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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运行机制

一、 “管办分开”的概念辨析

“管办分开”的研究重点是政府与医院的关系,一般认为,“管办分开”的概念是相对于“管办不分”而提出来的,后者是指政府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卫生部到各地卫生厅、局)既办医院,又管医院,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多种角色于一身,从而导致政府对医院的资产所有权与其公共行政(监督管理)权之间存在的相互混淆、冲突与制约的问题方面,并产生了以下主要观点:

1. 政府过分干涉医院内部的微观运营,使得公立医院绩效低下。政府“管办不分”会对公立医院的运营、发展和专业化管理造成障碍,导致公立医院过度依附行政机关、资源配置计划化、事业单位行政化等弊病,难以满足病人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同时,由于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院长任命权等掌握在卫生行政部门手中,又使市场化的声誉制衡机制无法提供有效约束。

2. 政府承担责任不够,出资人缺位。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经费预算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总体上财政开支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导致公立医院“以药养医”和“市场化收费”的局面,成为一个以创收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实体,忽视了其作为公益性机构的社会义务。

3.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有效履行监督功能。医院在现实中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进行经营,必然导致医院和医生忽视道德责任,而“管办不分”的现状会阻碍政府行政部门监督的公正性。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直接所有者身份,会使其在处理公立医院的问题时存在袒护的现象,并且有可能会通过准入设限等方式阻碍社会其他办医力量的竞争。

这些观点在总体上当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上述问题的产生是否就是由“管办不分”这一因素产生的,“管办不分”、“管”“办”失灵又存在何种更深层次的原因,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众所周知,医疗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医疗不仅仅是指医院,它至少包括医疗服务(医院)、医疗用药(药企)、医疗保障(医保)、医疗政策(各部、委、办、局的政策)、医疗人群五大板块。虽然卫生部门经常被戏称为医院的“总院长”,但实际权力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属于典型的多头管理,相关职能分散在:卫生(医疗服务规划与质量监管)、财政(资金投入)、发改委(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物价(医疗服务定价)、组织人事(人员编制)、社保(医保结算)等一系列的部门手中。

正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缺乏对公立医院的明晰定位,必然体现在对公立医院的管理上职责不清,出现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准入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因此,相对于“管办不分”、“管办合一”的说法,我们认为更加符合实际的判断是“管办不清”。如果认同这一判断,那么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就不仅仅是弱化卫生行政部门权力,将公立医院从卫生行政部门剥离出来那么简单了。总之,我们必须明确对于公立医院系统究竟是谁在管、谁在办,政府相关部门内部的职责划分究竟是怎样的;其次,目前“管”、“办”失灵的现象产生原因究竟是什么,“管办不分”在其中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最后,我们才能探讨,作为公立医院改革之重要举措之一的“管办分开”是要解决什么问题,及其能够发挥多大作用的问题。

二、 国外“管办分开”的实践及其启示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常见的几种“管办分开”模式是:

1. 英国模式:二战后,英国在全世界率先建立起了福利国家体制,政府举办和管理医疗机构,居民免费获得医疗服务;医疗服务体系是典型的从上到下的垂直体系。服务体系是双向转诊体系;医疗经费80%以上来自政府的税收,其余来自私人医疗保险。1991年以来,英国公立医院体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引入了“托拉斯”制度,旨在强化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效率。

2. 德国模式: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分离,雇主和雇员向作为第三方的医疗保险机构缴费,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公立、私立都可以)签约以提供服务,不能参保者才由政府提供医疗服务。

3. 美国模式: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没有全民保险制度的国家,其医疗制度,无论是财源确保方式还是医疗供给方法都是以私营为主。个人医疗保险,除个人单独购买的保险外,主要是雇主自发地给雇员及其扶养者提供的群体性健康保险。

