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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的基本作用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范文第1篇

1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和中药概念内涵

1.1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用脏腑、经络、卫气营血、三焦等表示机体的功能部位;以八纲――阴、阳、表、里、寒、热、 虚、实来表示机体的功能状态;四诊的望、闻、问、切作为了解机体状况的手段; 按辨证论治的原则,确定机体状况(包括部位及其功能状况)而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如果采用药物来影响机体状况的话 (因尚可用针灸、推拿等方法),要遵照理、法、方、药的程序,即先辩别病证的机理(包括病因、病位、病况),采用相应防治法则如八法的何种,确定基本方剂类型,最后选择合适药物而施治于人,以达防病治病目的,在诊治的全过程中,始终强调机体内因为主而不忽视外因作用的防病治病观。总之,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医药学理论体系即为中医药学理论体系[1]。

1.2中药概念内涵:中药应具备与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基本内容相适应的特征: 第一,药物性能的表达有性味,即四气(寒热 温凉)五味(酸苦甘辛咸);归经,包括脏腑、经络、三焦、卫气营血等归经;升降浮沉。这些,有时又称中药特性,即狭义的中药药性。第二,药物功效以中医药学术语,表述,如解表、凉血、平肝、清热解毒、软坚散结,活血化瘀等。第三,药物配合使用 时,按君臣佐使关系配伍,使各味药共同构成一个功效整体与机体证相对应而发挥作用,配伍组方时还要考虑到药物的七情、反畏、药对等关系[2]。简言之,以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术语表述药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药物,称作中药。这是中药概念内涵的第一方面,第二方面,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药物,并且只有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时,方称作中药。若按其它医药学理论使用时,还可不称作中药。

2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和国药概念内涵

2.1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内容: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是:以现代科学的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为基础;用直观或解剖后所见(包括用各种放大倍数的显微镜)的实体来表示机体的部位:以组织形态(有时称病理形态)、生理 功能、生化变化的相应指标和术语来表述机体的功能状态,并以此作为诊断的标准和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的依据;如果采用药物治疗的话(因尚可采用非药物治疗如物理疗法、手术等),主要考虑影响机体病理、生理、生化指标变化而选用相应药物以达防病治病的目的,在诊治的全过程中,强调的是外因对机体功能指标的针对性而较少考虑机体内因的综合影响[3]。总之,具备如上基本内容的医药学理论体系即为西医药学理论体系。

2.2西药概念内涵:西药应具备与西医药学理论体系基本内容相适应的特征: 第一,药物本身性能以其物理和化学性质来表示,如是液体还是固体,是酸性还是碱性 等,第二,药物功效以相应的病理、生理、 生化等的指标和术语来表示,如抑制细菌、 降低血压、升高血糖等。第三,药物配合使用时,考虑药物间的物理、化学、物理化学 、变化,如沉淀、分解等,至于生物活性则考虑各个药物各自作用的结果,而不是把各种配合使用的药物作为一个功效整体。简言之,以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术语表述药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药物,称作西药[4]。此为西药概念内涵的第一方面,第二方面, 具备如上内容的药物,并且只有按西医药学理论使用时,才称作西药。若按其它医药学理论使用时,还可不称作西药。

3关于中药和西药应澄清以下几个问题

3.1中国的药并不就等于中药。所谓中国的药,应包括中国生产的所有药物。不仅包括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药物,尚包括其它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药物如蒙药、藏药、傣药、维族 药等以及民间药(有时可称作草药),因它们均为各自医药学理论体系内的药物,即具相应的特性、功效表示法及使用规律,故不能简单地将它们称作中药。如果称它们为中药的活,只能说是泛指的中药,即中国的药,而不是特指的中药。

3.2一个药可称作中药又可称作西药到底如何称呼,应看药物概念内涵的两方面(如上述)。为进一步说明问题,试再举例。如大黄,无疑是一味中药,因它具中药基本内容而能按中医药学理论使用。但西医药学体系亦使用它,使用时并不考虑其中药基本内容,只考虑其西医药学术语表示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如味苦,少量使用 作为苦味健胃药;具致泻作用,用来治疗便秘等。故在此种情况下,只能称之为西药。

3.3从中药中所得到的有效成分或部位,到底算中药还是算西药? 到目前为止,一般来讲,还是称作西药为宜。如延胡索乙素,是得自中药元胡,且为其镇痛有效成分之一,但因其尚不具备中药基本内容,只能按西医药学理论使用,即考虑其具镇痛、镇静催眠作用,对慢性持续 性钝痛尤内脏痛效佳,主要用来治疗内脏钝痛、脑震荡后头痛及痛经等。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称作西药。如果将它们放到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内进行研究,使之具备中药的内涵即中药的基本内容,它就能成为中药。

