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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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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

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__镇(中医院管辖)有5个社区、8个村委会,150个自然村,总户数9176户,总人口31742人,农业人口18478人;农村人均收入1257元,人均吃粮400公斤,15—49岁育龄妇女8554人,占总人口的26.95%;18—35岁育龄妇女数3939人,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出生334人,活产332人,死胎死产2人。7岁以下儿童2247人(5岁以儿童1760人,3岁以儿童936人),占总人口的7.08%;0—15岁儿童4313人。预防保健人员26人,其中乡级3人,村级23人,共设有13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覆盖率为100%,全部为甲级村卫生室。

二、组织管理

年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20__年度防保工作计划,并召开了20__年度村医工作安排会议。会上,镇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对村医工作做了一些要求和强调,防保科将各村的任务、指标下达到各村卫生室,连同百分计考评标准与村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合同书,并订有奖惩标准。半年对各村进行检查督导,并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年底严格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书的考评标准对所辖卫生室进行考评,并兑现奖惩。从行政上、业务上加强了村医的管理,提高了村医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培训、督导

一年来,围绕乡村一体化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预防、保健工作对在职卫生人员、村医进行培训,自办培训班4期,共培训232人次,其中中医院148人次,村医84人次;召开例会4期,参会人员共108人次。在镇政府、中医院领导的带领下,坚持每月1人次的下乡监督活动,全年共下乡监督96人次,318天。

(二)健康教育

围绕预防、保健、康复等,采取多渠道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立宣教室和咨询室,播放录象,在门诊、住院部走道显眼地方及病房粘贴宣传画、标语,门诊大厅有两块宣传板,每月定期出版报,各种卫生节日在街头人口集中地方设点宣传,制作展版,印发宣传材料,口头宣传及设有咨询电话。另外,辖区13所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村医上门宣传,育龄妇女轮换式学习科普连环画知识。一年来,共设点宣传11次,每次医务人员3人,共33人次,168期,粘贴标语60条,粘贴宣传画245张,制作展版11块,发放宣传材料20多种、26500份,医务人员宣传9928人次,接受咨询4372人次;会议培训4期,共培训120人次。18—35岁育龄妇女受教3373人次,孕产妇受教463人。新婚登记人员受教840人。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有所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三)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取得的成果,辖区内13个村卫生室全部严格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制、四有、七统一”开展工作,严格村卫生室值班、考勤制度,制定健全了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了赧场社区卫生室、白家寨村卫生室、香柏河村卫生室、横山村卫生室、杨梅山村卫生室、大坪子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夯实村级卫生保健网,逐年解决村卫生室无业务用房、业务用房简陋的问题。继续实行防保人员对各村卫生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防保人员和村医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巩固了“围产期保健保偿制”,建立了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奖惩制和费用包干制,有效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了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今年对孕产妇管理突出的村卫生室给予了表彰奖励,共奖励金额4529元。

(四)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严格执行《龙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设置了合管办并保证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了新农合的顺利运行;制订了《__镇新农合管理制度》,加强了新农合用药行为的监管。13个村卫生室均按时、按质进行报账制度,并分散、分批张榜公布报销比例及金额。补偿情况:20__年1至11月份,参合者总得到补偿14530人次,总补偿医疗基金1019141.49元,占可用医疗基金(1597482元)的63.80%。其中:门诊统筹补偿6173人次,补偿医疗基金36278.51元,占可用门诊统筹补偿基金(399370.50)的9.08%;门诊家庭账户补偿5625人次,补偿医疗基金44286.44元,占可用门诊补偿基金(399370.50)的11.09%【其中,慢性病门诊补偿1855人次,补偿慢性病基

金92355.79元,占可用慢性病补偿基金(79874.10元)的115.63%;】;住院补偿834人次,补偿住院基金829020.75元,占可用住院补偿基金(1118237.40)的74.14%;住院顺产分娩43人次,总住院医疗费用25800元,补偿住院医疗基金17200元,占可用住院基金1118237.40)的1.54%。可用医疗基金结余578340.56元。20__年度__镇参合率为93.11%(17201/18474),比去年下降2.84%(居民人口不得参与合作医疗)。

