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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重大意义

促进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健康发展,是当前城乡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点。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和重复建设问题,有利于生产力要素合理流动,科学配置;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和投资效益,节约土地和资源;有利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更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利于集中治理污染,解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利于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型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逐步改变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结构。

各地要充分认识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制定扶持政策,适时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对乡镇企业布局进行一次战略性调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通过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挥集聚效应,以先进技术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推动乡镇企业布局调整和小城镇发展,促进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

“十五”期间,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目标是,努力提高企业聚集度:东部地区达到40%,中部地区达到30%,西部地区达到25%。到2015年,乡镇企业聚集度提高到60%以上,乡镇企业营业收入的70%来自小城镇内的各类乡镇企业。

检验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工作的标志:一是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明显增加;二是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主导产业和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名、特、优、新产品,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三是节约土地和资源,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得到加强;五是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

三、严格遵循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基本原则

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主要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势利导的原则。乡镇企业分散布局有其历史的、社会的成因,由分散走向集中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农民和企业意愿,根据本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水平和潜力、现有乡镇企业的数量和规模,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因势利导,积极推进。要坚决杜绝不顾客观条件,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搬迁,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的作法。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乡镇企业发展不平衡,经济环境也不同。因此,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经济基础、区位特点和资源条件,引导有条件的乡镇企业进行布局调整。要正确处理合理集聚与分散布局的关系。对于乡镇企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要坚持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新建企业和有条件的老企业要尽可能进入小城镇。鼓励偏远地区异地到小城镇兴办乡镇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外向型企业、有规模效益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企业向小城镇集中。

三是坚持规模适度,有序发展的原则。要符合小城镇发展的总体部署,注重向中心镇、重点镇和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集聚,确保与整个小城镇的发展相协调。要注重原有基础上的发展与提高,处理好全面发展与重点建设的关系,突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实效,合理布局。防止不切实际,盲目攀比,铺摊子,扩规模。防止村村、乡乡都搞工业园区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进入小城镇的乡镇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支柱产业、支撑企业和知名产品。要充分发挥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注重节约土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一、二、三产业,人口、资源和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四、努力推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各项工作

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要根据当地乡镇企业的发展基础、自然资源及劳动力情况、市场状况等,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合理安排;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综合协调生产与生活、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近期建设与长期发展的关系。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建设规划要与当地小城镇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企业用地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尽量利用荒丘、荒坡、荒地及其他非耕地、空闲地。要选择企业比较集中、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便于工业“三废”综合治理的区域,避免大量企业搬迁。要集中力量,建一片,用一片,成一片。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防止贪大求洋和乱铺摊子。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

(二)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既考虑现阶段生产、生活的需要,也考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保证基础设施能力满足小城镇内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城镇不同阶段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逐步达到通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平整土地“四通一平”;经济发达地区,要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通讯条件,要逐步实现集中供电、供热、供水、排水及废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要运用市场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建设小城镇的积极性。倡导统一规划下的业主开发和企业开发。采用股份合作、资产收益抵押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引导、鼓励中外企业、集体、个人特别是农民及社会各方面以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组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按照规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模式运作,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分享投资和经营利益。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可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实行有偿使用。鼓励相邻地区共建、共享某些基础设施,降低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三)采取优惠的政策措施。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乡镇企业合理布局,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对在小城镇投资兴办的乡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城镇建设配套费,在企业登记、税收、信贷、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倾斜。这些乡镇企业的职工,在小城镇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小城镇落户,并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兴办第三产业的乡镇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关于税收和经贸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吸引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除少数不适宜在小城镇兴办的企业外,原则上农村新办企业都要建在小城镇。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技术改造、扩建、重组等时机,推动现有分散布局的企业向小城镇逐步集中,特别是老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项目要逐步向小城镇转移。严禁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项目、淘汰落后项目和污染环境项目进入小城镇。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乡镇企业进入城镇兼并、收购小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

(四)培育主导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必须十分重视发挥地区产业优势和规模骨干企业的作用。正确处理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与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关系。经济欠发达地区应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产业为主,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线,适当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经济发达地区在大力开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也要办好劳动密集型产业。要正确处理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结合起来。加快发展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和农业产业化型企业。重视和优先发展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优势,选择和发展当地具有相对优势,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提高专业协作水平,培育和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避免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趋同。

