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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保险 保险理财 误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及其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保险与理财的观念渐渐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

一、保险理财概述

(一)保险理财的含义

根据《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及保险单到期,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由保险的定义可知,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

关于理财,国内至今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理财师资格鉴定委员会对理财的定义是:个人理财是指如何制定和合理利用财务资源、实现个人人生目标的程序。

保险理财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所谓保险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使资产获得保值和增值。

(二)保险理财的特点

保险既具有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是家庭理财的工具之一,但是它与银行存款、证券投资等理财工具又有很多不同之处,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安排,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经济补偿职能是保险的基本职能。通过保险理财,投保人获得了保险保障,实现了对危险损失的风险转移,是一种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保险通过它的内在机制,不仅仅分散了风险、提供了经济补偿,而且可以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为增进社会福利做贡献。

2.保险理财是合理避税的有效途径,是家庭财富积累的源泉之一。居民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等费用是税前扣除的;而对于社会保险之外投保的商业人寿保险保费目前国家并没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与此同时,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投保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这对于那些拥有自己工厂、商店的人来说显然是优惠政策。我国税法明确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投保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险种,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而得到的保险赔偿金,政府是免所得税的;对于人寿保险给付,虽然税法并未明确规定免所得税,但实际操作中居民个人所获得的寿险给付是不必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综上所述,购买保险可享受国家的税收减免优惠,是家庭财富积累的源泉之一。

3.保险理财可以规避通胀风险及利率风险,兼具保值增值的双重功能。目前我国投资渠道极为广阔,人们可以选择银行存款、购买股票、房地产投资、购买各种债券等多种投资方式,但是这些投资方式非常容易受到通货膨胀及利率波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保险产品则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它本身就是一种分散风险的理财行为,其预定利率具有前瞻性且一般对国家的利率变化并不特别敏感。

(三)保险与理财的关系

通过保险与理财的含义可以看出,理财的内涵比保险广,理财包括保险规划;保险是理财的重要内容,保险是实现成功理财的第一步。保险不能够让人发财,不能让人获得财务自由,但是能在遭受灾祸的时候令我们不至于陷入困境,这就是保险的意义。

二、保险理财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在每个家庭的现金流管理中,保险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保险理财的首要作用是保障,只要一签订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无论投保人缴纳了多少保费,都能得到大大超过所交保费金额的赔偿金,从而减轻受损人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迅速恢复正常生活。可见,保险具有理财的基本性质。投资必须有初始投入,保险就是通过交纳保费作为初始资本的投入;投资期盼收益,购买保险后,在保险有限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从保险人处获得经济补偿,这是投资的直接收益;投保人所交保费是保额的小部分,一旦发生事故,将获得远远大于所交保费的赔款,它又具有增值性。

保险理财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助于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保险理财产品中的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都在具有保险功能的同时较好的兼顾了投资理财功能,虽然大部分宣传的时候都是侧重于其投资功能,但是我相信同时或多或少的还是给购买了该理财产品的群众进行了一定的保险知识教育,对于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

2.有助于普通群众进行理财投资。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同质化问题依然较为严重,这一方面限制了大家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产品趋同,使得人们在选择保险理财产品时可以不用考虑太多问题,直接选择资产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即可。这方便了许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公民。

3.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依然不是十分的健全,社会保障的水平也较低,引导人们进行保险理财可以作为社会保障的有效补充,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以及将来大量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4.有助于引导人们进行人生规划。保险理财是在生命周期表和生命周期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及早的对人们进行引导能使人们更好的规划人生,同时充分考虑到自己以后的医疗、灾害、疾病、养老等现实问题,以及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

三、保险理财的误区

保险理财,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保险使资产获得保值和增值。但是,一些消费者对保险理财存在认识误区,他们没有把握保险的本质特征,盲目投资,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资产保值增值,反而遭受了损失。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当前保险理财领域普遍存在的几大误区:

误区之一:买保险可以发财

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在减少损失的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但绝不是“发横财”。一般来说,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而一些投资类保险所特有的投资或分红则只是其附带功能,而投资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之前一些购买了投资连结、分红保险等投资保险产品的客户发现收益与预期值相差太远后纷纷退保。这固然与一些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只强调投资收益前景的误导有关,一些人购买保险只图赚钱的不成熟投保心态也是一个原因。

误区之二:分红保险可以保证年年分红

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经营分红保险产品的可分配盈余,包括利差、死差、费差等。其中,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是决定分红率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投资收益率越高,年度分红率也会越高。保险公司的每年红利分配要根据业务经营状况来确定,必须符合各项监管法规的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计。

投保的客户每年可以通过分红业绩报告、客户服务电话及书面通知等方式获知年度分红率,但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不得通过公共

媒体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误区之三:寿险产品大部分是人死后或快死时才能得到的保险。所以投保了也没用

保险保障的不是疾病或死亡,而是在发生不幸时的资金来源保障。目前的寿险产品有终身寿险、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险等健康保险。终身寿险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全残时,受益人可领取一笔保险金。而养老寿险则是除了保险期间有死亡或全残的保障外,在保险期满时,还有一笔满期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养老金。

误区之四:孩子重要,要买保险也得先给孩子买

重孩子轻父母是很多家庭买保险时容易犯的错误。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父母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的。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首先为父母购买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而且在保险资金投入上,应该是给父母、特别是家庭经济支柱上的越多越好。

误区之五:不会使用保单借款功能

有些投保客户因临时用钱,而不得不退掉保险,损失了相当高的手续费。其实,目前很多保险产品都附加有保单借款功能,即以保单质押。根据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按70%~90%的比例通过保险公司贷款。这样,既能勰决燃眉之急,又避免了因退保带来的损失。

误区之六:基本医疗社保之外另购商保险,就等于上了保险公司和社保部门的“双保险”

目前的主要医保险种一般可分为定额给付型、费用报销型和住院津贴型三大类。

费用报销型按被保险人的医疗诊治费用实际给付,住院津贴型和定额给付型保险则不考虑实际支出而以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最基本功用之一是损失补偿职能,它是对未来风险的经济补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不能因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这一职能在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中具体表现为已从社保部门报销部分不能重复理赔,任何人都不可能因生病、住院而获益。享受社会医保的群体,购买商业医保时必须了解医保的类别,最佳选择应为住院津贴型的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而非报销型险种。

误区之七:医疗保险保费高保障就宽。买得越贵越好

首先,客户应该明确医疗保险可分为保证续保型和不保证续保型。保证续保型规定被保险人获得保险续保权后,将来无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再对该被保险人拒保,也不得以被保险人有病为由增加保费或除去该疾病责任。不保证续保型是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时年年缴纳保费,一旦患了某种严重疾病,次年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继续承保。其次,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用价格贵与否来衡量,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各种医疗保险险种的保障范围、保险期限、投保金额区别很大,因此保费高低、报销比例或补偿额度也相异。如果险种提供的保障相近,则应选择缴费方式灵活的而不是费率高的险种,选对的而不是选贵的,是保险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原则。

四、如何进行保险理财

以上谈到了保险理财的几大误区,在面对市场上众多的、日益发展的保险产品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客户除了要具备保险理财的基本知识,明确保险理财目的,保持良好心态,切忌盲目跟风以外,最好能够听从专家建议,购买保险前找专业的理财顾问仔细研究分析自己家庭的财务特点,再选择适合的险种和实力强的保险公司。那么,如何选择险种呢?

