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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本本文结合当地实际用水需求,确定出本次人畜饮水工程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牲畜用水、公用建筑部分用水、管网漏失水量、未预见水量和水厂自用水量,以期为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关键词

地表水;饮水;用水量

1工程概况

随着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巴楚县工业用水及巴楚镇的流动人口迅速增加。为使巴楚县农村饮水与城镇工业发展统筹考虑,本次设计在2004年《巴楚县农村饮水安全调查评估报告》基础上增加工业用水及流动人口用水水量。这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体表现。因此,本次三乡两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将解决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恰尔巴格乡、阿纳库勒乡、巴楚镇、三岔口镇及巴楚县城共计15万人的饮水、14.6万头牲畜的饮水及巴楚县城附近的工业用水问题。本项目区三乡两镇总人口66431人,其中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为47551人,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8880人。

2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

项目区现状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

通过现状调查和水质抽样化验,巴楚县农业总人口207991人中还存在89550人属于饮水不安全人口,其中砷超标4.3257万人,主要分布在英吾斯坦乡和琼库恰克乡;苦咸水造成饮水不安全人口20759人,主要分布在阿那库勒乡、多来提巴格乡、恰尔巴格乡、阿瓦提镇、英吾斯坦乡、琼库恰克乡、色力布亚镇和阿拉格尔乡;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24131人,主要分布在多来提巴格乡、恰尔巴格乡、阿瓦提镇、色力布亚镇、阿拉格尔乡、毛拉乡和夏乡。

(2)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由于巴楚县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受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控制,部分区域浅层地下水砷超标,使巴楚县成为喀什地区介水传染病和水致地方病较为严重的县之一。根据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地质勘察研究所对巴楚县水文地质的普查结果,以及本次对全县未饮用上自来水的农村居住区浅层地下水的调查和水质化验结果,区域砷含量在0.05mg/L~0.14mg/L范围,饮用矿化度含量在2g/L~4.69g/L之间。由于当地农民群众长期饮用高矿化度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身体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本次调查及水质化验结果可以看出,饮用细菌超标、未经处理的地表水的农村居民主要分布在叶河各灌区离河较近的区域。截止目前该区域尚有2.4131万人饮用细菌超标、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3)缺水情况分析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巴楚县自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以来,在计算农村群众生活用水量均按照自治区《新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纲要》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0.05m3,牲畜每头每天饮用水0.005m3~0.01m3的规定计算农村群众生活用水量。因此,在已解决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农村人口的生活用水量指标方面,符合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十一五”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但是,由于未解决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农村人口生活用水量,这些群众均采用自制手压井或饮用河渠、涝坝水,生活用水量只能达到每人每天0.02m3,达不到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十一五”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不同程度上存在生活用水量方面的缺水问题。

(4)三乡两镇饮水不安全人口存在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各乡镇、巴楚县人口数量的增加及巴楚县周边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各乡镇用水量逐年增加,尤其是巴楚县近年来本地人口增长、流动人口增长及工业的快速增长,造成近几年来用水量急剧增加,给县城供水的直径280mm总干管道供水量已远远不能满足县城所需水量,故将三乡两镇的供水总干管也加入到了给县城供水的行列,因此造成巴楚县城及三乡两镇均存在严重的缺水情况,三乡两镇部份用水户已出现常年供不上自来水的情况,当地农民只能饮用井水、涝坝水,造成饮水不安全问题。

3水源选择

巴楚县地处天山支脉南麓的山区,产流区面积476km2,据《喀什地区水资源评价》分析计算,巴楚县地表水资源量仅有0.014×108m3。历史上该县引用水量主要来自喀什噶尔河和叶尔羌河两大水系。喀什噶尔河由艾格孜牙河、库山河、盖孜河、克孜河、恰克马克河、布谷孜河等六条较大的河流组成,目前由于上游修建水库拦蓄河水,已无地表径流进入巴楚境内,但对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仍有影响。巴楚县主要的水资源来自叶尔羌河。叶尔羌河自西南至东北穿越巴楚县全境,县境内河段长250km。巴楚县境内分有两大支流:一支为协海尔吾斯塘,另一支流为泽河。根据卡群站和叶河管理处确定的分水比例,巴楚县可利用的河水资源75%保证率时为9.76亿m3,50%保证率时为10.19亿m3。另外还有苏库恰克水库每年向巴楚县供水0.48亿m3,小海子水库为0.3亿m3。因此,巴楚县每年可利用的地表水资源75%保证率时为10.54亿m3,50%保证率时为10.97亿m3。巴楚县“三乡两镇”附近地带的地下水经过20多年的勘察,均为咸水,不能作为饮用水源。故选取地表水源即从小海子水库取水做为本工程的水源方案。

