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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方式

计划生育的方式

计划生育的方式范文第1篇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我院计划生育门诊手术病人80例,其中人工流产术51例,上宫内节育器22例,取宫内节育器7例。年龄18~42岁,中位年龄27岁;其中未婚12例,已婚68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4例,高中以下文化程度46例;无心脑血管、呼吸等系统严重基础疾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2组病人均在丙泊酚静脉全麻下手术,对照组采用传统护理方法,观察组实施舒适护理。

1.2 效果评价 由专人对每个病人进行疼痛、心理、满意度等方面效果评价,采用视觉模拟评分(Visual Analogue Scale,VAS)评价围术期疼痛;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elf-rating Anxiety Scale,SAS) 和抑郁自评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评估护理干预前后负性情绪,SAS、SDS采用4级评分,并转换为标准分,SAS、SDS临界分值分别为50分和53分,由专人分别于手术前(护理干预前)、手术后进行SAS、SDS评分;术后按“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记录病人满意度。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2.0 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χ-±s)表示,组内比较采用q检验,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统计检验水准α=0.05。

2 舒适护理

2.1 生理舒适护理

2.1.1 手术室环境舒适护理 手术室温度控制在22℃~25℃,湿度45%~55%。手术室内使用柔和的灯光,避免强光刺激影响病人情绪。保持手术室安静,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2.1.2 截石位的舒适护理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体位一般采用截石位。截石位时输液通路通常选择上肢静脉,要保护好输液部位不受压,上肢应尽可能减少外展,原则上不超过90°,以避免过度牵拉造成臂丛神经损伤。安置腰部和臀部时,要避免腰背部悬空,可放置柔软大垫支撑,以减轻腰背部肌肉紧张,避免腰背部肌肉韧带损伤。安置下肢,多选择在麻醉后进行,先将截石位支腿架妥为安置,轻轻抬起病人下肢,屈髋、屈膝来回轻柔活动数次,双腿交替进行,各支撑点垫好柔软护垫,抬起病人下肢,屈髋、屈膝适度外展,固定好支腿架,两腿间分开角度以100°~110°为宜,髋关节屈曲 90°~100°,膝关节弯曲90°~100°,双腿外展<45°,充分暴露会阴部[ 1 ]。

2.1.3 疼痛舒适护理 手术前给病人详细介绍手术过程和麻醉方式,解除病人对疼痛的恐惧心理,态度和蔼可亲,使病人心情放松以提高痛阈。采用丙泊酚静脉全麻醉下手术,术前常规禁食禁饮6~8h,选择上肢静脉开放输液通路,配合麻醉科医师实施麻醉,协助监测呼吸、血压、心电及SpO2等,手术结束病人苏醒后进入PACU继续密切观察,直至达到离院标准。病人离院标准[2]为:意识清楚,生命体征平稳,定向力、平衡感完全恢复,无恶心、呕吐,无眩晕,能独立平稳行走。

2.2 心理舒适护理

2.2.1 健康宣教 根据病人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以及手术种类,制定“一对一”的健康宣教方案。通过图解、视频资料等方式,耐心、细致地介绍病人将接受的手术的目的、适应征,手术操作过程,手术的安全性,手术中手术后可能出现的不适反应和预防措施等。让病人对手术情况有基本的了解,以利于更好地配合手术,同时也能减轻病人因对手术不了解而产生的焦虑和恐惧心理。

2.2.2 心理护理干预 热情接待每一个病人,真诚、主动地与病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病人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基本情况,主动介绍手术参与者的技术水平,介绍过往同类手术受术者的感受和体会。对于情绪波动较为严重的病人指导进行呼吸放松训练:保持坐姿,放松心情,双手交叉自然放在胸前,按节奏循环进行“轻闭目、深吸气、慢呼气”,直至其紧张的肌肉自然放松。

2.3 社会舒适护理 与病人交流时仪表端庄,态度认真、亲切、诚恳。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个病人。尊重病人,维护病人的尊严,保护病人的隐私。