4. 新加坡模式:新加坡实施公立医院托管制度,组建两大医疗集团,并交由私人公司运营,政府保留产权,同时仍提供拨款,并通补贴“需方”间接调控,保持医院的公益属性。

Bruno Palier(2007)将卫生保健体系分为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英国)、健康保险体系(德国)和自由市场体系(美国)三种主要类型。张录法和黄承(2005)总结国外医疗卫生制度,认为可以分为4种典型模式:垄断整合型(英国)、市场主导型(美国)、公共合同型(德国)和公私互补均衡型(新加坡)。上述几种分类方法主要按照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边界而划分。如果政府公共财政主办医院,又基本保障需方,私营医疗机构非常少,市场机制的作用很弱,就是国家卫生服务模式;如果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通过保险公司向公立或私立卫生机构购买服务,政府和企业承担费用比例高就是就是健康保险模式,个人承担比例高就是自由市场模式。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公立医院监管体制的普遍性特征,为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新加坡的改革证明,公立医院的产权是政府手中最为重要的政策工具。不管采取何种模式的改革,政府牢牢掌握对医院的产权,是贯彻改革意志和调控公立医院行为的基础,民营化不应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主流。

(2)就行政管理权而言,每个国家应根据各自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医疗资源规划。英国、香港和新加坡的行政管理权相对集中,因此需要制定中央层面的战略规划;德国和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行政权力相对分散,因此中央层面对医疗资源规划的影响力较弱。另一方面,英国和加拿大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的层级较多,地方卫生部门的调控能力较强,因此地方政府较多地影响了医疗资源操作方面的设计;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医疗服务体系结构较为扁平,为整合医疗服务资源,调控权力则集中在地区一级机构,因此地方卫生部门不涉及医疗资源的规划。

(3)政府对公立医院实施单纯的外部治理并非最佳选择。英国和美国的经验表明,外部治理(只购买,不举办)的实质依然是市场机制,它赋予了患者选择权,但不能控制医院的逐利性,也无法解决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最终会导致医疗费用大幅升高。这种“政府买单的市场化”会使政府的筹资负担难以承受,其后果比政府不买单的市场化更加严重。因此,必须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并重,并且更加重视内部治理,通过行政问责等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三、 国内“管办分开”的实践及其评价

从我国各地公立医院的改革实践来看,比较典型的主要包括:

1. 香港模式(1990年12月):成立医院管理局,负责管理香港所有的公立医院。医院管理局与卫生署同为特别行政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的下属机构,相互平行。前者作为非政府部门的公营机构,直接管理所有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后者作为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公共及港口卫生。

2. 海淀模式(2005年7月18日):新成立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医疗、文化等公益单位,公共委是区政府的特设机构,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是平行关系,但没有公共行政权力,共有26家区属医院以"契约式"模式纳入公共委管理。2011年5月,又在全市范围内设立隶属卫生局的“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统一管理市属22家医院。

3. 上海“申康”模式(2005年9月9日):设立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是正局级的国有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行政上隶属于上海市国资委,是23家市级综合性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内部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卫生、财政、医保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是“申康”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重大决策权、资产受益权及相关人事权。

4. 无锡模式(2005年9月29日):通过设立与卫生局平行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医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责,承担起“办医院”的职能。全市公立医院与市卫生局脱钩,卫生局长由市属医院的“总院长”变成全市卫生资源的“大管家”,腾出精力主抓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发展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对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充当“管医院”的角色。

5. 山东潍坊模式(2005年12月):将原来分散的权力集中到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只对卫生局负责,不再疲于应付多头管理。管办职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分开,由卫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承担分开的管、办职能。潍坊在市卫生局成立了卫生监督处,作为公立医院的监管机构。同时设立了总会计师管理办公室,代行公立医院“办”的职责。

6. 成都模式(2010年1月5日):国资委下设副局级的医院管理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对市属公立医院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卫生局专注于行业监管,履行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质量监管等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成都医改市场化色彩更浓,其“管办分开”也更为彻底,新设机构编制仅为10人,其职责概括为――出资代表、改革推手、卖方市场和服务机关。

