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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消防应急预案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防工作;应急演练;措施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2-0000-01

消防工作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一旦发生火灾,将给企业职工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很大影响,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稳定。我国消防法也明确规定,企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能力。作为油田企业,更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这不仅关系到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是否能快速处置初起火灾事故,减少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从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分析研究企业面临消防形势,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消防工作状况,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稳定。

一、要不断提高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实用性

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结合单位的实际,针对火灾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中各小组的职责和火灾事故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等内容。内容要详详细,要具有实用性。通过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内容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组织机构部分;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部分;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部分;扑救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部分;通讯联络和安全救护防护的程序和措施部分。其中组织机构部分,必须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四个小组。通过在实践中调研检查,发现有的基层单位编制的消防应急预案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开展灭火应急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一是应急预案内容有些简单。编制预案要按照规范的框架结构编制,应当立足于本单位灭火应急救援目标,立足于消防队伍人员和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实际,在对危险源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危险源分级、分类。而有的应急预案篇幅较短,多是些原则性的语句,缺少情景描述,实际操作起来不很流畅,没有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二是应急预案更新不够及时,如有的基层单位在组织机构中关键工作人员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动没有及时更新、有的基层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规模数量因改造扩建放生变化情况没有及时更新等。实际上,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和预案的制定同等重要,应重视应急预案的完善修订工作。如果单位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没有根据变化对预案进行及时修订,还按照原来的预案进行演练,必然达不到应对突发事件目的。因而企业每个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要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修订一次,在组织机构、设施器材、规模数量变动等情况,必须及时修订预案,通过审核,上报上级部门,达到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规范。

二、要更加突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可操作性

预案演练是对消防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处置能力的一个综合检验,能使参战人员进入实战演练状态,熟悉整个消防预案的程序,明确自身职责,提高消防技能及协同作战能力,保证灭火工作协调、有效、迅速地开展。通过对各地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发现,许多火灾事故是因为发现火警时队员采取的行动错误,或措施不当而酿成的,因此加强消防演练是预防火灾事故重要保证。因而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志愿消防队伍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一只最基本的力量,要发挥出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制定严格的管理演练制度,加强消防队对消防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本着协调、系统、快速、全面的原则,在训练上狠下功夫。一是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既定期组织进行的演练,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是加强消防工作、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可以使消防队员完全了解和非常熟悉其在消防应变时所执行的任务,掌握消防实际技能,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二是积极开展“适应性”的演练,既夜间等情况演练进行的演练等。企业各基层单位在做好“经常性”的演练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适应性”的演练。这样才能使消防队伍处变不惊,妥善应对,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仓促应战、盲目应战、混乱应战等不良局面;三是在演练结束后要做好消防演练后的效果评价。对消防演练的评价,可以发现消防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予以改进和完善。各单位演练结束后,所有参战人员应及时认真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让参战人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下次演练中的注意事项,对提高员工的演练技能非常有利,通过讲评来不断提高消防演练的质量,真正达到的应变能力及实战技能之目的。

三、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程序的针对性

消防预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作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前提和主要手段。从消防工作的实践看,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火灾统计分析结果也表明,绝大多数火灾是由于人们缺乏消防知识造成的,起火后又不知采取灭火的要领,造成火势扩大,使职工群众的生命受到伤害,财产受到损失。因而,消防预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这项工作,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目前企业基层单位虽建立消防培训制度,并按要求制定了有关消防知识教育学习的制度和计划,对每次学习的内容,人数进行了登记、备案。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学习效果离规定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学习的内容要有科学性,学习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这是调动干部职工积极做好消防工作的前提;二是消防安全法规,这是要求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准则规范;三是消防基本知识,如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如何报警、如何使用灭火设施器材等;四是火灾案例,通过对火灾案例的学习,可以提高人们对防火工作的认识,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措施,避免失误;五是消防技能,在学好消防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学活用,最终达到消防安全的目的。按照上述要求,各单位制定出学习计划,科学系统地进行学习,努力使广大员工达到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检查火险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要求,增强企业处置消防事件的能力。

总之,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消防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通过消防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企业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三)通讯

张**:136********* 孙**:137******** 刘**:137*********

黄***:138********** 李**:130********* 李 春:138*********

(四)指挥和控制

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由工作组进行现场控制。

(五)紧急处置

处置队伍由指挥中心统一调派,分突发事件类型落实处置措施。

(六)救护和医疗

学院卫生所负责事件的现场救护以及医疗防疫;对轻伤人员进行处置,并协同运输组将重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涉及的应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确安全防护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离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规则;建立课间、课外教师值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教育孩子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撤离由带班教师及学院专门人员统一组织。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密切与社区、家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结合的安全工作网络,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学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检测与后果评估,并形成处理意见。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十一)新闻报道

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发送事件的相关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渐。

