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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成立朱巷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杨修兵担任,副主任由黄永锋担任,成员由尹若昌、张圣云、任为树、梁勇、杨德高、徐立、彭红星、刘建平、甄锐、叶礼利、耿广江、王世华、李亮、杜和杰、徐革新、李仁才、耿言俊、高前、刘彪,各村委会主任组成,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黄永锋(兼任),副主任:任为树,成员:彭红星、胡军、倪蕾。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文件规定设立县朱巷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为独立二级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不少于3人(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并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办公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达到国家、省、市安监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村民委员会要配备安全生产信息员,由各村民兵营长担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
1、明确各级职责。按照朱巷镇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各分管负责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的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和奖惩。按照与各村(居)委员、企事业单位鉴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镇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要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察,年终进行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发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将镇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网格安全责任人,规范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县安监部门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管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由乡镇行驶,镇各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完善基本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完善以下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5.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管理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8.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基本台帐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下基本台账: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5.事故处理和应急关管理台帐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8.特种设有管理台帐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10.中心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帐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基础台帐12.危险(易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帐。
二、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策划准备阶段(7月20—31日)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规范镇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一、工作要求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生产问题始终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关系到和谐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渔业生产安全监督,市渔政站、各市属水库管理单位、各乡镇要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将本单位、本片区的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对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到年度渔船安全生产工作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确保成效。
对渔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由市水利局——市渔政站——水库管理单位、乡镇水利员——渔船船主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工作网络,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乡镇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村民委员会、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市属水库管理单位要负责抓好本辖区内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乡镇水利员是各乡镇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对本乡镇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创造渔船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各级管理机构和乡镇水利员要加强自身对《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学习,增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管理者自身依法管船的水平。其次,要面向渔船船主开展安规宣传教育。要通过业务培训、专题辅导、印发资料、上门宣传等形式宣传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作业规定,增强渔船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让渔(农)民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使渔民群众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牢记法规,把保安全转变为自觉行动。
3.依照规定,严格检验,切实提高渔船适航性能。
市渔政站要认真做好捕捞渔船登记发证和年检工作,认真把好检验关,对全市捕捞渔船要逐一进行检验,登船检验率必须达到100%,对质量不好、修理不到位的渔船应坚决要求修补后检验签证;对渔船救生、消防、信号等设备配备不足或安装不规范的,坚决不予办理年检手续,并要求限期整改后再次检验。坚决取缔“三无”作业渔船,从源头上抓起,消除渔船不安全因素,确保渔船检验安全可靠。
4.规范管理台帐,强化管理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把渔业安全生产做细做实,各乡镇、市属水库管理单位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台账、安全检查及整改台账,以自查的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对当前辖区内渔船数量、质量、作业方式、渔民素质、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建立渔船管理档案,做到基本情况心中有数,便于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便于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渔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及调查处理情况等,促使安全生产检查更加规范化、条理化,对存在的不足,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夯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5.建立长效机制,提供预警服务。
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在汛期和台风季节可及时灾害性天气的气象信息、汛情通报等预警服务,提醒渔民注意防范安全。各乡镇、水库管理单位要结合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开展渔船安全基本情况普查,建立“渔船基本情况统计表”,健全渔船安全生产信息库,应尽快登录辖区渔民手机号码上报水利局渔政站,以便尽快建立渔民手机短信群发服务平台。
6.强化监督,努力消除渔船安全事故隐患。
各级管理机构和主管单位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不适航渔船下水作业、违章搭载、违规作业等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渔船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发现违章渔船,不适航渔船要及时逐级上报,并进行跟踪追查。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有检查、有督促、整改、有反馈,提高监管效率。渔船作业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保持良好的适航状态;必须配齐安全救生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生产;必须及时回岸避风。
7.加强考核,认真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我市年度工作目标,由市水利局领导与各市属水库管理单位,渔政站与登记在册的渔船船主分别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使全市的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责任链。各水库管理单位也要结合实际与渔船拥有者、使用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管理不脱节。要认真从本单位、本库区实际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分解、细化内容。要明确职责,真正把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落实到人到船,使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1.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为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内的采石场、砖厂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危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备案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相邻矿山签订安全互保、联保协议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非煤矿山企业发动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督促阶段。各安监所及有关单位带领专家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一排查。
第三阶段区局督查阶段区局针对检查落实的情况,对需整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仍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证照,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认真排查。各乡镇(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管理,企业自查自纠”的原则,认真落实。要树立“消除一个隐患就可能防止一起事故发生”的观念,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安全和生产同时抓。
一、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明确基层监管职责
(一)充分认识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镇(街道)处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防线,是最关键、最基础、最重要的监管环节,也是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到基层的强力保证。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把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实际,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安全监管机构,构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编制和完善镇(街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2、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交通通讯工具、检测检验设备“五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配备相应的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
3、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村(居)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加强基础建设