此外,苏州自2005年起,在国内首先启动“管办分开”改革探索,通过组建或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非营利性医院管理机构,将公立医院管理权交给医院管理法人,政府保留医院所有权,但不参与其内部管理,实行政府监管下的医院自主管理。宿迁医改则以“私有化”的名声而引起轩然大波,从2000年起,全市绝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了产权置换,政府彻底退出办医职责。

根据管办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有三种典型模式:一是管办分散又分家;二是管办分开又分家;三是管办分开不分家。第一种模式就是前面描述过的“管办不清”,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的公立医院管理实际上是这种模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典型的多头管理,互相牵制,结果是无论哪个部门也无力真正管好公立医院。

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各地医改的热点举措, 就是将“办”医院的职能从卫生局分离出来,成立独立于卫生局之外的机构,作为政府办医院的出资人代表,改革后的卫生局只负责行业监管。该模式的主要代表是上海、无锡和成都。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干预医疗领域的手段通常包括购买(医疗服务)、监管(全行业医疗行为)、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举办(公立医院),通常这四大职能都集中在一个部门行使,这就是所谓的“大卫生”概念。而在我国,购买职能主要掌控在医保部门手中,归人社部管理,如果再把举办职能从卫生部门剥离,那么势必更加割裂医疗卫生领域的完整性,形不成合力,难以达到公立医院的改革目标。

第三种模式的代表是山东潍坊,在卫生局内部划清职能,监管与举办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保持医疗体系的完整性不变。我们认为,该模式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管与办医院的主体适当分开,在政府现有行政管理框架内新创立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医院行政管理局,由其担任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实际上,这种模式融合上海模式、无锡模式、北京海淀模式和香港医管局等多种模式的有益经验,其最大优点是既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和大力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要求,又有利于管办主体的适度分开,有利于管办主体双方清晰划分各自的管辖权限和责任范围,还有利于避免“政事不分,政社不分”题,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治理权威,充分考虑医疗服务的特殊性。

四、 “管办分开”的内容与实施原则

公立医院的“管办分开”就是要寻找效率、公平和公益性之间的平衡,“管办分开”的重点在“办”,要探索的是“办”的主体?“办”的内容?“办”的形式?即:谁来办?办什么?怎么办?当然,也要研究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在此基础上,还要研究“管”与“办”如何有机衔接?

先来看“管”什么?就医疗而言,主要是管两条:管未来――辖区内医疗资源的发展规划、调整与重组;管当前――辖区内各种所有制医院的依法办医,规范行医。很显然,要想做好“管”,前提条件是由卫生部门实施全行业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公立医院都带有行政级别,并且条块分割严重,隶属部门多元化,卫生部门对大量的企业医院、部队医院、大学附属医院都难以管理。目前虽经国家大力推动,实际情况是愿意转入卫生部门旗下的都是些面临生存问题的弱势医院,而那些没有生存危机的优质医院并不情愿接受卫生部门的统一管理,其主管部门也不愿意放手。迄今为止,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尚无突破性进展。

谁来充当“管”的主体呢?可以是政府本身,也可以委托专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NGO等第三部门作为政府的委托―人实施管理。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NGO普遍不发达,医疗卫生领域也比较专业,还是以政府卫生部门直接管理为宜,但可以考虑引入医师协会参与管理,因为医疗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性很大,单纯依靠事后式的惩罚性监管成本巨大,效果并不佳,还是要重建医风医德,靠医者仁心来内在约束,这方面,行业协会能起到很大作用。至于“管”的形式,即怎么管的问题,也很明确,一般是宏观管理,依靠法律、制度、政策等来执行,并不涉及行医主体内部的微观管理。

