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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奖励办法

奖金奖励办法

奖金奖励办法范文第1篇

本办法所称项目奖励,是指对经过国家和自治区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争取、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建设和发挥效益的过程中,以及介绍本县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到本县投资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其中,物质奖励以现金奖励为主。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管项目奖励工作,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奖励的日常工作。

一、奖励设项及标准

(一)设立项目争取奖。此项奖励是指从项目建议书提出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的奖励,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项目基础奖金。分别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凡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其奖金为0.2——1万元;总投资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其奖金为1万元——3万元;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XX万元的,其奖金为3万元——5万元;总投资额在XX万元以上的,其奖金为为5万元——50万元。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可研报告得到批复之后。(项目争取奖的奖金分配比例按项目批准单位的级别来划分不尽合理,建议改为按项目总投资金额的多少设定相应的奖金额。)

2、争取国家政策性补贴奖金。主要以争取到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数量多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三种相关因素为依据,其中属于无偿补贴的,500万元以下的,按0.5%比例提取奖金;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1%比例提取奖金;1000万元——XX万元的,按2%比例提取奖金;XX万元以上的,按3%比例提取奖金。属于无息投资的,按1——2‰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低息投资的按0.5——1‰的比例提取奖金;属于银行基础利率投资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提取奖金。此项奖励的申报须在补贴全部到位之后。

(二)设立资金落实奖。此项奖励包括贷款落实和自筹资金落实两个方面。主要按所争取资金利率高低和期限长短、资金到位情况、拆借资金成本高低等因素确定提奖比例,其中:高于银行基础利率的不给奖励;同等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以下的比例提取奖金;低于银行基础利率的按0.5——1.5‰的比例提取奖金;无息贷款的按1.5——2.5‰的比例提取奖金。落实一笔资金,只能获一次奖励。

(三)设立项目效益奖。此项奖励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经济效益是指项目按设计要求按期达产达标达效的情况。社会效益是指此项目的建成在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消除公共污染、防疫治病、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具体按以下两个部分奖励:

1、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以对地方财政贡献大小决定,按年度上交地方财政金额的1%提取奖金。

2、以社会效益为主的项目效益奖,主要依照项目管理过程中达产达标达效程度决定,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指定部门认定,达到各项技术指标的给予0.5——1万元奖励,不能完全达到指标要求的不给奖励。

奖金奖励办法范文第2篇

据了解,《奖励办法》旨在提高我区竞技体育水平,调动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各类大型运动会上争创优异成绩。奖励办法惠及参加奥运会、冬奥会、世界锦标(杯)赛、残奥会、亚运会、亚冬会、亚洲锦标(杯)赛、全运会、世界体育大会、全国冬运会、青奥会、城市运动会、残运会、远南残运会、东亚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民运会、农运会、大学生运动会的自治区运动员(包括交流运动员)、教练员(包括聘请教练员)和输送运动员的教练员及单位。

依据《奖励办法》,在奥运会、冬奥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将分别被奖励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四至八名将分别被奖励8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

另外,此次出台的《奖励办法》与以前的奖励办法相比,在个别奖项上提高了额度。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参加全运会和全国冬运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其奖励标准均翻番,由原来的20万元、10万元、5万元,分别提高到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运动员在奥运会的比赛中创超世界纪录,为全运会代表团加计金牌的,奖金由此前的20万提高至40万元。

另外,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残奥会、亚运会、亚冬会、青奥会上获得奥运会项目第二名的运动员奖金由之前的5万元提高到7.5万元。第一名和第三名将保持15万元、3万元的标准不变。

在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上,获得奥运会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来的8万元、4万元、2万元提高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

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中,在全运会取得1—12名的,按决赛报名人数,给取得名次的队伍集体分别奖励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而以前的奖励标准分别是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

此次《奖励办法》惠及的不仅仅是运动员,对陪练运动员、领队、医务、科研等人员也都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如果所服务的运动员或者运动队获奖,他们也将获得奖金总额50%的奖励,此前仅为20%。

奖金奖励办法范文第3篇

根据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上级对农村工作考评的目标、任务、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20**年下发的《**镇农村实绩考核办法》进行修定,修定后的考核办法如下:

一、完成农业任务奖

1、增产增收奖:以各村上一年增产、增收实绩为基数增幅达到或超过镇该年指标要求的奖2000元,只达到一项指标的奖50%;