(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计划免疫:在计划免疫中,全镇以“计划免疫工作计划”为目标,着重建立完善计划免疫十本贻账,完成各项指标率,提高afp病例监测报告,做好脊灰强化免疫工作及计划外疫苗的接种工作。重点加强贫困边远山区及免疫空白地区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20__年共出生儿童321人,0—7岁儿童2302人,建卡2302人,建卡率100%;乙肝疫苗接种321人,接种率100%,及时接种309人,及时接种率为96.26%。20__年afp、麻疹病例、新生儿破伤风实行“旬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共监测上报36期。20__年共运转疫苗9次,其基础免疫接种率为:卡介苗99.43%,麻疹疫苗100%,百白破99.81%,脊灰疫苗99.81%,乙肝疫苗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9.43%。为巩固脊灰强化免疫,20__年1月进行了一轮强化免疫,应种1330人,0剂次儿童58人,实种1320人,服苗率99.25%.外地儿童应种79人,实种79人,0剂次儿童应种6人,0次剂儿童实种6人,服苗率100%,并进行了查漏补种工作。20__年6月至12月,积极做好二类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通过中医院全体医务人及村医的共同努力,共接种乙肝疫苗(含村级)共2512人。为实现全国消灭麻疹承诺,于20__年11月对8月龄至14岁适龄儿童进行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应种数5284人,实种数5256人,接种率为99.47%。

2、疫情监测

在疫情监测上,继续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严格监测“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禽流感零报告及日报告”。主动搜索afp病例。20__年3月18日云山小学学生发生一起水痘爆发,发病19人,疾控中心、中医院防保科及村卫生室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通过几天努力,疫情最终得到控制。20__年5月至6月进行“手足口病”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37期,未发现手足口病;20__年10月25日至今进行“登革热”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共上报49期,未发现登革热疫情。20__年,__镇共发乙类传染病322例,发病率1014.43/十万,发病居首位的为肠道传染病,其次为性传播疾病,疫情报告率为100%,报告及时率为 98.1%。

在疫情监测上,严格按上级要求做到:有疫情报告各项制度,每季度有疫情分析,疫情自查总结,半年、年度疫情分析。20__年共进行疫情分析季度4期,半年分析1期,年度分析1期。按《龙陵县中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积极做好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如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20__年共上报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起。(包含一般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菌子中毒) 3、疟疾防治

疟疾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要求完成。20__年本地居民发热血检702人,血检完成率117%,流动人口涂片治疗 670人,完成率111.67%,血检村寨148个组,村寨覆盖率100%,预防服药630人,预防服药率210%,疟疾现症病人治疗15人,治疗率100%,休止期根治63人,根治率100%,病灶点处理63个,疟史访问 270人,访问率100%,病灶点处理270个,处理率100%。均为外源性病灶点。20__年,第五轮疟疾项目“氯伯喹”免费治疗间日疟共368人;act治疗pf 108人,浸泡蚊帐1037笼。20__年疟疾防治做到年头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过程有记录。且每月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季度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数据资料做到一月一收一报,并按时上报县项目办各种报表及资料。20__年共上报疟疾报表21期,季报表7期,(分别为第五轮、第六轮)。严格“疟疾基金财务帐”管理,及时兑现疟疾项目款。

4、结核病防治

按照《结核病项目》要求,认真做好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20__年共转诊病人36例,规范、足量、全程对结核病病人实施治疗,共治疗肺结核病人11例,加强督导管理,共督导结核病病人11例,督导45次(其中有1人为自费服药),做到“三见面、三落实、五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结核病病人的督导及归口管理工作。

5、鼠疫防治工作

鼠疫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鼠疫控制应急方案》和“省、市、县鼠疫防治联防方案”,强化鼠疫“疫情三报”,坚持“零报告”制度,严防鼠间鼠疫的流行,杜绝人间鼠疫的发生。20__年度统一灭鼠2次,经费投入10500多元,受益人口20__0人。

6、死因监测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是20__年一项新开展的工作,主要进行辖区内的死亡信息收集,所有死亡个案必须全部上报,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中医院做好培训及督导工作。做好质量控制。中医院各科室、全镇5个社区及8个村卫生室共监测上报死亡病例169人,死因报告率100%.网络直报169人,直报符合率92.22%;报告卡完整率93.41%,报告卡规范率90%,卡片与病史符合率91.21%;报告及时率90.80%,培训村医2期,积极做好下乡监督工作,共计下乡监督36次,撰写督导报告4期。

