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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范文第1篇

盛夏季节,美国按揭保险商却已感受冬寒。7月17日,美国按揭贷款保险市场位居第一的MGIC(Mortgage GuarantyInsurance co.)爆出第二季度亏损979万美元(合每股79美分),较去年同期767万美元的净利润(合每股93美分)缩水228%。这亦是MGIC在2008年的连续亏损,第一季其净亏损3440万美元。

此前5月,美国另外一家按揭保险商Triad GuarantyInc.也宣布了2008年第一季度净亏损150万美元。

随着美国住房市场的持续恶化,按揭保险商承保的业务正面临越来愈多的索赔负担。(曹咏)

门正在考虑竞购土耳其Yapi

惠誉:抵押贷款保险公司2009年将录得巨额亏损

惠誉国际评级(FitchRatings)在报告中表示,2009年抵押贷款保险业将录得巨额亏损,除那些最保守的公司外,保险公司的赢利能力至少要到2009年年底或2010年才能恢复。

惠誉预计,抵押贷款保险业将继续计提极高的亏损准备金,因为问题抵押贷款越来越多,已经用尽了2007年的保费,2007年可能成为现代美国抵押贷款业历史上最差的年份之一。(世华财讯)

全球两大再保险巨头欲领跑巴西市场

近日,全球两大再保险巨头瑞士再保险公司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对保险业“金砖四国”最后一块潜力巨大的市场――南美的巴西表达了浓厚的兴趣。

今年4月,13家保险公司获得在巴西经营保险的许可。除了瑞士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两大巨头之外,包括法国再保险、伦敦劳合社等全球知名的再保险机构及巴西本地的再保险商都跃跃欲试。慕尼黑再保险先行一步,2月6日在巴西的圣保罗开设了分支机构,代替原有的办事处。而瑞士再保险在同月19日完成了相同的动作。(马秋晶)

澳保集团快刀急斩在英不良业务

拒绝了昆士兰保险集团(QBE)87亿澳元的收购方案,澳大利亚最大的汽车和住宅保险商――澳大利亚保险集团眼下的日子似乎不那么好过。

7月9日,澳保集团称,即将公布自2003年以来集团面临的最大亏损情况,并对业绩欠佳的业务进行整顿,这包括考虑出售该集团在英国部分经营不善的保险业务。

澳保集团新闻发言人当日表示,该集团所有的整顿项目正在进行中,势必在短期内产生一定的财务影响,但集团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在问及英国保险业务的受让对象时,他表示目前暂不适宜发表评论。(郭璐)

标准人寿:美元将受益全球经济增长放缓

英国标准人寿投资(Standard Life Investments)日前称,明年美元将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中受益,美元兑欧元等货币很可能上涨。

标准人寿投资全球投资策略师RichardBatty称,尽管短期内房利美和房地美的问题可能冲击美元,但在经济增长放缓的环境中,美元表现应会改善。对经济周期敏感的经济体可能会承受货币政策紧缩的痛楚,未来的风险在于欧元区经济进一步放缓。欧洲央行(ECB)是七大工业国(G7)央行中惟一一家自去年8月开始调升利率以对抗通货膨胀的,当前其借款利率为4.25%。Batty称,标准人寿将维持中性至保守的投资组合,保持资产配置接近基准水平,现金持有比例高于基准。(黄继汇)

德国法定社会保险金赤字大幅增加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7月14日公布的数据,2008年第一季度德国法定社会保险金赤字高达37亿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

数据显示,德国法定社保金的支出增长明显高于收入增长。今年第一季度法定保险金支出为1178亿欧元,而收入为1141亿欧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和1.4%。对此,德国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表示,部分的资金缺口将采取对高收入人群收取更高保费的办法来弥补。(郇公弟陆群)

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欲整体出售IndyMac

7月11日,IndyMac终于被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接管。此银行因挤兑而倒闭,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被迫接管。接管成本预计在40亿至80亿美元之间。公司最终目标是寻找买家,出售银行。这是今年次按风暴中倒下的第五家美国银行。据报道,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运营长John Bovenzi预计将有更多美国银行遭遇破产,但他认为不会有大型银行破产,可能会有小规模的银行。 (新浪)

