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人口普查的原因

人口普查的原因

人口普查的原因

人口普查的原因范文第1篇

一、特定区域人普组织的主要难点

(一)部分新建住宅区未设立社区居委会。

__区地处中心城区,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各类新建和在建中商品住宅小区特别多,许多小区没有及时建立或无法归属相应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而单独设立社区居委会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过程。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设立社区居委会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1、城市社区原则上按1500户至3000户左右规模设置;2、新建社区和旧城区改建社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总面积按不少于350平方米配置;3、每个社区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等。

一方面是新建住宅小区的大量涌现,一方面是设立社区居委会必须具备相应的硬性条件,行政管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无法及时落实,两者之间的矛盾,对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基层组织实施将是一大难题。

(二)“飞地”人普组织容易成盲点。

飞地是指属某一行政单位隶属但又不与其辖区毗邻的土地。飞地的形成原因很多,飞地与行政隶属单位的距离也有远有近。由地的地域管辖和行政隶属管辖属于不同的行政主管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容易成盲点。“飞地”涉及跨村(居)、街道(乡镇)、甚至县级以上区域。由于历史原因,__区村(居)、街道(乡镇)、__与瓯海等地之间,存在较多行政隶属关系上的“飞地”。目前,一些部门管理工作,如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城管等项工作,已基本上统一为以地域为原则,而以户籍为基础的相关工作,如户籍归口管理还是随行政原隶属派出所管理,育龄妇女计生工作也是按原隶属管理,地域管理主管单位是没有掌握“飞地”区域内人员基本信息资料的。所以,第二次经济普查时期,“飞地”问题对普查影响甚微,而对当前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影响是相当大的。

(三)村居合一地域职责明确难。

村居合一地域,即一个地域上同时设有相同名称的居委会和村委会。“村居合一”模式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出现的,就__区而言,城区街道的村居合一地域一般以社区居委会管理为主,乡镇的村居合一地域以村委会管理为主,在管理具体事务上,地域和对象往往存在交叉、重复。尤其是__区的“城中村”,村委会的管理职能已经弱化,主要是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村民身份问题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对象大多局限于原村民。村居合一地域较典型的如__区的南塘、划龙桥、鱼鳞浃、营楼桥都是既设居委会,又设村委会,在日常管理工作分配上,居委会和村委会视工作内容,管理对象和管理区域都是不同的,职责地域无法准确界定划分。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同一地址的住户,某几人是归居委会管辖,而另几人又是归村委会管辖。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时,村居合一地域职责极易发生混淆。

(四)摸清特殊场合流动人口对象属性难。

摸清流动人口普查对象属性也是人口普查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在娱乐场所、建筑工地、医院、福利院、敬老院、旅馆、干休所等特殊场合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是查找难,二是查准难。有些普查对象明明离开家乡多年,辗转几个地方来到登记地,被询问时则回答是刚刚来住个把月,并不告知已离开户口登记地多年;有些乡村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在城镇没有固定住房只好借房、租房,住所变化频繁,给摸底登记工作都带来难度。

(五)居无定所人员查找难。

居无定所人员,往往对普查配合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漠,这些都给普查工作增加难度。这类人员一般无固定住所,且住所隐蔽,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桥洞等,都有可能是栖身之地,正常摸底登记方法根本无法全面掌握其情况。

二、做好特殊区域人普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面临的调查环境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科学组织实施好人口普查,面临的困难很多,因此既要吸取以往成功的经验,同时又不能将以往的东西原封不动的照搬过来,而必须针对变化了的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未建社区新建住宅小区的所属管辖社区。

对于已具备社区成立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议区政府抓紧组建相应社区机构;对于未具备社区条件的,由相关街道(乡镇)协调划入相邻社区居委会,明确纳入相应普查区,并指导做好普查员选调等配套工作。

(二)因地制宜,选好普查员。

从历次普查实践证明,选好普查员至关重要,尤其是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场所、不同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多途径选配好适量的普查员。如城区高层建筑及高档住宅区可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 保安中选聘一部分素质较高、口碑较好、在本小区服务时间较长的人员兼任普查员,他们有着入户方便、与住户沟通容易、熟悉情况的优势。对大型单位进行普查时,可以直接向该单位借调具有一定能力的管理人员来充当人口普查员,在普查机构指导下,完成本单位的人口普查工作。

