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体育理论课教案

体育理论课教案

体育理论课教案

体育理论课教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思政课 精品课程 一体化育人 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唐书怡(1980- ),女,四川珙县人,乐山师范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李方裕(1976- ),男,四川邻水人,乐山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四川 乐山 614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乐山师范学院2010年教改重点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G10-ZD04)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9-0121-02

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在“05”新方案中,思政课共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简称“原理”),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简称“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简称“基础”)共四门课程,每门课程都有不同的实践教学要求。在一体化育人研究中,思政课精品课程实践教学内容及体系构建在以往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内容和形式上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方案,充分发挥一体化育人的最大功效。

一、思政课精品课程实践教学方案及其实施现状分析

近年来,许多高校都在进行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探索。实践教学不断加强,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因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高校还在不断探索之中,因此实践教学方案及其实施还存在各种问题:(1)大多数高校的实践教学方案都只是理论课教学方案的补充,还没有独立出来形成完整的教学体系。(2)大多数高校的实践教学方案中,将实践教学定位于校外实践,没有考虑到校内实践、科研实践也应该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3)大多数高校的实践教学方案没有将四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统一规划,内容重复或者有遗漏,导致实践教学效率低下,没有发挥实践教学的最大功能。(4)大多数高校的实践教学方案没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机制,实践活动重过程,轻结果,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一种高高在上,缺乏亲和力和感染力的说教。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展研究,将思政课精品课程的实践教学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规划,从内容设置、教学方法、考核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真正让学生爱上思政实践课、想上实践课,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思政课的教育功能,实现一体化育人的最终目的。

二、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方案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在于,通过建设一流的教学内容、一流的教学队伍、一流的教学方法、一流的教材、一流的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效果,实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人格,确立信仰的目的。实践教学是实现思政课精品课程建设目标的重要环节。思政精品课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目标:引导大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拓展视野,不断检验、丰富和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更好地让学生亲近自然、贴近百姓、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弘扬时代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荣辱观,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信念。

实践教学的开展要遵循以下原则:(1)充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激发学生新的学习渴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推行因材施教,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2)注重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程实践教学的整体优化,注重课程之间和内容方面的有机联系,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形成有机的整体。(3)教学模式的多样化,使思政课精品课程实践教学充满生机与活力,让学生爱上实践课、想上实践课,切实增强思政课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在实践教学中,加强两个方面的结合:一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课堂教学紧密关注社会热点,把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实践教学紧紧围绕课堂教学展开,服务于课堂教学。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学会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特别是要结合教学基本要求,重视引导学生学会如何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二是实践教学和课程考核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具有其他专业课程不具备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考核的重点既要考查学生对内容的理解把握程度,更要考查学生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的政治理论去指导新的实践的创新能力,以及对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能力。所以实践教学必须和考核方法的改革以及大学生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三、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方案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在我们的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中,将四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规范化、科学化,使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内容上和形式上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发挥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最大功效。

(一)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方案的内容(如表所示)

(二)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方案的特点

1.构建了系统的实践教学方案。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教学方案从内容、模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套严谨的实践教学体系,有效避免了实践教学活动的随意性和形式主义,使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且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内容和形式上互为依托,互相补充,形成了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发挥了一体化育人的最大功效。

2.创立了“课内实践+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打破了传统单一“课外实践”的实践教学模式,创立了“课内实践+课外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强调“课内实践”与“课外实践”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此模式,既是课堂教学的延伸,也是对课堂教学内容的应用和发展;既节约了时间、经费,又最大限度地扩大了学生参与活动的规模。

四、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方案的实施与评价

(一)思政课精品课程一体化育人实践方案的实施

1.整体规划。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进行整体规划,并对各年级学生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要求,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

2.体制保证。建立健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有效保障机制。明确学生参加和完成社会实践教学中的领导部门、实施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指导教师的任务和职责。使活动在有组织、有领导、有方案、严负责、勤指导的机制下高效安全地开展。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同重视专业实训一样,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给予经费的保障。

