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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为确保农电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乡成立农电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供电所所长任副组长,乡安办、乡国土办、乡住建办、各联村干部为成员。各村应成立以村主任任组长,村委委员及该村的农电协管员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村、社及单位的农电工作。

二、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1、用电单位订立用电公约,按电力法规结合用电公约处理违章用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乡与村、村与社、社与用户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明确责任,公开电价,抄见透明,杜绝人情电和偷漏电事件的发生。对偷窃电行为,一经发现,要多方配合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确保供用电秩序稳定正常。

3、村社干部要负责督查农电协管员安全工作情况,要利用会议、集会等场合普及宣传、讲解、培训安全用电常识,做到家户喻晓。对当月11日前未按及时上介电费的用户和用电单位,供电部门拉闸限电,及时控制欠费金额增大,同时依法追收违约金。村社干部及农电协管员要积极主动协助供电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

4、抄表到位、具实,不估抄、不漏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几率。

5、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并适时启用。

三、及时排查,确保安全

1、2014年3月1日起至4月底,各用电单位要主动牵头,供电部门督促,对管辖范围内的供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不合格设备、设施、线路隐患、安全隐患要按责任及时整治。对涉及经济投入方面的项目要用“一事一议”办法筹集解决,安全隐患治理,“宁可提(钱)买平安,切莫事后买教训”。对街道已改的农电线路要根据房屋改造情况及时达标完善,对达不到安全供电要求的,供电部门要依法中止供电,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疏于管理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强化宣传。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触电急救等知识,牢固树立“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钱”的商品意识。

3、严格春秋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电力部门一年一度的电力设施、设备年检工作,各村社、用户积极支持配合按规定彻底清除高、低压线路障碍,确保线路运行安全、畅通。

4、凡在管辖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必须做好现场保护和取证工作,查清原因,科学合理,组织抢救,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5、严禁“三线混架”,特别是街道对违章架设的,由供电部门牵头,乡安办与村(居)委会联合依法。

6、对街道、乡村公路两侧及涉及线路下建修房屋用户,要经乡安办、乡国土、乡住建、乡供电营业所到现场勘察联合办公确定方案,严格按安规要求放线,留足线路安全通道,并由供电部门拿出规划,确保电力施工畅通。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建筑要深刻吸取2011年红旗村“8.11”、2013年洛坪村“2.19”两次触电伤、亡事故教训,国土不得审批手续。对达不到安全供电条件的用户,供电部门不得办理用电入户手续。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条例》和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年初制定的《县2014年电力设施暨电能保护工作要点》及《市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芜电保组[2014]1号)文件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隐患排查及电力行政执法活动,通过一年的工作努力,制止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行为、整治了一批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现就县2014季度开展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县不断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县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作用,积极开展2014年电力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反窃电等各类专项活动,集中整治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纠正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违章植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确保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较好地维护了供用电秩序,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电力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完善领导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根据省、市经信委文件精神,我县不断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2年根据成员单位人员的变化及时进行了调整,成员增至22个单位,印发了《关于调整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使电力设施保护组织更加完善,有力地促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电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办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明确职责,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开展。为确保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延伸至乡镇,各镇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印发了《县电力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检查。11月21日由县经信委组织公安、工商、供电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废旧市场电力废旧器材收购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了8家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在检查中发现4家收购少量废旧导线,且未做收购等级,检查组责令其整改。当检查到“春谷再生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购点时,发现存有大量废旧导线,其中部分有销售证明,为彻底查清销售来源,当即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政企联合执法可震慑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不得盲目收购来源不明的电力废旧器材,有效地制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销售渠道。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

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2014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县2014年度县综治委成员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三)积极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为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市经信委电保办积极通过文件、会议、考核、督办等形式,推动各县(区)政府及供电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落实派驻人员,目前,我县已完成电力行政执法机构设立,供电企业派驻的兼职人员已全部到位,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今年下半年我县已受理行政许可一件,取得了零的突破。

