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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广东省

中图分类号 F30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4-0274-02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全国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在当地新农村建设中促进规模化、品牌化发展。2008年,作为黄浦江源头的浙江省安吉县出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在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处理发展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打造“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农村建设口号,并制订建成中国最美乡村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影响促成浙江省制定《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此时广东省增城、花都、从化等市县也开始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这种以整体化实施、品牌化经营的探索模式,不仅是新农村发展趋势,也是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

1 理论与现实意义

结合住建部2013年40号文提出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广东省2011年决定创建宜居城乡、打造具有鲜明广东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以及近期广东省提出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在广东全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1 “美丽乡村”建设为区域协调发展延伸了内涵、拓展了空间

区域竞争是发展质量的竞争,区域合作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区域寻求到良好竞争合作之后产生的必然结果和发展趋势[1]。区域及其产业如何做到区域内外有效竞争与合作,如何通过区域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策略和手段,也是区域协调发展关键所在。“美丽乡村”建设秉承这一战略理念,以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高度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和发展,不仅抓住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有利契机,也为区域协调发展延伸了内涵、拓展了空间,更为粤北地区进一步落实该省关于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抓手。

1.2 “美丽乡村”建设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诠释和实施

“环境提升”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也是广东省推进该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建设“生态环境最优美、村容村貌最整洁、乡土文化最繁荣、农民生活最幸福”的乡村,就要从生态环境优化和可持续发展入手。“美丽乡村”建设正是从尊重自然的角度,保持乡土风格的原貌,尊重乡村文化和历史,从生活和生产2个方面抓好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也是对十报告中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要求的有效诠释和实施。

1.3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行动和途径

“美丽中国”,既注重人们生存环境的宜居性,也体现自然、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它是“一个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依托,实现经济繁荣、制度完善、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全面发展社会”[2]的宏伟蓝图。要实现这一蓝图,就必须着手于规划、建设和发展基础生活单元――乡村,从源头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这是广东省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行动和途径。

2 现有评价模式及优劣势分析

我国新农村建设水平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分为3个部分: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建设实践研究[3]。其中,指标体系主要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新农村建设内涵挖掘或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着手,基于地方实际,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依从定量、定性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思路,在建立指标体系基础上,对当地新农村建设水平进行评价。最终获得当地乡村建设水平综合评价结果。“美丽乡村”建设是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延伸,其评价模式既要继承以往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特征,更要突出“美丽”建设的核心要义。因此,总结目前广东省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及其特点,是客观衡量和评价地方“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步骤。

2.1 纵向模式:以行政体系为基础

2.1.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国家行政体系划分,从省级至村级存在各行政层面的评价模式。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从下到上宏观指导性越来越强;从上到下微观操作性越来越强;遵循系统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例如:省级层面,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管理民主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4];村级层面,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上,采用权重法、划分评价标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

2.1.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目标明确,工作易于推动,行政操作特点强。但若上级政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不足,将导致建设目标脱离实际。同时,若基层政府对上级政策目标误读,将引起当地建设偏离中心路线问题。

2.2 横向模式:以市级及其以上行政区划为基础

2.2.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广东省区域发展存在差异性的事实,结合各地区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制约因素,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如:珠三角地区农业产业化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城乡收入差距大;东翼地区村组织经济实力弱,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低,清洁能源使用率低;西翼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垃圾实施集中处理程度低;北部山区农民生活水平低,经济落后[5]。评价方法上,仍采用权重法、划分评价标准,获得综合得分。

2.2.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充分考虑宏观发展与微观运作,有效结合地域差异性。既能客观反映各地现实发展水平,又利于不同区域间的横向比较与借鉴;既紧跟区域发展现实,又利于区域协调发展。但受地方发展定向思维影响,人为指标选取及划分不可避免,评价结果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颇。

2.3 点状模式:以县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划为基础

2.3.1 主要内容。评价模式基于以县(市、区)域为评价单元,通过选取不同建设目标,结合现实政策发展实际,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或“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某地可专门以“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改善为一级建设指标,通过二级建设指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5个方面落实一级指标[6]。

2.3.2 优劣势分析。该模式基于单个县(市、区)域范围,评价体系特殊性强。评价的最终结果单纯为落实上级建设要求提供服务,或借此契机为创新地方建设途径服务。该评价一般仅适用于当地,或与当地情况类似的周边县(市、区)。实践性、微观性、局限性强,更高层次的宏观指导性较差。

