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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方案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范文第1篇

残疾儿童康复家庭支持残疾观优势视角残疾儿童康复,是指通过各种治疗和训练,帮助身心存在某种缺陷、不能正常从事某些方面活动的儿童能够最大限度减轻缺陷带来的障碍,恢复或重建其缺失的活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早发现、早治疗是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最具紧迫性与回报性的选择。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0~17岁残疾儿童504.3 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6.08%。除小部分被遗弃的残疾儿童生活在福利机构中,大部分都在原生家庭。残疾儿童的生存、康复、发展,一方面,与国家政策相关,另一方面,与家庭密切相关,即使在同样的社会政策背景下,不同家庭残疾儿童康复差异依然存在。本文重点在微观层面上探讨家庭支持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的影响。

1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

研究选取无锡市18户残疾儿童家庭作为访谈对象,发现其中6户案例比较有代表性,这三对案例儿童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基本类似,符合案例对比研究的要求。个案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

1.2研究方法

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行入户观察和深度访谈。观察残疾儿童家庭环境、受访者态度、家人与孩子之间的互动情况,了解残疾儿童确诊后家庭生活的改变和残疾儿童日常照料及康复情况。

采用案例对比分析,从家庭支持视角探索家长在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过程中的作用,分析家长的支持程度与残疾儿童康复效果之间的关系。

2结果与分析

2.1访谈和观察的主要结果

访谈发现,当家庭出现残疾儿童时,几乎所有的家庭都不愿意接受这一事实,觉得“怎么可能呢”,“我们祖祖辈辈都没有这种情况”,“不会是医院搞错了吧”,在心理上排斥和否认残疾;时隔多年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是情绪激动、悲伤无助,“家里的人每天以泪洗面”“觉得天都塌下了”“家庭成员之间互相责怪”“觉得自己很不幸”“老天为什么这么惩罚我们呀”,“当时家里乱套了”“家里人都没心思吃饭,更别提烧饭了”“我们当时都傻了,不知道怎么办”……

经过一段时间的平复,残疾儿童家庭开始进入面对期(即努力解决期)。访谈发现,残疾儿童家庭的分化大多在此阶段形成。此阶段的经历和过程,直接影响到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

2.2残疾儿童家庭支持对儿童康复影响分析

2.2.1家长观念差异导致了不同的康复决策

同为听力残疾1级,案例7和案例18选择了不同的康复方案。案例7爸爸说“家庭在孩子做不做耳蜗这件事情上很纠结,我们实在不想让孩子开刀受罪”。但案例18妈妈回忆道:“当年人工耳蜗手术还不普及,孩子爸爸听了一次讲座,说北京有个手术成功的女孩恢复和正常孩子一样,我们马上就下定决心去试一试,开始借钱”。由此可见,虽然都是为孩子着想,一个是不忍心孩子开刀受罪,一个是追求长期效果,但究竟哪种方案更适合孩子呢?从目前康复的效果来看,前者说话还不甚清楚,后者已经正常上学考学,差异比较明显。

2.2.2家长的坚持与辅助康复能力直接影响康复效果

第一,家长的坚持。残疾儿童康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常考验家长的耐心和信心。只有坚持不懈的康复和努力,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访谈中发现,家长为更好地照顾孩子而放弃工作,但残疾儿童康复的效果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放弃了工作,也不是花多少钱(有富裕的家长,肯花钱购买仪器,但不花心思进行康复教育,因此效果不好),而在于家长是否坚持为孩子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

第二,家长掌握的资源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起着十分明显的作用。

康复效果不太好的家庭尝试寻求帮助,或与其他家长交流,或网上找到残疾儿童家长QQ群寻求心理支持和康复信息,但信息不能代替实际操作;案例7家长说“我们按康复老师的建议进行训练,但孩子不喜欢,就是不发声,我们也没办法”。

案例6爸爸是体育老师,当时关于唐氏综合症的康复治疗非常少,爸爸“觉得只要平衡能力好,孩子的发展就好。因此,力培养孩子的运动能力;康复训练由爸爸自己做,他自己设计运动处方实施”;案例18和案例6一类的家庭,他们不仅接受建议进行医学治疗,还会根据家长本身所具有的优势结合残疾孩子的身心条件主动探索适合康复发展的训练。

2.2.3家长的积极心理影响孩子心理健康水平

对于孩子的疑问(为什么我要带助听器,你们不需要?),案例7爸爸表示“没办法解答”;而案例18妈妈则轻松回答“就像妈妈带眼镜一样”,因此孩子也非常乐观,“不介意头发剪得短短的露出助听器。春节放炮,孩子摘掉助听器,开玩笑说可以屏蔽噪音”。由此可见,家长的积极心理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水平。

3讨论和建议

研究发现,有残疾儿童家长面对残疾事实都悲伤,绝大多数居家残疾儿童得到了救治,但是康复效果不同;有家长为照顾孩子而放弃工作,但残疾儿童康复结果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放弃了工作,也不仅是花多少钱,而在于家长是否坚持为孩子进行专业的康复训练。

残疾儿童康复效果家庭影响因素包括:一是家庭所持有的残疾观,对康复效果的信心导致了不同的康复决策;二是家长的坚持与辅助康复能力直接影响康复效果,不仅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医学治疗和康复计划,还充分整合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发挥家长本身具有的优势主动探索适合孩子发展的康复训练;三是家长的积极心理影响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

对于残疾儿童的康复,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和家庭对待康复治疗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密不可分。在残疾儿童的成长和康复过程中,家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冯善伟.家庭环境对儿童残疾预防影响作用分析――以苯丙酮尿症为例.残疾人研究,2014,(01):32.

