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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管理办法

商业管理办法

商业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特许人申请备案应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特许人备案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填报信息的方式。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特许人拟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号,应当向市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的,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须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五)20*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特许人与本市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须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并向市商务局提供下列纸质备案材料:

(一)特许人备案申请书。

(二)*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

(三)*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店铺分布情况表(见附件2、3)。

(四)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见附件4)。

(五)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六)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七)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5)。

第八条特许人应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与本市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20*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办法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

第十条市商务局在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企业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市商务局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特许人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市商务局申请变更。

第十二条经市商务局备案的特许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续签与变更的特许经营合同等事项向市商务局报告(见附件6)。

第十三条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商务局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上公告:

(一)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市商务局收到司法机关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而做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属实的。

商业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海口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试行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化肥商业储备工作(以下简称化肥储备),加强化肥储备管理,缓解我市化肥供求的矛盾,保障农业生产用肥供应,根据《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令第26 号)和《海南省化肥商业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化肥储备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二章 化肥储备规模及管理

第三条 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化肥储备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化肥储备实行全年储备,财政贴息按全年利息总额的一半给予贴息补助。

市级化肥储备品种主要为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年承储规模为2 万吨,其中氮肥0.64 万吨,磷肥0.9 万吨,钾肥0.24万吨,复合肥0.22 万吨。

第五条 市级化肥商业储备由海口市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担。

第三章 承储企业责任

第六条 化肥储备和企业正常经营相结合,且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的全年平均储备数量不得低于年计划的40%,若低于40%则取消承储企业当年的财政贴息资格。调入的化肥必须确保质量并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 储备化肥只限于满足我市农业生产需求,不得转销省内其他县(市)或销往岛外。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八条 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加强对承储企业完成化肥储备任务情况的检查。

第九条 建立化肥储备月报制度,并实行台账管理。化肥储备工作开始后,承储企业应按月编报《承储企业化肥进销存月报表》(附件1),报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十条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对承储企业化肥的调入、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动态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确认承储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将取消其承储资格。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储备化肥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银行贷款由承储企业与各商业银行协商,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三条 市级储备化肥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

储备化肥购进成本按照承储企业购进储备化肥实际进价加上合理的运杂费逐年确定。市级财政负担的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按确认的购进成本、储备数量、储备期限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利息补贴的审核:承储企业申请拨付贴息时,应根据化肥储备情况编报化肥储备业务报告并填制《承储企业化肥储备商业利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企业支付储备贷款利息凭证和购进化肥票证,经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复核。

利息补贴的拨付:利息补贴分两次拨付,按照每半年支付3个月贴息资金的办法,承储企业在每年的6 月底和12 月底按照上半年和下半年利息总额的一半分别进行申请,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核,报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利息补贴。若某年储备不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对当年已拨付的贴息资金从下一年度贴息资金中予以扣除。

市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的利息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在收到补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利息补贴拨付给承储企业。

第十四条 市财政按全年承储计划化肥每吨每年10 元标准给予保管费补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储备化肥运输应优先安排,保证运输畅通。

第十六条 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应协调相关单位支持承储企业做好化肥储备工作。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 年7 月1 日起施行。

化肥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通常增加粮食产量的途径是扩大耕地面积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根据我国国情,继续扩大耕地面积的潜力已不大,虽然我国尚有许多未开垦的土地,但大多存在投资多、难度大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我国粮食增产必须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途径。

商业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于2009年10月,其颁布对票据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且随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的逐步完善和齐备,电子商业汇票市场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将以网上银行系统的建设、汇票业务的调整、经营收益的降低、风险管理这四个方面为切入点,来探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颁布的意义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颁布能充分发挥商业汇票的结算和短期融资功能,提升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流程的电子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支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防范假票、伪造变造票据等风险,提高商业银行支付服务效率、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丰富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手段。

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1.促进银行加快网上银行系统的建设

《办法》的颁布要求银行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重视网上银行系统的建设,重视网上业务的拓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强大的网上银行系统,尽快实现与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对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增加自身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一个稳定、安全、可靠、便捷的网上银行系统,可以提高银行在业界的竞争力。在建设网上银行系统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新的技术,保证与企业的资源计划系统完美结合,提高管理手段和水平,加快企业和银行间的信息共享。在建设完善网上银行系统的同时,还要注重营销手段运用[1]。《办法》颁布必然会促进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繁荣,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会变得越来越大,闷头搞建设容易丧失战略发展机遇,所以,银行在扩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时应注重营销手段的运用,加快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吸引在交易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企业成为我们的客户。这是因为交易核心企业的选择将会促使周边企业选择同一家银行办理电子汇票业务,继而减少接收、转发、存储电子商业汇票的流程。

