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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设计前期;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5-0174-01

1 前言

设计前期工作是指一个开发项目从提出开发的设想,到作出最终投资决策的工作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受开发商委托,独立或与开发商一起对开发项目的启动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书面的形式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提出项目建议书,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批准,最终作出项目评估报告。除了要达到最终建筑立项目标外,设计前期工作还包括根据国家有关的各项政策为开发商拟定一份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较为完备的具体指标、较为明确的建设周期的文件,以便对设计和施工等各个阶段进行必要的指导。

对于设计前期工作,首先必须要有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它需要有较强的政策性、较完善的技术性以及较为合理的经济性,才有可能与预期的开发目标相吻合,保证开发进程的顺利进行。

2 房地产开发设计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具体内容有:场地选择:市政资金投入;项目任务书上报;建设用地申请:申请规划要点条件:规划设计指标;报送规划设计任务书: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划拨土地证;建筑设计方案认可;建筑设计合同签定。

3 房地产开发设计前期工作的具体表现

3.1 场地选择与分析的失误。对场地现状、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等缺少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如:在一些自然景观很好和城市中心位置,建造了普通的低档产品,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土地的级差效益没有充分地显现出来。这种选址错误是最为典型的缺乏良好的设计前期工作,对区域因素缺乏考虑的结果。

3.2 对目标客户群缺乏全面深入的分析。例如:不少的小区对本项目的客户群缺乏全面深入的调查和研究,而是参照别的项目产品,甚至照搬,出现了许多产品趋同化想象,满足不了客户的需求,给产品的销售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3 对动态的市场缺乏分析。市场是动态的、变化的。不少的小区建设周期较长,如果产品定位仅考虑了开发初期的市场,不预见销售阶段的市场,也会给产品的销售带来较大的压力。一场突然的美国金融危机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很大的冲击。国际市场经济变化如此快,要准确预见市场的变化,这给房地产设计前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4 对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缺乏深入分析了解。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及其执行也是变化的。如:国家出台的房地产“90/70”调控规定,对设计前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 房地产开发设计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

4.1 房地产市场方面。

中国房地产业不合理的开发主体结构,使设计前期缺乏赖以生存的思想基础。开发企业普遍不成熟。建设的规模化程度较低,数量增长过快过猛。企业过多、规模过小必然引起恶性竞争,盲目开发。

4.2 开发商存在的问题。

开发商不重视深入、系统地市场调查,许多开发企业缺少成熟的产品研发机构,使设计前期工作缺乏现实、科学的市场导向。开发商对设计前期工作仅仅立足于主观臆断或片面的市场信息,必然导致决策失误,盲目投资。开发项目的区位、类型、档次和配套设施等脱离市场需求,产品结构严重不合理。开发商缺乏应有的规划和环境意识,往往造成设计前期的实施过程失控。由于片面追求投资回报,开发商常常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一味提高项目规划设计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其结果使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符合过大或失衡,导致项目的整体环境下降。

4.3 建筑师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设计体制下,过细的专业分工使建筑师的专业事业日渐狭隘,缺乏设计前期及场地分析所需的广博知识。在实践中盲从开发商,逐步丧失建筑学在人居环境建设中主导专业的作用。目前从事设计前期工作的有不少是非建筑师,他们虽然对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但因缺少扎实的建筑专业知识,很难抓住市场的本质,把市场与产品有机的结合。建筑师远离市场,缺乏对市场科学、深入的认识,无法在设计前期中找到现实、准确的立足点。

5 解决房地产设计前期问题的主要途径

5.1 要深入分析研究房地产发展变化的规律

从宏观的角度,要研究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及区域房地产发展变化的规律。从微观的角度,要研究项目及周边地区市场发展变化的趋势。

5.2 要深入分析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

要避免因违反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而影响开发项目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3 要对项目环境的深入研究

从宏观的角度,要研究项目所在城市及区域发展变化的状况。从微观的角度,要研究项目场地及周边地形、地貌特征,地理位置,水文地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

5.4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建立成熟完善的设计前期工作体制

目前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缺少专门负责设计前期工作的部门。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营销公司作市场调研及策划,从事市场调研及策划大多数是非建筑师,市场调研及策划的成果浮于表面,很难深入下去,有些营销公司按照开发商的意图整理了一下资料,这样让开发商很难真正控制市场调研及策划成果,设计前期工作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

由于设计前期工作中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能否较好的完成这一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筑师所积累的设计和管理经验。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宏观的角度去预测和判断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微观的角度对项目的细节问题包括规模、周期乃至设计和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主要问题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和预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尽可能将影响项目正常运行的不利因素减到最少,为项目的成功开发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证。

眼下房地产市场已经供大于求,市场的“拐点”已经到来,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美国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让中国的房地产企业雪上加霜,房地产设计前期工作的重要地位日益突出,这也给我们的建筑师带来了非凡的挑战。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兴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县建设局负责处置的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需要县建设局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建设局负责对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本预案的原则,制定本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根据建设部和兴国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办法,兴国建设局建立兴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包括:建筑管理股股长、质(安)监站站长。