二是县经信委加挂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牌子,由秦晓唐副主任兼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主任,王齐学、马志宁同志兼任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王齐学负责联系经信委相关工作,马志宁、古迎胜负责联系供电公司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骨干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上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今年11月市电保办组织执法人员赴合肥、阜阳、舒城、岳西等地考察学习,我县王齐学和古迎胜通过考察学习,积极总结别的市县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为下步电保办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执法证件、装备规范管理。目前执法资格证件有5个(执法证件未下发),执法证件1个。县电保办购置了电脑、照相机、望远镜、录音笔等执法装备,日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已基本进入常态化。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1、根据《国网供电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贯彻市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意见,执行二十四节气表,推进继续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强化春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安全日”方案,于3月中旬至5月上旬,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及春检隐患大排工作。通过检查,发现管理类问题5项,设备类问题91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司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班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落实整改。

2、根据《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和10千伏公变台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设、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开挖取土、违章开山采矿、违章填埋堆物等行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发现隐患8处,整改6处。剩余2处:一处为110千伏盛新631线#9杆处于快、慢道之间,现施工单位正在落实整改;另一处为北港排涝站未经供电部门验收擅自启用,经信委已函告许镇镇政府到供电部门办理报装手续,消除配电设施安全隐患。

3、根据政府部门有关工作指示,为做好客户优质服务和安全用电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类防汛排涝泵站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泵站设施用电安全,特组织供电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许镇镇水利站于2014年9月18日至30日织开展排涝泵站专项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以《一处一档》反馈水利站,以便进行整改,确保防汛期间安全可靠供电。

(五)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对县域内的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共下达《安全隐患告知书》15份,对5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工地实施停止责令其整改。要求施工企业与供电公司签订《安全协议》2份。

2014年6月30日中合新龙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在35千伏盛九线线路保护区附近施工,经县供电公司和电保办现场查勘,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并制定了施工防护方案,并要求其到我委及时办理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确保了施工安全。率先在四县第一个办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标志着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六)加强应急工作管理,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

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我委。编制了《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印发了《电网2014年有序用电预案》,全年共下达《供电公司预警通知单》6份。

(七)广泛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力用户的法律意识,创造电力设施电能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县电保办与供电公司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新年伊始,为提高城乡居民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在2014年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上利用大屏幕播放电力设施保护知识。

二是为关爱居民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公共安全,县电保办在县电视台晚间黄金时段连续七日(4月1日至7日)滚动播放“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宣传标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三是根据县农业和季节性特点,4至5月在社区、乡镇、街道、中小学、集镇等人员集中区域张贴《关于禁止在电力设备及电力线路附近钓鱼的通告》、《关于严禁在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附近放风筝的通告》和《关于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通告》、《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附近进行焚烧活动的通告》。

四是结合县籍山镇政府组织举办的美好乡村大舞台的契机。5月8日,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籍山镇三连村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

五是为积极营造全民爱线护线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保护“三电”设施的意识,5月22日,县供电公司响应县政府号召,联合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县广播电视局一同开展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备保护宣传活动。

六是6月16日利用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在县安监局的组织下,供电、消防、交通、通信、海事等十余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安全,强化市民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安全发展。6月22日,我委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广场开展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工作,现场发放《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300多本,发放省电保办宣传品、水杯、扑克、中性笔等。

七是完善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在人口密集区、跨越道路、河流、鱼塘等地段及时安装、补充安全标识约300个,如“禁止垂钓,高压危险”“禁止建筑”“禁止取土”等;完善电力线路塔号牌,以清晰、醒目标识提示相关人员,避免误登电力线路杆塔。

八是于12月4日全国第一个“宪法日”联合县经信委设立了普法宣传展牌,宣传《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活动期间大量群众前来咨询问题,公司共发放印有电能保护知识的环保袋500个,发放安全用电知识读本300余本。通过本次活动,广大群众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也相当程度上震慑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夯实电力设施安全基础

1、对10kV35公里跨鱼塘线路段进行绝缘化改造。

2、10kV黄墓126线排涝站支线、北埂282线梅村支线跨越民房,由于该线路为裸导线,存在的安全隐患,供电公司和村委会进行沟通,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将该线路升高并绝缘化处理,提高电力线路供电可靠性,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