2.促使银行对汇票业务进行调整

相对于纸质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具有明显优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节省大量的的印刷、登记保管、远距离交付等成本,并且唯一的票据号码和严格认证的电子签名使得电子汇票更加的安全,减轻了管理负担,缩小了业务成本,从这一方面来看,银行有足够的动力开展电子汇票业务,引导企业减少对纸质商业汇票的使用。对于企业而言,电子商业汇票更容易申请,申请材料和成本少,能有效地避免损毁、遗失、被盗、被抢等意外状况的发生,电子商业汇票的手续费更低,尤其是《办法》把电子商业汇票延长至1年后,电子商业汇票更加实用,从这一方面来看,企业对电子商业汇票持开放态度,能有意识、主动地减少纸质商业汇票的使用,增加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综合这两方面,商业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大,所以银行应对自身的汇票业务构成进行调整,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及时规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3.对银行的经营收益提出了挑战

《办法》把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汇票调整为银行承兑汇票,这一调整很大程度地释放了财务公司的功能和作用,对整个金融市场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利用电子商业汇票,财务公司可以克服没有分支机构所带来的影响。而且财务公司系统能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成为电子票据市场的直接参与者,签开银行承兑汇票,使得财务公司有能力取代商业银行向其所属集团下的各企业提供电子商业汇票的开票、承兑、贴现和集中结算等服务。在这之前,这些集团企业都是银行优质客户,大量电子票据流动为银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并且,财务公司所属的集团公司为了降低内部融资成本和财务管理成本确定会逐步减少对商业银行贴现和贷款、结算等业务的依赖,建立自身内部金融系统。所以说,银行的承兑、贴现、贷款、结算等业务将会有所减低,银行相关的经营收益会有所下降。

4.引导银行强化风向管理

随着电子票据市场的发展,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将会逐步增加,尽管电子商业汇票本身具有很高的安全性,但从整体业务上来看还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相对于企业金融业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起步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确定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所以说,企业应强化风险管理的理念。首先,应培养银行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除了严格执行现有的电子票据的规整和流程外,还应有计划有目标地把风险管理意识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建立对应的风险及评价体系,鼓励员工参与到企业的风险管理中。其次,构建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各个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优化,提升银行资金的流动能力,拓展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调控的能力[2]。再次,创新中间业务,提高待用资产负债的流通程度,加强与理财、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进行合作,扩展中间业务。最后,积极引进风险管理人才,随着电子票据的市场细化和分工,该领域的风险管理人才将非常紧缺,除了积极从外部引进风险管理人才外,还应注重对银行内部人才的培养,因为原有员工更熟悉银行现有的业务,对内部的风险认识的也更加深刻。

商业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管理,完善本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但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的情形除外。

第三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和本市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在浦东新区和区、县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用地方式)

除依法应当以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合营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

(四)依法通过买卖或者其他转让方式取得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房屋所有权而获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房屋、场地的方式使用土地。

第五条  (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市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商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时,使用本市规划城市化地区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的;

(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买卖或者其他转让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而获得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商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本市规划城市化地区范围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其股份不得转让。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合营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的;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的。

第七条  (用地申请和审批)

除租赁房屋、场地的情形外,需使用本市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由外商投资者或者中方合营者、中方合作者持项目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本市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经审核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申请人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八条  (土地使用费的核定)

经审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按下列规定办理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核定手续:

(一)使用国有土地的,向市房地局办理,其中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向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向所在地的区、县或者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租赁房屋、场地的,应当持租赁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并按前款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核定手续。

第九条  (土地使用费缴纳义务人的确定)

经审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办理缴纳土地使用费核定手续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合营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应当由中方合营者缴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由合作合同中约定的缴纳人缴纳。

外商投资企业租赁房屋、场地的,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费,但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  (土地使用费缴纳的起算日期)

土地使用费缴纳的起算日期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经审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二)租赁房屋、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

外商投资企业在初始用地的当年,使用土地不满6个月的,可以免缴土地使用费;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期限)

土地使用费的缴纳,每年分两期进行:

(一)第一期为6月30日前;

(二)第二期为12月31日前。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费的标准)

土地使用费的标准,根据土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和地理环境条件分类、分级确定。

土地使用费的标准及其调整,由市房地局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土地使用费标准调整的间隔期不少于3年,每次调整幅度不超过原标准的30%。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费标准的适用)

