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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的科学观

辩证的科学观

辩证的科学观范文第1篇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用十七大《报告》的原话来说:“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由此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的基石是发展,前提是发展,第一要义是发展。离开了发展,就谈不上科学,科学是用来指导和界定发展的;离开了发展,科学发展观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积极的发展观、长远的发展观、求实的发展观、辩证的发展观,它并不否认发展的速度。相反,它是科学与速度的有机统一体,是好与快的有机结合体,讲科学与讲速度并不矛盾,发展好与发展快也并不排斥。科学发展不是慢慢腾腾的发展、四平八稳的发展,更不是否定发展、不要发展,而是要好中求快,快中图好,又好又快,关键是要保证这个快是以人为本的快,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快,是统筹兼顾的快,是服从于好的快,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快。因此上说,科学发展观,实质上就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统筹兼顾的发展观,是又好又快的发展观。也只有这样去理解和把握,才是符合报告所强调的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等论点的基本精神。我们只有全面深刻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和实质,把速度和科学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才能做到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努力加快科学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完成十七大提出的各项历史任务,仍然离不开快速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尤其是对于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还比较滞后的澄城来说,保持比较快的增长幅度,保持快速发展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澄城是西部地区发展的一个缩影。站在澄城看澄城,这几年,我们立足县情,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加快澄城科学发展的突破路径,具体讲就是“12233”发展思路,即围绕加快澄城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扣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两项重点,突出园区经济和全民创业两大动力,加强环境、机制和作风三项建设,努力实现建设陕西经济强县、渭北商贸名县和人文活力新县目标,从而使澄城发生了令人欣喜的巨大变化。用干部群众的话说,目前是澄城发展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

但是跳出澄城看澄城,我们与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还很大。如果不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我们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竞争将越来越被动,最终必将被历史所淘汰。因此,作为我们西部欠发达地区,一定要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始终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充分调动和切实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坚定不移地加快科学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辩证的科学观范文第2篇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我深深体会到辩证思考的重要以及学以致用的必要性。只有在坚持辩证思维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科学发展观,更能把理论向实践转化做好。

我想,在处理“物”与“人”的关系上,就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起抓。在社会僵化的制度终将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前进与发展上讲,就是既要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注重人的素质的提高,既见人又见物,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的运用,使社会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兼顾政治、文化建设和现今所提倡的生态文明建设,使我国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在个人成长方面上讲,个人在追求更高更好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要提高个人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追求更高的精神生活。

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理应关注现实。因此,我感到现今的社会建设正是需要创新与创造,那么,就要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了。因为有破有立,为我们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持久提供了制度保证,是做好科学发展成果的巩固。制度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但是,世界又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一成不变的僵化的制度终将阻碍我国经济的前进与发展。不破不立,要进行体制机制的创新,就必须做好政策的“废”、“立”、“改”,建立起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决策、政策措施、干部考核等体系,制定出符合现今要求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方针和建立社会利益导向机制。

同时,立足在个人发展的角度上讲,不破不立也有其积极意义。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人对精神生活水平的追求越来越高,那么,人的思想中也应该要摈弃落后的思想,要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个人理想,同时以身边先进人物为鲜活教材促进个人思想素质的发展和提高。这样,个人才会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实践社会新风尚的过程得到精神的升华。

辩证的科学观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辩证法;言语行为理论;“事件”;文本

一代代西方哲学家对语言问题的关注,终于促成了20世纪初哲学的第二次根本转向:从认识论哲学到语言哲学。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当代众多的西方哲学家将他们探寻的目光更加专注于语言,从不同的视点、不同的角度不断思考语言自身的本质、规律、意义,探索语言、世界和人的关系,提出了许多具有创造性的观点、理论。其中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以其独特宽容的辩证法和对文本价值的充分肯定而引人注目。

本文试对他的“辩证法”的解释学语言哲学观进行粗浅的分析评述。

一、基础:言语行为理论

利科以他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开放胸襟,广泛接受了其他哲学家观念学说的影响。但笔者认为真正构成他解释学理论基础的是英美语言哲学家奥斯汀、塞尔和斯特劳森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

因为实际上在利科的观点中,语言(话语)不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代哲学家所主张的“是表述思想的工具”;也不同于符号学或结构主义所理解的是自足封闭的符号系统,与外界事物隔离;而是一种处于开放、交往状态中的话语,语言不是单向的活动,而始终是一种对话交流的态势。正是在这种对话交流的活动中,利科着眼于对句子特殊结构(即句子意义、话语意义而非形式结构、语法结构)的语义学分析,去理解句子的意义。以这种言语行为理论为起点、为基础,利科建构了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辩证的解释学语言观。

1.作为“事件”的句子

首先,利科把句子作为话语的基本单位,并把句子当作一个“事件”(event),而不是一个复杂的词,或者,与词相比,它是一个新的event,可以分解它,但不可把它还原为词。因为原来的词一旦进入句子,彼此之间的相互组合、作用、影响、限定,再加之使用者有意无意带人其中的思想、感彩等特质,便使得句子中的词不再是原来单纯简单的词了。句子中使用的词,进入了一个特定的语境,已无法将其还原成为最初的词,二者性质不同,分别属语言学的两个分支:语义学和符号学。而且笔者认为利科用“事件”这个词来指称句子,其中也正是包含了言语行为理论中的交流沟通的特点,强调了一定的“动作性”,初步表明句子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活动。它具有时间性,并携带信息,具有现实性。