(五)依法解决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建设用地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严格执行规划和节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保证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必要用地。要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土地置换和新增耕地指标折抵政策,切实解决乡镇企业发展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推进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设,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促进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方式,加强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城乡统筹城市郊区小城镇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城乡统筹发展是新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本质是要改变目前城乡二元的社会经济结构,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共同发展。2008年1月《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标志我国的规划工作重心已经由实质性的城市主导转变为城乡并举,城镇规划作为城乡统筹规划中的关键节点,需要转变以往城镇规划的局限思路,扩大规划的视角,创新规划方法途径,更好的发挥其在城乡统筹中的关键作用。城市郊区的小城镇是农村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力量,由于其处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及经济区域中,受城市的辐射、扩散和周围农村腹地的双重影响,加之其自身的农村城镇化发展,呈现出与普通小城镇有显著差别的特点,研究其发展对于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城市郊区指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周边区域中所形成的,其特征、结构和功能实质介于传统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地理区域,是城市和乡村社会、经济等要素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交叉地带,城市郊区小城镇即是位于上述区域内的小城镇。本文拟选取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作为案例,剖析当前皖北城市郊区小城镇发展的特点、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二、 不同类型地区城乡统筹规划重点

我国地域广,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因此对不同类型地区,其城乡统筹规划的重心也不同。以安徽为例,皖北地区由于受历史人文、资源禀赋、政策等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落后,地区总体上看还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集中在中心城市,农村以农业为主,城乡联系单一。皖北地区城乡二元差距较大,普遍存在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弱,城镇规模小层次低、农村建设落后等问题,因此该地区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该地区城乡统筹规划的重点是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在城乡空间上改变目前低水平均质化格局,通过集聚发展,提升中心城市,择优培育城镇增长极,发展壮大小城镇,辐射带动农村地区发展。

三、城市郊区小城镇发展的特点——以符离镇为例

1、发展机遇高于普通小城镇

在由“城市—周边地区小城镇—农村腹地”共同构成的经济区域中,由于郊区小城镇的区位优势,同一行政区划内具一定规模的郊区小城镇,其发展会服务并参与城市的经济中,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在进行总体规划宏观布局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郊区小城镇往往优先作为城市功能疏散地。

符离镇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城市郊区小城镇,它位于位于宿州市北13公里处,介于宿州、淮北和徐州三市之间,是驰名中外的烧鸡之乡、皖北重镇,又是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省重点中心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宿州市各乡镇前列。其区位优势使得其成为宿州市重要的功能拓展区,在《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符离镇将承担部分城市中心区人口疏散功能,并且重点发展休闲旅游及生态型产业(见图1)。

2、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普通小城镇

凭借大城市资金、产业的优势,郊区小城镇产业经济建设加快发展。郊区小城镇较多地分担中心城区外迁企业或延伸的产业链,从而为郊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两者结合,大大提升了小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

以符离镇为例,2010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 2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亿元,财政收入2826万元。近年来一些新兴高科技企业陆续落户符离镇,大大改善了符离镇的工业结构,增加产值的同时为符离镇的工业注入了极大的活力。2010年以来符离镇的第三产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交通运输业、批零贸易业、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继续保持主体地位,旅游休闲等产业开始迅速发展。

3、城乡一体化水平高于一般小城镇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必须统筹兼顾,基础设施建设是城乡一体化格局的重中之重。大城市郊区小城镇的发展程度与大城市交通的便捷程度呈显著的正比关系,只有与主城区形成便利的大交通,才能实现与大城市有机对接,促进人流、物流的顺利畅通,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按一般规律,与主城区车程较近,即主城区一小时车程半径内的近郊区小城镇发展较快。以符离镇为例,京沪铁路纵贯南北,国道、省道穿境而过,正在建设宿淮铁路,符离镇为起点;泗许高速公路符离出口离镇区三分钟路程;京沪高铁宿州站离符离镇二十分钟的路程;徐州观音机场距镇区50公里,沟通了符离与国内各大中城市的经济、科技、信息联系。便捷的交通,有利于符离镇在经济、交通各方面实现城乡一体化。符离镇是埇桥区的繁华大镇,其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办公住宅区各具规模,水、电、路、和工商管理、金融、税务、医疗、邮政、学校等市政、公用设施齐全配套。

