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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贷 住房公积金 贷款风险
上世纪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住房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职工购房所需资金问题。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大幅提高,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也在不断增多,面对昂贵的房价,较低收入人群普遍选择房贷方式购房,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呈几何级增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成为摆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即:职工购买商品房贷款和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等。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利率较低、办理程序简便。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能够为缴存人提供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偿、优惠服务,适合家庭不超过两套住房、拥有面积在政策范围以内、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多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商业贷款优惠政策逐渐收紧,商贷利率走高,就目前情况而言,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最佳选择,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联。
(三)信贷业务和风险逐渐增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数据分析,截至2010年底,安徽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0.82亿元,而仅2010年一年,全省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06亿元,占贷款累计总额的24.23%。到了2011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3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加4.37亿元,其中笔者所在的亳州市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全省最快,达到142.28%。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增长,信贷业务风险必然也会逐渐增大。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成因
(一)来自于运行机制的风险。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但是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仍不健全,在运作过程中除了要承担常见的商业贷款风险外,还容易产生一些特有的管理风险。
1、受利益驱动,被委托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回收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如果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相比较来说,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益高、程序简便、办理快捷,导致受委托商业银行对发放公积金贷款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致使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无形中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2、受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遭遇瓶颈。一是目前我国不少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许多职工难以及时获知自己的个人信息。二是受委托银行网络优势强大,与管理中心滞后的信息化建设形成鲜明对比,双方数据不能同步更新,直接影响到贷款程序的正常运行。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私人信息保密措施不严,也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对贷款职工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这种优惠政策现阶段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但从长远看,未来可能导致资金缺口,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保持稳定。
(二)来自于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宏观经济发生通货膨胀,实行相对固定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有蒙受贬值的风险;再者,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就会加重,逾期率上升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三)来自于服务对象的风险。
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面临下岗或买断工龄,借款人的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或者遭遇疾病灾害等意外事故以及死亡、离异等情况,甚至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无经济能力归还贷款。
四、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如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与各受委托商业银行分清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风险责任关系,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受委托商业银行建设强有力的还款催收队伍。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化建设,加快贷款业务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升级和维护工作,与受委托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和同步更新,同时确保贷款客户信息安全。
(三)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对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抵押物变现和外部环境风险监测、贷款逾期风险级数预报等进行统一管理,一旦出现各种贷款风险,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有力。同时,将公积金缴纳、使用和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四)应进一步重视存贷挂钩,将贷款人年龄及婚姻状况、购房目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和信用等级等指标作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审核的重点,实施有重点的政策倾斜。
参考文献:
[1]牛艳,邱桂杰.借鉴国外经验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商业经济,2010,(7).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2014年至2019年住房公积金信息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由25521.94亿元增长到55883.11亿元,逾期金额由3.16亿元增长到19.51亿元,逾期率由0.01%增长到0.0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飞速发展,有效支持了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效应,让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政策红利。但贷款余额在不断增加的同时,逾期贷款也在倍速增长。如何控制贷款风险,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更加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贷款银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沉淀未使用的资金。所谓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简而言之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机构为受委托贷款银行,贷款风险承担者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负有按时还本付息的义务,因贷款时间最长可达30年,在还款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可控因素,极可能导致无法结清贷款的情形出现。贷款风险管理是对贷款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分类、管理,并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类型