参考文献

[1]张怀亮;潘钰蔚;陈正琴;;中医基础理论量化研究新思想[A];中华中医药学会皮肤科分会第七次学术年会、2010

[2]陈军;;药学一统观[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0年01期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范文第2篇

近年来,我县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工作思路,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镇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就医环境干净整洁,服务功能得到完善,建立健全了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卫生工作基础,在保障群众少生病、方便看病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层医疗网络初步形成。衡东县县域面积1926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人,辖17个乡镇、233个行政村和23个社区。全县共有县级公立医院3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一般乡镇卫生院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480所,基本实现了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从2011年2月起,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至2019年底所有符合条件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平价药,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2、群众医药负担明显减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收入利益链被切断,群众就医费用显著减少。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以来,药品收入、药品利润、次均费用、门诊人次等与以前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三是门诊次均费用下降,四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

3、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及少量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

4、药品价格透明公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基本药物零差率价格公示栏,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定期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采购和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从而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切实减轻了群众费用负担,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问题

1、基层医院临床药学工作缺:大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了药学领导小组,但主要的药学服务内容仍旧停留在药物调剂和简单的用药交代,并没有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发挥临床药师应有的作用,没有体现药学服务的真正内涵和价值。

2、药学服务人才短缺:基层医院药剂科服务人员普遍学历偏低,中专学历占大多数,还有部分为高中学历和非药学人员。技术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很少,药学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在岗药师再学习、再教育机会有限,药学知识陈旧。基层医院药剂科人员相对少,药师忙于日常调剂工作,加之公众对药学人员和药学服务工作认识不够,种种原因导致药学人员参与合理用药的积极性不高。

3、药学服务观念落后:目前基层医院的医、药、护、技四大骨干学科中,医、护、技的人次梯队建设和技术水平都得到了飞速发展,但医院药学水平发展仍举步维艰,要杜绝群众“看病贵”问题,必然要求医院药师队伍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对医师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和跟踪处理。基层医院药学人员和医院管理层对药事工作的重要性和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普通认识不足,基层医院药学工作转型困难。

三、以后发展建议

作为合理用药的宣传者,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者,药学服务的提供者,医院药学是医院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骨干学科。而目前基层医院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存在,其中抗生素、注射剂等滥用是众所周知的不合理用药情况。因此,基层医院迫切需要高业务素质的药师提供包括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评价的服务技能,以保证基层群众用药安全。

1、建立机制,确保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完善药学人才激励机制,多方调动积极性,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在编制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大力向基层药学人员倾斜。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范文第3篇

中西药学结合,共同构成中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结合,将会产主统一、新型的医药学理论体系。仅有中西医学结合,没有中西药学结合,则中西医学的结合是不可能真正达到的;若无中西医学结合,中西药学的结合亦难彻底。这两类结合,互相促进,不断深化,最后达中西医药学结合。 中西药学所提供的药物及使用规律,都是为防治人体的疾患,此为二者结合的根本所在。因各自的特殊性或称内在的科学性,决定了结合的基础与核心将是中药学。然至目前形式的中药学,还不能体现互相结合的直接联系,必须在其现代科学化之后。结合的途径,可从中药及中药学现代科学化达到;亦可从西药中药化进而西药学得以中药学化而达到。此重任的实现,不仅需中西医药学工作者的团结协作,还应吸收多学科工作者参加。迄今,对中西药学结合诸多方面,看法非一,为加速中西药学结合,实应加以分析讨论.相关问题,简述如下。

一、中西药学结合的方向应当坚持

中西药、中西药学,是分属于中西医药学理论体系的概念,各有相应医药学理论体系术语所表述的特定内函、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如中药有性味、归经、升降浮沉等性能表述:功效则用中医药学术语如理气、壮阳、舒肝等表述。不论单独还是配合使用,均要遵从中医药学理论,突出的是与中医药学的机体总状况“证”相对应。尤其配合使用时,各药按君臣佐使关系共同构成一个功效整体——复方与机体的“证”相对应而发挥治疗作用。西药的性能则以其物理、化学性质表述,如酸碱性、溶解度等;功效和使用规律则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西医药学术语表述,包括生理指标如血压升高、病理指标如白血球增多、生化指标如转氨酶下降等,单独或配合使用时,对机体的这些专项指标变化的针对性很强。尤配合使用时,各药物间的关联整体性则不如中药复方突出。正是由于以上差别的存在,才需要探讨其结合的问题。 中西药学能否结合?这取决于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基础。事实上,共同基础是存在的。

第一,从物质基础看,药物来源均有天然产物和人工合成产物;均有单体和混合物。即本质上均由化合物分子所组成,也就是说,药物作用于机体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最小物质单元均是化合物分子(可是单一种类或多种化合物配合起作用)。