3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研究

3.1 “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状模式

由上文可知,3种常用的新农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虽各有特色,但评价程序(指标体系选取和评价方法)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纵向模式着重于行政指导性;横向模式着重于区域借鉴性;点状模式着重于可落实及特色性。基于上述分析,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核心内容,即以村民群众为主体,以村民基层组织为议事决策平台,以规划为龙头,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为内容,切实缩小农村与城市在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实际生产中应该借鉴点状模式的特色性、纵向模式的行政性、横向模式的可比性,提出以区域交通干线为轴线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状模式,通过点的发展、线的辐射及面的整体提升,带动区域“美丽乡村”建设,既注重局部发展,又考虑到整体关系,有利于区域统筹。

3.2 注意的问题

3.2.1 指导思想。首先,近年来广东省注重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注重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形成环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带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其次,为继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广东省注重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形成不同梯度与层次、相互配套、关联互补的产业集聚发展格局。第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广东省为适应区域城乡协调发展需要,一直着力于拓展交通运输网络的覆盖深度和广度,着力于优化运输网络结构,进一步推进区域和城乡运输一体化。这些都突出了选择基于线状评价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选择线状评价模式成为必然。因此,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指导思想上必须注重以交通干线沿线建设为核心,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为主线开展评价工作。

3.2.2 指标体系。以社会经济建设内容为选取范围,注重交通干道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影响,以“科学规划布局美、创业增收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乡风文明环境美、管理民主和谐美”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对交通干道沿线区域、村庄及其内陆辐射地进行评价。同时,依据村庄离交通干线的区位距离,将评价区域划分为优先建设区、主要建设区、农业建设区、保护建设区等4个区域,选取不同评价指标,进行差异评价,以满足不同发展条件村庄有区别的建设目标。其中:优先建设区和主要建设区一般包括了工农业比较发达、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建设比较成熟、经济条件好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农业建设区一般包括传统农业发展成熟、经济水平在当地发展适中,基础设施建设仍待加强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自然保护区一般包括开发较少、自然传统村落明显、区位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庄。

3.2.3 评价方法。着重不同类型评价区域指标权重选择和标准划分上的界定。其中,优先建设区、主要建设区以工农业/商贸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农业建设区以现代农业/农业保护区/传统文化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保护建设区以旅游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型“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三者均需制定权重及标准。

3.2.4 综合评价。“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模式――线性模式,与其他评价模式评价思路相同,都是基于量化考核的评价模式。其特点就在于,结合了交通干道的线状辐射功能,对交通干道周边区域进行评价,是宏微观的结合。缺陷在于,因人为的划分,虽评价结果相对客观,却仍存在缺乏变通的可能性。基于正反两面考虑,定量考核后的定性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线状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评价应基于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4 参考文献

[1] 孙海燕,王富喜.区域协调发展的理论基础探究[J].经济地理,2008(11):928-931.

[2] 王晓广.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美丽中国建设[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9-25.

[3] 许可杰,刘喜波,马鑫.我国新农村建设评价研究的现状与展望[J].改革与战略,2013(3):77-79.

[4] 李大胜,余建斌,范文正.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研究[J].南方农村,2008(2):32-36.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范文第2篇

【关键词】美丽乡村;思考;乡村发展

一、美丽乡村的背景和内涵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党的十报告更全面的诠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描绘了建设美丽中国的蓝图。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是凝聚了生活美、社会美、环境美、时代美、百姓美的生态和谐之美,而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在农村的体现和实施就是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的内涵概括起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二是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特色鲜明、社会和谐;三是人文素质提高,文明道德风尚。

二、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

自2013年初,渭南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渭南的号召后,渭南市下辖各县(市)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党的十“美丽中国”的目标和中央一号文件“美丽乡村”的要求,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县(市)乡村环境面貌发生巨大改变,其中大荔县在推进美丽乡村工作中走在全市的前列,建设成果丰硕。总结起来,有四条经验值得借鉴:

1.政府引导与村民意愿相结合

政府引导是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形成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和自下而上的积极参与,确保了美丽乡村建设顺利实施。一方面县委、县政府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和奖惩制度,实行县级部门包联、镇政府组织实施等制度,另一方面采取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感受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和实惠,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2.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大荔县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坚持统筹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原则,在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一是立足村庄特色,结合村庄的地理位置、资源优势、产业发展,探索不同类型村庄建设美丽乡村的途径,对村庄建设与发展实施差异化指导。二是在村庄建设规划中,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综合整治田、水、路、林,为村庄的发展和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三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进行村庄产业规划。一产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特色农业;二产结合一产,发展生态食品和绿色产品加工业;三产围绕一产和二产,发展与旅游、商贸相关的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

3.乡村发展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大荔县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现代科技来推进乡村的发展。一是运用新材料提升民宅品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防水材料,提高住宅护结构的保温、防水性能;实施农村改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冲水式公厕或者双瓮式厕所。二是利用新能源改善生活环境。利用植物秸秆、人类、畜类粪便等原料制造沼气,安装太阳能路灯,推广家庭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太阳能建筑等。三是应用新技术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积极开展新型日光温室、自动卷帘机、平衡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的示范推广,为设施果蔬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4.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大荔县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实行县域全覆盖的环境设施集中大整治,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是镇驻地成立环卫队,配备10-20人的保洁员,负责镇区街道、镇辖区主干道卫生保洁,确保当地环境卫生。二是建立系统垃圾处理模式,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并对有害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三是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包括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部门联保资金等。四是制定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将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月检查通报、季讲评评比、年考核奖惩。

三、渭南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渭南市其他县(市)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大力借鉴和推广大荔县美丽乡村建设成功的案例,坚持政府引导与村民意愿、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乡村发展与现代科技、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同时提出以下几个建议指导渭南市美丽乡村建设。

(一)因地制宜,差异化建设美丽乡村

根据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村庄产业发展、交通区位、资源禀赋等,充分利用和挖掘村庄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科学确定各县(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二)产业先行,推进产业链顺畅发展

美丽乡村的建设,必须注重农民生活方式、居住方式与生产方式变化的一致性。一是加快建设农业产业链的信息化,在农业相关的各个产业链组织建立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如运输业通过建立农产品信息链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根据网络数据来提前安排和组织运输,实现运输业和农业的互利共赢。二是加大力度发展农业产业链物流,农产品特点是量大、点多、面广、作业独立,因此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节约物流成本就要减少存货量、加速流转,将生产、储存、运输、装卸、再加工、流动、销售等活动连为一体。

(三)分类对待,营造不同特色

美丽乡村在建设模式和风貌营造上也需要分类对待,按照交通区位、产业类型不同,不同类型营造不同的特色。一是贴近城镇的乡村,在建设风貌上应尽可能与小城镇建设统一起来,建筑形态以多层为主,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建设,并与周边已有设施协调共享,统筹考虑,避免重复,注重营造公共交流空间,尽可能保留原有乡土文化。二是位于农业片区、旅游景区的村庄,要考虑乡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建筑以低层为主,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区的建设模式。

参考文献: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范文第3篇

一、分级建设标准

我市将美丽乡村建设分初。中、高三个版本。“清沟、扫地、摆整齐”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初级版,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始终。“拆旧、拓新、整漂亮”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中级版,应做到“污水成网、有效运行;垃圾分类、减量利用;规范建房、小区示范;更新改造、风貌提升;规整漂亮、生态宜居”,用5年时间建成一大批最美乡村。“穿衣、戴帽、扮靓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高级版,有条件的村庄应通过对存量农房“穿衣、戴帽、扮靓丽”,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坡屋顶和外墙装饰,系统进行景观绿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人居和人文环境,力争通过10-20年的努力,把福清农村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乡村。

二、提前启动建设项目。

在我市原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我市提前启动19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18年10月,我市组织美丽乡村“百日冲刺”行动,对列入19和20年的新建设村提前下拨2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全市扣除列入城市建设范围的村庄外的375个村庄(包含19年和20年新建设118村)全面开展“清沟、扫地、摆整齐”工作。

三、引入第三方专家机制

(一)实施双重技术指导:我市聘请工程学院、省村镇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组成美丽乡村建设顾问专家团队,分4个片区定期指导,每季度每村指导不少于1次。建立专家团指导微信工作群, 加强顾问专家团与镇村、规划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的沟通交流。根据美丽乡村办的文件的指导意见,推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设计陪伴式服务,及时指导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二)委托第三方机构考评:我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95建设村进行第一季度考评,新建村和再提升村考评结果分别分为4个等次,作为兑现季度考评奖依据,体现公平公正、等次分明。其中,有补助的省级美丽乡村季度考评排名未列一、二等次的建设村取消季度奖。