英国保险公司延期对基因试验的冻结

英国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对基因试验的结延期到2014年执行,在此期间顾客可以通过基因试验对癌症和心脏病等易患体质进行预测,并可以在不透露负面结果的情况下进行投保。

据了解,英国保险公司最初在2001年通过了暂缓执行冻结计划,投保的人寿保险价值50万英镑(97.24万美元)。而只有大约3%的保险项目超出了以上限制。

美国立法反对保险公司“基因歧视”

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414票对1票通过一项反“基因歧视”法案――《遗传信息无歧视法案》。根据这一法案,如基因检测显示某人易患某种疾病,保险公司不得据此提高医疗保险费或者拒绝为其提供保险。同样,雇主也不能以基因信息作为招聘、解雇或升职等的依据。(邱永峥)

AIG将为保险部门承担50亿美元亏损

美国国际集团(AIG)计划为所属数十家保险部门承担一部分损失,这些部门的证券借贷帐户在去年次贷危机中总共蒙受了130亿美元减计亏损。

美国国际集团(AIG)所属人寿保险和退休服务部门副总裁克里斯托佛・斯威夫特(Christopher Swift)表示,该集团承担的亏损将远高于此前承诺的5亿美元。

受证券借贷帐户资产减计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影响,美国国际集团在过去三个财季内总共宣布380亿美元税前减计项目。(新浪)

巴黎银行保险部门竞购Yapi Kredi保险业务

消息人士近日表示,法国最大银行法国巴黎银行(BNPParibas SA)旗保险部门正在考虑竞购土耳其Yapi Kredi银行的部分保险业务。根据熟悉状况的人士,至少8家公司已经进入尽职调查程序,预计将在未来几周递交报价。

据报道,意欲进行竞购的公司包括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AssicurazioniGeneraliSpA)和法国安盛保险(AXAsA)。另外,还有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和德国第三大保险商Talanx。(世华财讯)

债券保险商欲冲销千亿美元资产

美国三大债券保险商Ambac金融集团、MBIA公司和FGIC公司正在与多家银行商议注销价值1250亿美元风险债券保险,以减少信贷危机对保险业的打击。

债券保险业务评级遭到降级,迫使这些保险商急于处理这些“烫手山芋”。此前,这三大债券保险商以信用违约交易合约的形式将这些产品出售给银行,以保证银行持有的抵押债务债券的支付。

三家公司中规模最小的FGIC的评级已经沦为垃圾类别。穆迪和标普也将MBIA和Ambac评级予以调低。标普还表示,MBIA和Ambac评级被下调的冲击将扩散至结构性金融市场,并加大一些金融机构的压力。(周鹏飞)

油价飙升养老基金收益暴涨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范文第2篇

【关键词】st公司 财务预警 综合效益评价

一、引言

公司特别处理的规

定最早可以追溯到我国的公司法。《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199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别处理方式的通知》,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包括财务状况异常或其他状况异常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即公司股票日涨跌限制为5%,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股票的行情显示有特别提示。如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在第一个半年公司仍未扭亏,证券交易所将直接做出终止其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实现盈利,则可以按程序申请恢复上市。1999年7月9日起,依据《公司法》第134条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深、沪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股票开始提供“特别转让服务”。2001年2月24日,证监会颁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通常为12个月)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st制度实施以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如何?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广大投资者对它的评价怎样?如何对它进行完善?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展开研究。

二、st公司——处于风雨之中的诺亚方舟

st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群体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st公司数量快速增多。截至2003年12月16日,深、沪两市共有136只戴有st帽子的股票,涉及119家上市公司,其中116家是a股公司,同比增长了80%。st公司被特别处理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有些是由于利润追溯调整后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如*st星源、*st江纸等;有些是由于不实资产扣除后,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如st东方、st金泰等;有些则是因为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st麦科特、st珠峰等;有些是st公司虽然扭亏但没有满足撤销特别处理的条件而遗留下来的公司,如st吉发、st南摩等;有些是由于出现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银行账号被冻结等重大经营及财务异常情况而被st,如st信联、st啤酒花等。针对目前我国被st公司的情况,陈瑜(2000)对此专门做了一个统计分析。截止1999年底,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曾被宣布为st的共有67只股票(包括a股和b股),58家上市公司(以下称为“st公司”),其中,1998年27家,1999年31家,具体被st的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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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 ┃ 1999年 ┃

