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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年末工作总结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有效防范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引发的传染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北京市现有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有效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管理;系统掌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其变化;全面适时有效地开展饮用水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为政府决策和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末梢水水质信息。

(二)市疾控中心

负责开展全市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总结和反馈;开展督导和考核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本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

(三)区疾控中心

完成监测任务的具体实施;负责本辖区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网覆盖全市各区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内容包括水质卫生监测、应急处置、监测信息管理和扩大主动监测四大方面。

(一)水质卫生监测

除经开区外,原则上各监测点沿用《2020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京卫疾控〔2020〕54号)中的设置。各区监测点数量或地址发生变化的,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监测任务的需向市疾控提交书面说明。

1.城市监测点设置

(1)末梢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饮用水人口设置末梢水监测点,16区的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地点尽量设在街道办事处;二是人口密度较大的街道,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监测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并尽量设置在社区居委会或学校等单位;三是每个区包括1个学校校内末梢水;四是每个区总监测点不少于10个。经开区的监测点设置应满足上述前两条的要求。

监测点设置数量。全市城市末梢水监测点共计244个,其中东城18个、西城23个、朝阳27个、丰台22个、海淀35个、石景山11个,昌平13个,通州11个,大兴12个,经开区2个,其它区各10个。

(2)二次供水  

东城区和西城区每区设置20个,经开区设置2个,其余每个区设置10个二次供水设施监测点。如辖区内有学校内二次供水设施,则其中至少包含1个学校内监测点;在所有监测点中,采用无负压供水的二次供水设置不超过2个;不足10个将全部纳入。采样点分别在二次供水设施前后各设1个点。

(3)市政出厂水

包括自来水集团及其下属全部市政供水水厂以及区自来水公司,每个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4)自建供水

新镇街道自建水厂、大台街道自建水厂、青龙桥街道自建水厂作为监测点,所在辖区的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2.农村监测点设置

(1)集中式供水

监测点设置原则。按照地区和饮用水人口在除东城、西城和石景山、经开区以外的13个涉农区设置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必须满足以下4条:一是每个乡镇至少涵盖2个集中式供水单位,不足2个,应全部纳入,优先选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若辖区内无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选择该地区的4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二是每个区监测覆盖的饮水人口合计达到10%以上;三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乡镇,酌情增加监测点,增加的点应考虑地理位置的差异;四是原则上需将既往监测中毒理学指标超标的地区纳入监测范围。

监测点设置数量。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分别设置1个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作为监测点。见表1。

(2)农村学校供水

每个区选择5所农村学校检测末梢水,其中4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不足5所的,全部纳入,应尽量选取不同水源和地域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络的每个学校供水设置1个监测点。原则上同一个饮水安全工程不能既作为学校供水的监测点又作为集中式供水监测的监测点。

 

 

 

表1监测点设置及数量

区    

乡、镇、地区

监测点数

乡镇数

昌平区

14

十三陵镇、马池口地区、延寿镇、南口地区、南邵镇、流村镇、阳坊镇、沙河地区、小汤山镇、崔村镇、兴寿镇、百善镇、北七家镇、东小口地区

56

朝阳区

19

管庄乡、东风乡、高碑店乡、王四营乡、南磨房乡、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平房乡、东坝乡、金盏乡、来广营乡、将台乡、崔各庄乡、黑户庄乡、豆各庄乡、三间房乡、常营乡、孙河乡、太阳宫

76

大兴区

14

黄村镇、北臧村镇、庞各庄镇、榆垡镇、礼贤镇、安定镇、青云店镇、采育镇、长子营镇、魏善庄镇、瀛海镇、旧宫镇、西红门镇、亦庄镇

56

房山区

20

良乡镇、石楼镇、长阳镇、青龙湖镇、闫村镇、窦店镇、长沟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史家营乡、佛子庄乡、大安山乡、南窖乡、河北镇、周口店镇、琉璃河镇

