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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年1*月顺利通过部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部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亩以下的行政村2*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年11月3*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1户,受益面达9*.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年分别安排2*%、6*%、2*%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达38*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年11月初至2*年11月1*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8%和7.5%。2*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五蒲村农民郑兴旺,*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1*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元,户均增收18*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根据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侨〔2008〕调1号)精神,为了顺利地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结合我县侨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点侨情调查的对象

调查对象为河东县海外华侨华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情况,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三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

二、重点侨情调查的内容

重点侨情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

三、重点侨情调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方法:重点侨情调查主要采取行政村、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重点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

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8年1月结束。

(二)调查步骤:

1.成立机构(9月10日~12日)

成立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李莉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付军赐,统战部副部长欧林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华,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力非,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淑治,县人事局副局长杨德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吴昌荣,县科技局副局长林生华,县侨联主席兰金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以下简称“调查办”)。

2.动员部署(9月13日~14日)

召开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会议,对做好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组建队伍(9月15日~20日)

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队伍。

4.调查培训(9月21日~25日)

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下旬,省调查办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

5.调查摸底(9月26日~10月7日)

在重点侨情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行政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1996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县调查办要对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1996年普查相比有减少的,县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

6.调查实施(10月8日~11月20日)

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省统一印制的重点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二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三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

在开展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传真或发函联系等方式,请县外、海外乡亲和社团协助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侨情资料,补充、完善县内调查的数据与信息。

7.质量检查(11月21日~25日)

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调查结束后,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对填写的各类调查表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县调查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调查数据、材料的质量。

8.录入汇总(11月26日~12月26日)

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录入汇总采取人工汇总与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人工汇总(有条件的也可用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可实行人工汇总外,《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除要在录入汇总的基础上对重点侨情调查的数据、材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

9.资料上报(12月27日~30日)

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__年10月顺利通过部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__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部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__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__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__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__、20__、20__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

,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

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__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__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__年11月初至20__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__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

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__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__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__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__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5、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我县在整个林改实施过程中不回避矛盾,不绕过困难,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如北山村林农雷春美1992年向村里租赁一片500亩的山场进行造林,由于该山场遗留有原来村里的部分林木,后来村里未按合同执行,双方引起争执,一度影响该村林改工作开展,该造林户也多次向县林业部门反映。后来,经林业部门实地调查核实,理顺了双方的利益关系,将分成比例由7:3调整为6:4,重新签定了合同,村里满意、造林户满意、群众也满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尚有30067亩商品林未明晰产权关系,特别是我县存在20179亩争议山林有待调处登记;二是县界勘定时我县石洋乡1799亩山林被划到邻市行政辖区内,其中,该乡水头村村办林场全部被划走,群众反映强烈;三是许多村在宗地区划上,存在区划面积过大、联户登记户数偏多的现象;四是配套改革工作滞后,影响改革效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已基本完成,但许多工作尚待进一步完善,林改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

一要加强林权发证工作。在完成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技术人员、包村干部和村民,对林权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在发证过程中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假、不重。

二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两年内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停。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发动广大林农群众,认真总结林改中成功的作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欠妥之处。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在前进中解决问题。

三要建立林权管理交易平台。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制为基础,组建县级林权管理交易工作机构,履行林权登记、变更、交易等管理职能,为森林资源转让、流通、管理提供服务平台。

四要加快三个服务中心的建设步伐。面对林改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及时转变观念,发展森林资源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竹检尺等中介机构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林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县林改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县位于市中南部,所辖镇乡,总土地面积万亩,耕地面积约万亩,林业用地总面积核查数据为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地约为55万亩),商品林经实地勘察面积为2.96568万亩,并全部为有林地,商品林宜林地因近年来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已全部变为工程项目区,因此本次商品改革不涉及宜林地,基本情况为:

一、商品林改革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七个乡镇商品林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积极探索中;本次应改面积为2.90388万亩,全部为有林地,其中林改前已到户面积为1.87533万亩,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林业厅林改验收办法,已重新规范签订合同1.0058万亩,发放林权证0.6058万亩,本次改革勘界应到户面积1.02855万亩。截止目前,除少部分矛盾较大、纠纷比较突出的0.1045万亩暂未到户,其余全部勘界到户。本次新改部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完成勘界到户0.92399万亩,签订合同0.82万亩,发放林权证520本,面积0.72万亩。群众对此改革基本满意。

二、公益林改革试点开展情况

公益林改革县里已召开了集体公益林改革动员大会,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公益林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玫瑰营镇、乌拉哈乡为公益林改革试点乡镇。每个乡镇确定两个试点村委会,其他乡镇根据各自情况,确定一个试点村。目前,大部分乡镇(村)正在进行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按照林改程序组织村民讨论、表决林改方案阶段,少部分乡镇(村)已进入实地勘界和外业调查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完成商品林主体改革的乡镇,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回头看”,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商品林改革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2、在商品林改革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尽快全面推开公益林改革,并以二类资源清查的小班、地块、面积为依据,通过勘查定界,核实小班、面积,做到“资源清”,以“六普”结果为依据,定准参加公益林林地分配的人口基数,做到“人口清”,摸清已承包到户面积、合同以及承包费收取情况,群众对承包方案的异议情况,是否存在“三很”(承包面积很大,承包年限很长,承包费用很低)的情况,做到“纠纷清”,并以此次林改会议为契机,对林改工作立即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乡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利用今冬明春冬闲季节,大干三个月,力争公益林主体改革完成50%以上。

四、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问题:

1、林地性质难以确定,很多未成林地存在一地两权,即为林地,又为草地。

2、农民因经济效益不明显,对林改的认识不够,主体难以激活,工作进展不顺利。

3、在林改工作中农民缺乏有效配合,因农民外出打工人员多,导致个别自然村形不成2/3以上的投票表决,同时村民立足自身的利益提出分配方案,意见分散,因而导致议而不决,形不成一致意见,进展比较缓慢。

4、因过去义务工统一进行的流域治理和退耕还林的荒山治理,林地所有者与种植投劳者不一致,义务工的流域治理栽植由全乡出劳,土地为某一村所有,退耕还林荒山治理,建设出现造林投资者与土地所有者不一致。造成林木、林地权属不明,在改革中出现纠纷。

对策:

1、对于外出较多的现状,组织引导农户按户籍人口基数进行分配林地,或在分地中按人口比例,将外出户应分林地暂留集体进行管理,可以减少和避免外出户因林地分配出现矛盾纠纷。

2、县20__年把退耕地综合利用作为农村五项重点工程之一,列入县委、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并对有条件的退耕地结合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土地整理等项目,变旱地为水地,采取补贴种苗籽种的办法,在退耕地内间种高产优质紫花苜蓿和中药材等,让农民在林地中得到经济效益,从而激发农民造林、管护的积极性,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森林增长指标测算流程;数据分析;数据处理;动态分析

中图分类号 S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0-0150-03

森林增长指标是衡量森林资源资产的重要指标,指标变化能真实反映当地森林资源的动态。仙居县作为浙江省12个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试点县之一,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要求,仙居县以2009年为存档数据基础年,经过6个多月的工作,完成连续3年的森林资源动态更新,获得当前年(2012年)森林资源数据库。现对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及处理方法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工作流程

1.1 准备阶段

1.1.1 组织专业队伍。资源监测中心为业务科室,共有8人分成4组,将全县22个乡镇(街道)(下称乡镇)分成4片,每组2人分片负责,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材料验收。林业站抽调1~2名技术人员,由站长负责,对该乡镇变更的小(细)班(下称小班)进行登记,并适时地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1.1.2 技术资料和仪器工具。①技术资料:复印山林现状图1套,为乡镇的工作底图;准备小班卡,打印变更小班登记表格;重点生态公益林增划资料;3年内每年营造林完成面积、森林采伐、森林灾害、林地征占用、重大林政事件、林地面积增减情况统计资料。②仪器工具:罗盘仪、测高仪、计算器、皮尺、工作包、地形图筒、讲义夹、档案袋、铅笔盒、HB铅笔、红色铅笔、三色(红、蓝、绿)油性笔、刀片、创口贴、手套、汽车等。

