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经济体制理论

经济体制理论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经济体制理论

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第1篇

1.私有制与公有制

中国对公有企业和私有企业都进行着有趣的试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有企业并存。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与外企合资的企业,显示出了效率,它们财务独立并正赚取大量利润。许多乡镇企业也成功地增产和赢利。中国乡镇企业成功的经验足以向那些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私有企业才可能有效率的的教条挑战。

中国绝大部分资产由中央政府、省及当地政府以及乡村集体公有。为了使这些资产的管理具有效率,激励机制得到了运用,最为普遍盛行的就是承包,即已为人们周知的责任制。典型的例子是乡村把土地承包给农户和各级政府各种形式的企业租赁。承包的条款包括确定租金和利润分配形式。总之,企业的利润和管理者与工人的利益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关系。对公有资产的管理者提供激励,是中国成功之关键。

一次私下的交流中,米尔顿.弗里德曼对上述说法质疑:中国绝大多数资产是公有的,但应区别--土地作为资产是公有的,使用土地的农户经营的企业却是私有的。的确,这家私有企业租借了一块公有的土地来生产和经营(如同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但是在中国社会体制下,政府和乡村政权才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除管理既有资产外,政府单位还在不同程度建立起新的企业。甚至作为社会公共机构的大学也建立自己的企业。有的出售研究成果和提供咨询服务,另一些出售由大学教员经营的工厂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公共机构赋予给企业一些有利条件,包括企业可以分享的(公共机构)的声誉、人员和物质资产。公有制可能的好处也许是社会成本与垄断力量结合。不过,在中国公有制企业仍是其他公共企业和私人企业的竞争对象。

解释中国国有企业效率的理论可在西奥多.葛鲁夫以及其他人那儿找到,他们呼吁要对国有企业管理者和工人提供激励。国有企业经营亏损可能是资本老化、管理方式对新的市场环境之缓慢适应,或者政府为工人提供就业的责任所导致的结果,而不是国有企业所有制本身导致的结果。

解释乡镇企业效率的理论可在马丁.L.魏兹曼和许成刚,C.张和Y.王,车嘉华和李大卫等人那儿找到。他们分别将乡镇企业效率归结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合作天性,政府的经济能力和政府的信用。马丁.L.魏兹曼、许成刚和李考虑了产权模糊因素。与此相联系的一个内容是腐败。罗格.H.戈登和李认为,对政府官员的回报不仅对促进改革提供激励,而且会对减少企业经营的困难提供激励。

2.现代法律体制

西方经济发展中实行的现代法律体制有时被认为是市场经济运行所必须的。中国非西方化法律体制被西方投资者和经济学家认为是残缺的。尽管它可以被称作半法律体制(semi-legal system) ,而法律也在中国有了几前年的实践,但它仍是一个不健全德法律体制。与西方不同,中国法律体制下,合同的履行部分地依赖于一种非正式德社会联系,即所谓的“关系”。“关系”在确保合同的履行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首先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是否所有的合同都将被严格履行?客观情况下应有一个履行合同的最优程度来平衡成本和收益。第二,假定履行一个合同是有利的,那么通过法律履行意味着与通过关系履行的对立。实际上司法体制没有必要放到这种合同的履行上来。美国法律体制下履行合同的高成本表明,部分地通过非正式网络履行合同也许会有一些好处。第三,并非所有的接触都可以清楚地记录下来,在合同不清楚之处,一些争论应由法律手段解决还是由非正式关系解决。

研究“关系经济学”是十分有趣的。“关系”是人力资本的一种形式。拥有“关系”就好比拥有“多个朋友多条路”的知识,拥有与授予大学学位类似的名声,拥有一个良好的信用。发展“关系”是积累人力资本,好比获得一个大学学位或创立名牌商标。来自这种形式的人力资本的服务可以由社会压力补充合同的法律履行。正规的模型可以解释合同之法律履行与关系履行的相互角色,以及在一个社会中两者的最佳结合。

不严格履行法律有时会有收益。在美国,人工流产是非法的,它的理论基础是保护胎儿的生命,但这条法律与母亲的选择权相抵触。解决的办法是与其履行法律不如严格依据公共环境而定。这样的法律可以防止不必要的怀孕,如果不必要的怀孕已经发生,母亲的选择权也受到了尊重。经济学家需要重新审视西方法律体制和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之间的关系。西方法律体制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处于何种环境之中?

据说中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个说法不一定指中国的体制是糟糕的。通过建立非正式个人关系能够解决的问题,正规的法律体制没有必要去解决它。

3.个人主义与集体福利

据哈耶克的解释,个人主义是西方市场经济的一种思想。这种思想并不被亚洲国家认同。在亚洲社会,集体利益看得必个人权利更重要。许多发展中国家得人们正为民族主义而奋斗,且把公共利益何民族团结看得比个人权利更重要。

各国人权实践是不一样的。中国政府认为高度的个人自由和实行美国模式的人权对国家公共利益是有害的。中国大陆、台湾、新加坡、南韩,在有限的政治自由下,市场经济依然正常运行。市场经济福利经济学强调公共利益值得进一步研究。福利经济学提出了三个关键问题:第一,福利函数对个体公民、家庭、公民集体、政治组织如何定义?第二,社会不同政治和经济之作用下的福利函数如何构建?第三,这些实体的福利目标通过什么作用影响经济结果?当集体利益被强调时,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许与个人主义社会下给出的答案不同。

4.多党制与一党制

多党制与市场经济有何关系?答案不简单。中国大陆、台湾(直到最近)、新加坡、南韩,都实行一党制,显然,一党制与市场经济也是一致的。尽管日本是多党制,但它在1958-1994年一直处于自民党领导之下。多党民主体制也并非实现人权的要求。

西方国家的发展,随大部分人经济能力增加,富裕公民要求更多的权利支配他们的命运,而逐渐走向民主政府。随着中国人民的更富裕和更有教养,他们也会争取更多的政治权利。而过去十年里,一党制下的中国人民政治代表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得到了加强。那么,中国当前的 市场经济实践将可能出现何种政治制度?