(三)村居联动,共同做好村居合一地域的人普工作。

村居合一地域,在地址编码、城乡属性划分时,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可以以(来源:文秘站 )社区居委会为准,乡镇辖区范围内的以村委会为准。人员组织上要整合好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相互协作,联手共同做好辖区人口普查登记工作。

(四)严格按地域原则解决好“飞地”问题。

由于“飞地”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表现形式各不相同,通过行政隶属关系寻求一种统一的解决方法相当难,因此,应当严格按照地域原则划分“飞地”的人口普查职责归属,但行政隶属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好基础资料,做好宣传发动,消除思想顾虑,必要时要派人到现场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五)借助户口整顿,彻底查清流动人口。

在清查摸底前进行全面、彻底、具有实效性的户口整顿工作,这样有利于流动人口的清查。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摸清底数,是搞好人口普查登记的重要保障。要将户口整顿与流动人口的清理整顿结合起来,在户口整顿期间,要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整顿的重点是对居住在租赁房屋、建筑工地、工矿企业内部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逐人登记造册,摸清原住地和暂住时间。

人口普查的原因范文第2篇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项目。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分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督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10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县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和县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人户分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11月1日零时至2010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则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计划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部分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项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北京市门楼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则》。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10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计划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10月10日—10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10月16日将核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及自然项目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0年9月1日—2011年1月31日)

人口普查的原因范文第3篇

    一、人口如何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群众缺乏参与的意识。虽然在开展人口普查之前,政府都会进行大力的宣传,但在正式开展普查活动时,仍然会出现部分居民不配合的现象。人口普查人员在入户、要求居民出示证件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阻碍,需要进行详细的解释才能够进行调查,有些时候还会出现被拒绝的情况。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居民对普查人员缺乏一定的信任度,另一方面是没有将普查工作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放在同一高度。

    (二)普查表填写困难。我国曾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活动中使用长表和短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口普查。长表中除了包含短表中的所有内容,还增加了人口婚姻、生育、职业、住房等项目。在长表的部分项目中,由于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所以比较不容易进行区分。普查表一般试用数字识别的方式进行录入,即需要对信息进行编码,然后再利用计算机进行录入。我国的大部分普查员缺少相关的经验,并且文化层次也比较复杂,这也给登记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开展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的具体对策

    (一)改变原有的宣传口号,将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国家进行定期的人口普查工作是为了了解我国人口的结构、素质、数量和分布等情况,从而为国家制定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国民文化和物质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的个人觉悟也在不断地提高,但仍然有一些居民不愿意主动的配合国家进行人口普查。所以国家在进行人口普查宣传的过程中,一定要将人们比较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作为切入点,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并动员群众积极地加入到人口普查工作中。

    (二)对普查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和修改。有关人口普查工作的很多学者都对我国人口普查表提出了相关的意见,有些专家认为我国的普查表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调查的问题应该简单并且不宜过多,主要包括新别、年龄、姓名、民族、居住情况、与户主关系等;其他例如职业、教育程度、社会保障等问题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还有些专家认为应该取消死亡人口、出生人口、住房等项目,保留人口数量、出生日期、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普查表中的问题越少,调查起来越方便,也便于群众接受,普查的结果也具有较高的准确性。普查对于调查人员的经验和素质要求较低,不容易在调查中出现错误。在人口的社会经济调查方面需要使用长表,这时需要任用经验和专业性较强的人员进行调查,这样才能提高调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针对重报和漏报情况,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对普查的项目进行修改。我国进行人口普查的主要原则是填写现住地址,同时还要填写户口信息。填写这一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核查居民的现住地,防止出现漏报或错报的情况。但由于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许多人口普查数据中都存在着一些错误信息,这就给复查工作造成了严重的阻碍,许多重报和错报的信息难以分辨出来。在对普查项目进行修改时,应该将原来的出生年月删除,改为身份证号码,由于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这样就能有效的避免在普查过程中出现重复的现象,也能够防止遗漏的情况出现。身份证号码能够在户籍系统中找到,这样便于对姓名、户籍所在地和年月日进行核对,也能够发现和纠正普查表中的错误信息;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人口流动的速度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人口普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切实做好摸底工作,并对户籍进行合理的整顿。在开展摸底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查出准确的流动人口总量,并在绘制小范围调查地图时,对流动人口的住房进行标注;3.将人口普查工作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不能将其和乱收费、超生罚款等事项联系在一起,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消除群众的抵触心理。尤其在农村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普查活动进行重点宣传,让群众对普查工作更加放心,并严格禁止出现借机收费和罚款的情况。