四、规划编制的新思路

1、从小城镇规划向更大区域谋划的规划理念转变

①区域视角确定城镇定位

传统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往往突出镇区规划,弱化区域协调和镇域规划,本次规划转向更广阔的区域视角。从区域背景来看,当前宿州市正处于处于均质化向集聚发展过渡阶段,制定了“区域次中心城镇向小城市发展”的城镇空间组织新策略。符离镇成为带动宿州规划区北部崛起的唯一核心城镇,辐射带动埇桥区北部片区经济洼地的发展,在这个目标基础上对于城镇的定位是重构为埇桥区规划区副中心,新兴工贸型小城市。

②协调宿州城乡空间布局

当前宿州市城市规划区存在着城镇数量过多、规模小层次低,建设分散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整合片区发展空间,减少开发主体,实施集中开发,积极培育城镇增长级,突破低水平均衡发展格局。规划对北部片区乡镇调整提出方案建议,在空间布局上提出对北部片区城镇功能进行整合,引导交通设施、社会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在不同地区的差别化配套,促进发展要素向符离镇等城镇增长极集聚,增强其辐射和带动渠南片区的动力(图2)。

2、突出城乡融合理念

以往小城镇总体规划往往突出镇区规划,弱化镇域规划,与广大农村腹地结合不

紧密,忽视城镇与农村的相互联系和融合。在城乡统筹的新背景下,规划遵循“城乡资源统一配置、城乡建设统一管理”的理念,以更好地发挥服务作用和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的作用。

统筹区域城乡空间布局

在宿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目前有符离、桃园、朱仙庄镇,现状各镇建设比较分散,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为减少盲目竞争和重复建设,实现区域资源和设施共享,规划淡化城乡界限和行政划分,将上述三镇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统一考虑,促进城镇间在基础设施、市政设施、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按照集中集聚、合理分工的原则,引导形成由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一般农村社区构成的网络化的镇村格局。符离镇发展为新兴工贸小城市,承担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桃园、朱仙庄镇区基本和城市中心城区合并发展。

②建立有效的空间管治机制

加强对镇域土地利用模式的引导控制,按照生态优先、集聚发展、节约用地原则,将镇域空间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四大类,对江湖河流、生态廊道、

基本农田严格进行管治,实现城乡资源要素保护和合理利用。按照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紧凑布局城镇各项建设用地,加强存量土地的整理和挖潜,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结构调整,将农村建设用地适量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长,保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与土地利用规划一致。

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现状农村居民点数量偏多,规模小,土地利用浪费严重,公共服务设施滞后。规划按照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原则对现状村庄进行分类整治,规定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标准,减少农村居民点数量,优化村庄布局。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对住宅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设施配套、村庄环境、村庄特色等方面提出建议。考虑到农村居民点调整是长期控制引导的过程,规划对村庄用地调整不采取强制措施,逐步引导农民向农村社区转移。

3、探讨城市郊区小城镇分阶段增长机制

城市郊区小城镇发展需要经历从初级启动期到成熟完善时期的过程,因此在发展策略、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上需要与规划目标与发展阶段吻合,以实现可持续的城市化。

①在发展的启动初期,针对发展动力不足的事实,在发展策略上提出交通引导和行政驱动积极推进产业化。空间布局上充分利用有限交通条件缩减发展启动成本,依托老省道作为城镇发展轴线,同时控制远期发展轴线,生活用地依托老镇区展开,工业用地跨越老镇区结合高速公路道口集中布局,强化符离生产职能。

②发展中期阶段,在内部和外部资本的驱动下,城镇综合实力较大提高,发展策略上提出生产和服务配套并举,提升区域服务职能。空间布局上结合行政中心搬迁建设城镇发展轴线,产业和生活用地依托轴线相向发展,发展镇区公共中心,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③发展成熟阶段,城镇综合实力达到较高水平,发展策略上提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的中心地位和辐射能级。在空间布局上,依托发展轴线完善各项建设,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功能,辐射和服务于北部片区。

