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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1篇

2004年2月20日中午十二时左右,崔某和顾某一行七人驾驶两辆汽车到北京瑞德餐饮有限公司的瑞德酒楼就餐,按照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二人将车停放在酒楼的停车场。当他们吃完饭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其中一辆面包车的后右侧门玻璃被砸。崔某当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排查,并拍摄了汽车被砸的现场照片。崔某和顾某称车内两个包被盗,其中一个公文包为花花公子牌,价值450元,包内有现金1000元,计算器一个、客户资料和单位公章及其他资料;另一普通包内有公司资料、国内外客户及亲朋通讯录、两件进口量具等,公安部门认定直接损失为2500元。因公安机关未侦破此案,崔某、顾某与酒楼交涉赔偿事宜未果,2004年3月10日,二人将北京瑞德餐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8805元,并赔礼道歉。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面包车玻璃重新安装花费85元。

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酒楼是否应当对原告的损失负责,以及原告的具体损失数额进行。原告方认为,被告作为大型餐饮有限公司,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一定的保护义务,原告按照被告停车场管理员指定位置停车,被告应对车辆进行正当的安全管理,由于被告管理的疏忽,造成汽车玻璃被砸,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被告对此应予赔偿,并应就此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认为安排停车的是酒楼引导员不是保安员,酒楼也未收取原告停车费,故对原告的车辆不承担保管义务。而且引导员已经提示原告注意保管好随身所带贵重物品,也就是履行了自己应当履行的提示义务,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被告同时认为,原告所说的丢失现金2500元,以及丢失公章造成经济合同不能签订损失3万余元等,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证实,对此不予认可。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到被告饭店就餐,有收据证实,双方已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原告按照被告停车场管理员的安排停放车辆,属于酒店提供服务的延伸范围,被告作为酒楼经营者,在自己的停车场内对原告的财产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被告方的疏忽,致使原告的汽车玻璃被砸坏,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安装玻璃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对于原告主张赔偿现金丢失损失和合同不能签订的间接损失的请求,因为原告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请求,因于法无据,法院亦不予支持。2004年4月29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判令被告瑞德酒楼赔偿原告重装车玻璃的经济损失85元,并承担诉讼费5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说

本案是一起因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发生了经营者以外的第三人对消费者造成的财产损害,而引发的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的诉讼,涉及的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财产损失承担问题。

本案的焦点之一是原告到被告酒楼就餐时将车停在被告指定的停车场,车被第三者损坏并丢失财物,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告到被告处就餐,原、被告之间便形成了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就餐的同时被告为原告提供停车场所并为原告安排停车,以及保护原告的车物安全也便成为双方服务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是附属于就餐主消费关系的附属型服务。这种附属型消费服务并非像经营者声称的那样“免费”,其费用实际上是计入了经营成本中的,是经营者提供的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的一部分,也就是本案判决书中认定的“属于服务合同的延伸”。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原告作为消费者在接受停车就餐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的权利。被告作为经营者,理应对停放在自己的停车场内的原告财产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于被告在保障顾客财产安全方面,存在服务瑕疵,未完全尽到经营者在合理限度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财产权受到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焦点之二是应该赔偿的数额。

本案中原告诉请赔偿范围包括车内丢失物品与汽车玻璃重装两部分直接损失,还有因丢失公章造成经济合同不能签订的3万元间接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原告主张的3万元间接损失,被告一方在与消费者订立服务合同时应当讲是不可能预见的,故此间接损失不应属于违约赔偿范围之内。对原告主张的另外两项直接损失按以上规定,本是应该得到赔偿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要求被告赔偿的所有损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原告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实车内丢失物品的存在及价值,因而原告承担了不利后果。本案中因原告举证不能,导致法院对车内丢失物品赔偿的主张未能支持,而仅对有证据支持的汽车被损重新安装玻璃的损失给予了判决支持。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权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依法。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本案中原告既可依据侵权关系选择向实际加害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依据消法选择服务合同相对方给予违约赔偿。此案原告起诉酒楼经营者赔付相关损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是要承担败诉风险的。本案中原告依法只获得了部分赔偿,其原因就在于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2篇

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张童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0期