2.“事件”与意义的辩证关系

利科将对意义问题的探讨放置在话语的对话交流活动中,打破了心理主义封闭狭隘的森严壁垒。利科认为“事件”与意义之间是辩证关系,显示了其辩证法的全面、宽容的特点。

他从接受者的角度出发,认为意义概念有两种解释,反映出事件与意义之间的辩证法:其一是说话人打算说的东西,其二是句子打算说的东西(即句子的识别和表达功能之间的结合所产生的东西);因此,意义同时是意向性活动和句子本身的意义。表面上看起来是“事件”中人在说话,或说话的是人,而不是语言;然而就句子自身的意义而言,并不可简单地还原为说话者的心理意向。

这样,利科就同时肯定了话语中说话者的意向性意义和话语的独立意义,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句子的意义。借助于有力的辩证法,他也没有使自己的思想陷入心理主义封闭狭隘的壁垒之中。

而且利科进一步肯定了话语在交流活动中的独立意义。他认为说话者说出的意义具有非心理学含义,话语具有脱离心理意向的倾向,它指称自身为一个“事件”。因为在话语交往中,心理分析所赞同的私人经验、心理意向是不具有普遍性的,个体经验不能达到完全的、直接的理解沟通。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是通过“意义”。意义不是经验,个人经验是私人的,而意义是公共的、主体问性的(intersubjective)、可交流的,在此意义上才谈得上对话中的相互理解和“事件”。利科按照自己的理论观点将对话“改造”为说话人“事件”和听话人“事件”的结合,两者之间可共同理解的因素只能是“意义”。

利科将事件与意义的辩证法归结为:言语是一个从私人经验到公共经验(事件)的过程,由心理转变为意向,转变为话语中的逻各斯。

利科用他辩证的眼光洞透、总结出言语表达、转化、形成的过程。他对意义的探讨符合我们的认识、交往、言语沟通实践,具有合理性。虽然从心理意向转到语言表达时,大部分微妙复杂的感受、感情、色彩等都已丧失,留下的是最外在的、抽象的、概括的东西,但听话者(或面对文本的读者)在接受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感受进行种种补充。

这样,事件和意义的辩证法实际上就演变为话语意义的内在对话关系:其中既有主观方面听者与说者的共同的意向活动,又有“对象”方面即句子(命题)内容和意义两方面的统一。

3.意义与指称

由于利科的观点是建立在言语行为理论基础上的,所以他也格外重视语境的作用。他继承了弗雷格的观点:只有句子才有意义和指称问题。他认为,在语言自身系统(符号学)或字典中,没有指称问题,符号只指向系统内其他符号。然而,在句子中,语言直接超越了自身。换句话说,意义内在于语言,观念意义上的对象,意义在句子内部把识别功能与表达功能连接起来,指称则把语言与世界连接起来。语言只有在使用时才有指称问题,它依赖于具体的语境。于是,利科又提出了意义与指称之间的辩证法,说话人以意义的观念结构为基础,并通过这种结构指称某种事物,在这种方式中,意义与指称的辩证法发展了事件与意义之间的辩证关系。

利科提出,语言中的指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是小说、戏剧中虚构的实在。他认为语言必须指称某事物,否则便无意义。这可能也正是从他所一向看重的交往、沟通的方便有效的目的考虑的,与其言语行为理论相关联。

由此可见,利科对话语的思考、探讨始终是立足于言语行为理论中,以话语交往为基础和出发点,并以他全面、宽容、彼此相关的辩证法把对话语的解释和理解从狭隘的心理学倾向中解放出来,肯定了话语本身的独立价值,形成了一种辩证的解释学语言观。

二、核心:文本价值的充分肯定

利科充分肯定了话语的独立价值,进而也就充分肯定了话语的异化形式——文本的价值。笔者认为,利科对文本独立性、特殊性的思考、肯定构成了他解释学的核心内容。

1.文本具有独立的价值、意义

在探讨文本、话语、意义关系时,利科仍然坚持他的辩证法。利科辩证的眼光也的确使他摆脱了层层蔽障而洞见到:书写文本作为话语的一种形式,而绝不仅仅只是以书面形式固定口语,二者不只是质料上的差别。他提出了一个特殊问题:人类思想直接被带人书写中,而不必以说话为中介,从而使书写取代说话的地位,把话语的命运交给文字,而不是声音。为了说明这个观点,利科特意举出了象形文字:“西方文化中拼音文字的胜利及所呈现的文字附属于言语倾向来源于文字对声音的依赖性,然而我们不要忘记文字还有诸多其他的可能性:它们是由图画文字和象形文字,表意文字所表达的,它们呈现为对思想意义的直接描述,它一们在不同的习惯中能被异样地阅读,这另一种文字也展示了书写的一种普遍特征,就像拼音或表音文字的作用一样。”利科意在说明,符号文字(像真正的艺术品)不仅在模仿,而主要在自我创造,文本有它的相对独立性。书写是对实在的再创造而非简单模仿。

他也说明了文字、书写不仅仅是语音的机械、单纯记录,它包蕴其中的东西是很多的,它可以不依赖说出的声音而直接和思想相联!可以不再笼罩在逻各斯的统治之下,与思想具有一定的统一性,世界(包括人的认知、感受)便与文字直接联系起来,打破了话语的束缚,肯定了文本独有的重要意义:它超越了文本只是记录从前话语的肤浅认识,超越了书写是无个性特征的语义领域,文本描述的“实在”与话语的“实在”相比是新的“实在”。

2.文本挣脱了心理意向的束缚

利科认为文本的意义与话语的意义一样,不能简单地归结、还原为作者或使用者的心理意向。因为作者欲望是一回事,文本意谓的是另一回事,话语一旦脱离作者的头脑,从作者的笔尖中流淌出来,就获得了独立的存在、独立的属性、独立的价值,而不能再被还原为作者最初的心理意向。这样文本的意谓就比作者写作时意谓的意义复杂得多。