(十二)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网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对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预案由***********制订与解释,由学院保卫处备案。

八、附件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附表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报 警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

通讯组 安全保卫组 人员疏散组 后勤组 运输组 救援组 医疗组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医院的火灾应急预案【1】为确保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小、危害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消防环境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1.医院防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坚决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火灾发生时,要抓住火灾的初起阶段,全力扑救,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其蔓延。

2.坚持自防自救的原则,门诊楼、住院部每名医护人员都负有积极扑救火灾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的责任,要开展自防自

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工作需按照预案各自负责,各司其职,不得相互推诿,延误时机。

二、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防火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保卫科,办公室承担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按照防火委员会要求,传达贯彻、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医院防火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李延峰

副主任:周长来 王龙会 潘玉印 孙月琴

成 员:任培奇 王玉山 许建伟 许成文 秦树德 周新华

宋文江 刘书亮 孙启忠 赵立安 刘启珍 朱宝俊 徐 晋

齐志田 肖立群 刘 丽 周瑞兰 张 莉 张云庆

三、消防安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分工

防火委员会主任负责定期召集委员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各委员具体负责火情发生时各种情况的应急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发生火险时,院防火委员会可在消防控制室成立指挥小组,并组成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

织灭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孙月琴,成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用电话报告院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火警报出后要指派专人到路口接迎消防车和指引消防水源,用消防广播告知全体医护人员和患者、陪人及时疏散。

2.灭火组:组长:周长来,成员:保卫科人员和着火楼层义务消防员。利用灭火器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必要时切断电源。

3.抢救组:组长:王龙会,成员:内科、外科医护人员 。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患者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潘玉印,成员:保卫科和着火楼层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疏散途径,有序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与逃生。

四、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医护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手报按钮、电话、手机等形式将火情通报消防控制室,与此同时各楼层义务消防队员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并根据火势发展情况立即打开就近消火栓,展开水龙带进行灭火。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将情况通报院领导及保卫科,保卫科接到报告后,马上派人员赶到火灾现场,利用消防插孔电话或对讲机向控制室通报火情,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打“119”火警电话报火警,同时协助着火层的医护人员组织疏散。

4.消防控制室在接到不断传来的火情后,根据需要开启强排烟系统,打开送风机进行送风,放下天井周围的防火卷帘避免天井的烟囱效应,所有电梯落底,同时电梯前室的防火卷帘落下。根据需要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5.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指挥各层人员按指定路线迅速疏散,抢救组在各疏散集结地对疏散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

6.保卫科在接到消防控制室报告后,要立即通知院防火委员会各成员,防火委员会成员得到通知后;要及时赶到消防控制室,并按预定分工展开工作。

7.出现火情的科室在5分钟左右时间内如不能将火及时扑灭,火势就有猛烈发展的可能,必须拨打“119”报火警(报火警时要向诮防队说明着火地点、位置、方向、着火源、火势情况,并将联系电话留给119报警台以便后续联系),另一方面要立即按预定疏散路线组织紧急疏散。

8.在现场参与组织疏散的保卫科人员及时将各层的疏散情况、火势情况、火情的控制情况通报消防控制室,指挥小组根据反馈过来的各方面信息全面协调、组织疏散。

9.疏散过程中要打开疏散通道附近的消火栓,用水枪控制火势蔓延,为疏散争取时间和空间。

10.灭火时应站在火源的上风处灭火,并注意采取,防护措施,如使用湿毛巾、湿被子、湿衣物等。

11.灭火中发现受伤者,应该现将其背到安全的地点进行救护。发现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迅速搬到安全的地方,防止爆炸。

12.护卫队员要始终在火场维持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防止有人“混水摸鱼”或“趁火打劫”。

13.人员疏散完后,消防控制室关闭强排烟、送风、升起防火卷帘,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14.消防队进入现场后,其他灭火人员要一切服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和安排,提供一切条件和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影响阻碍消防队灭火。

15.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以便消防部门查明失火原因。

16.尽快恢复秩序,保障患者和陪人的基本生活,并做好有关患者的转院和安置工作。

五、疏散及逃生预案

1.发生火灾时,防火委员会、消防中心和医护人员要迅速打开楼上楼下安全出口门,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并组织患者、陪人和医护人员疏散。

2.疏散要在相关人员的指挥下迅速有序的进行,不要在楼道内停留、观看,要尽快离开火场,保卫科要派专人前去疏导和领路。

3.楼道内充满浓烟时,应用湿毛巾掩住鼻口,在浓烟中弯腰或爬行离开火场,应防止有害气体吸入体内使人窒息。

4.当楼道底层起火人员无法通过时,应向楼顶疏散;中层起火,由上下安全通道疏散;上层起火,由下层安全通道疏散。

5.楼道内火势猛烈,人员无法离开出门时,应紧闭房门,用湿水的毛巾、被单等堵住门缝,防止浓烟入室,等候消防人员救援,切不可采取跳楼等错误的方法逃走。

6.为了控制火势,当最后一名人员撤离过火区域后应关闭门窗,以减少空气流量,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7.受伤后无法离开病区时,就大声呼救,尽量向火灾上风方向转移,采用俯姿式呼吸,延长等侯救护的时间。

