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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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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当前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的准入

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立,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在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等自然文化保护区(以下称“自然文化保护区“),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自然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主景区)不新设采矿权。

符合省政府49号文要求,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要严格控制。对于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及为优势矿业企业配置的后备资源,必须是按照就近、适量的原则,经过科学论证,合理配置;优势矿业企业应是经省政府确定的企业;对于多家矿业优势企业对同一重要矿区的资源均有配置要求的,将在优势企业之间,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按照鼓励省重点优势矿业企业和地勘单位取得矿业权,走勘查开发一体化的发展之路的要求,可以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以协议方式配置适量用于自主开发目的的非空白区矿业权。

涉及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省属国有地勘单位资金,采取拼盘、续作等方式共同出资勘查形成的多元投资探矿权,需经评估确权后方可处置。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价款不得低于类似条件下的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优势矿业企业和省属国有地勘单位的矿业权,在处置矿业权时必须把增值部分上缴省财政或转增国家资本金。

探矿权采矿权竞买人、协议受让人或转让受让人,必须是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科技人才实力和较高技术装备水平的从事矿业活动的企业,与矿业相关联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等;具有良好的企业诚信记录;具有与从事竞买或受让的探矿权、采矿权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探矿权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大中型规模采矿权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小型规模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采矿权的注册资本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探矿权竞买人或受让人必须具有或合作具有与从事竞买或受让的探矿权相应的地质勘查资质。

二、关于探矿权有效期限及延续

探矿权有效期按照国务院第240号令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执行。在勘查有效期限内必须按规定完成年度最低勘查投入,并按经评审备案的勘查实施方案完成勘查工作,提交地质报告,详查和勘探阶段提交的地质报告必须评审备案。

到期未提交地质报告的,不得申请提高勘查阶段延续,探矿权自行灭失。探矿权有效期延续后的年度最低勘查投入年限从首次颁发的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本文下发之前已经设立的探矿权,不能按期完成勘查任务的,可申请不超过1年有效期的最后一次同一勘查阶段延续。新设立的探矿权,不再进行同一勘查阶段延续。自然文化保护区内的探矿权,原则上不再延续。

严格勘查施工方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勘查施工方案必须充分结合矿床赋存条件和地质构造特征,合理布置勘查工程和确定勘查区面积。

三、关于采矿权有效期限及延续

采矿权有效期限根据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包括设计服务年限及基建期或技改期。在有效期限内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止生产的,矿权人可根据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出具的意见,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审批登记机关可酌情给予延续登记。采矿价款已经处置的,不再收取采矿权价款。

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尚有资源储量的,可依法申请有偿延续登记,但自然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主景区)内的采矿权,原则上不再延续。属省级审批登记权限的,由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结果,确定是否进行延续登记的资源储量核查或生产勘查。进行生产勘查的,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生产勘查实施方案,经评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申请采矿权延续,应在采矿权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过期的,原则上不再受理,采矿权自行废止,因国家政策原因造成过期的除外。在有效期内确因申报资料准备不齐的,可在有效期内申请一次临时延续,临时延续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

探矿权人可以申请扩大与探矿权范围内同一矿床特征的毗邻区域,但不得申请扩大面积累计达到或超过一个基本区块的区域。申请扩大勘查范围时,探矿权人必须提供前阶段勘查工作总结和评审备案的扩大勘查范围的勘查施工方案。

采矿权人可以申请扩大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或其深部,但扩大的区域应是以往进行过矿产勘查工作,确有资源储量的区域。申请扩大部分的矿种必须与原开采矿种相同,并可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行开采。采矿权人不得申请扩大面积累计达到或超过一个勘查基本区块或能够单独设立采矿权的区域。

支持重点氧化铝企业与骨干煤炭企业、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合作,探索勘查开发煤矿区的煤层下伏铝土矿。

采矿权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或深部的,需缴纳采矿权价款,且不得低于类似条件下的市场价。

五、关于探矿权采矿权转让

申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按照国务院第242号令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执行。申请探矿权转让,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申请。勘查阶段转让的应完成相应勘查阶段的勘查工作量,提交地质勘查报告。勘查阶段受让的探矿权,1年内不得再次转让;保留阶段受让的探矿权,不得再次转让。

申请采矿权转让,应在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大中型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2年前,小型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1年前提出申请。受让的采矿权,l年内不得再次转让。