3、全年清除树障10386棵、修剪树木21054棵。

(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亮点和成效

1、我县电力行政许可工作取得零的突破。由于受编制、人员、经费困扰,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电力行政许可工作没有开展,2014年下半年,县供电公司积极落实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在市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县供电公司派驻两名专职人员,在县城繁华地段租用三间房屋做为电保办、警务室和询问室的办公场所,县经信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电保办工作,并已办结电力行政许可一起,目前正在配合宣城供电公司受理第二起电力行政审批许可。

2、根据《县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民生办〔2013〕13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农村居民家庭用电安装保障工程,消除农村安全用电“三道防线”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弱势群体的用电安全。目前20000只家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已完成90%。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供电公司内部管理机制还不顺畅。

从2014年电保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违章施工、违章建筑行为供电公司都提供了施工电源,反映供电企业的部分部门、供电所把关不严,在未全面了解施工与电力设施关系前就提供了施工电源,且未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特别要表明若施工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即可中断供电)。供电企业的营销部门、供电所要在用户申请用电时,对可能对电力设施安全造成影响的施工,应报电保办到现场进行勘察。

二是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无论是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行为,都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如住建委、重点局、林业局及乡镇土地所、建设办)进行审批,只有在政府的层面上落实对相关部门、乡镇的电力设施的考核机制,才能从源头上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三是电力行政许可和电力行政处罚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电力行政许可我县已开启了这项工作,但工作成效不大。

三、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县在省、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市县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电保办的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

(二)继续做好电力行政许可工作,争取使我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建设整体水平,指导和规范班组管理工作,促进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分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分公司)战略全面实施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内蒙古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分公司所属单位。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班组建设与电力分公司中心工作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分步实施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以点带面与持续推进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重在建设与重在提高相统一的原则;

(五)坚持归口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五型”班组内涵

围绕班组基础建设、安全建设、技能建设、创新建设、民主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明确为“五型”即安全型、管理型、创新型、学习型、效益型班组建设的管理内容,以指导和规范班组共性管理工作。

(一)安全型:以强化安全建设为导向。安全制度体系健全,岗位责任制得到落实;员工严守安全规定,厉行规程标准,能够有效防范不安全行为及事件;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

(二)管理型:以规范管理为导向。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流程清晰,责任明确;推行6S精细化管理模式,基础工作扎实;工作、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员工行为规范;实行人本管理、民主管理,班组成员之间关系和谐。

(三)创新型:以技术攻关为导向。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科技创新活动,解决管理和技术难题多;职工创新工作有亮点,实施创新项目成绩突出。

(四)学习型:以素质提升为导向。学习有制度、有措施,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学习有氛围,员工有热情;培训制度与激励机制健全,岗位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常态化,班组“学习力”显著增强。

(五)效益型:以降本增效为导向。积极开展管理创效、节支增效、修旧利废、劳动竞赛等活动,建立成本控制和质量责任制,降本增效工作有办法、有措施、效果显著。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成立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审定考评结果。

组 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电力分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治工作部),负责“五型”班组建设的沟通、协调;负责制定、修编“五型”班组考评标准,定期组织对班组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负责“五型”班组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及推广;负责“五型”标杆班组的评选与表奖。

主 任:工会主席

成 员:办公室、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HSE部、群团工作部、物资采购中心、各分工会主席。

第三章 建设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安全型

(一)安全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二)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三)积极参与危险源辨识、危险点分析预测;

(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五)防范不安全行为及事件;

(六)严格执行“两票”或工作单等制度;

(七)防火防盗无隐患;

(八)开展安全性评价;

(九)规范特种操作作业。

第八条 管理型

(一)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制度;

(二)班组基本资料齐全完整;

(三)台帐管理规范有序;

(四)按照6S理念完成日常工作;

(五)班组计划总结齐全;

(六)班长工作日记详实;

(七)工作、办公场所环境整洁;

(八)员工严守《电力分公司行为规范手册》;

(九)思想政治、宣教工作坚持经常;

(十)工会组织作用发挥好。

第九条 创新型

(一)QC活动、小型技改等创新工作经常开展;

