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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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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

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案例 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二级学院的规模不断扩大,二级学院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机制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2010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确立和实践党政联席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践行科学发展观、探索学院健康持续发展道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案例

1.案例一

时间:2010年11月23日10:30

地点:水产与生命学院A楼208室

参加人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园林专业负责人张某列席;主持人:院长;记录人:办公室主任。

会议主题:(1)迎接园林专业学位检查;(2)关于学院客货两用车的使用管理;(3)学院科研进展。

决议:(1)园林专业学位检查责任重大,要引起足够重视,准备工作要加强落实,材料要客观完整,拟在11月底召开一次园林专业建设研讨会,听取各方专家意见,落实检查前的整改工作;(2)加强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学院客货两用车交由车队进行托管,要求学院教师和学生不租用无证无资质车辆;(3)今年学院科研工作亮点不多,科技部项目比较少,经费不多,要加强资源和力量整合,明年重点是国家自然基金、海洋局的项目;加强与产业结合,选定一个好的海水鱼品种,要集中力量,做强做大;争取搞一个观赏鱼产业体系。

2.案例二

时间:2010年12月13日8:45。地点:水产与生命学院A楼206室。参加人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请假1人;主持人:党委书记;记录人:办公室主任。

会议主题:(1)学院作风、教风、学风“三风”建设推进月活动方案;(2)援外老师的工资发放;(3)百年校庆准备。

决议:(1)同意“三风”建设活动方案,院长担任组长,由副书记负责具体落实;(2)杨某拟赴南非参加援建工作,学校的工资、岗位津贴全部照常发放,境外津贴由派遣单位发放,启程前安排到相关单位考察学习,费用由学院承担。以后类似由学校派出的援助人员,参照执行;(3)院志加快修改进度。新增传统优势学科史、专业史和课程史的编写,由书记牵头落实。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和程序

1.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院长、副院长、党委委员、教代会团长、工会主席参加。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2.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与人、财、物有关的内容,概括为“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1)在重大事项方面包括: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指示的贯彻和落实;学院办学方向、规模调整,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措施)讨论制定;学院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院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学科建设等涉及学校学院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研究和决定关于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学院学生管理、奖惩和推荐免试研究生、赴国外留学等重要问题;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实验室建设;年度招生计划的修改制定;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教职工招聘计划、岗位设置及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涉及教学、科研、人事方面重大事项决策及改革方案;学院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学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的工作量酬金和奖金的分配等重要问题;学院内部重要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学院奖惩决策,以及向学校或上级单位推荐需晋升、奖励的人选,后备干部;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等重要事项;学院重要资产的处理;学院党委及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需党政联席会决定的重要问题。(2)在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包括:院办正副主任、系正副主任、教研室正副主任、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的任免;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代会等成员的选拔、推荐;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使用、调动。(3)在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包括:投资在10000(含10000)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等;10000(含10000)元以上的修缮项目;10000(含10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专业建设项目。(4)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包括:预算内资金:单项目支出10000(含10000)元以上;预算外资金:单项目支出5000元以上的使用。

3.党政联席会议的程序和要求。(1)党政联席会议按研究的内容分别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持;(2)党政联席会议为例会制。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调整;(3)党政联席会议议题须提前送交学院办公室,党务议题由党委书记审定,行政议题由院长审定;(4)学院主要领导对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提前商议和沟通,有解决问题的备选方案;(5)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6)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对议题可充分发表意见,讨论议题要有最终结论,由主持人当场明确宣布。如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协商,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7)党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院办公室以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形式分发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8)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公开的结论以及会议上的个人意见不得向外泄露。 转贴于

三、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决重大问题的效能评价

1.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历史发展的正确选择。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高校二级学院管理体制发生了多次变更,采取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长负责制、党总支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政分工负责制等多种形式。195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规定系为教学行政的基层组织,由系主任负责。1961年颁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条例(草案)》对系党总支的作用做出了调整,系的党总支委员会保证和监督系务委员会决议的执行和本系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系主任在校长领导下,主持系务委员会和系的经常性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建立起党委“一元化”领导下的“革命委员会”作为学校的行政领导机构,政治运动代替了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内部管理缺乏秩序。1978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系一级实行系总支委员会领导下的系主任分工负责制,系总支委员会(或分党委)领导全系工作。1983年颁布的《关于调整改革和加速发展高等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系一级实行系主任负责制,系主任对校(院)长负责,系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对全系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199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提出,系党总支是全系的政治核心。1996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党第一次以一种规范化的形式把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规定下来。2007年5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出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2010年8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党政联席会议确立为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确立提供了政策支持。历史的实践证明“以党代政”和“以政代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不符合中国高校发展的实际,都是行不通的。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党政共同负责是中国高校二级学院健康持续发展的正确选择。