六、关于划定矿区范围的勘查程度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应满足以下地质勘查程度: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大中型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小型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详查程度,简单矿床达到普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扩大矿区范围的,勘查程度原则上应达到原矿区的勘查程度。《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除外。

在划定矿区范围有效期限内,不能完成申请采矿登记要件要求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l2个月的一次性延续。

七、关于探矿权变更与备案

探矿权变更勘查单位,必须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变更申请。

变更勘查矿种,必须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l2个月前提出变更申请。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精神的要求,不得将勘查矿种由《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一类矿产变更为二类矿产;更不得将其他矿种变更为煤、铝、铁、钼等矿种(但已经整合给相应矿种优势矿业企业的除外)。

勘查施工方案变更备案,必须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l2个月前提出。

合作勘查备案,勘查许可证颁发之日起满一年后,可以进行合作勘查,合作勘查备案申请必须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新合作方注入资金或占有的股权超过50%的,应按探矿权转让办理。

八、关于采矿权变更与备案

变更开采方式,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l2个月前提出申请。变更开采方式,应先调整开发利用方案并经评审备案。

变更开采矿种,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l2个月前提出申请。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l2号)的要求,不得将开采矿种由《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三类矿产变更为一类和二类矿产;也不得将一类和二类矿产中其他矿种变更为煤、铝、铁、钼等矿种(但已经整合给相应矿产优势矿业企业的除外)。

申请合作、合资开采备案的,注入资金或占有的股权不超过50%,不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开采矿产资源的,可在签订合作或合资合同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申请备案必须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新参与合作、合资方应具备矿业权受让人的基本条件。注入资金或占有的股权超过50%,或设立合作、合资法人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按采矿权转让办理。

九、关于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已经批准予以登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探矿权或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探矿权或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逾期不领取的,视同探矿权或采矿权申请人放弃权益,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自然失效。

十、关于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要求

在我省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严格按勘查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地质勘查工作。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地质技术人员,同时参与地质勘查项目不得超过4项(担任负责人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外省勘查单位进入本省行政区

内承担勘查工作的,必须到我厅进行资质审验和备案。

十一、关于采矿权审批权限

要切实加强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禁止以大化小、变更矿种等变相越权审批行为。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要对已经批准登记的采矿权进行清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于2009年3月底前,将清理和纠正结果报厅采矿权审批登记部门。同时,要严格规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严格禁止变相协议出让采矿权的行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

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06号)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统字〔20*〕17号)精神,掌握全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区能源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掌握全区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情况,为区人民政府提供节能降耗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区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清查的内容、时间

(一)能源清查表分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二)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三)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24时。

(四)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年全年。

四、清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时间:20*年11—12月。

1、制定清查实施方案。

2、召开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培训。

(二)清查和数据处理阶段。时间:20*年1月—2月。

1、企业数据填报及上报。

2、区统计局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

(三)清查总结阶段。时间:20*年3月—4月。

1、清查工作总结。

2、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全区能源清查数据。

五、清查的组织和实施

清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各街、农场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法制办、区发改委、区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经贸委、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分局和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办公,由*任副主任,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以及能源生产、运输、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完成区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全区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由区统计部门统一制发并组织培训。

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土地管理工作

一是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完善了国家投资三溪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积极开展了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巩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果,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资料,强化保护责任,开展了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认真做好庙首展旗山庄土地置换复垦项目建设工程的监督指导工作,项目工程已完成复垦区平整。

二是坚决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规范完善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和经济园区入园企业供地程序。共挂牌出让6宗土地,面积178.82亩,总价款727万元;拍卖出让1宗土地,面积74.58亩,总价款4126万元。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土地登记质量,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15宗,面积238.28亩,集体土地登记发证74宗,面积14.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8宗,面积217.25亩。

四是积极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前期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实际编制了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落实了30万元启动资金,初步确定了城区地籍调查实施单位,为全面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五是推进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初步规划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完成了全县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

六是认真抓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组织上报省政府一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43.4公顷,其中耕地4.93公顷,为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提供了用地保障。上报县政府审批农民个人建房一个批次,面积1.14公顷。

七是扎实开展了全县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及供后管理检查工作,对已批农转用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未充分利用的土地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调查,共清查出闲置土地7宗,面积43.1亩,对闲置土地的单位逐宗发放了催建通知书。

