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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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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1篇

一、考核原则

(一)确保目标,力争多超。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咬定“保5争8”的目标,紧紧围绕确保本地区全年外贸工作目标任务,在立足确保完成外贸增长5%的基础上,力争多超。

(二)明确导向,突出重点。突出外贸进出口增长和外贸企业引进导向,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努力提高考核资金使用绩效。

(三)落实配套,大力扶持。落实区级配套,进一步加大对外贸的扶持力度,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形成市、区、镇(开发区、街道)齐抓共促的政策合力。

二、考核内容

(一)规模奖:考核资金用于达到一定进出口规模的重点外贸企业。

(二)增量奖:考核资金用于在一定出口量以上并有明显增长的外贸企业。

(三)引企奖:考核资金用于年内新引进无基数转移至我区并注册在我区,且形成一定进出口规模的引企人员。

(四)考核奖:考核资金用于激励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增长在5%(含5%)以上的板块。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企业进出口额满500万美元及以上,每100万美元给予800元人民币奖励。

(二)企业出口100万美元以上,且年增长5%以上,每增长1%奖励500元;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且增长5%以上,每增长1%,奖励1000元;出口2000万美元以上,且增长3%以上,每增长1%,奖励1500元。企业出口增幅超过20%,最高按20%增幅加奖。

(三)对当年新引进企业进出口额达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对引企人员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1万、2万、3万、4万人民币。

(四)企业满足上述(一)、(二)条件的可合并计奖。

(五)蠡园经济开发区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5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3000元;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水城、太湖城、太湖街道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3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2000元;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完成外贸出口年度考核目标,奖励20000元,增幅5%及以上,每增长1%加奖1000元。增幅加奖不封顶。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资金按市、区分担机制落实扶持资金190万元(其中市级95万元,区级配套95万元),专款专用。

(二)对各板块的考核,根据“双过半”完成情况将考核资金预兑付50%,完成目标年底再兑付50%。

(三)外贸企业的奖励,根据各企业完成的海关数据测算奖励金额,年底兑现。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2篇

一、考核奖励对象

办事处机关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为考核奖励对象。

二、考核奖励办法

1、成立由办事处党委成员、各大办主任及三名干部代表组成的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2、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分四个组进行,即党政办组、社会事务办组、经贸发展办(1)组,经贸发展办(2)组(具体名单见附表)。

3、考核实行百分制,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A):各考核组对考核对象按其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确定具体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该项考核得分占总分的50%。第二部分(表B):,组内干部职工互相考核评分,该项占总分的25%。第三部分(表C):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分,该项占总分25%。三项合计为考核对象考核总得分。

4、对以下情况,直接扣减总分:(1)市、处优化办扣分的,按扣分多少直接扣减总分;(2)无故缺勤1天扣5分;(3)当月累计3次无故不签到者扣5分;(4)不能保持通讯畅通贻误工作的,一次扣5分;(5)拒不服从组织(或领导)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6)违犯值班纪律被通报批评的扣5分;(7)不执行机关用水用电管理制度,造成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扣5分。

5、对以下情况,直接追加总分(封顶15分):⑴在市综合目标考评中,位于全市第一名的工作项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工作承办者分别加8分、6分、4分。位于第二名则分别加6分、4分、2分。⑵对荣获市委、市政府奖励的工作项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工作承办者分别加6分、4分、2分,每上一个层次在此基础上加2分。对考核小组按加分数适当追加小组奖金总数。⑶在市综合目标考评中,位于全市倒数一、二名的工作项目分管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工作承办者分别扣6分、4分、2分或3分、2分、1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和年度评先表优的依据。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3篇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环境,提高整体供养水平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最弱势的群体,各乡镇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根据《星级敬老院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敬老院,改善院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努力创建星级敬老院。

二、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为保持农村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平安,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条件。县政府已确定我县今年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政府要加大投入,增加住房间数、床位数,加强管理,提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乡(镇)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五保对象进院集中供养,确保年底各乡(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