80

丰台区

5

花乡、长辛店镇、王佐镇、南苑乡、卢沟桥乡

20

海淀区

7

四季青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温泉镇、上庄镇、东升地区、海淀镇

28

怀柔区

14

怀柔镇、北房镇、杨宋镇、庙城镇、桥梓镇、九渡河镇、渤海镇、雁栖镇、怀北镇、琉璃庙镇、宝山镇、汤河口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

56

门头沟

9

军庄镇、潭柘寺镇、妙峰山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王平镇、永定镇、龙泉镇

36

密云区

18

密云镇、西田各庄镇、十里堡镇、河南寨镇、东邵渠镇、大城子镇、巨各庄镇、穆家峪镇、太师屯镇、北庄镇、新城子镇、古北口镇、高岭镇、不老屯镇、冯家峪镇、石城镇、溪翁庄镇、檀营乡

72

平谷区

16

平谷镇、东高村镇、王辛庄镇、山东庄镇、夏各庄镇、峪口镇、大兴庄镇、马坊镇、马昌营镇、南独乐河镇、金海湖镇、黄松峪乡、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

64

顺义区

19

仁和镇、马坡镇、牛栏山镇、天竺镇、李桥镇、李遂镇、北务镇、木林镇、南彩镇、杨镇、张镇、龙湾屯镇、北小营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高丽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大孙各庄镇

76

通州区

11

永顺镇、宋庄镇、西集镇、潞城镇、漷县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台湖镇、永乐店镇、梨园镇、于家务乡

44

延庆区

15

延庆镇、康庄镇、八达岭镇、张山营镇、沈家营镇、旧县镇、香营乡、井庄镇、大榆树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刘斌堡乡、四海镇、珍珠泉镇、千家店镇

60

3.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和工作分工

 

 

 

 

表2  水质监测频率、监测指标、数据上报时限及工作分工

类型

监测频率

数据上报时限

监测指标

完成

单位

城市饮用水

末梢水

(含市政供水和自建供水)

每月1次

每月25日前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二次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亚硝酸盐氮

各区疾控中心

市政出厂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全分析(包括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

市疾控中心

自建供水

每季1次

每个季度的第2个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农村饮用水

集中式供水

出厂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学校

供水

 

末梢水

 

每年2次

5月和10月

常规指标、氨氮

各区疾控中心

注:① 常规指标中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暂不作要求。

② 根据使用消毒剂的情况确定消毒剂余量指标和消毒副产物指标。

    4.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采集的水样应具有代表性,保证从采样到分析,样品各组分的浓度不发生变化。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各类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同时采集进入水箱之前或低层用户的末梢水作为对照水。

5.水质检验与评价

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二次供水同时参照《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二)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是指在监测网点中出现的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和监测点水质超标情况。

      监测点水质超标的应急处置

(1)监测数据的复核

当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超标时(因水源导致的总硬度和硝酸盐超标样品除外),实验室应首先进行检测数据复核检验(微生物指标除外),复核结果仍然超标或微生物指标超标时,应进行综合分析,进行现场再次采样复核检验或根据情况直接将不合格结果报送给市疾控中心和所在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必要时可以同时采样送市疾控中心复核。

(2)监测结果的调查

当确认监测点检测结果超标时,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可协助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同时将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

2.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的报告

应在每个监测点设置相应的联系人,各区疾控中心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应保持与监测点联系人的日常联系。当出现饮用水突发事故(或事件)时,监测点联系人应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一经接报突发事故(或事件),各区应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协助辖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三)监测信息管理

1.监测数据上报

按照本方案中规定的上报时限中的要求(见表2)将监测数据上报市疾控中心。

2.监测结果报告

(1)各区应及时总结本辖区监测结果,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市疾控中心按照监测计划,每月底进行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反馈给各区。

(3)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于每年年末对全年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并完成年度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监测数据管理

北京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资料涉及全市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加强对既往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全面了解水质变化情况。

(四)扩大主动监测

鼓励各区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饮用水监测项目和专项调查,形式及内容自定,并报市疾控中心备查。如在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区域内新增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总结、分析;针对本辖区内“高氟”“高砷”状况开展专项调查;开展各种形式的饮水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等等,以便能够全面反映所辖区的饮水水质状况,了解饮用水卫生研究前沿及社会关注的饮用水热点,增强饮水卫生监测项目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提高监测网的实用性,更好体现监测网的功能,扩大监测网的影响力。