4项目区用水量计算

4.1农村用水的组成

根据《新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纲要》,并参照《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当地实际用水需求,确定本次人畜饮水工程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牲畜用水、公用建筑部分用水、管网漏失水量、未预见水量和水厂自用水量。关于消防用水,一般不单独考虑。当发生火警时,一方面提高出水量,另一方面可暂时减少生活用水量,以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本项目是农村给水工程,未考虑庭院田园用水量。

4.2生活用水量计算

根据巴楚县统计局提供资料,现状年巴楚县多来提巴格乡等五乡(镇)流动人口有近2万人(主要是巴楚镇多些),巴楚县亦近有1万人,随着巴楚县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园区的建设,15年后巴楚县及巴楚镇的流动人口会更多。因此,预测到2022年三乡两镇流动人口将达到2.02万人,总人口将达到102035万人;巴楚县城流动人口将达到1万人,总人口将达到11.2947万人。即至设计水平年,三乡两镇及巴楚县城的人口数合计为21.4982万人。根据巴楚县水利局提供资料,现状三乡两镇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为3.75万人(包括调增人口)。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送水到户,有洗涤池,其他卫生设施较少取40L~60L/人•日;全日供水,户内有洗涤池和部分其他卫生设施取60L~80L/人•日;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取80L~110L/人•日;考虑到本工程同时给三乡两镇及巴楚县城供水,各乡、镇及县城用水标准有所不同,故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各乡镇及巴楚县城用水标准为:恰尔巴格乡、多来提巴格乡、阿纳库勒乡及三岔口镇生活标准较低,且人口数较多,水龙头入户、室内有洗涤池但其他卫生设施较少,用水标准定为:40L/人•日;巴楚县镇紧靠巴楚县城,生活标准较三乡及三岔口镇高,且集中有较多的乡镇企业,需全日供水、户内有洗涤池和部分其他卫生设施,用水标准定为:50L/人•日;巴楚县城生活标准较高,基本为城市化生活标准,需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齐全,用水标准定为:80L/人•日;根据各乡镇及巴楚县城设计水平年人口数、生活用水指标计算出设计水平年各乡镇及巴楚县城生活用水量为13583m3/d。

4.3牲畜用水量

牲畜统计分为大牲畜和小牲畜,其中大牲畜包括牛、马、驴、骡和骆驼,小牲畜包括猪、山羊和绵羊。现状年“三乡两镇”牲畜总头数约25.8万头(标准畜),牲畜增长率为3%。预测设计水平年“三乡两镇”牲畜数将达到40.2万头标准畜。考虑到本工程主要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及县城人口饮水问题,故圈养牲畜数不按实际牲畜量取值,按人均1.5头羊标准进行计量,即到设计水平年,三乡两镇总用水牲畜数量为14.6万标准头。参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圈养牲畜用水量为5L~10L/标准头(只)•日。考虑到本工程主要旨在解决农村人口及县城人口饮水问题,故将圈养牲畜用水量取规范下限为5L/标准头(只)•日。Q2=14.6×5/1000=728(m3/d)。

4.4工业用水量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巴楚县城周边工业园区2007年工业总产值为5715万元,工业年增长率为13%,则至设计水平年工业总产值将达到37193万元,当地工业用水标准为140m3/万元,至设计水平年,工业用水量为:Q5=37193×140/365=14266m3/d。

4.5管网渗漏损失和未预见水量

管网漏失水量取最高生活用水量、牲畜用水量、乡镇企业用水量之和的5%~10%计;未预见水量按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牲畜用水量、乡镇企业用水量之和的10%~20%计。考虑到巴楚镇规模较大,且其相邻的多来提巴格乡、阿纳库勒乡距县场均较近,规模亦较大,巴楚县流动人口及乡镇企业多数集中在此,未来经济发展情形乐观,故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按上述水量之和的25%取值。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为:Q8=3578m3/d。

4.6水厂自用水量

工程中在小海子水厂设置了浊度处理设备,设备需进行反冲洗,水厂自用水量按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牲畜用水量、乡镇企业用水量之和的5%~10%计。本次设计用值为10%。水厂自用水量为Q9=1431m3/d。总供水量为以上各项用水量之和:33586m3/d。