1.制度风险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贷款的条件和额度由各地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房地产市场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在贷款政策执行过程中,制定政策所依据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而政策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整导致贷款风险的发生。
2.管理风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贷款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负有管理责任,贷款管理涉及环节多,易存在疏漏之处。对业务经办人员培训不够、要求不高,业务经办人员因政策掌握不熟、操作失误,易发生违规办理贷款的情况。后续未及时跟进加强贷后管理,因不能准确掌握借款人情况,未能及时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导致借款人违约,贷款发生损失。
3.信用风险借款人提供虚假购房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等,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贷款前刻意调整影响贷款额度计算的因素,以期获得更多的贷款额度。借款人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设立账户,申请贷款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回收风险贷款回收中,因人工干预业务操作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甚至被挪用等。借款人婚姻破裂,在财产和债务分配时,双方产生分歧拒不还款。借款人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不能继续工作影响家庭收入,无力偿还贷款。借款人失业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虽有还款意愿但无力还款。
5担保风险借款人在不正常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担保能力变弱,甚至无力承担担保责任。抵押物未能落实抵押手续,借款人将抵押物出售,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权丧失。抵押物价值大幅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足额实现债权。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1.制度制定不合理制定贷款政策时,对贷款规模预判不足,后期未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政策,导致贷款规模增长过快,大大超过住房公积金归集的速度,贷款发放过多,无资金支持新增贷款发放,甚至不能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条件设置过宽,导致向还款能力弱或信用差的职工发放了贷款,职工后期出现各种问题导致无力偿还贷款。
2.贷前业务调查不到位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属于受委托贷款银行的委托业务,业务人员一般同时负责自营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重视程度不高,不能全面掌握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的政策规定,且办理业务较少,存在业务操作不熟练的情况。在贷前调查时,业务人员只关注借款人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等关键信息,不能从贷款审核要点出发,详细了解职工各方面的具体情况,不能多角度验证借款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存在影响申请贷款的因素等。
3.贷中业务控制存在漏洞设定贷款流程存在缺陷,相邻岗位未做到相互分离,极易发生舞弊的情况。如允许一人负责贷款受理,同时又负责借款合同签订,导致业务人员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时候,没有其他业务人员能够发现这种情况。又如按流程应办妥抵押后发放的贷款,因熟人关系或操作失误,在未办抵押手续前发放了贷款,后期未能及时采取补正措施,导致贷款出现风险时,无法采取补偿措施。
4.贷后管理重视不够一是贷后管理缺少制度规范。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中,明显存在重贷前轻贷后的情况。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多是针对贷款的前置条件提出的,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可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再次申请贷款等,对贷后管理规范的相对较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往往遇到一笔逾期还款的贷款处理一笔,对贷后管理未制定详细的制度规定,缺少系统性的规范。二是贷款回收存在人为干预。贷款回收存在人工干预的情况,极易出现忘记发送扣款数据或未将回收数据入账甚至挪用回收资金的情况。因扣款数据发送时间晚,可能发生本应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被用来归还借款人在银行承担的其他负债或被法院冻结而无法扣款等。三是未持续加强担保管理。未能及时关注担保人担保能力,在担保人担保出现问题时,未及时要求借款人追加担保。对贷后抵押物管理缺失,特别是新建商品住房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办妥抵押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内部控制措施
1.优化制度制定流程,适时调整政策规定制定贷款政策规定时,应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按有关流程出台政策规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关注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情况,及时优化和适时调整原有政策,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运行。
2.加强贷前业务调查,识别骗贷风险一是重视贷前调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操作,在贷前调查时,详细了解借款人购房情况、家庭情况、还贷能力等,认真审核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关注造假风险点。防范申请材料造假风险,避免借款人为提高还款能力出具虚假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因个人信用不良问题出具虚假的个人信用报告等。重点审核影响贷款额度计算的因素,如调整缴存基数、补缴住房公积金等等,对借款人贷款前调整缴存基数和补缴的业务进行重点审核,核实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业务进而骗取更多贷款额度的可能。三是提高政务数据共享水平。加强与公安、民政、房屋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力度,减少职工提供贷款申请材料的同时,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度,以确保贷款业务材料真实性,减少借款人骗贷的可能。
3.规范贷中业务流程,规避操作风险一是建立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审批控制,建立严密的贷款审批体系,设定严谨的贷款审批流程,针对审批流程中每个岗位的人员均设岗定责,明确各自审批的范围、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等。二是完善贷中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一人不能同时担任相邻两个岗位的职责,贷款受理岗与贷款签约岗不能由一人担任,从人员岗位配备上做好内部牵制。同时,加强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将贷款流程在系统中进行设定,未完成审批的贷款不允许发放,未完成担保落实手续的贷款也不能发放,借助信息系统的力量将贷中业务的内部控制做好。三是注重业务培训。日常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将业务操作步骤和办理要点内化于心,避免因操作失误在贷款发生风险时处于被动情形。