┃ 项 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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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公司 ┃ 占百分比 ┃ st公司 ┃ 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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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异常 ┃ 14 ┃ 51.85 ┃ 25 ┃ 8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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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连续两年亏损 ┃ 6 ┃ 22.22 ┃ 12 ┃ 3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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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股票面值 ┃ 5 ┃ 18.52 ┃ 7 ┃ 22.58 ┃

┣━━━━━━━━━━╋━━━━╋━━━━━━╋━━━━╋━━━━━┫

┃同时并发 ┃ 3 ┃ 11.11 ┃ 6 ┃ 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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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状况异常 ┃ 13 ┃ 48.15 ┃ 6 ┃ 19.35 ┃

┣━━━━━━━━━━╋━━━━╋━━━━━━╋━━━━╋━━━━━┫

┃合计 ┃ 27 ┃ 100 ┃ 3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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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项 目 ┃ ┃

┃ ┣━━━━━━━━━━━┫

┃ ┃ st公司 ┃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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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异常 ┃ 39 ┃ 67.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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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连续两年亏损 ┃ 18 ┃ 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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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股票面值 ┃ 12 ┃ 2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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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并发 ┃ 9 ┃ 15.52 ┃

┣━━━━━━━━━━╋━━━━━╋━━━━━━┫

┃其他状况异常 ┃ 19 ┃ 3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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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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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st公司的会计行为和会计政策选择——来自经济人假设的分析

1.经济人假设和会计行为的关系。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按照这种假设,人是通过深思熟虑的权衡和计算来追求最大利益的人,而“这种私利就其狭义而言是由预测或预期的纯财富状况来衡量的”(布坎南,1983)。adam smith(1776)指出人是有理性的,利已是人的本性,每个人都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人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是在既定的约束与限制其追求自身的福利,当面对能够带来不同福利效果的种种方案的选择时,人们更愿意选择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方案,而不是相反。我们认为经济人假设同样适用于法人的研究,所以st公司的会计行为同样也离不开经济人假设的影响。

2.st公司面临的现实及选择。st给上市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要在证监会更严格的监控下,努力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求摘去“st”的帽子,恢复为正常上市公司;否则,将可能踏进更为沉重的“pt”家庭,进而面临摘牌的厄运。为此,st公司只能有两种选择,即要么进行公司改革,要么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对前一种,企业常用的方法是资产置换、债务剥离等债务重组措施,但从目前的运行看收效甚微;对后一种,公司主要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但由于变更空间有限,企业难以达到目的。

3.st公司进行会计包装——合理但不合法的选择。william r.scott认为会计信息生产具有私人动力和契约性动力。基于证券市场的法规政策压力,一些己亏损一年的上市公司为避免被特别处理,或是己连续亏损两年的公司为避免被停牌,在当年实际扭亏无望的情况下便产生了通过盈余操纵“扭亏为盈”,以逃避监管政策所规定的惩罚的心理。我国学者陆建桥(1999)针对亏损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其结果显

示我国亏损上市公司“在首次出现亏损的年份,做出了能显著调增收益的操纵性应计会计处理,推迟出现账面亏损并因此而陷入困境的时间。”并且,为了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管制与处罚,亏损公司在亏损及前后年份普遍存在着调减或调增收益的盈余操纵行为。而且为了达到摘去“st”帽子的目的,st公司往往采用各种合法及非法的手段进行包装,如:虚增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制造收入);虚减费用(递延确认费用、费用资本化、潜亏挂帐);关联交易(关联购销业务、转嫁费用负担、转让置换资产、计收资金占用费、托管经营);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改变存货计价方法、改变折旧政策、改变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等);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处置资产损益、股权转让损益、债务重组收益、费用减免、税收减免、利息减免、地方财政补贴和返还等等);除此以外,我国一些企业还常常通过亏损平滑的办法来逃避被特别处理或摘牌的惩罚。亏损平滑指在已经发生亏损的情况下,公司会在某一亏损年度将以后年度还可能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在一年内将亏损做大,从而间接为下一年的扭亏为盈提供基础。

