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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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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洁制度

环境保洁制度范文第1篇

一、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把工作任务细化到队室和责任人,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煤炭质量监督性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质监发[2017]49号),制定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2018年煤质抽检“冬防”工作的通知》,切实履行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职责。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监管。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严把锅炉使用准入关,严格落实“三个不得”监管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相关股室和业务人员对全县辖区在用生活燃煤小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承压燃煤锅炉(特种设备)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的燃煤锅炉企业数量、锅炉型号、锅炉蒸吨数及锅炉设施情况,建立燃煤锅炉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是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2017年3月20日以后,再未受理办理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登记使用手续。并不断强化全县锅炉监督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规范使用。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工信、发改、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到位。大力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辖区内供气管网覆盖情况,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燃料。

五是加大煤炭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协调环保、工信、商务、工商部门对县内所有用煤单位和煤炭经营网点进行摸排,核实煤炭销售企业和常年用煤单位的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共排查出煤炭使用单位36家,煤炭经营单位82家,煤炭加工单位1户,尚未投产,建立了相关台账,摸清了全县煤炭企业底数。同时,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加工企业、流通领域、使用单位入场煤、炉前煤监督检验频次,督促煤炭经营单位认真履行煤炭检测制度,要求每批购进煤炭向供货商索要检验报告,每月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双随机”工作方式,对全县重点用煤单位、煤炭经销点进行抽样送检,共开展煤质抽检130批次,合格113批次,合格率87%,将17家抽检不合格的煤炭经营单位移送县工商局进行处理。推进煤炭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提升煤炭质量安全监管,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保障燃煤质量。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根据《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我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加大了全县用每单位、煤炭经营单位抽检送检力度,保障燃煤质量,煤质检测台账进一步完善,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有力的杜绝了不符合标准煤炭的使用、销售。二是锅炉使用登记严格落实“三个不得”监督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不断强化了全县锅炉监督管理,确保了锅炉安全规范使用。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公示栏及时公开煤炭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质监局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

一是严把新装燃煤锅炉准入关。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燃煤锅炉,不予受理安装告知,不予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加强与工信、发改、建设、商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落后燃煤锅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到位。大力推广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辖区内供气管网覆盖情况,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原有燃料。

环境保洁制度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举措,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深化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环境面貌。

二、总体目标

以“扩大保洁范围、提高保洁水平、深化保洁措施”为重要抓手,狠抓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薄弱环节,健全环境治理长效管理体系,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完善,到2013年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其中,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0小时,垃圾日产日清,定点堆放,集中清运,分类收集率达20%,生活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实现保洁范围的全覆盖。将辖区内道路、车站、公厕、中小学等公共场所纳入日常保洁范围,做到保洁界限清晰。继续深化“门前五包”制度,把企事业单位和家庭纳入“门前五包”范围,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五包”范围和要求,即责任范围从门口到公路中间白色分界线为止。努力实现日常保洁和单位、家庭“五包”的无缝化对接,不留保洁死角,实现保洁范围的全覆盖。

(二)实现动态化保洁。进一步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对场镇街道实行保洁专职承包。各村(居)委要根据辖区人口和管辖范围,配备动态化保洁相适应的保洁队伍,为实现日常保洁动态化奠定扎实基础,努力实现全面消除环境卫生死角,确保道路整洁畅通,村委会卫生整洁,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零星垃圾现象明显改观,使保洁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完善环境治理长效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镇及村(居)委辖区内卫生保洁制度、垃圾集中处理制度、公厕卫生保洁制度、“门前五包”制度等各类卫生保洁制度;完善镇建筑垃圾堆放场地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建材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现象。建立健全对保洁队伍日常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对村(居)委环境治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源头管理、日常检查、监督考核,形成农村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体系。

(四)实现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加强领导与检查,对场镇街道保洁、车辆停放、市场秩序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两同志牵头负总责,落实分段责任到人头,定时检查。责任具体划分详见附表。各村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具体落实本村网格化管理区域划分和责任人员。

(五)整治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杂草砖石,搞好环境卫生。各村各单位要抓好办公场所、居民庭院内外的卫生,保持楼体、巷道及周边洁净。社区要督促环卫工人,强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池)等环卫设施周边整洁,无蚊蝇、无鼠无臭味;勤清掏、冲洗公厕,保持干净卫生、完好通畅。清理不规范的广告、招牌、灯箱、条幅,拆除乱搭乱建彩钢棚,及时清除影响镇容、有碍安全、污染环境的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泼乱倒等违章行为。

(六)整顿交通秩序。科学规范、合理设置停车场所,完善交通标识设施,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靠等违章违规行为,杜绝侵占公路、破坏道路设施和在公路打草晒粮等现象,创造便捷高效、规范安全的交通环境。

(七)整顿市场秩序。强化对镇区的主次干道管理,坐商归店,游商归市,严禁伸店经营、占道经营,严禁招牌、广告占道,取缔马路市场,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影响形象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真抓实干,真正把农村环境和庭院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环境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村、各单位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参与,既分工承担,又密切配合。镇环境治理领导小组是此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职责,要敢抓敢管,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环境保洁制度范文第3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亮新、清新、有序”为标准,以健全环卫队伍、完善环卫设施、落实环卫经费为重点,以强化检查评比和实行奖优罚劣为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健全机制

(一)建立环卫队伍

各村、镇直镇办单位根据保洁面积或人口数,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环卫队伍。环卫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是:镇区10人以上,行政村3人以上,村民小组1人以上,集贸市场根据市场需要,配备专门环卫保洁人员。由镇创建办负责的省道、镇道每公里配备1名清扫保洁员。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路段的办法,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任务。