(六)妇幼卫生工作

1、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法规,搞好“围产期保健保偿”服务,巩固保健保偿服务取得的成果,20__年围产期应入保232人,实入保232人,入保率为100%。

2、“降消项目”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龙陵县“降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好“降消项目”工作,利用项目活动,加强了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巩固了三级防保网底建设,搞好怀孕妇女的摸底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的转诊、急救运行机制,为“两个危急”转诊抢救疏通绿色通道,为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限价收费政策,主动为贫困孕产妇办理救助资金,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20__年度,__镇共办理贫困孕产妇救助卡128人,享受救助金86人,补助金额46720.84元;实行限价收费的40人。在中医院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224人,补助金额151568元;实行限价收费的有91人,补助金额28758.18元。危急

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成功率为100%。

3、爱婴医院工作

继续巩固创建爱婴医院来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产妇母乳喂养,提高纯母乳喂养率。20__年度指导产妇母乳喂养332人,纯母乳喂养300人,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

4、“三监测、六管理”工作

全年共有孕产妇463人,产妇333人,活产332人,建卡322人,产检322人,有早孕检查277人,住院分娩300人,新法接生334人,产后访视322人,系统管理277人;高危孕产妇94人,管理94人,高危产妇68人,住院分娩68人,危急孕产妇抢救1人,抢救成功1人,无孕产妇死亡。7岁以下儿童2247人,保健管理1697人;3岁以下儿童936人,保健管理705人;5岁以下高危儿童113人,管理113人;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人数16人。新生儿死亡1人,婴儿死亡3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3人,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5、十三项妇幼卫生指标

20__年度无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率为3.01/00,婴儿死亡率为9.04/0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04/00,无新生儿破伤风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6.99%,产前检查率为96.99%,新法接生率为10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0.36%,产后访视率96.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3.43%,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75.52%,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75.32%,5岁以下高危儿童管理率为100%, 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全程覆盖率为100%;4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90.36%(300/332);低体重出生率为1.20%(4/332),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4.82%(16/332)。培训合格率为100%;妇女健康教育率为85.63%(3373/3939)。

6、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妇幼卫生的痕迹资料的归类整理,建立健全了乡村两级信息资料档案,准确及时上报和反馈妇幼卫生院信息。今年上报妇幼卫生信息12期,健全乡级3本8种台帐、村级2本5种台帐,确保县、乡、三级数据上一致,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的目的。

(七)艾滋病防治工作

按照县对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标本兼治,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测。20__年,__镇共监测1362人,其中孕产妇监测522人,完成任务400的130.5%;新婚保健人员婚前保健监测840人,完成任务数550人的152.73%,共随访hiv/aids 6人,筛查出hiv感染者3例。实施母婴阻断0人,发放安全套200盒,20__年镇村两级共出艾滋病宣传栏期84期,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 6000多份,受益人口5000多人。20__年__镇对防治艾滋病家庭贫困人员及艾滋病孤儿共计17人,救助金补助14700元。

(八)其它工作

积极完成上级安排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参加各种会议。20__年到上级培训 8次,培训村级14次,接受上级督导 8次;驾驶员体检524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健康教育范围不广,力度不够,群众文化素质偏低,影响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

2、个别村医业务素质偏低,积极性不强,村卫生室发展不平衡。

3、防保经费严重短缺,村医不能得到及时的强化培训,卫生室设备、器材陈旧老化。

4、预防艾滋病母婴阻断经费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足。

(二)建议

1、加强村医的政治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村医责任心及业务水平。

2、加强健教宣传,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范文第2篇

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条例还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乡村医生如有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实行注册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在条例公布之日起凡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未经注册执业将受处罚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核。

按照这一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乡村医生的考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2年组织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须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用药须在基本用药目录内

新公布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将承担法律责任。有此类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相关链接

我国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按照这一条例规定,在条例公布之日起凡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条例公布前已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的乡村医生,如果已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或者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条例还规定,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在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持执业证书方可上岗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申请再注册。