四、对st公司管理的缺陷——对现有制度和方法的反思

证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安排不完善是不公正会计行为的外在诱因。不公正会计行为是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所以我们在分析st公司的上述会计行为不当时一定要结合现行的法规制度的缺陷进行展开。

1.指标规定的缺陷。当前被戴上st帽子的公司主要是根据公司是否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其他状况异常,其中财务状况异常指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公司净资产低于公司股票面值。我们知道,任何一个公司的经营从理论上说最终的结果有三种情况,即亏损、保本和盈利,但实际上只可能有两种——亏损和盈利发生。而亏损和盈利本身就是一个不太精确的值,既盈亏临界点本身就是一个理论推导的产物。从计算的过程进行分析,根据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多步式利润表对会计盈(亏)的计算为:销售收入-销售调整额-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收益-营业外损失)-利息费用=净利润(或亏损)。

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只要公式左边的任何一项出现问题,必然导致右边的结论是错误的。而一个上市公司,其涉及左边的事项可以说是相当复杂和庞大的,所以我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出盈利(或亏损)的答案是无法确保准确的。从计算的结果进行分析,上述公式计算的结果用符号表示只有两种,如果是+号即为盈利,如果-号即为亏损(当然等号为保本,在此,不考虑这种情况)。所以我们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出盈利(或亏损)的

答案是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

2.时间标准的不科学。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公司净资产低于公司股票面值将被戴上st帽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两年就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用两年有什么依据,为何不用一年或三年?而且我们有没有考虑外部环境对该公司的影响。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任何产品从最初投放市场到最终退出市场都存在一个有效生命的过程。各个过程可分为投放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四个明显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征,所以我们在进行判断时一定要考虑该公司是处于成长期,还是衰退期的情况。如果是前者,也许盈利的曙光就在前面,也许再过一个月企业就会盈利,但就在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下,却由于连续两年微亏被戴上st帽子,结果是本来马上就要迎来盈利的企业,却被一顶st帽子推向了万丈深渊。当面临这样的结局时,任何一个理性的公司决策人都会要求会计进行财务报表的包装。

五、相关理论的分析——来自财务预警理论的启示

出现st就意味着上市公司的财务已经出现警情。所以必须用财务预警理论来对之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确定警兆,即要明确警情发生变化时的先兆。警兆包括警气警兆和动向警兆。在财务预警系统中,反映财务风险状况的一般属于警气警兆,而导致财务风险的经营风险状况属于动向警兆。当财务风险处于发作期时,其警兆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一是财务警兆,如资不抵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出现负数;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存在大额的逾期未付利润;无法履行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做处理;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难以获得开发新产品及其配套投资所需资金。二是业务警兆,如主导产品属于夕阳产业的产品;已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人力资源短缺。三是或有事项警兆,如贴现;担保;抵押借款;未决诉讼;其他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如果上述警兆出现后,相应的警情也就会发生。警情的级别程度就叫警度。财务预警的警度一般分为五种:无警、轻警、中警、重警和巨警。在财务风险“发作期”时警兆及评分标准为:有财务预警,则其组成项目各为3分,无财务预警为0分;有业务预警,则其组成项目各为4分,无为0分;有或有事项预警,则其组成项目各为1分,无为0分。如果警兆指标得分为0,则为无警;如果警兆指标0

所以,我们在分析st公司的风险程度时一定要按照财务预警的理论来进行。正如葛家澍教授(2000)指出的那样“单个汇总的数据不能够充分传递一个主体的财务信息,必须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加以适当分类”。结合st公司的特点,我们认为在对st公司进行评判时也要进行综合考虑。

六、当前国内外财务会计报告综合分析的评述——为构建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寻求理论支持