(二)地矿管理工作

一是受理采矿权申请9件,其中延续采矿登记5件,变更采矿登记3件,新设采矿登记1件。征缴采矿权价款70.83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19万元。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按季申报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通知》精神,共征收资补费7.35万元。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了《**年**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督促指导版书、俞村两个乡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工作,做到主汛期无一人在原址居住。启动了云乐乡大岭脚市级搬迁避让项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一是抽调精干业务力量参与国道205线改造建设工作,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等实际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征地分户测量、地上附属物登记造册和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二是严格依法按程序、按规范做好“两区”开发建设和城西路改造的土地征收工作。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完成了征地勘界任务,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切身利益,各项补偿费足额发放。:

(二)强化国土资源和执法监察。集中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重信重访进行认真梳理、登记造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件坚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从源头上制止了群访、重复访事件的发生。上半年,共收到来信5件,来访8起,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完善了城建、国土、城管联合执法机制,确定每周四三家联合巡查一次,每月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动态巡查,共发现违法用地13起,全部及时制止。制定下发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工作考核细则》,努力形成体系健全、协调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今年以来,村级信息员共报送各类信息32条,其中涉及违法用地的举报信息7条,较好发挥了“国土耳目”作用。

(三)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成立了“回头看”工作领导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了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以萤石矿、建筑石料等资源开发作为重点,组织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我县28家矿山企业、6个地质勘查项目、矿业权灭失或以往有过采矿活动、可供进一步勘查开采的矿产地等区域,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清查,逐矿区、逐矿山、逐矿权填报了《安徽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矿山排查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经查,我县部分矿山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或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已过期,2家矿山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不符合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上述问题已下发通知限期改正。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下发了《**年**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坚持完善了县领导与局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包片负责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3处省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汛前调查,提出具体防治意见,对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巡查,指导监测人记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记录本》。指导协助各乡镇政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发放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资料。同时,督促版书乡政府、俞村乡政府加快白杨岭和下周家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工作进度,落实包户责任人,完成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函告乡政府两处搬迁点汛期不得有任何村民居住,目前,搬迁避让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成立了市级云乐乡张村大岭脚滑坡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完成了摸底调查、搬迁户统计、影像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搬迁安置方案和经费预算等相关资料已上报市政府。

(五)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期间,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将宣传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国土资源保护意识。与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按要求、按步骤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

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保护资源取得新成效

1、积极开展以钨、稀土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巡查监控。一是开展动态巡查。根据全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以及以往非法矿业活动规律,我局把全县划分为热点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性区域,对热点区域保持每周2次得巡查,对重点区域保持一周一次的巡查,对一般性区域保持每半月一次的巡查,执法监察大队全部队员基本上每周都坚持在矿区一线巡查,有效的从源头上把非法开采遏制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开展矿山巡查80次,出动巡查人次380人次,排查制止小规模非法矿业活动20余起,主要是使用简易工具采选废石堆残矿和2、3人结伴偶尔进入老窿道捡采矿石和家庭作坊式无证加工矿产品等小规模现象,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并对全县无证开采砖瓦用粘土进行了专项排查,并下达了《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二是与矿业公安联合执法。矿业公安与矿产资源监察支队一同巡查、一同办案,实现联合执法稳定化常态化,形成了长效机制。无论是日常巡查还是突击行动,都是两支队伍一起上,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制止,对违法案件能够快速查处,并一查到底,整改到位、处理到位。11月1日,我局接镇政府干部反映,镇村朱屋段组丝茅窝发生疑似无证开采稀土行为,我局立即联合矿业公安赴现场核实。非法采矿嫌疑人已开挖山体进行堆矿,堆矿场已平整到位,铺设了简单的管道,我局向非法采矿嫌疑人下发了《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了非法开采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对所在村干部及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并进行了政策宣传。11月2日,森林公安分局、矿管局、林业局、矿业公安、镇政府、龙勾乡政府共30余人赴现场开展联合整治,拆除了管道,捣毁了柴油机等设备,林业部门技术人员现场勘测了破坏林地面积。我局向森林公安分局出具了《关于建议对许林生等涉嫌无证开采稀土破坏林地资源立案侦查的函》,森林公安分局已经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三是完善监督网络,实行有奖举报。我们在所有矿区和乡镇都聘请了矿业秩序“协管员”,发动乡村干部和矿区周边群众共同参与监督矿业秩序。同时,建立了举报和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经查实的举报按罚没收入的20%进行奖励,并对举报人情况实行高度保密。