三、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队伍建设

全县敬老院院长基本上面向社会实行了公开招聘,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要共同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敬老院院长,应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乡(镇)政府要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干部奖励办法实行奖励。在担任敬老院院长期间,乡(镇)政府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民政局要强化敬老院院长的培训,树立敬老院管理先进典型,组织他们互相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乡(镇)政府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将他们培育成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合格院长;要认真抓好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一是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生活经营管理制度、文体活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要完善院长、会计、出纳、护理人员、炊事人员等岗位职责,做到敬老院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尘、无异味,文体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奖励性 绩效工资 方案设计

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高校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绩效工资改革是高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绩效工资改革以前,各高校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标、校内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改革后,各高校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保留补贴。目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改革性保留补贴是原有工资政策的延续,基础性绩效工资是各人事厅和教育厅直接给予的标准,也只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是高校根据文件和结合自己的发展需要制定的,其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是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设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分配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的环境,促进学院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逐步建立适应高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坚持岗劳一体、岗责统一,以岗定薪、多劳多得,岗变薪变、优劳优酬。强化岗位意识,强调敬业爱岗、进取奉献。受聘人员在规定的聘期内必须全职服务于受聘单位,增加收入须以完成基本工作量和提高工作质量为前提。

(2)注重绩效,兼顾公平。坚持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向一流业绩倾斜。坚持津贴收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挂钩,保证重要岗位上的优秀人才有较高收入、重点岗位上骨干人才的收入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基本岗位上工作人员的收入有相应的增加。

(3)分级管理,自主管理。建立二级管理体系,实现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管理的目标。奖励性绩效由学校按一定的办法核拨至二级学院,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特点,将学校核拨经费及自身的创收经费统筹,自主制定绩效奖励办法,实现自主管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

1.基本津贴

基本津贴是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岗位工作任务的绩效,主要体现基本工作量。基本津贴总量按不低于奖励性绩效总额的50%切块。基本津贴分为教师岗基本津贴、其他专业技术岗基本津贴、管理岗基本津贴、工勤技能岗基本津贴等四类。每一岗可分三档,年初暂先按最低档打包,年底考核升档并结算,这需要制定考核办法。专技、其他专技考核应与教学科研挂钩,按相应的标准升档;管理岗、工勤岗考核合格以后与职龄挂钩,厅级、处级职龄满几年可升为二档、满几年可升为一档,科级及科员职龄满几年可升为二档、满几年可升为一档。另副职主持工作可根据各学校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浮政策。

2.业绩津贴

由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重要岗位津贴、其他业绩津贴四部分组成。教学业绩津贴主要是体现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奖励,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教务处负责核定。科研业绩津贴主要是体现教师完成科研项目、成果获得的奖励津贴,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科研处负责核定。重要岗位津贴主要是体现教师完成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的奖励津贴,具体考核与分配办法由科研处负责核定。其他业绩津贴,主要指学校为促进各学院整体推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而设立的奖励津贴,主要包括班主任津贴、考研奖励、就业工作奖励、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教师指导学生比赛获奖、自考二学历招生补贴等,约占教学科研岗位业绩津贴的5%。应制定相应的分值标准,模型如下:

1分教学分=1分科研分,相应岗位规定相应标准分,超分值的予以奖励,若完成教学分(科研分)70%不足100%,可用相应的科研分(教学分)抵充;若完成部分低于70%则直接降级到相对应的级别(退休当年则不作此项要求或折算月份)。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在确保向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倾斜的前提下,建立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人员与教师业绩津贴挂钩机制。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津贴为教学科研岗人均业绩津贴的80%、90%等,视学校的侧重程度及财力而定。

3.考核津贴

考核津贴是指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岗位级别享受的绩效津贴(一次性的)。由学校根据年度总任务完成情况、学校绩效经费总量的使用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的部门,该部门的所有人员在原考核津贴基础上加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部门,该部门的所有人员在原考核津贴基础上减2%(调部门人员可按月份折算)。

4.其他津贴

由福利性津贴、职务津贴、重要岗位津贴、特岗津贴等部分组成。福利性津贴主要是教师节福利费、春节福利费、冷饮费等。职务津贴主要是领贴、话贴等需要继续保留发放的项目。特岗津贴是指特殊岗位津贴,纪委的纪检津贴、保卫处的风险津贴等,原值班加班费不再予以报销。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