摘 要 近年来,公共场所等从事经营性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加。本文主要就我国有关安全保障义务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着重研究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适用范围等。但是,目前我国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为寻求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我国立法关于此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 消费者

作者简介:张童,上海海事大学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从事海商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197-02

一、案例分析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0年12月19日19时许,陈女士到家乐福良乡店购物,将车辆放在指定的车位,在下车时,掉进车位内的一口无盖井里,造成陈女士受伤,后医院诊断为“左踝软组织肿胀,内外踝骨骨折,踝关节半脱位”,并住院治疗12天。后陈女士多次找家乐福及家乐福良乡店的经营场所金华大厦的开发商(万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在协商未果情况下,陈女士将其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并给付精神抚慰金。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如道路、桥梁、隧道等,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万福房地产公司与家乐福公司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关于停车场方面的约定,家乐福公司所租赁的物业所在的建筑物四周的家乐福公司专用的地面停车场由家乐福公司负责管理。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地铁 停电 预防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U231文献标识码: A

停电事故通常是指地铁系统整体或较大范围内电力供应中断,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及乘客出行的事故。停电事故不仅会中断正常运营,也会威胁运营安全,因此应做好停电事故的预防工作非常有必要。

1 地铁大面积停电案例

2010年10月18日,伦敦地铁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数千名乘客的出行受到严重影响。上午8:50,由于供电故障,朱比利线芬奇利路站和伦敦塔桥站之间的双向线路均中断。事发时正值早高峰,该事故导致5列地铁列车被迫停在隧道内,其中3列停在贝克街和圣约翰伍德站之间,1列停在思维思考特街附近,另1列被困在威斯敏斯特附近。前3列地铁列车中的2000多名乘客,持手电筒从隧道中疏散,后2列车中的乘客则通过相邻车站疏散。事故造成多名乘客被困数小时,超过4000人的出行受到影响。

2 地铁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

地铁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很大,不仅会导致整个系统不能正常运转,而且如果疏散不及时,甚至会导致发生踩踏等次生事故。地铁供电中断后,将会造成地铁通信信号、机电等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从而引发次生故障和灾害。地铁供电中断后,在人员疏散过程中将产生瞬间大客流,易引起乘客恐慌,如果疏导措施不当可能会造成踩踏、挤压等事故,给乘客带来伤害。同时,由于运营中断后影响了乘客的正常出行,使大量乘客不得不转乘地面交通工具,这将给城市地面交是通带来极大的压力。

3 地铁大面积停电的原因

造成地铁大面积停电的原因主要有三类:

一是地铁电力系统受到市域电力网故障的影响,电力网供电中断,会导致地铁大面积停电。

二是电力设备故障是引发地铁大面积停电的重要原因,此类事故比较多,如变电所变压器故障、整流机组故障、断路器故障、传输电缆故障、接触网(轨)故障、电力系统故障等。尤其在发生接触网(轨)没有供电情况下,将对列车的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列车将停留在车站甚至区间,造成乘客的疏散困难,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地铁的各方面应急处理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三是路面施工等原因对电力系统造成外力破坏、自然气象灾害对电力系统造成的破坏以及恐怖袭击对电力系统造成的破坏等,都可能会造成地铁大面积停电。

4 如何做好日常大面积停电预防工作

停电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的特点,因此必须重点做好日常预防工作,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完好,避免防护区内作业对供电设施造成破坏。需要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地铁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停电事故,需要强化应急预案的可操控性和实用性。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需要加强前期研究和演练,增强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例如在行车组织方面,如果停电事故发生时列车正在隧道内运行,列车司机应尽可能利用列车惯性使列车运行至前方车站,然后疏散乘客;如果无法将列车运行至前方车站,列车司机应组织乘客从列车紧急疏散门离开,车站工作人员进入隧道组织疏散。

二是强化关键供电设备的状态监控,完善备用措施。为避免大面积停电事故,需要重点监控变电站、供电机组等关键设备的状态,以及排查故障,完善关键设备的备用措施,提高设备稳定性,配置应急电源,安装无源发光导向标志。