3.实践基地建立。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德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建设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主动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本着合作共建、双向受益的原则,从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大学生锻炼成长的需要出发,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以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思政课精品课程实践教学的评价

当前,大部分高校的研究性实践教学环节还处在试验阶段,甚至在一些高校,这个阶段本身就是缺失的,那么就更谈不上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环节的有效考核。高校普遍沿袭过去单一的考核评价方式,闭卷考试决定学生的命运。即使有的高校融入论文式或调查研究报告式的考核,但也仅仅是对学生提交的论文和报告打个简单的分数。这样的考核方式对教师、对学生都起不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在我们的研究中,要彻底打破这种局面,建立起更加主动积极,更有成效的考评机制。

学生应是实践教学质量的核心评价指标,在实践教学评价中,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一是学生对待实践教学的认识和态度;二是学生的表现状况,主要反映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表现;三是学生所取得的学习效果,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后的知识增量和思想品德素质的提升。指导教师是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直接组织者,教师实践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实践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它不仅涉及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师组织教学的能力,而且与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的高低有关,这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此外,围绕实践教学的开展所必需的基本设施、文件资料及校内外实践基地等,也是保障实践教学质量不可或缺的必要指标。

[参考文献]

[1]何腊生,肖勇.试论思政理论课社会实践教学的功能[J].中国成人教育,2007(16).

[2]凌小萍.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实践教学实施困境与选择[J].高教论坛,2009(2).

体育理论课教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育学;应用

教育学是师范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在教师职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教育学课程,师范生可以了解和掌握教育基本原理,形成正确的教育思想,具备今后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可见,教育学对于培养未来的合格师资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长期以来教育学课深受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教师在课堂上侧重讲授甚至照本宣科,缺乏学生的参与。由于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是没有任何教学经验的群体,所以教师枯燥的理论讲授与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实际经验相去甚远。这造成学生对教育学课程存在明显的厌学情绪,认为学与不学都一样,对于将来的教育工作影响不大。这种现状将影响着教育学课程作用的发挥,所以如何改变这种不良现状,值得我们去思考。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在师范教育领域引入了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的应用有效地改变了教育学教学的不良现状。本文将从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应用的意义及案例教学实施步骤和要求两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教育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围绕着一定的教育目的,对真实发生过的事件进行客观具体的描述,同时教师组织学生对案例中描述的情景进行讨论和分析,进而加深学生对一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育学课堂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将书本上的教育理论与学生今后所面临的实际教育教学情境有效地结合起来,在组织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既加深了学生对教育基本理论的理解,又使学生充分地参与到课堂中来,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知识的内化。同时,学生通过深入分析和讨论教育案例,改变了教育学授课过程中理论与实际相脱离的现象,使学生将来能够更快地适应工作要求,并运用正确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实践。另外,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激发学生热爱教育事业的职业情感,增强学生学习教育学的兴趣和学习的自主性。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如同身临教育案例中的各种教育问题情景中,在阅读和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使书本上教条的知识变成了活的知识,这比单纯地听老师讲授更能激发起学生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在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自己去收集资料,分析并讨论案例,这极大地增强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同时也坚定了其热爱教育事业的决心。目前教育学教学存在问题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部分教育学教材体系僵化,教材内容空洞、陈旧。与我国教育实际相脱离。没有及时补充新的教育理论和思想,对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中涉及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关注不够,缺乏时代感和针对性。而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可以弥补教育学教材体系僵化,教材内容空洞、陈旧的问题。因为教师可以根据一定的教学目标,选取当前教育领域中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案例,这样既扩大了学生的视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又使教学活动充满生气,而不再是空洞的教育理论的灌输。