4.加强贷后管理,规范贷后催收流程一是贷款回收自动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收流程设定为自动模式,每日自动向受委托贷款银行发送扣款申请,并自动通过住建部结算平台申请扣款结果并入账,减少人为干预,同时避免业务人员挪用贷款回收资金的风险。二是建立贷款催收业务规范。指定专人负责贷款催收工作,持续跟进贷款回收情况,对初次发生逾期的贷款及时跟进,了解借款人逾期的原因属于偶然情况还是借款人还款能力降低导致,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催收。对逾期多期的借款人进行当面催收,了解借款人还款意愿并向借款人讲明利害关系,对有还款意愿的借款人配合制定还款计划,对拒不还款的借款人,贷款有保证人的,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经催告保证人不主动履行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特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国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的来源,委托各大银行向参加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它主要用于居民普通住房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方式。个人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贷款的期限较长,减小了居民的还款压力,还款方式多样灵活的特点。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按照金融学的有关观点解释,住房公积金贷款从狭义上解释为贷款的本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的期限准时还款导致贷款发生了损失的可能,另一方面是指某种资产的实际收益与与其收益发生了偏离的可能。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种类以及形成原因分析
第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种类。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大致有以下的几种情况发生:
一是管理制度的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其下属管理人员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结算等业务。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模式不尽相同,加之贷款与银行之间是属于两种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此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双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问题不可避免的在操作实施过程当中产生例如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二是国家的政策风险。首先,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其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低收入的家庭购房难的突出问题,而一些工作地点和收入不稳定的职工往往不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还款,这就大大降低了贷款和还贷的安全性。其次,当国家对金融界进行宏观调控时,其利率的调高或降低都会对偿还贷款的购房者造成巨大的压力。再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单一的业务,即使委托银行进行此项业务的操作实施也会因为其业务的单一不能与其他业务项目组合降低风险而更加剧其风险性。
三是个人信用贷款的信用风险。个人信用贷款的信用风险包括了:首先贷款人无法按照规定的要求还款,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个人收入出现较大的突变,例如自然灾害、大病等情况。其次就是贷款人个人操行和行为道德底下故意延迟还款时间。最后,贷款者的个人信息极度与登记信息不符,出现虚假的登记备份。
四是贷款者抵押物品的风险。根据大多数房产公积金贷款者的登记数据我们了解大多数人所用的抵押为房产抵押,而这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别于其他贷款抵押形式的最为主要的特征之一,如果贷款者的房产信息不准确或者随意编造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样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导致贷款人拒还贷款,给贷款工作的收回带来巨大的麻烦和损失。
五是贷款过程当中的操作风险。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中心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精,工作流程不熟悉,系统操作不当引起的贷款者的基本信息记录不精确,过于笼统,不细致等状况。
六是市场环境风险。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运行,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就无法开发下去,也更没有了房地产的发展和壮大,同时房地产发展壮大也会极大的刺激金融业的快速进步。在如今市场经济不稳定的体制下,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操作过程当中不注意市场动荡的影响,不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操作,不按照风险防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话,那么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就会第一时间危害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危险。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究我们要找出应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提高住房公积金各个部门的整体地位和所能实施的权力,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自身承担这些风险,能更好的解决这些风险。也就是说一切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都应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第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审批体制,全面而科学的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避免贷款风险的产生,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体制对贷款者进行约束的话,那么这个让低收入职工受益的政策就成为投机倒把者的方便之门,更会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面失控,严重影响贷款操作性,导致贷款风险加大,为了预防万一,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一定要做到科学、严谨、有序。
第三,完善对贷款者的全面审查机制。在进行审查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对自己的项目负责到底,严格审查贷款者的各项贷款手续,特别的贷款者的抵押物品等跟以后还贷息息相关的各种物品,当贷款者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前要认真核对其各种有关信息做到认真仔细不遗漏。贷款后更需注意建立健全业务的存档手续,从贷款者贷款的那一日开始要时时关注贷款者的各种动态信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五、结语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
一、引言
伴随着住房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于1991年率先在上海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迄今已20多年。作为政策性住房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为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2015年6月中旬,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央行披露了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一度使住房公积金成为新闻热词。