主要职责:

(1)拟定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兴国县人民政府、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和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3)指挥、协调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适时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根据事故灾害等级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1、2县建设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兼)

副主任:县建设工程质(安)监站站长

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建筑管理股股长、县建设工程质(安)监站副站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质(安)监站

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定危险源的防范和临近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危险源限期整改;

(2)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的批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3)及时办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2、1、3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如下: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分管副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每年)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局报告事故情况。

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项目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组成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施工企业报告事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2、2指挥体系

兴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建设局、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3、1、1兴国县建设局将定期研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质量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并及时报兴国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备案。同时指导全县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1、2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求援器材、设备。

3、1、3应急抢险求援工作需要部门配合的,县建设局应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救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特别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重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至1亿元的事故。

Ⅲ级(较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接到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单位所报快报表的内容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

4、2、1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4、2、2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应区分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的启动由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实施。

4、2、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岗位,全力以赴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4、2、4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可请求*、武警部队、消防部门协助抢险救援。

4、2、5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53220265325105

4、3事故报告

4、3、1报告程序

(1)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兴国县建设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县建设局接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有关部门可直接报省建设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救援组织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事故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应急处理小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

4、4新闻报道

1、Ⅱ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其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兴国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5善后处理

县建设局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单位和人员损失的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县建设局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员或其援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5、2事故调查

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设。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理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安全事故。未按本预案的要求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急救援工作中或临阵脱逃、撤离职守的;

(2)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3)妨碍救援抢险工作的

各建筑施工企业、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县人民政府或建设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由*部门或县建设局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建设局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各级应急处理指挥和救援组织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处理指挥和救援组织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救援组织统一组织培训,县建设局负责对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各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一、深化学习,明确主题,坚持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

分析检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其效果好坏将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市建委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城乡建设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明确改进思路和具体措施。

在分析检查阶段,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活动始终,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认识、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政策和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建筑节能、建筑市场管理中去。把科学发展观和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要求作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的衡量尺度和重要工具。查清找准当前城乡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发展意识、体制机制、思维方式、工作措施入手,认真分析主客观原因,清醒认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符合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2月21日下午,市建委党组召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建设”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年度民主生活会。这次民主生活会,旨在进一步查找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通过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议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

1、精心组织,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制定了工作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摸清和掌握思想动态。在市建委网站学习活动专栏上刊登征求意见函,设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电子箱,召开群众座谈会,欢迎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听取意见,撰写书面材料。这些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铺垫。

2、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任首先代表委党组回顾了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成就。同时指出我们在解放思想、统筹城乡发展、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和城乡建设的发展要求相比存在的问题,要求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解决这些实际问题作为今后工作最紧迫的任务和最佳的突破口,创新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促进建委系统自身改革与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作了深入的对照检查,积极发言,摆问题、提意见、表建议,以严肃认真、开诚布公的态度,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检查党组及个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对城乡建设工作和党组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尤其是主观原因进行了深刻分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了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会上对问题进行了探讨、归类、研究,力争使问题查找的更准确,更符合实际。委属单位党委(支部)相开了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了所分管支部的生活会。

三、深入剖析,实事求是,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

委党组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回顾了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查找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具体地分析了主客观原因,并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最终形成了一份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

1、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摆问题。分析检查报告从中心工作、统筹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节能和墙改、双清欠、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七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肯定了近几年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时,按“四对照、四查找”要求,通过认真查摆,查找出建委系统目前还存在的阻碍科学发展的问题有:一是解放思想不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意识不强,对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理解的还不透,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建设工作力度不够。二是统筹城乡发展意识不强,对村镇建设指导不具体。工作中存在重城市建设轻村镇建设,重工程建设轻城乡建设,重加强工程建设轻建筑业管理的现象。三是建筑市场管理有待加强,科学管理水平不高。市场秩序上有待进一步规范,还存在一些压级压价、阴阳合同、工程垫资等现象。对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重视不够,服务、扶持不够。四是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主动上门服务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少,服务质量不高。

2、深入具体地分析原因、认真审视。针对查摆存在的实际问题,建委党组积极挖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确保问题分析的透彻性、深刻性。委党组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修改,报告在形成过程中,认真吸纳了“三新”大讨论、学习调研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的重要成果。在分析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原因上,主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建设、思想解放程度、科学发展的意识、改革创新的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去分析。既查了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查主观原因,努力从灵魂深处、从体制机制深处查找深挖,努力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怕触及矛盾,力求分析原因的深刻性。

3、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研究制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市建委党组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决心贯彻落实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原则,按照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真正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打造和谐团体的目的,从而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一是抓住“理论武装”重点,不断提高思想和政治素质。二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化。三是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强力推进建筑节能,促进可持续发展。五是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六是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机关。

四、征求民意,集中民智,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

在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中,市建委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实践特色结合起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问计于民,问责于已,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得没得实惠作为衡量自身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于1月15日,召开了群众评议大会,邀请了市指导组、县区对口单位负责人、老干部、政协委员、派、群众代表等参加报告的整个评议过程,各位评议代表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委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了评议,给予了肯定,五项评议结果全部达到100%。