公立医院的“办”,实质是科学划分政府与医院各自的管辖权限。医院“办”的问题涉及诸多关键议题,例如办的目的和宗旨是什么?这主要解决为什么办的问题,答案很明确,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特别是哪些比较贫困的家庭,他们不能承受市场化条件下的贵族医疗。健康属于基本人权之一,人人都有权利获得,不能因为贫困就放弃看病,现代型政府必须回应民众需求。

办的范围与内容是什么?主要回答办什么和不办什么的问题。也很清楚,公立医院必须以基本医疗为主,努力降低成本,为广大民众不断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疗效显著,能够满足大部分疾病治疗的医疗服务。至于医疗特需服务,应该尽可能由营利性医院来提供,在当前民营医院实力弱小,不能满足高端医疗需求的现实条件下,公立医院可以保留少量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并按市场价格收费,并应严格限制高档医疗的比例,严防耗费过多优质医疗资源,冲淡了公立医院的本质属性。

办的主体是谁?主要回答谁来办,解决以公办或民办为主的问题。回答是现阶段以政府亲自办为主,最大限度的满足公益性需求,同时放松管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只要他们属于非营利性医院,那就都是公立医院的同盟军,政府在税收、医保、补贴等方面要同等对待。在民间非营利性医院成长起来后,政府资本可以适当退出,可对公立医院进行转制改革,使其成为民办非营利性医院。

办的最佳形式是什么?主要回答怎么办,需要衡量办的投入产出的测量标准。具体来说,就是重组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方面的探索相当多,但是并没有找到一个模式可以“放之四海皆准”。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我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所探索的公立医院改革证明,医院治理结构、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社会力量作用是公立医院改革中至关重要的三个方面。因此,基于我国各地情况之复杂,我们认为应该允许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积极探索,努力找出最适合当地情况的“办”院模式。

参考文献:

1. 刘继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与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议题.中国医院管理,2008,(3).

2. 和经纬.“医改”的政策学习与政策工具――中国公立医院改革与新加坡经验.东南学术,2010,(3).

3. 李卫平,黄二丹,赵雯.国外公立医院改革路径分析.卫生经济研究,2010,(10).

4. 李玲,江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几个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4).

基金项目: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南京市公立医院管办分开运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01102009)。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 管理道德 卫生政策

乡镇卫生院管理道德是乡镇卫生院管理者在实施医院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人与人之间关系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1)。宏观卫生政策和院内规章制度都影响着医院管理者和全体职工的道德行为.当前.投入补偿不足是困扰卫生事业发展的一大难题(2).投向结构的不合理,脑体倒挂等均影响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道德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1投人不足对乡镇卫生院管理道德的影响

据湖北省资料,1991年用于乡村两级的卫生事业费为10057.6万元.仅占整个卫生事业费的28%,乡镇卫生院的差额补助占人头经费的比重逐年减少(3).而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担负着农村60%以上的医疗任务和90%以上的预防保健任务.投人与承担任务的巨大反差使乡镇卫生院处在生存难的危机之中。笔者了解过67家乡镇卫生院院长.近2年来院内收支:收支相抵略有节余有40家;9家持平,18家亏损。可见.占招43.2%的后两类卫生院生存是困难的,谈何发展!?迫干现状,院长们只好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制定了一些促使医院经济收益上升的制度和办法。

1.1定任务,定列个人此法在我省乡镇卫生院使用得非常广泛.通过采用“定”(有三定、五定等)与“奖”、“百分考核伙或50分、200分考核)等办法实施,其核心是工作任务定列个人.根据工作量给予奖金或浮动工资.工作量与金钱挂钩.就可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卫生院的经济收人.缓解了经济困难。问题是这类办法难以保证医疗质量与医德医风,虽然各个院的承包办法都有医疗质量、医德医风考核的内容.但笔者研究过这些指标几乎都难以量化、难以考核,实际上只起陪衬作用,到头来.只要不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考核的落脚点主要还是在于工作数量和经济指标。

1.2定检查,检查费提成不少卫生院的检查化验科室也定了数t指标.为使临床辅助科室的任务得以完成.又规定医生每开一张化验单、超声波、x光检查单可以提成多少钱,以刺激医生多开检查。这实际上也在刺激过渡消耗本已贫乏的卫生资深.违背了卫生经济道德的低投入高功效的效益原则.