五、政策保障建议

新的发展目标与现状薄弱的城镇综合经济实力是符离发展面临的尴尬现实,如何做大做优符离镇成为规划关键。针对皖北地区城镇经济动力不足,行政力量推动是推动城镇初期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规划提出在宿州市层面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土地、人口、财政政策的倾斜,为培育符离镇创造发展条件。投资政策上重点支持符离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能力;土地政策上改变按行政单元平均分配土地指标的政策,扩大符离镇建设用地供给,满足其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需求,其他地区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人口政策上建立人口合理流动机制,增加就业岗位,鼓励人口集中;财政政策上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启动资金的财政配建力度。

结语

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而城镇化是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途径,小城镇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以宿州市符离镇为例,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小城镇发展动力不足,基础条件差、区域支撑能力弱的特点,在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城镇转型过程中城镇职能、不同发展阶段的动力机制和发展路径、城乡空间布局、以及政策保障的内容与方法,为欠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小城镇发展与转型提供有益借鉴。

参考文献

[1]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总体规划. 2011

[2] 陈为邦.小城镇建设规划先行[J].领导决策信息,2001(15).

[3] 汤放华.小城镇总体规划理论、编制内容与方法的研究[D].湖南大学,2002.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为什么要打造“活力乡镇”

农村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稳定的前沿阵地,乡镇是领导和落实农村工作的前沿指挥所。“十一五”时期,建德要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乡镇主体作用,重视乡镇、依靠乡镇、发展乡镇,切实提升乡镇的活力。

1.打造“活力乡镇”是建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验。总结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建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重视乡镇、依靠乡镇和发展乡镇,着力强化乡镇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一是着力优化乡镇行政区划。根据人口、资源、产业集聚的趋势,先后于1992年、2001年、2005年进行了三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乡镇(街道)数由原来的43个调整到27个、26个,再到目前的16个,乡镇规模日益扩大。特别是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16个乡镇(街道)平均行政区域面积、管辖行政村、人口规模分别达到145平方公里、32个、3.2万人,均比调整前提高38.5%,乡镇(街道)的人口、资源、产业等集聚功能切实增强。二是着力强化乡镇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大乡镇”战略,大力推进以新安江、乾潭、梅城、寿昌、大同为中心的“一主四团”五大经济和城镇发展组团建设。乾潭、梅城两镇去年工业总产值已达到84亿元,占全市总量的37.5%。推行了企业属地化管理。去年将124家市直属工业企业、重大招商企业、福利企业等下放给乡镇管理,理顺管理体制。调整了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将开发区一分为四,分别下放给洋溪、下涯、乾潭、寿昌4个乡镇(街道)管理,责、权、利相互配套,大力拓展乡镇发展平台。三是着力改善乡镇基础设施。抓住中央、省和杭州市统筹城乡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杭新景高速公路、康庄工程、农田水利、“十村示范、百村整治”、下山脱贫、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等工程建设,切实加大对乡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着力配强基层队伍。高度重视乡镇及农村干部队伍建设,重乡镇、强基础。目前,全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8%为45周岁以下。村级组织换届后,村两委干部均符合“三个80%”要求。

2.打造“活力乡镇”是推进建德城乡统筹的必然要求。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立足建德市情,关键要加快乡镇发展,建设强乡强镇,提升发展活力。一是统筹发展关键在乡镇。建德发展的平台、资源、主体都在乡镇。去年,乡镇工业产值占全市93%;乡镇工业生产性投入占全市93%;外贸出口供货值占全市87%。此外,农业发展的基础在农村,计生稳定的基础也在乡镇。可以说乡镇兴,全市兴;乡镇稳,全市稳;乡镇活,全市活。二是统筹发展难点在乡镇。城乡差距突出表现在乡镇人口、产业集聚水平和经济发展实力较弱上。在人口集聚上,除新安江主城区,只有乾潭、梅城、寿昌等3个中心镇集镇人口超过万人规模。在经济实力上,目前年工业产值上50亿元乡镇(街道)还没有零的突破,有7个乡镇在10亿元以下。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杭州地区五县市只有建德和淳安未进入全国百强县。农村社会事业相对滞后,提高农民就业素质任务艰巨。乡镇责、权、利不相配套,调控能力较弱。三是统筹发展潜力在乡镇。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十六届五中全会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从建德来看,乡镇具备了较好的经济运行基础,16个乡镇(街道)均已建立工业功能区(开发区),发展平台不断完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3.打造“活力乡镇”是适应当前发展形势的必然选择。是大势所趋,形势所求。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再次强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放在突出位置。我市整体在农村,提升乡镇活力,推进城乡统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题中应有之义。二是适应“走在前列”的要求。总书记向浙江提出“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省委、杭州市委也分别作出了“走在前列”、“率先发展”的战略部署。要适应这一要求,从建德看,关键要建设一批强乡强镇,切实加快发展步伐。三是融入大杭州的要求。杭千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对建德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但能不能抓住这一机遇,大力发展高速公路经济,加快融入杭州大都市经济圈,关键在乡镇;同时,建德要在二三年内跻身全国百强县,重点也在乡镇。

