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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以全市“爱国卫生季”活动开展为契机,坚持“专项攻坚与统筹兼顾、补短强弱与巩固提升、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群众参与与群众受益相结合”原则,深化“村庄清洁、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专项行动,聚焦十项重点任务,开展百日集中攻坚,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加快补齐农村全面小康短板,为全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为实现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特制定“12323”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人居环境大提升,干干净净迎小康”一个目标,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和通道三化”两个专项行动,突出“污水改造、户厕改造、垃圾收运”三个重点,完善“改善人居环境长期管护、户厕服务后期管护”两项机制,实现“村容村貌、卫生习惯、治理水平”三大提升。

三、实施重点

(一)开展两个专项行动

1、大力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

围绕《镇关于开展“治六乱”和“两拆”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镇“一拆三清一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镇重点对镇区、沿线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2、大力开展通道“三化”专项行动

围绕“七清、四化、两整、一绿”目标,村辖区内道路进行整治。

(二)突出三个重点

1、污水处理

依托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开工建设上村、中村、、大南庄、河东、成庄等6个村的生活污水二级管网。截止2020年底,所有行政村实现沟渠池塘无漂浮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水体异味、无颜色异常。(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环保五中队、小城镇办、水管站、环卫站、各行政村)

2、户厕改造

2020年在已完成户厕改造3000座的基础上,完成户厕改造3400座,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开展卫生厕所试点示范;在上村、中村、、大南庄、河东、柳树底、朱家窑、刘村、成庄、史村河、万里、岳南、石伏头等13个村整村推进户厕改造。试点探索中村、瓮山等村户厕沼液与庭院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环卫站、各行政村)

3、垃圾收运

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开工建设垃圾中转站,争取9月底投入运行,所有行政村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现村庄干净整洁,鼓励进行垃圾源头分类,配备垃圾分类桶。(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环卫站、各行政村)

(三)完善两项机制

1、改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建立完善门前“三包制”、路长制、街长制和清洁家庭、卫生农户评比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垃圾分类等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2、户厕服务站后期管护机制。

各村建立村级户厕服务站,加强厕所粪污收集和处理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建设完善户厕改造后期管护智能化平台。(责任人:马剑锋、宋伟;责任单位:环卫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行政村)

(四)实现三个提升

1、村容村貌提升

各村达到“清洁村庄”标准,把村庄清洁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亮化、乡村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力争成庄、史村河、东山、塔里进入市级村庄清洁行动“百村”行列。(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环卫站、小城镇办、建设办、各行政村)

2、卫生习惯提升

深入推进本村健康科普宣传,体育健身活动,倡导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变群众乱推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不良习惯。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健康知识宣传栏,印发健康宣传资料,普及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各行政村要对现有文化健身场所进行必要的维护,完善体育健身器材,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健身活动;鼓励开展健康知识与技能“明白人”培养活动,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卫生院、各行政村)

3、治理水平提升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化村民自治、推进乡村法治、提升乡村德治,乡村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各村要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组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人民调解会,积极培育乡村道德新风;各村要按照“三零创建”标准完善健全村务公开民主协商、矛盾化解等机制,推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祝等移风易俗;鼓励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的同时,积极探索“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有效途径。(责任人:马剑锋、平、刘志国、王青波、李健波、李瑞兵;责任单位:党办、行政办、综治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5月30日-6月5日,广泛宣传发动,完成工作部署,活动全面启动。

(二)集中攻坚,推动落实

6月6日-7月15日,对照活动方案内容,镇村两级联动,全力推进活动开展,全面完成攻坚任务。

(三)巩固提升,进位升级

7月16日-7月31日,对所有村进行督查检查,未达标的村迅速查缺补漏、整改达标,已达标的村继续打磨,形成亮点,建成人居环境整治样板村。

(四)总结宣传,评比表彰

8月份,系统梳理活动情况,完成村庄清行动先进村评选,兑现激励奖补政策,总结宣传成效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各村、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各村是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落实主体,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施工总队长”作用,广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标准引领,机制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活动内容,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时限进度、明确工作标准,要结合工作任务,配强力量、落实专人,搞好工作沟通协调、抓好工作推动指导,形成配合高效、联系紧密的工作机制,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三)严督实导,注重实效