5结语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有效防范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发的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北京市现有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有效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管理;系统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其变化;全面适时有效地开展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为政府决策和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末梢水水质信息。

(二)市疾控中心

负责开展全市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总结和反馈;开展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本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

(三)区疾控中心

完成监测任务的具体实施;负责本辖区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覆盖全市各区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内容包括水质卫生监测、应急处置、监测信息管理和扩大主动监测四大方面。

(一)水质卫生监测

除经开区外,原则上各监测点沿用《2020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京卫疾控〔2020〕54号)中的设置。各区监测点数量或地址发生变化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监测任务的需向市疾控提交书面说明。

1.城市监测点设置

(1)末梢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饮用水人口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6区的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地点尽量设在街道办事处;二是人口密度较大的街道,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监测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并尽量设置在社区居委会或学校等单位;三是每个区包括1个学校校内末梢水;四是每个区总监测点不少于10个。经开区的监测点设置应满足上述前两条的要求。

监测点设置数量。全市城市末梢水监测点共计244个,其中东城18个、西城23个、朝阳27个、丰台22个、海淀35个、石景山11个,昌平13个,通州11个,大兴12个,经开区2个,其它区各10个。

(2)二次供水  

东城区和西城区每区设置20个,经开区设置2个,其余每个区设置10个二次供水设施监测点。如辖区内有学校内二次供水设施,则其中至少包含1个学校内监测点;在所有监测点中,采用无负压供水的二次供水设置不超过2个;不足10个将全部纳入。采样点分别在二次供水设施前后各设1个点。

(3)市政出厂水

包括自来水集团及其下属全部市政供水水厂以及区自来水公司,每个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4)自建供水

新镇街道自建水厂、大台街道自建水厂、青龙桥街道自建水厂作为监测点,所在辖区的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2.农村监测点设置

(1)集中式供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地区和饮用水人口在除东城、西城和石景山、经开区以外的13个涉农区设置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乡镇至少涵盖2个集中式供水单位,不足2个,应全部纳入,优先选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若辖区内无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选择该地区的4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二是每个区监测覆盖的饮水人口合计达到10%以上;三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乡镇,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四是原则上需将既往监测中毒理学指标超标的地区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点设置数量。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分别设置1个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见表1。

(2)农村学校供水

每个区选择5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其中4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不足5所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地域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学校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原则上同一个饮水安全工程不能既作为学校供水的监测点又作为集中式供水监测的监测点。

 

 

 

表1监测点设置及数量

区    

乡、镇、地区

监测点数

乡镇数

昌平区

14

十三陵镇、马池口地区、延寿镇、南口地区、南邵镇、流村镇、阳坊镇、沙河地区、小汤山镇、崔村镇、兴寿镇、百善镇、北七家镇、东小口地区

56

朝阳区

19

管庄乡、东风乡、高碑店乡、王四营乡、南磨房乡、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平房乡、东坝乡、金盏乡、来广营乡、将台乡、崔各庄乡、黑户庄乡、豆各庄乡、三间房乡、常营乡、孙河乡、太阳宫

76

大兴区

14

黄村镇、北臧村镇、庞各庄镇、榆垡镇、礼贤镇、安定镇、青云店镇、采育镇、长子营镇、魏善庄镇、瀛海镇、旧宫镇、西红门镇、亦庄镇

56

房山区

20

良乡镇、石楼镇、长阳镇、青龙湖镇、闫村镇、窦店镇、长沟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史家营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南窖乡、河北镇、周口店镇、琉璃河镇

80

丰台区

5

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南苑乡、卢沟桥乡

20

海淀区

7

四季青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温泉镇、上庄镇、东升地区、海淀镇

28

怀柔区

14

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九渡河镇、渤海镇、雁栖镇、怀北镇、琉璃庙镇、宝山镇、汤河口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

56

门头沟

9

军庄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王平镇、永定镇、龙泉镇

36

密云区

18

密云镇、西田各庄镇、十里堡镇、河南寨镇、东邵渠镇、大城子镇、巨各庄镇、穆家峪镇、太师屯镇、北庄镇、新城子镇、古北口镇、高岭镇、不老屯镇、冯家峪镇、石城镇、溪翁庄镇、檀营乡