有几个关于民主政府和经济行为关系的论点可以一提(略)。

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第2篇

凯恩斯理论是随着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大萧条、“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没落应运而生的,其主张和政策思想立足于对社会经济总量的分析,着眼于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因此凯恩斯本人被誉为“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经济学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以有效需求原理为核心的理论,二是以国家干预为核心的政策主张。其中,政策主张居于主导地位,理论是为政策主张服务的。本文以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为分析要点。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的核心内容是推行国家干预。他否认了此前占统治地位的自由放任主义(斯密),强调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他认为,国家干预的目的是克服由于有效需求不足所造成的非充分就业的国民经济均衡,政府干预应当以需求管理为主,扩大政府开支,增加政府需求,以弥补有效需求不足,使总供给和总需求能在充分就业水平上实现均衡。[1]316凯恩斯认为,政府支出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私人消费需求不足和投资不足的情况下,政府扩大开支,有助于实现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对此,凯恩斯提出两条具体的财政政策:一是减税,二是增加政府财政支出。此外,凯恩斯还提出国家运用货币金融政策干预经济、克服危机和失业的措施,即在实践中通过中央银行对贴现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公开市场业务进行调节。凯恩斯及其后继者的对政府干预政策的设计,都是围绕这个思路展开的。

二、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在中国

1.“巴山轮会议”———中国引入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的开始据有关资料显示,1984年第四季度中国出现了银行信贷失控,投资猛增,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物价上涨幅度达10%[2]的经济过热现象。1985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共同在交通部所属的一条从重庆到武汉的“巴山号”长江游轮上召开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又称“巴山轮会议”。当时与会专家讨论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巨大变化、改革的目标模式、方法和步骤、价格问题、经济过热等7项议题。针对当时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耶鲁大学教授托宾,这位美国凯恩斯主义-新古典综合派的核心人物尖锐地说出了中国面临发生严重通货膨胀的危险。他主张中国当时采取“三紧政策”,即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政策,而不是西方国家在面临较温和的通货膨胀时通常使用的“松紧搭配政策”来避免危机。在这次会议中,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调控理念被引入,开始了宏观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1985年“巴山轮会议”后,凯恩斯主义的宏观调控理念便左右着中央政府宏观经济决策基调。经过20多年实践与认知,凯恩斯关于“通过政府开支人为刺激消费者支出”来促进经济增长的原理已经深深镌刻在中国各级政府官员的心里,并且逐步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大搞“政绩工程”的理论基础,也成了宏观经济决策者在经济下滑时迅速挽救经济的“灵丹妙药”[2]。

2.初显成效———顺利度过亚洲金融危机虽然凯恩斯主义虽然从本质上是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但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出现滞涨,凯恩斯的理论主张和政策思想受到了货币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制度学派的挑战。然而,在太平洋西岸的中国,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西方经历挑战的凯恩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中国来说还是新鲜事物。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转变到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通过紧缩的迹象,于是,中央政府即使进行了宏观调控:一方面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采取了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等手段;另一方面,开始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增发了1000亿元的长期国债,同时加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3]。结果证明,亚洲金融危机时期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使我国避免了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我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所取得的成功并不完全是实施积极财政货币政策的功劳,但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依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暂且视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在中国首战大捷。

3.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国际金融危机虽不及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但其波及面之广、破坏力之大、影响程度之深远远超过了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信奉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这次危机中损失惨重,一些国家不得已又将抛弃多年的凯恩斯政府干预政策捡来以解燃眉之急,纷纷采取扩张的宏观政策,财政政策方面也加大刺激力度,货币政策保持低利率不变。为了应对这次“灾难”,我国也采取了前所未有措施:危机一开始政府就实施了总规模约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同时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下面将通过我国近五年来宏观调控的几项经济数据,分析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在我国的应用。

三、近五年来(2008—2012)我国宏观调控对凯恩斯经济政策的借鉴与应用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定调

(1)金融危机前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从表1可以看2008年前,我国一直保持着稳健的财政政策,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我国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将“保增长”定位为1909年的主要经济目标,国家宏观调控也迅速将财政政策由“稳健”转为“积极”,还在两年内用4万亿元政府投资刺激内需,稳定市场,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这是自1998年我国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再次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当世界各国都在面临经济衰退、企业倒闭的残酷现实时,我国的经济非但没有停滞,反而还保持着增长态势。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依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但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不意味着将今年以来的政策内容‘全盘复制’到明年”[5]。政策框架虽未发生变化,但每年财政货币政策的组合都在实施力度、节奏和侧重点上有所调整,例如2010年的重点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2011年的财政政策将在继续发行赤字、扩张政府支出的同时,辅之以结构性减税措施,推动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转变。正如高培勇所说,“鉴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已发生实质性变化,2012年的操作肯定不同于2011年。其中最大的一个改变是,结构性减税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增加政府支出。”

