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9 15:39:27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对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本省管辖海域范围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保护优先、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的方针,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开发海洋资源。
第五条沿海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领导,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
第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沿海市、县(市、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管辖海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跨市、县(市、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由共同的上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海洋特别保护区发展规划和全省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会同省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部门制订全省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第八条下列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
(一)海洋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和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
(二)单种资源密度特别高的海洋生物定居区或多种海洋水生野生保护动植物的栖息、繁衍区域;
(三)能对区域环境、生态系统产生重要影响的海洋水文、地理环境,如涌升流、汇聚流、环境自净区、岛礁区等独特区域;
(四)领海基点等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区域;
(五)具有特定保护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
(六)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亟待恢复、修复和整治的区域;
(七)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
第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生态保护型、生物资源保护型、非生物资源保护型、自然遗迹保护型、资源利用保留型等多种类型,根据区域内保护对象和海洋经济发展方向确定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型,制定相应的保护区管理制度。
第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部级和省级。
具有重大区域海洋生态保护和重要资源开发价值、涉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其他需要申报部级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列为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除本条第二款之外的其他海洋特别保护区应当列为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第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洋资源环境状况、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及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标准,组织选划论证和提出建区申请,经同级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跨行政区域的海洋特别保护区,由各行政区域的共同上级政府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申报海洋特别保护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
(二)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
(三)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管理方案。
海洋特别保护区申报书(空白)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报告按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编制大纲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建立、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或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名称按照“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行政区”(或“地名”)加“海洋”加“类型”加“特别保护区”的形式命名。
第十五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范围和界线,由同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适当位置设立界标,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撤销、调整和变化,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经批准建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加大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资金投入,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二)制定保护区的管理制度章程;
(三)制定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保护与开发计划;
(四)负责保护区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评价;
(五)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的日常巡护管理;
(六)组织保护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活动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七)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宣传、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活动。
第十九条经批准设立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其管理机构或所在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年内编制完成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可以根据保护与开发的需要和资源及环境的特点,适当划分出生态保护区、资源恢复区、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等。
生态保护区和资源恢复区内除保护区总体规划所明确可以开展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外,不得从事其他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环境整治区和开发利用区内可以开展
不与保护目标相冲突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第二十一条根据对主要保护对象进行保护的需要,海洋特别保护区可以确定特别保护时段。在特别保护时段,严格控制对保护对象有较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活动。
特别保护时段由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社会公众告知。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炸岛、炸礁、采砂、围填海、砍伐林木等改变海岸和海底地形地貌或者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狩猎、放牧、捕捞、采集、垦荒、开矿、采石等活动;
(二)采捕野生鸟类、鸟蛋;
(三)炸鱼、毒鱼、电鱼;
(四)加工、销售、运输和携带以受保护的动植物与岩石等为原材料制作的旅游纪念品;
(五)采挖野生羊栖菜、水仙花、贻贝、泥蚶等水生和陆生动植物种苗;
(六)移动和破坏海洋特别保护区界标及保护设施。
第二十四条严格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和重要的海洋生物洄游通道、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栖息地等重要生境。
第二十五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区内开发活动使用海域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开发活动和建设项目应当与保护区规划相协调,鼓励开展生态养殖、生态旅游、休闲渔业、人工繁育等与保护区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型开