一是按月调度通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掌握活动动态,研究解决问题,调度工作开展;按月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交流、信息共享,促进活动不断引深、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常态督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常态化工作督导,对已经开展工作的查成效、对工作正在进行的督进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跟踪督办、倒逼落实。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范文第2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使产业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使环境更加宜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使乡风更加文明;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扶贫、社保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博远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大北汪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刘营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耐思、科瀚、喆兴、际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等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 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刘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 “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 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司法局、局、各乡镇)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 “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局、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办要发挥牵总协调工作。住建、农业农村、交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其他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范文第4篇

乡镇干部在党和政府工作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固的可靠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提升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已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现代法律文化缺失、行政管理滞后、法治宣传教育乏力等诸多问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与农村法治化的实现。必须以创新理念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创设优良物质环境;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创设优良法治环境;加紧法治宣传教育,创设优良认知环境;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设优良竞争环境;加大权力制约监督,创设优良作风环境。

关键词:

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

中图分类号:D91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2-0082-07

乡镇作为中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国家同农民联系的纽带,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农村乡镇干部在党和国家工作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固的可靠保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强调要创新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1]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提升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良好作风,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将创新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这为优化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抓创新即为抓发展,谋创新即为谋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以创新的理念优化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增强农村乡镇干部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自觉运用法治的思维方式与手段管理经济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优化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是时代的呼唤

乡镇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重要前沿,面对的是广大农民的各种困难与矛盾,其法治思维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关系到人心向背与农村的和谐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2]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事关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乡镇干部既是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者,又是发动党员与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与领导者。可以说,乡镇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面向的是广大农村群众与各种困难和矛盾。乡镇干部队伍的管理直接关系着党的方针路线能否贯彻落实,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着人心向背与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p.82)利益既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又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内在动力。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人民利益至高无上,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一切为了人民,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生活需求。在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是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发展依靠农民,改革发展为了农民,维护农民切身权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农村乡镇干部履行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权益问题不仅关涉农民的经济问题,而且在更深层次上属于政治问题与社会问题,因为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实际上是对自身应有权益的赋予与保障。实践证明,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如何不仅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而且关系到农民能否有效地参与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切实行使其当家做主的权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针对农民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部分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依法办事能力较低等现状,客观上制约了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努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切实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与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实现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提升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中国传统农村治理模式建立在落后的农业经济基础之上,有着相对稳定的治理结构,且长期发挥着重要作用。费孝通曾指出:“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4](p.7)传统的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讲究伦理规矩;现代社会则是法治社会,崇尚契约精神。时代社会的发展使农村乡镇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加之传统农业社会自身的封闭与保守,而传统伦理约束功能弱化,使得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难以真正实现。经过近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社会已由传统向现代实现整体转型,乡村社会则“被嵌入”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时展轨道。农村社会要真正完成现代转型,切实承接与运用好国家下放的权力,用好国家提供的各项惠民政策,就必须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创新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学会用法治的思维方法去解决乡土社会的基本矛盾,构建基层乡镇政府与农村社会法治化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而实现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新型城镇化理应为法治城镇化,缘于法治化是一个既复杂独立而又与其他社会运行要素有着多重联系的社会行动过程:一方面,它与城镇化一起成为现代社会文明体系中运行的重要元素,对社会关系整合同时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从城市社会学的观点看,新型农村城镇化作为一个社会运动的渐进过程,它既是社会变迁与时空转型的必然结果,又是与法治化协同共进的内在要求。农村法治城镇化是约束公权力的城镇化,也是维护农民基本权利的城镇化,实质上就是提升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现代化。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农村新型城镇化与法治化的关系日益密切,法治化逐步成为城镇化的前提,同时,城镇化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法治化的运行,两者相互呼应,相互促进,在融通互动后将形成一个二元同构体,使新型城镇化与法治城镇化协同共进。然而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实践中,与城镇化相关的法治的程度、质量和水平不高,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不足和监督缺位,导致基层管理出现执法不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侵害农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优化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切实发挥乡镇干部的主导作用,自觉地将城镇化纳入法治的轨道,运用法律规范对新型城镇化进行科学谋划与布局,加快文明乡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实现新型城镇化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进而为农村新型城镇化保驾护航。