第二,从生物活性基础看,药物作用对象都是人体,通过影响机体的主化代谢过程进而影响生理和病理等状况的改变,而呈现治疗作用。基于此,中西药学可用共同的术语或指标来表述药物的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最终会达结合与统一。 现实临床用药情况已提出要求,中西药学应当结合与统一。尽管存在这两种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药物和用药规律,然而一个现实早已摆在面前,即中西药同时应用于同一患者身上的客观存在。有些是以两类药组成的成药供给患者;有些则是分别由中医和西医处获得而同用等。那么,如何考察、分析、判断用药的合理性呢?若按不同医药学理论为依据,难能取得一致结论,因为标准不一。而对此种情况,为对患者负责,为提高治疗水平,应当有个统一标准。统一标准的确定,只能是中西医药学结合与统一以后才能做到。

从医学的发展规律看,中西药学的结合与统一,亦属必然。任何医药学的发展,均需吸收其它学科的研究结果。作为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吸收其它学科的研究结果工作,最相接近和应优先吸收的内容,则应是彼此吸收对方之忧而丰富和发展自己学科。这两种医药学的药物学互相吸收的顶点,则是彼此结合与统一,从两种药物学的具体情况分析,并非在各方面均属优缺各半,势必有在结合与统一后的新药物学中,何者为基础与核心的问题,这将在下边论及。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中西药学在吸收彼此优点而丰富和发展过程中,将会达到结合与统一。

二、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的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是中医药学理论和中药学基本内容

中医药学理论体系是把人体的平衡状况和药物对这种平衡状况的影响,放到整个宇宙中来考虑的,不仅包括自然因素,亦包括社会因素;不仅包括外在因素,更强调内在因素,总之,考虑人体、药物及二者关系时,所涉及的可变因素,其多样性和综合观,是其它医药学理论体系所不能比拟的,故能容纳其它医药学的内容,起码是比其它医药学理论体系容纳中医药学的内容要多,这在中药学药物运用中能充分反映出来。突出表现在中药对人体平衡的影响,并不是简单地针对所见现象或某一病症,而是针对机体的功能系统或称功能部位。如肝心脾肺肾、气血、三焦、六腑等,而这些功能系统或部位又互相关联和影响,故又可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等。正是这种综合考虑而采用相应药物,使得药物的总体针对性更强,不良反应更少,故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后的新药物学,应以中医药学理论为基础,具体内容则以中药学相关内容为核心。此为根据之一。

根据之二,从近代对中药学尤其对中药的研究情况看,站在西医药学理论体系对中药进行了大量的现代科学研究,取得了不少研究结果。如弄清了中药中不少成分的存在及结构;以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表述了中药的不少活性方面;更从中药中吸收不少物质而成为新西药(包括单体如麻黄素、化合物部位如山豆根总生物碱、整个中药乃至复方中药等)。然而这些研究结果由于没能及时纳入中医药学理论体系,而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就拿从中药中所得到的新西药而言,尽管按西医药学理论能治疗不少西医药概念的疾病。但因没能考虑到中医药学理论和中药学的相关用药规律,却难于完全准确地使用而取得应有的疗效,反而出现了不少不良反应,近年对人参、甘草等中药的不良反应报道,屡见不鲜,即为明证。例如人参,西医药学研究认为其有强壮作用。故用作强壮药。然而并非所有人用后均能起到强壮作用,甚至引起对机体的损害。因为人参从中医药学角度讲,具有大补元气的功效,大补元气与强壮并不能等同。大补元气是针对虚证才有效;而对实证,不仅无效,反倒有害。

总之,把中药纳入西药学,是难于完全容纳的,然而,若将西药按中医药学理论进行研究,使之具备中药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使西药变成中药,成为中药学中的药物。对这种中药化了的西药,按中医药学理论和中药学相关用药规律使用时,则不仅能使其原来的内容得以保持,更能提高其治疗水平,即治疗功效的针对性更强,不良反应减少。就拿四环素来看,其对急性细菌感染疾患效佳,而这类疾患,从中医药学分析,属实热证,有时夹湿,如急性菌痢。既然具效,则表明其具中药相关内容性味:苦寒;功能:清热解毒燥湿。所以适于实热且夹湿证。此药在西药学中,虽对慢性细菌感染疾患并没规定为禁忌,但疗效不佳却是事实。这从中医药学理论和中药学用药规律较易理解。因为此时的细菌感染疾患往往属虚证,有的又偏寒证,对虚寒证是不宜使用苦寒药的,起码不宜单独使用。使用于慢性细菌感染之疾患,是违背中医药学理论和中药学用药规律,当然不会取得良好功效。可见,把西药纳入中药学,是能够容纳的。