发利用项目,建立协调的生态经济模式。
第二十七条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影响景观的生产生活设施。在保护区内进行海洋和海岸工程建设,必须依法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须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
第二十九条海洋特别保护区不得新建陆源污染物的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当逐步关停或改造成离岸排放,对入海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制度。
第三十条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擅自倾倒任何废弃物,生活污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旅游活动须符合保护区总体规划,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当地旅游部门制定旅游规划,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控制游客流量。
第三十二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区内有关单位共同制定防止海洋污染、生态破坏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遇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对保护区的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定期进行调查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生态保护、资源恢复、生态环境整治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活动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区内保护与开发计划。
部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调整应当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管理评估制度,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海洋特别保护区进行监督检查,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保护区总体规划,及时调整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与开发计划。
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制度,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或不遵守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相关管理制度,导致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或环境破坏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管理不善致使海洋特别保护区受到破坏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保护区管理机构予以纠正。
第三十七条因破坏严重而失去保护区存在价值的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海洋功能分区 适宜性评估 方法 构想
1 海洋功能分区的总体思路
海洋功能分区是根据海域的自然和社会属性的区域分异规律,划分不同类型的海洋功能空间单元的过程,是海洋功能区划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是进行海洋分区管理的核心依据[1]。
按照保护重要海洋生态系统完整、保证海洋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服务、保障沿海社会经济发展空间的总体思路,海洋功能区区划首先应对海洋自然生态系统空间进行分类分级,择优选划出海洋保护区;其次按照海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适宜性,择优选划港口航运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区、农渔业区等资源供给与服务功能区;在选划出重要的海洋保护区、优势资源利用功能区之后,在不具有典型的海域生态系统、景观价值、自然资源条件等一般的海区,可根据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影响最小原则,选划工业城镇区,保障沿海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其他功能属性特点尚不明确的一般海区,可划为保留区,为未来发展和保护预留空间;最后,排他使用的倾倒区等其它特殊用途的海域,划定为特殊利用区。
2 海洋功能分区的基本方法
海洋功能区的划定主要采用指标法,根据海洋功能区分类和功能区类型定义,综合考虑海洋不同区域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环境保护要求,确定不同功能区的主要选划指标[2],利用上述指标,采用基于GIS空间分析的因子综合评价等方法,对海域功能适宜性(港口、渔业、矿产、可再生能源、旅游等每一种资源条件在各个海域单元的优劣程度)进行评价,将适宜性评价为“优良”的海域初步确定为对应的功能。一般以每一类功能的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海域空间确定为评价单元[3]。指标选取以反映海域自然属性的资源条件为主体。指标的选取与赋值适宜性评价应在专题研究、资料数据分析、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4][5]。
将上述初步确定的功能区与海域现状利用、各涉海部门规划用海需求等分别编制为不同的功能单元图层,进行叠加综合分析,依据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对同一海域单元的不同功能进行比较,专家集成确定最优的海域基本功能[6]。综合分析主要采用专家评判方法,除依据区划基本原则以外还应注意以下具体原则:
(1)根据区划原则优先确定海洋保护、旅游、港口航运、矿产与能源等保障生态安全、交通航运安全、国家能源需求等海洋功能。(2)根据海域自然属性为主的原则,优先确定适宜性评价确定的海域资源优势显著的功能区。(3)按照上述海洋功能分区的总体思路,以海洋保护区、旅游、矿产与能源、港口航运、农渔业区、工业城镇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的功能顺序,优选确定功能排序靠前的功能。(4)按照区域海洋发展定位和战略布局,优先确定与区域海洋发展定位和战略布局一致的功能。(5)确定海域单元基本功能时应避免港口、工业城镇等环境质量标准低的功能区与环境质量标准高的功能区直接相邻,避免相邻功能区的用海矛盾与冲突。(6)应按照地域差异的海洋自然地理单元的相对完整性,保持海域功能的区域整体连续性原则,突出区域或岸段的整体基本功能,避免功能区分隔细碎。(7)海洋功能分区应按照引导海洋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促使海洋产业用海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避免工业城镇、港口等产业建设类功能区过度分散。
3 各类功能区选划的主要指标与依据
3.1 港口航运区
(1)由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通告确定的海上交通专用水域包括港口区、航道区、锚地区等优先确定为港口航运区[7]。(2)依据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全国或沿海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在不影响周边功能区海域使用、不占用旅游、渔业、海洋保护、矿产与能源等优势资源的海洋功能区的前提下,规划新增设和现状基础上扩大利用的港口航运海域可确定为港口航运功能区。(3)依据深水岸线条件、港口发展空间、区位条件、腹地经济条件、交通区位条件、港口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周边海域使用协调性等指标,对区划范围内其它港址资源海域进行港口航运适宜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海域确定为港口航运区。(4)港口航运区的选划主要应避免占用自然岸线、近岸岛礁、海岸景观等重要海域资源,节约利用深水岸线资源,尽量保持港口码头、港口水域、航道、锚地等航运空间的整体联系。
3.2 农渔业区
以渔港、渔业基础、主要养殖区、捕捞区、农业围垦区的现状或计划利用海域为评价单元[8]。选取养殖自然条件、渔业生物资源条件、渔业环境条件、渔业基础设施条件、区位条件、海洋灾害等主要指标,进行农渔业功能适宜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海域确定为农渔业区。
根据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依然严峻和近岸围海养殖严重破坏自然滩涂岸线资源、近岸设施养殖强度过大等不利于渔业功能的影响,为了保障渔业产品质量,保护自然滩涂岸线资源,农渔业功能区应主要向环境条件较好的浅海水域转移,适度加大浅海重要渔业品种养护、传统捕捞水域功能空间。
3.3 矿产与能源区
以油气、固体矿产(海砂)、盐业、海洋再生能源等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用海、计划开发海域、资源富集海域为评价单元,选取资源丰度、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影响、周边海域使用协调性等为主要指标,进行矿产与能源功能适宜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海域确定为矿产与能源区。