这样利科就打破了书写(文本)忠实于话语,话语忠实于心理意向的传统解释学,开启了解释学的新领域。这种新的解释学是言语交往理论在文本与读者之间关系上的深化,仍然带有利科的辩证法特点。利科认为,在文本领域,“事件”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复杂了,不是一种简单的问答式的对话关系,它离开话语的特有语境,作品是公众的、开放的、社会的。因而,与话语方式相比较,它开启了一种新的交往方式。这样,“作品就是一件无法表达的事件”。

3.文本的丰富性

利科认为,读者面对文本的这种新的交往方式中,文本的指称超越了对话场景的狭隘界线,把意义从意识的意向中解放出来,世界不过是由文本的指称打开的世界。它不但包含真实的实在,也体现在描述性的文学语言、诗化语言等等之中。他说有一个文本指称构成的horizon(地平线),它是无限的,以此显示了文本指称的丰富性。也就是说,文本“在世”的存在方式是无限的,文本解放了传统的语言存在方式,比如,文本只忠实记录话语,只忠实于作者意向,只有实在的语言所指才有意义等传统观念。

文本能够开启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利科还文本以真实性、可靠性,是他对文本的信赖、欣赏与赞美!

利科从各个方面都辩证地说明了文本有它的相对独立性,书写是对实在的再创造而非简单模仿。文字,无论是象形的、表意的,还是表音的,都具有自我创造能力,都是建构力量,都可以挣脱话语声音、心理意向、客观实存的束缚,而创造出一个无比丰富、无比多姿的文本世界!

三、发展:理解与解释的多重性

由于利科充分肯定了文本的价值及其相对独立性,摆脱了种种狭隘的传统观念的束缚,那么他的解释学中的一切便都是紧紧围绕着文本这一核心而阐发出来的。进而在解释学中,他坚持我们必须超越作者的意向,直接面对文本自身,文本是一种语义学的独立王国,文本有自己的“事件”(即与读者的交流活动)。他肯定了文本意义的多样性:作为读者,他面对的是悬搁了作者意向的文本,而且,文本没有任何一种确定的指称,指称是多样的,悬而未决的,存在诸多可能的世界或指称方式。

在此基础上,利科也肯定了在面对文本时理解与解释的多重性及其合理性。

文本成为一个独立的被理解对象,面对这样一个独立的语义王国,已经没有所谓正确、惟一的标准了。无法判定何为“正确”,何为“错误”,便可以从诸多方面诠释文本的意义,而其中“误解是可能的,甚至不可避免”。虽然利科的这种说法还存在着一定的不彻底性,没有像德里达那样干脆地说出理解就是误解,但是利科洞见了解释文本意义的过程是无穷尽的,因为理解和解释总是从某方面进行的,不可能穷尽所有方面,利科将其称为potenitalhorizonsofmeanings,即“潜在的意义地平线”。

而且也正是文本多层次的丰富意蕴为多层次的阅读、理解打开了无限的空间,成为解释、理解多重性的客观基础。辩证法又使利科认识到:在多元的理解和解释中,冲突不可避免,但由于无一种标准解释,相互容忍与理解的态度是明智的。利科的辩证法使“不同的声音”得以共存,使其获得了一定的合理性,这是非常可贵的。文本意义的多样性及由此产生的理解多样性和多样性之间的宽容是利科解释学理论的重要支柱。

利科这种辩证法的解释学使文本向读者敞开了无限广阔的理解空间,每一次(一种)阅读都是一次重新占有、重新解释,都是一次新的事件、新的交往。这种理解方式会比作者本人理解得更好,会极大地丰富文本的意义;读者也会从文本自身中接受一种他自己发现的自己喜爱的存在方式或生活方式。

辩证的科学观范文第4篇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科学技术哲学 学科发展 福建

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下半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当时自然科学的最新发现和其他重要的自然科学成果,做出了正确的概括与总结,阐述了自然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界的最一般规律与方法,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发展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从而开创了自然辩证法这门学科。20世纪初,列宁把哲学与科学的结合导向一个新的时代,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已经有70多年的历史。目前,它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对科学技术本身以及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哲学层面的思考和探索,深深地刻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整体特征,但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色。因此,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行研究,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概况

中国自然辩证法的传播与发展是从翻译出版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开始的。1925年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出版后,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逐步流传开来,1932年,该书的中译本正式出版。同时,与自然辩证法密切相关的《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及苏联哲学界其他一些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著作也先后翻译出版,这些著作成为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理论基础,中国学者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热情也持续高涨,一批学术文章得到发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延安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和研究是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联系在一起的,成立了新哲学研究会、自然科学研究会等组织,以举行座谈会等形式系统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经典理论和著作。1944年,于光远讲授的自然发展史,成为延安大学师生都听的大课内容之一,这是我国大学开设自然发展史――自然辩证法课程的开端。

新中国成立后,提出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建议,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热潮,这对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在物质观方面揭示了自然物质世界的无限可分性,物质世界是一个不断运动、发展和进化的新陈代谢过程,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向自然开战”、“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等观点。这些观点虽有些偏颇,但其合理性和富有价值的一面也是不容忽视的。