依据之三,对西药学近年发展状况简作分析,就可明了。第一,赖以发展的基础理论知识枯竭,需要新的理论知识。原来是以新的天然产物结构类型和机体生化反应过程的了解作为合成新药的依据,而今这两方面均未达指导药物研究设计的新境地,而中医药学则对西药学讲,却是新的理论知识。第二,研制一种新西药现需资金几千万乃至上亿美元,时间几年乃至十年;筛选样品5千到1万种等,所得新药,疗效却不突出。而从中药研制,则耗费人力物力较少。第三,西药研制正从天然产物。尤其民族药寻求出路,而中药正具备,近些年形成的世界性“中医热”,在很大程度上讲,乃为“中药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尤其中药为民族药中的佼佼者。第四,向复方发展。第五,老药新用。如上多方面均表明,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只能以中医药学理论为基础:中药学相关内容为核心。通俗而言,自身难处正多,再担重任,岂不强人所难。

这里有一个问题,应有相宜看法,就是中西药学的科学性对比,即到底哪种药学的科学性更强。为说明此问题,首先要有共同的标准,否则难于衡量。所谓科学性,在现代概念中,一种精密科学必须具备三条:①以正面经验为依据。因为只有正面经验,才能在必要时予以重复和验证,②陈述的单一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精密性。③经验资料的严格、合理的综合即系统化。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成为一门科学。对此三点、若仅符合第①点,只能称之为原始科学;若仅符合第②,③点,则称伪科学了。据此,我们再与中西药学对比,决定其科学性如何。从中药学可见,三条均符合。

总之,从理论上,实践中及未来发展方向上来看,中西药学的结合与统一,应以中医药学理论为基础,中药学相关内容为核心。

三、中西药学结合的前提是中药学的现代科学化

1.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后的新型药物学的总体轮廓 为了坚持中西药学结合方向和实现中西药学的结合,应当对结合和统一后的新型药物学有个大体设想,即应有个总体轮廓,这样才能使此项工作目标明确,而不致摇摆:进而能选择相应途径和制定相应步骤及施实方案,就迄今情况而言,新型药物学应具备如下几点:第一,应能体现和包括中药学之优点;第二,应能体现和包括西药学之优;第三,应能体现不断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就具体药物使用而言,结合和统一后的药物。还应具备中药的基本内容,亦具西药的基本内容,从而能按现在的两种医药学理论和用药规律来使用。 对如上三点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三点内容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为共同内容,也就是说,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是中西药学两者的结合点。故关键问题在于中药及中药学的现代科学化,现代科学化了的中药学就能体现如上三点,实现中西药学的结合与统一。

2.中药学现代科学化的标志 中药学的现代科学化,包括多方面内容,如采收加工、炮制及制剂生产、质量控制、中药基本内容等的现代科学化。而其中最突出则是中药基本内容的现代科学化,因为这方面内容的现代科学化,是其它方面现代科学化的基础,更是中药学现代科学化的核心。 中药基本内容,正如前述,包括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表述内容。这些内容的现代科学化,其标志就是在物质基础和主物活性两大方面给与现代科学的阐述。例如中药药性的寒与寒性作用,从物质基础方面,到底哪些化合物结构类型才具寒性,而寒性作用又会影响机体的哪些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的改变;理气的功效,是哪些化合结构类型作用于机体后的必然反映,又是改变了哪些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标;药物的配伍,会有哪些化合物间的化学、物理化学变化.配合使用的化合物又是如何协同影响了机体的生化反应过程,进而发生生理、病理等变化。其它方面,亦然,中药若能达到如上程度的现代科学阐述,则中药学其它方面的现代科学化就易实现了,如根据物质基础和生物活性两大方面,便于选择合适剂型和给药途径,从而更好地适应临床用药的要求。质量控制则更可根据化合物的组成与含量为依据,亦可以相应生物活性为依据。 按如上现代科学化后的中药学,再与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后的新药学所应具备的几点,进行对比,显然,均具备了。若按迄今中药学基本内容的表达形式,那是难于实现中西药学的结合与统一的,总之,中西药学结会与统一的第一条途径,就是中药学的现代科学上,重点又在于中药的现代科学化。 至于如何实现中药及中药学的现代科学化,首先要对中药给与现代科学的化学、药理学、临床学研究,或单独或配合进行;第二,这种研究,是在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内,围绕中药基本内容来进行。两点缺一不可,如缺第一点,则仍是传统中药;若缺第二点,则研究结果会脱离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均无从谈起中药学现代科学化。例如,止痛药研究,首先明确此药是止何种证之痛,如寒、热、虚、实等之痛的何种证。据此选择相应模型和现代指标,如止寒证痛之药,选用热板法之模型,就不一定合适,因此乃为热致痛,显然若用冷致痛模型将会更相宜,据此,再进行化学研究,可能获得止痛作用的物质,并做相应生化、生理、病现指标的测定。这样,就有可能从物质和生物活性两方面给与现代科学阐述。