据报告显示,截止到 2014 年,我国全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 12,956.87 亿元,同比增长 12.41%,全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为7,581.96亿元,增长13.99%,在3万多亿的余额中,又有68.89%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有775.80亿元保障房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而在这些不断增长的数字背后,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规模的扩大势必会带来更多无法预料的因素,在房贷市场上扩大的占有率也会使得公积金贷款会更多地受到市场的影响,加之国民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热情一直高涨,提取和贷款的需求增速提高(大于缴存金额的增速),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成为了目前公积金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别于普通的商业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特殊性,这也决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临着更大的政策风险。首先,住房公积金的存在就是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因而其服务对象一般都是中低收入者,甚至收入不稳定的群体,偿债能力不强;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利率低、贷款时间长,在长时间的贷款期内,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都难以预测,而这样的风险又不能以较高的收益来弥补,因而承担的风险增加;最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没有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再加上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般都是积极放贷(为实现公积金制度的目标而服务),所以从主客观来说,对于贷款质量考察力度不大,缺乏防范风险的能力。
2.市场风险
鉴于个人住房贷款在公积金贷款中的比重较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势必会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影响。现阶段来看,人们投资固定资产的热情高涨,而房地产市场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对经济的影响巨大,也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和 政策双重风险,加上人们对房市过度关注,任何一次宏观调控都有可能带来“马太效应”,使得房价波动性进一步加大。房地产泡沫可谓悬在经济发展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泡沫累及经济系统和金融系统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难以独善其身。
3.信用风险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为中低收入者,贷款人自身的生活、就业压力较大,通常也不能提供足够的抵押物,因而很可能造成无力履约的情况,使得贷款遭受损失;另一方面,由于贷款的对象为自然人,相较于法人来说,会有更多的风险使得自然人丧失履约能力,如贷款人离异、涉及重大诉讼、贷款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拒绝继续还款等; 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资质经验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对信用风险的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机构内部控制不健全或系统运行失效所带来风险。二是由人员因素所引起的操作风险。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系统操作风险主要涉及:流程不完善,制度的制定过于宽泛,“可操作”空间大,有时还会出现过于强调服务而简化必要的审批手续的情况。另一方面,根据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是委托银行进行贷款的发放,在这样的流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贷款人的接触较少,而且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资信审查工作,因而存在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此外,人员因素所引起的操作风险包括人员结构不合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建议
1.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说,由于其自身性质特殊,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都是其无法规避的,那么针对这类风险,就可考虑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来增强应对能力,加大对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把握,例如可以根据宏观经济指标、房产景气指数建立风险预警指标,结合自身的存贷款规模、贷款趋势等实际情况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当市场波动较大、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时调整贷款上限、首付款比例以及还款期限等,以适应市场和政策的变化。
2.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
就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来说,加强对个人信用状况的调查十分重要,这也是降低贷款风险的关键。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考虑建立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指标涵盖贷款人的年龄、教育水平、职业稳定程度、主要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等,从多个角度对个人信用进行有效评估;其次,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中的主体地位,避免将所有贷款人信用调查委托给银行,重视对贷款人真实身份、抵押方式的管理。结合人行征信系统对公积金贷款信息统一管理;最后,还可以考虑对个人还款情况、还款能力进行不定期复查,如果出现一定程度的还款逾期就相应地调整信用评估等级,对于履约情况良好的贷款人,可以考虑调高信用等级,提供更多优惠等。
3.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重视员工素质的提高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规范的操作管理对防范贷款风险也十分重要。首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审视自身的岗位设置、组织构架是否合理,进一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系统化、规范化贷款中的每项流程,降低随意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对于制定的各种制度要坚决执行,不能使制度流于形式,为此,可考虑建立记录留痕制度,每项记录有据可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并定期对操作规范性进行抽查;最后,为降低操作风险,必须重视员工素质的提高,包括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两方面,加强对员工进行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操作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同时重视提高员工职业道德、责任感的提高。
4.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事前的种种防范方法可以为降低贷款风险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风险的因素多种多样,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十分必要。一方面,参考目前常见的风险管理方法,管理中心可以建立多种管理体系,譬如根据贷款规模提高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预防发生严重贷款损失;完善抵押物的评估和管理,这就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押物的评估方法和原则有一定的了解,避免抵押物虚高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加强对抵押物的管理,保证在贷款发生时可以及时处置抵押物、减低损失;另一方面,管理中心还可以要求职业特殊的关键贷款人购买人身保险,降低自然人遭遇人身伤害而无法偿债的风险,或者要求其为关键的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防止出现抵押物毁损而无法偿债的情况。此外,引入政府信用、建立商业保险体系或者进行证券化也是有效的风险转移方法,虽然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尚不成熟,运用这些方法进行风险管理存在困难,但是管理中心可对此进行关注,这些方法在未来或许会成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
四、结语