1.杜邦财务分析体系。杜邦

财务系统以所有者权益报酬率为核心指标,将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层层分解,逐步深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分析系统,全面、系统、直观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其分解式为:权益报酬率=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通过以上几种主要的财务指标之间的关系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杜邦财务分析系统面向外部,以提供综合信息为主,是一种有效的财务综合分析方法。但是,它分别单独观察各指标的变动情况,不能将各指标联系起来分析它们对总指标的影响程度,并不能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

2.沃尔评分法。美国财务学家亚历山大.沃尔于本世纪初在《信用晴雨表研究》和《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首次提出信用能力指数的概念,把若干个财务比率用线性关系结合起来,以此评价企业的信用水平。沃尔选用流动比率、净资产/负债、资产/固定资产、销售成本/存货、销售额/应收帐款、销售额/固定资产、销售额/净资产七个比率指标,并分别给以权重25%、25%、15%、10%、10%、10%和5%,按确定指标标准比率和实际比率计算相对比率,然后与其权数相乘即可确定企业信用总评分,以此评价企业综合财务状况。沃尔评分法的主要缺陷在于:无法从理论上证明指标选择数量的缘由、赋予权重大小的依据、某些指标异常变动时如何处理等问题。

3.z计分模型法(z-scoremodel)。“z计分模型”(z-scoremodel)是美国人爱德华.阿尔曼建立于20世纪60年代用以预测企业破产的一个模型。“z计分模型”的模型是:z=1.2x1+1.4x2+3.3x3+0.6x4 +0.999x5。其中:z——判别函数值;x1——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x4——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x5——销售收入/资产总额。该模型中的五个变量分别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x1、x4)、获利能力(x2、x3)和营运能力(x5),五个变量汇总反映企业财务失败或破产的可能性大小。一般地说,z值越低破产的可能性越大,阿尔曼根据美国1970~1973年的计算资料得出:如果z值小于1.81,企业出现破产的先兆,破产的可能性极大;反之,如果z值大于2.675,则表明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破产的可能性很小;如果z值在1.81~2.675之间,则是在阿尔曼所称的“灰色地带”,企业的财务状况很不稳定。“z计分模型”比起我国当前判断企业是否进行st的做法,应该说要科学合理得多。它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偿债能力、获力能力和营运能力。这个模型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它没有考虑企业未来的成长能力,同时它完全用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但企业的许多具体情况完全用定量分析是不能实现的。

4.我国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目前,我国的企业评价指标体系有三套:一是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统计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1997年颁布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体系;三是财政部于近期颁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体系。我国于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总评、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

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率等”。财政部于1995年也提出了一套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体系,它包括:销售利税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社会贡献率和社会积累率。在这三套体系中,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体系无论是评价方法、指标内容、还是评价用途均优于前两套体系。但由于该指标主要侧重于国有资本金的效绩评价,同时还存在有待充实、完善的地方。

对此,钱爱民(2003)提出从目前我国来看,有关方面尚未制定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指标,理论界在这方面结合中国国情的研究尚属空白。

七、重新构建st公司的财务分析框架——进行综合效益评价

针对st公司的特点,我们在考虑设计它的评价指标时要注重其评价指标内涵的多维性,包括:广度维指标(将评价的视觉扩散到投资人、债权人、员工、市场及社会等诸多方面)、深度维指标(在评价的层次上,由表面业绩向内部经营挖掘)、远度维指标(就是在评价的时域上,由短期向长期,由现实成绩向未来发展潜力渗透)。

1.建立st公司综合效益评价。由于投资者对st公司最关注的是他们的投资是否能够得到保值和增值,所以进行综合效益评价是很有必要的。综合效益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客观、公正、综合、规范、科学、全面”的原则,对企业一定经营期间的资产营运、财务收益、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等经营成果,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做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2.综合效益评价的思路、方法和对象。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针对性强”的基本思路制定,以发展能力为核心,采用多层次指标体系和采取多因素逐项修正的方法,运用系统论、运筹学和数理统计的基本原理,实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综合效益评价的对象主要是那些连续两年发生亏损,即将被戴上st帽子的公司。如果评价后,认为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能力,同时经营风险不大的话,则可以将这个公司列人观测公司的行列,可以给其两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进行发展。当然,如果经过评价,认为这个公司已经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同时经营风险又大的话,则可以对其进行st,并可以根据上述财务预警的警兆指标计算方法进行警情、警度计算。

