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第1篇

同志们:

这次全旗文明诚信建设现场会,是旗委政府决定召开的关于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我旗全面预防非典,大力开展星级文明城镇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文明诚信建设总结会和动员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旗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前一段时期的文明诚信建设活动所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文明诚信建设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和号召全旗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和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作用,积极参与到文明诚信建设活动中来,为提高我旗城乡整体文明程度和各族干部群众诚信意识,优化全旗发展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刚才,我们观看了乌兰哈达乡文明诚信建设专题片,实地参观考察了乌兰哈达乡的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和产业化经营工作,听取了乡党委政府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经验介绍,并为全乡已经评选取出的各类文明诚信户颁发了证书,对文明诚信标兵户进行了表奖。通过实地参观学习和听取经验介绍,大家开阔了视野,学到了文明诚信建设的经验作法,理清了今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思路,无论是在文明诚信建设方面,还是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均有了一定的收获。

下面,我就全旗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全旗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开展及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全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上半年,我旗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以人为本,重在建设”原则,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其中重点抓了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文明诚信建设活动,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并对旗市区三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初步复查认定,健全完善了文明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

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是今年全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旗文明委组织各地、各部门按照“围绕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组织了各种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并把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同全旗的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及其它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十六大精神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

结合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按照“抓龙头,带整体”的总体思路,今年,我旗将天山镇的星级文明城镇建设作为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步伐,推动了全旗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天山镇是我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展示我旗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营造一个优美、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不仅对城镇居民的良好行为养成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对全旗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加快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我旗首先调整充实了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指挥部,并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星级文明城镇建设动员大会和星级文明城镇建设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对星级文明城镇建设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周密的部署,使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工作做到了“五明确”,即建设任务明确、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旗委、政府还分别召开了天山镇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动员大会和食品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旗人大于6月12日组织市旗两级人大代表对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进行了视察。目前,天山镇星级文明城镇建设进展进顺利。现在北山公园建设会战、东河防洪堤坝建设工程、新城区开发建设、旧城区的街路整修改造、各项建设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市场建设、停车场建设等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了初步落实和有效解决。

2、精心组织,强化落实。为了确保星级文明城镇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顺利进行,旗星级文明城镇建设指挥部精心组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了专项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天山镇内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和市容市貌进行了综合治理,有效地改变了城区脏乱差的面貌;制定出台了城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使城镇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广泛深入开展了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及社区共建设、军警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星级文明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了以“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促星赛”为主题的四进社区活动和社区文化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了镇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和百城万店无假货专项检查,整顿了餐饮服务市场和商业流通市场。同时,旗星级文明城镇建设指挥部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种宣传活动,为星级文明城镇创建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

(二)找准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大力开展了文明诚信建设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在开展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生产要素。为了提高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诚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进而树立阿旗良好的对外形象,加快全旗的改革开放、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我旗已经把今年定为“诚信年”,将诚信建设作为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心工作抓紧抓实。年初,旗委宣传部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旗开展“文明诚信建设”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全旗文明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确立了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文明诚信各类建设活动的评比标准和实施步骤,对全旗的文明诚信建设活动进行了详尽的安排部署。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总的思路就是把“十星级文明小康户”、“百城万店无假货”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千村万户信用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文明诚信户、文明诚信嘎查、村、文明诚信苏木、(乡镇)、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机关单位等一系列的创建评比活动,优化诚信环境,提升文明程度,树立良好形象,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中,这项活动的重点是在农村牧区开展“文明诚信(脱贫、致富、小康)户”、文明诚信村(嘎查)、文明诚信苏木(乡镇)创建评比活动。以文明诚信赢得资金和建设项目,加快地区产业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地区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同时,通过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文明诚信建设活动,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文明程度和生活水平。概括起来讲,就是“三创”、“两转变”、“两提高”。