2.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国际知名大学、高水平特色大学等等,这既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布局,也是我国不同高校根据自身发展实际确定的发展目标。学院是高校的二级组织,也是高校实现发展目标任务的直接承担者。为了激发学院的创新活力,积极推进和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将管理重心下移学院,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这是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教育部袁贵仁部长指出:“现在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某个学校、某个人的问题,说到底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问题。当前,中国高等教育既缺乏经费又缺乏人才,但更缺乏现代大学观念和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学院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明确学院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尤为重要,上海海洋大学在党政联席会议推行之前学院内部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学院的一把手,院务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决策形式,由院长主持,存在着“大院长”“小书记”现象,院长、书记关系和谐,学院工作开展顺利,发展速度快;一旦院长、书记存在矛盾,学院工作就出现两张皮,成为学院发展的制约因素。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学院的重大事项都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后分工负责,教学科研、师资队伍、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行政领导负责协调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以党委为主贯彻落实;基层组织(系室所)设置、管理和人员安排等党委和行政交叉管辖的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专人负责。党委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行使职权,从思想、组织上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的完成,做到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职责分工、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任务分解、在力量集中的基础上工作分担,学院领导班子共同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奋发有为,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有力促进了学院科学发展。

3.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科学手段。党政联席会议规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采用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对议题可充分发表意见,议题多数成员赞成方可通过,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则暂缓决议。这样的决策机制,促进提交议题的负责人(含分管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要讨论的事项,有些议题在决策前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论证,可能还提出几种备选方案,可以保证重大事项的决策比较合理科学;党政人员都参与会议研究,广泛交流讨论,有利于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促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

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院二级管理 重复建设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二级管理是目前国内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管理模式,实行这一模式的原因有两点:一是高校扩张后,管理对象增多,学校一级管理的幅度有限,客观上有需要;二是二级管理形式符合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要求,是高校管理向“现代化”迈进的一部分,主观上有动机。而笔者再次将其提出,则是因为当前许多高校在二级管理过程中由于权力划分不完全合理,出现了各种问题,需要建立更明确、更科学的权力结构加以应对。

一、校院二级权力分配存在的问题——以教学资源重复建设为例

“二级学院实体性增强后,学院从学校全局出发意识会相对减弱,往往会出现有权无责的现象。学院各自为政、相互牵制,甚至会出现恶性竞争,学院间壁垒森严,导致学校领导权失控、决策权分散、管理失衡。”以教学资源建设为例,从学校角度来看,固然要进行最科学规划,“花最少钱,办最多事”,但在学院层面,往往会出现重复建设,甚至出现建后闲置等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由于权力结构的配置出现了问题。

1.教学资源重复建设现象分析

许多高校在实行二级管理后,都出现了几乎每个学院都有计算机房、基础实验室、图书资料室等现象,甚至教工活动中心也有重复建设的现象。而且,除了检查的时间外,这些设施的使用效率一般都比较低。

以计算机房为例,一个学院的机房拥有数十台,甚至上百台计算机,而学院的学生数一般为几百或一千左右,也就是说,在保守估计下,基本上是十个学生就拥有一台,按照每天五大节课(一般高校都是两小节课连成一大节)计算,如果要这些计算机满负荷运转,则每个学生至少要两天上一次计算机课。而事实上,高校的计算机课一般都设置在学生需要通过等级考试的一、二年级,学生基数至少减去一半。并且,除了计算机专业,其他学生一周最多能有两节课,课时基数最少减去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按十人一台配置的计算机房,其最高使用率仍低于40%。而学校为这些教学设施、资源的建设支出了大笔的经费。并且,一旦学院拥有这些设施后,根据“能上不能下”“能加不能减”的传统,还必须不停地追加投入进行维护和更新,甚至新增。也就是说,我们在建设、维护和更新的经费中有约60%是用于保障设备的“闲置”。