2、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县资源整合方案,重点开展了钨、铜、石灰岩矿的资源整合工作,石灰岩矿资源整合工作已经完成,钨锡矿区,铜锣钱铜锌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已基本完成了整合矿区的地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工作,整合工作进展顺利。

(二)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果

1、紧抓振兴赣南苏区建设契机,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为提高我县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促进我县矿业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紧抓振兴赣南苏区建设契机,积极向国土资源部申报了“增加钨精矿开采配额指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整装勘查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项目。2012年9月3日,国土资源厅已对我县申报“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请示进行了回复,明确支持我县申报“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项目。支持和配合地勘单位在我县老矿山(区)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主要以钨为主攻矿种,以大型矿床为找矿目标,以石英脉型、破碎带蚀变岩型、云英岩型钨锡矿为主攻矿床类型,推进和支持开展淘锡坑钨矿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选取有突破潜力的矿区(东峰、羊古脑、长流坑、羊古脑、仙鹅塘、高坌等矿区)进行资源调查评价,现基本完成计划实物工作量,并立项获得国家专项资金900多万元。

2、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县地热资源勘查工作,由县林司于2012年7月31日通过网上挂牌竞标,以14万元底价取得“县茶滩地热水普查探矿权”,目前已委托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完成前期论证工作,并且实施了2个钻孔,基本探明该区域地层构造,取得初步温泉地热水成果。

3、大力推进我县其他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为改善我县矿业经济结构单一,钨业“一枝独秀”,结构较为单一的现状,提升我县矿业经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我局紧抓赣崇高速建设,区域交通逐步改善的契机,大力推进我县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力争为县域经济发展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重点开展了“铅厂、关田灰岩”、“文英、丰州硅石矿”、“、过埠石英岩”非金属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为我县非金属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4、积极协助发改委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县现有废弃矿区23个,矿区总面积0.488平方公里(733亩),废石及尾砂共存积约92.6万吨,废弃矿区存有大量的废石废砂地表,这些废石中含有的砷、汞、铅、镉等重金属未经处理排入河流、湖泊或海洋,或者进入了土壤中,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通过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国家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进行治理从而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5、首届节约集约模范县复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将对获得“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县(市)进行复核,我局会同县国土局对核心指标、一般性指标和综合性指标进行了从新核对,制作完成了详细《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复核材料》,于十月份向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复核材料,并顺利通过了考核。

(三)全力以赴服务矿山企业

1、争资争项申请工作进展顺利。2012年,组织耀升工贸锡坑钨锡矿、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安子钨锡矿二个企业申报了国土资源部“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工作,耀升工贸锡坑钨锡矿申报资金为2000万,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安子钨锡矿申报资金1000万。

2、主动服务企业上市。为推动耀升工贸公司上市步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提升矿山企业综合竞争实力,我局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上市做好服务。

3、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立项、跟踪服务、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县柯树岭钨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和初步验收工作;完成县茅坪钨矿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开展废弃矿山治理调查工作。重点钨、稀土及“三区二线”废弃矿山,为明年立项申报工作做好准备。二是大力开展“一大四小”工程矿山恢绿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矿区复绿100亩。三是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征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今年矿山企业缴交1045.24万元;全县现有60个矿山,已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51个,因资源整合暂缓编制矿山9个。四是开展“全国矿山复绿行动”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完成了“三区二线”范围内40多点图斑的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并通过省专家组检查验收,经核查全县列入“三区二线”范围内治理的矿山有20个(其中废弃矿山2个)。“三区二线”范围外治理的矿山有49个(其中废弃矿山7个)。

(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2年,目前全县共有8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264处、崩塌599处、地面塌陷9处,泥石流9处,今年列入县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0处。严重威胁1331户6566人,潜在经济损失5638.2万元。2012年新增地灾隐患点201个,发生地质灾害9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5万元。全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累计有专兼职人员83人,地灾重点防治村协管员有127人,地灾防治应急队伍有370人。各隐患点监测人368人。今年已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30次,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联合和专项排查9次共148人次,已发放明白卡共1926份,应急调查26次。今年向县政府争取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38.34万元,其中:村级地灾协管员和重点隐患点监测员津贴9.3万元,地灾避灾移民搬迁核实经费29.04万元,2012年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224户1036人计划已全面落实。全市率先建立(矿管部门)一体化雨量监测自动报警系统和地质灾害专业自动化综合监测系统,全县安装一体化雨量监测仪46台,(分布16个乡镇)、地质灾害专业自动化综合监测仪8台,总投资160万元。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1个、设计审批1个。