(二)积极征集并落实合理化建议;

(三)职工技术创新工作有亮点,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并特色鲜明。

第十条 学习型

(一)学习型组织健全,学习有制度、有措施,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

(二)常规培训、技术讲课、培训管理等工作规范;

(三)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四)认真总结评价学习、培训效果;

(五)应持证上岗员工,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 效益型

(一)降本增效工作有办法、有措施、效果显著;

(二)开展管理创效、节支增效活动;

(三)开展修旧利废工作;

(四)实施成本控制,建立质量责任制;

(五)开展技术创效活动。

第四章 实施与考评

第十二条 分类设置班组。班组划分为两种类型:生产一线班组和服务保障班组。生产一线班组原则上应为各单位生产一线主要班组;除生产一线班组外,其他均为服务保障班组。针对两种类型班组,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相同,但设定的考评标准有所区别。

第十三条 对班组实行百分制考评,“五型”各占20%。具体考评标准:

(一)“五型”达标班组

生产一线班组考评得分≥80分,低于80分为未达标;服务保障班组考评得分≥85分,低于85分为未达标;

(二)“五型”示范班组

生产一线班组考评得分≥90分、服务保障班组考评得分≥95分为“五型”示范班组,由各基层单位考评;

(三)“五型”标杆班组

在“五型”示范班组的基础上,电力分公司每年评选 “五型”标杆班组;

(四)“五型”班组建设先进单位

第十四条 否决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即为未达标班组:

(一)未全面完成本单位下达的生产建设、服务保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

(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出现环境污染事故;

(四)出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有重大经济案件和重大盗窃案件发生;

(六)发生员工违规上访事件。

第十五条 考评程序

(一)单位自查。电力分公司班组建设考评工作,由分工会统一组织,对照《电力分公司班组建设考评细则》,于每年5月末和9月末分别组织自查考评,形成本分工会“五型”班组建设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6月初和10月初分别将考评结果报至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组织申报。政治工作部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电力分公司“五型”达标、示范班组汇总表》及《电力分公司“五型”标杆班组推荐审批表》,报至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

(三)组织考评。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于每年10月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统一考评验收;

(四)总结评比。“五型”达标班组、示范班组、标杆班组由电力分公司“五型”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

(五)选树标杆。在电力分公司选树“五型”标杆班组并命名授牌和奖励,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对各单位“五型”班组建设开展情况及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后勤工作 办公楼房 消防保卫工作

站在整体角度来看,电力企业的后勤工作,对整个电力企业的安全具有紧密联系。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的安全性,促进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首先要完善电力企业后勤管理工作的弊端,保证电力企业办公楼的安全性,增加对电力企业后勤办公楼消防工作关注度,实现电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一、电力企业后勤工作存在发展弊端

(一)安全意识较少

众多电力企业对后勤部分关注较少,对后勤管理工作的安全意识没有提上来,认为后勤部分不会出现安全问题,严重忽视了后勤日常安全管理,忽视了对后勤部分进行的安全关注度。没有对后勤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及时进行安全演习,忽视了后勤的安全监督和巡视。众多电力企业在后勤安全演练和巡视环节较为敷衍,没有把实际演练活动和安全教育作业紧密结合,导致后勤演练活动失去了实际意义,导致员工对后勤安全工作理解不够深刻,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无法良好解决,进而带来了电力企业后勤的安全问题,严重阻碍了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对电力企业的后勤工作人员带来安全威胁。

(二)职责的混淆

在当下电力企业中,伴有职责混淆现象的发展,对安全关注较少,进而带来后勤部门的安全问题。电力企业的后勤职责的混淆,主要体现在安全部门的职责混淆、管理部门的职责混淆、电力运作部门的职责混淆、调度部门的职责混淆、安全检测和管控部门的职责混淆等等。其次,也要包括以下物业服务体系、车辆和设备管理体系等等职责较为混淆,没有把安全职责进行合理化分配,没有和相关单位签署安全性文件,进而致使后勤部门出现安全问题。