20世纪50年代初,在中国人民大学招收自然辩证法专业研究生以后,其他一些高校先后成立了自然辩证法教研室(组),为哲学系本科学生、理工科研究生和教师开设了不同类型的自然辩证法课程。1956年,制定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十二年远景规划,规划正式将“自然辩证法”确立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且创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通讯》。1958年在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开办了自然辩证法研究班,学员们集体编写了我国第一部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总论性的著作《自然辩证法提纲》。进入“”时期,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不免受到影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仅使我国历史进入了新的篇章,也使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1978年1月,经邓小平等领导同意,成立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开始进入了更大规模的专业研究和普及阶段,全国各省、地、市也陆续成立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特别是经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议,“自然辩证法”被指定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必修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本科生的选修课,使得师资队伍、专业队伍都迅速扩大。目前,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已经拥有27个博士点和70个硕士点。在哲学门类中,“自然辩证法”是最受高校研究生欢迎的政治理论课之一。全国现有3000多名自然辩证法专业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几十万名硕士研究生、数万名博士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课程。

在中国这块热土上成长起来的中国自然辩证法,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伟大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尤其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一个“走出书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派。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形成了全线出击、左右开弓的局面。在基础理论方面,对天体演化、地球运动,物质层次结构、生命活动的本质等自然科学前沿的哲学问题以及数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的哲学问题等展开了深入探讨。对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史和科学技术社会史进行了全面总结,系统地研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同时,对20世纪兴起的西方科学哲学、西方科学技术社会学、西方未来学进行了客观的分析、批判和吸收。以这些工作为基础,从科学技术的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三个方面,对当代科学技术革命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做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回答,也为全民族思维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根据社会的现实需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发挥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能力强的优势,在能源、材料、信息、空间、海洋、生物等技术的开发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地质、农业、卫生、环境保护、国防建设以及技术引进与创新、经营管理、地区发展战略乃至全局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领域内,大力进行横向开拓,并在决策活动中显示了独特的力量,使自然辩证法成为开放性很强的学科体系。许多成果不仅在国内取得了令人信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为国际学术界瞩目。

2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研究热点

21世纪将是各领域全面发展的时期,自然辩证法也必将在新的世纪有一个大的发展。自然辩证法不仅要继续发展以往的学科领域,使它们在更加宽松的学术氛围下得以进步,而且还要开拓新的领域,以应对日新月异发展的世界不断提出的挑战。

2.1 自然哲学

通过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当代科学家的自然观、系统自然观、非线性自然观、混沌自然观、分形自然观、量的层次自然观、生成自然观和生态自然观等来探索当代新自然观;通过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后人类中心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建构自然哲学;通过研究自然及其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如关于恩格斯的“劳动创造人”的论断、关于由“夸克”引起的“物质无限可分”问题、关于由“大爆炸宇宙学”引起的“宇宙起源”问题等问题的争论,寻找自然哲学新的生长点。

2.2 科学哲学

在对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进行批判反省和重新评价的基础上,研究科学解释和测量问题,研究哲学语用学、自然主义和现代经验主义、后现代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等领域中的问题;研究科学技术的价值负载、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科学与哲学的关系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科学统一性、科学主义的本质、信息哲学、意识的本性;研究科学实在论、逻辑实证主义、分析哲学、语言哲学以及心理学哲学等问题;继续开展对科学家的科学哲学思想和自然科学前沿中的哲学问题以及非线性科学中的哲学等问题的研究,应用科学哲学的研究成果,对科技的社会应用以及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从中体现出科学哲学的时代意义和价值。

2.3 技术哲学

随着经济增长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技术哲学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问题旨趣、理论建构等都更加关注,学术界曾围绕技术哲学的研究起点是技术的本质还是技术与自然的关系、技术哲学的研究纲领等问题展开过激烈争论,有些学者提出“哲学研究的技术转向”、“技术哲学研究的认识论转向”、“技术哲学的经验转向”,还有的学者提出“技术哲学正处于十字路口”,它选择的方向将决定它是走向繁荣昌盛还是被边缘化。通过研究诸如海德格尔技术哲学、“技术恐惧主义哲学”、技术社会学、技术现实派学者思想的同时,围绕技术成果转化、技术的本质、网络技术与伦理、高新技术伦理、技术创新、技术转移、智能诊断技术以及技术与社会关系的案例分析等问题,丰富发展技术哲学。

2.4 科学技术与社会(STS)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STS)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题是科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科学技术对当代社会的重大作用及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等问题。随着21世纪生物技术、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而STS的研究将向纵深发展,通过研究“科教兴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关系、人类基因组研究的价值和社会伦理、技术创新、知识经济、知识创新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共同体创造力评估、诺贝尔奖及其社会运行、科技进步与劳动力资源开发、科技园建设、国外研究开发体系与创新系统建设、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科技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数字城市化建设、休闲和休闲文化及其产业建设、三峡工程建设与社会等涉及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丰富和发展了自然辩证法。

2.5 科学技术方法论

20世纪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以及各门新兴学科的不断崛起,出现了许多新的科学方法,如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非线性研究方法、复杂性研究方法等,这些都促进了方法论研究的发展,并使得方法论研究出现了许多不同层次的新的突破,一些不同于传统科学的方法论特征也在逐步形成,如通过研究创造力人格修养以及创造技法的培养等,探讨创造力开发的机制,建构创造力开发体系。科学方法论愈来愈显示出其在科学认识中确立新方向、探索新的生长点以及揭示科学思维的基本原理与形式的作用。

2.6 科学思想史

科学思想史研究历来为自然辩证法学科所重视,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哲学发展的需要,并同国际接轨,需要将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相结合、内部思想史与外部社会史研究相结合、专题思想史研究与综合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思想史研究与技术思想史研究相结合、科学家的科学思想研究与哲学家反思科学的思想研究相结合、中国科学思想史研究与西方科学思想史研究相结合进行研究,切实将科学的、历史的、哲学的东西相融合,做到科学与哲学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实证研究与哲学分析的统一。