由于开展这样的活动在我旗尚属首次,并无成功的经验可供学习借鉴,为了使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切实收到实效,旗委宣传委部采取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办法,选取了信用程度较好的乌兰哈达乡作为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试点,为这项活动在全旗的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乌兰哈达乡开展文明诚信建设的成功实践证明,开展这项活动,符合当前我旗农村牧区工作实际,思路正确,方法可行,效果明显,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欢迎。在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具体运作中,乌兰哈达乡党委政府健全完善了乡村两级文明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并召开了文明诚信建设动员大会,层层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机制。同时他们结合地本区两个文明建设实际和信用状况,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增强了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可操作性。在活动中,他们注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文明诚信户的评选过程中,他们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走村入户,调查走访,了解情况,严格把关,确保了文明诚信户、文明诚信村创建评比活动扎实有开展。同时,他们加强了文明诚信档案的规范建设与管理工作,为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奠定了基础。所有这些有效举措,都为全旗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以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在全旗大力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同时,旗文明委还下发了《关于在全旗开展文明行业(窗口)创建评比活动的通知》,对全旗文明行业(窗口)创建评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全旗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的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创建工作;并协助市区两级文明办完成了区市两级文明单位的届期认定初检工作和新进自治区级、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审核推荐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优秀性,旗委宣传部、文明办还组织完成了对全旗289个旗级文明单位的初步复查认定,并制定出台了《旗级文明单位届期认定制办法》,加强了对各级文明单位日常动态考核管理、健全完善了旗级文明单位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总之,上半年,全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重视下,在全旗广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下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精心运作,扎扎实实地搞好文明诚信建设活动。

1、提高对文明诚信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做任何事情,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引起思想上和行动上的重视,才能把事情扎扎实实地办好。为此,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文明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搞好文明诚信建设。

首先,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古人云“国无诚不兴,人无信不立”。自古以来,讲诚信、守信用就是一个人成就大事,安身立命之本,也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石。在我国历史上,因讲信用而成就大事者不计其数,因在守信用而身败名裂者也不乏其人。目前,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商业欺诈、制假售劣、逃债赖账等行为随处可见,假药害人,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动,损人利己,不择手段地掠夺和侵犯消费者、国家、社会的利益。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严重削弱了道德的约束力量,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市场秩序,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诚信这一美德正面临严重的挑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因此,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是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工程,是当前社会诚信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现状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其次,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今社会,它已不仅仅属于道德范畴,同时也是现代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组织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活力无限的源泉保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诚信毋庸置疑地成为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诚信程度也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环境指标之。市场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公开、公平、公正和无扭曲竞争的规则体制。如果没有诚信,也就失去了市场经济的基石,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将成倍增加,必然导致整个市场的混乱无序甚至瘫痪。据统计,近些年来,我国因不诚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市场上假冒商品横行,屡禁不止。由此看来,开展文明诚信建设,还不仅仅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需要。

再次,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是我旗地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鉴于目前的诚信状况,加强诚信建设,在全国各地已经形成共识,如广东、海南、深圳、温洲等地已纷纷行动起来,大力开展诚信建设,树立诚信形象。具体到我旗,开展文明诚信建设,同样是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需要。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一方面,可将十星级文明小康户、百城万店无假货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使精神文明建设做到虚功实做,提高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另一方面,可提高社会的诚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为产业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工业化、扶贫攻坚等建设项目赢得资金,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2、开展文明诚信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文明诚信建设活动能否取得实效,领导重视是关键。为此,各地区在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中必须健全乡村两级文明诚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有代表性和权威性,责任心强,公正公平。同时要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机制,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和信用状况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措施。

二是要严格把关,注重实效。文明诚信建设,重在过程。各类文明诚信户、文明诚信嘎查、村、文明诚信乡、苏木镇的创建评比的过程,也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受教育的过程,要使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诚信意识,提高文明素质。为此,我们一定要对创建评比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严防走过场,敷衍了事,务必使活动扎扎实实按步骤进行,切实收到实效。

三是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文明诚信建设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及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决不是一个两个人,一个两个部门和一个两个地区的事,而是全旗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所以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尤其是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和当地的信用部门更要搞好配合,共同参与,共同决策,共同抓好落实。旗委宣传部、旗信用合作联合社要注重搞好各地文明诚信建设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努力促使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