(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和”为贵的思想,和谐的理念根深蒂固、源远流长。孟子曾说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当然,“和”并不是人云亦云,不讲规矩,孔子指出:“礼之用,和为贵……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当前,源于经济文化与政治体制的深刻影响,农村社会的不同层面正日益发生着广泛而复杂的变化,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中,少数农村乡镇干部缺乏“和”为贵的思想,法治意识淡漠,“不以礼节之”――工作缺位或走样,引发农村社会不少摩擦,有的甚至演变成暴力冲突。伴随着农村社会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各种矛盾日益增多,加之新型农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趋势,使农村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社会主义的体制决定了农村乡镇干部拥有崇高的政治地位,代表党与人民的意志行使基层管理权力,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的组织者、推动者,对当地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价值导向起着决定性作用。要推进农村社会的真正和谐发展,就必须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营造“以礼节之”的良好氛围,用法制作保障,用法治的思维与手段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

二、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的问题透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中国,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的发展;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国家的法治化。《韩非子・有度》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伯尔曼也曾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p.8)。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乡镇干部人数众多,力量巨大,成为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特别是通过六个“五年普法”教育,广大农村乡镇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法治素B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形成。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的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在少数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因一些干部自身文化与法律水平的局限出现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致使这些农村地区对法律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难有信心,直接阻碍着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与农村法治化的实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物质利益层面:经济发展水平低下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不是离开经济而孤立存在的,一定的政治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产生,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制约[6]。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结构比较单一,经济管理配套体系不健全,缺少针对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与集约化的科学管理,权力运行与监督乏力。“官小事多,权小责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农村乡镇干部承担着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新村建设、维稳等诸多繁重的任务,相对于自身的劳动强度而言,他们的待遇或收益偏低,加之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透明,为少数基层干部独断专行、我行我素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乡镇干部担心抓法治建设就会贻误发展,喜欢搞单打一,“只想发家,不管国家”,常常把发展经济作为农村工作的全部;有的乡镇干部片面认为“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从不顾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法治”,心中缺少法治这根红线,在抓经济建设时,往往将自身的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习惯运用行政思维、人治思维或特权思维,按照命令的方式来管理经济社会,甚至采取违规违纪的手段,与民争利,有利则干,无利不干,损公肥私,中饱私囊,最终成为金钱的奴隶。

(二)传统理念层面:现代法律文化缺失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的人治社会,封建残余思想在农村地区根深蒂固,农村地区的相对封闭落后导致现代法律文化严重滞后,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往往比现代法治文化的影响更加深远。“当官做老爷”、“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传统官本位文化由来已久,这种思想文化强调以宗法观念为中心,注重“人治”,从根本上背离了现代法律所要求的法律至上、权力制约等法治理念。在视法律为畏途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普遍产生了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为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7]。“权大于法”、“情大于法”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使得人们往往不信仰法律, 自然也就不尊重法律,而是习惯于接受人治的束缚与救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少数农村乡镇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重人情、轻法制,重面子、轻规范,不是照章办事而是照“长官意志”办事,客观上助长了封建官本位思想的滋长与蔓延。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贯彻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乡镇干部的现代法律文化缺失,常常导致农村的现代法治理念与传统社会文化发生冲突,“法治”往往演变为“人治”, 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乡镇干部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法治的权威未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维护乡土社会的原则与规范、程序与机制的建设亟待加强。