3,中西药学结合的另一途径是西药的中药化西药学的内容,亦包括多方面,如原料药的生产、制剂的制备、质量控制、药物本身的基本内容等,其中药物本身的基本内容即性能、功效和使用规律的表述,构成西药学的核心内容,而这些内容均是以现代科学知识相关术语和指标来表述的。即物质方面以化合物的分子组成和性质来表述,尤其单体西药更明确;生物活性则以生理、生化和病理等相关指标和术语表述,将现代西药与中西药学结合与统一后的药物及现代科学化的中药进行对比,不难发现,现代西药所缺的是中药基本内容。如果使其具备中药的基本内容,那么就成了现代科学化了的中药,即成了中西药学结合后的新型药物。在此基础上,可使中西药学达结合与统一。 问题的关键是西药能不能变成中药和怎样变成中药。关于能不能变成中药的问题,这从前边关于中西药学具有物质和生物活性的同一性,即均由化合物分子组成药物,且作用对象都是人体,也就是从道理上已阐述清楚。再从实践上看,中药基本内容就是根据药物作用于机体后所呈现的作用(包括治疗和毒性作用),按中医药学来总结归纳出来和确定的。据此,中医药学早已吸收了很多中医药学体系外的物质而成了中药,如乳香等。更从现代临床实践中,有人已注意到某些现代西药的中药基本内容。如有人认为考的松,具阳性,能资助肺脾肾气化功能,对阳虚证效佳等,因此,对现代西药,放到中医药学体系中进行研究。根据其临床作用,而总结它们的中药基本内容而成中药。如前边提到的四环素为苦寒之品,再如阿托品用后使人口干、面赤等,这些为热性的表现。至于具体作法,均可通过临床进行。即按中西两种医药学诊断,仅给西药,再接中医药学总结用药前后机体变化情况,据此而确定西药的中药基本内容,使之成为中药。 值得指出的是,这条途径,很可能是中西药学结合的较快途径,因为中药的现代科学化本身较难,就从物质基础的研究看,若将每味中药的化合物组成、比例、性质、变化等均研究清楚,实非易事。例如人参已经多人、几十年研究,已知有十余大类约百种化合物,然而还没能完全研究清楚。故有的提出200或400种常用中药的系统研究,希冀实现中药现代科学化,仅物质方面的研究就不是在较短时期能完成的,更不要说生物活性方面了。当然,终应研究,也是能够研究的。此条途径却不如西药中药化来得快,因西药已具现代科学内容,仅缺中药内容,而这方面内容的确定,从中医药学讲,还是有很多方便之处的。 现在的问题是,应认识这条途径,重视它,作出规划,组织施实,中西药学乃至中西医学结合将会出现一个新局面,也是中医药学对世界医药学在当代的新贡献。

四、中西药学结合是中西医药学工作者和相关多学科工作者的共同任务和努力目标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临床药学 临床药师 合理用药

临床药学是以研究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为中心的药学服务,是药学和现代医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学科。通过学习及借鉴各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笔者总结出临床药学服务工作内容为深入临床。直接参与对患者用药、治疗药物监测(TDM)、临床药学通讯编辑、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开展咨询工作等五方面。开展临床药学服务的过程中。临床药师要抱着低姿态深入临床去了解、认识、学习、同时要坚定信心。

1 临床药师的主要工作

开展药物学研究:如采用最小成本分析、成本效果分析、成本效用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分析方法,选择最佳的疗效费用比,以降低医疗费用,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1.1合理用药

临床药学工作开展是医院医疗发展的需要。临床重点科室患者众多,与药物相关的问题也较复杂。临床药师的介入能有力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快速的解决临床用药的相关问题,如:药物相互作用的咨询、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及解决、用药注意事项的宣教等,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药物疗效,不良反应情况等,并认真阅病历及治疗记录,进行疗效评价,必要时提出修正用药方案建议。

1.2加强科室用药监督

克服矛盾心理和抵触情绪,找到相融合的切入点.与临床医生、护士和谐相处,为以后全面深入临床,参与个体合理用药打下基础。与患者沟通态度一定要诚恳、真挚,语言表达要明确、简洁。内容要完整,前后观点一致,谨慎而言。在工作中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医疗风险意识,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将工作中的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临床药师在短期内全面、深入地掌握本专科的药学知识。给临床提供用药指导和咨询,并掌握临床单一专业的医学知识,分科室、分专业设置临床药师是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临床药学工作人员系统培训 建立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以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3明确学科任务和性质

尽管临床药师应由供应型向技术服务型转变,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好自己的方位,从幕后走向前台,从间接服务于病人向直接服务于病人转变。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以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药学服务,以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治疗为目的的药学学科。