二、打造什么样的“活力乡镇”

“活力”一词原意指旺盛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引伸到活力乡镇,我们认为就是要有较强的产业、旺盛的人气和优良的环境。要通过强产业、集人气、优环境,打造一批城镇品位较高、产业特色明显、综合实力较强的“活力乡镇”,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发展格局。

1.产业强。乡镇的活力核心体现在雄厚的经济实力上。产业要有规模、有特色、有竞争力,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一是工业上规模。企业家数有大的增长,工业功能区建设有大突破,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速。二是商旅显生机。旅游、商贸、房地产、大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加快,占GDP比重逐年有较大提高。三是农业呈特色。立足区域生态、产业等基础,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逐步优化,由“小而全”向“大而专”转变,“一镇一品”或“几镇一品”特色布局进一步形成。

2.人气旺。集镇人口集聚水平是乡镇活力重要标志。一是集镇人口规模要有新提高。依托产业集聚和城镇建设,使集镇成为区域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中心。二是非农产业人口比例要有新提高。大力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三是外来人口规模要有新提高。营造良好的创业和生活环境,吸引外地人口来建德工作和定居。

3.环境优。一是人居环境优。发挥生态环境优势,做足做好山水文章,交通、卫生、文化、教育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和配套,城镇化步伐加伐,“人居建德”品牌逐步打响。二是体制环境优。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平安建德”建设深入推进。三是创业环境优。干部群众思想解放,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干部队伍有活力,群众创业有热情。

三、如何打造“活力乡镇”

“活力乡镇”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着眼于加快发展,解决好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要把握好五个方面。

1.坚持产业兴镇,狠抓工业经济。产业兴,乡镇兴。提升乡镇活力,首要的是要增强产业支撑能力,以产业增实力,以产业聚人气。一是坚持工业强镇。工业始终是经济的主要支柱、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当前建德还处于工业化中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工业经济仍然是我市龙头经济、第一经济。要继续推进大乡镇、大产业、大企业“三大”战略,加快“三江口经济圈”、沿国道经济长廊、工业功能区建设,力争通过3―5年努力,形成2―3个工业产值上百亿乡镇,进一步做大做强精细化工、建材水泥、五金电器、纺织服装等优势主导产业,积极拓展粉末冶金等特色产业。坚持顶天立地、铺天盖地两手抓,大力发展百姓经济。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坚持商旅活镇。现代服务业是转移和集聚劳动力的“洼地”。要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发展,科学定位小城镇发展方向,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深入实施“十镇连锁、百村放心店”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切实加快乡镇商贸、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坚持农业稳镇。农业仍然是农民增收重要来源,农业基础任何时候不能放松。要深入推进“农业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和“双千万双百公里”渠系配套工程,切实加强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提升草莓、茶叶、柑橘、畜禽、板栗(笋竹)、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2.坚持重点突破,突出“一主四团”。打造“活力乡镇”,要坚持总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重视偏远乡镇发展,更要坚持重点镇、中心镇优先发展。要突出“一主四团”,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人口集聚。一是强化规划引导。结合土地利用总规和“十一五”规划、市域总体规划的制订和修编工作,配套做好以“一主四团”为重点的小城镇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各地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准确城镇定位,衔接市域总体规划,形成市、乡镇配套的城镇发展规划体系。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要顺应人口集聚和产业集群的趋势,强化政府对经济长远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研究,突出向“一主四团”倾斜。在推进城市“东扩南拓,沿江发展”,加快以新安江、洋溪、更楼为中心的主城区建设同时,同步推进以梅城为中心的三江口城镇组团,以乾潭为中心的北部城镇组团,以寿昌为中心的西南部城镇组团,以大同为中心的西部组团等四大城镇组团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切实提高城镇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水平,发挥领跑辐射作用。三是重视偏远乡镇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加大对偏远乡镇、经济欠发达乡镇的扶持,努力壮大经济实力,推进集镇建设,增强发展活力。