(三)体制机制层面:行政管理滞后

提升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它需要科学的体制机制来保障。在推进农村社会法治化的过程中,健全体制机制对于农村乡镇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至关重要。我国的农村体制改革是在长期计划经济基础之上展开的,现有农村的立法大多是管理性的规定,政府职能转变并未完全到位,行政化色彩十分浓厚,农村乡镇干部习惯于按照行政程序自上而下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学ABC,照样干革命”[8],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不高。在我国农村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政府职能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协调困难,政府行政系统内耗严重,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不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无法形成完善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农村普法体制与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普法方式单一,内容乏味或雷同之处较多,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或与现实脱节,缺少创新性与针对性;另一方面普法经费短缺,普法人员素质不高,农村的治理现实与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导致部分乡镇干部知法守法观念淡漠。此外,农村执法起步晚、力度小,执法机构不完备,执法主体混乱,执法行为随意,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法治化的进程。

(四)现代认知层面:法治宣传教育乏力

认知是行为的先导,科学的认知才能产生强大的执行力。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简单的文字陈述,其作用的发挥必须依托一种认知基础上的无形力量作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信息技术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日益普及,农村乡镇干部对法律知识的获取渠道更加多元与便捷,在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获得更为宽广的平台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不良信息文化传播的严峻挑战。我们应当看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并不是法律的简单下乡,而是要让法律的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认同和文化力量,真正根植于广大基层干群的心灵与情感之中。当前,我国农村乡镇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并不尽如人意,集中表现为法治宣传教育缺少强有力的专门立法,不少地方仍停留在写标语、挂横幅、订报刊等方面,形式呆板,枯燥乏味,即使开展了一些相关活动,也只能算是应付上级布置的任务而已;加之许多农村乡镇干部接受法律法规培训机会不多,尤其缺少与农村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务、林业等实体法及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执行等程序法等)培训,普法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在地理位置偏僻、人口分散、信息阻塞的乡村,普法宣传的成效更加难以保证。

三、基于创新理念优化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9],这标志着我们党将创新发展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乡镇干部作为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既是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者,也是农民群众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组织者与推动者,其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与矛盾凸显的新时期,o论是农村的深化改革与推动发展, 还是矛盾的化解与社会的和谐,都必须针对面临的诸多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时俱进,多措并举,以创新理念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创设优良物质环境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法治的基础是经济, 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农村法治演进的程度,加快经济发展是农村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也是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的重要基础。当前,伴随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低且极不平衡,农村法治建设缺乏丰厚的物质土壤,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缺乏应有的根基。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创设优良物质环境:首先,应依托政府在城镇规划、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优惠政策,积极发挥乡镇干部的主导作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土地流转制度、经营流通机制、农村金融体系、社会分配保障等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其次,应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新技术,扶持家庭农场,培育特色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农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加速农业现代化,增强经济竞争力;最后,应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强化乡镇的治理责任,构建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促进农民以主体身份参与经济建设与管理,努力将生产经营与市场有机连接,规范市场运行,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科学化与机械化,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良的物质环境,推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创设优良法治环境

农村乡镇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要靠自觉,更要靠制度。只有思想上尊崇法治,制度上加以规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才能为行动上遵守法律创设优良的法治环境。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法律体系不完善,乡镇干部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的监督实施机制薄弱,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着一定的趋利性与随意性,急需制定适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门类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操作易行、有机融合的农村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创设优良法治环境。首先,应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同时,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府行政问责机制,规范决策行为,加大对决策行为的监督追究力度。其次,应大力推进农村经济、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法津法规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凡受农民群众关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应一律公开),不断改善执法环境,逐步缓解“不信法”的现象,彻底改变农村这个熟人社会“人情大于法”的状况。最后,应积极推进制定法和优秀的民间习惯有机融合,使农村各个领域不同层面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守, 为农村乡镇干部处理矛盾、化解纠纷提供科学依据,为提升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创设优良法治环境。