3.综合效益评价的内容和指标设计。综合效益评价的内容和指标设计一定要考虑st公司的特殊性,即st公司的投资者的关注域和其他公司的不同之处。将公司的资产安全状况、发展能力状况、资产营运状况、资产流动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状况作为综合效益评价的主要内容。

4.综合效益评价的指标体系。综合效益评价的指标体系由评价指标和评议指标两部分组成,评价指标包括三层次的指标,其中资产安全

状况、发展能力状况、资产营运状况、资产流动性、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状况组成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分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反映效益评价的基本情况,可以形成企业评价的基本结论;二级指标下再分若干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是依据公司有关实际情况对二级指标评价结果再进行逐一补充,以此形成公司效益评价的定量分析结论。评议指标是指对影响公司经营效益的非定性因素进行判断,以此形成公司效益评价的定性分析结论。在具体进行计算时可根据上述指标在st公司的判断中所占的重要性确定分值,评价指标占80%,评议指标占20%,评价指标满分100分。根据各个一级指标在其中所占的重要性再进行分配,如确定发展能力评价为23分,它所属的两个二级指标可分别定为销售增长率13分,资本积累率10分,在二级指标下面还可以分出三级指标,总资产增长率7分,固定资产成新率6分,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10分。按同样的思路可将评议指标进行相应的划分和配予分数。

5.综合效益评价的评价报告和结果运用。通过采取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定性分析为辅助,实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互校正,以此形成企业效益评价的综合结论。该报告是由评价工作组完成全部评价工作后,对被评价的公司在评价年度内资产安全状况、资产营运状况、资产流动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客观判断形成的综合结论的文本文件。它可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描述、主要指标对比分析、评价结论、评价依据和评价方法等。报告附录包括有关评价工作的基础文件和数据资料。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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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建桥.1999.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9

葛家澍.2000.论财务业绩报告的改进.会计之友,8

李安定等.2004.上市公司财务失败预警研究,理财者,2

张津.2001.我国上市公司操纵盈余,避免亏损的研究.硕士论文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范文第3篇

但是,由于国情及对于交强险制度的认识存在差异,我国交强险制度自推出以来,不仅一直饱受社会诟病,而且持续出现经营亏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今年8月公布了2011年交强险经营数据,全国交强险业务仍然持续亏损,去年的亏损额更是创造了92亿的新高。同时,对这一制度也存在着严重的社会认识偏差,导致2011年我国机动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比例仅为51%,即全国有近半数的机动车辆在违法“裸奔”。最近被媒体曝光的郑州市和济南市的公交车辆均未投保交强险。

我国交强险制度存在先天缺陷

由于我们对于中国快速进入汽车社会的准备不足,加上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传统思维作祟,在设计相关道路机动车强制保障制度过程中存在先天缺陷。

其一,财产损失成为保险责任。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交强险制度设计的核心均以保障人的生命为基本宗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将财产损失剔除强制保险保障范围之外。其中的原因非常简单,财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的大概率事件。如果将财产损失作为交强险的保险保障范围,势必增加投保人的保险费支出。但是,在我国的交强险设计过程中,财产损失成为交强险保障的范围,但考虑保险费成本因素,我国交强险将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的保险保障额度确定为2000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车主而言,2000元的财产损失不仅完全可以自行承担,而且在车辆发生重大毁损状况下2000元的赔偿也无济于事。

其二,风险对价严重失衡。在我国交强险的风险对价过程中,并没有科学合理地对于高风险标的实行较高风险转移成本的制度安排。农用车辆占我国机动车辆很大比重,运行风险较高,理应采取较高的保险费定价,但出于扶农的政策考虑,采取了风险对价严重失衡的低保费策略,而这种低保费政策并没有由政府进行任何形式的财务补贴或税收优惠,其倒挂的保险费则由风险水平相对较低的个人车主和公务车主所缴纳的较高水平的保险费予以均摊。但是,在个人车辆占比越来越高的今天,此种思维似乎是对于公民利益的又一种变相侵犯。