二、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步骤和要求

案例教学法中所应用的案例与我们平时上课过程中老师举的例子是有区别的。它所描述的是教育教学实际过程中真实发生过的事件,这类事件包含了学生需要解决的实际教育问题。所以它不等同于课堂实录,需要教育学教师围绕着一节课的教学目标,精心挑选和编写案例。一般而言,案例教学法在教育学课堂运用过程中包含了下面几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要求。

(一)选取案例

案例的选取是否得当,是能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案例教学法成功与否的关键一步。所以我们在选择案例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围绕着教学目的选取案例教育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充分理解教材中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使学生通过案例分析能够运用基本的教育原理、教育原则和方法解决实际教育问题,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各章教学目标及教学重、难点来选取合适的案例,因此,目的性是衡量案例是否有效的标准之一。2.案例应该是真实可信的教育学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应该是对实际教育情景的描述,并不是我们凭空捏造或想象的,它主要是对一线教师亲身经历的教育事件的提炼与汇编。学生通过分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不仅提高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如果遇到同样的问题学生会游刃有余地进行处理。3.案例的选取必须考虑学生的接受水平教师在选取教学案例时需要考虑其是否可以被学生理解和接受,也就是说案例的难易程度要得当,如果案例过于简单,对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学习兴趣不会起到作用;如果过于复杂,学生难以理解,超过了学生可以接受的范围,甚至读不懂,学生同样也没有兴趣和学习动机去学习。所以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之前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水平,在此基础上选取合适的案例,以提升学生的能力水平。

(二)案例的呈现

案例选取之后,接下来就进入案例教学法的第二个阶段,即案例的呈现。教师能否在合适的时间选择恰当的方法引入案例是案例教学顺利实施的关键一步。它对教育学课堂教学的成功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师呈现案例时要做到以下两点:1.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相结合传统方法是指教师用口头陈述的方式呈现,这种方法能够更加系统全面地呈现案例,但缺乏生动性和有趣性。现代方法是指教师借助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通过幻灯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呈现,在呈现案例时可配有生动的图片和音乐,这既吸引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又给死气沉沉的课堂增添了生气。但这种方式也有其局限性,如果使用不当,会使一堂课大部分时间教师都在给学生演示课件,学生只是看,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交流,最终使学生无法全面系统的了解案例。所以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只有将两者相结合,才能达到长善救失的目的。2.选择合适的时间呈现案例教育学教学中案例的使用主要是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抽象的教育理论,只有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才能帮助学生灵活的掌握知识并转化成能力。一般情况下,教学案例呈现时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先讲教育理论知识,再引入合适的案例;另外一种是先引入案例,再围绕案例讲授教育理论;最后一种是讲授教育理论的同时引入合适的教学案例。总之无论选择哪个时间段呈现案例都是为了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的理解和运用教育基本原理。

(三)组织学生讨论案例

组织学生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中心环节,对于提高教育学课堂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引导学生围绕案例讨论交流各自的观点,学生可以博采众长,对于其正确理解和分析案例帮助很大。这个环节的具体实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结合案例精心设计讨论问题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向学生抛出讨论的问题,这些问题既要围绕着一定的教学目标,又要结合案例。另外,教师设计的问题最好能结合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这也是学生喜欢案例教学的主要原因,它能帮助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知识解决实际教育问题。所以教师要根据时展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特点,不断地更换案例,而不是在多年教学过程中始终使用同样的案例,案例应给具有时代性。最后,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的讨论进展情况,并随着讨论的进一步深入提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以增强学生认识的深度和广度。2.选取学生总结发言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教师常用集体讨论和小组讨论的形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在讨论结束后教师都要选取部分学生总结自己或小组成员的观点。让谁来发言,教师需要思考,如果教师总是叫积极举手的同学发言,这虽然能保证发言的质量,但是许多不够积极主动的学生就得不到机会,久而久之,这部分同学就降低了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我们可以采用轮流发言的方式,让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有发言的机会,当然这必须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教育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时间的安排灵活选择。