外商投资企业在初始用地的5年内,其土地使用费可以按第一年的标准缴纳,自第六年起应当按当年的标准缴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整个经营期间,按初始用地第一年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合营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的;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将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并在合作合同中约定由中方合作者缴纳土地使用费的。

第十四条  (两类企业的土地使用费)

本市市区繁华地段以外的产品出口型和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类企业),自企业设立之日起3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第四年起按两类企业的优惠标准缴纳。但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的情形除外。

两类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关的确认证书被依法吊销的,应当按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补缴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本市市区繁华地段的具体范围,由市房地局会同市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缓、减、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情形)

经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始营业或者投产前,可以按应缴纳标准的50%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的情形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缓缴、减缴或者免缴土地使用费: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缴纳土地使用费困难,经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准的;

(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用地要求)

经审核批准用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  (用地变更)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间需改变所使用土地的规划性质或者用地面积的,应当报原批准的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核定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间租赁的房屋、场地的面积和用途或者其他使用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租赁变更合同或者新的租赁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核定手续。

第十八条  (用地终止)

外商投资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使用土地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租赁合同的注销登记手续,并按当年使用土地的时间(其中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向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费的使用)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将收取的土地使用费上缴同级财政部门,专项用于本市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条  (非法用地的处罚)

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土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所使用土地的规划性质的,由规划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处理)

土地使用费缴纳人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应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额3‰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或者规划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参照适用)

下列企业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举办的企业;

(二)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费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第二十五条  (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房地局负责解释。

商业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商管理企业管理问题解决办法

在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在其中的作用可谓是举足轻重,他们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的同时也为我国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难的问题。在国外企业的影响下[1],国内企业也开始注重于企业的管理,开始学习外国企业一些好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好的管理方法能使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得到更快的进步、得到更好的发展。在如今,新问题的层出不穷,新局面的不断产生,企业的管理者的思想和方法也应该有所更新和提升。新问题、新思想、新局面,企业管理者要在适应快节奏生活模式的同时也要制定出一套适合企业,适合员工的多性能管理办法。如何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让企业走向更广阔的道路,是每个企业管理者都需要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企业和每一位员工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管理者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者的问题。(1)企业管理者的缺失。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社会上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增多也说明我国经济发展中和市场需要对人才的渴望与日俱增,要求也有所提高。而其中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尤为短缺,这也直接造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效益,这是企业的一大软肋,直接造成一些中小型企业为节约成本会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工作比较饱和,而这些人中普遍水平不高,不能有效的处理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所以大量培养和引进专业性人才是企业目前刻不容缓的一大问题。(2)企业管理者良莠不齊。有一句话这样说:“商场如战场”。专业的管理者可以及时发现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并快速、高效的解决问题,从而帮助企业走向更加光明充满希望的道路。可见,管理者在企业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但当前企业管理者水平较低,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导致企业陷入混沌,造成企业停滞不前。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当在提高效率的同时节约时间成本。当然,企业管理者负担较多,在管理新问题、面对新局面上不能做到得心应手,这也就更加要求企业管理者的专业性和全面性。现今,各大高校在培养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上也多少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当前应试教育的背景下,学校自然把学生的学习成绩放在首位,而学生满目追求高分数,这些都导致学校更注重理论知识的教育,而轻视甚至忽视了实践操作更能带给学生不一样甚至更高效的体验。缺少实践经验,这也从根本上导致学生不够专业性,学生进入企业后不能尽快上手,不能快速的发现问题,不能更好的针对问题想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在浪费时间的同时也消耗了企业成本。学校应当更加注重于学生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为企业发展节约时间也节约成本。企业在引进专业人才时,应该考虑市场的需求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德为先、专业与否、爱岗敬业都是选择人才的重要因素。

2.管理传统。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企业管理者的方法却依然比较保守陈旧。规模的传统,管理方法的陈旧,都让企业停滞不前,企业的核心就在于管理。管理方法重复,管理形式日复一日,不接受更高效的管理方法,不随着时代去更新,不去了解目前市面上新型、有效的管理方法,使得企业暗淡失色。企业管理者们需要的是经验,需要的是阅历,不能死搬教条,不论是企业还是管理层,都应与时俱进,吸取好的一面,摒弃陈旧的、没有效果的一面。好的管理方法可以激发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只有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和思想觉悟提高了,才能带领企业做到更大、更强。