其三,不亏不盈原则的尴尬。我国交强险经营的原则被限制为不亏不盈,导致交强险经营模式表现为“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由于交强险经营一旦出现盈利就可能面临调价压力,因此对于具体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而言,“制造”交强险亏损是最佳的经营选择。

台湾地区“交强险”

模式值得借鉴

台湾地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金额远高于大陆,尤其在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交强险保障差距则更加明显。

我国台湾地区的交强险保障范围仅为乘客或车外第三人伤害或死亡之事故,即不包括财产损失,同时其保障范围扩大到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而我国大陆的交强险对于涉及人的保障则限制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

从保障金额来看,台湾地区的交强险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伤害医疗费用给付总额以20万元新台币(按1元新台币=0.2118元人民币元,折合人民币4.236万元)为限;受害人因汽车交通事故致身体残废或死亡,最高为每人20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42.36万元);每次因汽车交通事故致每一人死亡给付、残废给付及伤害医疗费用给付之金额,合计最高以220万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46.596万元)为限。

我国大陆地区采取的是每次事故的总限额制度,而不是台湾地区的每次事故中的每一受害人的限额制度。在有责情况下,人伤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死亡及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

因此,从涉及人的保障额度来分析,台湾地区交强险医疗费用保障额度超过内地的四倍,而残废和死亡的最高保障额度则接近内地的四倍。

如果从两地的交强险保费水平进行比较,台湾地区交强险对于个人车辆按照驾驶员年龄和性别分别计费,30岁至60 岁以下男性驾驶员不计任何系数的保费为1398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96元),保费最高的为20岁以下在基本保费基础上加费60%的男性驾驶员,保费为3491元新台币(折合人民币739元)。在我国大陆,目前实行个人车辆统一保费制度,对于个人车辆在不计任何系数情况下的保费为950元。

虽然由于道路安全状况和民众驾驶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台湾地区自推出交强险制度以来,在保费相对稳定而保险保障额度不断调高的状况下,一直实现盈利,其中的制度设计和相关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破解交强险发展瓶颈

首先,取消财产损失保障,将财产损失保障转移到商业车损险,从而降低保险费定价水平,将原有的财产损失风险定价因素调整到提高医疗费用与残疾和死亡保障方面,突出以人为本的制度设计宗旨,最大范围地实现交强险保障生命的功能。

其次,严格执法,争取实现交强险最大覆盖程度。从车检源头抓起,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严禁通过年检,并且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严格执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范文第4篇

收支情况: 东北三省负结余395.8亿

报告分析显示,我国养老金地区差异较大。到2011年,我国有辽宁、黑龙江、天津、上海等14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但是,在面临亏损的同时,18个省份养老金收入则远大于支出。其中,广东结余最多,达到519亿元;浙江、江苏、北京等省份结余也在二三百亿元。

养老金总缺口达到766.5亿元。其中,辽宁和黑龙江缺口均超过100亿元;天津、新疆兵团和吉林缺口在50亿到100亿元之间;河南、陕西、江西、湖南、广西、上海、海南以及重庆的缺口在10亿到50亿元之间;河北的缺口最少为1.62亿元。从区域来看,东北三省负结余395.8亿元;中南四省(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负结余123.9亿元;西北地区(陕西、新疆兵团)负结余100.98亿元。

亏损情况:收不抵支省份10年减15个

从10年来的数据看,2002年,全国29个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随着时间推进,越来越多的省份走出了这一困境,到2011年则为14个,数量上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收不抵支的省份中,其负结余规模不断扩大,亏损额由2002年的407.6亿元扩大到2011年的766.5亿元。而且在向少数省份集中,尤其是黑龙江、辽宁等老工业地区。

对比2010年和2011年排名前10的亏损省份显示,上海、黑龙江、广西的排名变化比较明显。其中,上海负结余由2010年的139.5亿元减少到2011年的25亿元,排名从第2位下移到10位之外。主要原因是,上海市2011年将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郊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使得当年养老基金大幅增收。