四是要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在活动过程中,各地区要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向群众讲清什么是文明诚信,为什么要搞文明诚信,文明诚信脱贫户、致富户、小康户、文明诚信村、嘎查的标准是什么,讲文明,讲诚信的好处是什么,等等。要动用宣传单、宣传栏、宣传车、橱窗、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采取走村入户宣传和利用集贸市场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文明诚信创建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文明诚信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其目的不是评选出多少文明诚信户、多少文明诚信村、嘎查和多少文明诚信乡苏木镇,而是要在文明诚信户、村、嘎查、乡、苏木、镇的创建评比过程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优化地区发展环境,构建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地区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此,在活动中,必须注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文明诚信建设机制。要建立健全文明诚信档管理机制,对全旗农牧户、机关干部、个体工商户、个体私营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文明档案和信用记录,并以此作为单位和个人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文明诚信服务监督机制,以文明和诚信为主题,组织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党政机关和各部门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议,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地党委政府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要建立健全奖罚激励机制,各地区和信用社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对于评定出来的各类文明诚信户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也要制要出台有关政策,对于不文明行为和失信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文明诚信公示制,在创建评比过程中,必须将评选出的结果张榜公布,进行公示,要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六是要以身作则,树立诚信政府形象。社会诚信理念的形成和信用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履行着信用制度的建立、管理与监督服务的职责,政府的诚信形象及其对社会信用制度的监督力度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中起着直接的示范效应。政府不守诚信,直接动摇了群众恪守诚信理念的信心。因此,重新树立党委政府的诚信形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龙头。在文明诚信建设活动中,各地区党委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把党委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纳入到整个活动之中,决不能把党委政府仅仅作为领导者,而把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局限在企业和农牧民群众范围之内。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从推进先进文化建设的高度,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讲诚信,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要切实履行职能,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鼓励诚信,制约失信的政策措施,并运用必要的手段,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文明诚信建设创建优良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良好的政府诚信形象。

(二)以文明诚信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优化开放环境活动。

当前,全旗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大力解放思想、优化开放环境、推动创新与发展”学习教育活动。这一活动与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在目标上实际上是一致的。当前我旗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发展步伐,就必须优化发展环境,大力进行招商引资。而优化开放发展环境,其重中之重就是诚信环境。只有营造一个人人讲文明,事事讲诚信的良好环境,才能实现“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的目标。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和学教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力求在通过学习教育和总结整改,使地区和部门的文明诚信水平有一个普遍的提高,为加快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三)以文明诚信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第2篇

一、目的意义

创建信用乡(镇)工作,是加快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信用乡(镇)、村(组)为载体,推进信用工程向广大农村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延伸的重要举措。抓好信用乡(镇)、村、组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诚信环境,防止逃废债行为发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加快农村信用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落实党和国家的农村金融政策,优化融资环境,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创建目标:2009年度将落别乡可布村,新场乡苦李井村,中寨乡西拉村,郎岱镇青龙村、群丰村,新窑乡社勒村、把仕寨村,岩脚镇民乐村,新华乡成功村,以及木岗镇斗篷村一组等十个村(组)创建为信用村(组),实现各村(组)农户经济档案调查建档面达100%,农户评级授信面达80%以上,信用农户发证面(信用证)达50%以上;各村(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在10%以下;信用村内信用组达80%以上,信用组内的信用农户占总农户(剔除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户)的90%以上;信用农户贷款面达信用农户的80%以上。并顺利通过审核验收。

创建要求:简化农村信用农户贷款手续,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使符合贷款条件、资金需求合理的信用农户得到满足;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组织领导。为扎实抓好2009年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决定对“六枝特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六枝特区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1、六枝特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特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特区信合联社理事长)

成员:*(法院)

*(政府法制办)

*(农业局)

*(文体广播电视局)

*(农办)

*(扶贫办)

*(信合联社)

各乡(镇)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信合联社,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信合联社),成员:*、*、*、*、*、*、*、*、*、*(信合联社)。

2、六枝特区信用乡(镇)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特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特区信合联社理事长)

成员:*(政府法制办)

*(农业局)

*(农办)

*(扶贫办)

*(信合联社)

3、各乡镇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驻村干部、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村干部为成员的信用村(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乡(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负责制,按创建要求规划本乡(镇)的创建目标计划,制定和落实创建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成立“信用村(组)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信用村(组)的评定工作。

㈡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对创建信用村(组)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推动信用工程建设,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带头倡导信用经济,充分行使政府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职能,组织协调信用社及有关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面协助和配合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开展。执法部门要依法办事,维护公平,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维护农村信用秩序。新闻单位应注重宣传创建信用乡(镇)的目的、意义,广泛开展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倡导信用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舆论氛围。

农村信用社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做好农户经济调查,建好农户经济档案,抓好信用跟踪记录,会同村委会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及信用宣传的具体工作,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总结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四、评定标准

依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我区2009年创建信用村(组)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评定标准如下:

㈠信用农户的评定标准

1、必须是信用社辖区内的农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无欠息,资信良好;

3、信用等级评定为较好以上,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劣迹行为;

4、邻里关系好,家庭和睦,勤劳致富,诚实守信,群众反映好;