1.1.3 技术培训阶段。由参加省森林面积、蓄积双增指标考核学习的资源监测中心主任,对乡镇林业站长和技术人员集中授课。明确时间要求和工作步骤,统一调查方法与技术标准,讲解表格填写及疑难问题的现场解答。

1.2 外业补充调查和检查验收阶段

林业站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和变化小班内业登记。对该乡镇自存档数据基础年至当年,按年度对各类变化的小班进行实地核查并完成变更登记。

各督导组做好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验收。对小班登记错误的及时更改,不规范的及时调整,不完整的及时补充。对碰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解答,对疑难的问题及时反馈、讨论、请示、统一。对上交的材料按技术要求严格审核,不足的退回修改,确保验收质量。

1.3 数据汇总、录入阶段

已验收的变更小班数据,按年度录入电脑系统模块,逐年更新,更新过程中对不合理的数据进行求证、分析、修正,最终获得当前年森林资源数据库。

1.4 成果上报阶段

系统自动更新模块对3年的录入数据进行逐年更新,得到当前与存档数据基础年的一个比对数据组,并填入成果汇总表格,根据成果值结合指标评分要求,完成自评报告,提交编制成果。包括:①林业基本统计数据:营造林完成面积、森林采伐、森林灾害、林地征占用、重大林政事件、林地面积增减情况统计表。②森林资源档案更新结果统计表:土地面积统计表1、2,各类森林、林地面积蓄积统计表,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③森林增长指标测算统计表:森林面积、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年度动态表。④自评报告和《浙江省森林增长指标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表》。

2 影响测算的因素及处理

2.1 影响测算的因素

2.1.1 数据因素。2008年森林资源普查及2009年补充调查形成的森林资源数据库为存档基础数据,2010年以来3年的森林经营活动、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小班变化为数据源。具体影响因素有:①首次开展且跨度3年,上交资料不完整,记载内容与测算表格填写内容不匹配,如:森防病虫害,只有汇总数据,没有按乡镇分年度的各项数据;林业总站营造林,每年的统计表格格式、栏目内容及名称各不相同,上报数据少于实际完成;村庄、四旁绿化,绿化办统计的数据与各乡镇上报的不尽一致。②2010、2011年林业站作业山块未落实到小班,因部分原始材料缺失,在补充调查时的时间和精力不能保证到位,具体分解到各个细班进行变更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受影响。③片林、林带及树带概念混淆,记载不准。④按年度落实到细班,但未做到在工作底图上着色。⑤未成造及灌木已转化成乔木林的未及时更新。⑥遗留的小班调查错误的记载,未及时进行统计和更改。

2.1.2 技术因素。①未进行系统培训,业务科室1名技术人员参加省里培训,粗略地传达精神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即开展工作。②该工作首次开展,具体操作细节和技术处理较生疏,在不断摸索和总结。③涉及林业所有工作,各相关科室提交的材料质量有差异。④统计跨度大,时间紧,材料不完整。⑤力量不平衡,大部分林业站确保人员精力到位,且工作经验丰富,个别林业站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⑥系统录入及数据更新、合并由科室1名电脑熟练人员操作,省里未派人现场指导,进度受一定影响。

2.1.3 保障因素。林业站是数据更新调查的主体,确保其精力到位,是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原定2012年12月底上交调查资料,因涉及面广、内容生疏、年关工作多、精力不到位等因素,造成整体工作滞后。相关业务科室,资料不完整,档案不专人,收集较麻烦。无资金保障,工作难以开展。