3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现状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发展迅速,特别是在福建省科协的关怀和领导下,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的推动下,在广大自然辩证法工作者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主要表现在学科队伍不断壮大、科技成果斐然、教学方式灵活以及对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

3.1 学科队伍不断壮大

1979年对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来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这一年,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成立,厦门大学招收了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厦门大学获得全国第一批自然辩证法专业硕士授予权。进入新世纪后,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队伍进一步扩大,2000年厦门大学获得科技哲学博士授予权,福州大学获得科技哲学硕士授予权,2005年厦门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软科学研究中心被授为福建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此外,随着其他各高校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的逐步完善,围绕着自然辩证法的教学与科研,在我省组成了一支比较稳定的学科队伍,并且队伍规模日益壮大。目前已有近千人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中等专科院校、普通重点中学、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和新闻、科协等单位,其年龄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为推动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2 科学研究成绩斐然

随着学科队伍的不断壮大,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纷纷涌现。福建省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们一贯注重开展学术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研究分析经济、社会、科技、教育、环境等重要问题,特别是关于“山海辩证法”、“工程辩证法”、“农业辩证法”、“医药辩证法”、“海洋辩证法”、“交通辩证法”、“可持续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道德”等 专题研究,为福建省“三个文明”建设做出显著贡献。先后承担并完成了“新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近现代科学思想史研究”、“中国科学思想比较研究”、“规范论研究”、“当代西方技术社会的文化批判与价值重构研究”、“海峡两岸科技资源比较与互补性研究”、“台湾海峡两岸协同发展高技术的前景研究”等近百项国家以及省部级课题。先后出版了《生物全息论》、《科学逻辑学》、《科学创造的横向研究》、《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闽台协同发展高科技产业探索》、《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朱熹自然哲学思想论稿》、《科技史与当代科技》、《新兴科学大观》、《台湾科技经济发展概论》、《中国科技思想研究文库》、《中国传统科学思想史论》、《中国科学百年风云》、《原始性创新理论与实证研究》、《社会的价值批判与建构》等100多部优秀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动态》、《自然辩证法通讯》、《自然辩证法研究》、《科学技术与辩证法》、《科学学研究》等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数百篇学术论文。《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启蒙、现代性与现代风险社会》、《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获得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级奖项100多项。通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不断完善和加强了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在自然辩证法原理、自然辩证法发展史、科技思想史、科学技术与社会(STS)、科学学、人才学以及为地方科技经济社会服务等领域均有创新,成绩斐然。

3.3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

自然辩证法作为理、工、农、医硕士生的学位课,是一门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更是一门多视角、多层次的高度综合的学科,如何使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是这门课程的重要教学重点。由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首创的福建省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论文演讲比赛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创新模式,是对本门课程先进教学方式的积极探索,对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理论和研究水平,加强各专业研究生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培养现代化高素质的综合人才起到了推动作用。演讲赛自1984年创办以来,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迄今已有十二届。每届赛事期间,省内各主要高校通过层层预赛选拔,组成代表队,研究生不仅要写论文,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演讲的形式表达论文的主要观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既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水平,也强化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促进了各高校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此外,我省先后出版了多部《自然辩证法》教材,大大提高了理、工、农、医硕士生自然辩证法教学水平。2006年厦门大学“自然辩证法”获得首批福建省优质硕士学位课程,新颖的内容、生动的形式,使枯燥的课堂教学变得灵活起来,对整个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3.4 社会服务能力渐强

立足福建,跟踪当代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发挥学科优势,整合资源,为服务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为“海西”建设建言献策,始终是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在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科协的支持下,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时刻关注着本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致力于将自然辩证法理论研究与福建科技经济社会的实际相结合,为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早期老一辈专家周济教授、雷德森教授等参与福建省科技规划的研究与制定,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近年来,一些研究课题的不断完成已成为福建省科学决策的依据。如福州大学软科学研究所承担和完成的多项软科学研究项目,紧紧围绕福建人力资源开发、福建科学发展报告、福建高新技术与产业政策等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有的已成为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福建行政学院徐刚教授关于政府环境执政能力的研究成果数次被新华社编辑为动态清样,为中央领导同志提供参考。厦门大学官鸣教授、陈喜乐教授出版的《海峡两岸科技资源研究》、《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等专著,对海峡两岸的科技发展及两岸科技合作交流、两岸科技资源比较及优化配置的政策研究提供了科学基础。此外,有关专家还完成了《福建省科研开发新体系的战略研究》、《整合科技资源推进福建自主创新》、《福建省科技计划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机管理模式研究》、《技术进步与福建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当前福建企业发展中若干问题》等多个课题的调研报告,大大提高了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理论与地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4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近些年来发展迅速,成绩斐然,但随着形势与任务的变化,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4.1 社会环境的变化带来新的任务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一场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这场危机不仅本身尚未见底,而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进一步加深。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将面临着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挑战,面临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全球性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和科技革命。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科学技术的作用更加凸显,自然辩证法的学科优势也更加突出。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海西”建设高度重视,省委对加快“海西”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这不仅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也是我省自然辩证法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和重大任务。在这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福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充分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在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决策科学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4.2 教学内容发生了变化

自从1978年自然辩证法被确定为我国理工农医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以来,其教学内容一直为三大部分,即自然观、科学技术观和方法论。目前,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也大致继承了这些内容。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研究视角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使得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在自然观方面增加了人工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技观方面增加了技术创新、企业、人才管理、科技与市场经济、科技发展政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科技发展的内部机制、高科技与社会、地理环境对科技的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技术悲观主义和技术乐观主义、科学精神等;在方法论方面增加了技术方法、系统方法、复杂方法、方法的历史演化等。这些内容的增加势必要更新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难度。因此,如何完善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是对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又一挑战。