(二)完善环卫设施

每个村的辖区要配备1台垃圾清运车,每个行政村要规划一个垃圾填埋场,每个村民小组要建设2个以上垃圾收集点(池、房、桶);省、镇、村道环卫工人每人配备1辆人力三轮保洁车或其他保洁清运工具,镇区要配足垃圾收容器和果皮箱。

(三)健全管理制度

1.清扫保洁制度

镇区、集市和省、镇道路实行“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村道实行“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2、垃圾清运制度

各村要实行生活垃圾、道路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垃圾处理场,渣石、渣土、杂物要及时清运到规定的垃圾清理场。

3、“门前三包”制度

各村要与沿路(街)经营门店、单位、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4、散装清运车辆监督管理制度

镇安全办要做好对生产煤炭、石子、石沫、石灰、沙子等散装货物销售企业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散装货物装载不超出车厢板上沿,并采取防护措施。派出所要加强对不采取防护设施的散装货运车辆的监督和管理,严厉处罚违规车辆。

5、督查评比制度

镇创建办要建立健全环卫督查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把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制度作为经常化管理的重要措施,确保环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卫和卫生管理监督机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村容秩序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落实环卫经费

1、实行财政分级负担

镇政府把环境卫生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村要在镇政府原有奖补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对环卫经费的投入。各村环卫工人工资每月不得低于300元,环卫经费主要用于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和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环卫设备的运行保养以及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等。

2、推行垃圾处置有偿服务

各村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集市、沿路的经营商户和居住户及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收取垃圾清运处理费,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定。

环境保洁制度范文第4篇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组织管理、环卫保洁、秩序管理、卫生费收交和使用。

(一)组织管理

1.街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督查制度,每周由班子人员带队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督查不少于一次。要求情况明,督查措施到位。

2.社区建立每日环境卫生巡查制度。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社区工作者按照责任区域分工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治措施。

3.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区全年举办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全年不少于12次,利用宣传阵地出刊宣传教育不少于6期。

4.年度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5.街道、社区爱卫会工作有计划、总结,每月工作有安排,市区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到位。

(二)社区保洁

1.保洁时间:社区路面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2小时(5—17时,夏天:5—19时)。第一遍清扫在上午8时前结束,并清理垃圾,8时后巡回保洁。

2.保洁质量:要求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无零星垃圾、无积泥、无积水、无污物、无堵塞窨井盖沟眼;路面净、窨井盖眼净、边角净、花坛及周围净、隔离带净。

3.楼道保洁质量标准: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两遍,楼道每周打扫两次,要求楼道干净、无蜘蛛网、扶手不积尘,垃圾及时收集。

4.垃圾桶管理:垃圾桶摆放整齐有序、干净整洁、盖桶相连,垃圾桶每周清洗两次,如发现破损应及时同社区居委会联系,予以更换。

5.保洁器具管理:保洁人员应珍惜保洁器具,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

6.保洁人员行为规范:保洁人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文明保洁,礼貌待人。在保洁时段内保洁人员除用餐(午休)时间外,不得擅自离(脱)岗。有违法行为的及时解聘。

7.其它: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爆光,经查实属主观原因的;在区以上组织检查考核中失分的。

(三)市容环境与秩序

1.社区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无乱堆放现象;

2.小区内无乱挂、乱拉管线、乱晾晒物品现象;

3.小区内墙面上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对乱张贴、乱喷制的小广告及时清理并实施长效管理;

4.小区内无饲养禽畜、违反“禁放”、种植蔬菜等现象;

5.小区内杂物整理、停车规范。

(四)卫生费收交和使用

1.街道、社区卫生费收交达到全区平均数。

2.街道、社区卫生费(含上级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由区社管办牵头组织人员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督查,以百分考核形式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

2.区社管办每月将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情况反馈给街道社区。

环境保洁制度范文第5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动员全民参加,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细化村规民约,呼吁广大村民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引导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网格化管理,健全保洁长效机制。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治长效,我镇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最终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增加保洁员人数。在原有长期保洁员基础上,增加临时保洁员,长期保洁员与临时保洁员相结合。二是明确保洁责任。划分保洁责任区,网格化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具体到每条路由具体人员实名负责,保持村内干净整洁,并且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3.强化调度,健全环境卫生监管机制。整治工作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具体人员按责任分工参与具体实施,包村组长、包村干部、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组长每周调度一次所包村整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屯至少有一名包村干部或村干部负责监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抽查和暗访,深入各村,随时掌握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

截至目前,我镇辖区内16个行政村均建立了垃圾分类制度,目前有垃圾周转站1处,实现垃圾全部处理,建立了“四包”和“五有”等多项制度,各村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四包”责任书,保持村庄常年清洁。

今年年初至今,我镇辖区内16个行政村,共配备长期保洁人员159名,垃圾箱112个,共投入资金31.6万元,动用车辆580辆,发动农民群众1200余人次,清理垃圾266吨,清粪污154吨,清沟渠5000米,清院落323个,清道路1273公里,后续将继续利用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购置垃圾清运车辆等,以便更好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通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我镇村容村貌得到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全镇幅员面积较大,村屯较多,各村工作进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二是村民素质和卫生意识有待提高,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不够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化调度,统筹推进。加强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的掌握了解,鼓励各村对标找差,做到心中有数,向精细化目标再提升。

2.进一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充分发挥长效保洁员作用。完善责任区划分,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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