亏损原因:劳动力流动致收支差异大

最新社保基金亏损情况范文第5篇

一、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

未实现全区大病保险统筹前,试点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5个因素,以市为单位,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2013年筹资标准原则上为每人每年不高于35元,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可实行不同的筹资标准,试点市可根据5因素科学测算确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二)资金筹集

根据筹资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增加城乡居民额外负担。有结余的地区,先利用结余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无结余的地区,从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统筹解决。

(三)统筹层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试点市为单位按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分别统一承保和补偿。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四)统筹范围

统筹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条件成熟的试点市可以探索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二、保障内容

(一)保障时间

大病保险保障起止时间、结算年度起止时间原则上与各试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农合保险期间一致,也可以与自然年时间一致。2013年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原则上从2013年1月起实施。

(二)保障对象

试点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

(三)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超出各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原则上根据各试点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确定,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

(四)起付线确定

2013年起付线由试点市自定,原则上不得高于15000元,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也可分别设定不同的起付线。起步阶段可稍高一些,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降低。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由各试点市综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意见后统一出台相关办法,明确不列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备案。

(五)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扣除起付线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合理分段,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分段报销比例具体标准由各试点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合计的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今后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需转省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五保户、其他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余额部分,分别按照100%、90%、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按医疗救助政策执行。

三、支付方式

(一)资金支付

各试点市原则上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试点市、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筹集的大病保险资金由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商业保险一次性划转97.5%,余下2.5%年底由试点市组织相关部门考核后再给予结算。商业保险机构每月25日前,将上月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给医疗机构或参保人。

(二)结算方式

单次住院合规的个人自负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保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给予补偿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单次住院合规的个人自负费用未超过起付线,但年内经多次住院且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商业保险机构在结算年度末对参保人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建立风险调节机制

试点市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建立风险调节机制。在计算盈利率、亏损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应分开核算,分别支付。确定商业保险机构扣除直接赔付和综合管理成本(招标确定,不高于大病保险总额的5%)后,盈利率或亏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由各试点市招标确定盈亏率的目标值,根据试点情况逐年调整。

1.盈利分配办法。盈利率小于和等于目标值时,盈利部分全部归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超过目标值以上的部分,全部返还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统筹基金。

2.亏损分担办法。亏损率小于和等于目标值时,经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综合评估后符合大病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由商业保险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统筹基金分别支付亏损额的50%;亏损率超过目标值以上的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统筹基金优先从基金累计结余支付,基金累计结余不足的,从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统筹基金中统筹解决。

四、承办方式

(一)采取招标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

招标工作由各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财政部门联合实施,在招标前期公布当地参保人员情况及其相关医疗费用数据,商业保险机构依此制定合理的大病保障方案,依法投标,监察、审计、发展改革(医改办)、保监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自治区相关部门在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方面指导试点市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符合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一个试点市只能由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或一个联合体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要依法投标,承担经营风险。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严格商业保险分支机构经营资格管理

商业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必须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获得承办资质,方可参与我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投标工作。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所需具备条件、获取资质要求以国家文件规定和自治区印发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规范大病保险合同管理

试点市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保监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合同范本。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分别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居民大病保险合同、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明确具体补偿分段及比例、盈亏率、配备承办及管理资源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保证政策的平稳持续施行,合作期限原则不低于3年,试点阶段可先行试签1年。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保(合)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提前15天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探索实现即时结报

商业保险机构要规范资金管理,对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要探索实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商业保险机构应依托原有的医保信息系统建立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交换和共享大病保险保障对象的补偿数据,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努力实现患者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报,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商业保险机构要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探索提高异地就医结算的服务效率,自治区外就医和自付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申请补偿的大病患者,经向患者参保参合所在地申请,商业保险机构应控制在1个月内办结。

五、实施步骤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开。2013年起选择柳州、钦州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成熟一个增加一个,不断完善政策、逐步推开,力争到2014年在全区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第一阶段:启动试点。2013年1月,柳州、钦州市制订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确定起付线、筹资标准、实际支付比例、盈亏分担机制等,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