72

平谷区

16

平谷镇、东高村镇、王辛庄镇、山东庄镇、夏各庄镇、峪口镇、大兴庄镇、马坊镇、马昌营镇、南独乐河镇、金海湖镇、黄松峪乡、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

64

顺义区

19

仁和镇、马坡镇、牛栏山镇、天竺镇、李桥镇、李遂镇、北务镇、木林镇、南彩镇、杨镇、张镇、龙湾屯镇、北小营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高丽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大孙各庄镇

76

通州区

11

永顺镇、宋庄镇、西集镇、潞城镇、漷县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台湖镇、永乐店镇、梨园镇、于家务乡

44

延庆区

15

延庆镇、康庄镇、八达岭镇、张山营镇、沈家营镇、旧县镇、香营乡、井庄镇、大榆树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刘斌堡乡、四海镇、珍珠泉镇、千家店镇

60

3.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和工作分工

 

 

 

 

表2  水质监测频率、监测指标、数据上报时限及工作分工

类型

监测频率

数据上报时限

监测指标

完成

单位

城市饮用水

末梢水

(含市政供水和自建供水)

每月1次

每月25日前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二次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亚硝酸盐氮

各区疾控中心

市政出厂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全分析(包括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

市疾控中心

自建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农村饮用水

集中式供水

出厂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学校

供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注:① 常规指标中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暂不作要求。

② 根据使用消毒剂的情况确定消毒剂余量指标和消毒副产物指标。

    4.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保证从采样到分析,样品各组分的浓度不发生变化。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各类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同时采集进入水箱之前或低层用户的末梢水作为对照水。

5.水质检验与评价

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二次供水同时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指在监测网点中出现的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和监测点水质超标情况。

      监测点水质超标的应急处置

(1)监测数据的复核

当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超标时(因水源导致的总硬度和硝酸盐超标样品除外),实验室应首先进行检测数据复核检验(微生物指标除外),复核结果仍然超标或微生物指标超标时,应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现场再次采样复核检验或根据情况直接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给市疾控中心和所在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必要时可以同时采样送市疾控中心复核。

(2)监测结果的调查

当确认监测点检测结果超标时,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可协助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将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

2.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的报告

应在每个监测点设置相应的联系人,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应保持与监测点联系人的日常联系。当出现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时,监测点联系人应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一经接报突发事故(或事件),各区应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协助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三)监测信息管理

1.监测数据上报

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上报时限中的要求(见表2)将监测数据上报市疾控中心。

2.监测结果报告

(1)各区应及时总结本辖区监测结果,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市疾控中心按照监测计划,每月底进行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给各区。

(3)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于每年年末对全年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并完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监测数据管理

北京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涉及全市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加强对既往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全面了解水质变化情况。

(四)扩大主动监测

鼓励各区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饮用水监测项目和专项调查,形式及内容自定,并报市疾控中心备查。如在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区域内新增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总结、分析;针对本辖区内“高氟”“高砷”状况开展专项调查;开展各种形式的饮水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等等,以便能够全面反映所辖区的饮水水质状况,了解饮用水卫生研究前沿及社会关注的饮用水热点,增强饮水卫生监测项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提高监测网的实用性,更好体现监测网的功能,扩大监测网的影响力。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区根据当地的历年监测的水质情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包括可能存在风险的非常规指标以及106项全指标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或抗生素等新兴污染物)。

四、质量控制

(一)制定监测工作质量手册。

(二)承担各项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按照质量手册中的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及结果审核等工作。

(四)各监测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并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附件: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附件

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地区

末梢水监测(件)

二次供水监测

(件)

自建供水监测

( 件)

农村饮水监测

(件)

监测数

合计

(件)

东城

216

160

  0

376

西城

276

160

  0

436

石景山

132

80

  0

212

朝阳

324

80

162

566

海淀

420

80

8

66

574

丰台

264

80

50

394

大兴

144

80

122

346

通州

132

88

98

318

顺义

120

80

162

362

平谷

120

80

138

338

密云

120

80

154

354

怀柔

120

80

122

322

延庆

120

80

130

330

昌平

156

80

122

358

门头沟

120

80

8

80

288

房山

120

80

8

170

378

经开区

8

8

16

 

2021年北京市公共场所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主动监测,及时向社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提示公共场所健康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阶段要求,适时高效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比赛场馆及相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重点监测通风换气和生活热水系统;加强全市三级医院冷却塔风险评估和检测;不断提高全市疾控系统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防控技术能力;为深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结合监督抽检等工作,组织、协调监测场所,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样品采集、现场调查等工作。