(三)加紧法治宣传教育,创设优良认知环境

在推动农村法治化的进程中,法律认知是提升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基本前提,只有首先从精神、观念和意识层面入手,才能改变人心,树立信仰。当前,我国农村乡镇干部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够,法治观念不强,依法办事水平不高,亟需将《法制(治)宣传教育法》尽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10],

把农村乡镇干部法律意识的培育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强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11]加紧法治宣传教育,创设优良认知环境。首先,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将农村乡镇干部的普法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基层党校或高校法律培训。其次,应积极发掘本土法律文化资源,创新培训形式,“送法下乡”,把法律培训放在田间地头,从群众关心的现实利益入手,注重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将难以理解的法律知R进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阐释,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充实头脑。最后,应从乡村文明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农村人群经常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立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法治文化图书室,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营造优良的普法教育氛围。

(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设优良竞争环境

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干部是关键,而农村乡镇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往往直接反映着其法治思维能力的高低,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文明乡村的迫切要求。当前,农村社会中的不少矛盾与的发生,往往是与一些乡镇干部违背法制与正义分不开的,从根本上说,就是农村乡镇干部法治素养缺失、依法执行力薄弱的结果。为此,农村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严把干部的入口关、考核关、晋升关,把干部法律水平的高低与职务任免有机结合起来,努力锻造一支懂法律、精业务的农村乡镇干部队伍。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设优良竞争环境:首先,在农村乡镇干部的选用上,应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将当地农村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任前先考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予以任用;其次,在农村乡镇干部的考核上,应建立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考查干部对自己分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熟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对于问题干部要限期“回炉”进行法治再教育,力求使法治思维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提升;最后,在农村乡镇干部的晋升上,应建立岗前法律培训制度,“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组织拟提拔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增强法治观念,使其法治思维能力足以胜任基层行政的主体权责。

(五)加大权力制约监督,创设优良作风环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权必有责,用权须监督,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势必侵害公共利益,如何加大权力制约与监督无疑成为推进农村乡镇干部公正清廉、提升其法治思维能力的重要环节。当前,农村乡镇干部普遍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12]现象,客观上导致了部分农村乡镇干部轻视法律、违法乱纪、,败坏了干部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为此,必须打破农村乡镇干部权力的“制约监督困局”,构建完善的制约监督体系。加大权力制约监督,创设优良作风环境。首先,应以党纪国法为基本遵循,加强地方性法律法规建设,对农村乡镇干部依法行政实绩的考量进行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农村干部责任清单、负面行为清单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 [13],使广大乡镇干部牢记职权法定,明确提倡什么、禁止什么,明晰如何监督、如何惩处,有效避免法规盲区和制度漏洞。其次,应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制约与监督合力,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与践踏法治的行为进行惩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后,应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完善“制度+科技+监督”机制 [14],使农村乡镇干部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和办事情的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六个“五年普法”教育,广大农村乡镇干部知法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增强,法治思维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物质利益、传统理念、体制机制、现代认知等层面上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与农村法治化的实现,致使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的优良环境尚未真正形成。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今天,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与时俱进,解放思维,以创新的理念为引领,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方式与载体,着力从加速农村经济发展、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加紧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创设条件,进一步优化农村乡镇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环境,切实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助力美丽乡村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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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N].人民日报,2015122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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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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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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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60317.

[12]董瑛. 苏共亡党对中国共产党权力结构改革的历史镜鉴[D].武汉:武汉大学学位论文,2013.