2.教学资源重复建设原因分析

理论上讲,教学设施的建设权力一般都掌握在学校手里,并没有下放给学院。那么在学校统筹安排之下,为何还有如此多的重复和闲置呢?笔者认为,这不能简单归结为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善或统筹无方,需要我们深入细致地分析二级管理后各项权力的关系。

二级管理后,学校的建设权虽然没有下放,但有两个重要权力却掌握在学院手里,一个是建设需要的建议权,即“需要什么”;二是设施的管理权,即“由谁来管”。

“建议权”看似无足重轻,因为学院只能建议,不能决定,学校最终可以不采纳其建议,而实际操作中却并非如此。因为二级管理之后,学校的工作是方向性的,如确定工作目标、规定工作重点等,但具体工作如何开展是由学院自己决定的。也就是说,学校可以规定“做什么,不做什么”,也可以规定“要做成什么样”,但具体“怎么做”是学院的权力,由此,能对“做”的过程中需要什么设施、资源提出建议的,也只能是该学院自身。于是,建议权变成了“唯一建议权”,学校如果不采纳建议,那么就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将“怎么做”的权力收回,亲自实施,但如此一来又回到了一级管理;二是和学院“讨价还价”,要求学院修改建议,但这只是在“量”上的协调,并没有改变学院建议权的“唯一性”。而我们认为,当建议权具有了唯一性时,它实际上取得了决定权的“效力”。

并且,如果出发点仅仅是“更好地完成任务”,那么学校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因为在完成任务的角度,校院双方的目标一致,利益也一致。那么,对于上文讨论的计算机房使用率问题,学院层面认识不到吗?显然不是。那么,为什么还要重复建设呢?这就涉及第二个权力,管理权问题。

理论上讲,教学设施的使用权与管理权是可分离的,可以由学院使用,而由学校统一管理,但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使得两者之间无缝衔接,同时也为了避免两权分离后,管理方的“机关作风”问题,许多高校选择了将使用权和管理权同时赋予二级学院。表面上这一举措没有问题,而且还“深入推动了二级管理”,但在事实上却隐含着一个大问题:实际所有权问题。按理来说,二级学院的资产都是学院是学校的,学校所有资产都是国家的,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而在实际中,一旦拥有了管理权,那么,建好的教学设施就成为了学院的“固定资产”,其他部门或教师、学生使用则需要该学院的“同意”并且支付“管理费”。如此一来,由于“谁管理,谁受益”,管理权与利益紧密的结合了起来。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学院在教学设施资源方面权力进行了一系列演进,并最终归结到部门利益之上,这也成为了高校教学设施重复建设的最大驱动所在。

二、二级管理权力的重新配置——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区分

笔者认为,在校院二级权力分配中,可以将行政权力的分配与学术权力的分配区别对待。

学校应将行政权力进一步集中,可以成立校一级的实验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等等,将学校的“软”“硬”教学资源集中统一管理。“行政权力是指行政管理人员及其机关在保证实现学校教学、科研等目标的条件下,依靠强制手段形成的足以影响和支配学校内部成员及机构的一种权力形式。行政权力主要集中在学校的高层,并且自上而下指向包括学术权威在内的全校各类人员。行政权力以等级制度为依托,强调层次性,突出整体性,是一种制度化的权力。”因此,应将其有效集中,以避免“一放就乱”。

同时,将学术权力充分下放,学校掌握监督审查权即可。“学术权力指的是在一种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下,代表大学最高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及其所组成团体拥有的影响他人或组织行为的一种权力形式。学术权力讲究少数服从多数。在客观上,学术权力体现了学术人员和专家学者追求科学、崇尚真理的信条。与此同时,学术权力还保证了学术人员和专家学者的权益以及学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学术权力的下放将有效防止出现“一抓就死”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于祯.论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下二级学院权力运行及其规范化[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11).