1.3定药房任务,药品用高档乡镇卫生院服务对象以辖区自费农民为主,故在药房里以生活用品代药很罕见;但为增加药品消费金额,同种药品中尽量使用价格高的,这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农村普遍可见;还有的药房见某种药品回扣多就大批购进,回扣少的常用药遭到冷落,影响了临床治疗;购置个体药贩的伪劣假药也时有发生.均着眼在“钱”字上.

1.4办分院.抓收入时下,为利用富余卫生人力资源,卫生院调2~10人办分院者不少.对办分院总的办法也是定经济指标搞承包,让分院的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缺乏强有力的控制医疗质量与医德的约束机制。院长们私下透露,不这样干没办法,日子不好过.

1.5并葬必要的满意服务为了赢利,有的卫生院美其名曰为患者开展全满意服务.收治新入院病人.不论患者是否需要,病房售其一套面盆、毛巾等洗刷用具;妇产科为每位新生儿照相、发生日纪念牌等.笔者认为这些服务可能有助于住院病人的身心健康.但不必成为常规服务,这些服务并非对每一个病员都必需.

上述诸措举使不必要的检查、非必需服务、大处方比比皆是,院长们只有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最终是患者利益受损.按照医护的经济管理必须服从病人的根本利益,必须服务于医院的社会责任的医德原则,如一味将任何工作承包到个人.医务人员的行为容易与上述原则相悖。

2投向结构的不合理

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使中国在控制急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方面获得了举世嘱目的成就,使只有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的我国达到和接近了发达国家的健康水平;然而,卫生经费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防保经费的投入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医院领导的管理行为和防保事业的发展.1991年湖北省用于防疫和妇幼保健的投入仅占卫生事业费用的22%,反映在乡镇卫生院的防保经费至多只能按人头工资拨款,有的仍然在消减压缩防保经费.个别地方甚至“断奶、断粮”。(4)工作人员的福利、旅差、办公费,设备投入.专业培训缺乏经济支持.这就迫使卫生院领导思想上重医轻防.组织上防保人员达不到占卫技人员25肠以上的要求〔5〕,行动上易处于被动.服务内容上难以深化,偏移了卫生院“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功能.在村一级,乡村医生预防注射每次补助0.2元也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影响了防保成绩的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难以落实。

3“脑体倒挂”影响医德行为

有位脑外科大夫曾气愤地对我讲,有次他值夜班,收住一位脑外伤患者需行紧急开颅手术,家属请来理发师用了15分钟为病人理了发,付15元理发费;这位资深的脑外科专家彻夜不眠,紧急开颅手术挽救了患者的生命,而他的额外报酬仅仅是1.50元夜餐费,这真是“开颅的不如剃头的”!?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的研究指出,报酬分配不公平使医务人员心理失衡,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医疗行为变形扭曲,滋长了收受红包的不正之风.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医德价值和职业责任感,甚至导致医疗骨干弃医“下海”。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必须调整卫生政策,增加卫生院的投入.才能强化卫生院管理道德.具体可采取下列措施:

1必须增加国家对卫生工作的主渠道投人.争取多渠道、多形式社会投人在用政策保证县、乡政府年度卫生事业拨款逐步达到占两级财政支出8%的同时.争取社会力量集资、捐款、联合办医,也可在院内开展集资、股份制的尝试,以加强卫生院的财力支持.