条例还规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均不予注册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如有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按照条例,符合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非法行医将面临法律处罚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村医生合格与否村民拥有发言权

乡村医生合格与否,村民拥有发言权。新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乡村医生考核,应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所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条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条例还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须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条例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按照这一条例,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须每两年培训、考核一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参加一次考核。

按照这一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据此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同时,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回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

乡村医生须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内用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肺结核 归口管理

宁县5万人口所辖县乡医疗机构5个其中县级个乡镇级1个随着DOTS策略的推广和实施肺结核病人治愈率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各医疗单位对结核病人“只治不管”造成长期以来的低治愈率及大量的多药性和复治结核病人的存在加大了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紧迫性现将我县1~8年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以企为今后结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资料及方法

临床资料:①各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疫情报告卡结核病人转诊单存根。②各医院单位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放射科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③县结防门诊初诊病人登记本结核病人登记本结核病人疫情报告卡乡级结核病人转诊单。

方法:通过抽查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疫情报告卡、病人转诊单及结核病人登记情况与结防所收到的结核病人转诊单及疫情报告卡初诊病人登记本结核病登记本进行核对有结核病报告卡者为报告计算报告率;有转诊单者为转诊计算转诊率;有转诊有初诊病人登记者为到位计算到位率。

结 果

各医疗单位结核病人转诊报告情况:1~8年共登记可疑肺结核病人例。报告1人转诊1人转诊到位15人平均转诊率为89%1年转诊率为9%8年转诊率为785%平均转诊到位率为759%转诊率及到位率逐年提高尤其是世/英项目及IDEIS项目之后提高更为明显。见表1。

各医疗单位转诊与县结防门诊接诊情况:结果显示医院转诊占结防门诊就诊总数的89%1/其中医院转诊涂阳肺结核病人检出率为91%占结防门诊确诊涂阳肺结核病人总数的58%87/7提示医院转诊结核病人涂阳检出率明显高于结防门诊就诊病人涂阳检出率。见表。

县结防所结核病人来源情况:结果显示我县86%可疑病人均以自觉就诊为主要形式县级转诊为97%乡级转诊为87%村级转诊为1%近年随着世/英项目工作的逐步开展特别是IDEIS项目的实施乡村级转诊病例明显增加8年乡村两级转诊占当年病人总数的681%。见表。

讨 论

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范文第4篇

新农村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决定》(中发[2006]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妇[2006]63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南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统筹基金,互助共济、分级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全县统筹模式。各级财政的补助资金和农民交纳的统筹金主要用于农民的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和大额医疗救助。

(三)巩固和发展2006年度我县新农合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2007年农村合作医疗全县农村人口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二、组织管理

(一)继续执行2006年度我县新农合的领导和管理模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继续领导推进、管理、监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二)县合管办负责监督乡镇合作医疗服务和审核费用结算,监督农民医药费用的审核和报销,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乡镇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处理合作医疗争议,完成区、市交办的各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任务。乡镇合管办负责参合农民医疗费报销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报销补偿的登记,及时公布合作医疗报销情况,协助上级做好合作医疗统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10月1日-2006年10月30日

在综合分析2006年全县运行情况、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我县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筹资阶段(2006年11月5日-12月31日)

1、以全县参合人员补助专项资金进行健康体检的契机,大张旗鼓进行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将2007年度更加优惠的补偿政策印刷在挂历上发至各家各户,要求一户一份宣传资料,让大农民群众对2007年新农合的新政策有进一步的认识,踊跃参加合作医疗。

2、召开启动会议。11月5日前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各乡镇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区、市新农合有关新精神,部署2007新农合工作,并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制定本乡镇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县民政局及时做好资助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有关工作。

3、2007年度参合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在这期间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期参加,农民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的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农民缴交参合统筹费后,收款人应出具由区财政厅统一印制,加盖(乡镇)合管办公章的新农合基金收款收据。

(三)查漏补缺阶段(2006年12月20—31日)。

对参合的各种表、卡、证、票据进行归整。对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户及参合率未达标的村屯进一步宣传动员。

(四)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2007年1月1日—31日为总结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阶段

