第8期。

[3]李刚、刘浩:《原则导向、隐性知识与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会计研究》2011年第6期。

[4]杨政:《会计人才能力需求与本科会计教育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调查分析》,《会计研究》2012年第1期。

[5]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200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上海证券报》2008-7-1。

对会计准则的认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准则导向;职业判断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10—177—03

会计发展史表明,会计是特定环境的产物,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是会计专业课程改革的根本动因。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是本科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教学质量对于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该系列课程一般由“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等三门课程组成,三者之间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地分工与协作。在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背景下,本文首先对三门课程的内在逻辑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安排以及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一、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内在逻辑

按照信息系统论的观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分别是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其中,财务会计亦称“对外报告会计”,它以主体已发生或已完成的交易与事项中的财务数据作为输入,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运用若干普遍接受的会计惯例,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进行加工,最终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将有助于决策和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输出给主体外部的使用者。由于财务会计以财务报表作为对外报告信息的主要载体,因此,笔者认为,财务会计系列课程设计应立足于财务报表,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不同环节,“基础会计”课程主要解决从凭证到报表的记录这一环节的问题,而“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则应解决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三个环节的问题。

具体而言,“基础会计”实质为初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的基础,其重点在会计记录这一环节,以掌握簿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核心,兼顾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级财务会计”以法人企业(非金融企业)的常规业务为依托,其重点是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掌握通用性的确认标准、计量规则及报表编制方法为核心;“高级财务会计”实质为特殊财务会计,以非法人企业或者法人企业的非常规业务为背景,主要由特殊主体会计(如集团合并报表会计、总分支机构会计等)、特殊业务会计(如衍生工具会计、重整和清算会计等)和特殊呈报会计(如分部报告、中期报告等)等三项内容组成,其核心是特殊情形下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

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财务会计教学的目标导向

高等会计教育的目标由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决定,具体地说是由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决定。在我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规定,会计教育的目标是知识传输和能力培养的双主导型。财务会计教学目标是会计教育目标中的一个子目标,是会计教育目标的具体化。笔者认为,给学生讲授最新的会计知识是“与时俱进”思维在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反映,“理论导向型”或“实务导向型”的教学模式对于本科阶段的财务会计教学并不恰当,其目标定位应是“准则导向”。

事实上,“理论导向型”和“实务导向型”教学模式本质上都是将会计准则视为纯粹的技术规范:前者就会计论会计,试图从理论上演绎出最优会计准则;后者侧重于如何具体应用会计准则;而“准则导向”的目标定位不仅将会计准则视为技术规范,更重要的是考虑准则的经济后果及准则制定权的争夺,只有正确把握会计准则的这一内涵特征,才能真正实现会计教育的知识传输和能力培养的双主导型目标。

(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目标

1.“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基础会计”课程是会计学、财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通过“学科入门指导”课程的学习,能够使本科生知道大学四年应该学习哪些课程、这些课程之间的关系以及应该如何拓展知识结构等问题,帮助他们及早树立专业意识,形成专业思维(刘海生,2006)。因此,“基础会计”课程应作为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入门课程而非专业入门课程,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熟悉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尤其是要让学生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程序的记录环节,即从原始凭证开始到财务报表结束这一过程,为进一步学习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后续课程的奠定基础。

2.“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是会计学、财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可概括为:学生应在学习“基础会计”的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及计量规则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和编制;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和处理法人企业的通用类财务会计问题的能力(包括会计政策的选择能力以及对财务报表的理解能力),以便较好地适应日后从事企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继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等课程后开设的又一门会计类专业课程,是会计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程和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选修课程。其中的“高级”二字表明了这门课程的层次和难度,也说明了这门课程所涵盖的教学内容,课程主要涉及会计领域的一些“难”(会计难题)、“特”(特殊业务)、“新”(前沿领域专题)内容,是对中级财务会计一般性会计业务和财务报告教学内容的有益补充。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特殊主体、特殊业务及特殊呈报情形下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及报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升其应对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适应能力。

三、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内容

财务会计本质上是以财务报表作为信息主要载体的对外报告会计,其知识体系的核心是财务报表各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中,“基础会计”课程主要针对财务报表要素的记录;“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则分别针对通用性和非通用性的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按照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和知识单元的不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教学内容的分工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四、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师资队伍建设

财务会计是一门融理论性、方法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独立学科,以准则为导向的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在很大程度取决于教师自身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这就要求授课教师既要有丰厚扎实的会计理论功底,又要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在教学实践中,该课程的教学师资大多数是走出校门后直接进入课堂,缺乏与会计实务界的联系与沟通。这样的师资来源有两点不足:一是所学的理论知识由于缺乏实践应用而略显生涩,在教学过程中容易照本宣科;二是没有会计实践经验,对准则的理解容易停留在技术层面,缺乏对其经济后果的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改变这一现状,应当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强与职业界的合作。高校应与会计职业界建立联系和交流机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鼓励会计教师每年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兼职一段时间,让他们有机会接触、了解会计实务,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实务能力;邀请会计职业界的资深人士来学校讲学;组织有会计职业界与教育界参加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供相互学习的平台。二是会计教师应积极主动进行社会调查。在社会调查中,会计教师可以接触到实际的会计案例并将其加以总结,只有经过自己实际体会与总结的会计案例,在课堂上讲授起来才会是丰富多彩的。三是促进教师与教师之间、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不同教师的知识结构、理论和实践水平各不相同,加强横向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无疑将有助于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二)教材建设

财务会计教学改革需要有配套的教材予以支持,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一方面,《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仍沿袭着“理论阐述+规范(准则、制度)解释+会计处理举例”的套路来编写,形式刻板,体裁单一;另一方面,缺乏对教材提及的会计学关联知识的阐述和解释,内容过于集中、单薄。会计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门类,必然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认为,“学校中的求知识的目的,不在于知识本身,而在于使学生自己获得知识的方法”。认同这一教育理念,就会统一财务会计教材的指导思想,使教材内容朝着稳定性方向发展,更多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精髓,教学内容也将会更加丰富多彩。

(三)以提高职业判断力为核心,推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革新

新会计准则在其会计理念、体系结构以及具体内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创新,同时也使得会计自由裁量权加大,从而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谓会计职业判断,是指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的情况下,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等会计标准并运用自身知识和经验,充分考虑企业现实与未来的理财环境和经营特点,对经济交易和事项进行分析、判断、选择和决策,其目的在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使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相关利益主体的决策。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是建立在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广泛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市场环境的准确理解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推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革新应以提高职业判断力为核心。第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思想意识上应注重对学生职业判断意识的培养,让学生了解为什么要进行会计职业判断,它给各相关利益人所带来的影响是什么。第二,扎实全面的专业知识是培养学生职业判断能力的基本保证。第三,在教学方法上,推行“读、写、议”教学法。将文科教学由传统的灌输式转为“读、写、议”相结合的形式,指导学生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去读一些课外资料,并在课堂上对所阅读的资料结合课本知识展开讨论,又在课堂外结合阅读与教师讲述的理论写一些灵活运用的文章,以此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发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很强的自学能力、收集处理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郁笑春,2006)。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革新将有助于学生及时了解财务会计学科动态,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将知识真正转变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