3.坚持统筹推进,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一个地区的活力,同时表现在发展的潜力上。提升乡镇活力,要把同步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综合素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一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事业是农村最薄弱的环节。要以创建省级教育强市为契机,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农村教育,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切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视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和保障水平;同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繁荣农村文化。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康庄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提高农民群众素质。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深入实施“万名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努力提高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和创业致富的能力。

4.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乡镇调控能力。乡镇调控能力直接影响到乡镇活力。要从实际出发,勇于突破原有条条框框,积极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形成责、权、利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切实增强乡镇的调控能力。一是完善乡镇财政和投融资体制,增强乡镇调控财力基础。小城镇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在目前财政体制下,乡镇财政有钱保工资,无钱搞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只能靠经营土地所得和城镇建设配套费等资金来投入,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突出。要从有利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研究和完善市、乡镇两级财政关系,尽可能向乡镇倾斜,努力提高乡镇的财政调控力。要统筹主城区和中心镇、集镇的供水、排水、环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出要加强“一主四团”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二是理顺条块关系,增强乡镇调控职能。目前,机关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权在上面、利在部门、责在乡镇”问题依然存在,乡镇有责无职,职难保责,权责失衡,影响乡镇调控职能。要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规范分类、加强基础”和“责权一致,人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机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管理体制,切实强化乡镇对站所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强化乡镇主体地位,进一步形成一切围绕乡镇转氛围。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乡镇工作自主性。从理论上讲,乡镇作为一级政权,工作有一定的自主性。但实践中,由于上级政府及部门对乡镇的考核是刚性的,以“政绩”论英雄,以考核论升降,且门类众多,造成乡镇疲于应付,想方设法完成这些硬性指标,从客观上造成工作的短期行为。要整合各类考核特别是部门考核,改革和完善考核机制,将基层干部的主要精力统一到经济发展这个指挥棒上来,不能随意采用“一票否决制”,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乡镇位于定远县西南35公里处,由原四个乡镇合并组成。东与张桥、严桥两乡镇交界,西与长丰县杜集乡接壤,南与蒋集镇搭界,北与朱湾镇毗邻,辖21个村(居),470个村民组,国土面积228平方公里,总人口7.1万人,耕地面积22.6万亩,是县西南中心集镇。乡东连滁州、西接合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境内有县道永吴路、严九路,省道章朱路(章广至朱巷),京台、滁淮两条高速贯穿南北东西,境内设有乡高速生活服务区和九梓互通道口,滁淮高速通车后,乡到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南京等周边城市均不足一小时车程。

一、工作开展情况。乡镇林地面积119905亩,全镇森林覆盖率现状为35.1%。近年来,乡镇的森林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建成了“一区、三园、四带、多点”的森林体系格局,一区,即乡集镇建成区;三园,即乡蔷薇生态公园、九梓林业示范园、乡中草药产业园;四带,即滁淮高速、合徐高速、张朱路、永吴路绿化带;多点,即20个行政村460个自然庄的村庄绿化以及街头绿地、游园等块状绿地,形成了点、线、面相衔接的综合森林体系,这些绿地建设对提升乡镇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等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全镇完成成片新造林2336亩,其中高效经济林1300亩,滁淮高速补植补造220亩,道路绿化提升12.6公里,乡街道新增游园2处,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面积达744.9亩,绿化覆盖率38.2%。建成区绿地面积603.8亩,公园绿地52亩,人均公园绿地7.2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保障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目标,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工作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载体来抓,先后成立了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森林城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镇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创建“森林城镇”、建设“生态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三项创建任务,把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作为“森林增长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了保障措施。党委、政府还定期研究解决创建森林城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已经成功创建了4个“森林村庄”,分别为九梓、高埂、西孔、南周。下一步还要申报创建8个“森林村庄”,分别是杨桥、北集、耿巷、陈集、山刘、乡、官塘、站岗。目前正在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结合各村“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重点打造提升。