3.4 旅游区
对滨海风景区、浴场、海洋娱乐区、城市岸段、人文历史景点等海滨旅游区和海蚀崖、海蚀地貌、砂咀泻湖、红海滩等自然形态保持较完整的海岛、海岸地质景观资源区进行分类统计,形成空间相对集聚的旅游资源岸段或海域作为旅游功能适宜性评价单元。选取景观资源价值、旅游娱乐服务条件、周边人口、交通区位条件、海域环境质量、周边海域使用协调性等为主要指标,进行旅游功能适宜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海域确定为旅游功能区。
3.5 保护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经环保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部级与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界定为海洋保护区。(2)国家或沿海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海洋环境管理中计划建设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与周边功能区无明显争议和矛盾,应确定为海洋保护区。(3)根据海域踏勘、海洋综合调查评价等近期相关海洋环境保护专题研究的资料分析,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分类分级标准,主要考虑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管理基础三种属性,选取典型性、稀有性、珍稀濒危性、脆弱性、科学价值、经济和社会价值、建区状况和管理条件等多项指标对尚未建立保护区的其他重要海区进行分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确定为海洋保护区。
3.6 工业和城镇区
以区域建设用海、滨海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园区等规划或计划开发海域为评价单元[9]。选取海域空间资源开发潜力、填海造地成本、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周边海域使用协调性、敏感资源距离、交通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等为主要指标,增加生态环境影响等填海限制性条件的指标权重,进行工业与城镇功能(围填海)适宜性评价,评价等级较高的海域确定为工业与城镇区。
3.7 保留区
目前功能利用条件尚不成熟的预留和功能待定海域以及在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区周边的空间缓冲海域确定为保留区[10]。
3.8 特殊利用区
海域现状为排他使用的倾倒区等其它特殊用途的海域,划定为特殊利用区。
4 各类海洋功能区空间范围确定的依据
海洋功能区的空间范围除考虑功能区自然单元的定整性外,同时应考虑各类不同功能区海域使用的范围确定[11]。各类功能区的海域使用范围可参考海域使用现状和相关用海需求、开发规划确定,港口航运、工业城镇、矿产与海水资源、特殊利用区等涉及建设用海的功能区应考虑一定的环境影响范围和使用安全范围。旅游娱乐区、保护区主要应考虑保障景观娱乐、生态功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张宏声.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概要[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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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第3篇
海岛的意义不仅在于岛屿本身的资源,而且还是中国防务体系中的前哨阵地,因此开发海岛对加强海洋工程建设,促进海洋科技发展和工农业进步以及国防建设等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1988—1995年有关部门进行了全国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和海岛综合开发试验,完成了《全国海岛综合调查报告》。1988年4月海南岛建省并成立经济特区,这是中国海洋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事件。2003年1月粤(广东)海(海南岛)铁路正式通车,完善了海南岛同雷州半岛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了海南岛的经济发展。作为中国的第二大岛,海南的现代化对保卫和开发中国南海区域具有重大意义。1996年国务委员罗干在第二十四届世界海洋大会上致辞中说:“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共享一片海洋,热爱海洋就是热爱人类自身,保护海洋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因此“,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海洋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工作,在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的同时,积极探索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发展模式,为解决海洋资源与环境问题进行了不懈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重视对海洋污染的调查和监测,初步建立了由近海到远海、多部门合作的海洋环境及灾害观测网络和预报、警报系统。二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制订海洋环保规划,中国先后制订了《全国海洋环保“九五”(1996—2000年)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和《海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四是开展了对海洋污染的整治,国家遵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对不符合标准的沿海的厂矿企业限期达标,否则令其搬迁、停产或关闭。五是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中国目前已建立各种类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59个、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作出了贡献。
曾强调:“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海洋,增强全民族的海洋意识。”联合国将1998年确定为“国际海洋年”,对此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确定了“迎接海洋世纪,共铸蓝色辉煌”的主题,组织了有史以来以海洋为主题的最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活动。2005年是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中央有关部门下达文件,由交通部牵头成立筹委会,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主题开展筹备活动。2005年7月11日郑和下西洋六百周年纪念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出会的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指出:中国既是陆上大国,也是海洋大国。大力发展海洋事业,对于保障国家安全、维护权益、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的7月11日,即郑和下西洋纪念日作为中国的“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中国的实施日期。通过“宣传郑和、学习郑和、弘扬郑和”的一系列活动,对全国人民进行了一次海洋观的普及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的海洋意识,为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海洋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总的来看中国海洋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底子薄,在总体上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中国在走向海洋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2012年国际上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不断提醒我们:在国际海权竞争激烈、海上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近海生态环境频遭污染的背景下,制订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仍需全方位、多视角的审慎思考。因此今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贯彻党的十精神,促进中国海洋经济全面、快速、健康、和谐、持续发展。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海洋经济管理。一是要加快转换海洋经济发展体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海洋产业的效益。二是要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管理法规,依靠政策、法规、金融利税等有效手段加强管理,以便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和规划。三是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自觉服从和顾全发展海洋经济的大局,遵循国家统一的海洋政策,并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调节好沿海地区及相关内陆地区的经济活动,促进海洋领域的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要努力发展重点海洋产业,以点带面,加快海洋经济发展速度和提高效益。一是要扶持海洋高科技产业,并以其为龙头,形成海洋产业的中坚力量,带动海洋经济的全面发展。二是要将提高效益放在首位,走科技兴海之路,重视海洋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三是要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海洋产业,以促进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率,并积极探索新的可开发资源,特别是要重视中、远海资源的开发。