(2)金融危机前后货币政策的变化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2007年下半年由于物价上涨过快、投资信贷高增长等现象,货币政策由“稳健”转为“从紧”。然而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和国内经济急剧下滑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审时度势,十多年来头首次将货币政策调整为“适度宽松”,意在增加货币供给,防止经济增速大幅下滑,从而保证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同时,促进经济平稳发展。2009年为了抵御经济大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政府决定继续实施积极地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前期,双松①(即扩张性)政策的实行,为我国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总体回升立下了汗马功劳。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货币政策从两年来的“适度宽松”再次转向“稳健”,原因是国内出现了流动性过剩的问题,通货膨胀水平居高不下,巴曙松认为,货币政策转向稳健,意在让经济运行的货币环境回归常态,保持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6]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政府干预的目的在于应对金融危机,他认为通过积极地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能激发市场的有效需求,从而使经济走出危机的泥潭。从这点来看,我国在面对这场金融海啸时采用的凯恩斯宏观调控是有效的。一方面政府通过积极地财政政策加大民生的投资力度,解决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使得许多中小企业在困难时期得到贷款,促使民营企业的发展。

2.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根据凯恩斯的经济政策理论,作为三大货币政策手段之一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国家调整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金融危机至今我国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变动多达23次,这充分说明了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经济走向的调整作用。金融危机初期,全球经济衰退的局势导致我国的货币政策调整为“适度宽松”,2008年后半年政府连续3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同时降低利息率,增加市场的货币需求意在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从而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2010年,在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下,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有所改观,因此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走向“稳健”,自2010年起,存准率连续12次上调,直到去年11月30日后存款准备金率才得以三年来首次下调,这种由升转降的转变,说明了当前通货膨胀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宏观经济出现了放缓的迹象。由此可见,凯恩斯关于存款准备金率的理论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中也得到了实证。

(2)利息率图1中显示了2008年以来我国利率变动的趋势:由降到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利率也已成为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凯恩斯认为,货币当局完全可以通过增减货币供应量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影响宏观经济运行,并且认为这种干预和影响是完全有必要的。降低利率可以有效地提高需求,刺激经济;而提高利率可以有效的抑制需求,抑制经济。正如表3,经济危机前期,利率连续降低4次,为的是鼓励人们消费,刺激经济的发展,到了后金融危机时代,随着我国经济过热,物价上升等通货膨胀现象的产生,利率又连续5次以2.5%的上升频率进行调整,以抑制发展过热的经济。可以看出,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情况基本趋于一致。

3.财政支出由表4可以看出,金融危机后的几年中,我国的财政支出每年以高于17%的速度增长,根据凯恩斯的宏观经济政策理论,政府支出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政府扩大开支的直接作用是提高国内有效需求,有助于实现充分就业,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金融危机刚伊始,我国财政支出以政府购买和扩大公共工程投资为主,如我国交通基础设施(高铁)的投资建设,较往年相比,2011年财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政府加大了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另外,从表4中也可以看到,2008年至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均不及财政支出,即金融危机后几年我国一直处于财政赤字的经济状态,由于前文提到了结构性减税问题,再加上不断扩大的政府支出,这种财政赤字的结果必然是国内通货膨胀现象的产生。凯恩斯在其经济理论中也提到了这点。但是从其版通货膨胀理论出发,在达到充分就业临界点之前,物价的上上对推动就业增加是有利的,此外,他还提出了应对赤字的另一个方法,即发行公债,针对这一点,我国政府也予以采用,由此可见,凯恩斯的宏观财政政策在我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和实践。

四、后金融危机时代,对凯恩斯经济政策主张的思考

经过这次金融风暴的历练,我们有理由肯定凯恩斯的经济政策主张对我国的宏观调控起到的积极作用,然而,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到,当人们对凯恩斯主义理念推崇备至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其局限性的存在。中国用“双松”宏观政策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以4万亿政府投资和近10万亿的信贷供给,将我国经济拉回到正常轨道,但这样做的后果同时也造成了经济体内部货币超额发行、流动性泛滥、通货膨胀加重以及银行信贷业的潜在风险,这些都作为宏观调控的“双刃剑”的另外一面,困扰了我国的宏观经济决策。2012年以来,随着欧洲债务危机的蔓延和美国经济再次陷入高失业高负债的困境,世界经济复苏的大局波动不定且复杂多变,在我国的可喜成绩背后依然存在着这样的担忧: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金融等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4]。

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比较

1949年到1956年毛泽东和党中央规划并实施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其中以1949年至1953年期间最为典型。这是一种“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以计划为主导的商品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由于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片面理解,我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重新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了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手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虽然是针对我国不同的历史阶段提出的,但二者都是建立在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基础上的,都强调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与调控,都提出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很多的相似性。于是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复归。因此,进行两种理论的比较,分析二者的异同,对于澄清模糊认识,借鉴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及其有益的实践经验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有很大帮助。