5 地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对措施

5.1 车站发生大面停电事故的应对措施

发生车站停电,车站值班员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信息同时全线车站按行车调度指令做好乘客疏导工作;组织车站工作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疏导,及时与生产调度室做好信息传递工作,需要关闭车站时,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负责做好站内乘客清场工作,通过广播告知乘客因停电本站暂停办理退票,请乘客在制定时段内办理退票手续。

5.2 地铁区间发生停电事故的应对措施

首先,接触轨停电造成载客列车迫停在区间时,按以下程序处置:列车尚未完全出站时,列车司机应立即采取停车措施;若列车已经在区间内,司机则应尽量运行到前方车站,车站值班员应提前排列接车进路;列车司机与行车调度员确定备用通讯联系方式;

其次,后续相关列车司机接收行车调度员指令,确定救援列车,并做好救援准备;环控值班员开启风机对区间隧道进行送风,同时命令车站打开区间隧道照明设备;

最后,接触网轨恢复供电后,列车动车前,若列车车门拉手被拉下,列车司机应对车厢内乘客广播3遍,待紧急拉手恢复后动车;司机应加强望,以随时可停车的安全速度运行至下一站正常载客;后续列车司机应加强望,手动慢速运行。

6 发生停电事故处置注意事项

一是地铁运营单位应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做好乘客安抚和疏散工作。地铁运营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列车司机应立即与调度中心联系,报告所在位置的照明情况,同时通过列车广播系统稳定乘客情绪,并组织乘客疏散。车站工作人员应判明现场情况,检查紧急照明系统和导向标志是否启用,巡查各部位如升降电梯中是否有人员被困等,并协助疏导乘客。车站工作人员还应将收集到的人员、设备、设施受停电影响情况,及时向调度中心报告。另外,相关部门人员应关闭正在操作的设备,并协助车站工作人员疏导乘客。

二是地铁运营单位应尽快组织供电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迅速恢复正常运营。由于供电系统的专业性很强。发生事故后,地铁运营单位应尽快组织故障排查和抢修队伍,避免其他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同时,行车调度人员应迅速制定应急调度方案,确保供电系统正常后迅速恢复运营。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轨道交通;配线;总图设计

中图分类号:U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配线研究的意义

配线是为保证地铁线路的正常运营,实现列车的合理调度,并满足非正常情况下组织临时运行和维修作业所设置的辅助线路。配线能够提高列车调度机动性,灵活解决实际运行中的多种状态和功能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组织大、小交路运行,提高运行效益

城区轨道交通线路的客流断面一般呈现两端小、中间大的形式,在不同时段、不同路段不均衡;当列车全程运行时,必然出现列车满载率的不均匀性和不经济性。组织大、小交路运行,即组织部分列车在某区域按小交路折返运行,在折返站设折返线或渡线,必要时设存车线,这样既可以在地铁正常运营时提高车辆的周转率,使运营组织更加经济合理,也可以在应急情况下对地铁全局性的行车组织进行科学的调整,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地铁设备设施的潜能,提高运行效益。

(2)适应突发状态下运行,增加其运行的灵活性

城市轨道交通在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故障,主要存在三种故障:车辆本身的故障、线路上的故障以及地面设备故障。当发生故障时,行车组织要求尽快调整,以减少影响正常运营的时间。例如针对车辆本身的故障,需要将故障车就近送入待避线,以尽快恢复正常运行;针对线路上的故障,可以临时封闭某区间,利用单线双向通行,尽可能的服务城市居民出行。

(3)组织各线间车辆调度,考虑线网资源共享

城市轨道交通各线路应独立运行,线路之间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联络线,可实现先建线路向后建线路运送车辆,也可以实现两条及以上线路间共建综合维修基地,实现资源共享,节约城市土地资源。

2 配线的基本类型

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和功能要求的不同,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系统中,车站配线可分为以下7类:

(1)折返线

用于组织列车的折返,包括始发、终点站的折返和小交路折返点折返作业,主要为了实现行车的合理调度和正常运行,但列车在折返作业时不得载客运行。根据折返形式,可以采用站前、站后和混合折返三种模式。