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二级教代会;高校基层民主管理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12)06-016-3

教代会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二级教代会是高校教代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二级学院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利的机构。二级教代会作为高校教代会的延伸,同样拥有高校教代会的四项基本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监督评议权。

近年来,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办学规模的逐渐扩大,高校的工作重心和管理权力逐步下移,高校民主政治建设也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作为学校教代会的发展和延伸,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的新命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完善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制度的作用,对于强化二级学院民主管理,确保广大教职工行使民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二级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二级教代会在高校基层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1.1 有助于推进高校基层民主建设及学校民主管理

教代会制度建设经过近二十几年的实践,在学校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教职员工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绩是公认的,其形式也是大家所乐意接受的。相对于学校一级教代会来说,二级教代会显然更为贴近广大教职员工的实际。一方面它所涉及到的教师更多的是处于教学、管理、科研的一线工作者,另一方面它所谈及的问题更为关乎自身利益,更为直接,如人员使用问题、工作量的计算、课时费的分配、福利发放方案等等。作为校级教代会的延伸,二级教代会制度本身就更为直接地体现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本质,体现了对广大教职员工主体地位的尊重。相对于学校的教代会来说,二级教代会更具有普遍性,教职员工有了更为直接的平台和机会来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因此,二级教代会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基层民主管理的有效实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我们能够真正地把民主的精神深入到实践中去。

1.2 有助于高校基层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每个学院都曾经制定了各种管理条例或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这些条例只是一些少数人讨论的意见,没有形成条理化、书面化的材料,也没有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因此不免为学院管理工作带来不便。通过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可以重新对以往的条例作出整理修改,对于学院的一些重大决策如师资规划、分配方案,在代表们积极参加多次讨论、修改补充后,最后提交到大会上加以审议通过。这样经过二级教代会的审议修正后,加以规范和制度化,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切依法治院,大大地减少了人为的因素和决策的失误。实践证明,二级教代会制度有利于加强沟通、理解,促进学校和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集中教职工的智慧,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民主监督领导干部,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自我管理,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稳定,已经得到了各级干部的支持和广大教职工的认可。

1.3 有助于教代会代表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加强

二级教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审议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这些都与学院的发展、教职员工各项利益密切相关,紧紧相连。这不仅增强了广大教职员工参政议事的兴趣,同时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比如说提交提案比以前更主动,提案本身所反映的内容也更加贴近院系的实际,更具有实践和可操作性。又如学院在讨论重大规划时,院系领导都会对规划的背景资料作比较全面、深刻的分析,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使代表们能够更加明确这些规划的依据与思路,踊跃发表自己的见解,共同交流,最终有助于达成共识,而且对院系的发展表现出更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 同时,二级教代会不仅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参与的意识,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具有一定的议政能力,而二级教代会恰恰为广大教职工锻炼与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搭建了一个平台。参加二级教代会让人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压力,觉得是受群众的委托来参与的,不能辜负群众的希望,因此他们会时刻关注学院的发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注意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正是在直接参与了二级教代会的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许多教职工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了逐步的锻炼,自身素质也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地提高。而且二级教代会的涵盖面比较广,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参与更加有利于院系的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和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2 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的对策措施

二级教代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推进高校基层民主管理,目前情况下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思考:

2.1 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程序化和规范化

加强二级教代会的建设离不开制度保障。制度应包括二级教代会的年会制度,院长向教代会进行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表决制度,二级教代会议事规则,提案督查工作制度等。特别要注意对一些关键环节作出规定,使教代会真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运作。制度不健全,容易导致教代会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教职工所关心的重大问题不能纳入议程,教代会形成的决议贯彻不力,就会挫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二级学院是高校的基层单位,与学校教代会要求也不相同。例如有的方面要简化,有的方面不能简化,关键是要把握好”度”。总之,二级教代会的建立最终目的是要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它既是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也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只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就一定会使二级教代会在民主管理中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2.2 要通过周全计划、周密实施来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

在会议方式上,要坚持年度教代会制度。在会议程序上,制定方案、思想动员、成立会议筹备组织、选举代表、划分代表小组、征集审核提案、文件材料准备、召开预备会议、全体会议、分组讨论、主席团会议、闭幕会议等各环节要完备,一环扣一环。至于提案工作,作为教职工行使民利、参与学院管理最直接的有效方式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各学院可以参照学校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二级教代会提案工作规范,以保证提案征集、审理、办理、回复等项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在会议内容上,要以二级教代会职权规定为依据,对需要提交审议、讨论、决定、评议的事项一应提交教代会,尤其是教代会评议监督的权利,要努力争取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障落实。