3 结果

2组病人年龄、受教育程度、手术方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由于2组病人均在丙泊酚全麻下手术,术中疼痛VAS评分均较低,2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2组病人手术前SAS、SDS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手术后2组SAS、SDS评分均有所改善(P<0.05),但观察组更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病人总体满意度也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和表2。

4 讨论

舒适护理是临床护理学科中的一种新理念和新的护理模式,包括生理舒适、心理舒适、社会舒适和灵魂舒适等内容。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强调在护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病房环境清洁、安静、空气新鲜、条件舒适,形成了早期舒适护理的萌芽。1995年Kolcaba[3]将其上升到理论,提出了舒适护理 (Thonry of Comfort Care)的概念,指出舒适护理应贯穿整体化护理的整个过程,并成为其追求的目标。1998年萧丰富[4]提出萧式双C护理模式(Hiao`s Double C Nursing Midel),强调护理人员应以病人的舒适为护理工作的重点,使基础护理和护理研究都更加注重病人的舒适感受和满意度。舒适护理模式正越来越被重视和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对象多为健康育龄妇女,但由于受传统思想和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由于我国目前对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还不完善,受术者常常会有较为强烈的紧张、焦虑、抑郁、恐惧等负性情绪。因此,加强对计划生育病人围手术期护理,对确保手术顺利进行,减少手术并发症等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舒适护理模式强调生理舒适、心理舒适、社会舒适和灵魂舒适等诸方面的舒适体验,十分适用于计划生育手术病人的围手术期护理。我们在护理过程中,不仅重视病人的生理舒适,而且实施了心理护理干预,尊重病人,使护理对象 在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都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舒适体验,病人在几乎无痛的状态下完成手术,负性情绪也得到有效地缓解,总体满意度达100%。

调查显示[5],病人对生理舒适的要求常常把无痛作为首选,心理舒适的要求常常把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放在首位。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只要没有丙泊酚全麻禁忌,一般选择全麻下手术,对个别存在丙泊酚全麻禁忌的病人选用会阴神经阻滞、宫颈局麻药封闭等,尽可能减少病人手术中的疼痛刺激。在接诊和与病人交流时,护理人员做到仪表端庄,态度诚恳,热情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

门诊计划生育手术一般采用截石位,手术体位的安置,要求病人舒适、安全、不妨碍病人的生理功能,无并发症发生,手术野充分暴露,便于麻醉和手术操作[6]。我们根据截石位的特点和麻醉、手术对体位的要求,将舒适护理的理念落实于截石体位护理的各个环节,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总之,舒适护理应用于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病人,可有效地减轻病人负性情绪,利于手术安全实施,利于术后恢复,提高病人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黄莉英.两种手术体位安置对阴式子宫全切病人循环功能和腓总神经损伤的观察[J].护理与康复,2009,8(5):363.

[2] 吴文玉,汤安俊,王仁军.布托啡诺超前镇痛在丙泊酚静脉麻醉下纤维结肠镜检查中的应用[J].四川医学,2011,32(12):1985.

[3] Kolcaba KY.The art of comfort care[J].Image Journal of Nursig Schilarship,1995,27(4):287.

[4] 萧丰富.萧氏舒适护理模式[M].台湾:华杏出版社,1998:5.

计划生育的方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工作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1.112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2)01-0125-01

1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特点与内容

1.1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特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将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理论、婚育科学知识、行为模式等传播给社会公众,以影响和教育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的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1.1 内容广泛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政策、思想、知识和信息为一体,内容十分广泛。

1.1.2 目的明确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为主题,所有宣传教育内容都是为了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1.3 对象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包括已婚育龄群众在内的所有公民。

1.1.4 工作长期性。工作长期性是因为人的思想观念转变是一个长期渐进累积发展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1.1.5 任务社会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因此.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仅是人口计生部门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1.1.6 方法灵活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善于抓住和利用一切有利时机,采取灵活机动的形式。把宣传教育融合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

1.2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1.2.1 普及人口理论基本知识。要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进行人口理论常识教育,使大家懂得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知道,人口多、底子薄、教育科技文化发展水平低、人均资源相对紧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世界后列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要使广大群众了解我国目前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加深对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理解和认识。

