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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奖金相关制度

教职工奖金相关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学校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劳动性质、责任轻重、协调关系等方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出我校教职工期末奖金计算方案。

一、评分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定性定量结合,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多层次全方位考核,提高评价准确性。

4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衡量教职工的基本素质。

5.坚持以正确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考查教师的教育素质。

6.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辩证地测评教职工的工作效果。

7.坚持教与学相统一的观点,同时考核师生的教学过程。

二、评分的类别

1.学生评分

学生评分重点从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语言表达、作业与辅导等方面进行评分,学生评分的信息采集方法是由学生填写《学生评教表》(无记名),由计算机统计每位教师的平均得分。

2.科组教师评分

科组教师评分重点从教师的工作态度、学习与提高、集体备课、教学组织、教学素养、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科组教师评分的信息采集方法是由各科组教师互评填写《科组教师评分表》。

3.级主任、科组长评分

级主任评分重点从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教师素养、和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

科组长评分重点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内容、作业与辅导、学业考评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中层行政评分

中层行政评分重点从日常考勤、师德师风、常规检查、教学素养、教学方法、业务学习、教育科研和教学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分。中层行政评分的信息采集方法是由中层行政听课、检查备课、检查作业以及检查教师业务档案后填写《中层行政评分表》。

5.分管副校长评分

分管副校长评分重点从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6.正副校长评分

正副校长评分重点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劳动性质、责任轻重、协调关系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具体计算方案

1.教师:

①上课教师期末奖金=0.1×学生评分十0.2×科组教师评分十0.2×级主任、科组长评分十0.3×中层行政评分十(工作量十5)

②级主任、科组长期末奖金=0.1×学生评分十0.2×科组教师评分十0.2×中层行政评分十0.3×分管副校长评分十(工作量十5)

③物理实验员、电教人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期末奖金=0.2×科组教师评分十0.2×级主任、科组长评分十0.2×中层行政评分十0.2×分管教学副校长评分十(工作量十5)

2.教辅人员、职工:取全体教师的平均值×0.80,再由各处室根据分工、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分开档次。

3.行政:校长期末奖金取全校最高五位教师总奖金的平均值

副校长期末奖金取全校最高十位教师总奖金的平均值

中层行政(教学)期末奖金=0.1×学生评分十0.2×科组教师评分十0.2×级主任、科组长评分十0.3×正副校长评分十(工作量十5)

非教学中层行政期末奖金由正副校长根据其工作实绩而定。

4、其它加分

每类均只取最高奖项记分,不累计记分。

(1)、指导学生获奖

教学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举办的(以市教育局正式发文规定内容为准)各项竞赛活动(含德育、体育、音美学科竞赛)获奖。

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8分;三等奖:3.5分

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8分;三等奖:2.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

(2)、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举办的(以正式发文为准)教学教研活动(优质课、基本功竞赛等),撰写教改经验,论文等获奖。要求以获奖证书上盖的公章为准。

部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8分;三等奖:3.5分

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8分;三等奖:2.5分

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

(3)、班主任工作

获学校文明班5次加2分;4次加1分。

(4)、教研工作

教师承担省级优质课或教研课加3分;

教师承担市级优质课或教研课加2分;

教师承担县优质课或教研课加1分;

教师承担校级优质课或教研课、见习课,对外公开课加0.5分。

(5)、(教育、教学论文)

论文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其主研人员按下列相应奖励标准记奖,参研人员按下列相应奖励标准的70%记奖。

论文在国家核心刊物杂志发表的加4分;

在省级核心刊物杂志发表的加3分;

在市级核心刊物杂志发表的加2分;

在《新兴教研》上发表的加1分;

在学校《侨中导报》上发表的加0.5分。

(6)、教改科研

科研课题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其主研人员按下列相应奖励标准记奖,参研人员按下列相应奖励标准的70%记奖。

教师参加科研课题研究,有实验方案,在学校备案,并有阶段性成果,加2分,无阶段成果不加分;其最后成果获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