1.处于不同时期的家庭保险理财规划,应使用不同的保险进行理财。人生的各个阶段需要不同,收入来源不同,缴费能力不同,保险理财的方式当然也应不同。在年轻时投保生存保险是最划算的,因为保费相对较低,而且保险公司一般保证固定利率收益,如万能寿险保费缴纳灵活,手头宽裕时可以多交点,较紧时可以少交甚至不交,还能享受保险公司的专家理财收益及分红。如果工作环境危险较高,还应该投保意外伤害险。在年老时时应避免高风险的投资工具,如可以选择购买绩优股票、债券及年金保险,特别是年金保险,保险公司会按月或按年给付保险金,以维持生活需要。同时,老年人还应投保分红保险,享受保险公司的利润分成。寿险是长期性险种,预定利率是不允许保险公司单方面改变的,这样随着通货膨胀的效应,实际保险费支出是在降低的。

2.不同生活消费方式,人们的保险理财规划也应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生活方式不同,消费习惯不同,人的理财方式也应不同。对高收入者来说,由于其家庭日常消费开支较高,因而,若家庭收入主要支撑人万一不幸身故,就可能使家庭生活陷入困顿,因此应投保高额的寿险,以应对不幸的局面。而对于中低收入阶层人士来说,投保适当的重大疾病保险对自己及家庭都是不错的选择。对自由职业者来说,如果短期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那么为自己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就显得非常必要了。选择一家好的保险公司,一个信得过的寿险人,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出医疗、意外、养老等合理组合的商业保险计划,为自己留好“后路”。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范文第2篇

银行保险市场――“一强四弱”

一般认为,我国银行保险业务正式起步于2000年,7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虽然小有波折,但总体上看一直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业务规模发展能力强。银行保险自其萌芽、发展到壮大,仅仅只用了两三年的时间。据统计,2006年全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为1022亿元,比2001年的47亿元增加了975亿元,同比增加了20倍(本文的统计口径和分析对象均为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未考虑财产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图1反映了2001年至2006年全国银行保险保费规模情况。

几年来,银行保险的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寿险业务的平均发展速度,其占比也日益提升,已经成为与传统的个险、团险相并列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中国人寿、太平人寿等公司的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则成为支撑公司新单业务增长的第一大销售渠道。从行业来讲,近两三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务成为拉动寿险业务甚至是保险行业业务平稳增长的主要动力。表1反映了近三年银行保险收入占寿险保费收入的占比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近三年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直稳定在25%左右;但换一个角度看,由于目前国内银行保险保费收入的绝大部分是新单保费,而个人业务在近几年的结构调整中大大提升了期交业务比例,考虑到业务的滚存性,银行保险占当年人身保险新单保费的比例应远远高于上表,银行保险业务已经是人身保险业务增长的主要力量。

业务盈利贡献能力弱。虽然近几年银行保险业务规模贡献能力非常强,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银行保险盈利贡献能力异常弱小。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从产品结构看,目前银行保险产品主要为5年期分红型趸交产品,费用率较低;从市场竞争看,银行保险市场手续费竞争非常激烈,将银行保险业务本已狭小的利润空间更加挤压得难以生存,甚至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已经倒贴费用,利润为负。

以某保险公司为例,5年期分红型趸交型产品的预定费用率为5%,在总公司与总行一级的合作协议中,手续费入大账的比例不低于2.2%,在省级分支机构一般预扣0.2%~0.3%后(作为经营成本)下达到地市级营业单位,那么实际上该产品的手续费成本已经达到2.4%~2.7%,留给营业单位的空间只有2.3%~2.6%,这里面包括支付给基层银行机构的手续费、培训激励费用以及支付给保险公司销售队伍的基本收入等各种经营成本,最后往往所剩无几。尤其是在银行保险业务竞争激烈的地区,仅就手续费支付一项往往就占据了预定费用的绝大部分,其他费用只能由保险公司从其他渠道挪用,导致银行保险业务往往挤占其他营业费用。这就导致了部分保险公司的基层公司考虑保费规模的压力,不得不发展低利润甚至是无利润的银行保险业务。

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弱。银行保险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业务结构的不合理。银行保险业务自其起步以来,主打产品长期为分红型趸交产品,尤其是可以与银行储蓄作对比的5年期分红型趸交产品。表2和表3分别反映了2004年及2006年各主要保险公司分红型趸交产品的占比情况。

从2004年和2006年的银行保险业务数据来看,市场各大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主要以分红型趸交产品为主,尤其是占据市场份额半壁江山的中国人寿,银行保险主打产品长期为鸿丰和鸿泰,其性质是分红型趸交产品,占据银行保险业务的比例高达90%以上。庞大的趸交业务规模使得业务发展缺乏后劲,迫使各主要保险公司银行保险渠道。以上规模、抢占市场为最大要务,严重制约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银保合作深度比较弱。银行保险业务自起步以来,一直停留在浅层次的合作层面上,具体表现就是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由银行销售保险公司产品,保险公司则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几年来,虽然业界、学界以及监管机构反复强调银保合作要突破浅层次的关系、创新合作模式,也有保险公司与银行多次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或者战略合作协议,但应客观地看到:从总体上讲,银保深层次合作的时代仍未到来。按照国外有关银行保险发展阶段模型(见图2),我国银行保险仍然停留在第一阶段――分销协议阶段。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这种分销协议阶段,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表象仍然是简单的保单买卖,其合作基础依然是传统的手续费争夺,这种低层次的经济利益纽带势必导致以哄抬手续费为核心的恶性竞争,大打价格战。这种危机的产生原因主要在于:银行保险保费规模来源于销售渠道的共享,但当前银行在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使得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的价格博弈中处于强势地位,待价而沽,保险公司则被迫处于弱势地位,只能通过手续费的让步和非制度性因素的培养来争夺销售渠道。

业务发展基础建设比较薄弱。长期以来,推进银行保险业务的动力方主要来自于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基于规模任务的压力,不得不把工作的关注点放在业务的冲刺和扩张上,而忽视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基础建设工作;从银行方面来讲,关注的重点在于手续费收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基础建设更缺乏积极性,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必然导致近几年来银行保险的短期行为频频发生,例如业务推动、培训考察等,而对真正事关银行保险长远发展的制度创新、产品创新、结构调整、队伍建设、诚信经营、信息建设等基础建设问题却重视不够,投入不多。

银行系保险公司――冲击有多大?