2、水利工作奖:凡完成水利任务的每村奖1300元;(农办验收为准)

3、林业工作奖:凡完成林业任务的每村奖2500元;

二、工业发展奖

1、①按工业产值计算:完成工业产值5亿元以上、增幅高于全镇平均线的奖1万元;工业总产值4亿元以上、年增幅在镇平均线以上的奖7000元;完成工业产值2亿元以上、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奖5000元。②工业增幅奖,总奖金为10万元。以增幅得分计算:比增30%-40%(含)得5分,比增40%-50%(含)得10分,比增50%-60%(含)得15分,比增60%-70%(含)得20分,比增70%以上得30分,以分值多少计算(即用10万元除以各村得分总和,得出分值后,按分值乘以各村分数,计算出各村奖金)。

2、实际利用外资奖,每引进10万美元奖励800元(原来来料加工转性质的不列入此范围),以外经办统计为准。

3、来料加工企业工缴费收汇奖,每结汇10万港元奖励800元人民币。(扣除装配公司用银行牌价与企业结算部分)

4、规模以上工业厂企产值比重达80%的村奖1万元(500万元以上产值企业为规模企业)。

三、农村集体经济指标考核奖

1、村农民人均年分配收入:全村农民人均年分配收入达到1000元的,奖励村委会30000元,达不到的不得奖,每增加10%增加3000元奖励。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60000元。(村人均农民年分配收入包括村、组两级分配给农民的收入,不含卖地所得款项分配)

2、资产负债率与不良资产占比率(总分为100分,满分8000元):资产负债率为50%的得50分,超过50%的不得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1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100分;不良资产占比率在10%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0%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良资产占比率与资产负债率挂勾,本项得分最底为零分。

3、资产收益(总分为100分,满分8000元):达到当年全镇农民人均资产收益水平的得30分,达不到的不给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加1分。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本项的总分。(资产收益包括村、组两级当年物业出租总收入)。

四、思想政治建设奖:设一等奖3名各奖8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6000元,其余量化分高于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为三等奖,各奖4000元。(按《**镇农村思想政治量化考核指标》评定等次,总分为150分)

五、依法治村奖

1、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80%,无计划外多孩出生,同时综合考评分150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发给奖金20000元;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及户籍人口多孩率达标,同时综合考核评分在130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发给奖金8000元;开展“两无”活动,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居)委会奖励8000元;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居)委会奖励5000元。(按《**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实绩考核办法》评定等次)

2、治安工作奖:设一等奖2名各奖3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20000元,其余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村为三等奖,各奖10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治安岗位责任奖实施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3、解决富余劳动力再就业工作奖:考评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村,为达标村(居)委会,镇政府给予奖励1万元。(按《**镇城乡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评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4、武装工作奖:征兵工作完成送检数的村奖500元,每出一个兵奖2000元。正规化建设工作:达正规化建设标兵单位条件的村奖1000元,达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条件的村奖500元。

5、环境保护奖:考评实行计分制,设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励6000元、二等奖5名奖励4000元、其余考评60分以上的评为三等奖奖励2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6、被评为镇精神文明村(居)奖5000元。

7、爱卫工作奖:考评实行计分制,70分及以上的按照20%、60%、20%评出

一、

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6000元、二等奖奖励4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60分以下为不及格。(《**镇关于村(居)委会爱国卫生工作与农村实绩考核挂钩奖惩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8、安全生产奖:考核实行计分制,其中考评内容分数为95分,综合评分为5分。考评分数为90分以上的村(居)委会才能评等次,其中一等奖2名,奖励50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30000元;其余为三等奖,奖励10000元。(按《**镇各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岗位奖实施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无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火灾损失1000元以上为火灾事故)发生的奖500元。

9、食品安全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内容分数为70分及以上的村(居)委会进行评定等次,其中一等奖3名(必须90分或以上),奖励30000元;二等奖5名(必须80分或以上),奖励20000元;三等奖9名(必须70分或以上),奖励10000元。(《**镇关于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与农村实绩考核挂钩奖惩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0、殡葬管理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内容分数为96分及以上为一等奖,一等奖奖励20000元;90-95分为二等奖,二等奖奖励10000元。(《**镇殡葬管理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奖:考评实行计分制,其中考核分数为75分及以上的村(居)委会才能评定等次,其中一等奖为95分或以上,奖励10000元;二等奖考评分在85-94.9分,奖励8000元;三等奖考评分在75分-84.9分,奖励6000元。(《**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量化和考核办法》评定等次,总分为100分)。