    (四)在普查工作中注入专家力量,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及时公布。我国现阶段对人口的普查工作都由统计系统负责,为了增加其透明度和科学性,应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普查工作中。普查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都应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样不但能够调高人口普查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能够在多方面的监督下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能够及时的对问题进行纠正,这样就能增加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及时、详细的对我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公布,不仅能够让群众了解到我国人口的状况,也能方便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规划工作。由于人口普查活动花费的都是纳税人的钱,所以普查的数据和结果应该让社会各界的人们共同分享。

人口普查的原因范文第4篇

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是整个普查的基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普查登记复查质量直接影响到编码、光电扫描录入和数据处理。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的规定,为切实做好登记和登记复查工作,现对我市登记复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经济开发区统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登记阶段

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11月1日至10日间进行。镇、村两级人普办、普查指导员都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登记工作,加强检查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

入户登记要把握好先慢后快的工作节奏。第1-2天普查入户登记之初,普查员要控制进度,多检查登记质量,每天登记户数控制在5-8户;第3天以后普查员登记业务熟练了再逐渐加快登记进度。争取在8日前基本完成入户登记,9日至10日查漏补缺、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普查登记任务,按时转入复查阶段。

镇、村两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巡查指导,对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本级普查机构把握不定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同时,要及时总结登记中的工作经验和好人好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加大宣传力度。普查指导员要每天组织所指导的普查员集中,交流入户登记情况,指导普查员互审互查普查表,每天汇总工作进度;镇、村两级普查机构都要按上级规定表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工作进度表(具体表式见桐人普办〔20xx〕71号文件)。

要严肃普查登记纪律。普查登记必须严格按照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严禁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完成普查登记任务。镇级人普办必须将普查员手中的户口整顿资料、清查摸底表等分户分人资料集中保存在镇级人普办,确保不发生应入户而不入户照抄相关资料现象。

二、登记复查(11月11日—15日)

复查工作是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措施,镇、村两级普查机构务必给予高度重视。登记结束之后,应立即组织登记复查工作。

复查工作从11月11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在复查阶段对登记普查表长表、普查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员表全面组织复查,把差错降低到最小程度。镇级人普办要加强对普查区复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普查指导员集中精力组织普查员认真搞好复查,决不能走过场。

(一)复查的组织形式。普查登记结束后,镇级人普办于11月11日应组织普查指导员集中交流登记工作情况,并布置复查工作、提出复查要求,及时返回清查摸底表、户口整顿资料等相关调查摸底资料,供普查员核对。复查工作原则上以普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普查小区数量多的普查区可分片组织复查;普查员是登记复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普查指导员是复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参加者,镇级人普办对复查工作负有指导和检查的责任。镇、村两级人普办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搞好复查工作。

(二)复查的方法。复查采取三种方法,即自查、互查和议查。

1、自查。从 11月11日 至 11月12日 ,安排二天时间进行自查。

(1)普查员首先要根据《普查小区地图》和《户主姓名底册》检查校对是否应该登记的户已全部登记,有无遗漏和重复,特别要检查可能有外来人口居住的地方是否查到。

(2)检查自己登记的普查表有无差错、漏项。普查员对自己负责登记的《普查表》(长表或短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和《境外人员普查表》要逐户、逐人、逐项地进行检查。

(3)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进行核查,发现差错或疑问应重新入户核对,要据实更正。

(4)认真比对摸底等相关资料。普查登记户数、人数特别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外 来人口要与摸底等资料一一比对,差异原因要逐个说明。

