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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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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利益;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一、社会保障概念

社会保障一词由来已久,最早来源于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中的Social Security,后来此概念被人们逐步认可与接受。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早源于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随后德国、瑞士以及其他及其他的工业化国家也都相继推出了社会保障制度。[1]

本人认为社会保障就是国家政府为了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在其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我国社会保障虽然在建国初就已经建立,但是真正实施却在改革开放之后,因此,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发展比较缓慢,整体水平不高,尤其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最为突出。

二、我农村社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由于起步晚,发展水平十分落后,存在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分散,缺乏一个完整、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其支撑,从而统筹社会保障运行与发展,保证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进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包含了许多内容,比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险制度等,虽然它们保障的内容不同,但是其实际就是为了维护农村村民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

(二)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欠缺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是制约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短板。我国对于社会保障的资金很大一部分都被投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中去,导致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短缺,因此出现了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的严重不平衡。我国政府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金额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只有10%左右,这远远低于世界其他国家水平。并且,我国10%的财政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份额极小。[2]社会保障资金的缺乏会严重影响社保制度的运行和管理,难以让村民真正享有其所带来的福利。

(三)农村社会保障保障范围狭小

我国社会保障是为了保障全体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但是,我国却长期以来将农村村民排除在此范围之外,导致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相关材料调查,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金的投入都有很明显的差距。国家由于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有限,导致农村社保范围和水平都十分有限,这远远不能满足农村村民生存和发展的需求。

(四)农村社会管理能力有限

农村社会保障分别由政府的卫生、民政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而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则是由政府的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形成了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多头管理的多元化格局[3]。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多元管理和控制,肯定会带来一些列的问题和矛盾,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不作为等行为都会导致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保障水平不高,人们难以享有其带来的益处。

三、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对其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才能更好保障农民的正当利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是应当建立一个统筹协调的部门,对社会保障的各个部门和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管理。另一方面,对社会保障中的养老保险制度,最低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进行相应的管理。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

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的管理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来源,一个是合理分配,防止农村社保基金挪做他用。我们对于社保资金的来源方面,国家应当对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相应的倾斜,毕竟农村村民无论是数量还是在生活水平上,远远低于社会的正常水平。我们对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上,应当增加其透明力度和管理水平,保障社会保障资金能够物尽其用,避免被挪做他用,侵害农民的正当利益。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我国农村社保障资金欠缺导致其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都十分低下,因此需要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加大对农民社会保障力度,保障其合理的生存和发展权益。我国在农村的社会保障范围仅仅包括养老、医疗和低保等制度,这和城镇社保内容比十分欠缺,因此我们应当在其他方面多做一些努力,从而保障其权益。

(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服务

我国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社会制度设置不合理,社会保障资金欠缺等原因导致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这会严重影响农民社会保障利益的损失,不利于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因此,我国应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其资金投入,选拔合格的适业人才去管理和服务,从而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全体成员的生存和发展的权益,它不仅包括城镇市民的利益,也包含农村村民的利益。我国农村虽然社会同条件大大提升,但是农村社会保障总体还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4]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我国三农问题,社会保障更是其中内容。随着政府对其不断的重视,我相信农村村民的社会保障利益能够很好地解决。

参考文献:

[1]张瑛.南京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7.

[2]曹佩佩.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经济,2015(20):10-11.

[3]清照.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J].山东劳动保障,2009,5:28-29.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 制度建设 思考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因此,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笔者为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相关思考。

一、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均、社会保险基金补足和社会保障责任不清三个方面,其具体内容如下:

1.社会保障制度不均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均,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上面。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有两个倾向,一是适合城镇,不适用于农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二是适用于城镇户口的人员,不适用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农民工在城市得不到社会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和农民工方面还有待完善,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社会保障的公平性没有得到全范围的体现,加大了城乡差距,不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

2.社会保险基金不足

社会保险基金不足也是制约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的时间比较短,社会保险体系建立的经验不足,一些传统遗留的问题仍有待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不足还表现在离退休人员方面,就目前而言,我国离退休人员的负担较重,社会保险模式在运行中出现了先收现付的模式。人口老龄化和经济体制转型是我国社会保险体制面临着两个问题。加之国家对退休后的职工隐含负债补偿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之间的矛盾激化。

3.社会保障责任不清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社会保险责任不清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目前,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一方面,对企业和个人而言,企业和个人不愿意缴纳保险费用,又希望得到社会保障。另一方面,对政府而言,由于没有划清责任,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出现职能错位和互相推诿的现象。

二、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

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针对上述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不足,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可以从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完善社保筹资体系和划清社会保障责任三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是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打破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所有制格局,扩大其范围,把所有制经济下的劳动者都纳入到保障体系之内,确保企业和劳动者的竞争环境公平,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发展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建立不同层次、不同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城市重点是放在医疗和养老方面,扩大失业保险范围,然后再逐步过渡到所有保险项目的统筹制,覆盖所有的社会成员。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

2.完善社保筹资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有利于改善社会保险基金不足的现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完善社保筹资体系方面,可以通过面向社会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措施,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此同时,还应由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规范社保筹资渠道来源,通过给予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的权力,建立起以社会保障税为主体,财政补助和其他的多渠道筹资为辅助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有利于化解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之间不平衡的矛盾,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完善。

3.划清社会保障责任

划清社会保障责任,有利于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建立起职责分明的体系,便于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管理。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应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对政府而言,政府要根据低水平、宽范围、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供强制性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另外,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措施,都将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结语

总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只有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完善社保筹资体系和划清社会保障责任,不断探索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策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面、公平、系统、有效地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进而为构建我国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于民,陈茜.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财政困境与对策[J].经济纵横.2011,(07).