提升农村治理水平范文第5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深刻变迁,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新旧矛盾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挑战。为贯彻落实在报告中提出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巩义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立足人民主体这一根本,把解决民生期盼点、关注点、难点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归属点,以开展“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靶向施策,突出解决社会治理难点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近年来巩义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中力量办了一批好事,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改观,但城乡发展差距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新形势下新问题不断出现。一是农业发展落后,农民收入过低。巩义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71亩,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业自然禀赋较差,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结构不优,农业综合效益、竞争力和带动力还不强,农民增收压力大;二是农村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村垃圾清运和污水处理不到位,脏乱差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城镇相比差距明显。一部分村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空巢化问题突出。集体经济薄弱,发展活力、内生动力不足。一些村庄建设没规划、没秩序、没特色,宅基地违规乱占、房屋乱建;三是一些村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号召力不强,甚至个别村还存在黑恶势力、宗派宗族势力干扰农村公共事务、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乡村秩序的基础受到了影响;四是在乡村社会治理方面,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屡禁不止,各种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出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方向。为此,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外出学习取经,在反复征求意见、多方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通过开展“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凝聚强大合力,有效补齐农村这块短板,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愿景在巩义变为现实。

二、统筹总体目标任务,科学设计细化方案

“摘星”,即鼓励引导全市争创“星级村”“星级社区”。农村领域主要围绕“党的建设星”、“ 产业兴旺星”、“ 乡风文明星”、“ 平安和谐星”、“ 乡村美丽星”五个方面。党的建设星:围绕“领导班子战斗力强、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党员队伍作用发挥过硬、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完善、政治生态良好”进行考核;产业兴旺星:围绕“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明确可行、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富民增收渠道多元化、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进行考核;乡风文明星:围绕“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功能齐全的文化阵地、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向上向善的文明乡风、繁荣兴盛的农村文化”进行考核;平安和谐星:围绕“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预防处置机制、村级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进行考核;乡村美丽星:围绕“村庄规划科学合理、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进行考核。城市社区领域,主要围绕党建星、服务星、文明星、美丽星、和谐星五个方面。“夺旗”,即鼓励引导连续两年摘得“五星”的村,争创“红旗村”。“创三宜”,即鼓励引导“红旗村”树立村庄景区化、特色化设计,田园化、景观化建设,产业化、融合化发展理念,推进环境、空间、产业和文明相互支撑,一二三产整体联动,争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农村。    

为充分调动镇村工作热情,统筹结果运用,对村级 “五个挂钩”,对镇级实施“四个结合”。 村级实施 “五个挂钩” :一是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每摘得一颗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其他村干部每月分别奖励绩效500元、400元、300元。二是与村级经费挂钩,每摘得一颗星,每年对村级组织增加1万元经费。三是与村干部政治荣誉挂钩。四是与村干部使用挂钩。五是与村民享受优惠政策挂钩,摘得“三星”及以上村的村民在进城购房、电费等方面享受补贴。镇级实施“四个结合”:一是与专项资金奖补相结合。二是与涉村资源资金项目投放相结合。三是与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四是与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察使用相结合。

三、以摘星夺旗创三宜为抓手,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在工作中,紧紧围绕“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这一主题,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和思路,采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按照“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突出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依靠群众来监督群众、教育群众、管理群众。318个行政村(社区)均成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落实人员待遇和经费保障,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实现了治理主体多元化,既有政府,也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促进了从管理政府到服务政府的转变,从权利政府到责任政府的转变,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协商共治的秩序结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以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按照“四个规范”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实了“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扎实推进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脱贫攻坚等工作,推动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全面向脱贫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68名,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是进一步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凝聚社会发展正能量。完善“一约五会”,启动新一轮的村规民约修订活动,突出群众参与、彰显村庄特色,进行评优评差。在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孝善理事会“五会”,并有效开展活动,成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可依靠力量。加大典型选树,评选表彰巩义市“新时代好少年”50名,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典型300余户(名)。充分利用“周六全民志愿服务日”“快乐星期天”等活动载体,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戏曲进乡村”“红色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演出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用熟人社会管理经验解决了陌生人社会的突出问题,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