1、树立“大安全”思想,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和保障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五创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3、为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用房,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和重点监控部位、设施分布图要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台帐,包括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以台帐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年内所辖区域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一律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5、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治理工作方案和总结;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重点的基础管理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凡是纳入镇(街道)管理的企业,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就要做好跟踪督查和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1、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企业应当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等应当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
2、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辖区内无证非法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落实镇(街道)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迁马路市场,整顿规范乡村客运市场,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作业管理,切实消除报废车辆运营、客运车辆超载、农用车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行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投入、定责任人的隐患治理“五定”方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范事故。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单位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认真组织镇(街道)机关、村(居)、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化工企业、车站、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服务指导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为企业和基层单位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传达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关键词: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电网改造;农村供电企业;电力系统
电力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农电安全生产的效率与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增长、人们生存和构建和谐社会,对提高农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农电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企业必须加强农电安全生产的管理,认真仔细做好每一项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与质量,实现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和网、省公司管理的深度融合。然而在实际生产管理过程中,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给农电正常运行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1当前我国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设备管理不到位
在农电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及时更新农电生产设备设施,配电设备陈旧,设备故障频繁,加上设备安装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与设计图纸进行安装,设备管理不到位,给农电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此外,相关人员在更换变电、输电与配网设备后,没有及时做好相关记录,更新有关资料,并且设备没有挂标识牌,甚至是缺失标识牌,给设备运行埋下潜在安全隐患。
1.2生产作业缺乏管理
虽然县级供电企业已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大力开展“三规范”、“安全风险体系管理”和“基础达标”等管理活动,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与作业标准要求,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生产作业管理体制,执行能力不足,导致生产作业管控落实不到位。加上在农电生产运行过程中,没有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方案,管理工作具有随意性,极易造成管理工作监控失控。
1.3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不完善
在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大部分供电企业的内部还未形成网站的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工作权限不明,没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与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形同虚设,管理混乱,导致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无章可循、有法难依。加上在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工作,思想过于封建,工作中只是凭借着个人喜好办事,没有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管理,降低了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1.4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部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稳定、发展与业绩之间的关系,自我保护能力较低,习惯性违章操作,给整个农电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在进行检修与施工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只是凭借自身工作经验进行操作,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与电网设备损坏事故屡次发生。
1.5“两票”管理不规范
部分管理人员对“两票”管理认识程度不足,认为两票管理可有可无,只是走个过场,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加上部分负责人没有严把审核关,漏写关键性内容,导致“两票”管理出现手写票与生产MIS系统写票的“两张皮”现象,缺乏规范。此外,农电安全生产使用的工器具管理不规范,工具配置不齐全,没有根据“三分离”的规定要求来存放安全工器具,并做好工器具的检查与试验工作,导致部分安全工器具无法正常使用。
2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解决方法
2.1加强设备的管理力度
供电企业部分管理人员过于注重农电带来的经济效益,忽视对农电安全生产的管理,导致变电、输电、低压设备与配网的图纸与实际不符,有关设备缺失标识牌,给农电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必须加大设备与线路图实情况的普查与统计力度,详细列出需要整改的项目,并加以完善,做好设备常态化管理,保证接线图、设备标识牌和现场设备相一致。此外,还需根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巡视、测试和预防性试验设备的运行状态,对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于非正常运行的设备,还需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排查,找出存在的影响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加强设备管理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及时更换到期设备,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2.2加强生产作业管理
县级供电企业应结合农电生产管理的具体需求,在实行专业一体化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标准要求与工作流程,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落实到位,明确有关人员的工作权限。此外,还需合理规划农电生产,制定年度试验、检修和防治措施,并引入到月度工作计划中,按照生产班组的月度工作计划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负责人与人员手中,并详细安排下一周的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员还需按照生产工作计划,做好自身职责工作,尽可能减少非计划工作安排,真正做到工作有计划,过程有监管。
2.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正确认识到农电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建立完善农电安全监督体制作为执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职责的重要任务,将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手中,实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此外,一线管理人员作为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还需适当增加一线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补贴,组织制定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班组经济责任考核奖惩措施,并落实到位,以制度和考核规范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同时企业还应按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农电安全生产监督网,配齐安全监管人员,避免农电安全管理出现“真空”现象。
2.4强化员工安全责任意识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需要高层领导负责人、部门管理人员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以发展眼光看待一切事物,提升忧患意识与职责意识,做到尽心尽责;其次,还需做好自身工作职责,将防范事故的重点放在预测、鉴别与判断是否对农电安全生产管理造成的影响因素与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上,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职工的安全职责、管理范畴与权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力度,将安全第一、人人有责渗透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最后,还应定期到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每位职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规范他们日常工作行为,实现农电安全生产。例如在每年10月份,以“农电安全生产整治月活动”为主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交流活动,通过交流方式,加深职工对规章制度与规程的理解与记忆,切身体会到农电安全生产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并运用现行风险分析与作业管控流程分析近期出现的农电事故,汲取教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此外,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还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排工作人员观看《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与《电网工程建设员工安全施工行为规范》,开展学习讨论交流会,与同行兄弟进行交流学习,努力提升自身安全责任意识,为农电安全生产管理奠定基础。
2.5加强“两票”管理
工作票与操作票是避免人员伤亡、设备损毁和误操作事故的有效手段,直接关系到整个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效率。因此在农电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定期抽查“两票”,避免出现“两张皮”的情况。并加强“两票”管理,对“两票”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约束有关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两票”真实可靠。对于安全工具的管理问题,企业还需按照班组安全工具配置标准,存放作业工器具、材料和安全工具,避免安全工具受潮,并做好维修与保养工作,安全工具能够正常使用。例如为了更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方便“两票”的执行、检查、考核与统计,企业可按照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细则,要求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填写,填写字迹工整、条理清晰,并一式两份,做好存档工作。又如针对安全工具管理,管理部门加强已有工器具数量的统计工作,购置工器具专用柜进行保存,同时安排专业维护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完善安全工具交接追究制度,并落实到位,以规范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安全帽、绝缘手套与防护工具等安全工具正常使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作为一项系统且复杂的管理工作,具有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与全员参与等特点,受各方面因素与外部环境制约。要想提升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效率与质量,确保农电安全运行,必须加强设备与生产作业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并落实到位,为有关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从而达到提升农电安全生产管理效率的目的。
作者:彭厚林 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沅江市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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