(五)积极做好我县危旧土坯房改造砌砖保障工作。全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共16055户,按每户6.5万块用砖量测算,全县土坯房改造用砖需求量为10.44亿块。2012年度土坯房改造任务是2800户,砖需求量为1.46亿块。为是保证2012年度土坯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加强现有持证矿山和制砖企业管理;二是尽快出让县政府批复同意设置的4宗页岩采矿权(丰州乡黄泥埂页岩矿、丰州乡桐梓村页岩矿、过埠镇泮江页岩矿、关田镇乌子垅页岩矿);三是尽快再新设10宗采矿权缓解砌砖供需矛盾;四是对临近我县的广东省仁化、湖南省汝城等市、县的砌砖供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周边省份砌砖的供需情况及我县砌砖的需求情况,适量的预定一批砌砖,以保障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搬迁安置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积极参与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县征地拆迁指挥部下达我局的拆迁工作任务共计3户,其中拆除主体建筑房屋3栋,附属房2栋,征收水田3亩。实际完成征地拆迁8户,其中拆除主体建筑房屋6栋,面积1114.57平方米,附属房3栋,面积64平方米,征收水田5.72亩。在全县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百日大会战”活动抽调的80个单位名列第一。

(七)、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并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强化学习,注重学教结合。注重“两个结合”,即坚持把认识的提高与学习的深化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有效克服“低标准应付、消极被动”的思想情绪。一是班子成员集中学;二是工作人员培训学;三是党员干部专题学;四是全局上下践行学。结合“三送”全覆盖常态化工作,确保每位干部职工联系服务若干群众、驻村的每户群众都有干部联系服务。三是把握关键,抓好自查整改。一是深入自查剖析。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填写个人问题自查自纠表,深刻剖析自身在责任意识、敬业意识、作风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找出问题产生根源,并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在企业、服务对象中征集对我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并公布了电子邮箱。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份,截止目前收回意见反馈表57份,并及时对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三是公开服务承诺。局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承诺包括目标任务、服务承诺、具体举措和违诺责任等方面,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等突出问题,努力使矿管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行政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八)、基础性工作有新提高

1、切实加强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一是开展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今年,我局组织全县48个市级以上发证矿山企业参加了全市矿山企业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的为35个,年检合格率为73%。县级发证矿山企业年检在县局进行,应参检矿山12个,实际参检10个,参检率84%,年检合格10个,年检合格率为100%。今年,共受理市级以上发证采矿权变更3个,采矿权延续24个,划定矿区范围2个,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2个,采矿权转让1个,办理矿产品加工、经营资质证延续登记47本。

2、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一是做好2011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组织各矿山企业按时、按质完成了2011年发证矿山企业的资源储量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做好2012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全县49个市以上发证矿山,26个矿山签订并提交了相应的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或资源储量年报合同书,其余23个矿山经局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同意停产或歇业。三是开展全县钨、锡、铜、铅锌和萤石等10个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完成43个矿山的电子文本和纸质的上报。四是规范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程序。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查明登记审查5份、矿产资源储量备案5份、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审查5份。全面完成区域内33个勘查项目的检查和探矿权年检的初审工作。查询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探矿权征询意见单”7份、其他压覆矿产3份,并及时的进行答复上报。

3、认真开展“三送”活动。一是深入村组农户,进行摸底调查、走访了解,掌握各种情况,我局在职在编的32名工作人员全部分派到了新溪村的276户当中,实现了“三送”工作的全覆盖。二是确定了今年我局“三送”活动的目标,拿出5万元资金和110吨水泥支持新溪村的各项建设。三是确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春节期间,我们走访慰问了10户重点贫困户,为他们送去慰问金16100元,慰问物资1500余元;农户曾照阳重病手术期间,局领导亲自看望并带去600元慰问金;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局出资3000余元为新溪村小学的学生每人发放了节日礼物一套。

4、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目标。二是排查矛盾,及时处理各方面存在的隐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提高创安意识,着力精神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矿产执法难度大。一是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密切。二是执法监察工作装备落后,队伍建设亟需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用车,GPS等执法装备保障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未相适应。

(二)资源勘查找矿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勘查找矿工作的进展速度比较缓慢,无法满足我县矿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机关内部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我局人员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一,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上还不尽合理,导致我局在机关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三、2013年工作目标和计划

