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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时刻,在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之际,江苏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隆重开幕了。这是江苏省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全国妇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出会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姐妹以及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向一贯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和妇女工作的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我国最重要的沿海开放省份之一。近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江苏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目标,坚持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认真落实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各项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在全国位居前列。

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高起点、高水平地实施江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开展妇女工作的科学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法律上、政策上、工作上、经费上提供充分保障,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保证妇女儿童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

过去的五年,江苏妇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在参与实施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中,争当新女性,创造新业绩,倡扬新风尚,建设新生活,谱写了新时期江苏妇女求进步、谋发展、讲奉献的壮丽篇章。江苏各级妇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发展激发活力、以维权促进公平、以服务凝聚人心、以协调整合资源、以活动扩大影响,“百万妇女大学习、百万妇女大转移、百万妇女大创业”行动成效显著,“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培训基地”、“新市民巾帼文明”系列行动彰显特色,美德在农家、关爱留守儿童等一系列工作品牌产生广泛影响,充分发挥了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为推动江苏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全国的妇女工作提供了宝贵而鲜活的经验。实践充分表明,江苏广大妇女不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半边天”,不愧是推动江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江苏省各级妇联组织不愧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固桥梁和纽带,不愧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今后五年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胜利的重要时期,也是江苏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在江苏新一轮大发展中建功立业、大有作为的重要时期。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妇女十大部分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妇女和妇联组织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和历史责任,对广大妇女和妇联组织提出了殷切希望,为进一步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中国妇女十大提出了新时期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目标与任务。江苏省广大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胸怀全局,奋发有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拥护者、科学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谐社会的积极建设者,与全省人民一道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希望江苏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发展新实践,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一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的命运始终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联。希望江苏广大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光辉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和总书记在中国妇女十大上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思想上坚信不移,行动上坚定不移,以开阔的视野、科学的思维、战略的眼光、创新的实践,踊跃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要积极投身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伟大实践,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奋发有为。党的十七大描绘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需要把握的原则。广大妇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用实际行动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按照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根据新形势作出的新部署,继续发扬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树立更强的机遇意识、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活力,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勤勉敬业,争创一流,为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要努力发挥“半边天”的独特优势,为建设和谐江苏奋力进取。广大妇女要进一步彰显促进社会和谐的独特优势,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负责任的公民,努力塑造江苏女性热情、勤奋、智慧、进取的新形象。要积极参加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优势,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以家庭和谐、社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追求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有益的生活情趣,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希望江苏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贡献聪明才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也是开展妇女工作、推动妇女发展的重要前提。各级妇联组织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努力把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转化为推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推动江苏实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发展。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形势严峻。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明确部署。江苏省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场危机的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希望江苏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立足新实践,破解新难题,为加快落实扩大内需保增长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促进城乡妇女、不同群体妇女、不同区域妇女统筹发展。

二要坚持以妇女群众利益为根本,在开展党的群众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能。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好妇女工作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重要和紧迫。各级妇联和妇联干部要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开展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帮手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植根于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妇女巩固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作用。要进一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妇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妇女,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妇女,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广大妇女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坚持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妇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竭诚为妇女服务的观念,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助党和政府努力建立健全妇女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从最困难的群众帮起,从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要坚持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妇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各级妇联组织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的有机结合,提高妇联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要按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的要求,更好的整合和利用社会有效资源,推动妇女事业发展。要大胆探索妇联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研究妇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着眼于新的实践,努力把握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坚持立足基层开展工作,深入实际,贴近妇女,使工作更好地落实在基层、发展在基层、受益在基层。广大妇联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工作的本领,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团结带领妇女为江苏实现新一轮发展努力奋斗。

妇女儿童事业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充分认识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社会各界都要把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落实到更加自觉地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上来”。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实现男女平等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我们坚信,江苏各级党委政府一定会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妇联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和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江苏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社会各界一定会更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形成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相信,在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江苏妇女儿童事业一定会创造出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过去的一年,也是我市妇女工作取得辉煌成绩的一年。各级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党联系广大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深化“三大主体”活动,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贯彻实施,为贫困儿童做好事办实事,配合“二创一申报”和建设文化先进市、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得到社会的好评。全市广大妇女在各级妇联的组织带领下,积极投身于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拼搏进取,自强不息,展示了新时期侨乡妇女的时代风采,为xx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重大贡献。市委对全市的妇女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新的一年,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面我就妇联如何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妇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明确思路,正确把握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方向