(四)教师对讨论情况的总结和评价

案例教学法经过前面三个阶段,学生对案例和案例中所涉及的有关教育理论有了充分的认识和理解,这时需要教师对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甚至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做出总结和评价。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教师围绕案例总结相关的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中所使用的案例是围绕着一定的教学目标和教育基本理论精心选择的,而教学案例中所体现的教育基本理论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这时需要教育学教师依据学生在案例讨论中还未理解的知识点进行深入的讲解,通过教师的讲解和归纳,学生会意识到自己对哪些知识点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以及如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2.对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对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的评价可以有两种形式,即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评价。(1)学生自我评价要想使学生认识到自己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情况及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提高学生自我反思的能力,这种评价形式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教育学教师在这个环节中可以让学生通过自评和学生之间相互评价,当然无论哪种形式都必须围绕着一定的主题,即对案例的讨论来进行。评价可以围绕着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让学生思考自己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自己是否积极参与到整个案例的讨论过程中?其次,对教学案例的理解还有哪些不足?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足?总之,这几个问题的提出主要是为了使评价这个环节能够紧紧围绕课堂上所使用的案例教学法来进行。(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自评结束后,教育学教师可以围绕着课堂中学生对案例的准备情况、讨论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由于课堂教学时间的有限性,所以教师可以根据案例讨论过程中学生出现的一个或几个典型问题来进行评价。在这个环节中教师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地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否则会严重影响学生今后参与案例讨论的兴趣和积极性。

参考文献:

[1]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孙军业.案例教学[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

[3]张新平.论案例教学及其在教育管理学课程中的运用[J].课程•教材•教法,2002(10).

体育理论课教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反思;回归

[作者简介]林楠,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广东广州510515;练庆伟,中山大学社科系博士研究生。广东 广州 510275

[中图分类号]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5-0192-03

案例教学是指藉由案例作为师生互动核心的教学方法。详言之,案例教学法指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通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教学方法[1](P7)。在美国、英国、法国和挪威等西方国家,案例教学被广泛地运用于教育教学中;在我国,案例教学同样受到各领域的推崇,得到有效的使用。案例教学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的全面改革同样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仅产生了一批“优秀案例”等专著和来自各方面的专题研究,而且也被广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当中。然而,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反思这些偏向,回归案例教学的本真成为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认识辩证运动的全过程,也是教学活动展开的高度概括。以此为依据认真考察案例教育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运用,可以发现不仅在认识上,而且在实施中都存在一些偏差。

(一)认识上的偏差

倾向一:案例教学等同于“事例的教学”。这是指在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存在将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与讲授教学中的“事例”相混淆的情形。认为举例说明就是案例教学的一种表现形式之一。这种偏向在实践中也许表现并不明显,因为我们不会在教学中进行严格的方法上的界定,但是这种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然而,事实上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与讲授教学中的“事例”是不同的。首先,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是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法。虽然在实践中两者要相互配合以达到最佳效果,但两者不管在理念上,还是教学过程中都是有明显区别的教学方法。其次,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与讲授教学中的“事例”也是不同的。“其一,实际的例子经常用来说明一项重点,而案例不仅要提供抽象概念的具体说明,更重要的是要引起讨论,协助学生从多元的观点,发展出分析问题的技能,并联系理论与实际,产生问题解决方案。其二,即使一个好的例子,也不可能有详尽的细节叙述,而案例的叙述较例子更为丰富。其三,教师经常要求学生在上课前阅读或准备案例的讨论,使学生有更多反省和思考的机会,也鼓励学生对案例产生自己的解释;这与例子只由教学者在上课时提出,并依赖教学者的解释,有很大的不同。”[1](P6)