2、资金保障到位。按照规划建设总体要求,2018年我镇先后共计投入3200多万元资金用于“创森”工作(桃园路285万、东大岗路287万、中草药基地540万、集镇建成区540万、道路绿化提升80万、一事一议项目260万、管护费54万、土地流转费240万、自然人投资910万元),保障各项创建工作的展开。主要用在土地流转、绿化工程、基础建设、奖励激励机制、管护等方面。

(二)规划到位。为建设绿色生态乡,镇政府委托滁州市森源林产资源交易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规划要求,对照“森林城镇”的创建要求和各项指标,编制了《定远县乡镇森林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划考虑到了乡镇的总体发展目标,即建成省会后花园,打造合肥、淮南、蚌埠、滁州、南京等周边城市市民节假日休闲娱乐的乡村旅游基地和皖东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为下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和提前做好了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人文与自然的结合、以及森林的布局、功能和景观,对乡土树种的使用率要求达到70%以上。同时在森林覆盖率(35%)和绿地率(35%)指标上更是严格要求。

(三)宣传发动到位。为做好创建工作,镇政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强调创建森林城镇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安排宣传、林业工作人员组织播放活动开展情况,发放《致广大林农的一封信》,在各中小学开展每天3分钟创森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宣传森林增长工程、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

(四)推进措施到位

1、坚持“七个结合”造林。把造林绿化与招商引资、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脱贫攻坚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实行改造提升、扩建新建齐头并进。以长防林为重点,坚持点、线、面整体推进,大力实施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建设,通过创建整治,切实改善了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2017年对17.8公里的滁淮高速两侧森林长廊开展创建活动,每侧建成50米宽的林带;2018年对镇政务新区进行绿化亮化,绿化树木41亩、建立公共绿地35亩,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和游园各一处;在耿巷村永吴路西侧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和“青年林”、“巾帼林”500亩;在乡村通过土地流转,成功引入中草药生产基地项目,栽种1400亩栀子花和花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乡镇街道及永吴路、蒋吴路和东大岗高速连接线17公里绿化进行了提升,桃园路4公里两侧20米绿化带完成招标,年底前建设完毕。

2、坚持“经济、生态”双收益。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经营林业,发展高效经济林。如滁淮高速两侧通过土地流转,将2000多亩土地承包给大户发展绿化苗木,鼓励承包户发展山核桃、水蜜桃、无花果等高效经济林,依托周围的环境,全力打造生态休闲采摘园,积极申请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实现经济、生态双收益目标。目前已建成葡萄、水蜜桃、春雪白桃、无花果、中草药示范园各一处,油桃、薄克山核桃示范园各三处,石榴、樱桃、猕猴桃等示范园陆续投入建设。东大岗水蜜桃获得农业部绿色产品认证,产品远销合肥、南京、苏州、上海等地,亩均纯收入10000余元。为全镇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3、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造林绿化工作与村级目标考核相挂钩,由镇综合执法办和林业站牵头负责对各村造林任务落实,林长、副林长和护林员管护工作实效进行考核,对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绿地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确保把护林工作落到实处。

(五)管护机制到位

为了加强林木管护,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了镇、村两级50名林长、副林长。结合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选聘了56名专职护林员,用于全镇各公园、绿地、街道和主次干道绿化管护,制定了护林公约,与各林长、副林长及护林员签订了绿化管护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滁淮高速部分地段绿化档次不高,没有按照标准栽植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集镇、道路已栽植的部分乔木死亡,需要尽快更换;三是部分“一事一议”绿化项目因批准较迟,刚刚履行招标程序;未能在第一时间栽种下地;四是部分护林员缺乏管护技术,需要加强培训。

乡镇集镇建设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干府发[2010]30号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理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规划建设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想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通过优化结构、理顺体制、明确职能、充实基层等措施,提高乡镇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稳定。

二、改革的原则

坚持职能明晰、权责统一、便捷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与乡镇权责关系,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三、改革的内容