1.2.2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关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讲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强化法律法规意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自己的生育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安排自己的生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遵章行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义务。

1.2.3 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通过向群众宣传晚婚朗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男性参与计划生育等新型生育观念,破除早婚早育、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男尊女卑等落后的生育观念建立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新型生育文化。

1.2.4 宣传婚育科普知识。以人口学校、文化长廊为活动阵地,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法,向群众宣传讲解晚婚晚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教等科普知识,使广大育龄群众了解掌握青春期、围婚期、孕产期、非孕期、围绝经期等各个重要时期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方法,了解男性生殖健康知识,了解性病、艾滋病等预防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1.2.5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内容、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国家提出了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要求。新机制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理念。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向群众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内容和新要求,使群众充分认识自己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帮扶,利国利民又利自己。

1.2.6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对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践经验要及时总结,并及时宣传和交流。要善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宣传当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人物和计划生育家庭勤劳致富、幸福和睦、移风易俗的典型事迹,为群众树立鲜明的榜样,产生说服力和感染力,使群众明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逐步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氛围。

2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一般形式

2.1 氛围宣传。氛围宣传的目的在于“造势”。要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月和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宣传主题要求,充分利用人口学校、文化长廊、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设置内容淮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设计精美的宣传展板、阅报栏等;利用主要干道设立内容简洁易懂、规范温馨、醒目易记、有时代特征的宣传标语、宣传画等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2.2 专栏、专题宣传。利用有线广播、音像、黑板报、墙报、永久性标语等固定宣传设施。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专栏,定期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内容。

2.3 读书、读报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村图书阅览窒、图书角,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用报等活动。

2.4 集中教育。利用人口学校,举办新婚、孕前、围产期保健、流动人口等主题培训班;利用每季生殖健康检查、社区、村里重要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2.5 文娱活动。利用人口学校组织计划生育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竞赛;利用民间艺人和社区、村文艺骨干的特长,编演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歌舞、小品、曲艺等文艺节日,在人群聚集处或传统民俗节日时演出。

计划生育的方式范文第3篇

我们国家己经进入科学发展的新时代。十七大报告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产生背景、精神实质,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深厚,思想内涵丰富,内在逻辑严密,理论框架清晰,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同志还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二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必须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等,这些都是进一步拓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是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具体体现。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就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宣传教育为主”仍需摆在首位。总结历史经验,宣传教育在计划生育事业中起到首位作用名符其实。学习十七大精神,生育文化伴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必定催生一个崭新阶段。要更好地发挥它的首位作用,必须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造势工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杂志有文、网络有像,街道、社区、集镇、村场的户外宣传文图并茂、氛围浓厚。我们说,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是“顶天立地领先”的工程,所谓“顶天”,就是要学习领会吃透党中央的精神、国家的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规;“立地”,就是要贴近人民、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领先”,乃引领时代之先,这就需要不断改革创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创新,就是要从改善大环境、扩大覆盖面、提升品味、增加投入、激活队伍五个方面创新工作机制,使人口生育文化真正适应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村民自治为主”应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计划生育工作落脚到村(居),村(居)民自治成为主要发展趋势。它应该成为《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法》的涵盖,是十七大所提出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也是计划生育工作方式由政府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向法制化的公民行为方式的成功过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应继承和发扬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自治作用,实行“支部搭台、协会唱戏、政府服务、合同管理、信息连接”的“二十字模式”。取消政府对村(居)下达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和检查考核。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计划生育各项职责,如依法查处、依法发证、依法免费、依法保障、依法服务等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应当只是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管理行为,尤其是政府不应当再把行政干预一直捅到村(居)民委员会或计划生育协会。多年来,我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强劲发展,己由许多村(居)的实践探索,显现出“二十字模式”的成功趋向,亟待我们深入钻研和及时总结,用成型的新模式,向全国展现澧县乃至*的新面孔、新特色。