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我市今年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江门市委的工作部署,树立科学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产业强市为目标,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镇级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争创文化先进市,不断改善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开创xx侨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局面。这个目标催人奋进,鼓舞人心。而要实现这个目标任重道远,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我们事业的发展。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由于社会经济成份、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妇女群体的社会阶层构成、生活方式也日趋多元化,妇女工作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任务更艰巨。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各级妇联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把广大妇女干部和群众的思路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市的工作布置上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妇女工作,明确妇女工作的根本方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新特点,大胆创新妇女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以新的思路谋求妇女事业新的发展,以新的举措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发挥优势,服务大局,组织广大妇女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占我市人口半数的妇女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找准妇女工作与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团结和动员我市各界妇女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富民强市”新侨乡的伟大实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求得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建功”活动。重点是抓好提高妇女的群体素质。在农村要继续办好妇女学校,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农业科技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和致富本领,使农村妇女在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做出更大贡献。把城市妇女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妇女劳动者的素质和推动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上。目前市妇联筹办妇女再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努力为下岗妇女再就业提供帮助。我认为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应积极大胆去做,努力做出成效。二是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妇联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要充分利用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渠道,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就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推动人大和有关部门加大对有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问题立法及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履行代表妇女儿童权益的职责,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作用,主动推动和协助政府解决妇女儿童规划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要坚持不懈把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作为切实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根本利益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刚才宝贞同志讲到市妇联今年围绕中心,拟做的十件大事、实事,我觉得很切实际,应努力实施好。三是要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妇女组织要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十佳尊老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加强对广大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的能力。同时,各级妇女组织要带领广大妇女参与我市的“文化先进市”建设,引导广大妇女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确立主动学习、超前学习、努力学习的观念,使全市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得到提高;要倡导和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氛围,丰富她们的精神世界,使广大妇女能够成为先进文化的受益者、传播者,促进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三、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切实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

各级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是实现妇女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的挑战,各级妇联要做到: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去年市妇联开展的“农村示范妇女学校”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示范单位”创建、扶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围绕市委的“二创一申报”工作开展的以家庭为单位的文化活动,参与重大案件的维权等,实实在在地为大局、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社会影响力大,受到广大妇女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要把这些脚踏实地的好作风坚持下去,立足基层,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正成为广大妇女群众的贴心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各级妇女干部要通过不断学习,大胆工作,实践磨练等,努力使自己成为熟练开展妇女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目前,我市妇联组织机构总体上讲是完善的。在农村,有镇妇联、村妇代会、自然村妇女小组,城市有市直单位的妇委会,妇委会下边有妇女小组。我们在巩固和健全现有妇联组织系统的基础上,要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发展的需要,顺应妇女群体利益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的群众化、社会化程度,积极稳妥地在女性较为集中的城乡流通领域,非正规就业群体中建立多种形式的妇女组织;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垂直单位的妇女组织的管理归属问题,以更好地发挥她们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四、自强自立,与时俱进,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察布查尔县以锡伯族为主体各民族聚居,是全国唯一的锡伯族自治县。有25个民族,其中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锡伯族以及其他民族人口比例为5∶4∶3∶2∶1。2001年被确定为部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线长72公里,是一个边境县,境内有国家一类陆路口岸——都拉塔口岸,已经开关通货。全县总面积4485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余万亩,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县辖13个乡镇、1个国营农场、1个经济服务中心,63个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680元。总人口17.3万人,其中妇女8.38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48.4%,女劳动力13024人,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47.3%,副科级以上女干部55人。县妇联现有干部5人,其中2名妇儿工委专干,乡镇场妇联干部15人,村妇代会主任63人,机关妇委会干部55人。今年,获得州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10个,其中县妇联获全国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一年来,自治县妇联始终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以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引领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为突破口,以围绕稳定大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保障,以“三大主体”“五大工程”创建活动为载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现汇报如下:版权所有!

一、狠抓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能力

能力建设是做好妇女工作的基本保障。县妇联本着建设学习型、思考型、服务型、发展型、开放型、创新型妇联组织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于年初在全州率先开办了察布查尔县妇联网站,为自治县的妇女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推动了妇联现代化办公的进程。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选派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19人次到北京中华女子学院、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县妇联亦以会代训的形式实地培训妇女干部121人次,有效提高了妇女干部的理论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

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各项工作得以贯彻落实。为了使妇联工作更加有序、有效、科学、规范,县妇联明确工作分工,健全了办事公开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有关制度,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妇联绩效考核办法,奖罚分明,以奖为主,调动了妇联干部的积极性。全体妇联干部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们及时上报各类信息60篇,被伊犁日报等新闻媒体采用33篇次;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文字材料,完成各类调研文稿4篇,受到上级好评。在县机关效能70多个公众评议单位中排名前10位。