考核是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的关键,是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由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学校对学院的考核和学院对个人的考核两个层次。学院对个人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聘岗人员下一年度能否继续聘任同一岗级的依据。聘期考核将结合下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一并进行,并作为新一轮聘岗和兑现奖励性绩效的依据。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设计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一,兼顾公平的前提下注重绩效。设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如何考虑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拔尖人才的培养问题。既不能让这部分人才的“蛋糕”影响了全体教职员工的绩效创造的积极性,也不能让这部分人才的“蛋糕”缺少诱惑和刺激。

第二,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支出范围。在高校中个人的收入名目很多,如评审费、加班费、科研奖励、过节费、班主任费、交通费、误餐补贴、职岗津贴、综合补贴等等,到底哪些由绩效工资开支,哪些由其他来源的经费开支,是必须首先明确的一个问题。基本的原则是既不能随意占用绩效工资总量,也不能在绩效工资总量外滥发各种个人收入。

第三,初次分配。通过总量控制和确定分配要素的基础之上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初次分配。当高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这个蛋糕规模确定以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校级层面和各二级部门之间切块。

第四,二级部门内部的分配。这也同样有两个层面:一是部门层面,部门根据用途预留多少作部门的统筹使用;二是部门预留之后的部分根据什么标准给分配给部门职工。

第五,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这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难点。在已有的各种研究中,比较侧重于对专业技术岗的绩效评价、绩效管理,而对管理、工勤岗,由于工作绩效难以量化,分配办法的制订相当困难。我们在方案的制定中既要体现出3种岗位相互依存、和谐共赢的关系,又要适当拉开收入的差距,与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骨干人才倾斜”的精神相呼应。

年度考核奖励办法范文第5篇

1、坚持与工作目标业绩相挂钩原则。

2、坚持村级资金总量不突破、债务不增加原则。

3、坚持落实四个“一票否决”原则。

4、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原则。

5、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级。

三、工资构成

村干部工资由两部分构成,即基本工资、考核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60%部分,由财政所实行按月直达到各村干部工资账户。

考核工资:是镇对各村按岗位确定的全额工资的40%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兑现的工资部分。

四、以奖代补

是根据各村考核评分结果,全镇对各村评定一、二、三等奖评奖等次,由镇政府和村委会按照一定奖励标准兑现。

五、考核内容

(一)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与镇委、镇政府签定的2014年度各部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中所列工作的完成情况,分工作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部分。工作目标考核部分占总分的90%(包括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财经管理工作目标、综治维稳与工作目标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四部分,共20项内容;民主评议部分占总分的10%(包括村级群众评议和镇党委评议,其中村级群众评议占60%、镇党委评议占40%)。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村两委班子对照年度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2、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听取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调查核实的程序进行考核。

3、“一票否决”情况由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单位(纪委、综治办、群众工作站、计生办、安办)向镇考核办提供。

4、各单位在考核时申报加分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审查,报镇党委会研究认定。

5、村级群众评议结果由镇考核办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提供的资料汇总并经审核后按比例折算;镇党委评议结果由镇考核办根据党委会上班子成员的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折算。

(三)考核结果说明

1、关于考核结果的评定。镇考核办根据考核领导小组检查情况和相关目标考核单位提供的数据及材料,加上民主评议的折算结果,汇总计算出各村(居)委会和两委班子2014年度目标考核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一等奖;综合得分在90-95分(含90分)的评定为二等奖;综合得分在80-90分的评定为三等奖。

2、关于考核加分的评定。界定三类加分项目,具体情况见(四)奖励办法

镇委镇政府根据各村考评结果,综合考核评定出一、二、三等奖3个评奖等次,按照人平3000元、2500元和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兑现。各村可以参照同等标准在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同意后同等兑现奖励,资金来源由各村从集体经济积累中解决。各村村干部具体分配数额,由村委会集体对其工作情况考评议定,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送镇财政所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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