倾向二:案例教学等同于“教学的案例”。也就是说,在实际教学中存在过度强调案例本身的学习,而忽视了案例本身仅是教学过程的一个载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原本的教学目标。由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与社会现实联系密切,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也必须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教学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而社会现实本身的人物、情节又是活生生的、极具吸引力的,通过多样与多层的展示手段更是可以形成“强化①作用。所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就可能出现“案例”唱主角的情况。比如,在教学中可能花太多的时间用于案例本身的人物、情节等方面的讲解,而淡化了与案例结合的教学主题。显然,这样似乎将案例变成了“典型”的报道或“事件”的回顾了。然而,案例教学不仅仅是这一目的,案例教学更强调通过案例这种媒介,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教学目标,掌握相关的概念或理论,进而培养高层次的能力。

(二)实施过程中的偏差

不仅在认识上存在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事例的教学”和“教学的案例”的模糊倾向,而且在实施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

1.使用范围扩大化。就教学内容而言,案例教学中案例一般都由特定的内容组成,所包含的知识体系相对琐碎,缺乏系统性;与此相应,案例所提供的知识也必然偏向于程序性的、实用性的知识,而对实体性的、理论性的知识则相对而言分析并不深入。然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与政策教育[2]。这表明,虽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使用案例教学具有契合性的一面,但并不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所有内容都适合运用案例教学。比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等等内容使用案例教学法就有可能淡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引导性与方向性。然而,在实践中这一问题并不是所有时候都能注意到或落实得很好。由于这些内容具有价值性和较强的理论,不易在教学中讲好,讲得透彻,所以,在教学实践中往往会不自觉地采取“所谓的案例教学法”,以使教学具有“吸引力”。

2.使用方式简单化。如前所述,案例教学强调以案例为介体,通过师生互动的学习,实现教学目的过程。因此,案例教学不能理解为仅仅课堂内的活动,相反,案例教学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生成过程。一般而言,案例教学的实施至少要有实施前的准备(如案例的选择、教师学生的课前准备)、实施过程(如如何组织教学、采用何种方式展开、如何处理)、实施后的反馈(如学习心得、教学评价)等三个相辅相承的环节。但是,由于当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普遍存在教师少、学生多的“僧多粥少”现状,一方面,一个班级达一二百人,另一方面,每位教师往往要上三到四个教学班,工作量较大;此外,由于理论课教师在学校的位置较为模糊,在一定程度上是“课程生存”、“工作生存”的被动状态,而不是“学科生存”的主动状态,所以,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有时具体的要求并不能做好,甚至有些环节被忽略了,比如,教学反馈就是个极易被忽略的环节。

上述案例教学在认识上、实施中的偏差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当中。当然,这些偏差是很小的,并没影响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根本目的的实现,但是,这些不同程度上的偏差对当前的教学的影响也确确实实

存在,而且存在扩大的可能。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关节点”,将有可能转向相反的一面,这样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就有可能形同虚设了。因此,如何实现案例教学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融与契合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

(一)提升师生的主体能动性是核心

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本身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归根到底是价值观的教育,而价值认识却是依赖主体自身特殊性的,其认识终极是主体性与客体性的统一。从案例教学来看,师生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也是教育成败的关键,因为案例教学不是单向的、被动的学习方式;相反,它强调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和学生的主动学习的过程。综观上述认识上、实施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运用案例教学的种种偏向,不是由于主体的“不能做”,而是由于主体的“不想做”而形成的,其根本也正在于缺乏主体的能动性。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运用案例教学与师生的主体能动性是密切相关的,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成为案例教学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成功运用的核心。一方面,要注重教师主体能动性的发挥。马克思指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3](P155)就教育者的主体能动性而言,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受教育者的全面认识;对教育介体的科学运用;对教育环体的优化与开发。另一方面,要注重学生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教育对象是双重身份的统一体,既表现为教育客体,又表现为教育主体;所以教育对象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中案例教学的运用也是至关重要的。就受教育者的主体能动性而言,主要表现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主动意识;对教育目的价值认同;对教育活动的积极互动。