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水质风险指标监测。各区根据当地的历年监测的水质情况,结合水源类型、制水工艺、输配水和贮水等各个环节,筛选本地区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开展监测,包括可能存在风险的非常规指标以及106项全指标之外可能存在风险的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附录A或抗生素等新兴污染物)。

四、质量控制

(一)制定监测工作质量手册。

(二)承担各项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按照质量手册中的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及结果审核等工作。

(四)各监测单位应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并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附件: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附件

2021年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安排

地区

末梢水监测(件)

二次供水监测

(件)

自建供水监测

( 件)

农村饮水监测

(件)

监测数

合计

(件)

东城

216

160

  0

376

西城

276

160

  0

436

石景山

132

80

  0

212

朝阳

324

80

162

566

海淀

420

80

8

66

574

丰台

264

80

50

394

大兴

144

80

122

346

通州

132

88

98

318

顺义

120

80

162

362

平谷

120

80

138

338

密云

120

80

154

354

怀柔

120

80

122

322

延庆

120

80

130

330

昌平

156

80

122

358

门头沟

120

80

8

80

288

房山

120

80

8

170

378

经开区

8

8

16

 

2021年北京市公共场所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好活动保障工作,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主动监测,及时向社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提示公共场所健康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阶段要求,适时高效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比赛场馆及相关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重点监测通风换气和生活热水系统;加强全市三级医院冷却塔风险评估和检测;不断提高全市疾控系统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防控技术能力;为深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二、工作职责

(一)市、区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二)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结合监督抽检等工作,组织、协调监测场所,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样品采集、现场调查等工作。

(三)市疾控中心

负责制订《北京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监测技术培训和督导;完成全市监测结果汇总、分析和总结上报。

(四)区疾控中心

具体完成本辖区现场监测、实验室检验和风险评估监测任务;负责本辖区各类公共场所(含大型活动保障和监督抽检)监测结果的上报、汇总、总结和反馈;配合市疾控中心完成重点公共场所的督导工作;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不断提升空气样本中致病微生物的现场监测能力和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快速检测能力。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2021年全市十六个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应重点监测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用冷却塔军团菌病预警技术,开展冷却塔军团菌病人群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其它临时性监测任务,按具体通知要求完成。

四、监测工作要求

(一)大型活动场地,体育赛事场馆、驻地及相关公共场所的监测,包括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集中空调系统。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点应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测点对应。全年各类场所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监测户数(套数)和监测指标的具体要求见表1和表2。

表1 2021年各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户数(套数)要求

地区

公共场所(户次/区)

集中空调(套/区)

冷却塔风险评估(塔/区)

合计

东城区、西城区

朝阳区、海淀区

丰台区、

120

20

20

800

  通州区、顺义区、

怀柔区、密云区

石景山区、大兴区

延庆区、昌平区

80

10

10

800

房山区、门头沟区、

平谷区

40

4

4

144

合计

1360

192

192

1744

 

表2  2021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内容

监测指标及要求

监测户次

监测点设置

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质量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CO2、空气中细菌总数(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医院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10%;

住宿场所、商场超市、医院每户不少于2个监测点;其他场所每户1~2个监测点

人群健康指标监测

嗜肺军团菌尿抗原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100件/区

空气传播性疾病监测

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

宜在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中开展

年度检测总件数应不少于20件/区

生活热水

水温、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游泳洗浴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40%

每户不少于2件

游泳池水

水温、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氧化还原电位(ORP)、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游泳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20%

每户不少于3件

公共用品用具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总数

住宿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不低于全部监测场所数的30%

每户不少于5件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新风量;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采样:撞击法,检验报告:各级平皿菌落数和总菌落数) 

冷却(凝)水中嗜肺军团菌**

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场馆、住宿场所、医院的集中空调不低于全部监测套数的50%

每户监测1~2套空调机组

 

冷却塔风险评估

辖区所有三级医院

每户不少于1套(塔)

集中空调运行管理风险评估(T/BPMA 0006-2020)