用科学发展观统率计划生育事业,“利益引导为主”将逐步形成主要管理方式。近年来,计划生育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执政方针统领下,中央和省2级政府出台了“两扶一免”的优惠政策,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扶助(每人每年6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补贴扶助(伤残的父母每人每年900元,死亡的父母每人每年1200元)、计划生育技术手术服务免费。“两扶一免”成功地唤醒了一度开始麻木的计划生育光荣心理,有效地激发起几乎逝去的计划生育热情,成为当代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利益引导让政府在计划生育改革创新中重获主角地位。还有市、县、乡三级政府如何作为?我想,市、县两级不应再把优惠政策只写在纸上,而要站在全局高度举公共财政之力务实作为。一要增加计划生育的投入量,二要合理使用已有的计划生育经费,三要集中计划生育征收处罚款于公共财政预算(根据执行绩效返补乡镇政府的执行成本)。往后增加的计划生育投入,要全部用到计划生育服务建设和利益引导中去。乡级政府应当以计划生育监管为抓手。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能严格依法查处,从经济制裁去到位,也是对社会计划生育的一种利益引导。当我们对实行计划生育户还无力重利吸引时,对违反的施以适当的经济惩罚,也能实现正面吸引力。有了5级政府的共同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肯定会获得新生的大环境。

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去,深入实施“宣传教育为主、村民自治为主、利益引导为主”的新“三为主”工作模式,切实落实“支部搭台、协会唱戏、政府服务、合同管理、信息连接”的基层工作方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把*乃至湖南省的计划生育推向一个崭新的阶段。

计划生育的方式范文第4篇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府政策和地方条例进行调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比较滞后,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快,相关社会经济领域改革的深化,原来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现代工作的开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步伐,改变工作方式。经过多的的酝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键词:人口与计生

基层工作

依法行政管理

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长期以来,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条例调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约、“人治”管理为主的运作模式。法制建设滞后。计划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多,提供服务少;要求群众尽义务多,考虑群众的权益少;考虑政府行使的权力多,而考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少。从某种意义上讲计划经济是一种命令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即,计划生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计划生育工作应该怎么办?在新形势下就要求计划生育必须改变过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数量,忽视提高人口质量、把优质服务只看作是技术问题、忽视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只追求拓宽服务领域、忽视技术服务质量的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经过多年的酝酿,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法》)正式颁布实施。《法》颁布实施以来,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与计生)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规范社会成员及集体在开展社会活动中做出各种实际行为的准则。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举一止与芸芸众生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所应享受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计生工作人员手中。怎样实现广大群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交换?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实现。因此,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具有三个必要性:

(一)具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新形势下,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关键之所在。特别是《法》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顺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构建以宪法为主线,以《法》为依据,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法制体系,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历史。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育工作,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与计生工作直接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人类进步,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纠正认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强调法律对“民”的强制性的旧的、封建的观点;克服“依习惯行政”的做法和观念,认为有些做法过去就是这样的,甚至效果不错,现在也可以照旧这样做。实际上,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不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依法办事,既可以强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三是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从依法行政角度讲,突出的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七个不准”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

实行人口与计生依法管理是维护群众民主权利,保证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计划生育从根本上来说是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为国家的法律意志,从而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基层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之现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养儿防老、门头风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靠行政强制性干预的办法。造成了基层农民的计划生育没有根本转变,而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思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与新形势下、新的情况不相适应。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反映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弱化了;民告官的意识强化了,服从政府管理的意识弱化了;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强化了,行政管理机制弱化了。这些矛盾的出现,使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产生了新的阻力,给长期习惯于依靠行政制约,习惯于集中突击、暴风骤雨式工作方法的计生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带来了新的困扰,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达到“一个转变”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和计划生育“七不准” 规定及《法》的出台,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伴随这一转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实“七不准”,就必须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阶段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实行“党政牵头、舆论先导、部门联动、综合施治、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思路。在具体运作中,坚持“思想教育引导,经济处罚制约,部门联动助阵,执法部门攻坚,政法部门护航”的原则。促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正在从粗放型管理中解脱出来,开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轨道。