县合管办根据全县参合人数做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县扶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各乡(镇)合管办负责组织做好参合票据、合作医疗证、登记表“三核对”工作,对本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合管办,县合管办汇总后报县合管委、县政府审定。乡镇收缴农户的资金和各类帮扶资金应在12月底前全部划入县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以财政专户入帐资金核实上报参合人数。

四、保障措施

1、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的布置,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本乡镇农民缴交2007年度新农合统筹金的有关工作,由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村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合作医疗工作。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3、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本村村民参加合作医疗,协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做好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造册登记及发证工作。

4、按参合人数人均0.3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度启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从政府财政资金中安排。

五、参合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凡横县户籍的农业人口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参加合作医疗,以户为单位参加,即同一家庭中必须全家成员参加,实行一户一证。

3、参合人权利:享有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费补偿,获得新农合制度的知情、建议、选择和监督的权利;

4、参合人义务:履行个人缴费、遵守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六、资金筹集

合作医疗基金由财政补助、农民自筹、集体支持等部分组成:

1、财政补助。2007年度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增加到每人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每人20元,区财政补助11元、市财政补助4元、县财政扶持5元。

2、农民自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出资每人每年10元。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保户、特困户、烈属、困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等参合的,其个人出资部分的由县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3、集体支持。有集体经济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积极筹措资金扶持本村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七、基金分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为门诊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四部分。

(一)门诊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16%,按参合者每人每年8元的基数,以户为单位设立家庭门诊帐户。主要解决参合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的问题。门诊补偿基金报销金,不能超过家庭帐户存款。

(二)住院补偿基金: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69%,主要用于参加合作医疗者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助。解决农民因为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问题。兼顾受益面,住院补偿基金设置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三)大病救助基金(也称二次补偿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占总基金的10%。主要消除参合农民因患重病或大病而导致返贫、致贫的现象。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参合农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基金。

(四)风险储备基金:风险储备基金占总基金的5%。主要用于防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置的基金。交由自治区财政统一监管使用。

八、补偿办法

(一)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1、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起付线: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最低起点,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合者自己支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0元,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及县外非营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300元。

报销比例: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对参加合作医疗者进行补偿时计算报销金额的比例。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0%,县级以上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5%。

封顶线:是指参加合作医疗者每人每年能够获得的最大住院报销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

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疗费-自费项目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2、门诊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门诊报销起付线为0,报销比例为100%,封顶线为该家庭门诊帐户余额;参合者年度未发生门诊或住院费用,可凭合作医疗证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从家庭门诊帐户中支付

3、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250元;县外医院住院正常分娩的,定额补助100元。难产剖宫产的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4、在县外因病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25%,封顶线每人每年报销金额不超过5000元。

5、特殊报销政策。

参加合作医疗者患(1)高血压ⅱ期;(2)糖尿病;(3)甲亢;(4)肺源性心脏病;(5)风湿性、类风湿性关节炎;(6)先天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心衰;(7)结核病;(8)慢性肾炎及尿毒症透析;(9)恶性肿瘤门诊化疗、放疗;(10)脑血管意外(长期瘫痪卧床不起);(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脏器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3)银屑病;(14)冠心病合并心衰;(15)癫痫;(16)帕金森氏病;(17)泌尿系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8)肝硬化失代偿期等疾病;(19)横政办发[200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经县合管办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治疗,治疗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五保、特困对象因病住院的,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乘以住院医药总费用的计算金额给予报销。

横政办发[2006]119号文指定范围的矽肺病人,按分期治疗规范的住院医药总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6、大病救助补偿比例

大病救助起付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年度住院总医药费用超过10000元,且已获得封顶线补偿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村委会证明,乡镇合管办核实材料,县合管办审核、批准,并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救助。

大病救助补助比例:

(1)、年住院总医药费10000元至2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

(2)、年住院总医药费20000元以上(不含20000元)至3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2%给予一次性补助;

(3)、年住院总医药费30000元以上(不含30000元)至4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4%给予一次性补助;

(4)、年住院总医药费40000元以上(不含40000元)至5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6%给予一次性补助;

(5)、年住院总医药费50000元以上(不含50000元)至70000元,按住院医药费总额18%给予一次性补助;