四、宣传发动

(一)编制简报

每月通过编制简报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集中宣传全市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和广大农民的崭新风貌,全面反映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生动实践,并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经验进行概括总结,达到分析、归纳、提升、深化的目的,引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深入扎实推进。

(二)公众号推广

创建公众号,实时更新美丽乡村建设最新动态,展示各村的亮点与特色,互相借鉴,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五、资金保障

(一)加大资金奖补力度

我市财政对新建设的美丽乡村按1:2.5配套级奖补资金;对再提升的往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平均按1:4配套级奖补资金。同时也督促乡镇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将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美丽乡村建设,避免资金滞留影响建设,并且根据乡镇每月报表随机抽查资金使用情况。

(二)合理分配奖励资金

一是设立季度考评奖。通过每季度的考评,按个镇街开展的工作效果划分4个方阵,给予每个方阵不同的奖励,干得快、干得好的可以获得更多奖励,激励各镇街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度。二是设立配套奖。为鼓励有能力的镇村积极筹备资金,我市专门设立了美丽乡村自筹资金“配套奖”,奖金最高限额为新建美丽乡村每村20万元、再提升村每村50万元、重点打造特色村每村100万元。镇村自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最高限额内按1:1配比给予拨付“配套奖”。三是设立示范奖。被选为召开现场会示范点的行政村也给予相应奖励,所得奖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总的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总体目标,突出农村生态、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协调发展,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配套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保护农村生态和充分挖掘乡村特色文化,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天蓝水清、创业增收、宜居宜业、幸福和谐的美丽乡村,打造一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精品村屯,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可持续发展生态美,整体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创美丽乡村建设新局面。

创建示范活动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注重文化,打造品牌。加强对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的修缮和保护,积极挖掘历史名人、民俗文化,赋予特产品文化内涵,创造地域美丽传说,收集祖训家规,弘扬特色文化,提升“软实力”。加强对现有街路、广场、桥涵、景点、园区、社区、河湖等公共建筑物的命名,赋予生命力。

――综合建设,整体提升。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综合发展,按照先基础设施后环境整治再提升田园景观的时序整体改变农村面貌,整体提升农村建设水平。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根据各地特点,有侧重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民族特色型等美丽乡村典型,创新机制,创造模式,总结经验,大力推广。注意典型集群建设,连点成线,扩线成面,连线成片,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工作。

――以人为本,强化主体。明确并不断强化农民在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100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制定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按标准要求组织全省有条件的行政村创建美丽乡村。按照行政村年初申报创建、年中完善提高、年末验收评定的办法,创建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100个。已经获得部级美丽乡村荣誉称号的行政村,符合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条件和要求,可获得省级美丽乡村荣誉称号。

(二)推进12个县(市、区)整县美化工程。在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全面推行绿化、美化、亮化的基础上,选择磐石市、通化县、集安市、梅河口市、敦化市、公主岭市、辉南县、伊通县、长春市绿园区、通化市东昌区、四平市铁西区和铁东区作为美化工程整体推进县,在村屯周围和农户房前屋后、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打造精品线路、精品村屯和精品景观,进而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提升农民管理农村环境的自觉性。

(三)打造10万个美丽庭院。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在全省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先进地区和一些重点村屯,选择一批经济基础较好、家庭经营管理有方、庭院布局整齐美观、绿化美化亮化到位、环境卫生治理达标的农户,作为美丽庭院创建对象,全省创建美丽庭院10万个。要实现庭院美、室内美、景色美、生活美、村庄美等“五美”的目标,带动美丽村屯、美丽乡村建设。

(四)打造30万户干净人家。在全省农村广泛倡导和积极推广干净人家创建活动,按照不求房屋漂亮但求室内干净、不求设施齐全但求物品摆放整齐、不求高标准绿化美化但求农户景致雅观,达到庭院净、居家净、厕所净、畜舍净、仪表净的“五净”要求,全省创建干净人家30万户。树新风、改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步骤

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推进。

(一)启动阶段:2015年1~4月份,提出美丽乡村、美化整县推进、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示范计划,制定建设标准和创建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