第三,要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使海洋产业群不断增值扩大。一是要大力加强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和滩涂种植业等)。二是要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包括海盐和盐化工业、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船舶制造业、海水直接利用业和深海采矿业等)。三是要努力发展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和海洋服务业等)。四是要积极支持新兴海洋产业和未来海洋产业的发展(包括海洋生物开发产业、海洋能利用业等),使之在海洋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有明显的提高。在此基础上,要促进海洋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综合协调发展,并形成大的海洋产业群和重要的海洋基地。
第四,要调整海洋经济开发的顺序。鉴于目前世界和中国周边海洋权益的激烈争夺,为了尽力保存国内资源,确保能源持续供应的可靠性,必须改变过去“先沿海,后海上”“、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开发顺序,而应调整为:先海上,后陆上;先远海,后近海;先海外,后国内。
第五,要加强海洋服务业的保障作用。海洋经济发展受到海洋自然条件限制很大,因此发展海洋气象业、海洋保险业、海洋救捞业、海洋金融业等海洋服务业非常重要,特别是要加强海洋观测、预报、预警和防灾、减灾工作,以减轻海洋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要大力开展在海洋经济方面的国际合作。海洋经济是与国际经济联系非常紧密的领域,在海洋石油业、海洋采矿业、远洋渔业、远洋运输业、造船业等方面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引进和吸收发达国家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以提高竞争力,实现跳跃式发展。
第七,要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一是要防止酷渔乱捕破坏资源,改进捕捞技术和方法,为海洋捕捞业的持续发展提供资源基础。二是要建立各种海洋环境保护区,保护好海洋物种和生态系统,为海洋农牧化的大规模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要扩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区域,发现新的油气资源。四是要坚持深水港湾必须深水深用的原则,以便用于不同规模的港口建设。五是一切适宜于旅游娱乐的岸线、海滩、浴场和水域,都要预留下来,以保证海上旅游娱乐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六是要促进沿海岛屿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把沿海岛屿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和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考虑。
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第4篇
审计6班17011056 黄董文希
【摘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其中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海洋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本文以新发展理念下绿色发展的视角出发,结合审计理论和绿色发展相关理论,探讨了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框架,探索海洋资源绩效审计发展现状,并通过案例分析印证理论框架,最后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完善审计技术方法和重视绩效审计评价四个方面提出可行建议。
【关键词】海洋资源环境;绿色发展;绩效审计
Research 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Development Concepts
Abstract:The 13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pas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into the constitution, in which green development is the key to building a beautiful China. The goal of the marine resource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 is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use of marine resources and the environment, while achieving economic, social and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Start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concep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auditing of marine resources, explor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marine resource performance auditing, and confirm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through case analysis, combining audit theories and related theories of green development.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udit team, improve the audit technology and methods, and pay attention to performance audit evaluation.
Key words:marine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green developmentperformance audit
目录
摘 要…………………………………………………………………………………………i
Abstract ………………………………………………………………………………………ii
一、引言 ………………………………………………………………………………………1
二、文献综述 …………………………………………………………………………………1
三、理论研究 …………………………………………………………………………………2
(一)相关概念…………………………………………………………………………2
(二)理论基础…………………………………………………………………………3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5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6
(一)实践情况…………………………………………………………………………6
(二)实践评价…………………………………………………………………………6
五、案例分析 …………………………………………………………………………………7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7
(二)审计目标…………………………………………………………………………7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7
(四)审计结果…………………………………………………………………………8