(一)、坚持不懈抓好矿业秩序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根据全县非法矿业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划分巡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对重点区域保持每周一次的巡查,对一般区域保持一月2次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矿业活动的信息,为开展打击提供准确的信息。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国土资源部免费举报电话“12336”宣传力度。三是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村组作用,进一步健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在重点矿区、热点矿区聘请矿业秩序维护社会信息员,其经费来源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形成快速反应的信息平台。

(二)积极申报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作为全市钨矿资源大县和钨产业强县,我县一直把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作为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的政策精神,积极创新钨资源综合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致力将县打造成为“钨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三)进一步提高节约利用矿产资源水平。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成果,大力推进资源整合,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办矿,实现规模开发、集约经营、统一规划、高效低耗、合理开采,形成与矿区储量相适应的开采规模,鼓励矿业权向深加工优势章源钨业、耀升工贸倾斜,将资源配置给深加工企业,促进优势矿产资源向优势矿业企业集中和集聚。

(四)进一步提高深加工应用水平。引进国际、国内钨深加工先进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和延长钨产业链,提升我县钨产业发展水平,提高钨产品加工附加值,鼓励钨锡、铜产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发展,大力发展钨粉、碳化钨粉、异型硬质合金等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产品的生产。

(五)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工作水平。优化地质工作布局,按照集中投入、集中力量、整装勘查、重点突破的思路,对现有勘探项目实施整合,推进整装勘查,力争找到一批大型、特大型矿床,特别是资源战略接替基地。

(六)进一步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树立“资源有限、生态无价”的理念,将土地、矿产、生态环境计入发展成本,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和使用效率;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执法,加大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按照“集约开发与生态建设并重”的要求,加强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和水土保持,打造绿色矿山。

地质勘查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确实做好资源保障服务和保护工作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以加强土地调控和坚守耕地红线为重点,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标志牌,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层层设防,形成了动态监管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了乡(镇)人民政府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明确由乡(镇)人民政府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负责。形成了层层有制度、级级有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一年来,全县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5宗,面积90.49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4086.9420万元。其中:挂牌出让18宗,面积76.14亩,收取土地出让金3936.7210万元。协议出让(企业改制及二级市场转让)37宗,面积14.35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50.2210万元。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1.699亩。

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配套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源保障服务和保护工作,积极主动做好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酒江酒业有限公司搬迁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用地和常林河水库移民安置点征地工作。二是积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衔接工作,完成了糯普山至帮海丫口公路、新抚卫生院、通关卫生院、轩秀电站、酒江酒业有限公司搬迁等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工作,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严格管理中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协作,积极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加强用地的服务和指导,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对资料不齐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积极组织用地报件。四是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和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储备库建设。完成鱼塘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龙坝乡灾毁土地复垦项目和联珠镇偏伞等3个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工作。3个项目共累计投资1817万元,新增耕地392.84公顷。同时,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向“三农”倾斜、全县加快推进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重点的耕地建设等机遇,全面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配合技术单位完成碧溪至栖马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踏勘工作。

二、国土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按照“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要求,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的矿业发展,矿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一是继续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对无证勘查和开采、越界开采、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一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6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5件,通过清理整顿有效地促进和规范了我县矿业秩序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合理配置矿业权,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对重点矿种、重点矿区加强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矿山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和勘查矿产资源,加大投入,强化地质勘查力度,进一步搞清我县资源储量。三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县共有矿业权39个,其中:采矿权25个,探矿权14个,全年实现矿业工业总产值16911万元 ,利税总额4020万元。四是资源补偿费和有偿使用费征收取得新成果,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任务。全县共收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12.264万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17.254万元。五是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有序推进,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实地核查实施方案》,完成了业外实测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库建设,投入核查经费60.8万元。

严格执法,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的行为。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负责制,明确执法监察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执法监察工作提到了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及时部署工作,及时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一年来,共查处违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8件,其中:涉及土地案件52件、矿产违法案件6件;已立案查处17件、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件、现场制止33件。二是建立局领导分片包干巡查动态制度,对全县15个乡(镇)执法监察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每月对分片包干的乡(镇)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做到领导班子亲自抓、负总责。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将全县15个乡(镇)国土员编入县级执法大队,行使执法大队人员的行政职能。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主要对易由汛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引发城镇、村庄、重点工程项目和各类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四是按照上级部署,全面开展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共清理闲置土地1宗,面积9.3亩。并对清理出来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公开进行挂牌出让。