(一)分析评议重在群众参与。采取了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在市建委网站专栏开展网上评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评议工作,一是所有重大步骤、重大活动和关键环节都让群众了解、参与,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二是注重群众代表的广泛性。对内,我们征求了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委属单位、派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对外,我们征求市四大班子、“两代表一委员”、市直单位、县区、县区对口单位的意见。网上评议采取在市建委网站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刊登征求意见函、公布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办法,让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广大网民对领导班子在解放思想、发展意识、发展思路、创新能力以及体制机制、保障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评议,重点是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并征集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分析评议重在贴近工作。在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过程中,我们把有利于改进城乡建设工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导方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出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切实把分析检查工作引导到干部职工建言献策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引导到为今后工作明确思路和方向上来,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要求上来。整个分析检查阶段我们共收到意见和建议共70余条,既充分肯定了建设工作成绩,也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和建议,既有立足于当前的改进建议,也有放眼于长远和全局的深刻洞见,是我们改进城乡建设工作的依据。

(三)分析评议重在取得实效。解决问题求实效是最终目的。我们始终注意边查找、边整改,边提高。要求查找问题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要客观充分,总结经验要具体深入。多强调主观因素,少强调客观因素;多摆突出问题,少摆一般问题;多反思新问题,少反思老问题。坚决深挖根源,解决本质问题。杜绝轻描淡写、浮光掠影、大而化之,避免工作流于形式,成为走过场。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单位都针对群众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新的跨越——2004年七省市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优秀论文集》一书由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发行

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武汉市探索招投标管理新路

京、津、冀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座谈会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京津冀三省市评标专家库近期实现联网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着力抓全省招标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市场的发展

浅探有形建筑市场的网络化运行模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详谈

工程量清单招标前瞻

关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外部环境的分析

做好招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几点体会

浅谈如何提高标底编制及结算审核质量

谈会计信息质量及其提高

浅谈招标投标与网络计划技术

浅析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几方面

浅谈我市如何加强分包市场管理工作

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思考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搞好军队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及管理的探讨

巨额保证金危害究竟有多大?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在合肥召开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总结发言

关于分会2007年主要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建设全国建设领域信息化系统的设想

浅论评标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思想素质

工程施工索赔存在问题与建议

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

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发展实现“一站式”阳光作业

浅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加强监管有效防止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的发生

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推动有形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

浅论工程招标中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

计算机辅助评标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报价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设数字化管理模式——由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看数据共享的重要性

高密市建设局十大举措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防火墙”

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回顾和展望

关于工程担保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浅谈新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控制价招标的先进性

浅析招投标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及相关问题的探讨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标机构的现状和发展

明确监管职责加强人才建设——做好政府采购评审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浅谈信息化在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充分发挥招投标制度的积极作用促进招投标市场科学发展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及对策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探析

如何建立可靠的有形建筑市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御体系

关于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与发展的思考

建筑施工市场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本实施意见责任追究对象包括各乡(镇、场)、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容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各有关乡(镇、场)和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市容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实施意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一)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未依法取得国土、建设等部门审批手续的建设行为或经批准但超过批准面积的建筑;

(二)私自买卖土地、私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进行建设的;

(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各相关乡(镇、场)和建设、国土、房管、市容局等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各相关单位必须大力支持和配合,对举报者应当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密。

三、权责界定

(一)各乡(镇、场)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监督管理责任;

2、必须落实巡查和监管职责,发现违法违规建筑,应及时告知县市容局,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至其停止建设;

3、对已认定拆除对象,提出拆除方案,责令违建户自行拆除,对限期未自拆的违法违规建筑,组织力量实施拆除;

4、对仍不能拆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向县整治领导小组申请;

5、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定期向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报告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况,并抄送县市容局;

6、对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的农民建房或居民建房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核材料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市容局。

(二)县市容局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违规建筑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场);

2、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方案的要求,及时依法有序对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三)其它各有关部门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县建设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做好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并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2、对违法违规建筑依法实施时,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派人到现场给予配合;

3、县公安部门要派员到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挠或殴打、辱骂执法人员的当事人,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现场秩序的稳定;

4、县供电公司、县供水公司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的房屋,一律不许办理供电、供水开户手续,对私自接电、接水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理;

5、各有关部门未能积极配合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防止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违法违规建筑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的相关工作;

2、组织国土、建设、市容等部门,现场取证界定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建筑,协调供水、供电等部门履行职责;

3、掌握县城规划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

4、研究制定查处违法违规建筑的统一行动方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严重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

四、责任追究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属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属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直接组织实施或参与小产权房开发的;

2、不按规定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

3、纵容、庇护亲友及他人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

4、煽动群众(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

5、为违法违规建筑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6、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各乡(镇、场)要守土有责,充分发挥作用。在查处违法违规建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1、对本辖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查处不力,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致使违法违规建设现象严重的;

2、谎报、瞒报、拒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的,对农民(居民)建房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3、发现违法违规建筑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不阻止叫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