当前,我国银行保险市场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各大商业银行和国家邮政局纷纷进入保险业,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诞生使得传统的银行保险市场格局面临巨变。如何看待银行系保险公司对传统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影响成为认识银行保险市场的重要内容。

银行系保险公司有利于银行保险的发展壮大。国有银行之所以进军保险业,就是看中了保险市场的巨大诱惑,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在销售网络、品牌优势、人力资源以及资金实力方面的强大优势,拓展交叉销售,进而提高整个银行集团的盈利能力,实现综合经营。从主观目标和客观实际来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立是银行整合自身优势资源,提升盈利能力,实施集团化战略和综合经营的必然选择。

应该看到,目前虽然我国保险主体已经将近100家,但真正有品牌、有实力的大公司并不多,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设立,必然能充分发挥其他保险公司难以拥有的优势资源,依托其无可比拟的网络优势,以银行保险作为业务发展的切入点,在短期内迅速实现业务扩张,这种爆发性的能量远远不是其他新型保险公司所能比拟的。可以预见,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立,能带来银行保险甚至是整个保险业的又一次辉煌发展。

银行系保险公司将在短期内对现有银行保险造成一定冲击。在国内银行保险发展的现阶段,银行网点资源是构成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核心竞争力资源,拥有银行网点资源的数量多少和质量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水平。在这个背景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立将对既有的网点分配格局重新洗牌。毫无疑问,银行系保险公司将充分发挥自己的股东背景优势,将大量的优质网点揽至麾下,这撼动了现有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基础,将对部分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比业务波动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银行保险业务的下滑,部分中小公司的现金流将锐减,情况严重的可能会引发财务危机和偿付能力危机。

另外,近几年银行与保险公司积极合作,已经储备了一批懂保险、能管理、善营销的专门人才,虽然如此,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拓展银行保险业务,银行系保险公司仍然要从现有保险公司中引入。当前各主要保险公司与各大商业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完全有可能成为银行系保险公司引进人才的首选对象,从而使现有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人才队伍的稳定性面临挑战。

尽管如此,银行系保险公司自身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它对现有银行保险的冲击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银行系保险公司并不能得到全部的银行优势资源。可以预见,在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股权构架中,银行将拥有相当一部分的股权(也可能是主要的股权,独资成立保险公司可能性不大),其他各方也将拥有一定的股权。从股权利益角度讲,银行系保险公司是银行旗下的参股或控股的一家企业,其中必然涉及到银行、其他股东、银行系保险公司等多方利益主体。虽然各方存在利益共同体关系,但毕竟分别是独立的盈利单位,各自存在自身的主业利益。这种利益主体的差异化决定了银行不可能将所有网点资源、人力资源、系统资源全部让银行系保险公司享用。这一点已在先行成立的银行系保险公司身上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

银行在中短期内还离不开现有的银行保险业务。在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传统的存贷业务占比将逐步下降,银行对中间业务越来越重视。从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构成来看,保险手续费收入已经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有的甚至成为第一大收入来源。工行、农行、邮储三家保险业务量最大的机构均设有专门主管部门,保险业务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在可预见的中短时期内,基于庞大利润的考虑,银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抛弃既有的银行保险合作成果而另起炉灶,重新拓展市场。

银行系保险公司发展仍需时日。从寿险公司基本的成长规律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长至少需要3~5年的时间。如果银行系保险公司在2007年能够变成现实的话,那么真正运作成熟应在2010年之后,这种判断基于寿险公司基本的成长规律。首先,从开业的时间来看,一般保险公司从酝酿筹建、获准筹建到正式开业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其次,构建完整的后台运营系统(包括产品开发、业务管理、信息技术、客户服务)需要1~2年的时间;再次,现代寿险市场中的寿险公司从正式运转到开始盈利一般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里,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长速度很难弥补与现有保险公司停止合作所造成的缺口;最后,银行系保险公司成立之初,业务发展的突破口仍然在银行保险,而且是趸交产品,真正建立营销渠道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银行进军保险业未必代表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从国际银保业务发展来看,金融业综合经营已经逐步成为历史,专业化的浪潮正在到来。大型金融保险集团正在逐步剥离旗下非主营业务,专心经营主营业务,例如花旗集团等国际大型金融保险集团出售旗下寿险业务等。而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却与此背道而驰,正由专业化迈向综合化经营,而且趋势似乎越来越明显。几家改制上市银行都把下一步发展目标瞄准在大型金融集团上。但这种发展定位是否真正为监管高层和国内外投资者认同还有待实践检验。例如,就在某些银行宣布进军保险业的消息之时,其股票价值应声而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投资者的心理。首先,银行业进入保险业需要占用大量的资本金,而且这种资本金在短期内很难体现赢利性;其次,进入保险业的切入点是银行保险,但银保业务本身(从保险公司来看)的赢利性并不是保险业务的主要部分;再次,如若白手起家,新建营销队伍,则占用庞大资本金的同时,业务发展周期过长,势必影响银行主业资产的赢利性。为此,从国际银保业务发展趋势和目前国内现状来看,银行业进军保险业并不一定代表金融业的发展方向,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银行系保险公司的成长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未来发展方向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在经历了6年多的时间后,已经逐步走向规范、成熟的道路,尤其是在2006年以来,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银行保险业务规范和成熟进度的加快,伴随着这一进程,银行保险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动态,这些新动态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国银行保险的未来发展方向。

股权合作将提升银保合作的层次和力度。2006年以来,保险公司与银行在股权方面的合作明显升温提速,最为明显的两个例子是:中国人寿与花旗银行并列成为广东发展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开创了国内保险公司收购全国性银行的先河;平安保险继成功收购福建亚洲银行后,又收购深圳商业银行绝大部分股权。与此同时,国内大保险公司在工行、中行和建行上市过程中,成功发挥了资金雄厚的实力优势,成为财务投资者。保险公司与银行的这种股权合作将逐步改变传统的“银行强、保险弱”的格局,而是把双方逐步纳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赢互惠的轨道中来,这种巩固的利益基础将从根本上提升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层次和力度。

银行保险将因新产品的联合开发得到发展深化。传统的银行保险合作模式下,银行只是简单的销售保险公司生产的保险条款,保险公司提供什么,银行就销售什么,在这种模式下,银行的兴趣点只能是收取手续费。在新型合作模式下,银行可以逐步介入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环节,将银行客户的特殊需求纳入保险公司的条款设计中去。这种模式下推出的产品将更具有针对性,不仅帮助银行满足了客户的需求,而且为双方都带来了现实的经济利益。2006年5月,中国人寿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针对农行客户销售的“穗穗红”产品,这是银保合作互惠共赢的良好典范。据了解,其他银行和保险公司也将在联合开发产品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可以预见,银行保险的发展将随着保险产品的共同开发而进一步深化。