一、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早在1947年12月,毛泽东就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要在国家主导之下发挥市场的作用,“容允自由贸易,但国民经济由我们操纵”。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作了这样的论述:“国内的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在中国……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也不是如同东欧各新民主主义国家那样被限制和缩小的非常大,而是中国型的。”毛泽东的这一思想体现在了《共同纲领》中:“在国家统一计划内实行国内贸易的自由。”同时,毛泽东认为,国家主导并非政府控制一切经济活动,1948年9月,他在修改一份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文件时写道:“国民经济的组织性与计划性必须严格地限制在可能的与必要的限度以内,并且必须是逐步地去加以实现,而决不能超出这个限度,决不能实行全部的或过高程度与过大范围的计划经济。”(在这里,他将“经济计划”与“计划经济”严格地区分开来)建国以后,他提出,“除盐外,适当划分范围,不要垄断一切。只能控制几种主要商品(粮、布、油、煤)的一定数量,例如粮食的三分之一等。”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在实践中采取了直接计划、间接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多样化的经济管理形式。对国营企业实行了直接计划,即国家直接管理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对合作社和部分私营企业实行了间接计划,即通过实行有关的经济政策,确立利润和收益,推行订立合同,采取加工订货、通过包销、经销代销等经济措施,把他们的经济活动引导到国家计划的轨道;对部分私营、手工业、社员个体经营实行市场调节,但国家通过各项经济政策,如价格、税收、信贷和经济手段如预购合同对其加以调控,使其经济活动按照国家计划方向运转。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新的探索。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关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的论断,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在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在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之后,他又进一步指出:“要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要看到,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二者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的这些论述是对计划与市场有机统一的深刻阐述,不仅是我们所要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也是新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历史启示之所在。

从上述两种理论关于市场与计划的关系的论述可见,两种理论都认为:经济运行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基本调节作用,但市场调节具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应当强调政府对经济的调控的必要性。市场的自发性、盲目性,需要通过具有自觉性、事先性的计划来弥补,把计划和市场两者结合起来。另外,不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还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在全社会范围内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集中必要的物力和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也需要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但是两种理论在计划与市场两者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结合的方式上,体现出差异。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比新民主主义经济大得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作用范围覆盖全社会,甚至要扩大到世界市场。不论什么经济成分,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处于市场关系之中,所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都拥有商品生产经营的全部权力;而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基本限于国内市场,而且被限制在一定的经济成分范围之内。国营经济基本上处于国家高度集中的直接的计划控制之下,流通领域的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也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合作社经济和部分私营经济处于半市场调节,只有部分私营、手工业、社员个体经营的市场调节发挥比较充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国营企业由国家直接经营,并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企业,合作社经济、甚至部分私营经济生产经营权也是有限的。

第二,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方式存在差异。新民主主义市场与计划的结合从横向看是在同一层面分别采取直接计划、间接计划、市场调节,带有“板块式、拼盘式”形式的结合,纵向看又是国家强有力的计划控制与市场调节的结合,而这种计划更多地带有微观计划的成分。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与计划各有长短,计划长于宏观、短于微观,市场长于微观、短于宏观,计划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在宏观领域,市场发挥作用的范围是在微观领域,二者是一种优势互补、扬长避短的内在的有机结合。

二、关于政府调控手段

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将计划调节方式区别为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计划调节和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计划调节。直接计划调节主要适用于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等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的部分。间接计划调节适用于在控制商品交换关系基础上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和小商品经济的计划管理。间接计划调节又分为两种手段:一种是对新民主主义经济存在的自由市场活动,以吞吐物资、调整货币流通量等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节,目的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这时计划调节主要作用于宏观经济层面,自发的市场机制仍在起基础调节作用。另一种则借助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方式实行,直接作用于微观经济层面,它以消除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为目的,此时基于供需状况并调节供需状况的自发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基本不再起作用。

******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应当以间接手段为主,更多地运用经济的和法律的办法”,“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间接调控就是以市场为媒介,建立以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经济的办法包括宏观经济计划、经济杠杆、财政金融和产业经济政策等。法律的办法是依靠一整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认为,之所以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是鉴于在目前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经济和法律的办法的调节一时还难以完全到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大量秩序混乱的问题是由于行政行为导致的,加之目前的管理体制也需要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经济手段正确、有效地实施,因此暂时还不能没有行政手段。

比较可见,在政府调控手段上虽然两者都有经济计划、经济杠杆、经济政策等手段,但各种手段的运用有所不同:

第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政府调控除了间接的宏观调控外,更多地采用了对微观经济层面直接的或直接色彩浓厚的控制。所采取的手段中行政手段占了主要的地位。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调控的目的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控制、重大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按既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引导、调节企业在市场中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和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这种手段是面向市场而不是直接面对企业的,政府部门一般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具体事务,其中:经济计划的重点是中长期计划和远景规划,它是宏观的计划而不是微观的计划,是指导性、预期性的计划而不是指令性计划;经济政策是以财政、货币、产业政策为主,更是一种宏观的、间接调控办法。而新民主主义经济较多使用的行政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而且保持在必要的范围内。

第二,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于调节经济活动的法律不健全,法律调控手段很少应用,代之的是直接的行政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按照一套法规体系来运行,整个经济运行有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基础,按法律确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关系,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

第三,新民主主义政府的调控对于不同所有制所采取的调控手段不同,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各种手段面向整个社会经济,各种所有制在宏观调控面前一律平等。