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跟党建,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划,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做到了妇联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年初与组织部一同召开工作会议,表彰了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72个;年底一同检查,检查结果报组织部,作为评定乡镇党建工作的依据。同时乡村妇女组织积极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通过联建的方式在把致富女能手培养成女党员、妇女后备干部,把妇代会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女党员,在文明街道的创建,家庭电教播放点的设立,扶贫帮困,发展庭院经济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干部,使一批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增强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是提高妇联组织能力的重要方面,县妇联本着突出主题、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三八期间,举办了先进妇女事迹报告会,来自农村的三学三比女能手、劳务输出女经纪人、村妇代会主任,来自城镇的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家庭教育的成功人士,企业的女精英上台现身说法,上百人倾听报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庆三八“惠农杯”广场文体活动,县直企事业单位及附近乡镇场的28个代表队600余人踊跃参加踢毽子、拉拔河、摇大绳、套圈等健身活动,围观群众达上千人。

二、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各族妇女的积极性

妇女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妇女群众的参与,妇女也将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发展。我县各级妇联着力加大妇女培训力度,联合扶贫、社保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36期,其中有以水稻、棉花、甜菜为主的农业技术培训,有以缝纫、刺绣、理发为主的技能培训,有近万名妇女参与培训;先后举办各类观摩会、现场会9场,组织400余名女能人、妇女后备干部赴县内外学习考察,增长了见识,开拓了视野。其中县妇联组织召开的动员全县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女性、新生活、新农村”现场观摩会为自治县妇女投入新农村建设拉开了序幕。各级妇女组织积极争创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选树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女能人,提高了农村妇女的民主管理意识。

调整三学三比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职能范围内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尤其是在实施巾帼扶贫行动当中,县扶贫办与妇联联合实施养鹅扶贫工程,充分发挥妇女特长,挖掘庭院潜能,到目前为止,妇联已协同扶贫办发放鹅苗15913只,成活率达63.1%,预计贫困妇女养鹅一项,今年可人均增收50元。同时,县妇联协同发展计划局与财政局将妇女扶贫项目纳入计划,争取到国际农发基金项目609万元,计划2007年元月份执行,这必将会为农村妇女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劳务输出工作成绩喜人。今年,县妇联从实际出发,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积极动员妇女外输内转,培育女经纪人,一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培育女经纪人154人,其中通过供销社和工商局注册已获资格证的15人。通过妇女组织和女经纪人组织转移女劳力8286人,其中外输2480人,内转5806人,占到全县劳务输出的70%,劳均创收850元。海奴克乡是自治区级插花扶贫乡,在乡妇联组织的宣传、教育、引导下,内转摘红花、拾棉花的妇女达2000多人,拾花成为海奴克乡人均增收的重要途径。对于拾花价格上存在的问题,乡妇联出面予以调节,有效维护了拾花妇女的权益,实现了组织、宣传、引导向跟踪服务迈进。

妇代会+协会是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的一条重要途径。蔬菜协会、刺绣协会、女能人协会、女经纪人协会开始从有形走向有行,孙扎齐乡的女经纪人协会在乡村两级妇女组织的组织引导下,帮助贫困户解决用工困难,外出参观学习、座谈交流,丰富的活动内容使协会对妇代会更加信赖,妇代会的工作也因协会的主动工作有了提升。绰霍尔乡的蔬菜协会会员在观摩完王传慧的蔬菜科技示范基地之后呈现出比、学、赶、帮、超的喜人景象。

拓宽渠道,大力促进各族妇女创业就业。一是以巾帼技能培训点为载体,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手工艺品、服饰等的制作、开发培训,截至目前,共有30多名少数民族妇女学成技术并自主创业;二是以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就业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妇女就业空间,全县共有1187名妇女长期在外务工,人均月工资850元;三是帮助城镇妇女实现就业再就业,城镇妇联努力做到安置一名妇女,稳定一个家庭。208名下岗妇女已有180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达86.5%。

三、狠抓各类文明创建,进一步深化先进文化建设。

美德在农家工作初见成效。美德在农家工作是妇女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一项有效载体。其中示范引导非常关键,为此,县妇联提出每个乡抓一个村,每个村抓一条街道,每条街道至少要有10户典型家庭,要注重参与的广泛性,做到家家学,家家做,家家议,家家评,家家乐,村委与家庭签订治家协议,召开道德评议会,举办自娱自乐的文艺活动,评选美德之家、民族团结之家、学习之家、环保之家、三学三比之家等各类典型家庭,淳朴的民风,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在示范街道随处可显,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注重典型引导,推出了一批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的先进典型。精心做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推进家庭生活文明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向前迈进,使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逐步健康发展。“三八”节期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表彰了300余名文明模范家庭,使全县妇女学有榜样,赶有模范。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妇女学法、守法、争创和谐家庭。