[2]孔慧.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06).

[3]徐瑞仙.社会保障公平价值理念的理性回归[J].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9,(03).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对策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最基本的一项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社会保障工作与人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步推进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社会保障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要的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有: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以及社会优抚制度。其中社会保险制度居于核心地位,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点作用: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社会保障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内在稳定器”;私人保险存在种种局限,不能完全向人民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际经验表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基本要求,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进我国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稳进步。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良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2012年,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30379万人、53589万人、15225万人、18993万人、15445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988万人、6246万人、908万人、1297万人、1553万人。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总收入284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总支出22063.1亿元,比上年增长增长22.2%。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693亿元,总支出15502亿元,当期结余4191亿元,累计结余23667亿元。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从横向来看,各方面指标一旦按人数平均下来,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另外,从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应用、管理上看,同样和发达国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目前,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是世界第二,GDP的规模也逐年扩张,国家的综合实力越来越强,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势在必行。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三大挑战

1.经济全球化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经济全球化对于我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与国之间资本流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趋加剧,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全球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带来了很多问题,融资风险和潜在的内外部金融危机随时可能爆发,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居民的失业风险、收入减少风险将日趋提升,由此带来的不稳定性使得我国农村的社保制度面临巨大的压力。

2.人口老龄化趋势给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巨大压力。人口老龄化是与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伴而生的全球性趋势。而我国作为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农村人口结构的老化给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收入保障和养老保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经济社会转型给农村社会保障的构建带来潜在的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展迅速,而快速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对我国农村传统社会结构产生严重冲击,大量农民工的涌现验证了这一点。这种巨大的冲击,给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带来了极大不稳定性。

(二)我国城市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几大缺陷

1.以农民工为主的灵活就业人群并未良好地纳入我国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

2.缺乏一套有效的针对地方政府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监管体制。我国地方政府履行社会保险费的收缴、支出以及运营的职责,由中央政府进行财政补贴,但由于缺乏责任约束,部分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随意动用和支配社会保障基金,致使部分社保基金变成呆账、死账,在危害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也加重了中央财政负担。

3.城市间管理标准的衔接不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部分是区域性管理,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所以在许多社会保障标准的制定上允许存在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性的保障制度也有其不利的一面,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因此,缺乏各地区之间的相互协调机制,各种标准无法统一起来,从而制约了各企业和个人的机会选择,并且可能使个体利益受损,也使管理成本提高。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逐渐显现。近年来,我国不断加深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和为数可观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改制都将引起领取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逐步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的缺口必将越来越大。社会保险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必然会引起许多经济乃至社会问题。

5.社会保障法制化程度亟待提高。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还很不完善,缺乏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立法,只有一些零散的地方性法规及一些规范性文件,这将不利于我国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6.现有社会保障体制尚不能有效调节收入差距。近年来,城市居民收入增长趋缓,特别是低收人户收入增幅较小,贫富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贫富悬殊问题日益突出。

7.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制尚不完善。政府在对各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筹集、支付和投资运营时,缺乏全面规划、系统管理和监督,以致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滥征、漏缴等现象;在投资运营阶段,很多地方政府也缺乏对社保资金必要的预算、审计及监管;在支付阶段,存在着社保资金发放不及时、冒领多领等现象。

四、完善对策

(一)加快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就现状来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在我国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完善,但是其他方面的基础基本为零。目前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各种新型疾病层出不穷,政府应该将医疗保险的范围扩大到那些非从业人群,比如儿童和学生。同时也要进一步保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的建设。

(二)做好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是重中之重

做好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关注进城的农民工,城镇的自由就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人员等等,努力做好他们的参保工作。

(三)认真对待并尽力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目前,不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及高昂的医药费,是农民工所处的一种状态:小病扛,大病躺,即使他们在从事危险工作时,生命安全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针对这种现象,要加快建立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把重点放在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上,彻底改善他们的生活。

(四)完善并改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除了低保人群,不符合低保要求的低保边缘群体、低收人群也需要重点关注。

(五)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和监察力度

财政方面,我们可以适当将资金投入到农村社保制度相对不完善的地区,同时更要监控资金流向,加大监督力度。

(六)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制度

中央政府与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细化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下的预算项目,完善相应的立法,力求更加公开透明地收缴、支出以及使用社会保障基金。

参考文献:

[1]金丽馥,石宏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周方遒.关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研究[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1).

[3]谢国帅.关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的探究[J].知识经济,2010(20).