5、承认农村信用社章程,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权益和声誉,与信用社积极开展业务合作;

6、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承贷和偿还能力强,自觉恪守信用,无债务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按期主动归还贷款本息;

7、担保他人的贷款,能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㈡信用组的评定标准

1、信用农户占辖区内总农户(剔除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户)的90%以上,信用农户贷款面不低于信用农户的80%,信用农户合格率占信用农户的90%以上;

2、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来,无拖欠贷款农户占辖内贷款农户的95%以上;

3、农户不良贷款余额占该村民小组辖区内农户贷款余额的10%以下;

4、村民组长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5、村民组长及其他干部无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行为。

㈢信用村的评定标准

1、村内信用组占80%;

2、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来,无拖欠贷款农户占村内贷款农户的90%以上;

3、不良贷款余额占该村贷款余额的10%以下;

4、村支“两委”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无干预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帮助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旧贷;

5、村(组)干部无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行为。

五、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㈠工作要求

1、开展信用村(组)创建活动,各级领导小组要积极主动,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摆样子,应付上级检查。要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不搞一阵风,要保质保量。

2、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信用村(组)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清欠还贷。坚持从本级政府、本部门的诚信建设入手,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重在解决”的原则,认真清理本级政府、本部门的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制定和落实偿债计划,积极偿还积欠贷款。

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支持农村信用社打击逃废债行为。要大力整顿农村金融秩序,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5、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克服惜贷、惧贷心理,掌握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时满足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以扩大农户贷款面。

6、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创建和评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深化对创建和评定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调查,科学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予以实施,确保创建和评定工作的质量。

㈡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和农户经济信息建档阶段(2009年10月底前)。由各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信用社、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深入村寨、农户,核实摸清辖区内基本符合信用农户、信用村民组、信用村评定条件的底数,造册登记,建立、完善所辖农户经济信息档案。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百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为龙头,以改变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文明新风为突破口,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示范,点、线、面结合,网状式发展,乡镇、县直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通过以项目带动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部门特点,真正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户户有变化。使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新内容、新亮点,为实现“三个三分之一”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

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为便于工作指导和工作衔接,全县三十五个乡镇划分为两个片区。亨地、鱼洞、黑树、林口、以勒、茶木、大湾、花朗、坡头、仁和、母享、堰塘、尖山、果珠、盐源、五德、干沟、牛场、坪上、花山、碗厂、杉树、场坝、以古、安尔等二十五个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共镇雄县委镇通字[20__]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__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实施。罗坎、李子、雨河、木卓、芒部、板桥、乌峰、中屯、泼机、塘房等10个参与“安全文明通道”创建的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要把重心放在公路两侧并不断拓展深化。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乡镇集镇、公路沿线的所有村寨、农户、学校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创建成文明集镇、文明村寨、文明农户、文明学校和文明企业。

文明集镇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其标准是: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根本好转,无卫生死角、无车辆乱停乱放和阻塞交通等现象,街面硬化、清洁,店铺整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5。无“__功”等组织反弹现象,无黄赌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有明显的文明集镇创建标志。

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参与。文明村寨的标准是:有简易的卫生保健室、文化活动室。党群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无“__功”等组织反弹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85,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0。文明农户的标准是:户均有一幢白房,有一块水泥院坝,有一条硬化的联户小路,有一排绿树,室内外卫生、整洁。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加“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无毒家庭”的创建。

文明委成员单位、挂钩扶贫单位在参与乡镇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过程中,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在所联系的乡(镇)中的主干线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创建水平较高的村寨,将其创建成能体现自身职能特点的示范点。

文明学校的创建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的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标准是:校园美化、绿化、亮化效果明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师德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常抓不懈,各种宣传标语醒目、齐全,学生守则、教师职责装框上墙。有一个能基本满足教师、学生锻炼的体育场,有学习园地、图书室和国旗升降台,有明显的创建文明学校的标志。

文明企业的创建:由乡镇党委指导、企业自身组织实施,其 标准是: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安全生产的标语、警示醒目、齐全,环保要求基本达标,有“职工之家”和“学习园地”,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明显的文明企业创建标志。