六、新发展理念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9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9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9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9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一、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由于人口众多,并且浪费和污染现象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作为水资源利用的一部分,近年来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中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能源产业等主要海洋经济产业都必须依托在良好的海洋资源环境上,若不加以管理和监督,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这些产业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同时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本文在新发展理念的视角下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兼顾海洋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益型、效果性以及公平性和环境性,望有助于我国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文献综述
对于水环境审计,国外起步早于我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发展较为成熟。美国、荷兰、加拿大等国家在上世纪就陆续颁布了关于水环境保护的法律,加拿大在水资源利用保护环境审计方面走在国际前列,就是得益于较早关注环境问题并提供法律支持,如《海洋废弃物倾倒控制法》、《加拿大水法》等,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在审计实践方面,国际注册环境审计师委员会了相关实务准则,INTOSAI在2001年还颁布了一项指南,专门指导审计人员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该指南海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为我国政府执行环境审计提供思路。在我国也已有多部关于水环境的立法,但环境审计的主要法律依据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骆良彬(2019)认为,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国家审计机关监督财政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责任,但审计机关对于公共环境管理绩效水平的评价依据仍然不足。我国虽然起步晚,但在审计实践方面也有了一定的成就,2001年至2007年,审计署对“三河三湖”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情况审查;2009年,我国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为我国水环境审计的发展明确方向。
海洋资源审计是水环境审计下具体的一类,现阶段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的研究还较少,而更多针对是资源环境审计这一大门类。这里列举一部分学者的研究。Ernst(2001)根据环境管理、服务、能源以及生物多样化为水利相关行业建立了四个层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Gray(2010)从环境、社会和可持续方面的角度出发,指出当前环境审计鉴证实践的一些弱项;Boiral(2010)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审计为研究方向,分析和批判了可持续发展绩效的相关理论。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研究近年来会相对多一些,胡文霞(2018)阐述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客体、内容和重点以及标准,搭建了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实施框架;张奇琦等(2020)基于PSR模型对海洋资源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究;彭兰香等(2015)创造性地将PSR与绩效棱柱理论,针对浙江省“五水共治”绩效审计构建了评价体系。
再具体到水资源绩效审计,我国早已有了很多实践,但理论研究也仍然较少,从而也限制了实践的发展。李璐(2012)认为我国水环境审计报告虽然有绩效字眼,但内容上大部分还是财务的合规性问题,还未更进一步在合规性的基础上分析制度政策的合理性、评价环保资金的效益性等等;韩杰等(2018)认为水环境绩效审计是对社会各界给予水环境保护采取的措施通过统一指标体系进行鉴证评价,并给出建议;史金鑫等(2019)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在监督财政财务资金收支过程中,考虑环境效益问题,把环境绩效审计当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工具。大多数学者的态度表明,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将发展为环境审计的主流,并且将更多的关注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上去。
三、理论研究
(一)、相关概念
1.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理念指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我国“十三五时期”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本文研究资源环境方面的审计,所以将更加关注绿色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增长,代价便是环境的严重破坏。其实不仅是我国,国际上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牺牲环境效益来换取经济利益的,201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可持续发展大会就提出要持续关注绿色经济,即相比于以往,各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也关注社会环境效益,对于环境责任不能再是零成本。这几年,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产业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获取了一些成就。2017年,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首次奖建设“美丽中国”加入到本世纪中叶的强国目标中去;2018年,党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所蕴含的内涵,就是要摒弃以往先开发再保护的错误思想,区别于单纯保护生态环境下的发展,而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将资源资产、经济资产与财富有机统一,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水资源审计及海洋资源环境审计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水资源丰富,但相对于十几亿的人口来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甚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为解决水污染严重、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我国加大了对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投资,于是相关水资源的审计也尤为重要。根据世界权威机构WGEA的定义,水资源审计是环境审计的一部分,同样也可以包括财务真实性审计、合规性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又是水资源审计的细分,主要是针对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利用、海洋资源治理和海洋资源收益等内容进行审计。
3.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
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简单来看是资源环境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结合,但其中理论联系学术界还未有确切定论。从广义来讲,绩效是指人对委托人期望的履行情况,委托人对人的全部期望组成了绩效的内容,即绩效审计就由真实性审计、合规审计和效益性审计的加总。那么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就是委托人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利用方,即涉海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在涉海资金管理利用、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与执行情况及目标达成和资源使用效率情况进行鉴证评价。从狭义来看,即把真实、合规和效益相独立开来,认为绩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标来确定的,把效益性审计单独称为绩效审计,这样情况下,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鉴证、提供目标达成情况及资源利用是否效率的相关信息。具体到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就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真实、合规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价资金使用时候具有效率,是否同时有益于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
(二)、理论基础
