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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市文广局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负责督查指导局管理范围内的网吧、歌舞厅等相关文化经营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确保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排查治理范围
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文博馆、图书馆、文化(艺术)等单位和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内容
在认真落实市文广局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基础设施、设备、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建设、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通道畅通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设置等,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营业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四、排查时间安排
此项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不同阶段工作特点,深入推进。具体是:
1、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此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自查、互查,并将排查和治理情况登记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
2、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定期汇总进展情况上报市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整治环节要向两头延伸,一头向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延伸,一头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比上年明显下降,平均超标率下降2~3个百分点;肉品质量稳定提高,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城区和各区县城关镇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力争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类食品加工企业90%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审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总负责。市、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品安全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质监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粮食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容局、教育局、盐务局、环保局、公安局、建工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经委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条指导,块块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区县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各专项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林等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进一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大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例行监测力度的同时,实行蔬菜农药残留异地抽检,并在一定范围内抽检结果。继续开展农(渔)药经营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农(渔)药经营行为,推行兽药分柜销售,加强对农业、渔业用药的指导和监督。
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质监部门要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
(二)加强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农林、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在做好市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转换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工作,申报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认定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25个。
2、全面推进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质监、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卫生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商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生猪及肉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强化消毒管理和检验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品种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开展对保健食品、食用油、乳制品、熟肉制品、卤菜、糕点(月饼)等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多发企业施行巡查制度,形成威慑力,遏制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蔓延。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农林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各大型市场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准入试点,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的有机结合方式,实行ic卡农产品的监管,加快实施“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步伐,逐步实现农(水)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质监、工商、农林、商贸、粮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要普遍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所有农副产品市场都要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专门销售区。进一步健全三级检测体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系统,有条件的大中型农副产品零售市场要设立检测室。市质监局要定期开展农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3、加强进出口食品的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出口环节要依法严密监管,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要强化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测方案”,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审核证书报检,确保相关企业办理进口食品备案和口岸检验,严格按照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河东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做好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各区县要在辖区范围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作为重点,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管理规范的要求。
3、城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品卫生管理,工地食堂要做到“三证”齐全,加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市食品安全办要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监管职
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和权限,做到监管不缺位、权限不越位,各领域、各环节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逐步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体系。
2、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林、质监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继续强化三个体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认定体系)、三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一个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商部门逐步实施交易市场商品准入与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购销台帐、质量安全档案、商品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出等制度。
3、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质监、农林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对标准的要求,使全市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标准相配套。
4、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不得向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户提供加工场所或出租房屋。房屋出租者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选择1个部门和1个食品行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因地制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破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月上旬。将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到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各牵头部门须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月中旬至月上旬。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市食品安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月中旬。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的目标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市食品安全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抓好落实。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信息制度
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理机制。重大事故及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要事项应于事发当日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市食品安全办将定期通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情况等信息。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督查督办的重点是:既往工作中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同时,市食品安全办将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专项集中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从“六个必查”即查人、查车、查站、查路、查设施、查制度)入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局。围绕建设平安目标,结合“五一”黄金周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及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活动。
(一)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超速发生率不超过5%;其它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5%,超速发生率不超过10%,超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城市道路不按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发生率不超过2%城市主要路口、主干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三)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客运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五)客运车辆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处理率要达到100%其它车辆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处理率达到70%。
三、组织领导
组长由区长助理、局长担任,区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局副局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区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指挥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法制科科长水上派出所所长巡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整顿工作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和情况汇总通报等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立即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全区各派出所、交警大(中)队要科学、合理部署勤务。坚持警力向路面倾斜,交警大队在五一”期间全员停休,有序安排民警加强道路巡逻管控和流动检查,要投入尽可能多的警力、警车和执法装备到路面上,确保整治的威慑力量。每天要在和设立2个固定检查站,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争道行驶、占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路段、天气恶劣情况下事故易发时段开展预防性路面检查。交警大队每天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上路,城郊结合部设置流动检查站,对运输危化物品车辆和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客运站周边道路巡逻管控。严防带病车、超员客运车辆出站上路行驶。
3.量化专项整治行动。一律按法定上限处罚,特别是对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永久锁定,禁止更改或撤销。
(二)立即开展清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全区未接受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确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要建立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每月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70%当月涉及客运车辆和扣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及时、有效处理交通违法,维护执法权威。