二、电力企业后勤工作--办公楼房的消防保卫工作有效进行

(一)增加电力企业后勤部门的安全关注度,进行安全巡查

为了保证电力企业后勤工作的安全性,首先电力企业要增加自身对后勤部门的安全关注度,在电力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使得整个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保证电力企业后勤部门办公楼的安全性。其次,电力企业后勤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专门的电力企业后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合理化的安全培训周期,提高电力企业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其对电力知识的掌握度,关注后勤工作细节,增加工作的细密度,避免因为意外的疏忽,带来办公楼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电力企业安全发展,为电力企业工作人员,营造健康安全工作环境。最后,电力企业后勤安全工作人员,要注意增加安全巡查工作,建立后勤部门帮办公楼消防检查小组,明确消防小组的职能,对后勤消防设备和装置进行及时检查,对后勤办公楼进行整体巡查,保证电力企业办公楼对存在安全隐患缓解及时进行管理,降低办公楼消防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不同部门和体系的职责

由于电力企业的办公楼安全性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因此,要确保整个电力企业不同部门安全运作,才能保证后勤办公楼的安全性。首先,电力企业要完善整个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增加对消防部门办公楼安全性关注,明确电力企业电力运作部门的职责、明确电力企业调度部门的职责混淆、明确安全检测和管控部门的职责,进而为电力企业的后勤部门办公楼的安全性做保障。其次,电力企业也要注意把安全职责落实到个人,明确不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每个工作人员应该做的,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关注度。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进行消防教育和安全演练

为了保证电力企业后勤部门的良好运作,为后勤工作人员营造健康和安全工作环境,保证电力企业后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首先,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增加消费管理工作的法律性,提高电力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保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高效进行。其次,电力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w系,要及时在电力企业进行后勤部门安全消防演习作业,提高人们事故逃生能力,保证在消防事故发生时,每个工作人员可以做到良好自我保护。为了保证电力消防演习工作的有效性,发挥消防演习作业的实际价值,在演习完毕后或者演习期间,要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加对电力企业工作人员逃生知识的教育,增加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对安全防范知识的理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保证电力企业安全运作,实现电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电力企业是我国主要企业,在当下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意义,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站在整体角度,对当下电力企业的发展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当下电力企业发展存在自身弊端。电力企业的后勤部门办公楼频频发生消防事故,极大的阻碍了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电力企业财务损失较多。面对这一形势,为了促进电力企业的长远发展,电力企业要增加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增加对电力企业办公楼的消防检测关注度,来促进电力企业长远发展,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耀辉. 高校新建校区安全保卫工作探讨[J].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电力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工作的通知》(*府厅发[20*]3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小水电站发电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电站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电站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直接责任人。各电站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分析和记录,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重大火灾、不发生主设备严重损坏等安全生产事故。

2、严格执行特种行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站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水电站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给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决禁止无证上岗。县水电开发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导各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发现未持证上岗者,按《农电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3、严格执行《电业安全管理规程》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用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发电站进行行业规范管理,对危险源要悬挂警示牌并装设遮栏,对发电机房的电气线路、机组设备等不安全因素要定期进行检修,对易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坝、圳路、渠道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在防汛期间,各发电站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所在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取得联系,并报告县水电开发管理中心。

4、严格执行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工作的意见》(*府厅发[20*]3号)规定,高危行业必须实行责任保险制度。县水电开发管理中心要负责组织推进对各发电站的责任保险工作,确保全县小水电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认真做好当前电站安全生产的三项工作

1、做好水电特种行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请各电站于4月1日前将尚未具备水电行业上岗持证人员名单报县水电开发管理中心,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尚未取得水电特种行业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发给上岗操作证。今后,电站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2、做好电站机组设备、电气线路及水坝、圳路、渠道的检查检修工作。请各电站于4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报县水电开发管理中心。

3、做好电站的财产保险和电站从业人员的雇主保险工作。请各电站于今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参加责任保险。

三、切实强化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高度重视。各电站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行业人员的安全忧患意识,提高电站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保证发电安全运行,保障电站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发电设备的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生产有制度、有责任、有措施,定期对电站进行检查检修,确保万无一失。凡因落实不力、疏于管理、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