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火爆”都带来了住房公积金风险的增加,有较多的人在买房,不管是因为刚性需求还是投资需求,反正是有很多人在买房其中有较多的人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贷款的规模就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对贷款的管理能力的提高对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会由于借款人本身、市场原因、开发商原因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借款人最后的偿还面临风险所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档案降低信息不对称,或者建立和完善公积金贷款担保制度,或者通过其他的一些方法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关键词:资金运行预警机制 住房公积金 可持续发展
近来楼市升温,部分城市接连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吃紧”的情况,公积金处于负增长状态,如不进行合理控制,极易出现提兑危机、贷款困难,从而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安全稳定运行,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目标、功能及原则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目标是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供求现状,构建符合供求状况的预警系统和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一)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功能
(1)提示功能,即通过确定预警指标及判别标准可以实现对资金供求发出信号。
(2)实时监控功能,即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外部环境状况实行实时监控,对资金供求的变动趋势做出分析评价。
(3)供求矛盾处置功能,即依据供求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及时预防、化解和控制供求矛盾的发生。
(二)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原则
(1)流动、有序、安全的原则:保证住房公积金流动有序,安全完整。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策的调整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资金宽裕使用优先、资金紧张公平优先的原则进行操作。
(3)管委会决策授权、中心运作实施的原则: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的预警调控在管委会决策下由管委会授权中心具体运作实施。
(4)政策相对稳定与灵活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管委会决策的政策规定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但又要根据贷款使用和资金的实际状况适时灵活调整。
(5)及时有效的原则:根据情况及时并有效启动预警机制,化解资金矛盾。
二、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指标选择及预警模式
(一)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指标选择
实施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预警机制的核心是将住房公积金的关键指标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关键指标的选择尤为重要。
住房公积金跟银行存款有一定可比性,归集资金不能全部贷出,必须要保持足够的余额也就是流动性来应付存款人的未来提现要求,否则一旦无法应对支付要求,就会出现信誉破产危机。中国各家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受到银监会的严格约束,除了有法定存款准备率,存贷比(发放的贷款与吸收的存款之比)都不得超过75%这根红线,这条规制被认为是中国金融机构之所以至今保持相对稳健的重要制度保证。因此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机制,将预警关键指标确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含个贷余额和项目贷款余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间的比率。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三种模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可以计算全市指标,也可以以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为单位进行计算。按照指标的高低,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模式划分为以下三种:
1、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正常模式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正常模式分为资金低运行状态(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在50%以下,含50%)和正常运行状态(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在50%-65%,含65%)。
2、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临界预警模式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临界预警模式为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在65%-75%。
3、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预警模式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预警模式按照三级预警状态进行划分。
(1)当贷款使用率在75%-80%(含75%,不含80%)时,为一级预警状态。
(2)当贷款使用率在80%-85%(含80%,不含85%)时,为二级预警状态。
(3)当贷款使用率在85%以上(含85%)时,为三级预警状态。
三、资金使用预警机制的调控措施
根据资金运行所处的不同模式,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控措施,加强资金运行管理。
(一)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正常模式
当住房公积金处于资金低运行状态时,公积金中心一方面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根据当地的房价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情况,可适度调高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贷款使用率。
当住房公积金处于资金正常运行状态时,公积金中心应恢复执行原规定的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原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审批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临界预警模式
当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进入临界预警模式时,公积金中心应立即将资金情况书面上报中心领导,同时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准备干预方案,加强监控,应对将要出现的公积金贷款资金的流动性紧张,直至资金运行恢复到正常模式。
(三)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的预警模式
一是当贷款使用率在75%-80%(含75%,不含80%)时,为一级预警状态,施行以下应急措施:停止办理定期存款,到期定期存款立即兑付,加快资金回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对超资金使用计划的贷款,不进行资金调剂;限制贷款使用率已经超高的县区继续发放贷款,综合平衡各县的贷款使用率;采用贷款申请轮候制度。
二是当贷款使用率在80%-85%(含80%,不含85%)时,为二级预警状态,施行以下应急措施:贷款最高额度适当下调10%;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调为24个月;可贷额由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为5倍。
三是当贷款使用率在85%以上(含85%)时,为三级预警状态,施行以下应急措施:贷款最高额度适当下调20%;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高首付款额度至60%,适当延长贷款时间间隔;停止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暂停贷款申请与发放等其他缓解资金紧张的方法。
建立资金运行预警机制,既做到资金储备不足预警,又做到资金过剩预警,确保资金安全稳定运行,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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