3.思想落后。每个公司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剥削员工的问题,很难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在如今的商场竞争中,也并非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如果可以为员工多着想一点,仁慈一点,就可以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和充满归宿感的工作环境,员工是企业的一份子,而企业更像是一个大家庭,企业领导更像是这个大家庭的大家长,让员工具有归属感,真正具有“企业是我家”的意识。这也是挽留人才的一大方法。严重的上下级之分,让员工在工作中产生抵触心理,不能真正的为企业着想,也让员工发现的一些问题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对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4.制度不健全。许许多多的企业领导只注重于企业的业绩,从而忽视了企业中管理的重要性,好的企业管理者、有效的管理方法更能让企业的业绩得到提升,这也从根本上导致了企业的不发展、不进步。企业内部混乱,缺少基本的管理制度,企业制度的不完善、定位不明、责任的不清晰、管理意识的淡薄、管理的不到位、这都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整体管理水平低下、考核不严,具体问题不具体分析,想当然、乱指挥,是目前企业管理制度的一大特点,说到底,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企业中的每一个人员。

(二)企业管理方法解析

1.培养人才。培养和引进专业性人才也就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多的成本和费用,好的管理者能带领企业走向更光明的未来,企业的快速发展更离不开管理者优秀的管理方法,由此可见,企业管理者在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地位可见一斑。企业管理者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多对企业管理者进行推行、督促、鼓励,一些很有必要的奖励也是决定管理者是否用心的关键。员工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企业也应当为员工服务,在奖罚的过程中,也应当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承旧创新。企业的管理者应当更注重于企业的管理方法,学习产生竞争力,没有学习何谈竞争,在愈来愈激烈的企业竞爭中,学习才能使你不被抛弃,才能使企业进步。注重科学的管理方法,当然,学习这一观念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需要极强的责任心和敏锐力,在接受一些好的管理方法时,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具有针对性、特定性的管理方法。只有在高效的管理方法之下,才能充分调动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企业所有的规章制度不应只是针对员工,自上到下,都应严格遵守。企业领导与员工应当多进行交流,听取基层员工的心声,了解目前基层员工出现的问题,并努力解决,也可让员工发现自身的闪光点和缺失点,从而能更好的做到学习和改正。真正让员工有种“企业是我家”的感觉,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当然,如若员工对于企业制度哪一点觉得不合理,也可以提出宝贵的意见。

3.实现双赢。部分企业对于员工的认知还存在一些疏漏,将员工和企业系统的分开来,也让企业领导层和员工产生一道看不见的鸿沟,不要严格的把企业分为上级和下级之分,也不要急于说服员工。作为企业的管理者你的经验可能要比员工丰富一些,看得也更远一些。但你的经验和眼光并不能限制员工的思维。当员工在某件事上和管理者产生分歧的时候,如果马上是以上下级之分来压制他,这样会导致言路闭塞。站在员工的角度看问题,重视员工并分析他们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在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同时,他们也会帮助管理者来解决企业的问题,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双赢。

4.完善制度。(1)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出发,寻找适合企业,适合员工的更好的、更高效的管理方法。其它优秀企业的管理方法可能并不适合本企业,所以,从根本出发,从实情出发很有必要。多多倾听基层员工的声音,对于企业,他们的语言更具可靠性,他们能更客观的知道企业从根本上正在面临的困难。科学管理时代已经到来,传统、陈旧的管理模式已经带着公司走向瓶颈,试着接受科学、新型、有效的管理方法,上到企业领导,下到基层员工,每一个人都应该强化科学的管理模式,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定期完善和修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奖励、惩罚分明,实行责任制。(2)形成良好的晋升机制。公平、完善的晋升机制是员工为企业付出的一大动力,企业管理者如果能真正的掌握好这一心理,得到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4]。人才是企业快速发展的根本,没有良好的晋升机制是人才流失的主要问题,给予员工足够的激励和成长空间,都能有效的留住人才。良好的晋升机制即能很好的组织管理又能激励员工的奋发向上,企业员工相较于外聘更了解企业内部,也更加保险,有能力的企业员工当然也应该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一来也能大大缩短新岗位的适应时间,用最少的时间办更高的效率,这一项是每个企业的一大宗旨。企业应当采取公平、透明的晋升机制,拿个人能力说话,奖罚分明,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二、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新问题、新思想、新局面的到来,企业能否得到好的发展,从根本上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企业的发展又离不开专业性、全面性的管理人才。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紧张[4],帮助企业脱颖而出是企业每一位员工的责任,也是义务。在企业的逐步发展中遇到问题,分析问题并且解决问题,逐步形成适合企业有效的管理方法,注重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推崇优秀、有效的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 廖振明.工商企业管理的新型管理方法[J].安顺学院学报,2014(03):118-119. 

[2]n解艺兰.分析中小企业进行生产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经营管理者,2015(3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