2调整投向结构即卫生投入要落实向预防保健倾斜的政策.确保对防保的投入除防保人员的工资外,应包含防保人员的福利、办公、旅差、培训进修等费用及必须的技术设备投入的费用,乡级财政不得任意裁留防保经费。刘氏〔7〕提出区乡卫生事业费应有55一60%用于防保是可行的.在此基础上,坚持开展防保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业务活动以扩大提供更多的防保服务.

3开展小型专科与工副业笔者曾调查百余家卫生院.认为每家卫生院都要注意开展小型专科,发展工副业,才能使卫生院在自我发展中积累坚实的经济基础.建立起良好的医院管理道德。(B〕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明确我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力争在3年内,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改革的原则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套,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医药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引入竞争机制,改进医德医风,优化医药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药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抑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二、加强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的全行业管理职能有:制定实施卫生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严格依法监管卫生服务和产品的许可、准入、质量与行为,特别是对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滥开处方药品,随意对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要严格监督,从严处理;禁止各种非法行医;规范和监管卫生执法活动;管理和卫生服务信息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和确定本级卫生行政职能,明确全行业管理的内容、具体措施和办法,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内部职能处(科)室的功能和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为促进政事分开并加强社会各界对医院管理工作的参与,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体改委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筹备方案,在*年年底前成立“*市医院管理顾问委员会”,广泛吸收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包括*地区的著名医药卫生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等,委员名单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该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管理医院的咨询机构,定期与各医院的院长交换意见,对医院的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

由市计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局,加快制定《*区域卫生规划》的工作进度。在规划指导下,逐步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对卫生资源已经供大于求的地区,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减少过多的床位,逐步引导卫生资源向薄弱地区和基层、社区卫生组织流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全科医生。严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调整现有设备分布,提高使用效率。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拓展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领域,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进行调整。对从企业分离出来又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医疗机构,也要逐步进行撤并改向,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

四、改革卫生执法监督体制和预防保健体系。

撤销市、区、县级市卫生防疫站,分别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原来由有关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能集中,由卫生监督所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检验职能。由市卫生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卫〔*〕145号)的有关精神,抓紧制定《关于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施方案》,经市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机构的组建工作争取在*年第三季度完成。

五、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计委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33号)的精神,制定《*市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按自愿选择和政府核定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市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核定,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机构整体划分,各级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医疗机构在我市医疗服务体系中应占主导地位。市属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市编办、市计委、市财政局进行核定,区(县级市)属医院、街道(镇)卫生院由所属区(县级市)卫生局会同区(县级市)编制、计划、财政部门进行核定。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其主办单位等进行核定。个体诊所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医疗机构,由同级卫生、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全市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争取在*年第三季度完成。在开展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清理整顿社会医疗机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

全市医疗机构的性质核定后,要按照国家对两类医疗机构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管理。对现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改为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政在3年内仍按现行政策继续给予补助,以保证其平稳过渡,在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过程中,要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有资产的监管,规范其职工收入分配办法。

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各级政府及卫生、编制、计划、财政、物价、劳动保障、民政、人事、教育、规划、建设、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府〔*〕29号),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主要从事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主要从事疾病诊治,其中大型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疑难病症的诊疗,并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争取到2003年,全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互衔接的双向转诊制度及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

七、转变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院长聘任制,根据任职条件,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公立医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

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实行全成本核算,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积极实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选择若干项目,通过医院联合等形式组建社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凡社会能有效提供保障的其他后勤服务项目,也逐步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社会去办,暂不具备社会化条件的,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自行设置业务科室,自主决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卫生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聘任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级聘用并签订合同。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把技术复杂程度、劳动强度、职业风险、职业道德、工作实绩与个人收入挂钩,按岗定酬,拉开分配档次。同时,要建立岗位考核制度和解聘、辞聘、告诫制度,加强聘后考核、管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由市卫生局负责,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卫医发〔*〕23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实施意见》。医疗机构要为“病人选择医生”提供必要条件,在实行“病人选择医生”的改革中,要正确指导病人选择医生。