2 基层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层医院药学人员医学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够强。药学人员在学校中接受的是传统药学教育,对医学知识掌握的不够,有些药学人员甚至对某些医学术语闻所未闻,经验不足的人员很少有机会接触临床诊断学和药物治疗学。在这样的情况下,临床药师和医师很难在医学上进行交流,互相学习,更不用说让他们去配合“指导用药”,制订药物治疗方案。很多药学人员认为临床药学很难在基层医院开展,缺乏足够的信心走上临床与病人进行交流。医院领导对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基层医院的领导对临床药学工作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对临床药学的概念很模糊,把它错误地等同为一般药剂工作。忽视对临床药学对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作用,忽视了临床药学对促进临床经济、安全用药物的重要性。

2.1基层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建议

加大对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紧迫任务就是培养既有药学知识又有医学知识的高级人才。要对临床药师进行指导,增加临床药学专业培训和临床药学实践。对知识量不足的相关人员要继续教育培养。当临床药师对本专业的病理、治疗原则、诊断依据都了如指掌,就可以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交流,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提出有价值的意见。临床药师要学会与病人交流。临床药学是一门实践科学,这就是说临床药师的服务对象是病人。药品用到病人身上是否有不良反应、是否有效,都需要药师认真观察,做好记录。药师要面对面与病人交流,获得第一手资料。同时临床药师需要解释、说明和指导病人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病人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着病人接受药学服务的态度,为此药师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交流方式。取得了病人的认可,才能达到药学服务的目标。

2.2改变广大患者的传统观念

利用所学的药学知识向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直接的、负责的、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之一,是医院药学发展的方向。

2.3专业素质

一般而言,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需要以下的硬件和软件:为有一个较高的起点,大、中型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应配置3~4位药师,其中至少包括1名熟悉药学情报处理的药师,这是由于临床药学的开展是与药学情报的服务和信息的处理分不开的,而情报的处理需要有较高的药品信息管理的权限和专业技巧。加强临床药学法律法规和临床药师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临床药学工作得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根据我国临床药学和试点情况和现状。进一步建立健全临床药学工作方面的体制.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更加完备的实施制度、法律和法规。根据国内实际和实践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

2.4培养胜任不同岗位的临床药师

要学习有关的医学基础课程以及治疗药物监测、药学情报等专业知识,但如此众多的学科不可能要求面面俱到,为此必须积极培养胜任不同岗位的临床药师,如临床药师、情报药师等。人员的培训要求应是在学习常见的技术方法、基本技能和基本原理基础上,各有侧重和不同程度地掌握不同专业知识,形成学科知识和业务技能互补的整体优势。临床药学在基层医院开展中的现状,基层医院对临床药学工作中认识不足,药师知识结构不符合临床要求,有必要加强临床药学方面的工作,它是医院合理,安全,经济,有效用药保证。

3 结语

临床药学工作实践,为基层医院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方法 结合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实际情况,临床药师床合理用药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而药师加强学习,固强补弱,持之以恒地做好药学服务工作,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素质,也能更好地发挥临床药师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中所起的作用。临床药师从力所能及的工作内容入手,可获得临床医疗团队的认可,大大提升临床药师的工作热情与信心。不断提高医院合理用药的水平,提高基层医院合理用药水平,药学教育的改革和继续教育的推行促使更多掌握现代药学知识的药师加入临床药师的行列,人才严重匮乏的局面正日益得以改观。我们应当乐观地看到,临床药师已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药理学的基本作用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基本药物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2)03-0005-04

Usage of the essential drugs

in second and third class hospitals and its related suggestion

MENG Xian-min1,DONG Ping1,ZHANG Yong-xin2

(1. Public Health Clinical Center affiliated to Fudan University,Shanghai,201508;

2. Huashan Hospital affiliated to Fudan University,Shanghai,200040)

Abstract The policy of the essential drugs has been implemented for over 30 years in China,but the effect is not good. To promote this work,the national authorities have issued several documents since 2007,such as “implement opinion on establishing the national essential drugs system”,“national essential drugs list for primary medical institution (2009 version)”. Several surveys found that the kinds and usage rate of the essential drugs are pretty low in second and third class hospitals due to the limitation of the kinds of drugs,insufficiency of financial compensation and severity of diseases. The New Medical Reform should push the wide usage of the essential drugs in second and third class hospitals.