2.3 要进一步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工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靠有效的工作推动二级教代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校工会在二级教代会工作中的定位可以概括为“谋划,推动,协调,指导”,事实证明,在教代会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这一定位是完全符合校工会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角色的,是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和推进二级教代会工作的。但是,随着二级教代会制度在二级学院的全面确立和工作的不断深入,校工会的工作中心应该从制度建立向不断完善转移,工作定位应调整为“规划,推动,指导,监督”更为合适。也就是说,校工会要切实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研发现、分析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方案,指导和推动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开展,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学校教代会相关部门强化对二级教代会工作检查、督促与考核的力度,力促学校把二级教代会工作纳入到学校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工作中去,列为学院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根据本校实际,制定评估标准和办法,要坚持把二级教代会的工作作为分工会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要努力发挥分工会的作用。各学院分工会是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加强分工会建设是发挥教代会作用的保证。分工会是教职工的代表,是基层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分工会在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推进学院改革与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因此要提高分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分工会干部的理论与实践的培训,转变“文体型、福利型”工会的观念,要加强对二级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完成教代会的工作任务。

2.4 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考评激励机制

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院系;管理体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8-0008-02

现代大学体制下,院系是高校运作的基石。现阶段,高校的院系管理体制还存在不少问题,导致院系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的提升遇到了瓶颈,因此,改革与完善院系管理体制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院系在高校中的重要地位

1.院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第一线。院系作为高校的基层组织单位,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其职责是:在学校总体部署下,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和实施、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组织课堂教学等工作。可以说,院系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第一线,其作用发挥直接影响到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2.院系是高校科学研究的主阵地。以学科为基础组建的院系是高校科学研究活动开展的基本单位,而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都是院系主学科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在院系组织下,教师围绕学科特色,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研水平。因此,院系是落实高校科研工作目标的主要阵地,关系着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3.院系是高校服务社会的先行军。一方面,院系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从而培养出“适销对路”的人才,为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院系教师的科研与社会需要密切结合,院系可以发挥学科优势,通过产学研和协同创新等机制,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参谋者和智囊团,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当前高校院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进程,高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管理工作也变得更加复杂,然而,由于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高校院系管理体制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和漏洞。表现在如下方面。

1.决策机制不完善。高校院系的领导和决策运行机制主要由党政联席会议、党委(党总支)会议、院务会议等形式组成。2010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联席会议是高校院(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的最高决策机构。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受传统认识影响,院长(系主任)“大权在握”的现象非常普遍,即使是通过党政联席会决定事项,也通常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党务同志的妥协和被边缘化,使得党政联席会议的作用大打折扣。

2.教授治学不健全。当前很多高校院系在管理体制中,忽视了教授治学的重要性,没有建立畅通教授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即使成立的由教授参与的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机构,在运行机制上也存在一定问题,使得其讨论和研究的范围也非常有限,更谈不上参与院系长远规划、重大事项的决策。

3.民主管理被忽视。民主管理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当前,高校院系的管理者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或多或少存在重学术轻人文、重集中轻民主、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在院务公开方面缺少制度保障,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教职工缺少参与院系民主管理的机会,二级教代会的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导致教代会代表只能是“听会议”,评议监督权不能真正落实。

4.激励评价不科学。评价激励机制是高校院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评价激励的标准直接影响到院系管理的效果。然而目前,高校普遍缺少客观公正的教师评价机制,考核流于形式。表现在:评价理念混乱,评价内容简单,评价标准单一,评价导向偏差。

三、完善高校院系管理体制的对策

完善高校院系的管理体制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正确处理构建院系有效管理的各环节、各系统、各层面之间的关系,促进发展目标的成功实现。

1.健全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领导决策机制。党政联席会议作为院系的最高决策机构,本单位的重要事项都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应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议事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实施的措施;本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的重大问题;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等重要工作和事项等。在其中,书记、副书记应充分发挥政治保证和监督作用,积极参与院系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把握决策事项的方向性和科学性。另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总支)会、院务会等相关配套议事制度。

2.健全和完善以教授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教授治学机制。高校院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教授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教授治学机制,一方面要严格教授委员会成员的遴选标准和程序,要充分考虑教授的意愿与管理能力,确保进入教授委员会的教授具备决策议事能力,并能够全身心投入。在成员结构上,“双肩挑”人员应控制在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下,淡化行政色彩,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其次,要进一步科学定位,使教授委员会职责清晰,权责明确。院系的领导班子也应给予教授委员会,特别是其下属的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充分授权,让他们在教学评估、科研申报、师资建设等方面充分行使决策权力。