(6)、年住院总医药费70000元以上(不含70000元)的,按住院医药费总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

7、大病救助封顶线:每人每年大病救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0元。

一年内累计大病救助补偿基金和住院补偿基金两项合计不能超过25000元。

(二)、报销程序

1、住院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病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户口未迁移的出具村委会证明)、住院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县级以上及县外医院住院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诊疗证、参合缴费票据等,到县、乡(镇)合管办办理报销补助手续。

2、住院费用8000元以上的,需到县合管办审核报销。

参合农民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在异地治疗的,入院前必须用电话告知乡镇或县合管办,经同意后,并在当地公立医院(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疾病证明书、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有效正式发票、医疗证和参合缴费票据、身份证等材料到县合管办审批报销。

(三)药品报销范围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用药范围核销(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参合农民因病情需要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要实行告知制度,并要求患者签字同意。凡因不实行告知制度而引起参合农民投诉的,经县卫生局查实,其发生的医药和检查费用,由所在医疗机构自己支付。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由县合管办审核确认,并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要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与义务,并将修改过的《药品目录》的药品比例和检查项目纳入协议书的重要内容。

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者;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市、区)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3、使用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开展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戒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非己方责任所致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各种美容、健美、整容项目及非功能性矫形手术等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费用、假肢、义齿、眼镜、助听器及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器具费用;

6、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7、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各种预防性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8、各种不育(孕)、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包括:未婚怀孕、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选择胎儿性别引产、符合落实长效避孕措施但未施行造成的计划外怀孕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未列有的诊疗收费项目。

九、基金的监督

(一)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二)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县、乡镇合管办每月定期公布本辖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支情况(包括住院报销人数、名单和报销金额等),公示到每个村委和村卫生所,接受村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医疗卫生服务

(一)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措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由县合管办确定,并与其签定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提出约束要求,严格监督其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住院费用的增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必须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诊疗范围,对病人进行治疗,出具住院费用清单。

(三)医务人员如有开大处方、开搭车药、出具假证明、假文书、假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附则

乡村医生年度总结报告范文第5篇

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已见成效

(一)联系点建设情况。东张孟村是县卫生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联系点。为确保联系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组成了由一名副职为队长,两名股级干部为成员的驻村工作队,脱离卫生局工作,常驻联系点开展工作。驻村工作队在局主要领导的亲自指导下,认真谋划,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县领导的肯定和赞扬。一是加强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了“两室”,先后投资5万多元对“两室”内外进行装修,硬化了大院,购置了办公桌椅。二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投资61.5万元,硬化主街道1000米、便道4000平方米、小巷1500米,铺设排水管道350米。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协调县开发办等部门,免费给群众提供优质棉种1000多公斤、优质玉米种1000多公斤,协调配合水利部门铺设防渗管道15200米,为群众灌溉农田提供了便。四是方便群众就医。建成建筑面积320平方米、两层砖混结构标准化村卫生室一所;五是保障群众健康。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开展了5次健康体检活动,免费体检700多人次,赠送健康书籍900多本;开展了3次义诊活动,组织市三院、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等市、县医疗机构80多人次专家,为村民免费进行诊疗,为保障村民健康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要做的“十件实事”之一。县卫生局是帮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责任部门,共涉及18个行政村,总投资108万元,每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投资6万元。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县卫生局按照《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上位真抓,深入一线,现场督办,解决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做到了着眼长远,超前谋划,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及早动手,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层;三是严格标准,整体推进,统一设计图纸,三室分立,配备具备行医资质的医疗技术人员,为建成后的标准化卫生室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四是科学议标,加快施工,在建设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特事特办,减免程序,垫资施工,保证了建设进度;五是明确责任,联合督导,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得到快速推进,按时完成。截止目前,18个帮扶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六是加强管理,提升水平,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要达到“十个统一”,即:行政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统一合疗报销、统一绩效考核、统一聘用管理。严格按照“县规范化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明细台帐、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不断跨台阶、上水平。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医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医疗卫生工程,目前已经逐步进入改革深水区。作为医改的主要职能部门,今年,县卫生局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在去年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等多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开展了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总结三年医改。按照省市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形成了医改文件汇编和分析全面的自查报告,落实了进一步改革的举措。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了民营医院的建立与发展,目前民营医院总数达到8所。全县基本形成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并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并举的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在完成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份开始,在村级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截止九月底,全县乡、村医疗机构共计网采基药491万元。四是积极探索县级医院改革。县人民医院开始实施信息化管理,实行电子病历,特色专科建设得以深化,医疗队伍建设迅速加强,整体搬迁接近尾声。中医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深化,中医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中药房建设正在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稳步推行。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正在加强,科室设置逐步规范,“创二甲”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已经进入迎检状态。五是认真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进行,全科医生培训深入开展,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完工,投入使用。做到产权明晰,四室独立,室容整洁,装备适宜,保证质量。对口支援,无偿帮扶;县医院、中医院制定了对7所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并签订协议书。乡村医生培训稳步进行,队伍建设正在得到强化;一般诊疗费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在县政府批准拨付后予以实施;按照省、市“六统一”管理要求进行摸底与调研,探索性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方案拟定工作。六是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德、医风、医术、大讨论、大提升、大转变活动;以“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医术大讨论、大提升、大转变活动为总揽,与“创先争优”、“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优质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建设、“医疗质量万里行”、“医疗质量督查月”等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服务全面上台阶。