4.3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比例失调

从福建省近些年发表的关于自然辩证法的专著和论文来看,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或热点问题的应用研究较多,而关注自然辩证法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的较少。目前,只有较小一部分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学者对其基本理论和学科基础问题有所关注,大批自然辩证法工作者把热情投入到了自然辩证法的应用研究,无暇顾及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较为匮乏,使得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之间的比例失调。对社会科技热点的研究固然重要,但这是建立在基础理论研究之上的,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研究,势必要影响应用研究。如何平衡自然辩证法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比例,使基础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应用研究服务,成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重要挑战。

4.4 经费不足,资源共享不够,内外交流与合作较弱

研究经费不足是各类理论研究学科的普遍现象,自然辩证法研究因专业性强,面向市场筹措资金较难,长期处于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这势必影响研究工作的开展。如一些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无法开展,科研人员无法参加必要的学术交流,图书资料购置受限,资源共享不够,等等。加上自然辩证法专业人才成长相对缓慢,使学科本已存在的人才结构断层现象更加严重,严重制约了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的提高。

5福建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对策

自然辩证法是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学科领域,要想发展和繁荣福建省的自然辩证法学科,不仅需要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制等,还要努力调动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者的积极性,认真实行“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的工作方针,为我国自然辩证法发展服务,也为建设创新型福建和“海西”建设服务。总体来看,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进一步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海西”建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总结半个多世纪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结晶,是我们正确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行动指南。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大力倡导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用科学发展观统帅各项事业,指导各项工作,积极防范发展中的各种风险。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不仅要在理论层面上为科学发展观提供深刻、系统的论证,而且要紧密结合福建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福建省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一要积极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认真研究科技发展的社会效应及其“两重性”,研究科技风险与“风险”投资,为探索福建如何在这场危机中转“危”为“机”提供具体的论证和对策。二要主动服务“海西”建设,针对“海西”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为“海西”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三要切实对福建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科技发展运行轨迹做出科学的、系统的理论描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预测,主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从而为福建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为福建省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模式等提供有福建特色的研究成果,发挥自然辩证法学科在推动福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5.2 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学科优势

人才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保证学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要想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建设水平,当务之急就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自然辩证法人才队伍。一要在现有的高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哲学的博士点、硕士点中加强培养自然辩证法专门人才;二要加强对现有自然辩证法教学和研究人员的培训,会同相关教育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对我省自然辩证法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进行系统培养;三要贯彻产、学、研结合方针,加强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的结合,鼓励和吸收更多的实际工作者参加到自然辩证法研究事业中来,争取更多优秀人才致力于福建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四要整合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内的多方力量,发挥本学科的综合优势,瞄准“海西”建设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联合科学攻关,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的同时,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争取承担党和政府关于产业和企业的研究项目,在科学决策和咨询服务等方面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发展优势。

5.3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拓展科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密切,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研究领域的扩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势必随之拓宽。因此要紧跟当代科技发展的步伐,在学科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不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一要明确研究方向。我省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如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基础,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一个或两个研究方向或领域作为自己长期而稳定的研究目标,那势必有助于集中精力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这样有利于取得较大的突破,也有利于实现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稳步发展,创出特色,创出品牌。此外,对于我省的各个自然辩证法硕士点和博士点来说,要能够突出成果,明确和保持自己的学科特色和研究方向,并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使学术研究有所作为,从而带动全省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二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对于一个学科来说,基础理论研究无疑是其安身立命之根本,福建省自然辩证法要在基础理论研究上花大力气,拓展科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推动学科良性发展。三要继续努力做好“研究生论文演讲比赛”的品牌工作,在提高质量、扩大影响、注重成效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在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的同时,提高自然辩证法学科水平。5.4 加强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整合资源

学术交流与合作是提升学科发展的有利平台,福建省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我省自然辩证法学科对台交流的条件十分有利,要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强与台湾学者的学术交流与创新。一直以来,福建省各高校的许多学科与台湾地区的学术界都有着长期、良好的学术交流传统,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多方交流,做到优势互补,在学科发展的同时,促进海峡两岸科技经济社会的共同进步。

大力加强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设,努力搭建好三个平台,更好地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和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一是搭建好为经济社会服务的平台,鼓励科技工作者为国家建设献计献策,疏通渠道,以多种方式为科技工作者献计献策创造条件。二是搭建好学会作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办好学会刊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来繁荣与发展自然辩证法。三是搭建好为会员服务的平台。坚持以会员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为会员服务的手段和方式。为会员提供信息及培训,提供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反映会员的呼声,维护会员的权益,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积极发展和团结更多会员,把研究会办成自然辩证法工作者之家,以便更好地为国家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为发展自然辩证法事业服务。

课题组成员:

1、符卫国,福建省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

2、陈喜乐,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导,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3、许斗斗,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福建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

辩证的科学观范文第5篇

关键词:马尔科维奇;辩证法;自然辩证法

在过去,学术界对马尔科维奇的关注较多的是其实践观,比较少的人对他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专门的研究,或者只是笼统地认为马尔科维奇对传统辩证法的批判和对人道主义的建构只不过是在新的条件下重复了卢卡奇的老调。事实上,这是马尔科维奇的重大误解。马尔科维奇虽然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但在理解和诠释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上,与卢卡奇相比,马尔科维奇又向前走了一步。