(一)合理设置机构

撤销规划局下属黄金埠镇、瑞洪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洪家嘴乡、枫港乡7个乡镇规划所和建设局下属瑞洪镇、黄金埠镇、古埠镇、石口镇、乌泥镇、社庚乡6个村镇建设所,将规划所和建设所的职能进行整合,在除玉亭镇以外的19个乡镇成立规划建设管理所,为全额拨款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信丰、康垦、禾斛岭等7个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就近纳入同片区域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范围内进行管理:信丰纳入到东塘乡、康垦纳入到康山乡、禾斛岭纳入到九龙乡,峡山纳入到杨埠乡,李梅纳入到社庚乡,渔池湖纳入到石口镇,玉亭镇、县农场的规划建设工作,直属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

核定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事业编制总数58名,其中:东塘乡、大塘乡、康山乡3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2名,乌泥镇、古埠镇、石口镇、杨埠乡、九龙乡、鹭鸶港乡、枫港乡、梅港乡、社庚乡、白马桥乡、江埠乡、大溪乡12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3名,瑞洪镇、黄金埠镇、三塘乡、洪家嘴乡4个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各核定事业编制4名。所需编制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

(二)科学确定职能

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为:

(1)贯彻实施有关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参与编制并负责实施全乡(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3)做好村镇规划建设资料、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

(4)负责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民私人建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依法征收相应的市政配套费。

(5)负责全乡(镇)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负责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的《村镇建设许可证》初步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6)按照总体规划和乡镇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及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7)负责全乡(镇)规划区内房屋修缮、临时建设项目、临时占道、广告、建筑装修、道路占用及开挖工程的规划审批。

(8)组织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私人建房)实施过程中的选址、定点、放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9)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村庄、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违法建房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10)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

(11)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理顺管理体制

改革后,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为当地乡镇政府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人员的调配、考核、工资晋升等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

(四)充实基层队伍

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乡镇规划所和村镇建设所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充实到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担任所长职务的人员保留原待遇不变。其人员工资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预算原则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财政分三年到位:2011年1月起财政支付60%,2012年县财政支付80%,2013年100%到位。具体实施工作分别由县人保局和县财政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为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余干县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财政、人保、编办、建设、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本意见从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乡镇规划建设所规范农民建房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宣传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民建房)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加强与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2.协助乡镇(场)人民政府做好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特别是农民集中建房点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村庄、重点地段整治规划(穿衣戴帽工程),参与、配合辖区所涉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3.负责农民建房规划审批办法、审批流程、所需材料等的一次性告知工作,涉及表格(样表)和新户型图纸的免费提供。

4.参与辖区内农民建房的联审联批工作(组织规划选址、定点放线、验线、批后公示、建房过程监管、竣工验收)。

5.推广、讲解农民建房新户型图纸(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参与、配合农村建房工匠的培训、发证,负责农民建房施工队伍或工匠的登记备

案。

6.负责辖区内农民建房经审核合格后,向县城乡规划局的上报、发证工作。

7.在乡镇(场)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私人违法建房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各项规划建设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8.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

9.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国土资源所规范农民建房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县规范农民建房有关文件精神。

2. 做好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调查摸底工作,并做好相关档案保管,为农民建房审批提供依据;积极做好闲置宅基地流转收回的督导工作。

3. 参与编制和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和“一户一宅”要求审批农民建房。

4. 对农民建房涉及占用耕地的,要加强督促、指导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占补平衡”,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条件限制无法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配合所在乡镇场完成。

5. 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6. 加切实大农民建房巡查和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做好违法违法建房的拆除工作。

7. 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8. 做好辖区内农民建房信访接待工作和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9. 加强与所在乡镇场规划建设所的沟通和联系。

10. 承办县国土局和乡镇场交办的相关工作。

乡镇(场)村、组工作职责

1、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2、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3、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5、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6、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镇、乡和村庄的公共场所设置展示牌,公示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7、乡、镇、场(县城规划区内除外)是管理本辖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有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的责任,负责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乡(镇、场)分管领导为主要领导责任人,从事辖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是本辖区控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8、对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且未消除,应当追究村(居)委会主要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报告、制止或积极协助查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