(二)加强理论研究是关键

师生的主体能动性是案例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运用中的核心要求。但仅有能动性因素还是不够的,还要有教学展开的实际条件,这就需要加强理论创新。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而研究则是理论与实践相互作用的一架桥。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与案例教学法的契合性的研究,将可以减少将案例教学演变成“教学的案例”或“事例的教学”等倾向,超越教学的自发状态,达到自觉状态。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尤其要强调以下几方面的研究:第一,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法融合的研究。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案例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辩证统一的。所以,在教学实践中实现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法的融合成为避免偏向的重要条件,也成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有效教育的前提。从实践来看,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中整个学期的课程完全以案例教学法方式进行教学显然不太合适。如果同一专题先用其他教学法再用案例教学法或先用案例教学法再用其他教学法,也许在实践中更为可行。然而,具体操作仍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第二,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转化的研究。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中心线索展开教学的,这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教材体系,对教材体系进行“二次创造”,实现案例的合理运用。然而,实际教学过程中既存在“照本宣科”这样几乎没有转化的一面,也存在“随心所欲”的不系统的一面。因此,研究的另一层次必然是教材体系如何恰当地转化为教学体系的问题。

(三)优化教育环境是保证

案例教学法有其特殊的功能,但也有其教学上的限制。“案例教学法实施的限制,也可以分为案例本质上及案例教学法实施上的限制。案例本质上的限制包括:案例与实际情境有差距不及亲身实地经历、成效因学生背景和科目而异等。而案例教学法实施上的限制,包括:案例撰写困难而且取得不易、案例发展及案例教学均需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等共四项。”[1](P138)如果说案例教学本质上的限制决定了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要注重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法的整合,那么,案例教学实施上的限制则是要求外部条件的保障。第一,加强教育培训。认识上的模糊和实践上的被动状态需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来改善。第二,调整班级设置。在可能的范围内对班级进行一定的调整是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条件。第三,建立较为完善的案例库。当前,虽然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都有配套的教学案例,但还是不够的,因为这些普遍性的案例,可能并不能适用于各层次、不同地区的教学;同时,这些案例既然成为专著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做到及时更新。所以,建立多层次的、不断更新的案例库成为必需。

[参考文献]

[1]张民杰.案倒教学法:理论与实务[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

[2]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z],2005.

体育理论课教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军校;案例教学;措施

军委关于院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明确提出,要坚持面向战场、贴近部队,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口,不断推动军事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案例教学方法的推广,不断提高军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军校教育应大力推广军事案例教学,通过模拟或者重现军事训练的场景,让学员深入案例场景。教员要运用多种手段启发学员思考、讨论案例中的典型矛盾,引导大家提出各自的见解与对策,最终培养其独立思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岗位任职能力。

一、案例教学的主要特点

1.知识传授方法新颖,课堂氛围生动活泼。案例教学通过紧密结合实际案例,一改以往理论教学中“我讲你听”的单一形式,将现实、具体的具体事例或战例拿到课堂上,学员能够根据各自的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和体会充分发表意见;教员则结合各自的专业从理论上充分进行梳理与归纳,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帮助学员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这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形式新颖、活泼生动,符合应用型军事人才的培养和任职培训教育的要求。

2.理论紧密联系实际,教学内容具体形象。理论系实际,是军校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教员孜孜以求的教学目标和方法。但是,以往的教学形式侧重于理论阐述,很多时候难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教学为学员提供了典型事例或战例,既便于学员联系实际进行思考,结合实际谈各自的看法与认识;又便于教员从理论高度进行剖析,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原则。

3.教授学习相互促进,模式新颖效果显著。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员不再只是机械地讲授,学员也不单单只是被动接受。双方共处一个教学平台,教员与学员面对面、零距离地进行学习交流、平等对话。学员观点可以给教员以启示,教员也需要为学员提供理论指导,从而达到教学相长、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教学效果。