一、南斯拉夫“实践派”与“正统派”之争

在上世纪 哲学 界关于辩证法的争论中,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流派中——南斯拉夫“实践派”与南斯拉夫“正统派”(即辨证唯物主义派)的争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双方在辩证法问题上的激烈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上:第一,辩证法是不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和 发展 的最一般 规律 的学说?第二,有没有自然辩证法?在这两个问题上,实践派的基本倾向是从人的存在来重新理解辩证法的概念,并主张将辩证法人道主义化。WWw.133229.CoM

然而,在实践派内部,意见又有分歧,正如马尔科维奇所指出的,“实践派”同仁“在拒绝正统的辩证法概念”时,又分成两种人。一种人因而从根本上丧失对辩证法的兴趣,另一种人则仍然相信,“辩证法对批判哲学是恰当的方法,并一方面试图通过深入研究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以及马克思著作中的内在辩证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当代其他方法(分析方法、现象学方法、结构主义方法)的批判考察来发展辩证法” [1]。前一种人指的是以m.坎格尔等人为首的“激进派”,他们否认辩证法是关于客观现实的普遍规律的学说,同时也最坚决、最彻底地否定自然辩证法。而后一种人,显然是指以马尔科维奇本人为代表的“温和派”,他们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问题,而在一定范围上并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

二、人道主义化的辩证法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当前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诸多弊端,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研究辩证法,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本质。

(一)辩证法的定义

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在当时无论在南斯拉夫还是在其他国家,辩证法的概念都存在着巨大的混乱。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辩证法的定义及辩证法方法的著述上都是不尽人意的,尤其是当时的教科书,对辩证法的定义存在着种种弊端。他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1、对辩证法的一些重要范畴(如发展、进步、对立、质、量、必然性等等)的分析、解释或定义仍是含混不清的;2、把辩证法原则无批判地、教条地理解为绝对的独立于人及其经验的现实规律,这些规律所表达的观点则被认为是神圣的、普遍的、绝对正确的和已被证明的,这样一来,辩证法也就被当成了一种已经完成了的东西;3、建立和应用辩证法的方式极其有限,很少作用自然 科学 以外的其他领域(如心 理学 、社会学、 经济 学等)的知识来丰富发展辩证法的尝试。

针对传统的辩证法定义——“辩证法就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2],马尔科维奇认为,辩证法“既不是一种绝对的、抽象的精神结构(如黑格尔所说),也不是自然界的一种一般结构(如恩格斯所说),而是人类历史的实践及其本质方法的一种总体结构——批判思维” [3]。而这种批判思维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批判思维的地方在于:前者的最终目标是“人在历史上的自我实现” [4],这也是辩证法的本质所在;而后者基本上都是从某种超人的价值(如上帝、逻各斯、世界精神等)出发来研究现实。因此,只有马克思的辩证法才是真正从一种人本身存在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现实,也只有这种批判思维才是人道主义的,即“它还必须被理解为一种研究和解决人道主义问题的方法,归根到底,被理解为一种决定人类行动的目标与适当手段的方法” [5],其他的都是非人道主义的。

可以说,在辩证法的定义问题上,马尔科维奇的看法基本上与卢卡奇是一致的,都强调了辩证法的批判性及人在历史中的自我实现这一本质特征。不过,对于辩证法的特征,马尔科维奇作了更系统更深刻的分析。

(二)辩证法的特点

这种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特点:1、总体性:现实必须被理解为一个具体的总体,而不能被当作彼此孤立的各个部分的组合;2、具体性:划定严格的两分法,只是概念探究过程的最初摸索;只有更深入的分析才能揭示对立面之间的中介;3、历史性:对共时性、结构性关系的研究必须以对历时性、历时性关系的研究为补充。一切表面上静止的对象不过是其历史的一个阶段,只有根据其起源和未来可能,才能全面地理解它;4、矛盾性:一切事物的动力在于事物内部各种对立力量和倾向的冲突;思维的动力在于矛盾的发现;全部问题无不是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解决问题就意味着解决矛盾;5、自觉性:实践这一特殊的人类活动,同物质(以及被物化了的人类存在)世界之外部的、严格的规定性不同,是以自觉为特征的,即人自觉地、有目的地投身于实践之中,并通过实践去实现人之特殊的、自由选择的可能性;6、否定性(革命性):使对象发生根本质变的原因,是对象突破了其内在本质的局限(否定之否定)。

三、人化自然的辩证法

过去,在辩证法的分类上,传统的辩证法观认为,辩证法可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前者指的是与人的意识相区别的自然界、社会及人的活动过程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辨证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后者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是指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法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而客观辩证法又可划分为客观事物自然界的辩证法和人类社会的辩证法。

然而,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对恩格斯的辩证法观尤其是他的自然辩证法观提出异议。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年)一书中指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观是违背马克思的本意的,因为马克思只是把辩证法限定在历史-社会范围内,而并没有把他扩大到自然界;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人们的误解和争议,“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 [6]。在青年卢卡奇看来,辩证法只能是主体的历史的辩证法,它的核心内容是主体和客体的辩证法关系。恩格斯的错误主要因之于试图在显然并不存在着自觉的主体的外部自然界中寻找所谓的“自然辩证法”,而没有主体的外部自然界是绝不可能自发产生革命功能的历史辩证法。

针对卢卡奇的这种批判,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对恩格斯的质疑是合理的,但他在在抛弃自然辩证法时走得太远了。