银行保险的期交业务转型将是重要方向。传统银行保险业务大部分集中于分红型趸交产品,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都较弱。为改变这种现状,2006年以来,部分保险公司主动转型,大力发展期交业务,取得了重要突破。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范文第3篇

[关键词]reits,风险收益,保险资金运用

一、reits的含义及其在国内外的发展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一种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受益凭证),集合公众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投资不动产所产生的收入以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从而使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按照reits组织形态不同,美国reits可分为信托型和公司型两种。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分类,可将reits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类。封闭式reits的发行规模固定,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投资,同时为保证原始投资人的权益不被稀释,上市后不得再募集资金。开放式reits的规模是变化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净值申购和赎回股份或受益凭证。按照投资对象的不同,reits可分为权益型belts(equity reits)、抵押型reits(mortgage reits)和混合型reits(hybrid reits)。(1)权益型reits属于房地产权益的证券化产品,拥有并经营收益型房地产,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收入来源为出租房地产获得的租金,是reits的主导类型。 (2)抵押型reits属于房地产债权的证券化产品,直接向房地产所有者或开发商提供抵押信贷,或者通过购买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 backed assets,mbs)间接提供融资,其主要收入来源为贷款利息,因此抵押型reits资产组合的价值受利率影响比较大。(3)混合型reits既拥有并经营房地产,又向房地产所有者和开发商提供资金,是上述两种类,型的混合。总的来看,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值,权益型reits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型reits,混合型reits的重要性最低。

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尤其在美国和澳洲的发展已经非常成熟。在亚洲则是2000年以后在日本、新加坡、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地出现。值得注意的是,relts的国际化使得房地产市场超越了区域市场的局限,呈现出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比如,为了争夺reits上市资源,新加坡和香港地区展开了或明或暗的竞争。这种竞争主要体现在法规建设等金融基础设施上面。香港地区允许海外reits上市就是效仿新加坡,而香港地区修订后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将reits借贷比率从资产净值的35%修改为资产总值的35%,新加坡针锋相对,将借贷比率提高到60%。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的机构投资者,得以reits纳入投资视野,进而分享区域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丰厚利润。中国如果不抓紧制定相关法律,推动reits在内地的上市,大量国内的优质地产项目有可能被海外机构大批收购后,再通过reits的形式,流失到海外交易所。这样,一方面出于提高reits回报的考虑,国内优质地产租金的定价权在很大程度上被海外机构所掌握,另外面对国内优质地产的丰厚回报,国内投资者却没有渠道和工具进行投资。到那时,国内投资者可能要遭受商业地产高租金和房地产投资无门的双重损失。

2004年中国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以来,房地产市场遭受银根紧缩的压力,这时出现了两幅迥然不同的图景。一些资金紧张的中小地产商在银行融资门槛提高的情况下,转向房地产信托计划,催生了房地产信托的繁荣,也引来了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信托的整顿。澳洲麦格里银行、摩根士丹利等外资机构则趁势扩张,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大量收购购物中心、写字楼和服务式公寓等商业地产,并准备通过reits在海外上市实现资金的增值循环。由此,reits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应该说,从更宏观的金融稳定角度,央行乐于见到另一种房地产直接融资工具出现,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对银行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所有扩大证券市场深度和广度的产品持一贯的欢迎态度,将创造条件推动reits上市流通。银监会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过度参与房地产市场忧心忡忡,另一方面对信托公司能否承担起私募的房地产信托计划到公募的reits的历史性转变颇有疑虑。总之,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金融工具,涉及的市场、机构和监管机构众多,必须通过深入研究,细心设计,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享受其便利和收益。

二、reits的制度优势及其与其他房地产投资工具的比较

(一)reits的法律安排和制度优势

在reits的发展过程中,法律的不断完善规范了reits的市场运作,引领了市场发展,增强了reits对投资者的吸引力。reits的立法普遍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凸显了其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的制度优势。一是reits的设立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如香港和新加坡的reits法规强调受托人和专业管理公司的相对独立性,以保护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二是投资对象明确,投资策略清晰,长期投资于房地产尤其是商业地产,主营业务突出;三是收益强制分红,一般规定在 90%以上,收益稳定;四是运作透明度高,财务可预测性强。五是通过对股东结构的规定,增强reits的流动性,避免了将relts作为一个单纯的套现工具。这里,以产生稳定收入的房地产作为投资目标,把公司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分红,是reits最鲜明的两个特征。

(二)reits与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和房地产股票的区别

reits与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产品属性:对reits的投资者来说,他们通过持有基金受益凭证间接拥有reits所投资的不动产,reits将收益的绝大部分分配给投资者,是一种股权类金融产品;信托计划有到期日和预期收益率,实际上是以一定期限内的收益换取资金的使用权,是一种债权融资行为,少数的租赁收益权信托计划一般也有固定收益的优先受益权或回购承诺,事实上还是一种融资回报,而不是投资回报。(2)流通性:reits是标准化可流通的金融产品,可在证券交易所与普通股票一样交易;房地产信托计划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非标准化金融产品,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3)风险分散性:reits是房地产资产在类型、空间等方面的投资组合,风险得到了较好的分散;房地产信托计划大多针对某个具体的房地产项目,资产单一,风险较为集中。(4)投资门槛:reits没有份额的限制,一般的中小投资者均可以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托计划由于有不超过200份、每份不低于5万元的限制,单份合同金额往往在几十万元以上,投资门槛较高。 (5)运营专业程度:reits负责提供资金并组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信托计划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种融资方式,信托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资金的安全运用,不参与房地产的专业管理。

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是对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是以房地产为担保,由贷款利息偿还的债券。reits与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mbs)的区别主要在于:(1)发起人:reits的发起人一般是拥有收益类房地产的业主,mbs的发起人一般是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银行或房贷机构。(2)基础资产:reits的基础资产是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商业地产权益,租金收入和管理收入的绝大部分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mbs的基础资产是具有很高同质性(期限、利率等)的抵押贷款。(3)发起目的:房地产商将旗下资产通过reits上市,通过部分资产变现回笼资金,又可通过合同安排reits持续购买旗下其他资产或成立新的reits,实现经营规模扩张和资金循环增值。抵押贷款银行通过mbs将资产剔除出资产负债表,可以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缓解银行流动性风险。(4)产品属性:reits属于股权类投资产品,与房地产市场波动和证券市场波动都有紧密联系。mbs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以按揭利息为标的,其最大的风险提前还款风险和利率风险。如果房地产市场走低,或利率进入上升通道,都会引发贷款人提前还贷, mbs持续稳定的利息收入泣就可能会打破。另外,利率升高还会引发mbs价格的下跌,使投资者的资产缩水。