2.2 处理

2.2.1 技术处理。对收集的材料按乡镇分年度进行分类,分组检查、验收,疑难问题集中讨论,确定统一的处理规范,包括:需调整的小班,要按年份、分乡镇以村为单位记载清楚,小班因子变更,要落实到细班;跨小班作业,要分别记载各个细班变化后的当前状态;细班变化达到一定面积(用材林1.0 hm2,经济林0.4 hm2),应在工作底图上勾出作业范围,红、绿、蓝三色油性分别代表不同年份;存档数据基础年未成造、其他灌木林地、撩荒地、坡耕地进行系统筛选,发给乡镇核对,对细班因子发生变化的,在变化年份的表格上做好登记;片林、林带林网、树带、散生木的登记都归入村901小班,其中片林、林带林网统计在林业用中,地类为乔木林或未成造,面积为各块面积之和,树带、散生木统计在非林地中的四旁占地,散生树只记株数;对小班调查记载错误的(如:小班卡及林相图标注为生态林,实际是用材林,或原调查树种错误等),及时核实并修改。

2.2.2 系统处理。把技术处理后得到的完整、真实、全面、准确的调查数据分年度录入系统生长模型,录入1年,按省里指定的符合当地实际的生长模型参数,对县森林资源数据库逐年更新。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提供生长模型系统,负责新增生态公益林小班批量更新及技术指导。获得当前年森林资源数据库与存档数据基础年进行比对,以反映资源动态变化。

3 森林增长情况分析评价

存档数据基础年至当前年指标变化情况:森林覆盖率由77.85%增到77.91 %,净增0.06个百分点;林地面积由164 580.4 hm2增加到165 030.7 hm2,净增450.3 hm2;森林面积由156 735.3 hm2增加到156 850.9 hm2,净增115.6 hm2;森林蓄积量由5 858 152 m3增加到6 578 285 m3,净增720 133 m3;林地生产力由40.665 m3/hm2提高到45.645 m3/hm2。

3.1 结果分析

3.1.1 林地面积保有量增加。林地面积净增加450.3 hm2,其中森林面积(指有林地和特灌林)增加115.6 hm2,其他类林地面积增加334.7 hm2。表现在:平原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河道绿化、城区绿化等使林地面积增加728.9 hm2,林地征占用及其他使林地面积减少278.6 hm2。

3.1.2 森林面积和蓄积。森林面积净增加115.6 hm2,其中有林地面积增加99.1 hm2,特灌林面积增加16.5 hm2。森林蓄积净增720 133 m3(包括:四旁树蓄积增加4 436 m3,散生木蓄积增加5 354 m3),其中净生长量937 566.8 m3,采伐量217 433.8 m3。

按林种分:森林面积净增加115.6 hm2,蓄积量净增加710 343 m3。防护林增加16 582.9 hm2,蓄积增加990 758 m3;特用林增加33.3 hm2,蓄积增加22 737 m3;用材林减少15 976.6 hm2,蓄积减少300 485 m3;薪炭林减少368.6 hm2,蓄积减少2 734 m3;经济林减少155.4 hm2,蓄积增加67 m3。

按乔木树种分:乔木树种面积减少18.1 hm2,蓄积增加710 317 m3(注:疏林蓄积增加26 m3)。松木减少993.1 hm2,蓄积增加365 187 m3;杉木减少225.2 hm2,蓄积增加121 342 m3;柏木减少26.8 hm2,蓄积增加41 828 m3;阔叶类增加1 012.7 hm2,蓄积增加182 347 m3;乔经类增加214.3 hm2,蓄积减少387 m3。

3.2 原因分析

3.2.1 强化资源管理,确保森林增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有效保证森林增长。3年森林采伐限额446 600 m3,实际发证蓄积量217 434 m3。完善发证管理制度,规范台帐。采伐推行伐前设计、公示、签订造林更新协议。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3年共查处盗滥伐案件91起,涉案立木材积1 000 m3,查处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1起,涉案林地面积3.3 hm2,确保无重大乱砍滥伐和非法占地事件发生。

加强森林消防,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建立县、乡、村3级森林消防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队伍建设,组建26支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大力宣传消防,局里安排2辆防火宣传车广播、巡查[1-2]。3年森林火灾损失面积85 hm2,损失森林蓄积3 350 m3。