[2]孙莹.我国特殊困难儿童的福利需求分析及其应有的干预策略.青年研究,2004,(01):8-9.

[3]方晓义,徐洁,孙莉,张锦涛.家庭功能:理论,影响因素及其与青少年社会适应的关系.心理科学进展,2004,12(4):544.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范文第2篇

一、救助条件、对象及标准

(一)救助条件。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低收入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2007年(已救助)至2010年,在市残联救助的基础上(市残联救助的不得重复救助),对全区所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其中0-7岁听障儿童;0-10岁智障儿童;0-10岁脑瘫儿童;0-12岁孤独症;0-14岁以下低视力残疾儿童实施救助。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6岁以下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费每人200元/月,年定额为2400元。

2.智力残疾儿童。10岁以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费每人200元/月,年定额为2400元。

3.脑瘫儿童。10岁以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费每人300元/月,年定额为3600元;肢体残疾的脑瘫儿童实施康复手术一次性救助3000元。

4、低视力儿童14岁以下低视力儿童每人免费配发一套价值约230元的助视器。

5、孤独症儿童12岁以下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费。

每人300元/月,年定额为3600元。

二、救助经费

摸底调查、申报确定人数后,从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专项列支,用于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康复训练。

三、救助方式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采取“康复救助卡”管理方式,由各街道残联摸底调查上报,区残联审核后,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残疾儿童资助对象并核发“市市南区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残疾儿童凭卡在指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市市南区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仅限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相关的项目内容(不含其它疾病),康复中超过定额部分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家庭自己承担。

四、职责分工

做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贫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残疾儿童,为他们创造美好明天的爱心工程,对于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切实解决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难的实际问题,使贫困残疾儿童早期享有康复服务。

区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确定救助定点康复机构;制定“康复救助卡”的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卫生等部门做好聋儿、智力残疾、脑瘫等残疾儿童的调查、筛选工作;做好康复救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发放“市市南区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康复救助经费结算核对(汇总、上报)等工作;为定点康复机构配发训练器具,发放康复训练教材;协同卫生等部门做好康复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定点康复机构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康复训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考核数据统计、年度总结等工作。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范文第3篇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一

一、活动内容

(一)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活动

第二十四个助残日期间,市残(20xx年度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方案)联将评选表彰一批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我区残联按照文件要求,已上报马建国为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

(二)开展辅助器具发放活动

以城区残联牵头,开展大型残疾人辅助器具捐赠活动。品种包括:轮椅、座便椅、助行器、手杖、助听器等。

(三)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

5月15日,由城区残联主办,下东社区承办的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将在市师范学院举办。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1.为促进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为选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经区残联研究决定,拟定于20**年5月下旬举办XX市城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地点待定。

2.各街道残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结合助残日活动主题,通过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展、文艺表演、体育健身比赛、观看自强励志电影等系列活动,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公共文化生活,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扩展成为残疾人身边的舞台和展示才华的窗口。

二、具体要求

1.各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活动内容进行具体筹划并落到实处。

2.区残联组织的活动,按活动内容及时间逐一举办;街道以及社区、有关单位进行的活动,于助残日前实施。

3.助残日活动期间,各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4.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于活动后两天内以文字形式报区残联。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二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范文第4篇

摆在贺州广济康复医院面前的就是这么一道坎儿。2013年医院正式建立起了儿童康复中心,中心主任梁桂枝向《中国医院院长》介绍道,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最大特点就是治疗周期长,并且绝大多数伴随着家庭因病返贫或因病多人失业,同时还面临着长期支付高昂的康复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大多数的残疾儿童都生活在贫困家庭。由此,治疗费用便成为患儿家长的最大心病。

实际上,早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便曾指出:“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助,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中残联曾制定《中国残联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以城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为对象,实施抢救性治疗和康复,给予经济困难的低保对象家庭优先资助。目前,医院专门针对三类儿童康复而成立的康复中心还是少数,康复治疗绝大多数仍在残联和各类爱心机构的合作组织下进行。而即便是康复医院的康复中心,也同样面临着资金紧缺、资源缺乏等现实性问题。