(三)市疾控中心

负责制订《北京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监测技术培训和督导;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

(四)区疾控中心

具体完成本辖区现场监测、实验室检验和风险评估监测任务;负责本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含大型活动保障和监督抽检)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配合市疾控中心完成重点公共场所的督导工作;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不断提升空气样本中致病微生物的现场监测能力和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快速检测能力。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2021年全市十六个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应重点监测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用冷却塔军团菌病预警技术,开展冷却塔军团菌病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其它临时性监测任务,按具体通知要求完成。

四、监测工作要求

(一)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的监测,包括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集中空调系统。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点应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点对应。全年各类场所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监测户数(套数)和监测指标的具体要求见表1和表2。

表1 2021年各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户数(套数)要求

地区

公共场所(户次/区)

集中空调(套/区)

冷却塔风险评估(塔/区)

合计

东城区、西城区

朝阳区、海淀区

丰台区、

120

20

20

800

  通州区、顺义区、

怀柔区、密云区

石景山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

80

10

10

800

房山区、门头沟区、

平谷区

40

4

4

144

合计

1360

192

192

1744

 

表2  2021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内容

监测指标及要求

监测户次

监测点设置

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CO2、空气中细菌总数(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医院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10%;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医院每户不少于2个监测点;其他场所每户1~2个监测点

人群健康指标监测

嗜肺军团菌尿抗原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100件/区

空气传播性疾病监测

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20件/区

生活热水

水温、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游泳洗浴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40%

每户不少于2件

游泳池水

水温、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ORP)、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游泳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每户不少于3件

公共用品用具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

住宿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30%

每户不少于5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的集中空调不低于全部监测套数的50%

每户监测1~2套空调机组

 

冷却塔风险评估

辖区所有三级医院

每户不少于1套(塔)

集中空调运行管理风险评估(T/BPMA 0006-2020)

不少于2户

每户应包括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

注: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为建议开展项目;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期间,水中嗜肺军团菌宜采用培养法及快速检测法同时进行。 

(二)采样、样品送检及实验室检验,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应有留档,并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去年秋冬季以来,我县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改造。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其目的就是,要对我县一年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县农村饮水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今天的会议,也标志着新一轮的饮水安全改造工程胜利告捷,提前六年完成了国家饮水安全改造项目。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喜庆县长就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工作做了详细的总结,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一会儿,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自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出三年内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方便不安全问题的目标,当年投资1500多万元实施了安全饮水工程,使唐家、西安等部分乡镇群众彻底告别了饮用土井水地表水的历史。20xx年秋冬季以来,饮水不安全矛盾突显,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安全饮水工程改造,采取一年干事、三年还款、物资集中采购、统一供应的形式,在可控范畴内实施饮用水安全工程改造,确保节资保质。各乡镇各部门都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向上争取、广泛筹集资金,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部署亲自上手,广大干部职工都不惧艰苦,昼夜奋战在工程改造一线,抢工期、保质量,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打赢了这场硬仗,取得了全面胜利。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以人为本的民生观、统筹兼顾的发展观。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的一次锻炼、一次考验,实践证明,我们的干部是讲政治讲民生、作风过硬的,是讲奉献、善于攻坚克难有能力干事创业的,是拉得出打得赢、值得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信赖的!在工程改造的日日夜夜里,无论是材料采购、争取资金,还是规划设计、施工推进,都有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忙碌的身影。喜庆县长经常亲自调度亲自检查,指挥部的其他领导同志也都互相支持,协调配合,高书记也多次到施工现场亲自解决问题,给大家打气鼓劲。可以说,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是满意的,是肯定的。希望大家能够一如继往地扎实工作,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充分认清我县水资源现状,坚持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县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地表水污染严重,浅层地下水为苦咸水,都不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作为饮用水源的只能是埋藏于千米之下的上三系地下水,而且水量有限,补给困难。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的关系,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节约用水的意识,积极参与节水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的节水意识。我县通过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建设,使农村饮水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跑冒滴漏”现象基本得到解决。目前,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大伙房水库输水项目建设,总的想法是要利用大伙房水库输水来提供生产生活性用水,届时全面加强地下温泉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温泉城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使用,实行两条腿走路,既要有效缓解水资源匮乏问题,同时还要提高地下水的利用效益。这是立足长远的大事,我们的前期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管线已到市里,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利用工程改造管网与其接头,确保沿线乡镇和辽滨沿海经济区生产生活用水,使更多的群众受益。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系到学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维系整个社会和谐稳定