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来研究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除了最基础的受托责任理论,学界中认同的理论还有可持续发展论、资源环境价值论、外部性理论。
1.受托责任理论
审计因受托责任产生而产生,在本课题中,受托责任主要是受托管理资源环境的责任。根据我国性质,自然资源理应归全体公民所有,但个体公民是无法对如此丰富的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利用的,于是各级政府则受托管理这些自然资源,并有义务向委托人说明其行为过程及结果。作为独立的监督者,审计机关应接受这些资源财产所有者的共同代表,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委托,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进行监督,这就是自然资源审计的三方关系。将该理论应用于本课题,海洋资源无疑具有公共性、共享性的特点,各级政府及有关企业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为了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而过度开发、忽视保护或事违规利用,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危害了资源所有者——公民的利益,所以审计机关应推进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有关资源的战略规划情况,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就是资源要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不对后代人发展对资源的需要构成危害。建国以来,在我们经济力量不够雄厚的时候,粗放式的发展方式对资源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破坏,并引起了严重的代际间资源分配的不公平。为弥补以往的过失,我们往往需要花更大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去修复环境。但其实,可持续发展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反而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可持续发展方向的环境绩效审计。对于海洋资源,虽然海洋幅员辽阔,但我们目前有能力利用的资源只有一部分。另外,水源具有流动性,一定区域的污染很有可能蔓延出去,造成恶性循环。因此,绩效审计应当充分关注各海洋资源管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等,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长远战略的制订提供有用信息。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原来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主体对其他个体造成的非市场行为,但其实经济学家们并未统一外部性的定义。现在,外部性早已不光光是生产领域或事消费领域中的问题了,而是被赋予了更广阔的空间概念,即代内和代际的外部性,代内的外部性就是要考虑资源是否合理利用和配置,代际的外部性则是要解决我们人类代际之间对资源环境利用行为的影响,这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基本相似的。海洋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且并不具备绝对的排他性,使得经济主体在利用海洋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并不会自觉得加以保护,对资源的再利用造成阻碍。这种行为是无法自发调节的,必须借助国家审计的监督力量。
4.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该理论认为环境中蕴含着资源,有资源就一定有价值。环境资源价值是指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存在价值,当这种价值表现为总经济价值,则可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学界对环境资源价值已有一些评估方法,基于“支付意愿”理论,人们可以通过直接市场评价法、揭示偏好价值评价法等方法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资源做量化评价,分析这些资源在合理期间内对经济带来的价值,甚至可以把资源的损耗、环境的破坏作为影响因子加以考虑,这就能对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提供一些思路。
(三)、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理论框架
1.审计客体
对于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审计客体一定是受托管理海洋资源的相关部门和领导人员,主要包括沿海地区的政府部门,涉及海洋开发和保护的部门如海事局、水务局、渔政等部门,当然,涉海资金流动轨迹上的所有部门和企业也都可以延伸作为审计的对象。
2.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通常包括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本文认为政府审计最适合作为海洋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这一结论的得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政府部门本身作为审计客体,从权力等级上来讲,审计主体就应该是上级审计机关或特殊情况下的同级政府审计机关,也只有政府审计有必需的强制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海洋资源环境的特点,海洋流域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广、涉及的资金量庞杂、需要的专业技术难,而民间升级和内部审计的专业领域、人员设施配备可能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的项目,所以依靠政府资源调动、人员培训、资金调配的能力,在合理的成本效益下实施审计工作。
3.审计目标
从宏观上来看,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就是维护海洋资源的利益,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安全,并能够促进海洋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发展。若更多从绩效审计鉴证和评价功能去思考,在制定目标时还可以考虑对绩效信息的真实性的鉴证和相关绩效水平的提高。
4.审计内容和重点
根据WGEA在2001年的指南,本文将海洋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内容概括为五部分,分别是对政府涉海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针对海洋环境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的审计、对政府其他项目对海洋资源环境造成影响情况的审计、对海洋环境管理监管系统的审计和对计划的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科学性的评估。针对具体项目的审计重点,可以从“5E”理论出发来考虑。经济性可以是海洋资境治理资金预算是否合理、各项经济资源的利用是否节约;效率性主要考虑成本效益,投入资金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有不必要的支出;效果性反映目标执行结果,比如有关海洋的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是否有效执行、环境治理项目是否达到改善环境目标等;公平性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影响,比如说代际公平,资源环境的管理利用和保护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是否有只开发不保护的现象;环境性反映环境影响,要评估政府涉海项目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等情况的影响大小、范围,从而合理开发、有效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资源审计现状分析
(一)、实践情况
下面简单例举2018年的几个审计项目:
浙江省嵊泗县审计局对全县海洋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东部乡镇的贻贝养殖情况,并发现存在养殖海域未批准私自启用、违规扩张养殖海域而阻碍航道等问题,同时发现海洋局与渔业局在海洋特别保护区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不完善的问题。后期整改中,该县一是细化了法规,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与环保、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追回了欠缴的海洋生态补偿金、海域使用金等未收款项,加强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深圳办在Y省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将审计重点确定为海岸带管理、围填海项目和海水养殖,旨在推动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此次审计发现了违规下放围填海项目管理审批权、优质海岸线资源被占用、无序粗放建设、海水养殖入海排污造成局部污染等众多问题。