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

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强体系建设、改善医疗硬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市赴省,加大了资金、项目的争跑与落实力度,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达9713多万元,共涉及9大项目,26个医疗卫生机构。目前,投资55万元的东张孟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250万元的南韩村乡卫生院病房楼建设已开工建设;投资120万元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和投资100万元的十里铺乡卫生院扩建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估工作,省财政拨付资金到位后将迅速动工建设;投资180万元的卫生监督所建设项目已经投入使用,总投资408万元的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全部到位。去年开工建设的投资8600万元的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已经完成搬迁,并投入使用。

四、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县卫生局多措并举加强了新农合制度的严格监管与规范实施,先后开展了新农合制度规范月与成果展活动以及“三合理”专项检查,实行了“十不准”,规范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行为,加大冒名顶替现象处罚力度,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各项工作指标平稳运行。在今年全省通报表彰市的三个县中,县位列其中,并有三项指标进入全省先进位次。在全市新农合工作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多项经验在全市予以推广。2014年,我县7个乡镇、169个行政村新农合覆盖率达到了100%,参合农民238245人,比上年增加10520人,参合率达到了97.67%,比2011年提高2.46个百分点。2014年新农合基金筹集总额为6909.105万元。今年1-9月份,我县参合农民共有407687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共补偿47955799.54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388534人次,补偿费用8200138.79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308人次,补偿费用442615.28元,疾病住院补偿17889人次,补偿费用39088959.47元,住院正常分娩住院补偿956人次,补偿费用191050元。累计补偿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753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237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92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4万元以上的3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15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6万元以上的8人次,累计补偿金额达到封顶线7万元的3人次。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推进

县卫生局紧紧围绕国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要求,采取并实行了一些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夯实项目基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为使各项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管理,先后实行了月通报、月督导制度。三是强化培训,随机测试,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分两批对各医疗机构530多人次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明确权责分工,细化服务补偿标准,补助资金与工作量挂钩,工作量以表格形式按月上报,每季度根据工作量兑现一次补助经费,半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年终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决算,进一步调动了乡村两级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月份参照卫生部相关规定,组织编写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11版)100问》,印制40000余本,基本做到了每户居民尤其是重点人群户手一册,采用图文并茂和问答的形式,向广大居民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政策等知识,调动了城乡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六是健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了预拨加决算的方式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保证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正常开展。

截至2014年9月份,我县建档总数178490份,建档率为63.2%;电子建档数162446份,建档率57.6%。累计印发健康教育资料100000份,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23052人次,儿童系统管理率66%,计免接种83449人次,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孕产妇2980人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56%,老年人健康管理17751人、管理率81%,现已管理高血压人数24527人、健康管理率76%,现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4257、健康管理率3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360人次、报告率100%,均达到省、市有关指标任务要求。