12、工作奖。年内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5000元;连续两年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10000元;连续三年没有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无人到省及进京越级上访情况的村(居)委会奖励20000元。

13、支持教育奖:教育工作虽然由镇村两级办学为主转变为由镇级办学为主,但各村(居)委会也要协助镇教办对辖区内的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进行管理,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事业的氛围。对各村(居)委会考核支持教育工作分为:1、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卫生情况;2、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3、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情况;4、普及学前3年教育,入幼率90%以上,有独立幼儿园;5、发动社会支持教育情况。每项分数为20分,共100分,由教科文卫办评分。一等奖:考评分在91-100分,奖励30000元。二等奖:考评分在81-90分,奖励20000元。三等奖:考评分在71-80分,奖励10000元。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不进行奖励。

六、非公党建工作奖:村(居)委会每协助镇组建1个非公党支部奖励5000元。

七、镇奖励6名经济增长快、贡献大、思想建设工作好、依法治村和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村。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10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5000元(由党委会评定)。

八、设立进步奖两名,对完成工作任务虽然总量少,但进步明显的村给予奖励4000元(由党委会评定)。

九、各村可按村民自治章程中关于村干部报酬提成比例办法提取,或者可在经营性利润增长部分,按镇发的奖金数1:1提成村两委干部奖金,没有增加利润的不能提成。两者选择其一执行。

十、处罚

1、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标,多孩率不达标,不作“一票否决”,但要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

凡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或综合考评总分在120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项目包括:精神文明和党建方面各项个人和集体奖励,被否决村(居)委会一把手责任人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和党建方面各项个人评先评优,凡被否决的村(居)委会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8%;

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不作“一票否决”,但要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和多孩率连续两年均不达标的,该村(居)委会一把手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2、治安工作考评为不合格的村(居)委会,年终不得参加各种评先受奖,并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8%。

3、在当年度接受省、市、镇卫生村复查中被黄牌警告或总分低于60分的村(居)委会,在农村实绩考核中扣减总奖金的1%。

4、在当年度接受省、市、镇卫生村复查中被除名的村(居)委会,在农村实绩考核中扣减总奖金的3%。

5、安全生产考核被评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10%,并树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树黄牌警告的村(居)委会要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撤换。新晨

6、环境保护考核被评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

7、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核被评为60分或以下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

8、殡葬管理工作考核被评为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3%;若在辖区内出现遗体土葬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在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10%。

9、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被评为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村(居)委会,年终从实绩考核中扣除总奖金5%。

10、年内发生5人以上集体到市上访的,每批次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30人以上重复集体到市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加扣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2%。年内发生群众到省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2%,5人以上集体到省上访,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重复到省上访的村(居)委会,每宗加扣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年内发生群众进京上访的村(居)委会,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5%,5人以上集体进京上访,每宗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0%。凡年内受黄牌或红牌处罚的村(居)委会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否决该村(居)委会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各项个人和集体奖励,同时扣除该村(居)委会实绩考核总奖金10%。实绩考核总奖金扣除总数不超过20%。

11、对上述所列奖项(按小项计)达不到40%,镇组织工作组对村党支部、村委会进行评议考察,对群众意见大、工作实绩差的村干部实行通报批评。严重者,提议村民大会免其职务,属党支委的,由镇党委给予免职处理。

奖金奖励办法范文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版权所有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二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获得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元奖励。

第十二条获得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创新奖,给予元奖励。

第十三条获得国家、省各项基金的,获得基金数额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或革新,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五条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给予—元奖励;获国家发明奖的给予元奖励;获省、市级发明奖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六条获得部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重点新产品认证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七条通过国家技术鉴定的给予元奖励,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立项的给予元奖励;获得省立项的给予元奖励,获得市级立项的给予元奖励。

第十九条获得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元奖励;省部级经营性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元奖励;市级经营性资质给予元奖励,管理性资质给予元奖励。

第四章奖励申报程序

第二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或个人须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奖励分配办法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个人,奖励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所规定条件的集体,奖励给集体,由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决定奖励分配比例并予以实施。

第六章附则版权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管理性资质,为能够提高企业知名度或企业形象,有利于工作开展,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成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荣誉性资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经营性资质为直接用于经营或生产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资质。