二、推广军事案例教学的主要措施

1.加强课程案例库建设。案例教学作为一种实用性极强的教学方法,在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非常符合军队院校注重实战化的学科特点。多年来全军不断加大案例建设投入,每年的案例编写数量稳步增长,成绩显著。但部分军校单位案例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案例课程的建设数量与质量都有待提高。这说明军事案例编写人才匮乏,案例编写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为一门课程建立分层次、成体系的案例库。军事案例库要包含一门课的重要知识点和教学目标,要能满足任职培训和应用型军事人才的学习需求。目前许多军事课程缺乏成熟的案例库,案例教学实施难度较大。因此,加强课程案例库的建设,聘请案例编写专家授课指导都是十分必要的。

2.加大案例课教员的培养。部分军队院校在课堂上进行案例教学实践的教员有限,有影响力的案例课程专家更少,总体案例教学水平不高。一方面是教员自身认识的不足;另一方面是案例教学对教员的要求高于理论教学,使部分教员有畏难情绪。案例课教员需要有完备的理论知识体系,同时兼具一定的部队实践经验,对部队一些现实问题应有独到的思考与认识。教员在课堂上要能灵活掌控学员的发散性思维,及时引导、梳理和归纳学员的论述,要使案例课体现出“形散而神不散”的特点,让参与学员有所悟、有所获,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因此,军校需要加大案例教学骨干的培训,多开展相关的经验交流会,多给予教员部队调研机会,重点培养勇于创新、年富力强的案例教学骨干队伍,并建立案例教学激励机制。

3.完善案例课的评价标准。院校应当制订新的课程评价标准。针对案例课,教员必须拟定新的评价标准,要使大家对案例教学质量评价形成统一的认识。案例教学不会对案例讨论题给出标准答案,教学过程看重学员思维的训练,要求学员展现对理论知识和部队经验的灵活运用。教员看似话语有限,却始终引导学员按其课程设计逐步展开,串联起所有理论知识,帮助学员形成对案例矛盾点的科学认识与判断。另外,对于案例课的学员评价体系也应进行改革,不应只以笔试成绩为主,应当侧重于课堂发言表现和课前的准备情况。课堂上除授课教员之外,辅导教员需要及时记录学员的课程表现,对思维敏捷、理论知识运用娴熟的学员应给予高分。

参考文献:

[1]陈伟,邱枫,孙博.军事案例教学在军校教育中的实践与思考[J].成功(教育版),2011(10):25.

体育理论课教案范文第5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法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基础”课教育者正确把握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积极探索教学方法,使“基础”课中的法治理念内修于心,外显于行,切实实现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教学效果。

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 20 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历来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所谓案例,就是现实生活中某个真实发生的典型事件的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 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只有当案例所蕴含的理论问题与教学目标相关联或相一致时, 才能称之为教学案例[1]。

“基础”课注重理论知识和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有较强的实践性。在“基础”课法治教育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第一,“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能激发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案例把“基础”课程中法治知识点的抽象内容具体化,把真实、典型问题形象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因此,通过案例教学,能增进学生对法治知识点的学习兴趣和动力,去思考和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运用法治理念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法治精神。

第二,“基础”课法治教育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容易使学生将法治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的法治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培养法治理念的教学效果。

“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一方面强调学生在法治方面理论知识的提升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另一方面更强调学生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培养,让法治思维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习惯。而案例教学法,正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与现实实际紧密结合的有效教学方法。案例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主动运用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中的现实问题密切联系的过程。在“基础”课案例教学中,学生能设身处地地感受一种教学实践情景。这种实践情景能使学生清楚地认识法治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解决了现实实际问题,也培养了自身的法治理念。

二、“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

以典型的案例为导入,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的递进式教学组织,能实现案例教学法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有效运用。具体来说,就是用典型的案例中基本案情反映的法律事件,为学生提供一种虚拟的教学情境,将案例情境带入课堂,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案件的欣赏、解读和分析,在小组讨论中充分展开论证和思辨,在模拟法庭中扮演特定的法律角色,通过训练学生的法治思维,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递进式教学组织中,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合理设计案例教学的具体环节。