8.全体疏散人员要顾全大局,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可因抢救个人的财产影响疏散工作,造成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9.发现人员被困在火场内,要及时向消防救护人员提供情况,以便组织抢救。

10.疏散时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的区域内的人员,在疏散中要按照先病人和陪人,后医护人员,最后为救助人员的顺序。

11.楼层着火,当人在二楼,楼梯被火封住,可采取有关办法下楼,不要盲目跳楼;当人在三楼(含三楼)以上时,千万不要跳楼,要冷静处置,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可利用高空救生缓降器或等待消防救援。 六、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1.发现纵火和破坏消防器械或乘火打劫的违法分子应立即将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2.对见利忘义、趁人之危、见死不救、非法取得财物的人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追究其责任。

3.当有爆炸危险的可燃物或产生剧毒气体的可燃物燃烧时,应立即组织救火人员和群众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4.在保证人员撤离的情况下,尽可能抢救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和资料。

5.在灭火自救和人员疏散时,出现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医院的火灾应急预案【2】为进一步强化医院消防应急能力管理,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同时,及时果断、稳妥地处理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充分认识火灾的极大危险性,在行动上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扑救、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员工、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1、为了保障医院区域内人员和财物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恪尽职守,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安全疏散通道迅速撤离到就近的应急避难场所,学会自救和救人。

三、适用范围

医院区域内发生的火灾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

(一)医院成立消防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 :

副总指挥 :

成 员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和院微型消防站力量,进行人员紧急疏散和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各成员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保卫科, 负责协助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发挥作用。

职 责:

(1)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通报和指挥部有关决策的传达贯彻,做到上传下达、下情上报。

(2)掌握突发火灾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突发火灾所采取的措施。

(3)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力量,负责做好处置突发火灾的具体调度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每个专业组工作落实情况。

办公室下设五个专业组:灭火行动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新闻应急组、安全防护组。

1、灭火行动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微型消防站成员及保安人员

职 责:负责按照消控中心报警要求,迅速启动微型消防站,携带灭火装备赶到现场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掩护。

(1)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方法。

(2)熟悉着火部位的地形、位置、水源、灭火器材的配备、安全通道情况。

(3)如有人员被困时,掌握好寻人、救人的基本方法。

(4)会扑救初期火灾,负责人员疏散掩护。

(5)及时抢救贵重物资,减少财产损失。

2、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各科主任、值班医生和部分护士。

职 责:

(1)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对其进行救治。

(2)根据火灾现场险情状况进行相应救护,必须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发生火灾则迅速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配合救援人员将火扑灭。

(3)救治能力超出医院范围的,及时向附近医院求助并将伤员护送到对应医院。

(4)院办室负责救护车辆的保障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 长:

成 员:保安人员和起火部位所属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迅速地、正确地引导患者和家属及医护人员向安全区域撤离。

(2)迅速地将火灾周围车辆和贵重物品疏散到安全区域。

(3)在疏散人员和车辆、物品时,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将其撤离危险区,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新闻应急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 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统一接洽可能来院的新闻记者,及时准备统一有关信息,必要时封锁灾情现场,防止不良新闻事件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灾情影响。

(1)增强新闻应急防范意识。

(2)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并第一时间予以接待。

(3)及时与指挥部进行沟通,报告最新准确信息,统一口径,统一。

(4)及时警戒维持火灾现场秩序。

5、安全防护组

组 长:

组 员:保安人员和机关各科室人员为主

职 责:

(1)划定火灾时的安全区域。

(2)划定火灾现场的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

(3)负责现场和警戒区域的安全和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4)在安全区域设立明显的救护标志。

(5)加强巡逻,防止物资丢失。

五、形成扑救初期火灾三支战斗力量

第一支战斗力量:正常上班时间由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组成,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为相关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自发形成灭火救援力量。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值班大夫、护士迅速组成,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二支战斗力量:由院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人员及院值班人员组成。上班时间由微型消防站队长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非正常上班时间由保卫值班人员组织当班保安人员携带灭火装备进行扑救及人员疏散。

第三支战斗力量:接到报警的公安消防专业灭火救援力量。

要求:各科室要对全科人员进行明确分工,组织火灾扑救和疏散引导两个小组,原则上医生和男同志为火灾扑救组,护理人员为疏散引导组。

六、灭火应急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一)火情报警的处置程序及方式

火情报警分两种情况:

第一,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控制器(联动型)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查看火情报警显示位置,通知一名消控人员及保安携带消防应急电话和消防应急包迅速赶赴现场核查,如确认误报,应查明原因,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复位并做好详细记录;如确认火灾情况发生,应立即通过消防应急电话向消控中心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消控中心接到电话报告火警,应立即向院总值班报告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通知医院总值班立即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

2、通知保卫值班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设备奔赴现场进行灭火及人员疏散掩护,如火势较大无法控制,立即向消控中心反馈,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3、通知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到达消控中心或现场进行指挥,紧急情况通知院主要领导到场指挥。

4、总值班向医院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同时通知相应组长,做好各自准备。

5、带班领导通知各专业组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及措施

(1)发现火灾后,现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消防治安责任人立即组织值班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灭火过程中,根据火灾性质(如发生电气火灾时,必须尽快将故障部位相关电源开关切断,再通过CO?犆鸹鹌鹘衅司龋┎煌裾返纳璞讣胺绞浇衅司取?

(2)消控中心接到报警,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将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开启到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除外)。

(3)保卫科启动微型消防站,组织微型消防站成员和保安携带专业灭火设备迅速赶往现场实施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

(4)各专业组,根据现场情况,时刻准备,等待领导统一指挥。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现场医务人员依次搜寻每一个病室,通知患者及家属有组织的紧急疏散。

2、消控中心通过火灾控制器(联动型)应急广播向火灾现场发出疏散指令。

3、微型消防站人员通过扩音喇叭指挥人员安全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洁,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五)安全救护及现场境界的程序与措施

1、医务科组织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其他友好邻近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2、医务科、器械科、后勤科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3、安保人员迅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七、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1、事故报告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2、事故统计

对事故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工作提供依据。

3、事故分析总结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财务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编制目的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3.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全市火灾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一)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1.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安监局负责人。

成员: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电力局、*电信分公司、市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军分区、武警*市支队负责人、市保险行业协会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2.市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启动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向公众、新闻媒体有关信息。

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保障救通畅通。

(2)消防*市支队: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督促各县(市、区)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市灭火救援演练;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3)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火灾事故的舆论引导工作,组织火灾事故的新闻工作。

(4)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5)市监察局: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监察对象在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中的相关责任。

(6)市民政局:负责制订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方案,指导、督促和落实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经费发放。

(7)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设计和相关设施资料。

(8)市交通局:负责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

(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减少人员伤亡。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1)市安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2)市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后调查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气象资料,并对特殊火灾可能造成的大气化学污染扩散、转移作出数值模拟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4)*电力局:协调相关地区电力部门采取断点、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为救援行动顺利进行提供电力保障。

(15)*电信分公司:根据较大以上火灾救援行动需要,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指挥畅通。

(16)市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水管网压力调整,或敷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用水。

(17)燃气集团: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发生地的供气管网压力调整,或关闭火灾发生地需要关闭的供气管道阀门。

(18)*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市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市支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定全市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本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市指挥部部分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现场灭火指挥部组成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成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协助省指挥部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3)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灭火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现场灭火指挥部应设于火灾事故现场附近。

2.现场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根据市指挥部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3.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

(1)救援行动组:负责为现场灭火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增援。该组由消防部门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赶赴现场抢救伤员。该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该组由公安部门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现场救援物资、装备的供应和运送。该组由经贸部门牵头,交通部门参与。

(5)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该组由环保部门牵头,气象部门参与。

(6)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战术方案的制定,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决定消防力量行动的安全保障等。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7)事故调查组: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该组由消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8)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三、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四级。

(一)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二)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核电厂、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网局级和市级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三)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和有毒物资的大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5.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等重要建筑,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四、监测预防

(一)火点监测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调度指挥中心及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二)火灾预防

各地政府要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要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积极预防火灾事故。

(三)隐患消除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要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严防其蔓延、扩大,严防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并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要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消防*市支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同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视情启动。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有关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启动本预案,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要迅速协同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同时根据现场情况,由市政府向省指挥部发出增援请求。

(三)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时限立即上报省政府,请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市指挥部、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要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四)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五)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

(六)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七)跨区域增援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的请求,统一调集全市消防力量和装备,或抽调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跨县(市、区)的消防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市指挥部指令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

跨区域增援具体方案由消防*市支队负责制订。

(八)案件查处

消防部门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九)信息

信息及新闻报道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各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会等方式信息,组织报道。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十)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其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由省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并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

(十一)后期处置

1.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要在事发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十二)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电信分公司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

(二)资金保障

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较大火灾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三)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确定由公安、交通、医疗卫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应急救援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四)技术保障

公安消防和科技部门要加强在消防技术和装备研制开发中的合作,不断改进技术装备,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三)演练

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公安局备案。

(四)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