现代意义上的reits实际上是由收益类房地产组成的一个资产组合,由于可以上市交易,又可以说是特殊的上市房地产公司,但它与普通意义上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又有区别。主要体现在:(1)税收安排。reits除了必要的费用开支,没有留存收益,不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也是reits在公司层面上免税的主要原因。有的房地产公司虽然以租金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如中国国贸,600007.sh)或作为稳定的主营收入(如招商局,000024.sz),但它们不是reits,需要交纳公司所得税。(2)分配政策。reits的股利分配政策是把收入的大多数分配给投资者,而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决定,具有不确定性,甚至可以不分配。(3)投融资限制。reits有投资政策上的限制,可以进行债务融资,如银行借入、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不过有最高的负债比率限制,其负债比率低于一般的上市房地产公司。(4)运营方式。reits往往收购成熟的房地产,通过较长时期的专业经营获取收益,转让房地产一般必须持有若干年份以上。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基本属于开发商,统揽土地——融资——规划——施工——销售——物业管理的全部环节,房地产就象工厂化产品一样,在完成项目开发后即可出售。发达国家的房地产业分工程度深,专业化水平高,reits也只是作为投资商和运营商成为房地产利润链条的一部分。可以说,reits与上市房地产公司相比,财务更稳健,收益更稳定,投资风险更小,当然也无法获得房地产开发中的“暴利”。

房地产业在机构投资者眼里属于另类投资,虽然具有较高收益,但由于其低流动性,只能成为某些有独到眼光的长线投资者的领地。国内现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是在银行融资渠道收紧后的一种替代渠道,但由于其融资规模小,流动性差,私募限制等,只能在房地产开发的某一阶段作为主流渠道的补充。决定了其生命力有限直到reits出现,挟其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由此带来的制度优势,鼓舞了投入其中的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极大信心,使得投资者在传统的股票、债券之外,得以将大量资金通过reits投入到房地产业,取得了市场参与各方的共赢。

三、reits的收益和风险考察

(一)从reits运营的角度

不同投资对象的reits收益来源不尽相同,抵押型reits除了投资者本金,还通过负债融资,然后以抵押贷款的形式间接投资房地产。这里它们扮演的实际是金融中介的角色,如果市场利率提高和房地产市场萧条同时出现,抵押型 reits就很难保证派息的稳定性。市场竞争的结果是权益型reits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市值上都占绝对地位。

权益型reits的投资价值主要来自资产净值和经营收入(funds from operation,ffo)。资产净值是reits所拥有和管理的资产价值,是reits盈利的基础。管理水平不同,同样的资产会有不同的增长潜力。证券市场对管理水平高的reits,会给出较高的价格。经营收入主要来自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和管理费收入等现金流人,去掉经营成本和利息支出后即可分红。较高的经营收入不但使得投资者可获得实实在在的现金分红,更可增强市场投资者对reits的信心,推动价格的上升,使投资者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联系到领汇基金在市场的优异表现,主要原因在于投资者预期,原来由政府控制的物业资产在通过reits上市后可能转向更商业化的运作,租金提升有较大的想象空间。

权益型reits还需要驾驭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两大市场的周期波动,交替采取进取或保守的经营策略,在资金和资产之间适时地转换。比如,在房地产市场的低潮期,市场利率也往往比较低,reits管理人最需要大胆举债,在承担较低利息支出的前提下,以较低价格收购优质资产,期望未来一段时期租金的上升能带来更多的现金流入。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阶段,reits旗下资产价值水涨船高,出租率和租金收益率则可能不太理想,以往的高负债带来的利息支出正在加大经营成本,这时reits需要采取保守的经营策略,降低负债率和减少利息支出,抛售高估的物业资产以回收资金,通过高分红回报投资者。应当指出,这时reits的二级市场价格往往也非常高,对追高杀人的投资者而言,分红收益率并不一定特别高。

总之,虽然reits一般以高派息和稳定回报为目标,但如果房地产市场萧条,管理入水平不高,再加上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reits的预期派息率并没有百分之百的保证。

(二)从市场投资的角度

从产品特性上看,reits必须保持相当的分红收益率,才能跟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竞争,如领汇基金和越秀基金的预期回报率与发行价比较分别为6%和6.5%左右。另外, relts具有资产增值的潜力,具有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从投资角度更多地表现出类似股票的性质。不过,将reits当作股票一样炒作,往往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领汇作为香港的第一个reits上市后,受到海外对冲基金的青睐,价格上涨很多。按照15港元的价格,其预期回报率就从6%左右回落到4%左右,与债券相比就没有多少优势了。联想到 1998—1999年的美国reits市场,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上升,房地产收购的机会逐渐减少,投资者认为reits的收益率增长会因此下降,因此纷纷退出reits市场,reits指数取得负收益。

因为reits的收益主要决定于经营收入(ffo),与股票市盈率类似,reits可定义一个p/ffo乘数。reits的市场价格就由经营收入和p/ffo乘数决定。如果经营收入超出市场预期,投资者可能愿意用更高的p?ffo乘数(相当于市盈率)来投资,reits价格加速上升。相反,同样的经营收入,如果市场预期比较悲观,p/ffo乘数就会下跌,带动re- its价格下跌更多。换句话说,ffo反映了reits经营的基本面,而p/ffo乘数反映了市场心理,二者共同决定了re- its价格走势。再举领汇基金的例子,当对冲基金宣布购入大笔领汇股份后,市场预期价格还会上升,这时投资者追求的就主要是资本利得回报,而不仅仅是预期的分红了。

(三)从宏观经济的角度

宏观经济运行最重要的变量就是通货膨胀率和利率水平。通货膨胀发生时,物业资产价值提升,reits的净值随着水涨船高;再加上reits的租金收益一般会随之往上调整,投资者往往预期reits的分红收益也会提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通货膨胀的侵蚀。固定收益证券受通货膨胀的伤害是最大的,如果通货膨胀率超过债券利率,债券的本金甚至要缩水。

面对利率上调的压力,经济进入下降阶段,对房地产的需求水平下降,可能影响reits的经营现金流。另外,利率上调还会通过利息支出影响reits的经营成本,抵押型re- its受的影响要大过权益型reits。最后,利率的上升会造成reits市场价格降低,从而影响reits的总体回报率。

为了对冲利率上升风险,reits上市时有时会进行利率掉期等财务安排。在利率掉期安排下,reits初期利息支出会较低,但在后期的支出会较高,好处是减少息率上升风险,提高初期的回报率。不过,如果日后租金大跌,可能会使得派息剧减。

四、reits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适用性

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不过,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着三个突出的矛盾:一是金融体系证券化程度不高,证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无法充分满足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二是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期限结构不合理,低风险的长期投资产品很少,无法充分满足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要求。三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长期偏低, 2005年收益率为3.6%,仅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挑战和reits市场的发展前景,需要探讨的是reits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适用性。

(一)reits的类固定收益特点适合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保险业长期的实践已经证明,有固定收益的投资品种,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reits有预期稳定的高派息率,有专业管理团队带来的价值提升,有长期的经营期限(封闭式15—20年,开放式时间不限),再加上严格监管带来的透明度,可以说是一种较稳定的收益类证券,符合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要求。