第二十五条有关奖励或资质中区分一、二、三等级的,上述奖励金额为最高级别奖励,每差一级,部级差别元,省部级差别元,市级差别元。

第二十六条同种科技成果或技术同时获得多种不同级别荣誉(各项奖励、基金、资质)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奖金奖励办法范文第5篇

招商引资手段1、政府组团招商

做法:经过具体办事人员的事先策划和筹备,各级领导集体出行,以招商会的形式,声势浩大地到目的地城市推荐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招商项目。比如到香港、深圳开招商引资大会。很多地方政府仍然热衷这种做法。

2、小组招商

做法:将原来的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出场改为小组,以小组为单位,不定期到目标引资地去洽谈项目。

3、驻点招商

做法:在重点招商目的地设立办事处的形式,成立专门一个团队,长期负责在当地进行招商。比如在深圳、东莞、苏州等地设立办事处。

4、展会招商

做法:参加在大城市举办的各类展会,比如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圳文博会。在展会上,通过对招商项目的集中展示,达到广泛吸引人气、招商引资的目的。

5、文化招商

做法: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特色文化,打文化招商牌。比如利用妈祖文化招商。

6、旅游招商

做法: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的同时,吸引投资者。比如荔枝节、梨花节等,利用旅游活动实现旅游、招商双重目的。

7、以商招商

做法:通过已经在当地投资的企业,利用商人之间的人际交往,用口碑传播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

8、委托招商

做法:采取有偿的办法,委托对目标招商地熟悉的机构(比如投资中介),牵线搭桥,推荐项目,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

9、顾问招商

做法:与委托招商相似,但担任顾问的均是个人。一般都是委托在目标招商地的知名人士和商界名人等作为招商顾问,有的还发政府聘书。

10、全员招商

做法:发动群众,采用人民战争的思路进行招商。对有招商引资业绩的,给予奖励。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20xx暂行版第一条 奖励范围

(一)从本市以外引进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美元或其它外币的按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以上资金投资建设的新的项目。

(二)本市以外资金包括现金或以实物形态投入的生产设备。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1、已在我市境内投资的外来投资者,用其投资所获利润再投资的项目;

2、外来投资者同时以引资者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申领引资奖励的项目;

3、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市的投资和捐赠;

4、国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城市基础设施、仓库、住宅等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

5、上级直接安排的其它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

6、从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争取的银行信贷资金。

第二条 奖励对象

(一)我市公务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引进项目或资金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招商字[20xx]1号)执行。

(二)除我市财政供养人员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 奖励标准

对引资者引进资金投入新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合资合作项目按市外客商实际投资计算。 引进房地产项目的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其它项目奖金最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一)三高农业等第一产业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总额的2给予奖励。

(二)工业、建筑等第二产业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4给予奖励。

(三)交通、运输、娱乐、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

(四)房地产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给予奖励。 第四条 奖金来源 奖金按照增加谁的财政收入、谁出钱,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由受益财政负责组织,在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或基金预算中安排。

第五条 奖励申领程序

(一)备案登记。引资者在项目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60天内,到市招商促进局登记备案,写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 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引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奖励。在项目进展达到本办法第三条设定的标准后,由引资者向市招商促进局提出奖励申请。引资者办理奖金申领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如下:

1、北海市外来资金引资者备案登记材料;

2、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

3、项目业主对引资者的确认函;

4、第一、二产业项目需提交项目竣工结算书及固定资产形成证明;

5、第三产业项目需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税票证明。 若引资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奖励申领手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由引资者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初步审核。市招商促进局在受理引资者申报奖励材料后,按规定进行程序性审核。

(四)登报公示。由市招商促进局负责将初步审核结果在《北海日报》公示,在登报公示之日起60日内,如果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则初步确认公示名单上的引资者为受奖人。

(五)审查批准。由市招商促进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小组,集中审定市招商促进局初审过的材料,作出是否给予奖励的决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奖金发放。各相关受益财政部门将应核拨的奖金一次性拨付给引资者。受奖人在接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奖金领取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六条 附则

(一)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海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对我市影响大、建设时间跨度长的特大项目,其奖励条件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以个案确定。

(三)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引资者团队申领奖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四)奖金含税。

(五)违反本办法骗取奖金者,由市招商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部追回,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