不少于2户

每户应包括全空气系统、空气-水系统

注:相关病源微生物的气溶胶检测*为建议开展项目;大型活动及体育赛事期间,水中嗜肺军团菌宜采用培养法及快速检测法同时进行。 

(二)采样、样品送检及实验室检验,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记录,应有留档,并指定专人作为最终上报数据的审核人,严把上报结果的质量,严格遵守上报的时限。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十五”期间乡镇企业(煤炭工业)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是2005年全州完成镇企业总产值88.52亿元,完成营业收入85.1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19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27.84%、14.27%和48.58%。实现了经济总量扩张、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二是“十五”期末,乡镇企业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4.54:47.08:48.38,

规模企业增加值发展到18.76亿元。形成新的发展格局和较好的产业结构。三是“十五"期间,全州有23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开发出省级、州级新产品10个,优秀技术创新项目和专利技术4项,创省级名牌产品5个,培训了5.5万人(次),637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出现了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和科技进步明显加快的局面。四是“十五"期间,全州绝大多数集体企业完成了体制改造,形成了多种成分并存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五是“十五”期末,全州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已发展到6家,工业总产值43.74亿元,工业增加值3.72亿元,直接创税5922万元。园区布局结构进一步改善,产业集聚呈现出新的局面。六是新建和改造了一批符合环保要求的规模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炼加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加大了环保安全治理力度,可持续发展迈出新步伐。七是“十五”期末,全州累计完成自营出口产品交货值4941万元,招商引资达30亿元。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取得新的成效。八是全州乡镇企业增加值达18.76亿元,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96%;工业增加值8.59亿元,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9.71%;上交税金2.37亿元,占全州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

20.03%;支付劳动者报酬9.77亿元,比2000年增长4.71%;从业人员达到18.24万人.乡镇企业的地位作用稳步提升,对社会贡献继续增大。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政府;总预算会计;预算管理

一、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问题分析

首先,总预算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核算依据难以获取。核算标准与核算数据是核算工作开展的前置要素,很多乡镇预算管理部门在分解预算目标、下达预算指标上存在滞后性及粗放性,业务部门甚至年底或次年才能知晓某些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同时,总预算会计核算要素既包括有价证券、预拨款项等资产类,应付款项等负债类又囊括各项结余等净资产类和各项收入支出的核算,核算依据为被核算部门提供的原始数据及文件资料。鉴于各部门管理水平及业务复杂程度不同,核算人员很难在既定时间内通过某一渠道获取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的数据,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推进困难。二是年底核算工作压力大,款项处理不及时。按照新制度规定,各部门在获取财政资金但未使用该款项时不进行账务处理,使用时进行列支,只有在年底对未使用的款项进行总预算会计处理时使用权责发生制列支,这将导致年末的财政支出大幅上涨,核算工作量增加。在既有压力下,核算人员对往来款项及暂存款项的处理可能存在滞后性,长期挂账等状况时有发生。其次,员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鉴于乡镇部门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约,其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还有待完善,数量有限、经验不足、学习机会有限、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比较普遍。如,只有少部分乡镇成立单独的国库部门,配置专员处理国库业务,大部分乡镇机构并未设置专门的国库部门而将国库岗位设置在预算科中,实施合署办公。人员配备的不足使得一人多岗问题时有出现,组织很难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划分岗位,替岗原则、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的落实情况较差,会计核算工作自然难以做到细致化、全面化,工作潜在风险提升。同时,人手不足使得总预算专员不仅要做好总预算工作、完成总预算职责,还要关注总预算之外的其他财务处理事项,受人员精力及知识水平的限制,在非聚焦性工作状态下,工作开展效率低。此外,大多数参与乡镇总预算会计工作的员工工作经验相对缺乏,工作年限相对较低,在岗位胜任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对政策新变化自然难上加难。最后,协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对乡镇政府的各项资金如代管资金、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收集、数据分析、会计核算、监督把控的专业会计,其面向对象为乡镇,基本工作任务囊括组织预算工作、调度资金使用、核算日常业务、参与预算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需要各部门的协同与配合。就目前的情况看,乡镇财政部门还未搭建起各部门协同配合、会计处理环节有机衔接的机制体系,业务部门仍存在记账与自己无关、完全由财务部门负责的理念,信息收集难度提升。即使某些乡镇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各部门信息收集的能力和效率,但各信息系统之间各自为营,数据信息依旧散落,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这使得总预算会计人员可能将大部分时间置于会计信息的整合、核算中,难以根据分散化的信息实时追溯预算管理进展,不仅增加了员工的工作量还容易导致信息分析结果滞后,数据分析价值降低。