加强有害生物防控,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仙居县森林总面积201 318.3 hm2,3年发生森林病虫害849.4 hm2,成灾面积26.7 hm2,防治面积1 567.9 hm2,成灾控制率0.42%,成灾率0.013%,成灾防治率185%。

3.2.2 大力绿化造林,加强森林抚育,促使森林增长。开展“部级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和“四边”绿化。造林更新1 630.7 hm2,完成总任务(1 213.3 hm2)的134.4%。平原绿化面积244 hm2,村庄绿化建设34个,面积43.3 hm2,建成省级森林村庄3个,市级森林村庄6个,市级绿化示范村32个。通道绿化24.1 hm2,河道绿化94.7 hm2,城区和城镇绿化30 hm2。

新增划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8 400 hm2,使全县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公益林达到69 000 hm2,占林地总面积的41.8%,名列全市第一。森林抚育试点1 457.3 hm2,完成任务(1 333.3 hm2)的109.3%,其他森林抚育4 786 hm2,完成任务(4 000 hm2)的119.7%。

3.3 动态分析

森林覆盖率由77.85%上升到77.91%,增加0.06个百分点,林木绿化率由79.3%上升到79.4%,增加0.1个百分点,森林面积、蓄积双增,生态林地质量(特别是阔叶林地)普遍提高,用材林地质量大幅下降。

按林种,森林面积净增量以100%表示,则各林种面积增量与净增量比值分别为:防护林增加14 336.71%,特用林增加28.82%,用材林降低13 812.62%,薪炭林降低318.56%,经济林降低134.35%。森林蓄积净增量以100%表示,则各林种蓄积增量与净增量比值分别为:防护林增加139.48%,特用林增加3.2%,用材林降低42.3%,薪炭林降低0.39%,经济林增加0.01%。

按乔木树种,松、杉、柏面积减少1 245.1 hm2,蓄积增加528 357 m3,阔叶类、乔经类面积增加1 227 hm2,蓄积增加181 960 m3(其中乔经类蓄积减少387 m3)。

森林面积、蓄积增加体现在防护林地面积蓄积及特灌林面积增加,森林面积、蓄积减少体现在用材林林种的转化及用材林林木的采伐。森林面积的增加主要是阔叶类面积的增加,表现在:生态公益林增划、自然保护区扩面、海护林及森林公园建设及非林地的转化;森林蓄积增加主要是阔叶类及防护林中松、杉、柏蓄积的增加。乔经类面积增加较大,主要是杨梅产业的大力发展;乔经类蓄积的下降,主要是板栗的退化及采伐。

4 措施和建议

4.1 措施

4.1.1 建立仙居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以此次森林资源增长指标试点为契机,形成一整套的动态监督测工作程序,以2012年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成果为依据,逐年进行森林资源动态更新,建立完整的森林资源地理信息系统。

4.1.2 推进绿化造林工作。以创建“部级生态县”、“省级森林城市”为目标,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永安溪滩林湿地河道绿化、村庄绿化、城区城镇通道绿化以及平原片林、林带、林网绿化。确保迹地更新、宜林荒山绿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低产(效)林改造,促进后备资源培育,提高林分质量[3-4]。

4.1.3 强化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严历打击非法占有林地和毁林开垦事件,实行林政、木材巡查、公安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5]。

4.1.4 加强队伍建设。1998年后林业系统停止进人,队伍年龄老化,特别是乡镇林业站人员,5年内45%要退休,10年内78%要退休。林业人员实践能力强,系统操作弱。应引进一批年轻、素质高的专业人才,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开展科研活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科技人员素质,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4.2 建议

建立省、市、县3级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联动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加强交流与合作;落实资金,保障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基层具体业务指导。

5 参考文献

[1] 仙居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全面完成[EB/OL].(2009-05-26)[2013-08-26].http:///news/108766.shtml.

[2] 刘杰,刘永敏,刘国良.森林多目标可持续经营规划研究——以白河林业局为案例[J].林业经济,2012(7):105-108.

[3] 王年锁.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几点思考[J].山西林业,2003(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