(二)找好载体,找准切入点,做到“四个强化”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计生工作的现实选择,是计划生育长期依赖行政管理后出现的新生事物,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抓好四个重点:

l、强化宣传教育,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要把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传内容上,突出《条例》中法律责任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突出强制案件的宣传,通过对案件的跟踪报道,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动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宣传,营造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氛围。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坚持“社会舆论扬法,办班培训讲法,宣传制品送法、文艺演出传法”等形式外,还充分利用“进村入户说法”(与民谈心)、“公开审理示法”(召开依法强制执行现场会)形式,为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达到了“执法一人、教育一片,执行一户、教育全村”的社会效果,把宣传教育向广泛性和深层次拓展。通过深入、广泛、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增强。

2、强化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实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必须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工作队伍。在队伍建设上,首先要抓好计生队伍的整顿,要在计生系统中推行竞争上岗,择优用人办法,通过考试考核,精简了一批文化低、素质差的人员。其次,抓好专业培训,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举办2—3期依法管理培训班。在行政执法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立案、查证、下达处罚决定书、送达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五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实后,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调离岗位,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强化管理机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合理的执法原则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关键所在。为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从基础建设抓起,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执法人员上岗责任制》、《立案审批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计划外生育费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证发放审批程序》、《成人残鉴定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严格规范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行政行为,增强了原则性,克服了随意性。为了保证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执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长抓不懈,落实“三责任九合同”的管理办法,逐级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分九个工作口自上而下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书。把工作关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有效地促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4、强化服务意识,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掘基层卫生资源,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各种致富技能培训服务,定期邀请医院专家前来指导讲课,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注重发挥卫生医疗网点和医疗专业人员作用,在中小学开展人口国情教育与计划生育专题讲座,为学生讲授人口理论、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识,向青少年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全面开展以妇女病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妇科病普查。针对大部分育龄妇女工作较忙的实际情况,把妇科病普查与双查工作结合起来,深受广大群众欢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同时,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硬件建设,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为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动,力求“四个结合”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是依法治县和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客观要求,如何开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个结合”。

l、力求职能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形成综合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关键是一个“法”字,离不开法律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单靠计生部门是难以完成的,公、检、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整体行动是突破行政执法难点,保证依法管理全面实施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执法力度,基层要联合法院成立“计划生育巡回法庭”,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担任计生法庭庭长。计生法庭做到当时接案,当时受理,保证了执法效率、执法质量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快速反应,现场办公,从快处理,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2、力求与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结合,积极推动人口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把开展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作为基层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突出点,它是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的体现,也是贯彻省计生委提出的“县指导、乡负责、村管理、户落实、群众参与”的具体实践。一部分村委作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为载体,努力加强村级计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与村民代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由村委会与育龄群众签订《一(二)孩生育证管理服务合同》、《避孕节育管理服务合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合同》、《全程优质服务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务合同》等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以双方协议的形式,将《条例》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落实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对乙方婚育行为的监控和优质服务的承诺,又有乙方履行义务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保证。由于合同的内容实行民主决策,群众感到公正、公平。为提高合同信誉,计生部门率先兑现服务承诺,落实各项优质服务。通过实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仅增强了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责任感,也有效地调动了村民参与计划生育,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力求与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促后进村转化。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后进村,是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必须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一些工作相对落后的村,要坚持依法集中治理,本着“重在思想教育、贵在政策疏导、慎在强制执行”的原则,在政法部门人员的配合下,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配合,驻村攻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难点、热点问题。要始终以思想教育这根红线贯穿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本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以心待人、以诚感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力求与推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及严格依法监督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人口与计生管理的水平。为了更好地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生育证发放、二胎审批、流动人口管理、计划外生育处罚等办事程序、内容以及办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基层视察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电视台公开计划生育“七不准”及《法》的内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监督。

四、对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行政管理与规范行政行为关系的思考

一是在工作思路上着眼大局,跳出“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小圈子。由过去的“两张皮”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转变;由过去计划生育部门“唱独角戏”,向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转变;由“靠行政强制性管理”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由过去只重人口控制结果,向重控制效果及重党政干群,树立良好为形象转变。真正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二是积极学习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措施,新办法。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对管理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村为主”和村民自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要将合同管理办法逐步下移;更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制度;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努力拓宽服务领域,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对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以及对计生业务工作的需求。更积极创建型生育文化。通过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开展全民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促进婚育新风进入千家万户,人口控制由过去的“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以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流入地为主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是创建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采取党的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对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法规,是否符合现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对各级政府及计生行政机关,进行是否依法履行义务的监督,并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是否合法监督;对计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章、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各项具体原则以及职业道德等的监督,以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防止和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合理行为,促使其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为减少或避免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依法行政与加强党群、干群关系的思考