第一,学生查询资料环节。

学生查询资料环节是案例教学是否成功展开的前提。教师通过以多媒体或网络平台等形式给出案例的基本案情后,应注重引导学生关注案情的积极性,并结合法治的基本知识点,给出几个大方向的问题启发引导,如案例背后的法治思维问题,要求每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询案例中的法律知识点,探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找出相关法律知识点,如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记录疑惑之处,为下一个环节的讨论和庭审做好应对的准备。这种做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

第二,课堂案例讨论环节。

课堂案例讨论环节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并提高学生法律表达能力、论证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在这个环节,教师要先根据学生自主学习中总结的法律问题的相似性,将学生进行分组,一般以8-10人为一个小组,采用小组研讨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们畅所欲言,在充分讨论交流中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如针对案例中的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等知识点进行思考的同学,分别组合成小组。学生要利用自己查询搜集到的有关案情和法律知识材料来进行论证问题,说服其他同学,并提出自己的法律观点。这个环节教师主要起到组织者的作用,在分组后教师要巡视各个小组,鼓励学生结合案情进行推理与提问,引导学生在合理的课堂时间内给出一定的交流讨论结果,并最终听取各个分组代表的案例讨论汇报。

第三,模拟法庭审理环节。

在小组案例讨论的基础上,由各组选出代表,扮演模拟法庭中的各个法律角色,如法官、公诉人、被告、证人等,展开模拟法庭的调查、辩论和裁决等审理实践环节。这个环节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学生自主学习法庭审理中的程序规则,准备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文书、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并展开课余的模拟法庭审理演练,在课堂模拟法庭中充分展示其法律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法律论证能力。尤其在法庭辩论阶段,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灵感,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结合案例的播放过程,教师可以情景假设某一庭审过程,引导学生代表围绕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展开模拟法庭审理的设计和演练,运用“公平正义” “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进行法律推理,最终实现在课堂上展现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

第四,教师总结点评环节。

通过课堂案例讨论环节和模拟法庭审理环节,同学们基本上对案例中的主要法律问题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这时就需要教师及时进行总结和点评,这也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教师要指出学生在资料搜集、案例讨论和模拟法庭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值得表扬的地方,做好对学生培养法治思维的讲解,引导学生积极掌握“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教学内容。同时,针对社会舆情的各种正负面的信息,教师应从正能量的效果加以正确积极的引导。

三、“基础”课法治教育案例教学组织中的注意要点

选用典型的案例,展开“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在教学培养目标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应实现培养学生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法治理念。

一切教学法包括案例教学法在内,都是实现教学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和途径。方法服务于内容,案例是为了揭示理论,它是提升课堂效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不能舍本逐末,以手段代目的,为了方法而方法[2]。因此,在“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不能为了案例而讲案例,而要实现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知识、情感和行为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

从知识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进行对法治知识点的法理解析。如2015年修订版“基础”教材从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五个方面来概括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其学理基础是将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视为治国理政的五个基本要素。因此,“基础”课教师要在案例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充分挖掘案例中有关法律、权力、价值、权利和程序等五个要素上的法治知识点问题。

从情感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激发学生在案例交流、辩论和分析法律问题的兴趣,培养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情感,坚定学生深层次的“认同法治、尊重法治”的法治态度,最终实现以法治信仰作为培养学生法治理念的高境界要求。

从行为层面上看,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生发现法律问题能力、进行法律辩论和推理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解决案例中法律问题的能力等,并在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中,真正使“基础”课法治教育中的法治理念知识内修于心,外显于行。

第二,在教学原则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组织中应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

教师在 “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主要是组织、引导学生围绕教学目的开展案例分析、讨论活动。而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自主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搜集并整理有关材料,针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充分论证其合理合法性和操作可行性。这将加深学生对相关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有助于学生法治理念的培养。

第三,在教学导向方面,“基础”课法治教育的案例教学中老师应正确解读案例,实现正能量价值观的教学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