(二)“安全文明通道”的创建

“安全文明通道”指镇雄至罗坎、泼机、中屯、塘房四条主干道,所涉及的乡镇分别是:罗坎、李子、木卓、雨河、芒部、板桥、泼机、中屯、塘房、乌峰等十个乡镇。创建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政管理所、公路养护段和沿线乡镇参与。一是对交通秩序、超限超载、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帖乱挂、侵占路产路权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养护好公路,维护好路容路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阻塞交通的事故发生。三是组织、筹集资金,在镇彝、镇威、镇赫公路交界处以及板桥、芒部、木卓、塘房、泼机、乌峰等主干道适当地点设置来往迎送牌、道路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文明通道宣传牌,烘托创建氛围。四是要求煤管局、保险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在镇雄至罗坎、中屯、塘房、泼机的公路中设宣传广告牌。

(三)文明社区的创建

文明社区的创建由乌峰镇、政协办牵头,民政局、经贸局、政研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参与,把乌峰镇的文卫、龙井、西正街三个社区创建成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文明社区”。具体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住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科技知识普及,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人际关系团结和睦,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数的85。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四)文明示范街的创建

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文体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世贵街(鱼塘口至大十字段)创建成“文明示范街”,具体标准是: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全天候保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无“__功”等组织反弹现象,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无违章建筑,无违反民本思想的广告,沿街灯箱、护栏,隔离栏定期维修、更换。人行道得到美化处理。经过创建,有醒目的文明告示牌和创建标志。

(五)诚信市场一条街的创建

由工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中山路创建成诚信市场一条街,具体标准是: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广泛开展“讲诚信、反欺诈”活动,所有经营户合法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无假冒伪劣商品,有明显的创建标志,有文明规范、挂置合理有序的宣传广告牌,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评比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__年7月7日至10日,为完善方案阶段。各乡镇、各参与创建单位要通过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创建方案并报送县文明办。

20__年7月11日至8月11日为创建启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有步骤地组织好创建,全面掀起创建热潮,使整个创建工:请记住我站域名作初见成效。

20__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为全面创建阶段,整个创建工作大见成效。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药品监管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工作方案》为基本依据,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的药品安全监督和供应保障体系,构建药品安全先行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一)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政府和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乡(镇)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广泛开展药物预警宣传。诚信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健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全部建立诚信档案。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作用突出,农村药品保障体系完善。实现药品监管网覆盖全部行政村,药品供应网覆盖全部行政村,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药库)100%符合规范建设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无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显著提高,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县政府成立“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具体落实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6月)。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的检查考评细则,制定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计划。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进度,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完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创建指标的监控,在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自评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县创建活动的综合评定工作。

(四)迎评迎检阶段(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由县政府提出考核申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做好迎评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创建工作结束后,创建工作办公室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县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责任体系,将创建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创建工作,建立责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机构与乡(镇)农村药品“两网”办公室联合办公。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主要工作职责是:

1.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起草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具体组织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承担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对药品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会同县卫生部门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负责组织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网络建设;依法组织开展对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2.县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配备与培训医疗机构药学专业人员,纠正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行为,抓好无医无药村卫生所建设;负责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和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建设,督促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评价,对造成死亡或群体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

3.县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4.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经费。

5.县工商部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6.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宣传报道,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普及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农家书屋”活动。

7.县经贸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行业管理工作。

8.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加强计生服务所(站)使用药械的管理。

9.县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10.县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对校内医务室的管理,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

11.县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2.各乡(镇)负责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创建机构日常办公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责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创建机构确保“八有”,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联系举报电话、有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有工作记录、有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档案、有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有经费投入。

(二)加强药品市场整顿。建立县政府指导、部门分工、乡镇配合的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我县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公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一是开展以品、、含麻黄碱类药品、血液制品和疫苗为重点品种的特殊药品专项整治;二是开展以查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批准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以打击超经营方式、超经营范围行为为重点的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四是开展以严重混淆视听、虚编功能、夸大疗效、恶意宣传为重点的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五是开展以规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经营使用行为为重点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专项整治;六是开展以中药材、中药饮片防尘、防虫、防鼠、防霉变、防污染措施及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为重点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七是开展以医疗器械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是否存在自购自销、重复使用一次性产品等为重点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及植入性高危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八是开展以检查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仓储条件是否合格等为重点的农村医疗机构用药专项整治;九是开展以打击非法邮购药品行为为重点的邮购药品专项整治;十是开展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计生药械、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为重点的计生药械专项检查;十一是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及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整治;十二是开展医疗机构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专项检查。

(三)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继续发挥农村药品“两网”作用,夯实农村药品监督体系和供应体系基础,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人员,充分发挥协管网络的作用。搭建起药品批发企业与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督促协调药品批发企业及时配送质量安全的药品,在医药空白村设置便民药柜,方便群众购药。积极开展医改工作,开展对基本药物配送到位情况的督查,促进配送工作的落实。