三、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异同的成因分析

第一,多种所有制的存在是建国初期采取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和现阶段采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同原因。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形态,国营经济与其它经济形态之间以及其它经济形态之间经济运行直接或间接地运用市场规律,采取商品经济形式。但由于新民主主义经济面临着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变的历史使命,同时又需要完成建国后国家财政经济的恢复、实现国家的工业化、避免商品经济的盲目性和不法私营资本家的投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国家对经济的计划管理,因此采取了“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以计划为主导的商品经济体制。计划与市场的这种结合方式,能够较好地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四面八方”政策。与新民主主义经济相类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产生了市场主体多元化,决策分散化,必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而市场本身具有一定的缺陷,社会主义又要保证社会生产的按比例发展,实现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社会公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立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计划与市场内在有机结合,使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两个阶段面临的主要任务不同。新民主主义经济采取“强计划”与“弱市场”相结合的经济体制是与我国建国初期尽快恢复国民经济、优先发展重工业、实现工业化的战略相适应的。这个时期,我国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经济总量很小,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关系也比较简单,资金、物资、技术、资源紧缺,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了严密的经济封锁和禁运,这种强计划的经济体制安排发挥了政府替代市场的作用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有效地实现了资源和资本的集中,解决了资金、物资、技术、资源紧缺的难题,在较短的时期办成了主要依靠市场办不到或需要花很多时间和代价才能办到的事情,恢复了国民经济,奠定了重工业的基础,加快了落后大国的工业化进程。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任务是要实现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建国30多年国家经济总量增大,社会经济结构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对外开放也不断扩大,原有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其在资源配置和企业运行中的弊端,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而市场经济是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必然形式。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认识的不断深化,从1984年起我国开始探索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逐步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

第三,对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关系的认识不同。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做准备的过渡性经济。由于毛泽东承袭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认识,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中更多地加强了计划的作用,特别对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流通领域的合作社经济采取了直接的计划控制方式,在国营企业实行了政企不分的国有国营的经营方式。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解放思想,打破传统习惯和主观偏见的束缚,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不是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志,大胆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因此,两种理论对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关系的不同认识导致了两种相反的结果:建国初期短暂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很快过渡到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后,又对这一传统的计划经济进行了革命性的变革,建立起与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有共同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对于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的手段认识不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优先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营经济是重要的条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对国营经济采取了计划经济式的管理,对流通领域的合作社经济也基本如此。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认为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必须始终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但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要通过公有制企业走向市场、自主经营,在与其它企业平等竞争中,不断提高其竞争力来实现。因此,在市场机制和国家宏观调控面前,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没有所有制的高低之分。

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体制转轨;经济增长;经济周期波动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2YJC0010);扬州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1YZS038)。

作者简介:陈 杰(1980-),男,江苏扬州人,经济学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安 源(1986-),女,山东泰安人,扬州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03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5-0132-05 收稿日期:2011-09-2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处于体制转轨中。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总量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而经济周期波动则呈现不断缓和的态势。那么,体制转轨在促进经济增长、平抑经济周期波动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体制转轨的根本问题就是非国有部门的成长与国有部门的改革(樊纲,200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制变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国有制经济比重下降而非国有制经济比重上升。这种体制变迁的过程与市场化的进程、要素使用效率尤其是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年均经济增长的高速水平之间具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展示出它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上的合理性(刘伟 等,2002)。经济周期性波动根源于经济体制本身(张连城,2006)。以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硬化和稀缺资源在国有与非国有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为主要内容的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化进程,导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的微观主体发生了重大转变,在转轨型波动特征不断消失的同时,成熟的市场经济波动特征逐步显现出来(雎国余 等,2005)。从现有文献来看,

虽然有研究涉及了对我国经济增长与周期波动中体制性问题的分析,但尚不够深入;尤其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学者使用数理模型来解释体制转轨、经济增长与周期波动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同时实证研究方面也缺乏一个完整、统一的分析框架。因此,本文建立一个数理模型,理论分析并实证检验体制转轨、经济增长与周期波动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

一、理论模型

(一)前提假设

1.体制转轨在微观层面主要表现为不同所有制企业经济活动波动程度的变化;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为所有制结构的变动。

2.鉴于我国经济的投资驱动型特征,不同所有制企业经济活动波动程度的变化由各自企业投资活动的变化加以描述;所有制结构的变动用政府投资或民间投资①在总投资中比重的变化加以描述。

3.假设存在三部门经济,这时国民收入Y由三个支出流组成:消费C、投资I、政府支出G,于是有Y=C+I+G。

4.消费C被看做是收入Y的函数,且有C=cY。其中c为边际消费倾向,0

5.一国投资I被分成政府投资Ig和民间投资In两部分,于是有I=Ig+In。

6.民间投资In取决于经济总量的增加,即In=I2+k2ΔY。其中k2为民间投资加速数,k2>0。

7.政府支出被视为外生变量,即G=G0。

8.假设整个经济社会中有m家国有制企业和n家私有制企业,所有企业具有相同的规模。m家国有制企业在相同的政策条件下具有一致的投资冲动,因此各家国有制企业均有相同的投资变动Δig,从而国有制经济投资即政府投资变动为mΔig;n家私有制企业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具有一致的投资倾向,因此各家私有制企业均有相同的投资变动Δin,从而非国有制经济投资即民间投资变动为nΔin。

(二)政府投资的决定过程

当经济过冷时,政府会增加投资,从而扩大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当经济过热时,政府就会减少投资,从而遏制总需求的过快扩张,使经济降温。因此,政府投资与经济所处的状态密切相关。政府投资的决定可以用方程(1)表示

Ig=I1-k1(Y-Y*) (k1>0)(1)