(2)存车线

当轨道交通线路较长,车辆段或停车场设置在线路一端时,为了满足早晚高峰收发车的需要应在线路中段的折返站上增设存车线,主要用于列车夜间停放和技术检查。

(3)停车线

为故障列车待避、临时折返、临时停放或夜间停放列车的线路,用于运行中故障列车的临时停放,也可用于组织临时交路和夜间设备维修时工程车折返,停车线也可以称为故障车停车线或故障列车待避线。

(4)渡线

设置在线路左右线之间,主要是配合折返线、存车线和停车线等各种辅助线的功能需要而设,提供列车转换运行方向的线路。

(5)安全线

为了防止列车冒进设置的防护线路,设置在尽端线的末端,或其他线路列车进入正线区间线路前设置的安全防护线,安全线也是车站配线中的附属配线。

(6)联络线

主要用于两条相交轨道线路之间的列车或专用维修车辆转线联络作用,联络线的设置应根据线网规划、车辆基地分布和承担任务、以及场架修、设备维修等资源共享规划研究确定。根据运营功能要求,可分为双线或单线联络线。

(7)出入线

为列车进入场站服务的线路,出入线一般设置为双线、双向运行设计,尽量避免切割正线;困难条件下,不超过12列位的停车场可按照单线设计。

3 配线设置的基本要求

(1)折返线设置要点

① 折返线设置在折返站,列车进入折返线有速度要求,站后折返线有效长度为列车长度外加40m。折返线端部应设缓冲车挡;

② 折返线在运营时段内使用,不能做停车线使用,在增设相应的设施后,可作为存车线使用;

③ 对于起讫点车站设置站后折返线时,为节约成本可以用延长线路并增设交叉渡线作折返线使用,但要计算其折返能力,可在站前增设单渡线,增强其灵活性。

(2)存车线设置要点

① 存车线一般设于距离车场较远的折返站上,其数量应满足存放列车数的要求;

② 列车必须空载进入存车线,无速度要求,有效长度为车长外加24m;

③ 存车线上有列检作业时,应设检查坑和必要的建筑,同时应设置防护设施与相邻线路隔开;

④ 特殊状况时,可作为停车线使用,但不能用于夜间维修工程车的折返。

(3)停车线设置要点

① 停车线应每隔5-6个车站(或8-10km)设置;

② 停车线的设计长度应至少满足一列车停放需求,并考虑与其他列车联挂长度;

③ 线路中间站的停车线的尾端应设置单渡线与正线连通;

④ 折返站设置停车线时,应与折返线分开,列车运营时段,不宜兼用。

(4)渡线设置要点

① 渡线应设在车站端部,一般中间站的单渡线道岔,宜按顺岔方向布置;

② 采用站后折返的尽端站,宜增设站前单渡线,并按逆向布置。

(5)安全线设置要点

① 出入线上的列车在进入正线前需一度停车,且停车信号机至警冲标之间的长度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时;

② 当支线与正线接轨时,为避免列车同时进站,宜设置安全线。

(6)联络线设置要点

① 承担车辆临时调度,运送厂、架修车辆,工程维修车辆、磨轨车等运行的相邻线路间应设置单线联络线;

② 若相邻两段线路初期临时贯通、并正式载客运行的联络线应设置双线联络线。

(7)出入线设置要点

① 出入线应按双线双向运行设计,与正线成立体布置,根据车辆基地位置和接轨条件,也可设置八字形出入线;

② 出入线宜在车站端部接轨,同时具备一度停车再启动条件。

4深圳市轨道交通7号线全路配线设置分析

地铁7号线连接西丽、龙珠、车公庙、福田南、华强北、笋岗、田贝、布心等片区,是联系特区内主要组团之间居住区与就业区的局域线。轨道7号线全长约30.2km,全线共设置28座站,共有12座车站设置配线。

全线配线设置情况

通过配线设置的基本要求,可以看出:丽水站作为尽端折返站,其站前单渡线应由顺向调整为逆向布置;西丽站作为7号线与15号线双岛四线平行换乘站,建议尽量采用双渡线,以充分发挥两条轨道间的联络功能;深云站作为三线双岛站,同时站前布置出入段线,站台之间线路除应满足列车进出停车场外,还应满足列车折返功能,保证列车运效率;珠光站、车公庙站作为中间站,其单渡线宜改按顺岔布置。

停车场安全保障方案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末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九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