Key words essential drugs;second class hospitals;third class hospitals

基本药物制度是维护公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建立和完善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2009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基本药物使用”,进而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药品可及性并缓解群众的“看病贵”问题。同年8月,国家9部委联合《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两个文件,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据了解,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已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了基本药物的使用,但二、三级医院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本文就二、三级医院中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文献回顾和分析,并就二、三级医院如何推进基本药物的使用提出相关建议。

1 基本药物的概念与意义

基本药物的概念最早是于1975年由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是指卫生保健所需的最重要、最基本、不可或缺的药物,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中多数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10月,WHO制定了第1版《基本药物目录》,随后进行了多次更新。2002年,WHO对基本药物的概念重新进行了定义,即改为是指能够“满足人群优先医疗需要的药物”,其遴选必须考虑公共卫生状况、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卫生机构条件、卫生人员培训状况和经验以及费用-效果分析等因素。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有关机构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是在充分考虑本国现状和基本医疗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确定的,具有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等特点。基本药物概念是基本医疗卫生的基石,是优化遴选和使用基本药物、控制医疗卫生费用和促进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有力工具。当然,基本药物概念的使用有一定的灵活性,各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均由该国按实际情况制定。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开始制定本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或行动计划,以促进药品的可获得性、可负担性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的遴选、定价、生产、流通、医院使用和医保报销等多个环节,是国家为维护公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以其权威性对药品质量、疗效以及可获得性等向公众作出的承诺,体现了政府心系民生的出发点和实现公平医疗的决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促进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的转变、有效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切实减轻公众药品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在WHO 193个正式成员国中,已有8成以上制定了本国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且多数国家还根据国情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新目录内容。国外实践证明,推行基本药物政策是促进合理用药和控制药费增长的有力手段。

中国政府积极响应并参与WHO的基本药物行动计划,于1981年颁布了第1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在以后作过多次更新。但除基本药物目录外,我国并没有制定强有力的配套措施来保证基本药物政策的推行,致使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仅限于目录的修订,实际作用不大。“新医改”启动后,中国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等相关文件,继续推动中国的基本药物行动计划。目前,已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其中化学药品有205个品种、中成药有102个品种。各省、市还相继公布了本地的增补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它部分)》也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2 国家对二、三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要求

国家当前对二、三级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没有提出明确的比例要求,但卫生部在2009年底公布的“医改”方案中已经强调,二级以上医院必须配备一定量的基本药物,至于具体的、恰当的比例尚待结合各类医院的特点和就诊人群疾病谱等情况加以衡量。有消息称,卫生部正在制定的计划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其中二、三级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须分别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95%和80%以上[1]。

据了解,为促进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的使用,各省、市也在积极行动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江西省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三级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数应不少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95%,使用金额比例不低于15%。河南省规定,三级医院至少要配备八成以上的基本药物,且基本药物收入至少要占药品总收入的10%。河南省同时还规定,对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未达标的医院,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山东省卫生厅也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2]。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在二、三级医院中的使用情况

为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中的使用情况、推进基本药物政策的落实,最近有多位学者做了相关调查并发表了研究结果。邱凯锋等[3]通过统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使用品种、数目及金额,分析了其所在二级甲等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情况。结果表明,2009年该院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比例为23.2%,使用金额比例为13.5%,对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配备使用率为53.1%。赵欣欣[4]选取部分住院患者计算本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及新准入基本药物对药品费用的影响,结果发现1 793例患者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仅为5.73%,人均药品费用为(2 618.70±3 051.70)元。用新引进的同通用名基本药物中定价最高、最低以及平均价格替换患者原使用的基本药物,换算后发现在药品总费用、基本药物金额比例和人均药品费用3个指标中最高上涨1.66%、最低下降0.09%,反映出三级综合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低、基本药物对药品费用的影响很小。张强等[5]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统计本院2009年3月1日-2010年2月28日的药物销售数据,通过金额排序法及用药频度排序法分析显示,该三级甲等医院共配备了149种基本药物(西药),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药总数的72.7%,占医院西药总品种数的11.6%;其销售金额为1 663.5万元,占医院西药总收入(17 005.5万元)的9.78%。以上诸数据表明,无论是在二级医院还是在三级医院,普遍存在国家基本药物覆盖面窄、使用比例和使用金额都比较低的问题。沈洋等[6~9]等的报道也证实了这一事实。考虑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是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这种结果并不令人意外[4]。

导致目前二、三级医院中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有: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公立大医院必须把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但对具体比例却无明确要求,对基本药物的使用量和使用比例的要求也缺乏明确依据。2)二、三级医院承担着大病和疑难疾病的诊治任务,其患者多为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患者,而在基层医院使用基本药物不能解决的问题转到二、三级医院后基本上都要调整用药,现有的307种基本药物加上各省、市增补的品种仍不能满足二、三级医院的用药需求。3)在药品收入为医院收入主要来源的二、三级医院,国家补偿机制尚不完善,医院缺乏使用基本药物的动力。4)由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加上药品广告的误导,不少患者仍存在廉价药品疗效差、贵药与新药疗效好的错误认识,甚至会主动要求医师开具价格高的药品,临床医师承担较大压力。5)药物研发能力提高、新药上市数量增加,在新药比老药疗效好、不良反应少的片面宣传下,医师偏向使用新药。6)部分医师违反职业道德,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开具非基本药物给患者,使患者难以使用基本药物。