[4]梁燕.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四大举措[J].当代经济,2003(09).

[5]陈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02(01).

[6]韩雪峰.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分析[J].当代经济,2009(04).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一、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中公平原则的相关问题分析

公平原则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它的实现能够充分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这种公平还是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的最高的追求,公平原则的实现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公平原则的实现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制度价值选择的正确性。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改变社会的不公平现象而实施,公平原则的实现恰好能够保证其公平价值的落实。再者,社会保障制度在进行自我管理的工作时,也需要公平原则来维持其工作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一种社会管理的制度,它必须依靠公平的原则来对社会群体的进行利益的调节,推动社会的和谐,实现自身功能的顺利运行。

在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公平原则的实现还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一种欠缺的状况。首先,公平原则在整个制度的运行中存在着缺失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在对城乡工作实施的调整及管理中,城乡差距的不断加大,就是其公平原则缺失的表现。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在对不同社会群体实施工作时,社会群体接收到保障制度利益的不同,也是一种公平的缺失。再者,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中的公平原则的实现没有一个系统的制度来作为保障,这就使得公平原则在落实的过程中得不到规范,从而影响到公平原则的正常实施。

二、推动公平原则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中顺利落实的途径

公平原则对于社会保障制度正常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一种保证,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整个公平原则的落实还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本文接下来就简单谈论几点推动这种公平原则实现的相关途径:

(一)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

公平原则要获得良好的落实,首先就要依靠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的完善。优化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大的环境下提升整个社会平均的经济水平,从而使社会全部群体之间的差距缩小。因此,我国相关工作部门必须对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优化补充,使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可以涵盖社会工作的所有方面。而且,国家还必须对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一种整体的统筹考虑,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各区域之间工作的衔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国家工作各个环节的公平运行。

(二)实施对公平原则的制度保障及规范

公平原则的落实有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它的实现也需要一种对自身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保障。因此,推动公平原则的落实,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来对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工作的运行实施必要的规范。首先,国家相关负责人员应该针对社会保障制度工作的实施建立一种完善的制度保障,使社会保障制度地实施有法可依。再者,国家要特别针对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中的公平原则问题制定一种法律规范,使公平原则的实施能够按照具体的法令规定进行,而且在这种制度规范下,还可以实现人们对于公平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拓宽社会保障制度工作的覆盖范围

社会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的一种保障及管理,其公平原则要想在整体环境下得到实现,还必须通过拓宽社会保障制度工作的覆盖面积来对其进行推动。首先,国家要加大对于三农问题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投入,使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制度工作中受到的必要的保障。再者,国家还要加强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扶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产业的发展,使中西部地区能够充分地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中来。此外,国家还必须制定相关的政策方针,实现对于薄弱群体及薄弱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法律规范。这样一来,国家通过拓宽整个社会保障的工作面积,能够达到对于全社会的覆盖,公平原则自然就会在最大的范围下得到实施。

三、结语

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国家各个地区各个群体实施的保险、救助以及补贴等工作,必须通过公平原则的保证才能够得以顺利的实现。通过公平原则对于社会保障工作的调整,可以使整个社会接受到的国家福利及保障待遇在一定的程度上实现公正合理化,而正是在这种全民适当公平的前提下,和谐社会地构建才会得到加速的实现。因此,公平原则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原则,国家必须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工作中的公平原则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位涛.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04).

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一、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公平,保证比较均衡地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是其第一要务。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效率。这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消除各种社会风险的侵害,从而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这就为提升社会效率提供了较有利的主观前提;社会保障可以缓解贫困,调节收入差距,缓和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从而为提升社会效率创设了较为安定的客观环境;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为提升社会效率做出一定份额的价值贡献。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与效率上存在的问题

第一,公平与效率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长远的指导思想,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第二,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统筹层次低,既难以体现公平,又有损效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体制上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具体运行。

第三,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不对应,严重损害了效率。

第四,社会保障基金在运营中未引入市场机制,政事不分,监督不力,存在挪用、挤占甚至浪费现象,未起到“自动稳定器”作用,制约其提升效率作用的发挥。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搞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平问题已经上升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只有确立了这样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构架。

第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要加速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把公平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目前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性的条例、规定执行起来,有着相当大的灵活性,执行效果差异很大,公平难以保证,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公平优先的原则。

二是要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以保证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三者责任的模糊,既影响公平,又有损效率。在财政支出上应该明确区分政府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在统一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前提下明确区分中央政府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对于企业,应该在划清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的前提下,尽快明确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平等化。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障费。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个人责任。

第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保障制度。

一四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转变传统的单位福利观念和体制,剥离单位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化个人自我保障意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由国家、单位、个人共担风险的社会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分离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向市场化、技术化和经营化方向迈进,更好地增进社会效率。

三是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观念,在更高层次上提高效率。

四是不仅要调节收入差距,更要调节消费差距。如对人们的财产收入按不同的用途征课不同税率的税:对重新投入产业的财产收入征收低税率的所得税,而对用于个人消费的财产收入征收高税率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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