(二)reits的风险收益可为保险资金所承受。以美国 reits市场为例,1995年—2005年reits的年化收益率为14.29%,高于同期美国主要股指的年化收益率:标普500指数11.41%,道琼斯指数的9.88%,nasdaq指数的 10.4%,更高过美国10年期国债的年化收益率5.07%(见表1)。reits收益率最高的两年分别为1996年的35.75%和2003年的38.47%,也在1998和1999年分别取得负收益。这里的负收益率是指reits市场的投资收益率,最可能的情况是股息收益不抵价格下跌导致投资者当年出现账面负收益。对长期投资者而言,一笔资本投入reits市场,10年后的累积收益435%远高于国债的累积收益172%才更有意义。更何况,从收益的波动性来衡量,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reits的风险远低于nasdaq指数,比标普500指数低大约3至4个百分点。可以说,reits在风险收益特征上也介于成长性股票和债券之间,是一种低风险的收益类投资品种。另外,reits所分派股息不会在信托基金的层面被征税,只会在个人层面被征税,保险资金可以获得税收优惠。从亚洲市场来看,reits的年回报大致在5%到7%之间,而国内10—20年国债平均利率为3.34%,金融债平均利率为3.5%,5年期协议存款利率也低于3.6%,reits收益率上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

(三)reits的加入可以优化保险资金的资产组合,降低风险。首先,房地产历来被视为股票、债券之外的另类资产,与传统金融资产的相关性较低,可以为保险资产组合提供分散风险的资产选择。比如,1995年到2000年,权益类reits与罗素2000指数的相关系数为0.36,原因是该指数中占 6%的比重,而与nasdaql00指数的相关系数只有0.01。 2000年美国科技股泡沫破灭,再加上2001年“9.11”事件影响,标普500指数等主要股指连续三年取得负收益,reits则在摆脱了1998—1999年的低迷后,分别取得25%、15%和 5%的优异回报(见表1)。其次,reits本身是多元化及大规模的房地产投资组合,覆盖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资产,不同资产之间的价格走势、回报水平的相关性较小,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因此与单一的物业资产相比,本身的风险波动性就比较低。经过reits本身的物业资产分散和保险资金在债券、股票、房地产(reits)的分散配置,保险资金可在更低的风险下取得相同的收益水平,或在相同风险水平下获得更高收益。最后,在组合中增加对 reits投资的时候要考虑原股票组合中的房地产股票比重,不能使得整个资产配置中的行业比重失衡。

总之,reits作为投资于收益类房地产的现实途径,由于其适中的风险收益特征,与股票、债券等主要金融资产的低相关性,保险资金可以考虑在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健全、市场完善的基础上加入对reits的配置。

[参考文献]

[1] 毛志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j].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4.

[2]王庆仁,高春涛.reits风险收益特征和资产配置作用[j].证券市场导刊,2006.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范文第4篇

此言论一出,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声音此起彼伏,本刊本期《封面文章》也对这一“政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是无论怎么理解,绝大多数人都已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退休养老这件事,今后还得多靠个人本身的资金储备。

多年以后我们靠谁养老

社保只管温饱只够“喝粥”,养老不仅不能防老还可能要来“啃老”。

这些已经不是危言耸听。实际上,养老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社会问题,因为与欧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相反,我国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人口老龄化和基本养老保险长期收不抵支的现状,决定了社保养老只能满足退休者较低水平的养老需求。

同时,在独生子女政策实行30多年后,中国正全面迎来“4-2-1”家庭,而且随着人均寿命不断延长,“8-4-2-1”或“6-4-2-1”家庭也逐步出现。而从经济角度看,如今年轻人自身的工作、生活压力也都比较大,物价高、房价高,很多年轻人成年之后,不仅无法“补贴”父母,大多数还可能需要父母赞助购房首付款、结婚费用等。

因此,众多老人退休后虽有社保,基本生活无忧,但也没有太多的闲钱和闲心,他们得继续为下一代操心,成为了儿子的“全职”保姆,帮助子女照看第三代,继续为全家贡献精力而没有太多属于老人的理想退休生活。

而有些老人则属于“乐无忧”类型。他们的退休资金准备充分,衣食无忧,早已把自己安顿妥当。他们兴趣广泛,没有后顾之忧,有些甚至还趁着“将老未老”之际开始继续人生中未完的夙愿,或是周游列国饱览无限风光。

建立养老储备金刻不容缓

想要让自己成为“乐无忧”型的老人,摆在面前最现实的一道门槛,就是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做基础。根据本刊2009年的一次调查计算,一个老年人想要退休后基本生活无忧至少需要110万元以上,而想要比较舒适地养老则至少需要250万元。而且,女性所需准备的养老金这两个数字至少要提高20%~30%以上。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这个数字如今可能还要高了。

在经济发达的社会,一般而言,每个人的养老保障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这部分比例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30%。二是企业为员工准备养老的企业年金,比例也是30%左右。三是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等,这部分比例大约占养老金总数的40%。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居民没有企业年金,因此个人储备专项养老金显得尤为重要。

保险是舒适养老之上选

那么,个人具体如何来规划养老储备资金呢?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托宾有一句被广为推崇的投资名言,“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合理的资产配置可以分散风险,综合各种理财工具的优点,既能为日常生活留出现金流,又能保证中长期有一个不错的收益,可以有效地化解养老压力。

在各种养老理财工具中,保险对于养老而言又有特殊的意义。一个完整的养老理财组合中,保险毫无疑问是坚实的基础,犹如一块“压仓石”。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不妨从养老年金保险的特点,以及退休金储备的资金要求特点来看看。

首先,养老年金类保险等商业保险比较简单可操作。投保之后只要每年按时缴费,基本上就不需要做什么的,资金打理这样让人操心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去完成。

再者,养老年金类保险的回报特别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到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钱了。而其他理财品种,很难比较精确地预测出一二十年、二三十年以后的收益情况,无法给予肯定和确切的回答,很难由个人来控制。当然,由于回报相对固定可计划,保险的收益率水平相对就低一些。

第三,作为养老资金来说,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这与一般资金投资追求收益较大化的原则有所区别,这也是稳健理财型的商业保险辅助养老的一个优势所在。

第四,保险还可以强制个人储蓄。青壮年时期有很多的花钱渠道,如果不强迫自己为了将来养老而预先做点准备,那么钱花了也就花了。长期保险恰恰有一个强制储蓄的特点,必须按时定量交保费。这一特点对于平常消费倾向明显,储蓄率低、投资习惯较差的人群而言,特别有一种“他律”的效果,更稳当,更有效力。而且,越早规划,由于年纪越轻,养老险的费率也越低。

第五,养老储备是一项长期的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的保险,也是储备时间越久,效果越佳,“复利的魔力”恰好可通过养老年金这类长期商业保险得到明显的体现。