由方程(1)可知,政府投资变动的方向由实际产出对潜在产出的偏离决定。由于政府投资存在着相机抉择,从而政府投资变动的方向与实际产出对潜在产出偏离的方向相反。政府投资变动的大小与政府投资调整系数密切相关。政府投资调整系数在微观层面反映了国有制企业的投资冲动,在宏观层面反映了政府调控的模式。政府投资调整系数越小,表明国有制企业的投资冲动越小;政府调控模式越是“微调化”,政府投资的变动也就越小。相反,政府投资调整系数越大,表明国有制企业的投资冲动越大;政府调控越是“大起大落”,政府投资的变动也就越大。

(三)长期经济增长的决定过程

根据前提假设、政府投资的决定过程,扩展后的萨缪尔森“乘数-加速数”模型可以用方程组(2)来表示

Y=C+I+G0I=Ig+InIg=I1-k1(Y-Y*)In=I2+k2ΔYC=cY(2)

整理方程组(2)后可以得到方程(3)

ΔYY=1k21-c-I1Y-I2Y-G0Y+k1k2?(Y-Y*)Y (3)

从长期来看,经济会达到均衡状态,这时实际产出等于潜在产出,即Y-Y*=0,方程(3)则转变为方程(4)

经济体制理论范文第5篇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293(2000)03—0092—08

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向传统的生产关系理论提出了如下问题:(1)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属于不属于生产关系的内容?(2)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产品交换形式,具体地说,市场经济体制反映的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3)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形式和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是如何的,它们怎样有机结合成统一的生产关系体系?显然要回答改革实践提出的这些理论问题,首先必须对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历史局限性进行分析。

1

传统生产关系理论主要指的是以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内容的分析为经典所形成的观点。它通过哲学教科书的系统阐述和哲学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已变为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成为学术界的共同概念。这个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在分析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时,提出了“四环节说”和“三方面说”,以及把二者综合起来的“三层次说”。“四环节说”是把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运转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当作构成生产关系的四个环节。其实应当是生产关系存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四个环节之中,至于存在于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恰恰是需要揭示和说明的。“三方面说”是斯大林所做的揭示和说明,他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1](P594)。哲学教科书在系统阐述这个观点时,把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的“四环节说”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三方面说”综合在一起,把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表述为三个层次: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从以上所陈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存在着两个局限性:第一,这种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是一种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而排除了对其他关系的考虑,至少是忽视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其他社会性的物质关系。应当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革命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不但是十分自然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以生产斗争为核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中,这种理论却陷入了解释困境,暴露出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例如,我们在农村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一大二公”的组织。对于这件事情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解释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使用土地的自,并把分配成果同自己的劳动直接挂钩,一句话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只是最表层的解释,从深层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合以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更适合那时中国多数农民个人的活动能力。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不仅指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要适合,而且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也要适合。

第二,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观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是正确的:(1)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且是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解释生产关系的内容时,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是基础。(2)只有在同上层建筑的联系中,当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成为经济基础时,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才被凸显出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才能被看作基础,由它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只要改变一下上述条件,把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都包含在生产关系范畴之中,并且在同生产力的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未必就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正在改变着上述条件,它需要我们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个核心来重新思考生产关系体系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

2

生产关系概念是由交往形式术语演变而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交往形式术语,并提出了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交往形式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原理。在这部著作中,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已经形成,但在表述这些基本思想时所使用的术语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含义比较宽泛,交往形式术语就是如此。因此,在他们后来进一步研究的著作中就很少使用交往形式术语,而在表达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时则明确地提出了生产关系概念,并在使用生产关系概念时突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由于生产关系概念在以后的解释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简单化,直到今天人们把生产关系等同于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这才产生了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对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解释的困难。

人类思想史证明,一个思想、一种理论一旦成熟就容易被教条化、简单化,思想只有在形成时期才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命力,形成时期的思想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正因为如此,它才具有广阔的解释空间。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是正在形成中的生产关系理论,要回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有必要重释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从理论渊源上来理解生产关系理论应有的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把交往形式与生产力、分工和交往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的发展”[4](P25)。分工一方面使人们处于利益对立状态,另一方面又使人们之间的交往成为必要,利益的对立和交往总是存在于一定的交往形式中,而且又不断产生这种交往形式。这种“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4](P41)。这些论述告诉我们,交往形式实际指的是人们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也可以称为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无论用什么术语表达,它反映的对象就是市民社会(经济社会),而实质只能是“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那么在生产力发展出现分工以后的历史阶段上,各个人之间的一切物质交往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依据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往的中介物,可以把各个个人的一切物质交往的内容具体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生产工具(物质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交往;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劳动产品(物质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以生产要素(物质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

3

首先是以生产工具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能力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出现的,他之所以能够使用和支配工具,只是因为他具有劳动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的智能和体能。因此,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进行物质交往的实际内容是因使用和支配工具所发生的劳动能力之间的交换。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具体劳动”或“个别劳动”过程中,这是直接生产的过程,因而同生产力之间具有最直接最密切的关系。既然这种交往是以生产工具为媒介的,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说是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人与人之间劳动能力的交往和交往形式也必然会发生改变。

在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主要是手工工具,马克思把它称为“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劳动者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是“作为生产工具而与现有的生产工具并列在一起”[4](P71),“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4](P72)。单独的个人“只要具有普通常识”就能够支配和使用工具完成具体劳动。每一个劳动者既是一个依靠体力活动使用工具的工具劳动者,又是一个依靠脑力活动支配工具,并使自身活动(活工具)和生产工具(死工具)相协调的管理劳动者。因此,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上,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全部工序,凡是他的工具能够做的一切他都应当会做”[4](P58)。手工工具的经验技能性特点还没有产生出真正的分工,至多在不同的生产者之间存在一些简单的协作。在这种场合只要靠经验就可以协调大家的活动,管理活动还没有被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独立劳动。但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还不是独立自主的活动,它受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支配,成为政治权力的附属物,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者从生产过程的外部,即从政治上层对具体劳动过程和劳动者进行统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在具体劳动过程的外部形成对立。政治权力对具体劳动过程的统治代替了管理。