巾帼文明岗创建向纵深推进。县妇联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岗位建功、岗位创优为重点,在自治县妇女中开展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今年积极申报自治县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单位有10个,申报州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有3个。我县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正向纵深推进,创建领域由窗口服务单位乡机关事业单位拓展,由单一的岗(组)向街(区)延伸,参与行业不断增加,示范效应日益扩大。组织巾帼志愿者大力开展扶贫救助行动,为孤残儿童送去衣物、学费,为贫困重症妇女送去一份爱心。今年共救助贫困妇女儿童72人,累计救助资金16.2万元。

四、以普法宣传为主线,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普法宣传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普法宣传年的各项工作。今年是全国妇联系统的普法宣传年,县妇联自年初就拟订了专门的维权工作计划,利用三八、六一、一二.五普法宣传日设立咨询台,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法等各类牵涉妇女基本权益的法律法规,举办了“惠农杯”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于8月底邀请州法院的黄险峰法官进行妇女法专题讲座,在县妇女网开办了维权驿站栏目,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网上调查,解答妇女关心的疑难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树立社会化维权意识,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投诉站(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力度,进一步保障各族妇女的基本权益。今年县妇联系统截至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195期,有85%的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其余案件移交到有关部门;二是县妇女工作委员会充分整合资源成立了“半边天”维权服务站,来自公检法司等维权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60名同志成为第一批志愿者。自维权服务站成立以来,各单位能有效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妇联来信来访案件的结案率。三是基层妇联创新维权机构,与相关部门一同成立了“矛盾调处中心”,联合办公,不仅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而且提升了妇联版权所有!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四是县妇联与疾控中心合作,在维吾尔族妇女中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800份,受教育群众达24000人。

启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以平安家庭为基础统揽各类家庭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县妇联于下半年下发了《关于在各族妇女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活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县今后三年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计划在三年之内通过努力使参与家庭达90%以上,达到标准的家庭达80%,努力实现每个乡镇(场)至少有一个村(社区)成为“四零”村、社区(零家庭暴力、零治安案件发案率、零黄赌毒现象、零恶性意外事件)。各乡镇的工作已陆续展开,察布查尔镇发放了致各族家庭的一封信,良繁场对达到创建要求的家庭进行张榜公示。全县今年共评选出平安家庭650户,有效激励了家庭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五、以两纲中期监测评估年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妇儿工委工作

落实各项制度,由妇儿工委主任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四次,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有督促,年底有总结、有评估。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做好统计监测分析,完成了准确详实的《两纲》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和实事求是的实施《两纲》工作汇报材料,接受了州妇儿工委的督查,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六一节前夕,妇儿工委办组织教育、卫生、保健、公安、民政、物价等单位对全县32所公、民办幼儿园的教学管理、公共卫生、安全设施、幼儿健康、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对有进步的幼儿园提出表扬,对较规范的四所幼儿园授予示范幼儿园的称号,为优化儿童成长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组织动员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维权志愿者队伍,为基层妇联和妇女提供各类服务,受到广大妇女的欢迎。

依托项目,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认真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1至3季度共接送孕产妇97人次,义务为农村妇女宣传健康知识48场次,受益妇女达3000人次;“利民工程”阔洪齐乡琼塔木学校的建设项目竣工已投入使用,使该地方的儿童有了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争取到春蕾女童项目,完成了北京英才房地产公司和中国儿基会捐助的40名春蕾女童的申报工作和蓝天空军部队对考上大学的古朵儿继续支持的填报工作。引进全国妇联的“全手工绿色洗衣”项目,不仅解决了2名妇女的就业问题,而且在众多妇女当中营造了绿色环抱的理念。

举办了庆六一幼儿文艺汇演,有12所幼儿园的550余名孩子在市政广场参加了表演,展现了新时期儿童的多彩生活,观看家长达到2000多人,为儿童展现才艺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家庭道德实践活动月期间,对“双合格”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以德育人、为国教子”的育人典型在县电视台开办家庭教育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在家长学校广泛征集家庭教育文稿,营造了浓厚的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尤其是阿娜尔罕的心愿被伊犁晚报登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近期,县二小的家长学校特邀州党校的老师为全校家长授课,深受少数民族家长的欢迎。