第六,终身领取型的养老保险能够让人活得越久,领得越多,可以部分解决退休后“活得太久”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一特点是其他任何理财工具都无法实现的。

商业年金险助力养老

在准备将商业保险作为将来养老资金来源之一后,当然就是挑选合适自己的产品了。在低利率时代购买养老(年金)险这样一种长期储蓄险种,我们建议还是选择有分红功能的年金产品为佳,除了享受这类产品本身内含的固定收益率部分的利益,一旦将来市场利率上升后,投保者还能够通过分红收益,抵消一定的通胀影响。

比如,海康人寿近日推出的“乐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就是一款典型的年金保险。它具有保证领取的确定性(自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为年金保证给付期),而且可以终身领取,实现“活多久,领多久”,让高龄老人乐享晚年生活。同时,这类保险每年也会分配现金红利,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胀对财富的侵蚀。同时,这款产品自保单生效后自首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都可给付“生存保险金”,也可以进行保单借款,为投保者应急无忧。

分红型商业保险的收益来源范文第5篇

几十年后的现实生活中,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金融领域里也活跃着无数的掮客,出生于1985年的小陆就是其中的一员。小陆两年前还在某房地产企业做着企业融资的工作,由于熟悉企业如何对接银行、信托、券商等各类金融机构近年来发展的资金池等创新业务的操作流程,小陆后来正式变身为金融市场的一名掮客,活跃在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为他们“讲课”,并为融资企业和有资金的金融机构搭建桥梁,过手的资金经常以亿、十亿元计。

小陆缘何能有如此大的资金能量?这就不得不提及他以之为生的资金池——银行理财池、寄营池、信托TOT池、券商理财池、险资委贷池和基金子公司池。

银行理财池玩法

最近,小陆正在操作一个对接银行资金池的地产融资项目。

小陆以此为例向记者解释了资金池项目的大致操作流程。“A银行资金池这段时间需要一个央企房地产企业债权附加回购的融资项目。于是我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深圳红星房地产公司,他们正需要为其下属的平原里小区在建项目从银行融资10亿元。”

但是,由于红星房地产公司的抵押条件发放的额度不足以达到银行信贷的要求,而相比之下,A银行资金池的要求比较低,于是,他们双方就达成了合作意向。

第一步,A银行对红星房地产公司进行授信;第二步,红星房地产公司就可以以平原里项目的土地或者在建项目的土地、在建工程为抵押,成立一个规模为10亿元的平原里改造项目债券附加回购的信托计划;第三步,A银行“慧智”理财计划购入10亿元的平原里改造项目信托计划,从而使得红星房地产公司获得10亿元的变相信贷,红星公司和银行达成协议,每个月按时付息;最后一步,两年信托计划结束时,红星房地产公司的平原里项目信托计划向A银行“慧智”理财计划兑付本金和收益,即红星房地产公司对A银行还本付息,顺利还贷。这是大致的操作流程。

原则上,A银行的“慧智”理财计划受托期限是35天,即每隔35天左右滚动结算发售一次,但是由于投资了10亿元的平原里改造项目信托计划,最近资金池资金不足,那么“慧智”理财计划也可以临时增加产品的发售,上调理财计划的募集规模,延长理财计划的受托期限。如果某段时间信托贷款的需求量不足,A银行的“慧智”理财计划就可以适当降低预期收益,缩减一定规模。

为什么说这是资金池项目呢?按照业界的普遍界定,所谓资金池就是具有“滚动募集、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特点的资金,换言之,资金池资金入口是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滚动发售形成稳定的资金供给,资金池出口对应的是含有多种资产的资产池,投资是集合运作,形成期限错配。

“红星地产这个项目比较特殊,就是只对应了A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的一个专门系列的理财产品,虽然每个月滚动发行,但还是对应了‘慧智’融资这一个理财产品。在资金池中,更多的项目是我们项目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项目对接的是哪个产品,和我们接触的只是银行的金融市场部或者投资部的投资经理。更不要说理财产品的投资者,由于产品没有信息披露,他们是不太可能知道自己的资金具体投向哪里。”小陆称。

随后,记者查询了小陆所说的A银行“慧智”理财产品,从产品说明书上,只能看到每期募集规模10亿元左右,认购金额以100万元为起点,预期最高年化收益4.3%左右,投资范围覆盖现金、货币市场、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受益权、委托债权、央票、企业债、非公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据小陆介绍,类似的信托融资类项目是银行资金池的主要业务,大约占银行资金池投资项目的60%左右。除了地产、地方政府融资的基建项目、路桥建设、BT项目都是信托融资的主要需求方。

为什么错期配置的信托贷款项目会成为银行理财池的主要投向呢?

小陆向记者解释,“从融资企业来看,信托贷款的项目往往比银行信贷的要求灵活多变。例如抵押率可以不超过50%,抵押条件多种多样,这样融资企业可以更为便利地解决融资问题。”

从A银行“慧智”理财计划来看,购买信托计划时获得的收益是年化8%左右,除了偿付给理财客户的年化4.4%左右的收益外,除去管理费等,可以获得年化3%左右的超额收益。按照理财计划说明书,这部分收益大部分由银行享有。而银行理财产品之前惯常投资的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只有5%的年化收益,偿付给理财产品投资者承诺的收益后,基本不太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而在其中搭桥的信托公司,也通过给理财产品资金池和融资企业搭桥获得了1%左右的通道费。”小陆称,“而且,这笔信托贷款是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运转,不影响本行的信贷规模。说白了,就是信托协助银行发放表外信贷,达到几方共赢。”

小陆表示,除了信托贷款外,资金池里的融资项目中还有很大比例的业务是为了把银行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便利扩大业务规模,或者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例如票据转让业务、信用证业务,甚至银行同业间的短期资金拆借。

小陆向记者举例说明了票据转让业务的操作流程。某段时间银根紧缩贴现率上涨到7%,A银行票据业务增速过快,但是还有进一步扩大票据业务的需求,就告诉合作的信托公司需要转出一笔20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时信托公司就会根据A银行的需求,找到B银行资金池,A银行和B银行资金池投资经理会在转让前事先约定好转让条件例如3个月到期的A行承兑汇票,A约定给B一个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收益,双方就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转让。

首先由B银行资金池出资大约20亿元成立一个信托,间接购买A银行的这20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3个月到期后,20亿元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B银行资金池获得了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收益,A银行在利用原有票据融资后可以继续扩大票据业务,信托公司也获得了年化千分之一左右的管理费。但是,这笔资金有可能就来自B银行资金池里某几只理财产品的错期资金。

“这两种业务是银行资金池融资类项目中最受外界关注的两种业务,由于都是通过信托计划或者券商理财计划搭桥才能完成,因此也就是大家所说的通道业务。在目前国内分业经营的情况下,要想发展资金池的错配投资项目,必然要有通道业务辅助。”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券商“创新”异军突起