(三)立即全面排查危险路段。
将已全面排查的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状况,要按照市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的通知》公发[]52号)要求。立即书面报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提请落实整治;对特别危险的路段或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及时提请政府或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值守。
(四)加强和规范占道施工管理。
责成施工单位安排人员值守,凡占用道路施工的交通管理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实行分段交叉放行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凡未经交警部门同意随意占道施工的一律依法取缔,并给予处罚。
(五)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六)明确工作时限,交警大队交安办要制定具体方案。设立统一规范的培训机构,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业务培训;要严格落实交警进驾校讲授交通安全课和法规知识,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客运驾驶人的驾驶技能。
(七)打破警种界限。
充分发挥各警种的力量,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全区城区、镇乡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镇乡派出所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出所管理乡道和村道道路交通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56号)要求。查处乡村道路上的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车超载20%以上、货车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200元以下罚款处罚;镇乡派出所可以处理发生在乡村道路上财产损失低于3000元的交通事故。
经区局批准后,交警大队要尽快拿出方案。委托城区派出所管理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充分有效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效能,实现最大限度的交通安全管理覆盖。
巡警大队、水上派出所、出管办也要在区局领导下结合警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八)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
要按照市政府《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办发[]94号)和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公交管[]63号)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以“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再次迅速掀起宣传,全市范围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大讨论,掀起社会各界关注交通文明、关注交通安全的热潮。邀请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开展大讨论活动。
2.开展交通事故车辆实物展和致全市驾驶人一封公开信的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带动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
3.联系新闻媒体宣传。组织记者深入旅游景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千里行”采访活动,努力扩大影响力。
4.组织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集中听交通安全课。集中安排交通安全基本知识考核,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和交通安全意识。
5.月日前,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突出的企业。
(九)严格督促客运企业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一”节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通知》办发〔〕29号)要求。交警大队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职责,未执行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定的要发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三天。要清理今年春运后有2次超载20%以上交通违行为的客运企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这些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五千元罚款;对累计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要强制调整其下车接受处罚并组织学习7天;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理的客运驾驶人,要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15天;累计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客运车辆,要强制停运7天,并接受处罚和学习;对今年春运后超载20%以上的客运车辆,要停运7天并学习。
(十)严格追究重特大客运驾驶人责任。
全面清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案件,5月31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行动和必然要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是公安机关实践“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扭转当前道路交通执法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偏等问题的有力措施,全局特别是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站在增强执法能力、构建和谐高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迅速启动开展。要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经调查发现有关领导、民警失职失察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凡发生重特大事故。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理、停职撤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
摘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局法制科、交警大队及区局相关部门要提供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以问答形式汇编成册,供执勤民警学习掌握。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程序,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四)加强督促检查。
以区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名义成立联合检查组,由交警大队牵头。抽调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农机水利局人员参加,全面检查各镇(街)贯彻落实“326会议精神情况和“五·一”黄金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与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设施工行业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
1、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和岗位等各个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不得对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其他主体提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3、强化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日常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条件完善和改进施工作业方式,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安全生产层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层级监管制,形成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体系。继续加大对建筑业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中相互串标、招投标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动态管理机制,将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的重要内容,在企业资质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取消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市场准入及其他相关资格。对在建筑施工活动中,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项目建设方、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伤害方面。
1、施工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禁止使用钢丝绳式升降机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施工现场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井架)提升高度不宜超过30米。
3、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做到每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三)预防坍塌方面。
1、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监测单位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测量。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规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预防高处坠落方面。
1、作业人员是否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经体检合格后上岗。
2、是否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安装和拆除塔式起重机、搭拆井架和搭拆脚手架时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洞口、临边是否采取加盖封严、设置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等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是否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在作业后立即恢复。
5、物料提升机是否装设安全门联锁装置、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及围护,施工电梯楼层安全门是否处在常闭状态。
四、整治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月初至月初,各县(市、区)及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根据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月初至月底,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三)重点整治阶段。月初至月底,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检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予以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降级、吊证。市级将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初至月底,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集镇道路疏堵治乱,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保全乡道路畅通有序。
二、时间安排
从年5月2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5月21日至6月15日,宣传发动和动员部署阶段。
6月16日至10月10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集镇、农村客运车站;
(二)重点路段:公路以及农村支线公路;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客车、校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道路交通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质性的效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措施
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教育整顿、严格路面执法和事故多发路段治理、逃逸案件侦破等方面全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于整治行动始终,继续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配合,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要在客运场站、主要路口和集镇等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的场所,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悬挂、张贴和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口号,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集中报导和展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剖析典型案例,对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都必须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
(二)严格执法,整治道路通行秩序。相关部门要配合交警大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在公路重点整治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客货混装、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搞好道路维护,确保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好交通、公路部门加强道路改建维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下大力气进行隐患整改,对危险路段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在公路沿线设立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整治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相关部门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督导,亲自上路执勤,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管控。要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综治办要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装备,加强路面管控,把人员、装备全部摆布到重点路段上,形成严查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