六、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

(一)业务管理工作。以医疗机构管理年为载体,一是加强用药安全管理。在做好品等管理的同时,针对铬超标问题胶囊应对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和督导,截止目前,我县医疗机构尚未发现铬超标药用胶囊剂药品。二是开展医疗机构校验。组织了专门队伍对我县公立、民营19所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校验,对科室设置、手术室、产室等不规范的情况进行汇总、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开展手足口病救治工作。4月份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及时成立组织,建立专家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落实救治措施,举办知识讲座,做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截止六月底我县手足口病患儿累计住院143名,救治出院143名,无死亡病例发生,疫情得到控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医疗技术人员引进上,通过了严格的初审、面试、公示完成了医疗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共为县人民医院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9名;医疗技术人员培训上进修上,邀请省三院糖尿病科主任就糖尿病知识对300多名县、乡、村医务人员专门举办了讲座;利用县人民医院乡村医生培训基地,就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知识和技能方面,培训乡村医生528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共计22人,上半年完成轮岗培训16人。五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机制。鼓励乡村医生进行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职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对全县564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续聘的依据。

(二)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乡村医生的准入制度。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不规范的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医疗纠纷处理。依法接受举报,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严肃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医疗机构。今年前九个月接受社会举办案件7件,受理医疗纠纷7期,全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妥善处理。三是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从组织到督查,从督查到处理,用一个月时间查处非法医疗机构4家,拆除非法墙体广告5块,粘贴非法广告17处,收缴非法医疗广告传单共计1100余张,并对相关机构进行了处罚。四是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对卫生监督所7名监督员以及住宿单位、美容美发场所、自来水厂等机构200多名管理与从业人员进行了就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五是深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就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医疗废物、临床用血以及人员资质等方面开展了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截至九月底,共计检查公立医疗机构11所、村卫生室373所、个体门诊19所,查处非法行医7件,没收B超4台,移送公安机关1件。

七、疾控、妇幼工作有序进行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组织了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行了全员培训。二是积极开展免疫检测。主动到哨点医院进行主动搜索,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例,未发现AFP病例和麻疹疑似病例。三是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加大健康宣传力度与频率,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1-9月份,对食品从业人员共体检633人。我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81例。四是积极做好手足口病及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为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在我县传播流行,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工作,按时对学校、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我县未发生一起手足口病聚集病例和暴发疫情。今年全县5-9月份共监测到腹泻病例234例,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共报出腹泻病例156例,乡镇卫生院共报告腹泻病78例,未发现疑似霍乱病人。五是有序开展了艾滋病与地方病防治工作。完成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459人份;完成看守所87人份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任务,经检测未发现感染者。高危干预活动中,对娱乐场所进行了9次干预活动,干预人数941人次;对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9次干预活动,干预654人次;对我县南堡乡的前南堡、南刘村、北刘村、后南堡等四个村60户居民家中食用非碘盐进行了现场采样,此次抽样检测非碘盐覆盖率为88%,合格非碘盐使用率为88%,非碘盐不合格使用率为12%。

(二)妇幼保健工作。以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契机,深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年”活动,明确提出“四个规范”和“两项目标”,不断强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服务品位,不断加快妇幼项目建设,改善医院环境,狠抓产科质量提升,全县妇女儿童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一是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查出的体弱儿、高危儿进行及时治疗和科学指导。前九个月年母乳喂养率98.2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为30/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为1.80‰,婴儿死亡率为2.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10‰,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均控制在市要求指标之内。三是继续抓好了“降消”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1—9月份,住院分娩5129人,住院分娩率98%;住院分娩补助4264人,共发放补助资金170.56万元;免费发放叶酸6337人,服用率达95%,依从率达90%。四是“两筛”工作有序开展,“听筛”工作逐步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降低了聋哑儿童发生率。6月份,省卫生厅授予县为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县,确定县妇幼保健院为省“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基地”。7月1日至8月13日,在全县范围为500名新生儿提供免费听力筛查。1—9月份,全县“两筛”共5079人,筛查率为94.36%;“听筛”共4160人,筛查率为85.51%,有效降低了弱智儿和残疾儿发病率,提高了我县出生人口素质。五是积极筹备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9月底召开了“两癌”项目工作启动会。五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竞争力。按照招标采购程序顺利完成了204万能力建设项目的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从省财政厅争取到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与国家卫生部免费配备的化验设备一套,这为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