“虽然证监会严令禁止证券公司开展资金池或类资金池业务,但资金池的存在却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某中小型证券公司的孙经理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听到的同行券商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情况。“国泰君安、中信资管规模目前已有2000-3000亿元,据说资金池的规模都接近1000亿元,而像海通、东方、宏源等资管规模在1000-2000亿元的券商,资金池的规模也有以百亿元计。甚至,现在一些小型券商都有自己的资金池。”

与银行的理财池不同,券商的资金池很大一部分是银行理财池的寄营池,也就是银行理财池流出体外的池子,表面看是属于券商的理财池,但实质上是银行和券商共同管理的。

孙经理称,“首先,由银行的资金池出资做一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然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买入票据、信用证等银行需要出表的信托资产。资金由银行资金池提供,融资项目实际由信托方运作,券商只是通过专向资产管理计划提供通道,收取万分之八到千分之一的年化管理费,虽然费率不高,但是通道业务对券商短期内增加资管规模立竿见影。”

尤其是2012年5月“券商创新大会”后,证监会公布了11条推进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措施,将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扩大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这给券商取代信托成为银行资金池的通道提供了可能性,其后券商的寄营池规模逐步壮大。某大型券商资管部负责人向记者描述了这种寄营池的运作模式。

此前,由于“银行+信托”模式,这种寄营池在信托规模最大,后来随着券商、基金子公司和保险资管与银行理财池的对接,这种缘起于银行理财池的寄营池在这些领域开始扩展开来。

由于不满足于寄营池的微薄利润,一些券商也通过不断发售小集合玩起了券商理财池,由于理财池需要独立投资项目,对项目的审批风控能力要求很强,而且要不断滚动发行理财产品,要有很强的销售能力。由于资金池覆盖了资管的渠道,需要自营提供流动性,需要后台支持,因此也只有已经拥有大平台的几家大券商才能真正做起理财资金池。

“可是,不管是寄营池,还是理财资金池都是钱,都是规模,因此不管大小券商都是趋之若鹜。”

孙经理还向记者讲述了某次证监会现场检查某小型券商资管情况时发生的“趣闻”来说明目前券商资金池业务开展之普遍。

“当时证监会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资管账户上一直有几十亿现金没有投资就询问资管负责人为何这几十亿元没有投向,当时资管负责人就使劲解释计划投向、等待更佳的投资机会等等,完事资管负责人出了身汗。其实,就是这个券商先发了集合理财产品,原本看好的信托项目没有合作成,资金池里就有一笔错配资金一直没有投出去,就那么趴在账户里。”

“大家都意识到理财资金池迟早会被规范,因此都想抓住目前的监管真空期多干快上、壮大资金池规模。我听到的各个券商几乎都在内部展开头脑风暴搞‘创新’,说白了,就是利用券商在证券投资方面的专业背景知识,把过去银行发展的融资项目做得范围更广,为融资方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拉到更多的融资类项目。”

孙经理用现在业界开展较多的股权质押回购的融资方式的诞生,来举例说明券商行业目前如火如荼的资金池业务开展现状。

“浙商证券·聚银1号专项理财计划是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以券融资的第一个产品,做出的第一个项目是南洋科技——股权质押回购资产管理计划,”孙经理称,“其实这个股权质押融资方式说起来很简单,无非是把融资方以前只能选择的土地、在建项目等资产,预期收益债券、应收账款等抵押标的物扩大到了股票资产,对股票收益权进行转让和约定回购从而达到融资目的。”

自从这种模式在市场出现,立刻被各大银行资金池、券商理财资金池复制。孙经理称,“该方式看似很简单,可是之前有法律问题、监管部门审批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实现。一旦市场上第一个项目找到突破方式,第二天大家都会复制这个模式创设相关产品。一个新业务模式在推出第二天就可能被全行业复制,理财市场就会推出层出不断的理财产品,时间就意味着资管规模和经济收益,因此,各大券商都在争分夺秒。”

WIND统计显示,从2012年5月份至年底7个月时间,券商共承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31笔;到了2013年3个月间,券商已承接超过40笔融资项目,银行以及信托公司分别承接233笔和188笔同类业务。

乱战

在错配的融资类项目高额的收益诱惑下,不只是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子公司也逐渐加入了这场资源抢夺战。

此前信托主要通过充当银行资金池融资类项目的融资平台扩大规模,但随着近年银监会对银信合作的限制,信托业开始谋求自有资金池的发展出路。然而,由于信托公司不得异地设立分公司,传统的信托销售渠道非常薄弱,80%以上依赖银行,没有自己的销售渠道,没有资金来源,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建立资产的可能性。

但现在,像中融信托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已经开始逐步建立自己的第三方销售队伍,他们发展的LP基金融资模式目前在市场上非常流行,这样的公司制设立的基金融资审核条件更低,目前在社会上发行得较多,每个月滚动发行形成资金池。

“此外,还有一些中西部或者中小信托公司热衷于TOT产品,TOT产品分为不特定投向和特定投向两大类,其中不特定投向的TOT产品又包括高流动性和长期两类,其中的长期类产品也是用来构建资金池的。”上海某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如此向记者描述信托公司目前的资金池情况。

某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信托融资的收益达到10-12%左右,而保险资金发行委托理财产品承诺的预期收益是2.5%左右,刨除保险资管的管理费、销售保单费用大约1.5%,保险委托理财产品的募集成本是4%左右,如果把这笔钱放给信托投资融资项目,赚取的利差就是起码在6-8%,这么巨大的利润诱使保险委托资金也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信托或者券商的融资项目。

上述负责人透露,“前不久,某保险资管的负责人喊出了‘1+1+0.5’,也就是保险资管要100%取代信托通道、100%取代基金通道、50%取代券商通道,也就是除了券商的衍生产品设计能力无法被保险取代,其他通道都能被保险资管取代,保险介入资金池业务的迫切性可见一斑。”

据该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保险资管公司资金池的规模各家少则也以百亿元计。

此外,一些基金公司的子公司也开始跻身资金池业务。

“目前,基金主要还是参与银信合作的通道业务,成为信托或者券商对接银行资金池的通道赚取通道费,但是由于一些基金子公司在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方面很有优势,因此,不少银行资金投资这类项目的大多与基金子公司合作,以LP模式向银行理财池提供地产等项目的股权投资项目。毕竟基金的销售渠道薄弱,不能确保稳定连续的资金源,自有资金池不可能做大,主要还是发展源于银行资金池的寄营池。”某基金子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面对资金池的风险问题引发的外界关注问题,某券商资管负责人如此向记者表明他对资金池的观点:“外界关于资金池是庞氏骗局的说法由来已久,在我看来,只是由于资金池运作不透明,资金流向错综复杂,外界认为很神秘,有风险。然而,这种错配的资金池运营所使用的现金流测算管理方法却是早已有之,风险也并非不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