进一步深化认识,在广大党政干部和计生工作者中,深入基层计划法制室宣传教育,树立好群众观、法制观、服务观、正确理解和把握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的实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深入到户”上下功夫。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倾听群众呼声,找准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尊重群众,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把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加快“两个转变”的学习教育,做到文明执法,正确引导,弘扬正气,努力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大转变。 参考文献资料

1、江亦曼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中国人口信息网站 2003年3月2日

2、王 辉

《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豫情时报》 2002年11月20日第一版

3、楚 玉 《浅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意义》 《豫情时报》 2002年12月4日第四版

计划生育的方式范文第5篇

一、适应形势发展要求,调整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

“十五”以来,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巩固中发展,逐步进入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时期。全市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群众的婚育观念不断更新,“九五”以来,全市出生率10.4‰,自然增长率3.8‰,妇女总和生育率下降到1.05,计划生育率连续六年保持在99%以上,出生缺陷率目前下降到5.77‰。同时,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所辖12个市区全部被省命名为“三为主”先进市区和优质服务试点市区,80%以上的行政村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近90%的村级实行了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在城市,已经连续六年实现人口负自然增长,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明显转变,率先实现了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初级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但是,城市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深化体制改革和经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弱化了“条”的计生工作力度,使“条抓块管”的双向管理体制难以落实;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下岗人员不断增多,使以户籍地为主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使原来以行政制约为主的工作方式难以适应。同时,在“政企合一”体制下形成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群众计划生育实际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社会养老体系尚不健全,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另外,随着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更加广泛和迫切,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这种新的要求等。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认为,新时期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大的挑战,要保证其持续健康地向高水平发展,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此,我们积极实施了“四个调整”:

一是在工作重心上,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转向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并重齐抓。由于人口连年出现负增长,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已经不再是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此,一方面,我市从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发,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另一方面,全面实施“优生示范工程”,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系列服务,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

二是在工作方式上,由以往管理少数人为主,转向管理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相结合,以服务多数人为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婚育意愿、价值趋向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提高生育质量、生命质量、生活质量已经成为群众的主要需求。为此,我们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程度上来,使计划生育真正成为受群众拥护的“甜蜜事业”。

三是在调控手段上,由以往行政措施为主,转向强化宏观调控、落实综合施治。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求必须改变那种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方式,改变以行政手段和社会制约为主的管理模式,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综合治理城市人口问题。我市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使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制定和完善教育、医疗、福利等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努力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四是在行为职能上,由原来部门行为为主,转向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我们改变以往计生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把计划生育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亲自督查,落实奖惩;同时,针对城市计生工作力量不足的状况,充分发挥城市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优势,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依托社区资源,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成为一项上下抓得最紧、社会参与最广泛的工作。

二、转变工作方法,建立适应群众需求的优质服务工作体系

市委、市政府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本质上是人的工作,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法的转变,都必须围绕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来实施。为此,我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努力寻求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符合群众意愿的最佳结合点,形成了以社区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城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一是依托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社区工作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为新形势下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辟出了一条新路。为此,我们在加强社区建设的同时,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发展中,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育医结合、服务群众”的原则,健全服务网络。在区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生殖保健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作用,开展联手服务。在街、居两级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服务机构。一是计生部门单独建立服务站;二是利用社区资源,在社区服务站建立计生、卫生合一的咨询服务机构;再就是采取与驻街医疗单位分片挂钩、合作共建。同时,依托社区力量,采取聘任、引进社区医疗人才等方式,充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使计生服务机构成为生殖保健服务的主阵地。这样,既使社区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促进了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又拓宽了计划生育服务领域,较好地解决了城市计生工作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