八、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印发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156号)的要求,制定《*市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意见》。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对医疗收支、药品收支进行分开核算,每季度将实际药品收支结余上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缴存同级财政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的药品收支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医院医疗成本、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等其他卫生事业,各级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扣留或挪作他用。用于弥补医疗成本的资金,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收入比例返还办法统一核定后及时返还。核定返还金额时,应考虑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特点,给予照顾。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事业的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政府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发展建设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解决。

保障广大群众对医药卫生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和个体诊所除可购买和使用由省卫生、药品监督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药外,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

九、规范财政补助的范围和方式。

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和市卫生局,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市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和分级财政体制的要求,规范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内容和补助方式。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核定后予以安排。补助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开办和发展建设支出、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临床重点学科研究、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补贴、突发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伤害医疗费用和对无主病人人道主义救助发生的医疗欠费。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扣除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的差额,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数额按照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和单位服务量的社会平均成本核定。对中医及部分专科医疗机构给予适当照顾。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核定后予以安排。主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承担的社区人口预防保健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任务核定补助经费。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在进行执法监督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人员、公务和业务经费的补助,按照标准定额及公共卫生事业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核定。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事业机构从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于卫生事业。

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由政府按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给予安排。卫生事业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及妇幼保健等事业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医疗设备购置。其建设资金由同级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功能、规模核定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自筹和接受捐助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发展建设。

十、推进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医药行业发展规划,严格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控制新增生产加工能力,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得增加供过于求的产品的布点。按照剂型类别,分阶段限期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MP),限期过后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准生产。建立科学的新药审评机制,降低新药研制和审批管理成本,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和特色产品,积极发展“生产、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大型经济实体。

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产品、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公司,建立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小型批发企业。推动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化经营,促进连锁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及独立门点等多种零售形式的发展。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物价局、市经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3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从*年开始,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的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常用药品以及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其他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由市、区、县级市卫生与药监、物价和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对招标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标工作。医疗机构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条件具备的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也可以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处理招标事务。招标机构的资格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招标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招标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招标采购的经办机构可按省颁布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企业收取标书成本费和向中标企业收取服务成本费。参加评标的评审专家要严格审核投标企业的资格和投标药品质量证明,依照质量价格比优化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和药品,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决标后由医疗机构直接与中标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招标医疗机构要依据药品的实际中标价格相应调整零售价,让利于患者。

十一、加强药品执法监督管理。

要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类监管,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的监督实施,现有企业要按管理规范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换发新证。严格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完善质量公告制度,改革药品抽验机制,严格处罚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和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管理。

十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96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改革*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市物价、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省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范围,制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充分征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的制定,要综合考虑我市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档次,适当提高中医的技术服务价格。允许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提供由患者自愿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但特需医疗服务不得影响基本医疗服务,其指导价格由市物价、卫生部门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原则制定。市物价、卫生部门要定期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及成本构成要素进行市场监测,适时调整指导价格。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报市物价、卫生部门备案。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报市物价、卫生部门备案。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为患者提供价格查询服务,并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主要服务项目的名称和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增加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杜绝价格欺诈。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各主要医院主要服务项目的价格,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之间的合理竞争。要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由市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96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改革*市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列入国家、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价格分别按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其他药品价格由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要引入市场机制,降低“虚高”价格。经过试点,逐步实施由生产企业将零售价格印制在药品外包装上的办法。在药品经销各环节,都必须按实际价格开具发票。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干"、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卫生院医保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事业统筹发展,紧紧围绕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个中心,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卫生改革发展三项任务,切实做好重大疾病

控制、卫生执法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人才培养、爱国卫生和卫生行风建设六项工作。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依法监

管,不断提高全市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药、水、游"三大产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体系建设任务。正在建设的疾控中心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和装

备任务;已完成基建任务的县(区)重点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平战结合、重在能力建设的原则,市传染病医院、急救中心和10个县传染病区