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水性传染病暴发疫情在宜宾市和周

边地区的农村学校时有发生。为了解宜宾市乡镇学校饮用

水存在的卫生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学校水性传染病的暴发与

流行,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环境,笔者于2011年对宜宾

市乡镇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了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整群抽取宜宾市乡镇中、小学校共331所,其中中

学139所,小学192所。学校师生人数共计325 778名,饮水人

数计232417名。

1.2 方法 现场填写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学校供水类型、水

源类型和供水方式、水源污染及防护、消毒设施与措施、生活饮

用水卫生管理情况。同时现场抽检学校饮用水水样。

1.3 检测指标 不同水样均测定18个指标,包括色度、浑浊

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

固体、总硬度(以CaC03计)、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

(以N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检测方法依据《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评价方法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所测水样只要

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该水样不合格。

1.4 质量控制 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技术方案、统

一调查方法与内容、统一培训人员。负责水质分析的各区县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须有计量认证资格,并按《实验室分析

质量控制程序》开展样品检测质控。

1.5 统计分析 数据使用Excel 2003和SPSS 13.0软件进行

计算机录入和分析处理。

2 结果

2.1 供水类型 宜宾市有52.O%(172/331)的乡镇学校为乡

镇水厂供水,有21.1%(70/331)的学校生活饮用水系二次供

水,有26.9%(89/331)的学校为学校自备水源供水。自备水源

学校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和经济条件较差的中心

集镇。调查中有311所(占94.O%)学校供水量充足,有88所

(占26.6%)学校学生有喝生水现象。

2.2 水质检验 抽检乡镇水厂供水172份,二次供水70份,学

校自建设施供水89份。3种水样选择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和

一般理化指标中的总硬度、硫酸盐、铁、锰进行比较,乡镇水厂

供应学校的生活饮用水有较高的合格率,达到了70.9%;而自

备水源用水和二次供水合格率较低,分别只有6.7%,4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98.79,P=0.000)。

2.3 监测指标单项分析 调查中对采集的水样18项指标进

行评价,其中色度、pH、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

砷、氟化物、硝酸盐9项指标未检测出超标水样;其他指标均出

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大肠菌群监测合格率最低,其次

是臭和味、菌落总数、肉眼可见物、浑浊度等指标。

2.4 消毒与未消毒的水质合格率比较 经过水质消毒的学校

水质监测合格率为50.2%(137/273),高于未消毒的水质合格

率(32.8%,19/5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83,P=0.016)。

2.5 不同供水类型消毒效果评价 乡镇水厂消毒效果

(74.2%,112/151)优于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20.5%,25/1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77.78,P=0.000)。

3 讨论

根据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宜宾市乡镇学校生活饮用

水水质总体合格率仅47.1%,低于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学校的平

均水平(49.65%)。说明宜宾市乡镇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质

量较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着广大师生的身体健

康。在18项指标中大肠菌群合格率最低,说明影响宜宾市乡

镇学校饮用水卫生质量的主要问题依然是微生物污染,与国内

相关资料吻合。大肠菌群检出表明饮用水可能受到人或动

物粪便污染,可能存在肠道致病菌等病原体的危害,提示应

加强乡镇学校饮用水消毒处理。由于乡镇水厂有较完善的水

质处理设施和卫生管理体制,能够保证水厂出水质量,所以由

其供水的学校水质监测合格率较高,而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和二

次供水在饮用水处理、安全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问

题,无法对水质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学校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

率偏低,与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学校的报道一致。因此,提高

学校饮用水卫生质量既要做好水质处理,还应重视饮用水卫生

管理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充足

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生活用水”。所以,无论

是供学生直接饮用的水,还是日常生活用水,都应符合国家饮

用水卫生标准,这也是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职责。针对宜宾市乡

镇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

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应由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各自分工,相互