山东青岛省围绕海洋资源资产基本情况、海洋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海洋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及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此次审计重点落在了胶州湾保护、渔业养殖清理、排污总量控制等的专项资金审查,对涉及污染防治的海洋渔业执法、涉及海岛海域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责任落实,并且利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等创新技术方法。
(二)、实践评价
从审计署官网公布的审计信息来看,近年来,审计机构越来越频繁地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进行审计或是在临海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中关注海洋资源利用。我国海洋资源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也越发丰富,涵盖了海洋资源政策、资金使用、资源开发保护和收益等方面,但是也可以发现,这些审计工作大部分围绕了专项资金使用真实性、合法性和政策执行的合规性,而通过量化绩效评价指标来对工作绩效做评价考察的实践较少。海洋资源,甚至自然资源管理,目的就是要兼顾开发和保护资源,在当期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维护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所以推行绩效审计是趋势,即在合规和财务真实性审计的同时,还要关注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案例分析
(一)、SZ市的背景概述
SZ是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示范市,其地理位置优越,共有东西两大港口群,将近260公里的海岸线分隔开。西部港区水深港阔,四通八达,可与国内沿海及世界港口相通;东部港区海面开阔,风平浪静,是华南地区的天然优良港湾。
据统计,2005年,SZ港外贸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了亿吨大关,同比增长20%。2017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约2520万标箱,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枢纽港。到2018年底,SZ港共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239条,形成了完善的班轮运输结构。尽管SZ市港口建设水平世界领先,海洋经济总量持续上涨,但其海洋经济发展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生产风险突出等问题。为面向未来,进一步建设绿色港口,国家审计决定对SZ市开展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以护卫经济发展。
(二)、审计目标
本次审计是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要求,为实现海洋经济良性发展而开展的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绩效审计。直接目标是为了鉴证和提供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各项涉海资金使用效益、海洋环境治理及生产安全风险防护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识别绩效差异,寻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最终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的绩效水平。
(三)、审计内容及范围
本案例审计对象主要为市海洋局、海事局、市财政委、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及市水务局等相关单位。部分审计内容如下:
一是海洋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012年,市政府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划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机构上实现了陆海的统一。下一步就是要积极推进海洋管理的立法和制定海洋规划。由于海陆统筹涉及多部门分工与合作,所以需要建立相关的综合管理体系,区分职责、明确责任。另外海洋整体发展规划完善与否也是审计的一方面,从过去偏重对陆地的开发,到现阶段对海洋经济资源利用的重视,需要对本市海域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对海洋资源进行可持续发展利用,使得投入资金达到最优效益。
二是海洋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情况。本市设立了113个海洋监测站点,形成了全市海域监测站网,定期公开数据、公告。本次审计应对这些海洋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对生成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同时,审计组了解到该市海洋污染主要来自陆地,因此对入海口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如市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在海洋污染情况的监控、防治和管理等方面通力合作情况也要做绩效评价。
三是海上及港口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情况。对于海港,每日货轮来往频繁,针对海面溢油事件的处理能力一般都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对其他海上危险化学品泄露的处理能力和相关装备物资的储备情况也是审计需要关注的方面。
(四)、审计结果
第一,海洋资源规划布局缺乏战略性。检查文件发现,该市在2004年制定了《SZ市海洋功能区划》对2005~2010年的海洋资源开发作出了指导,但随着国家战略布局及相关功能区划的标准发生变化,该市《功能区划》未能及时修订,同时也未按《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配套规划。对于SZ市丰富的海洋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长期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中短期功能区划及产业布局,做到在保护中利用海洋资源,在绿色发展的指导下发展海洋经济。但是审计发现实际规划严重不足,以沙滩资源为例,东部海滩约有50余个沙滩,仅个位数合法取得海域使用证,开发海水浴场等旅游产业,其余海滩无人管理或被私自使用,并经常能看到垃圾在未经批准的沙滩上堆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
第二,部分海域污染严重,污染排放严重超标。审计组以海水水质标准为评价依据,发现西部海域海水水质标准超四类海水水质标准1倍以上,远差于东部海域。经过了解,该市海域污染主要来自于陆地,即污水排放。检测结果显示,15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个排污口排放超标,这表明海陆共治维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并没有实现,投入建设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厂、监测站点等设施的使用绩效低下。追责到有关部门,审计组发现环保部门、水务部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相互协调合作,从而导致污染防治的海陆脱节,违规现象暗中滋生。
第三,面对突发生产安全问题能力存有缺陷。首先,面对海面溢油的意外情况应对能力不足。SZ港运输等业务发展迅速,常有上万吨级别的邮轮停靠,万一发生溢油事件,溢油扩散出港区外,可能对海洋生态和资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SZ港能够处理的溢油吨数应大于邮轮油舱破损的最大溢油量,才能保证安全,然而根据调查,该市海域油污清除能力仅在50吨左右,远低于标准。另外,SZ港对危险化工物品泄漏的防控抢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应急设备库的建设也还没有启动。目前海事等部门仅有一些初级的检测防护设备,应急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技术和能力不足,这方面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六、新发展理念视角下优化海洋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健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法律法规
我国还没有一套专门指导水环境审计的准则。政府审计依据《审计法》开展工作,但对水环境审计工作针对性不强,对于水资源的特殊性,应该专门制订一套水环境审计准则为理论指导。我国已有的一些与水资源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如《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等,都是以治理环境,绿色发展为出发点的,可以作为审计标准应用,但这些法律多是阐述合规性问题,并未提供相对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国应针对水环境绩效审计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层次综合评价资源利用绩效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绿色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训和审计队伍建设