二、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对策略探讨

第一,夯实核算工作,提升核算水平。提高核算水平的途径多种多样,比如,明确核算标准、约束核算流程、确定核算内容、优化核算方法等。具体来看,乡镇财政部门要想做好核算工作提高核算水平可通过以下途径。首先,确保预算指标下达、核对、录入及时准确。乡镇要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进行预算指标的核对,督促预算管理部门及时将预算指标下达至各项目,若在年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依旧存在未下达的预算指标则不再继续分配而将其作为财政结余进行会计处理。鉴于现实操作情况复杂多样,原预算指标与实际需要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对预算指标进行调整,预算调整需要乡镇部门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层层审批,直至最高负责单位同意后才可在系统操作。其次,严把年末支付截止期限,预留办理时间,减缓年终压力。按照新制度要求,年末25号为支付业务的截止办理日期,鉴于年底财务专员业务多、工作量大,乡镇可要求预算部门提前上交用款申请,除特殊情况外,截止日期后不再受理支付业务。为了减少长期挂账、年底款项清理不及时等状况的发生,乡镇总预算会计单位要加大清理力度,做好款项核对,梳理清理项目,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催收、扣款等手段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第二,补充人才,加大培训,建立人才梯队。建立人才梯队的途径包括外部引入与内部培养两方面。外部引入需要乡镇做好组织结构梳理,健全岗位设置,明晰需要补充的人才类型及能力要求,根据岗位需要提报人才招聘要求。从内部培养看,乡镇财政部门要做好新会计制度的解读与新政府政策的研读工作,定期召开总预算会计人员的经验交流会、政策解读会及知识技能培训会。通过整合各地区总预算会计处理中的经验形成培训资源或聘请相关专家开展知识或技能培训。同时,乡镇财政部门要做好人员的储备工作,加强岗位与部门间的横向沟通与上下级间的纵向交流,形成组织内的人才储备池,做到某一管理者或关键员工离职、晋升或退休时立马有人接任。第三,总预算会计会计处理结果可反映乡镇预算落实是否到位、政府责任履行是否合理、财政财务状况是否良好等方面信息,为信息使用者做好组织决策、调整业务流程提供思路。要想实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数据处理结果的目标,乡镇财政部门需要将总预算会计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有机结合,形成总预算会计与预算单位、其他财务管理单位相互协同、互相配合的机制。同时,聘请专业机构整合乡镇财政部门现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一体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打通各部门沟通渠道,实现对某一数据追踪溯源,深挖数据价值。为保障会计工作合规、高效开展,构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与审计监督机制必不可少,乡镇政府可通过内外部监督手段规范会计处理行为,督促总预算人员按照新会计制度要求和流程编制报表及核算账目,及时纠偏修错,减少不当行为对总预算工作的影响。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979年以来,我国乡镇企业的总产值以年均23.9%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11.4%的增长率,被国外学者称为增长之“谜”。与乡镇企业高速相对应,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国有企业却经历了一个速率递减的增长过程。应该说,乡镇企业产生于国有企业的缝隙之中,但短短20年间,却在工业经济中由原来微不足道的补充地位,到80年代末和国有企业分庭抗礼,90年代末占据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一批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一时成为界的焦点。同时近年来,随着“苏南模式”由盛而衰的变化以及“温州模式”、“横店模式”的迅速崛起,使人们不禁思考一个,即同属于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不同类型的乡镇企业之间缘何产生如此之大的经济效率差异?经济学者关于两类企业经济效率差异的分析和讨论,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本文则从一个新的角度,即人力资本产权的角度,对企业经济效率差异的原因作出解释,以求与经济学界同仁探讨。

一、企业经济效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本文分析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以及近年来的有关和统计报告。这些调查统计报告和数据对分析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经济效率的具体差异性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针对性。笔者从利润率、资本产出率、劳动产出率三个方面对两者作全面的分析,结果见表1.