3.健全和完善二级教代会、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学院党委(总支)领导、校工会指导、学院行政支持、学院分工会主抓的二级教代会建设工作机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二级教代会的议事规则和运作程序,避免二级教代会工作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三是要加强对教职工代表的遴选和培养,增强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高层次性。四是要建立教代会后的追踪和质询机构,保障和督促政策的执行实施。另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院务公开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媒介,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平台。特别是,要重视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4.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教职工考核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在考核类别方面,在以往根据职称来划分类别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根据教学科研的侧重不同,将教师分为教学型教师和科研型教师,由此,研究制定更为细化,更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在考核评价方式上,应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评价主体范围应采用包含领导评价、同事评价、学生评价和自我评价的360°的考评机制。另一方面,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院系年终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院系在制定年终奖励分配时,要把教师考评结果与奖励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理念。

还有,要重视精神激励的作用,通过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倡导“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理念,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杨如安,知识管理视角下大学学院制改革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7.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Z].2010-08.

对于学院管理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举措

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综合性大学的建设发展,高校的综合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正处在“爬坡过坎”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由理论概念、区域试水进入到了全面放开、整体施行的阶段。随着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入,一方面,高校各二级学院对人、财、物的管理自越来越大,职称评选、奖励发放、工作考核各种涉及基层院系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决策的制定程序和贯彻落实情况受到广泛关注,更多的教师对参与学院管理监督的工作热切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事业单位“铁饭碗、大锅饭”等传统管理方式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愈加灵活的聘任、考核、奖惩措施,尤其是近年来聘任制、年薪制、竞聘上岗等管理制度已被越来越多的高校采用和施行,这些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和评价监督等工作,因与教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而为教职工重点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二级教代会作为畅通民主渠道、真实反馈群众意见最为有效便捷的平台,在增强学校民主管理的科学性和提高管理的效能性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二级教代会制度及其制度体系的建立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推进高校民主管理、民主建设的现实需要。建立二级教代会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校级教代会而言,二级教代会所涉及的对象是处于改革发展前沿的二级学院,是教学、管理、科研岗位的一线工作者,它所讨论的问题是教职工考核聘用、职称评审、评先推优、奖励分配、工作量计算、岗位业绩津贴发放等基层群众最为关心和关注的内容,一言以蔽之,它所直面的均是涉及到学院发展和与教职工息息相关的人、财、物。因此,二级教代会更加直观改革进程、更加贴近广大教职工实际。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实现教职工民主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知情权,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而且,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体现了高校对广大教职工地位的重视。与一级教代会不同的是,二级教代会是校级教代会的有效补充和延伸,它搭建的是教职工与管理机构之间更为便捷的平台,也为教职工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发表意见建议创造了更为直接的机会。它的建立既体现了高等教育改革对高校教职工主人翁和主体地位的进一步确认,是对广大教职工主体地位、情感、尊严的重视和强调;也体现了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新理念、新思路。

三是提高二级学院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高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功能。高校越来越多地承担起服务社会的重任,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也让高校和社会的联系愈加紧密,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因而不断加大。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综合研判、汇聚众智加以解决,也将有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迈进。另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在人事聘任、教育教学管理和收入分配的自更大,学校固然有全局性的校级统筹管理,但更多的管理工作其实是需要依靠二级学院自行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落实。权力和责任同属一个硬币的两面,二级教代会作为有效的桥梁,搭建起了行政决策系统与广大教职工参与监督的纽带。在二级教代会的平台上,各项涉及二级学院发展、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议题得以全面审议和集中讨论,二级学院制定的决策更加趋于符合院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更加符合院系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同时,在以二级教代会为平台的民主建设中,教职工也能够全面了解二级学院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动态近况,二级学院的决策层和普通教职工得以良性互动和增进共识。

四是增强教职工的民主意识、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有效方法。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逐步建立, 使越来越多的教职工有机会参与管理。作为教代会代表,他们身上所承担的责任感和压力,要求他们不再是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时刻关注本单位的发展,发现并主动寻找存在的问题,潜心倾听、辨析汇总并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同时,在直接参与二级教代会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教职工的参政议政能力得到了锻炼,自身的综合素质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升,民主意识日趋成熟;在落实教代会代表的责任过程中,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得以强化,对二级部门乃至整个学校的感情得到升华;在与其他代表和教职工的配合和交流中,团队的凝聚力也得到了增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校园文化的建设。