(二)申报阶段:2015年5月份,由县、市提出创建示范计划指标和总体工作方案,采取村申报、乡镇把关、市县审核的办法,综合提出创建各项目标任务,省里根据各地申报的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示范指标,进行筛选分配,将确定的指标任务下达给各地落实。

(三)创建阶段:2015年6~9月份,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时期,广泛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高标准建设农村各项产业,精心打造村屯和庭院,全面完成创建示范的各项基础上建设任务。

(四)评审阶段:2015年10~12月份,对全省创建的美丽乡村、美化整体推进县、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组织评审,合格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文件,授牌授匾。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评审以市、县为主。

(五)完善阶段:2016年1~12月份,完善美丽乡村和干净人家创建档案,加强宣传。继续深化整县美化和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是一项全新开创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快速推进。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美丽乡村创建示范的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创建示范的工作实施,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抓好有关项目建设和工作责任落实。各市(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活动,作为统筹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切实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创建示范活动圆满成功。各乡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措施,履职尽责,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将各地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情况,省里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比奖励之中,开展好的将在新农村建设选点布局、专项资金分配给予适当倾斜。

(二)精心组织,科学推进。无论是创建美丽乡村、美丽庭院,还是整体推进美化县,以及打造干净人家,每项活动都需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屯和广大农户的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和有效行动,必须做到目标一致、协调一致、行动一致。在操作过程中,美丽乡村创建省里积极推动,地方搞好配合;整县美化、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以市(州)和县(市、区)推动为主,省里工作指导。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确定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节约和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

(二)创建“美丽乡村”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建立在对土地、水等资源超强开发利用和要素投入过度消耗基础上的,农业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退化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严峻挑战。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有效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道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创建“美丽乡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需要。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二、准确把握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

(四)明确“美丽乡村”创建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五)把握“美丽乡村”创建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强化主体。明确并不断强化乡村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农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生态特色,统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差异,差别性制定各类乡村的创建目标,统筹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形成模式多样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贴近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

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强化总结提升和宣传发动,向社会推介一批涵盖不同区域类型、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美丽乡村”典型建设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同时,鼓励各地自主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模式和内容。

三、切实抓好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的重点工作

(六)制定“美丽乡村”目标体系。广泛组织开展调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功能拓展、农民素质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乡村建设布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制定“美丽乡村”目标体系。

(七)组织“美丽乡村”创建试点。采取创建乡村申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农业部审定的方式,2013~2015年,在全国选择产生10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单位。基于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类型等因素,今年上半年遴选300个左右基础条件较好、领导班子得力、创建愿望强烈、有望较快取得成效的乡村,先期开展工作,下半年再遴选700个左右。后两年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八)推介“美丽乡村”创建典型。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群众参与、社会评选为主要方式,挖掘、评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范,推出一批科技之星、沼气之星、环保之星、致富之星、文明之星和农民满意的农技人员等典型人物,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头的积极作用,依托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开展“美丽乡村”典型模式收集与调研,总结提炼一批“美丽乡村”典型模式与技术体系,适时向社会推介。

(九)强化“美丽乡村”创建的科技支撑。针对目前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村能源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和技术瓶颈,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与协同创新,尽快产出一批生态农业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污染修复、农业清洁生产等新技术、新成果。围绕“美丽乡村”创建需求,加快总结和筛选一批轻简、低耗、配套的实用技术模式,依托农技推广体系,推进技术成果进村入户,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扎实开展农民培训,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全面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务农技能,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

(十)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新型农村清洁模式。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推广一批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突出抓好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切实做好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工作。

(十一)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气候特点、经济条件、生活习俗,根据农民需求,集成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灶、高效低排生物质炉、架空炕连灶、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型风电等技术和产品,系统解决炊事、采暖、洗浴、照明等需求,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升生活用能品位,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按照党的十精神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大力发展积极向上的农村文化。挖掘当地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尊老爱幼等中华传统美德,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农村书屋、农民书架、文化大院等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破除封建迷信,引导广大农民养成爱科学、学技术的良好习惯。

四、大力加强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的组织落实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摆在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农业部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由部领导挂帅,科技教育司牵头负责,联合有关司局和相关单位加强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标制定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和鼓励他们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美丽乡村”创建,深入调研分析新情况,科学把握新特点,创造性提出新思路,明确工作着力点。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的新途径。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努力使“美丽乡村”的创建理念融入并成为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形成“政府指导、目标引导、乡村主体、科技帮扶、项目带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