综上所述,今年的妇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一些问题:1、社会性别意识的宣传需要加大力度;2、干部素质有待于提高,尤其是村级妇女干部和妇儿工委的联络员;3、农村妇女工作的持续发展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撑。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的体会到:1、妇女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才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2、发展是硬道理。妇联组织只有引导妇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维护权益,才能得到广大妇女的信赖;3、妇联只有发挥各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作用,妇女工作才会全面推进。4、妇联组织只有加强调查研究,才能提出正确的工作思路。

二00七年的工作思路:

1、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全体妇女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好五大工程,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共同努力。

2、坚持先进核心文化,以平安家庭建设为基础,以和谐家庭建设为总抓手,广泛开展“三进家”(法制教育进家、科普知识进家、和睦之风进家)活动,全面推动各类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树立平安家庭、和谐家园的理念。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徽州建设。

(二)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三)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对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予以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3.强化对拐卖拐骗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加强反拐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建立全区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加强与其他地区合作,有效打击跨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反拐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徽州区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局、区外办、区工商分局、区广电办、区民宗局、区法制办、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的反拐工作;

4.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跨地区间合作;

5.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行动措施

(1)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加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及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区法制办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准确适用法律。(区法院负责,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配合)

(3)在全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广电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保障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负责)

(5)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区公安分局负责)

(6)在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和识别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7)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工作目标

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区县际合作等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推广以村组、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和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区综治办负责)

――贯彻开发式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妇联配合)

――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村居事务和管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区司法局负责,区法院、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区教科文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生活能力训练。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配合)

(2)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努力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妇联配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广电办、区工商局配合)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积极做好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综合整治。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小组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犯罪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入发展项目,既积极预防犯罪又提供个人发展机会,扶贫机构尽可能对目标人群实行项目倾斜。(区综治办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三)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1.工作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01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2.行动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区域的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反拐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配合)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地、各部门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

――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配合)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和跟踪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信息。(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1.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救妇女儿童获得必要救助,迅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救助服务、中转康复和培训机构并保障其人员和经费需求,确保被解救妇女儿童得到基本救助或妥善安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配合)

――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工作方法。(区民政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教科文委配合)

――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区民政局、团区委负责)

――积极引进救助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卫生局配合)

――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区卫生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相关技能。(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区民政局负责,区妇联配合)

――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少年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对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经有关部门同意其在现居住地生活的,落实其婚育情况,将其列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范围。(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

――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村居工作,保

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3)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5)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区卫生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6)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五)加强对外合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外合作,预防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加强对被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有效遏制跨国犯罪。

2.行动措施

(1)加强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2)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国际、国内相关法律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培训,增强其防范、处置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

(3)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区应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策略的研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商务局、区外办配合)

四、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办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贯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经本级联席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年度反拐工作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和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妇联民生实事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突出“三个深入”,着眼求新创新

妇女工作要求新创新,就是要通过更新观念,做到思想不僵化,工作不停滞。一是深入妇女工作对策研究。抓住现实生活中妇女生存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侵害妇女权益、影响男女平等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妇女现实问题存在的社会性、政策性原因,找准促进问题解决的切入点,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适应妇女工作新形势提供依据。二要深入妇女工作实践研究。深入思考如何在实践中创新妇女工作思路。即如何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如何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如何改进作风,在创新妇女工作实践中有所作为;如何拉高标杆,应对挑战,全面提升服务妇女工作的整体水平。要认真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经验,从具体、鲜活的事例中发现普遍性的规律,加以总结推广,推动妇女工作的新发展。三是深入妇女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是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的保障。积极探索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实施、目标管理、监测评估、表彰激励等制度,健全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的妇联工作机制,用活动吸引妇女,用服务凝聚妇女,用协调争取支持,用联谊扩大团结,使妇联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二、把握“三大环节”,致力谋事成事

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体现成事谋事的行动上,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之中。一是想“党政所急”的事。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围绕党确立的工作重心来开展自己的工作。因此要跳出妇联的框子,走出妇联的圈子,将妇女工作放到有利于团结和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放到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全局,去思考、去把握、去布局。二是谋“妇联所能”的事。妇联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就要求妇联组织必须树立“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工作做到广大妇女群众之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为主线、块为呼应”的工作体系,增强与广大妇女的信息沟通,真正把不同职业、不同界别、不同层面的妇女群众联合起来,团结起来,扩大妇女工作的覆盖面。三是做“妇女所需”的事。妇联组织作为广大妇女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排除“无钱无权”的困扰,摆脱“可有可无”的困惑,把心贴下去,把力量放下去,把工作做下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的心坎上。积极动员广大妇女聚创新智慧,扬创新勇气,思创新实招,干创新实事,营造妇女进步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