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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2009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2009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2009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福利院改造升级步伐,满足“三孤”人员供养的需要
福利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福利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缺乏维护,导致面貌残破落后,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入住需求。在全市三个区中,我区的乡镇福利院综合面貌最为落后,是全区民政工作的薄弱方面,多年来没有得到改进。目前,全区5个乡镇福利院有集中供养五保328人。庙岭、临江、段店三个福利院已不能再收住人员。我们通过于乡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市局支持,采取分步实施,逐个解决的办法改造乡镇福利院。2009年上半年改造##镇福利院,筹资300万,其中##镇政府拿100万,社会捐助100万,省厅、市局以奖代补100万,建设高标准模范福利院,产生示范效应后带动全区。同时,争取市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落后福利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福利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加强福利院管理,在软件上下功夫,努力摘掉福利院的落后帽子,以实际工作为我区“两个率先”出力。
6月份以来,会同##镇政府做好了##镇福利院改造方案编制、审核上报,向市民政局争取定点资金重点支持。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即将动工。此外还向市局上报了其他福利院建设规划。
(四)加大救灾、减灾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中最为弱势的群体,由于身体功能障碍,他们中的大多数不仅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生活自理能力,其家庭较低的经济收入和较高的护理费用支出之间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缓解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其民生已刻不容缓。
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阳光工程”,是推动建立残疾人特殊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结合安徽实际,可以按照“一套方案、三种模式、五项保障”的思路,建立起适合安徽省情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方案选择
借鉴省内外试点经验,根据安徽省情和财情状况,有三套实施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对所有重度残疾人进行护理补贴,全省总计116万人,每人每月按100元补贴,全省共需投入13.92亿元,资金总额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46%。这套方案是低起点、保基本、广覆盖的方案,也是最符合国务院《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方案。
方案二:对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肢体、一级视力的重度残疾人实施护理补贴,全省总计15.3万人,每人每月按200元补贴,全省需投入3.67亿元,资金总额占全省财政收入的0.12%。这套方案是保重点的权宜方案。
方案三:考虑一级视力残疾人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可先对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肢体残疾人实施护理补贴,全省总计9.33万人,每人每月按300元标准补贴,全省需投入3.36亿元,总额不足全省财政收入的0.12%。这套方案是急需和必须的方案。
考虑到福利支出刚性、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组织实施的可操作性,可先采取方案三,对重度残疾人中最急需护理的一级智力、一级精神、一级肢体残疾人率先纳入补贴范围。方案三实施范围较小,财政投入较少。先低水平起步,再通过经验的积累和财政实力的增强,而逐步“扩面提标”,在2-3年内过渡到方案二,在4-5年内再推行方案一,力争让所有的重度残疾人能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补贴模式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可以现金形式发放,也可以护理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根据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方式,设定了三种补贴模式。
模式一:凡是居家安养的,护理补贴以现金形式通过“一卡通”发放给残疾人本人。现金补贴模式适用于有家人照料、残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重度残疾人。这种补贴模式既可以缓解因为要护理残疾人而无法正常工作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充分支持家庭照护作用的发挥,也可以用来购买各种生活照料、康复和护理服务,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同时也可简化残联的工作程序。
模式二:凡是日间照料的,发放护理消费券,由残疾人自由选择日托机构,这是政府直接补贴重度残疾人自行选择服务项目的一种模式。这种补贴模式的好处有三:一是给予了重度残疾人极大的选择自由,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所需服务;二是有利于服务组织之间的合理竞争,进一步提高政府补贴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有利于吸引更多资金、人才等社会资源进入护理服务行业,有利于整个护理服务市场体系建设与完善。
模式三:凡是集中托养的,护理补贴由政府直接发放至全托机构。这种补贴模式适用于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通过完善的资质评估机制、质量服务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来实现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护理服务的监督与管理。政府运用这种补贴模式有助于全托机构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改善服务设施,从而促使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能够获得更完善的护理服务。
上述三种补贴模式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可以将有限的资金补贴与托养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致力于提升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建议同时运用。
保障措施
要确保安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还需采取以下几项保障措施。
第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建议安徽省政府出台《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意见》,明确补贴政策的标准、范围、程序及监管措施等,形成推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指导性文件。依据上述《实施意见》,制定《安徽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制订一系列与之密切相关的制度:建立申请审批制度和公示制度,保证护理补贴的公平性;建立资金筹集管理制度,保证护理补贴的稳定性;建立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护理补贴的发放都有据可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护理补贴的实施处于可控范围;建立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实施工作质优效高等。
第二,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作为一种社会公共物品,政府财政投入应在护理补贴资金来源中始终占主体地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市、区)三级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其余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重度残疾人人数、补贴金额和负担比例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本级负担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同时,根据开展工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可适当安排专项推进工作经费。与此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公益组织和企业爱心捐助等慈善事业的作用,共同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发展。
第三,建立稳定专业的护理人才队伍。
重度残疾人护理及康复体系建设,尤其在安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广泛推行背景下,更需要大批的专业护理人员,以及社会志愿者和义工人员的参与。支持省内医药类大中专学校设置针对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生活护理及康复的专业,开发和培训专业护理人才和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逐步实现托养机构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护理康复知识的宣传,吸引广大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每年的“公益性岗位”中拿出10%岗位,面向社会招用一批专业医护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轻度残疾人,作为残疾护理、康复服务人员,定向充实到基层和一线,确保广大城乡残疾人得到必要的、专业的护理服务。
第四,建立相关部门协同服务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是保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稳健运行和持续高效的基础。各级政府部门应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开展好人员配备、覆盖时机、补贴标准调整、财政预算安排及资金发放等各项工作,形成“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照料纳入残疾人事业、民生事业大局,写入省政府民生工作要点,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安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等职能部门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职责范围并给予特别扶持;省民政厅配合省残联做好残疾人统计调查工作,以及养老与助残服务的衔接工作;省残联组织发挥枢纽型作用,承担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职责。
第五,整合养老与助残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