建设必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机制。

切实做好非典、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防治措施,防止重大传染

病流行和蔓延。以碘缺乏病和煤烟型氟、砷中毒为重点,全面完成"十五"地方病防治和95000户防氟改灶任务,组织考核和验收。实行计划免疫

分片包抓责任制、定期检查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计划免规范

化乡镇和"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首批岚皋、旬阳和平利三县达到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计划免疫技术服务,市、县疾控中心和80%以上的乡镇

卫生院完成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提高接种质量,"七苗"有效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重点疾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建立和完善传

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提高网络直报质量,杜绝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现象发生。

按照"改革发展,依法监管,网络规范,住院分娩"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基层工作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网络建设,依法规范母

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完善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85%以上。发挥各级医院妇产科、儿科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综合

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降消"项目实施工作。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安康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继续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示范村,做

好已创建卫生县城荣誉的保持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水,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健全市级和十县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

,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赈灾和救灾防病工作中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

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比较薄弱的状况。切实落实农村卫生经济政策,对疾控中心、妇幼保健、卫生执法机构和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一长两

干"、

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其余人员的人头经费暂达不到80%补助标准的,可分年度逐步达到;对村级"两员"报

酬按照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予以保证。市疾控中心和白河、汉阴、岚皋、宁陕县疾控中心要实现财政预算全额管理。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人、财、物上划县区卫生局管理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两个效益。对非建

制的乡镇卫生院(所)实行撤并重组,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民营、托管、拍卖等多种形式改制经营,增强发展活力。

大力推行院长公选制和防疫妇幼专干公考制,保证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农村卫生快速发展的意识。组织实施好乡镇卫生院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中医院

建设、卫生专项建设、艾滋病示范县区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卫生贷款项目的报帐、资金返还、人员

培训和设备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提高中西部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做好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参

保率。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大力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合理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优势、强势专科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卫生资源效益。

做好市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及急救、麻风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等中心的组建工作。做好铁路医院、卫生所移

交地方管理工作。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资产管理组织,

医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做到既扩大医院经营自,又保证政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

要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打破公立医院的垄断局面,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对经营不善的

国有医院实行股份制、国有民营等产权、经营权改革。

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财政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费用分开核算分别管

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及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召开医院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研讨会。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多样化的思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延伸办社区卫生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准入、监管和指导。

组织实施新一轮医院创建等级工作,完成等级评审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院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开展医疗质量大检

查。抓好示范中医院和重点中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市中医院中医药科技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医院内交叉感染管理工作。继续开展

创建示范中心卫生院工作。

四、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认真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建立完善应对传染病爆发流行、食物中毒、救灾防病、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

机制、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模拟演练,保证各项应急任务顺利

完成。

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准确。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

的警示教育,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强化卫生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综合监督,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

测抽捡、案件查处等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一致的原则,强化市级指导、培训和督

查职能。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项目。探索在乡镇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监管模式,充实加强基层和农

村地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加强临床用血和采供血监管,杜绝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组织实施好传染病防治、医疗

市场和食品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群众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

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科教兴医的观念,切实抓好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好"235"人才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学科、

优势专科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梯次队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办法。以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

加强农村和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疗机构,从设备、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一对一"对口支援的方式帮助农村卫生

机构发展。做好省、西安市和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拓展新业务。

七、转变职能,全力推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把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医疗机构,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负责人的责任。组织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单病种收费试点,加大对不合理

用药查处力度,切实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开展创佳评差、创建文明示范单位及"百姓放心医院"活动。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强化以人为本和"一切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职业道德,努力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在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敢于突破计划经济对卫生事业发展

的体制制约,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思考和推进卫生改革;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

题,向政府做好汇报,及时解决;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广;要广泛借鉴和吸收外地在卫生改革方面好的做法,结

合本地实际,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卫生改革不断深入发展;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能办成事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