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情况―以北京工业大学为例

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具有上述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为了解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的有关情况,课题组设计相关问卷,就北京工业大学二级学院教代会制度的建设情况、落实情况,以及通过教代会制度落实后的实际工作效果情况开展调查。

从反馈的问卷情况看,学校的二级教代会都有制度文件,包括二级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制度、日常工作条例、提案工作办法等,有些学院还相应地制定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更为细致和可操作性的工作规范。

在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学院愈加重视教代会的重要作用,能够借助教代会让更多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许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能够通过教代会向广大教职工征求意见、审议讨论。例如:学校城市交通学院,仅在其成立二级教代会不到1年的时间中,已听取院长年度工作报告1次;讨论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两次;听取并审核2014年度城市交通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听取并通过了学校城市交通学院教职工重大成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关系到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和分配制度方案。

但是,从各学院横向比较的情况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建设就显得参差不齐了。例如:有的学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可以形成比较完备的体系;有的学院则把多项工作集中在一个制度文件里加以规定,缺少分门别类的细则;有的学院将相关要求一笔带过,未有更加详尽的补充说明和工作流程等附加文件和规定,使得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少规范;还有些学院,虽有制定好的规范性文件,但总有各种主客观原因造成制度执行不力,工作走过场、重形式、打折扣,随意性强。同时,从总体来看,对于教代会文件的归档和保存,各学院重视程度都不是很强,基本上都归于学院办公室来进行留存,除个别学院外都没有做成单独的卷宗,也未制定有关存档制度。

健全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体系的举措

一是增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思想认识。作为高校校级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拓展,二级教代会推进了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尤其在二级单位民主管理、依法治院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运行不规范、职权落实不力、核心激励缺乏等题。一些学院的党政领导对二级教代会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仍然停留在传统观念层面,认为学院已有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教授委员会议等一整套完备的议事制度,没有必要将二级教代会作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到学院的管理体制内;或者即便纳入了,在地位上也未达到应有的重视,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由此,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体系的建设,首先要大力宣传二级教代会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民主管理氛围,提高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认识。

二是规范二级教代会运行机制。虽然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配套出台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各高校也都纷纷建立了校教代会工作制度,但就基层单位而言,许多二级学院并没有根据校情、院情的实际制定出有操作性的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或实施办法,这就导致了二级教代会召开的时间、会议的内容等随意性的加大。高校教代会发展的三十余年实践证明,只有坚实和完备的制度保障,教代会的作用才会充分发挥。如果由于制度建设不健全,导致教职工所关心的重大问题不能被纳入议程,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这四项职权不能得到较好落实,教代会形成的决议贯彻不力,不仅会严重挫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弱化其主人翁的意识,也必然影响教代会的声誉,进而影响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进程。即便有校教代会出台的指导性意见,由于各二级单位在规模、管理模式、民主工作基础上不尽相同,各基层单位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规范其运行程序,这也是做好二级教代会工作的前提。同时,还应大力支持和促进二级教代会与学院管理体制的整体性融合,不能为了建设二级教代会制度而建设,使其自成一体,甚至与学院现有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南辕北辙;两者应该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三是确保职权落实,强化监督和激励。有工作没要求、有要求没制度、有制度不执行、有执行不彻底,这是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由于二级教代会缺乏明确的实施办法与工作规范,职权的落实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造成了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四项职权落实不力,最为普遍的就是二级单位在履行教代会这四项职权时,往往规避难题、避重就轻,讨论倾听了但不采纳,评议监督了但不公布。一方面,这说明制度的制定不够完善;另一方面,这表明制度执行缺少评估与激励机制。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评估和激励机制, 校教代会对二级教代会履行职责的情况既无考核标准,也没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二级教代会制度执行到位不到位一个样,效果好坏一个样,有无影响一个样,都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二级教代会发展。因此,二级教代会在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中亟须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和评价机制,校教代会主席团和作为二级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的院系工会组织也要全面加强对二级教代会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另外,各二级单位还应不断拓宽和丰富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新举措,确保将完备的制度和体制机制全面贯彻、真正落实,而不是纸上谈兵或束之高阁,唯有让制度切实作用于学院的民主建设和管理,方能推进学院工作的科学民主进程。

本文系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度教育教学管理研究课题“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GL2014-B31)成果

参考文献:

[1]齐济友.高校工会在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中的作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

[2]申圣庆.关于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3]原小梅.关于高校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思考[J].才智,20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