在以大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成为机器,马克思把它称为“文明所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这种工具使“各个个人必须聚集在一起”[4](P71),在同一时间内相互交换其活动。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机器的应用使“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力之间实际上已经必须完成分工”[4](P72)。“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结合”[4](P71),它一方面要求把操作机器的人变为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按机器的构成把工人分解为从事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简单操作者,成为活的生产工具;另一方面又要求把按机器的性能和运转规律组织协调不同工序、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劳动者之间互换活动的工作交给脑力劳动者。因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个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段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2](P367)在手工工具生产中,劳动者是自己管理自己,在机器生产中,具体劳动过程内部分化出来专门从事管理活动的职能。这种职能最初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兼任,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活动中,管理就具有二重性质:“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2](P368)但进入20世纪之后,生产力发展使机器工具自动化和复杂化,从而使管理工作中的技术因素增加,使管理活动逐渐成为一种需要靠科学头脑指挥的专门职业,具体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转变为股东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而把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交给了懂得经营的内行们——董事会和经理阶层。因为在现代生产活动中,“要管理就要内行,就要精通生产的一切条件,就要懂得现代高度的生产技术,就要有一定的科学修养”[3](P394)。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阶段上,我们才能看到具体劳动过程成为独立自主的活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过程,这是社会直接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有着自己特殊的内容。

具体劳动过程的生产力表现为劳动生产效率,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性能和工具劳动者的技能,当这两种工具分离时,这仅仅是抽象的可能的生产力,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实现二者结合的社会条件,除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之外,更重要的还有生产组织形式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外部条件,即在进行具体劳动之前就必须确定的前提条件,而生产组织形式则是内部条件,在整个具体劳动过程中始终必须依靠这个条件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就表现为生产组织形式,这是由生产工具性能所决定的劳动者之间能力交换的产物,是他们之间的交往形式,是劳动者个人借以实现自己活动的社会形式。同时,这种生产关系(即生产组织形式)又是管理劳动者借以进行管理的手段,他们运用、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这种关系来维持生产过程的秩序,使生产过程能够顺利的正常进行。因此,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是生产工具和生产组织形式的矛盾。生产组织形式一定要适合生产工具的性能,这里说的生产工具包括使用工具的劳动者,他们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执行的是活的生产工具的职能。因此,“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行为或活动的关系”[4](P78)。生产组织形式必须和劳动者个人的劳动能力相适应,有利于发挥个人的创造才能。

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他具体解释道:“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60年代我们在农村搞过“三自一包”,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农业生产力状况,即手工工具的性能和农民的劳动能力。后来在城市改革中,人们把这种承包制形式搬到企业生产中却遭到了普遍的失败,根本原因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不适合大生产。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如果我们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那就必然会曲解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误以为不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就行。因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关系不同于作为制度内容的生产关系,这两个层次尽管有联系,但却不容混淆。在相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条件下,有些企业生产搞得好,有些企业生产搞得不好,关键的问题是管理,而管理的内容就是创造出更能适合生产工具性能和生产者的劳动能力,并使二者协调起来的生产组织形式。

4

其次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和交换者出现的。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他有权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而他之所以成为交换者,是因为分工把他的劳动产品变为个别劳动的产品,生产发展又使他的需要成为社会性需要,即成为不断增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他只有通过劳动产品的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社会性需要。这种交往的社会条件是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而人与人交往的实际内容则是因占有和交换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社会需要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劳动过程。不同的具体劳动通过劳动产品的联系构成了社会总体劳动。劳动产品的联系实际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人与人的社会需要交往,这种交往随着劳动产品的存在形态的变化而变化。

在小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没有产生真正的分工,因而具体劳动之间也不存在真正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缺乏经济联系,各自独立生产着自己的必需品,这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产品这时以实物形态存在着。但是在整个社会内部却已发生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和对立。从事精神劳动的人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并脱离开物质劳动过程,他们把物质劳动的重担全部转嫁给体力劳动者。物质劳动就是具体劳动,这种劳动生产出的劳动产品不但要维持劳动者的生存,而且还要养活脱离物质劳动的社会统治者。社会统治者和具体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产品为媒介必须发生交往。但是这种交往不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因为具体劳动还不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而是受生产资料占有者支配的活动,具体劳动者还不是为自己而生产,而是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为统治者、为自己的主人而生产。因而他们的劳动产品还不完全属于他们自己,他们还无权进行交换。社会的统治者根本就不劳动,他们没有什么劳动产品可以交换,在社会内部他们也不需要交换劳动产品,而是直接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进行剥夺,把具体劳动者的绝大部分劳动产品据为己有。这是以对劳动产品的掠夺为基础的交往。交往的实际内容只能是这样的社会需要:一方是统治者需要劳动产品,这是他们的物质需要;另一方是具体劳动者需要权力保护,这是他们的生存和进行具体劳动的安全需要,也是他们生存和劳动的社会条件。一切具体劳动都必须同社会统治权力进行交换,用他们劳动的产品换取对自己生命和劳动的权力保护,而社会的统治者则利用自己的权力来索取一切具体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供他们享受,并以此来巩固、维持和加强自己的统治权力。因此,这种交往产生了社会统治者对具体劳动者的直接统治和剥削关系,产生了人身依赖关系,产生了权力经济(也叫自然经济),即依靠社会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直接统治。