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不同于常规的财务审计,不仅需要审计人员懂得财会和审计知识,还要要求审计组中有如环境工程、化学、水利、地理等跨专业人才。对于现有审计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知识;对于疑难问题,还应当合理利用专家工作。同时,审计机构应该与海事局、环保局、水务局这类相关机构建立联系,共享信息,这样可以大大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三)、完善审计技术和方法
针对海洋资源环境的审计涉及面广,不仅仅是海域内资源,海岸带、港口,甚至城市内排污管都可能在审计范围内。在自然资源审计中,最常见到的就是遥感技术,通过空间图像与数据信息的结合,可以帮助捕捉审计疑点。另外,根据海洋资源环境审计涉及的数据种类多、变化快等特点,可以将海域开发利用、海岸线开发治理等相关矢量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数据管理监控系统,这样可以全方位的评价资源管理绩效。在海洋污染防治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跟踪审计,并适当评价治理绩效,提出优化意见,提高治污水平。
(四)、以财政财务资金为牵引,同时更加重视绩效评价
资源环境绩效评价是发展趋势,并不是要我们忽视财务审计,对于一个庞大项目,财政资金流转到哪里,相关责任就落到哪里。在海洋资源环境审计中,对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快速发现疑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但是,财务审计并不是终点,不能以“配套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样的字眼评价绩效,而是把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管理作为绩效评价的一个方面,融合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去综合考虑。比如在评价海洋资源开发环节的绩效水平时,可以考虑资金拨付率;在资源利用环节,可以计算海洋产值增值量占投资的比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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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范文第5篇
关键词: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7-0003-01
海洋资源是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自然价值。我国海域辽阔,纵跨3个温度带,具有多种海洋生态系统。中国不同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差异较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较好。随着近些年来对海洋开发力度的加剧,出现了较严重的海洋污染事件,另一方面,海洋自然灾害也会造成海洋污染。在对海洋开发过程中,应充分发掘海洋的潜力,让海洋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应重视对海洋的保护,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重视环境保护。
1 我国海洋污染程度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海洋水产业快速发展,海洋经济多年增长速度超过20%,海洋水产业占海洋产业总产值的一般以上,沿海的造船、交通、旅游、海盐、石油、水产品等产业快速发展。虽然我国对海洋资源的利用程度总体还比较落后,但在开发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和能源的浪费,在发展过程中缺少发展监管,对海洋资源承载力缺少评估,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海洋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渣和废气。海洋中大部分污染物来自于陆地,近海区域排放的污染物尤为严重,每天产生的废水和废物流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极大破坏[1]。
我国对海洋资源的开发比较晚,技术不成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造成海洋资源开发效率比较低,容易发生海洋污染。海洋污染的同时,也造成海洋资源质量下降,资源利用价值降低等问题。虽然我国海洋面积辽阔,海洋资源丰富,但无序开采,对海洋资源造成了巨大损失,不能很好地发挥海洋资源对经济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
2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1 海洋开发思想观念落后
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转变,海洋资源价值也逐渐被认了认识并利用,在开发过程中如果不加约束地进行开采,就会破坏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一些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仍然存在,海洋资源具有流动性,一个地方海洋资源被过度开发,不仅会影响本区域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还会对相邻区域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关系。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是功在千秋的事业。可持续发展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发展,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还要满足后人对海洋资源开发的需要。在进行海洋资源开发时,应重视开发、利用、再平衡,做到可持续科学发展[2]。
2.2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政府依法治国,法律是海洋资源管理的依据,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需要地方和国家逐级进行审批,一些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过度保护本地经营者利益,造成法律制度制定落后。我国对海洋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但法律法规分散,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过程缺乏严格的程序,造成海洋环境被污染。
2.3 海洋开发利用效率低,开发方式粗放
我过对海洋资源的开发长期以来存在高投入、高速度、低效益的粗放发展方式。这对海洋多样性是违背的,海洋资源在开发过程中缺少多层次重复利用。一些具有综合利用效率的资源往往只使用了一部分。比如,海洋资源可以为我们提供食物、药材等材料,但人们对海洋资源的开发还比较单一,只注重了食用价值的开发,不太重视其他价值的开发。在开发过程中,高碳开发,忽视了自然资源的平衡,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危害。
3 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建议
3.1 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整体规划
根据每个区域海洋的特点,结合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对近岸海洋的开发利用进行整体规划,在满足沿海城镇发展需要的同时,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对近岸海洋生物资源开发进行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养殖,建立良性的生态系统,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3]。
3.2 树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意识
先污染后治理的开发方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治理需要花费昂贵成本,同时也造成周边事物,不符合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低碳开发模式应遵循科学发展模式,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开发之前要先考虑开发的后果,这样才能让海洋资源造福人类。在推进海洋资源开发保护的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主体性作用,将可持续发展纳入发展规划中,提高“高碳”行业开发的准入门槛,通过政府管理创新,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3.3 完善海洋资源开发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过程中污染浪费严重,受到人们观念和经济利益的影响,还受政府的立法、执法的影响。有关部门通过立法和执法,形成低碳、高效的社会意识形态,通过详细的低碳发展规划,推行低碳生产模式。通过法律对捕捞量、捕捞期,污染物排放等进行严格限定,通过执法保证违法必究,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并注重环境保护,可以更好地让海洋资源服务我们的生产生活。
参考文献
[1]贾如.我国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科技需求和政策研究[D].渤海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