4 在二、三级医院中推进基本药物使用的相关建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实施2年多来实践经验间接表明,即使针对二、三级医院有目的地扩充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的推广和使用也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但基本药物的推广使用是“新医改”的要求,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用药权益、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二、三级医院推广使用基本药物是历史的必然。

4.1 发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作用,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

2011年3月1日起实行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等工作。因此,二、三级医院应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主导,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合理设定处方和调剂指标,鼓励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力度,从技术上、制度上指导并规范医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大其管理和监督职能,定期公示不合理的处方和用药行为,逐步规范医师用药处方。通过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加以行政干预,必定会对本医院的基本药物使用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4.2 及时梳理并合理控制本医院药品品种目录,制定适合本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

医药科技的发展使得新药品、新剂型日益增多,致使二级以上医院的药品品种数多在数百种或千种以上,且同品种、同通用名的药品品种数较多,医师用药的选择范围宽,但合理用药的管理难度也大。医疗机构若不及时进行药品品种清理和控制,就不利于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不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利于加强药品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也不利于临床用药管理水平的提高。医疗机构应当综合比较药品的品种情况,运用特定的分析方法,围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省、市增补目录并结合本医院临床医疗需求和专科用药特点,邀请相关专家对各类药品进行科学评议,对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品种优先选用,对昂贵药、进口药进行品种和数量的严格控制,该淘汰的及时淘汰,制定出适合本医院使用的基本用药目录。同时,积极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逐步停止目录外品种的采购,严格控制药品的库存数量,使临床用药品种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

4.3 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发挥医师的主导作用

有调查显示,相当数量的医药工作者、尤其是一线医师对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这对推进基本药物的使用极其不利。医师是药物使用的主导者,医师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程度和执行情况将决定这项制度实施的效果。因此,医疗机构应加强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基本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认知度,同时建立有效的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调动医务工作者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积极性。此外,医务人员也应克服抵触情绪,认真学习《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等文件,改变以往的用药习惯,树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充分发挥基本药物防治疾病作用的理念,共同促进本单位基本药物的使用。

4.4 将基本药物使用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重

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历来都是制度和计划执行的有效保障。医疗机构不仅要制定各临床科室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而且应建立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基本药物在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并重视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可成立由绩效考核办公室、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和财务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组负责检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对发现的不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不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不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尽可能避免采取简单的经济处罚和院内通报批评的手段,而多推行面对面讨论的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逐步统一认识,由此达到扎实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的目的[10]。

4.5 加强医院临床药师的培养,发挥药师在规范基本药物使用中的把关作用

在二、三级医院中推进基本药物的使用及合理用药不可忽视药师的作用,这一点在国家及各省、市相关文件中均有提及。临床药师具有药学和治疗学知识,可在临床查房和药学信息服务等方面引导医师使用基本药物。药师也可通过调剂、处方点评等环节对基本药物的使用进行把关,并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数据进行分析,以利行政部门加强管理。药师还能在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时积极宣传基本药物政策和合理用药知识,消除患者对基本药物的认识误区,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率。刘辽等[11]采用自身对照的试验方法考察了药师干预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影响,结果发现药师主动干预的确有利于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和金额比例、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4.6 重视对《中国国家处方集》等权威文件的应用

《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是按照我国的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编写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医师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对患者进行安全、有效、合理的药物治疗的专业文件,也是医院进行医疗管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施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文件,但目前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对这些文件重视程度不够、应用率不高的问题。希望各医疗机构重视对《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的应用,加强培训,将这些文件作为临床用药、处方和医嘱点评以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4.7 加强对公众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提高患者使用基本药物治疗的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是一项国策,其实施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医疗机构应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和咨询窗口等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增强公众对基本药物政策的了解,使公众知道基本药物就是具有较好疗效的、性价比高的、质量有保障的放心药,从而降低公众在就诊时对医师处方行为的影响,提高选用基本药物治疗的比例。

5 结语

总之,二、三级医院的疾病谱较基层医疗机构复杂得多,且不同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有所不同,故需要的药品品种数更多且侧重点不同,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2009版)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颁发的,不能满足二、三级医院的用药需求。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二、三级医院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与药物目录,以进一步促进综合医院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相信今后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它部分)》和各地增补药品的陆续颁布,这一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正如目前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中的使用比例和金额较低的情况一样,即使未来基本药物目录扩大后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中的推广使用仍将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鉴于“医改”形式和趋势,二、三级医院的负责人应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的方案和措施,认真制订本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处方集和使用指南,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规范临床医师的处方行为,充分发挥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并将基本药物的使用纳入科室和医师的绩效考核中,逐步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和金额,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而一个新制度的出现必定伴随着争议并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除医疗机构自身外,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的推广使用还需政府和社会各行业、各阶层的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体系以及基本药物的报销制度和流通机制的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在将来新的医疗体制下必定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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