表1

乡镇年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综合改革现状

(一)乡镇苏木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区市部署和上级给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敖汉旗超前筹划、完善方案、稳步实施。

1、精简了机构。将29个乡镇苏木调整撤并为15个,其中确定中心镇5个、一般苏木乡镇10个,撤并比例为48.3%。根据上级要求和全旗实际,将乡镇苏木党政机构由原来的4个精简为3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苏木事业机构由原来的6个中心(站)精简为3个,即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惠镇增设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将畜牧工作站、林业工作站、国土资源所上划旗里垂直管理。与改革前比,乡镇苏木行政内设机构减少100个,精简68.9%;股级事业机构减少128个,精简78.1%。

2、精简了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上级给敖汉旗行政编制50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07名)、事业编制460名、上划旗直管理事业站所编制135名。改革后,行政编制较改革前的580名减少了80名,精简13.8%;乡镇苏木领导职数由209名减少了102名,精简48.8%;事业编制由1088名减少了493名,精简45.3%。

3、实现了人员定岗与分流。改革前乡镇苏木实有人员2271人,其中公务员427人、事业人员1844人(不含已上划的林业工作站人员92人)。事业单位有1354人参与竞争规定岗位,通过考试、考评上岗550人(含上划垂直管理135人)。分流人员数量居全市旗县区之首,共分流安置1294人,其中提前退休35人、提前离岗232人、离岗内退188人、辞职35人、一次性分流804人。

4、打造了便民服务直通车,转变了政府职能。创新政务公开机制,改进政务公开办法,在全旗上下构建起了以“政务直通车”为载体的政务公开新机制,即:旗有中心、乡有站、村村都有代办员的三级联动、层层代办、上下贯通的政务公开体系和服务体系。各乡镇苏木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站,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服务为一体,变原来七站八所多个窗口为一个窗口。在乡镇苏木改革后,对合并后的乡镇仍然保留便民服务站,为农牧民提供代办、行政审批、导政、信息、政策法律及咨询等六种服务。

(二)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和乡财旗管情况

1、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进展顺利。*年税费改革以前,全旗农牧民实际承担税费总额5623.42万元,人均实际负担税费为110.15元,*年实际向农牧民征收税费总额为4251.9万元,人均税费80.03元,人均承担税费比改革前减少25.12元,减负率为22.7%。*年征收农牧民承担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附加共3084万元,与改革前农牧民实际负担5623.42万元比较,减少2539.42万元,人均减少负担59.45元,减负率为53.9%。*年农业税税率下调2.77个百分点,农民负担为1619万元,比改革前减负3904.42万元,减负率为7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又减负1619万元,农民再没有税费负担。

2、转移支付拨付完全到位。*年上级下达给敖汉旗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161万元。除教师工资上划外,其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乡镇苏木财政。*年上级下达给敖汉旗转移支付资金1143万元,*年下达1189万元,全部下达到各乡镇苏木,用于弥补乡村两级财力的不足。

3、建立村财乡管村用制度。建立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对村级年度收支及年初确定的“一事一议”事项编制计划,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执行,年终把执行情况在村民大会上公布,实行村级帐务集体办公制度。对村补助由旗财政下拨到乡镇苏木,再由乡镇苏木下拨到村。

4、全面推进旗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年对乡镇苏木实施“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增人增支、减人减支、政策性增支减收因素按上级财政体制要求定补或上解、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年对乡镇苏木实施了“核定基数、收支脱钩、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核定了人员经费、各种保险、公用经费、乡村道路维修费、兵役征集费、村委会补助、动物防疫员报酬、城镇建设维护费、退耕还林、禁牧舍饲工作经费等。计划在超收分成中再让利乡镇苏木2500万元,保证了乡镇苏木工资、保运转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并有效地化解了乡镇债务。