三、积极开展基础工作,各项综合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地籍管理及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严格地籍管理,把好登记关口,一年来,共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732宗、办理他项权利登记71宗。二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进展顺利。农村部分外业调查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地籍调查外业工作已通过验收。三是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进展顺利。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完成专题编撰,在深入调研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已经完成6个专题研究报告。同时,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__﹞95号)文件要求,及时安排布置“三张布局图”工作,并完成上图工作,成果已报省厅批复。四是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进展顺利。四是积极配合完成戈兰滩、三江口、石门坎等电站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国土和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涉及国土资源的矛盾和纠纷。一是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涉及国土资源的矛盾和纠纷。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32件,已办结29件,正在办理3件。二是认真排查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全年共调处土地权属争议21件,其中:使用权争议3件,所有权争议18件。三是积极处理好元磨高速公路的遗留问题,积极争取500万元的征地拆迁资金并及时支付了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水毁、水改旱和临时用地等各项遗留补偿费,使公路沿线的社会稳定得到了有效控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为确实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一是编制完成《××县20__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网络图》,并及时印发至各乡(镇),将全县各乡(镇)小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拿入了监测网络体系,明确了防灾责任人和通讯网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网络,认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工作。二是组织对县内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主要的水电站建设工地、公路建设路段进行地质灾害汛前巡查。在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的同时,对地质灾害高发区的乡(镇)进行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避灾知识的培训,接受了市局地质灾害巡查组的工作检查并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经费,确保了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积极开展群测群防“十有县”活动。已完成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料收集等申报工作。四是完成泗南江乡“8.5”洪灾及次生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在监测中,明确了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建立了联合专家组会审分析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警报启动程序、工作日志等痕迹管理档案和工作纪律等各项制度,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完成泗南江乡“8.5”洪灾及次生地质灾害土地损失评估调查工作。共完成256宗土地权属调查,为灾区土地损失评估提供依据。

四、转变作风,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完整的教育培训计划,围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充分利用各种时间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业务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完成通关国土所建设任务,按要求达到“六个一”标准。

机关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确定了“96128”查询专线联络员和专线电话,为进一步确保“96128”专线的畅通,制定了查询专线联络员ab角制,确保社会公众了解国土资源相关信息和公众查询事项。并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站上了国土资源业务指南、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行为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范围,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效促进机关自身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并实施内部会审、听证会等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 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加强监督检查,对土地、矿业权审批、评估等业务管理流程进行了完善和公开,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落实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县委科学发展观办公室要求,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科学发展体现在具体工作上,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效: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制约国土资源科学发展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晰;三是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四是制定了更加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所提出的中心工作及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管理,提高大局和服务意识,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努力、部本文来源:文秘站门参与、支持配合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国土资源市场培育和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国土资源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今年是全面贯彻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新的考验和新的任务。对过去一年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更好的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断努力奋斗。

五、20__年工作安排意见

20__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主要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全局,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矿产资源的管理和整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重点,有序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资源管理,把握发展机遇,拓宽发展路径,全力做好20__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深入开展调研,研究新问题,制定新措施,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省厅对我们的支持。科学修编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利用和平衡好全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保障各项建设的顺利实施。全面启动孟弄乡补充耕地项目,完成联珠镇碧溪至栖玛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储备,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市场配置率。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水平

继续加强排查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借助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抓好地籍数据建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地籍管理现代建设。稳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全面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和整合现有资源结构与布局,推进资源节约使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健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计划对农用地转用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断续抓好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立通畅的网络渠道和功能完善的网络平台,形成纵向连接省厅和市局,横向连接县政府和其他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国土资源网络,实现与省厅政务管理信息的网上交换和报件的在线审批。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抓好汛前、汛期的排查检查和重点灾害点的定期查巡。加大对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利益,认真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布和实施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和维护稳定工作。认真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重大发生的长效机制,重点增强基层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政策界线,积极排查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处理各类土地、矿业权纠纷,做好和行政复议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依法管矿,进一步规范矿业秩序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继续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破坏浪费资源、非法转让矿业权为重点,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矿业开局,推动做大做强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调控机制,建立矿产资源收购储备制度。

(五)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执法管理

以执法监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动态巡查区域,落实案件查处分级管辖制度,加大违法案件直接查处和督办查处力度,不断提高违法发现率、制止力和案件查处率。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用地、违法探矿、采矿的行为。加强对批后监管,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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