第一,卢卡奇强调把辩证法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这是他的深刻之处,这也恰恰是许多马克思主义者所忽视的,但是卢卡奇把辩证法仅仅归结为社会科学的方法,这种观点过分狭窄地限制了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范围,将导致他陷入困境:如果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仍停留在历史之外,或者说,如果我们对自然现象和人类实践变革的认识并不是社会历史的一部分,那么人们究竟怎样才能思考和讨论自然呢?这样一来,作为一种社会理论的哲学,一方面要通过自然讨论总体性,另一方面这种总体性的某些部分又处于哲学以外,便是自相矛盾的了。

第二,卢卡奇笼统地批判 自然 辩证法,却没有对“自然”和“自然辩证法”范畴的内涵作出精确的限定。他指出,如果人们要谈论自然辩证法,首先要区分清楚三种不同的概念:1、自然界本身的过程(即自在自然的过程);2、关于这一过程的理论;3、通过人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过程而导致的理论形成及实践应用(即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变)。而卢卡奇的结论之所以引起很大的争论,就在于他在批判自然辩证法时,并没有区分开以上这三种不同的自然范畴。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卢卡奇是在自在自然的辩证法的意义上讨论辩证法,那么,他的批判是合理的,“不言而喻,这里的确不存在什么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7]。但是,否定自在的自然过程中的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谈论自然辩证法。他指出,卢卡奇的失误在于他没有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同自在自然进程区分开来,“卢卡奇不但没有批判这种自在自然的辩证法概念,反而把批判的目光转向人对自然界的认识及辨证方法在自然界中的应用” [8],从而他也否定了人对自然的改变和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问题。在马尔科维奇看来,否定自然辩证法并不意味着在“人化自然过程”中,即在人的认识与活动所改变了的自然过程中也不存在辩证法;相反,“在自然成为人的 历史 的组成部分的范围内,辩证方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现象,也可以用于自然现象” [9]。因为,如果说,卢卡奇认为自然界不存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那么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这一过程,正是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相互统一,因此,辩证法同样使用于人化自然。

第三,马尔科维奇认为,卢卡奇把辩证法的特征概括为总体性、历史性、主体性及革命性本无可厚非,但他以此来作为否定自然辩证法的论据则有点站不住脚。对此,马尔科维奇批判地指出:1、关于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 科学 的方法是以孤立的事实或复杂的事实为特征的。然而,事实上,迄止卢卡奇那个时代,“自然科学在建构囊括了一个单一领域中各种现象之总体性的体系方面,已经充满了成功的尝试……自然科学已经 发展 了部分与整体、分析与综合的辩证法,这是社会科学的发展所无法相比的——至今仍然如此” [10]。2、关于历史性。卢卡奇认为自然科学忽视了其材料的历史特点,而且更主要的是,它不懂得讨论自然客体的质的发展。针对他的这个观点以及他所举的例子(一支矢和一条河),马尔科维奇指出“一支矢就是一支矢,一条河就是一条河,质变在此并不象在生产过程中那样迅速。不过,奇怪的是,卢卡奇忘记了人首先创造矢,然后才停止这样做;正是人才使得河流成为 交通 动脉、农业灌具和人造湖泊。因此,河流、生物物种和化学元素都有其历史” [11]。3、关于主体性。卢卡奇认为自然只是无主体的“纯客体”。然而,马尔科维奇认为“……在对自然界的认识中,在建构一种自然理论时,人总是在场的。而且这个‘人’不是一个抽象的人,而是一个存在于特定的时代、有其特殊的需要、受其研究目的和意识形态偏见及其价值驱使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成员” [12],因此,人就是人化自然的主体。4、关于革命性。在卢卡奇看来,如果辩证法应用于自然界便失去了其革命性。对此,马尔科维奇认为,如果“革命”的含义被极其过分狭隘地设想为无产阶级的 政治 革命,那么革命的辩证法在这种意义上就只能被理解为更一般的马克思主义 哲学 方法的一种特例。

第四,马尔科维奇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辨证方法是对动态的、具体的总体性的一种综合的、批判的考察和理解:因为这种批判的考察和理解能够确保实现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共产主义。就它能被理解为历史上人类解放和自我实现的 现代 革命过程的一个要素而言,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事件以及发现和把握自然的一切活动,都获得了一种辨证的意义。这样一来, 马尔科维奇就比卢卡奇更精确地界定和批判了自然辩证法,集中否认自在自然进程中的辩证法,而把人认识与改变自然的过程划归人的实践活动领域。

总之,马尔卡维奇所谓辩证法的人道主义化,实际上就是将辩证法从客观的和自在的自然过程的辩证法转变为人的历史活动本身的辩证法,即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换言之,要将人置于辩证法的核心。可以说,马尔科维奇对辩证法的概念和本质的见解并没有突破卢卡奇的辩证法思想的框架,都是从人存在的角度出发,去批判传统的辩证法定义,由此强调一种人道主义的辩证法,强调了人及其实践活动在辩证法中的主体作用。但在自然辩证法存在与否问题上,他并没有固守卢卡奇的看法,而是认为既不应该像m.坎加尔那样彻底地、激进地反对自然辩证法,也不应该像卢卡奇那样立场模棱两可,而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讨论辩证法在不同的自然范畴内适用的情况。他认为,自然辩证法在自在自然的角度上谈是没有意义的,而在人化自然的范畴上则是存在的。马尔科维奇的这种看法虽然仍存在一些问题,但与卢卡奇、坎加尔等人相比,在探讨自然辩证法的问题上,又向前走了一步。总的来说,马尔科维奇的辩证法观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他对卢卡奇的辩证法观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在自然辩证法问题上的分析与 总结 ,对辩证法的完善和丰富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尤其是对我们建构当代哲学的工作具有巨大的启迪价值。

参考 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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