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开展系列化服务。各级计生服务机构主要围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开展咨询、中介和技术服务。普遍开展了科技知识普及到人、生殖保健服务到人、排忧解难帮助到人“三到人”服务活动;对辖区内户籍和流动人口,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全面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对患病妇女及时诊治或指导治疗;积极开展优生筛查、监测和咨询指导服务,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指导群众选择安全可靠、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措施,全面推行知情选择工作。

三是融入社区文化,建设婚育新风。结合群众需求,在宣传内容上,由原来的以国情、政策宣传为主,转变到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为主,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在宣传形式上,由过去的大声势、灌输式的宣传,转变到温馨化、个性化、咨询式教育,将多媒体技术、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广泛地运用到基层宣传教育中;在宣传对象上,由原来的户籍地已婚育龄妇女,扩大到整个常驻育龄人群。在开展“婚育新风进家入户”活动中,我们还开展了青年性健康教育、独生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等特色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赢得了国际专家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三、创新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出现了老体制不行、老办法不灵的状况。为此,我们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建立经济、法律、行政、服务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是完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体制。为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针对不断出现的计划生育管理“盲区”,我市自93年起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属地化管理体制。近年来,又将过去户籍地管理和区街两级属地管理模式,改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建立区、街、居和企业分级负责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属地管理模式。区级主要管理街道和辖区大型企业;街道主要管理居民委和辖区内中型和街办企业;居民委管理小型企业和辖区内居住人口。

二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体制。作为沿海开放城市,我市外来流入人口常年保持在70万左右,约占户籍人口的10%。这些外来人口为繁荣青东山经济作出了很大贡献。同时,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为加强对这部分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市以地方法规形式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这项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并作为社区保安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实行部门联合巡检和社区保安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起经常性的综合治理机制。为保障管理经费到位,市政府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收缴的暂住人口管理费按20%的比例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仅去年就划拨给计生部门300多万元流动人口管理费。各级还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并象对常住人口一样为其提供各项生殖保健服务。

三是建立有效的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由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原有的社会职能逐步剥离,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为了防止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弱化问题,我们在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在各类企业中切实落实企业法人代表计划生育责任制,并严格奖惩。另外,针对企业下岗人员增多的实际,为防止计划生育出现失控现象,我市根据不同对象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对合同期内以及实行再就业托管人员,由企业负责管理;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管理对象,实行企业和街道双重管理;对解除用工合同的,由所在街道负责计划生育管理。

四是改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制。针对日益突出的计生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对象、工作职能交叉的问题,为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地方便群众,我市合并区级计生服务站和妇保院,建立“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承担计生服务和妇幼保健两项职能。机构合并后,充分发挥了计生网络健全和妇保机构技术人才两方面的优势,提高了服务能力,拓展了服务领域,达到了“双赢”效果。

五是不断完善人口目标考核体系。随着工作思路的转变和工作重点的调整,我市不断改革完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体系。从过去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的考核,逐步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提高工作质量相结合,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从过去以常规工作为主的考核,逐步转向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鼓励各级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过去每年统一进行两次考核,转为每年一次评估,通过分线、分类、分级的形式,实行统一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更好地发挥了科学导向、有力保障的作用。

四、坚持面向新世纪,立足高起点,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

当前到21世纪初,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时期。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以及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今年,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国务委员王忠禹和省领导同志先后视察我市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青岛不断创新,探索发展,“立足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与经验,树立东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开放的新形象”,并将我市确定为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为全面完成国家、省交给的试点任务,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是: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继续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突破口,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21世纪全国、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探索路子。主要措施:

一是逐步建立以“属地化”、“社区化”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要特点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并通过健全法规,明确各类企业应承担的计划生育责任,以及追究责任的具体形式,把各类企业计划生育法人代表责任制纳入法制轨道。

二是形成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优质服务体系,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完善医育结合、联手服务的形式,实现育龄群众人人享有良好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搞好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综合改革,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的生存竞争能力。

三是初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的新框架。通过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计划生育运行方式由社会制约向利益引导转轨;采取“政府统筹,统一发放”办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奖励机制,全面落实奖励政策,实现计划生育奖励由“单位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针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较快的实际,全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逐步转变,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