协调,加强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工

作列入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建立责任追

究制。卫生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学校生活饮

用水卫生管理中危险性分析的应用,及时进行检测结果的

分析和预警,积极做好水质消毒技术指导工作,并督促学校全

面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消毒制度,切实提高饮用水卫生质量。

二是农村改水应重点兼顾学校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发挥现有乡

镇水厂的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尽可能把自备水学校纳

入乡镇水厂供水管理体系,以改变学校低水平管理饮用水的卫

生现状,提高学校的供水质量。三是加强饮水从业人员卫生知

识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其卫生意识和工作技能,最大限度地

乡镇安全饮水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形为丘陵山区,地势北高南低,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属于干旱半干旱季风气候,十年九旱,多年平均降雨量440毫米,2018年降雨量为350毫米。境内共有大小河流511条,且多为季节性河流,只有**河没有断流外,其余河系全部断流。由于多年干旱,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造成农村居民饮水困难。

**共辖30个乡镇区261个村,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总人口55.56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39.98万人。自2005年开始,全市共建设饮水工程928处,解决农村21.61万人饮水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4.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8.3%。还有18.37万人未达到集中供水要求,饮用自家小土井水。

二、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对饮水安全的要求,2018年11月,**水务局会同扶贫局联合对各乡镇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核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及非贫困村的饮水安全情况,经各乡镇区核查上报,全市共有14个乡镇区、2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1个)、38个村民组,出现饮水困难,采取工程措施,计划总投资1403万元,新建饮水安全工程35处,解决7345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36人。实施方案已上报朝阳市水务局,待评审。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投资1768万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48处,解决了13677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9人。

三、水质配套完善工作

    按照解决全市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同时,一并解决其他地方病及水质问题,2018年11月,市水务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现状进行认真调查,经各乡镇区调查上报,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全市共有4个乡镇区、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3个)、9个村民组,出现水质问题,采取净化设备处理水质问题,计划总投资393万元,配套完善水质工程6处,解决1995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0人。实施方案已上报朝阳市水务局,待评审。2018年**实施水质配套完善工程4处,解决了2016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人。

四、提高两率工作

截止到2018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4.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8.3%。为了完成上级任务目标,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集中供水率还差20.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还差21.7%,两率标准如果达到国家最低标准要求,全市还需要通过建设农村饮水工程解决10万人饮水问题。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实行“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市政府已同意用“一般性地方债券”资金解决两率人口饮水问题,使两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已上报。2019年**计划解决5.48万人,估算总投资1.05亿元,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67.7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2.05%;2020年我市计划解决4.45万人,估算总投资0.85亿元,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78.9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3.18%。由于**“地方债券”已达到风险预警区,上级是否还能给“地债资金”,尚不明确。

五、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已初步落实,但无经费制定各项公示牌,三个制度市政府正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

(注:三个责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实行“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督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

六、存在问题

1、虽然建立了县级运行管理机构,但无经费来源。按照**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也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工程管理指导等工作,属于自收自支单位,无经费来源。

2017年4月27日,辽宁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下文(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37号)文件里第十五条规定“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只能提取设计费、监理费和招标费,不得提取建设单位管理费。饮水站工作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已面临着开不开工资的局面。

2、设备老化、损坏、维修资金没有来源。通过调查发现,多数饮水工程从水费中支付维修资金,或设备出现坏损由用水户均摊费用,或由乡镇水利站出资维修,但远不能解决设备的正常维修,一旦发生设备大的损坏就更难解决,势必会造成饮水工程停止运用。(例如,2010年前建设的饮水工程,工程建设标准低,且经多年运行,部分工程已严重损坏,影响效益发挥;尤其是水泵和微机已年久失修,水泵和微机本身是电子设备,易损坏;部分工程的PVC管路已老化,需要更换,无维修资金)。另一方面,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供水管线距离长,跑冒滴漏严重,而由于缺乏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加之日常管理维护意识不强,工程年久失修也是工程设施损坏严重的原因之一,因此,损坏、报废率高,导致维修资金需求量大。

3、水源位置难确定。我市近两年旱情较严重,自去年春季到现在,没有有效的将水和降雪,地下水位下降较严重,不少水源井已经干枯,水源选择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所以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位置很难选择。

4、管路铺设难度大。各乡镇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乡村,村屯路面大都已硬化,路面破坏后需修复原样,但无修复资金;施工时还需占用村民的田园及树木,但无赔偿资金。

七、下步工作措施

1、在方案未批复前,先行确定井位,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

2、待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招投标,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末全部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饮水不安全问题。为了不影响工程按时完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批复项目时对“招投标基本情况”予以明确。

3、按照上级对“三个责任” 和“三项制度”的要求,2019年5月20日前上报“三个责任”的责任人, 2019年12月20日前上报“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