5、积极推进“乡财旗管”。*年4月,敖汉旗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以建立科学、规范、符合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集中收付制度为目标,推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方式,制定下发了《敖汉旗推进“乡财旗管”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实施中。

(三)全旗农村牧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1、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定了《敖汉旗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所有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管理。出台了《敖汉旗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敖汉旗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发放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理顺了经费拨付渠道。将所有经费并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专户”,所有经费指标下达给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算,按校、分科目设置明细账,严格按标准拨付。*年初落实“两免一补”资金524.2万元,旗财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各中心校帐户;公用经费指标下达到旗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旗教育主管部门拨付到各校。

2、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年以来,全旗共撤并学校92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5所、小学85所。现有学校231所,比*年分别下降30.5%,其中高中5所、初中37所、小学189所,比*年分别下降28.6%、10.3%、31.1%,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年,按照撤乡并镇后15个乡镇苏木格局,制定了*年至2010年全旗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

3、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从*年起,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新增编制438个,鼓励部分教师提前离岗,全旗共审批提前离岗教师547人,对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短缺学科专科生和*年在岗无编人员实行考试聘用,进一步理顺了教育入编渠道。截止今年9月末,全旗在编教师6658人,比最高峰时减少1000多人,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全旗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截止到*年末,全旗乡镇苏木以上医疗机构有36个,其中旗直卫生单位7个、中心卫生院10个、卫生院18个、乡镇防保站1个,按级别分二甲医院1个、一甲医院7个。共有在职职工1436人(不含职工医院和防保站),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26人,占职工总数的85.4%。现有编制床位851张。几年来,全旗农村牧区卫生改革不断深化。

1、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对旗直医疗机构重新分类管理,确定旗医院、中蒙医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部推行全员聘任制、技术职务聘任制,转岗分流、减员增效。在旗医院、中蒙医院推行新进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人事制,试用期满达到要求标准者继续聘用。在旗直医疗单位开展“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2、强化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与管理。全旗健全了旗、乡镇苏木、村嘎查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行了“乡村联办”、“村办乡管”管理方式,进行目标化管理。*年把村级卫生机构分为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承担预防保健任务,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个体诊所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照章缴纳税费,按照“建设布局合理,医疗行为规范,房屋设备达标,人员技术合格”的总体要求,对村级卫生机构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基层卫生院采购药品的价格和采购厂家实行审批制度,对基层卫生院院长进行公开选拔,制定目标责任制,对基层卫生院严格执行财务监理制度。

3、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年,敖汉旗作为全市唯一一个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旗县率先进行了探索。旗委、旗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工作人员入户、张贴标语、《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致全旗农牧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苏木一把手负总责,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深入到村、组、户进行宣传发动,宣传知晓率达到了95%以上。每月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住院费用补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病例进行定期公布,对住院补偿情况,及时在村级公示。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旗政府先后3次召开乡镇和部门参加的调度会。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确保参合率达到80%以上;旗委、旗政府在机构调查和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敖汉旗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敖汉旗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并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测算的基础上,将起付线、辅佐检查费用、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范围适时作了修订。*年,对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农民受益面。在资金管理上,做到钱帐分离、管用分离、收支分离、封闭运行,设立了农??及时存入专用帐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政监管。使基金的收缴和划拨实现了银行系统内的循环,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且形成了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银行互相监督的机制,减少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按照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以收定支,实行大病统筹与家庭帐户基金相结合的模式,在运行程序上,实行“一证通”就诊制度,参合农牧民只要手持《合作医疗证》就能在全旗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加大对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执行药品最高限价,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两年来,全期共筹集参合资金3889.3万元,到*年11月末,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资金共支出2415.4万元,补偿参合农牧民42.69万人(次)。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我旗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试点工作得到国家、区市等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

4、增强了预防保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实施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和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已经形成。计划免疫“四苗”基础免疫平均报告接种率达97%以上,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面推行了计划免疫扩大保偿制。结核病防治先后实施了“世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日本无偿援助结核病控制项目”和“中央财政支持结核病控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