(5)要认真清点本调查小区普查表有无丢失,清理正确无误后,普查员应将自己登记的普查表填写完封面后,装入规定的包装袋中。

2、互查。互查在 11月13日 至14日进行,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对普查表进行相互检查。互查主要按“人工逻辑检查规则”进行,普查指导员将普查员分成若干组进行专项检查。

长表检查组:主要有镇级人普办同志组织长表普查员集中进行互查,主要检查长表的户记录与底册是否一致;长表人记录中的基本项目填报是否准确,分不同年龄段填报的项目是否漏填和多填;

短表检查组:以普查区为单位,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本普查区集中审查,主要检查短表的户记录和人记录;

死亡表检查组:检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境外人员表检查组:检查境外人口普查表;

普查员在互查中发现的差错或疑问,要认真做好记录,由普查指导员与原普查员联系核实或再入户核对,据实更正。自查和互查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对每个普查员登记的普查表抽取10户进行审查。对互查中发现差错较多的调查小区,要组织重新核查无误后才能进入数据汇总。在核实过程中要注意入户的次数,做到既保证普查登记和复查的质量,又不干扰住户。

3、议查。在自查和互查结束后,安排一天时间进行议查,由普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召开由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分子、老村(居)民或熟悉情况的其他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议查的重点是核实户数、人口数、有无重、漏、特别是普查对象外出人口、空挂人口、出国境人员是否已经进行了登记,出生和死亡人口有无重登或漏登。对议查发现的问题,应经过核对据实更正。

复查的时间安排只是一个大致时间,具体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条件具备的普查区可结合登记工作进行复查工作。

(三)复查的内容。检查是否完整覆盖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本普查小区的总户数、人口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是否准确,检查普查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是否有错漏,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应重点核查:

1、集体户有无漏登;

2、外来人口有无漏登和重登;

3、户籍外出人口有无漏登;

4、全户外出的户和空挂户有无漏登;

5、境外人员有无漏登;

6、没有户口的人,特别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有无漏登;

7、 20xx年11月1日 至 20xx年10月31日 期间,出生后不久即死亡的婴儿,特别是在医院出生后随即死亡、医院未发出生证的婴儿,是否漏登了出生和死亡人口;

8、全户死亡、特别是孤寡户死亡是否漏登了死亡人口;

9、普查表中的跳填项目是否错填、漏填和多填;

10、按人填报的项目是否严格按普查表所规定的性别和年龄界限填写;

11、普查时点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地址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12、普查表上除按户和人填报的项目外,其它应填的项目(如签字、日期等)是否填写齐全。

人口普查的原因范文第5篇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阳光社区居委会自7月接到清河街道人普办下发的“关于召开清河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员会会议通知”后,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立即召开全体居干会议,要求每位居干在人普期间克服家庭种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投入到十年一次的人普工作当中,之后,书记、主任不顾酷暑炎热,口干舌燥,通过积极入户走访驻区单位和召开社区党员、楼门组长会议等形式,调动社区各方力量做好全国六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并成立了阳光社区六次人普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党总支书记马荷芝为六次人普工作披荆斩棘,引领导航,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惠丽负责六次人普全面工作。由于六次人普前期准备工作开展顺利,为户口整顿与摸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社区选拔文化素质高、有责任心、肯吃苦、作风顽强、耐心细致、熟知调查小区的人员作为我们六次人普的指导员和普查员,于8月初参加了街道人普办的统一分批分期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国六次人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填报的详细流程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每位普查员士气充足,大家齐心协力,全力以赴,为进一步完成好此次人口普查任务,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而立下了坚定的信念。

三、广泛宣传,取得群众信任度 社区群众的支持是顺利完成六次人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重要前提。阳光人普工作组在街道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在社区各片公示普查人员名单、张贴公告、宣传字画、横幅和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宣传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使社区广大居民充分了解户口整顿和入户摸底工作的意义,我们还发动社区17个驻区单位的负责人开展六次人普宣传工作,取得他们的通力合作,使得人普宣传工作深入人心,消除疑虑,减少了普查员的入户难度,为户口整顿和入户摸底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氛围,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