在以机器为代表的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产生了真正的分工,因而在具体劳动之间也发生了真正的社会分工。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它们的劳动产品也以商品形态而存在。具体劳动之间必须进行产品交换才能进行再生产,而且具体劳动之间也能够进行产品交换。因为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生产资料所有者不是在具体劳动之外,从政治上利用统治权力支配劳动,而是在具体劳动内部利用经济力量支配着生产过程。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就是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产品交换也就是商品所有者之间进行的交换,而且是平等的交换。交换的实际内容是他们之间的社会需要,这种社会需要是以社会化大生产造成的更丰富更全面的需要。要满足这样的社会需要,具体劳动的产品不但必须同一切其他具体劳动的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而且还必须同社会中非物质生产性的活动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这是一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这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把人类各个具体劳动在性质上的差别性消灭掉,抽象为在性质上相同的人类一般劳动。一切具体劳动只有在同其他活动的交往中转化为货币,即转化为人类一般劳动,才能成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否则便是无效劳动。把各个具体劳动联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的力量已不是外在的政治权力,而是内在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取代了已往的社会统治者成为新的权贵。版权所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产生了社会总体劳动,这是“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即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扩大的生产力。当劳动产品以实物形态存在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是政权力量,这种结合是外在的结合,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仅仅是量的扩大而无质的飞跃,把一万个小生产式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仍然是小生产。但当劳动产品成为商品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就成为纯粹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从经济运动内部把性质不同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就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这样,我们从社会总体劳动范围来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会发现在这个范围内生产力实际指的是社会总体劳动,即扩大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指的是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方式,即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的交往形式。在大生产阶段,当劳动产品以商品形态存在时,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必然发生的交往形式就是商品交换关系。

也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并提出对证券、股市这些属于商品经济范畴的东西要坚决地试。因为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在劳动产品还只能以商品形态存在的情况下,要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就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使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依靠货币的力量,运用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各个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市场经济体制是商品交换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化和普遍化,它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范围内,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产生的一种生产关系,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形式,它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

5

最后是以生产要素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生产要素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这是经济活动中的物质因素,其中生产资料是已往劳动的结果,是凝固化、物态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把这称为“死劳动”。劳动者是从事现实劳动活动的人,因而被马克思称为“活劳动”。无论“死劳动”还是“活劳动”,都是人类劳动本身。以生产要素为媒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交往的实际内容就是劳动本身的交往,具体说就是“死劳动”和“活劳动”的交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交往和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因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5](P44)。

在原始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直接的结合。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才以它们的分离为前提,这种分离是由生产力发展,特别是由分工所导致的,“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4](P73)。在小生产阶段,由于分工还不发达,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还没有彻底分离,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同时也占有了劳动者(如奴隶制),或半占有劳动者(如封建制),劳动本身的交往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依靠政治统治力量强制性地把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起来。只有“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的时候[4](P72),“活劳动”与“死劳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才彻底发生分离并陷入对立,劳动本身的交往才成为必然,“如果二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4](P73)。这是只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具有人身自由的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

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产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因而以它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劳动交往及交往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演变。当劳动者被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生产资料主要是奴隶时,就产生了奴隶制;当劳动者依附于土地,而土地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土地的等级占有产生了封建等级所有制;当劳动者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资本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资本的占有产生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人与人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必然是不同的,由此所决定的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也必然不同。因此,我们看到了私有制社会存在着奴隶和奴隶主、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存在着富人和穷人,不劳而食者和劳而无食者等社会矛盾现象。这些就是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所反映的实际内容。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着眼于以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形式问题,在这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但是,物质利益在分割之前首先必须实现出来,或者创造出来。要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人与人的合作。这里有两个层次的合作需要特别强调:最直接最基本的合作是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的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许多劳动者齐心协力使用工具生产出劳动产品;比较间接和复杂的合作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不同的劳动产品在交换中转化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劳动,或者成为人们物质利益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把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产品交换形式也看作是生产关系,在这两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是以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需要合作关系表现出来的,它们实际反映了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物质利益关系,这是由一定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物质利益关系包括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也就是说这种物质利益关系本身也是人与人在生产中的矛盾关系,合作体现了人与人利益的统一,分割表现了人与人利益的对立。人们只有合作才能做为社会力量去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而物质利益只有通过分割才能落实到不同的社会集团,最终成为个人的消费品。在物质利益合作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合作关系:即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社会需要合作关系。在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中存在着两个阶段的分割关系:即生产过程之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生产过程完成之后的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在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和合作关系之间,应当强调分割关系贯穿于合作关系之中。因为在具体劳动之前必须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具体劳动过程的始终;在社会总体劳动形成之前必须明确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贯穿于产品交换过程的始终;最后以产品的分配关系实现了利益的分割,而分配又是一次新的占有。这种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成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又成为决定经济制度性质的标志。因此,当人们为了变革社会制度,需要确定不同社会制度的性质时,人们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当作基础性的关系,这无疑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正确的。但当人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我们必须注意生产关系中所包含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在不改变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这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因此,生产组织形式和产品交换形式的变革将具有更突出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0—03—23

【参考文献】

[1]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列宁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