(四)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建立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县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计算机管理,全部建立基本药物数据库,实现对药品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做到药品流向清楚、可追溯。在药品电子网络建设过程中,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好门户网站和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网络建设,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县卫生部门要抓好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工作。

(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滥用抗菌药物的治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药物预警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县设立监测办公室、乡(镇)设立监测站、村(社区)设立监测点,实施区域负责制,由专人按月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并做好分析评价和上报工作。开展滥用抗菌药物的治理,进一步规范用药。县卫生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防止造成药物滥用,对基本药物处方进行追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示不合格、不合理处方,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规范使用、合理使用、科学使用。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药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在涉药单位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日常监管、稽查、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等相关信息列入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档案,实施奖惩制度。加强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监测,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药品广告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坚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的原则,制定药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手册,适时开展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健全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体系和信息收集、评估、启动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置得当,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八)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实施管理,100%符合GSP要求。县卫生部门要开展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室)药房药库改造和规范化达标建设,按改造标准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库药房100%达标。

(九)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分解任务,层层抓落实。将对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及时作出处理。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具体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与卫生、工商、人口计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专项整治。

(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县有线电视台和乡讯设置宣传“窗口”,大力宣传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的意义、举措和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主题活动,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大力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不断强化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帐,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使各项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处于可控状态。要运用科学评估手段及时评估药品安全隐患,查找主要问题,制定针对措施,强化整治与监管,有效解决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重在建设,县政府预算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作创建软硬件建设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和创建任务的落实。

诚信乡镇创建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促进农村经济金融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引导、各涉农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农村各界经济主体广泛参与”为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由政府牵头组织、领导,人民银行推动,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体系,做到组织到位、推动有力、管理有序、各负其责。

(二)多方参与。在政府主导下,由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多方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本着多方受益的原则设计,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又有利于缓解“三农”融资难的问题,使农村、农户得到实惠,地方经济得到发展。

(三)统一标准。制订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的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

(四)重点突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为突破口,以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农户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农村青年示范户工作为载体,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逐步在我县建立农村信用建设体系“六个机制”,即农村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农村信用体系评价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农村征信宣传长效机制。切实发挥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作用。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长效机制。县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持续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加强对贷款农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重视积累自身良好信用记录,努力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文化和诚信环境。

(二)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农户信用档案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系统农户经济档案为基础,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目标,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负债情况、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定期更新数据。同时,对有贷款资格的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村企业的信用档案进行相应采集。

(三)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一是完善农户信贷评分体系。针对农户特点,人民银行选择适当的评分模型,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制定统一的农户信贷评分参考标准。评分过程属于金融机构授信前的内部评价,应免费进行。对于加入农业保险的农户,在相关指标的评分上可适当上调。二是完善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农村企业评价体系。由乡镇政府进行组织,人民银行、银监办牵头,涉农金融机构参与,按照《县信用乡镇信用村评定办法》的要求,开展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农民专合组织评价工作,力争使全县信用乡镇和信用农户覆盖率达到一定的水平。信用乡镇、村组的评定结果将作为评选金融生态模范乡镇的重要内容,条件成熟时,以乡镇为单位授予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乡镇称号。

(四)建立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评价结果,农村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合组织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者予以限制。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政府各部门和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人民银行将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乡镇倾斜。

(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推动建立和完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协调推动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建立有效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提高服务效能。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1年1月—5月)。制定《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探索实施阶段(2011年6月—11月)。县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农村金融机构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设计农户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合组织的信用档案参考指标和评价参考标准。涉农金融机构征集农户信用档案,把好数据质量关;并逐步依托农户信用评分结果发放农户贷款;同时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中使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11月,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比授牌,评选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农户。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1年12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和评分系统,拓展农村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涵,扩大其社会效应。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组长,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各金融机构、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成员(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农户的创建规划,审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对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和决策,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规划和部署。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办公室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县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人行支行:组织、指导农村金融机构编制信用档案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将信用档案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库对接;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县发改委、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积极参与组织、规划和推进农村发展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

县法院:加强金融法规宣传,严厉打击各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强化对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辖区内农村社会信用的进一步好转,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造宽紧适度的法制环境。

县国土资源局:在农村企业、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处理资产时,对照相关政策按下限收取有关费用。

县工商局: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