随着国家对残疾儿童的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的投入,以及设立了残疾儿童援助专项基金,的确给予这些家庭很大帮助。但是,自新农合的控费政策实施以来,问题又重新浮现。梁桂枝无奈地表示,就医院本身而言,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65%,超出部分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而住院费用实行月结制,为此康复治疗患儿每月需多承担400元的起付线,患儿的康复治疗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再加上许多康复项目如康复评定、引导式教育等属于自费项目,不但惠农政策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增加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以儿童康复为例,梁主任介绍,按照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标准康复训练计划,每日的治疗费用约为400元,每月约1万元,治疗周期为6个月。“因为控费使孩子得不到有效的康复训练,康复效果大打折扣。”梁桂枝说。

残疾儿童康复方案范文第5篇

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残疾孤儿因其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

目前,我国残疾孤儿大多数生活在各级政府举办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等福利机构中,也有一部分被国内外公民收养或在家庭寄养。近年来,全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弃婴数量逐年增加,从1999年到2003年4年间,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已从4.5万名增加到了5.4万名。每年新进入福利机构的孤儿弃婴,身体健康正常的,大都通过国内外收养回归了家庭,而身体残疾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儿童,则需要在福利机构中长期生活。这些儿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儿童相比,其身体发育、精神和心理发育及人格健全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长大后在就学、就业、婚姻等方面也将面临更大困难。

中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保护儿童,尤其是保护残疾儿童是政府的责任。残疾儿童应当同正常儿童一样拥有受保护和被照料的权利,拥有享受现代社会文明成果的权利。尽早为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和康复,使其完全恢复或部分恢复身体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自立能力,这对于受助儿童,是改变一生命运的大事;对于社会,是造福民族和国家的大事。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一直致力于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工作,国内外一些慈善组织也积极支援残疾孤儿的手术康复工作。但由于资源有限,力量不足,这些活动规模较小,数量不多,远未能满足大量残疾孤儿的迫切需要。因此,民政部决定从2004年起,在全国开展一项大规模的活动,为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0至18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这项活动命名为“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简称“明天计划”)。

实施“明天计划”,是民政部门继“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取得成功后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创造残疾孤儿美好明天的实际行动。

二、指导思想和计划目标

实施“明天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以中国福利募集资金资助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挖掘国内外相关资源,使社会福利机构中所有可以通过手术医疗的残疾孤儿得到矫治康复,为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明天计划”的实施目标是:从2004年至2006年的3年期间,每年民政部从发行中国福利募集的公益金中拿出1亿元,省、市、自治区从省级留用公益金、地方财政和社会捐赠筹集1亿元,总共筹措6亿元,确保为2.8万名,力争为3万名残疾孤儿有效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

实现这一目标,可以使全国各级各类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都能够得到手术治疗。据2003年底统计,全国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54522名儿童中,残疾儿童27057名,占49.6%。这些残疾儿童中,有14347名可以通过手术矫治康复。手术的类型分别为:普通外科(12种)1463名、骨外科(10种)6973名、五官科(15种)4667名、胸外科(2种)1244名。此外,按照近年来全国福利机构每年新进入的儿童数量和其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比例测算,今后每年新增加需要手术儿童约4500名,三年还要增加约13500名。两者合计,三年实施2.8万例手术,应是确保的指标。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组织,高效运作。民政部成立“明天计划”领导小组,由李立国副部长任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陈群林司长任副组长,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工协会、中国收养中心、中国福利发行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计划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实施“明天计划”的3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筹集配套资金,协调与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审核、上报本地区手术康复申请,督促、检查手术执行情况,落实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进度和结果。

(二)筹集资金,保障投入。手术经费原则上由部、省两级分担,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由地(市)负担一部分。部、省两级经费分担的比例,东部省份为4:6;中部省份为5:5;西部省份为7:3。部级经费由民政部使用本级公益金,并和中国收养中心、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工协会共同筹集。省级经费由省级留用公益金、地方财政和省内捐赠等渠道筹集。

手术经费的资助,实行以下原则:⒈资助到人,不搞统包统分。⒉拨垫结合,每例手术按批准资助金额先拨付50%的资金,手术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核拨50%的资金。⒊专家评审,聘请医疗部门专业人士对手术方案、手术费用进行审核。⒋外部评估,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各地手术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三)加大宣传,多方参与。民政部将于5月下旬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公告实施“明天计划”,随后召开启动工作会议,布置具体事宜,通过全国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宣传。在计划实施过程中,民政部和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使“明天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过程中的感人事迹和实施效果为更多的人知晓,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孤儿的良好氛围。

各地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行社会募捐,主动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协商,寻求良好的医疗条件和精湛的技术支持,并尽可能减免部分医疗费用。

四、实施程序

“明天计划”的实施采取自下而上申报批准、自上而下督促落实的办法进行,基本程序为:⒈残疾儿童所在的福利机构会同指定的医疗机构选择适宜手术的儿童,提出手术康复方案并填报手术康复申请表。⒉省级“明天计划”工作机构审核汇总后报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申请部级资金资助额度。⒊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手术方案及经费预算进行评审。⒋民政部“明天计划”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意见下达资助通知,办公室拨付50%资助资金到省。⒌省级“明天计划”工作机构将部资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下达到社会福利机构,福利机构组织手术实施。⒍手术完成后,按规定逐级上报相关材料,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后再拨付50%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