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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本体论/世界图景/实践/意识/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

目前哲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理解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虽然几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它们之间的分歧既明显又尖锐。这种笼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上的迷雾如果不能得到进一步的澄清,可能会模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形象,妨碍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立场的正确把握。要坚定唯物主义信念,从理论上看,有必要针对几种主要的理论见解做一点辨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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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观点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一般唯物主义相混淆,认为唯物主义过时了,因此,马克思主义过时了。

持这种理论观点的人,通常对所谓一般的唯物主义(或“物本主义”)不以为然,并且把这种唯物主义当作整个唯物主义的主要形态,没有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一般的物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区分开来。他们将对物本主义的否定与批评简单地转移到对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否定与批评上来,认为既然物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已经过时了,那么,包含这种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也过时了,因此,应当寻求新的解释立场。我们不排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个别言论带有一般旧唯物主义的痕迹,因为马克思主义创立的时代,正是这种唯物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时代。他们的某些话语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的印记,受到时代条件的约束。同样,我们也承认,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后继者如第二国际的所谓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他们站在一般的旧唯物主义的立场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了。这种情况,甚至在前苏联20年代以布哈林为代表的“机械论派”中也有所反映。他们受逻辑实证主义及物理主义的影响,寻求将复杂的、高层次的事物还原为更简单的、低层次事物的还原主义解释立场。我国的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受前苏联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难以划清甚至模糊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与一般唯物主义界限的问题。实际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创立伊始就告别了旧唯物主义,并明确清算了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理论关系。我们知道,旧唯物主义在哲学本体论上的最重要的观点是,世界是由纯粹的无生命的物质及其运动构成的,其口号是:“给我物质和运动,我能创造整个世界。”这种唯物主义以近代自然科学为根据,对自然的世界图景作了机械论的描述。虽然与神学、唯心主义相比,它有一定的进步性与合理性,但它毕竟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特别是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以极为思辨的方式阐明了被机械唯物主义者们忽略的东西。然而,在近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仍然占主导地位的时代,黑格尔辩证法被轻率地抛弃了。马克思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人与超越者,吸取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打出新唯物主义的旗号,首先超越的就是这种纯粹的唯物主义。其代表人物当时是摩莱肖、毕希纳和福格特等人。福格特说:“思想对大脑的关系,有如胆汁对肝脏或者尿对肾脏的关系一样。”(注:k·c·巴克拉捷.近代德国资产阶级哲学史纲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3.)没有肝脏就没有胆汁,没有大脑就没有思想。他们认为,生物界现象要用物理学和化学元素原理来说明,整个世界,无论是有机界还是无机界,都是由原子构成的,同一个原子,今天是粪肥的成分,明天可能同与它类似的原子一起组成芬芳的花朵。在他们眼里,世界无非是一堆原子,无机界与有机界并无实质的区分,精神也不过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或物质的机能。这种唯物主义将林林总总的世间万物归结为一种物质即原子,认为一切都可以从世界的原子或物质构成中得到说明。他们不了解,生命的出现和精神的出现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重要的事件,它们一经产生就既不能被还原也不能被取消,并且构成了由低到高的自然等级序列中的新层次。这种唯物主义没有看到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等级层次,没有看到高层次的等级层次具有低层次的等级层次所不具有的属性。的确,马克思认为精神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是物质世界的反映;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于此,他不仅指出了精神自诞生起就具有的社会特质,而且进一步指出了精神对物质的能动的反作用。马克思在其本体论中明确肯定意识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的第二性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人类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并把它纳入其辩证的世界图景之中。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要求把事物、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或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本身就明确地包含着肯定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和因果作用这一理论环节。如果缺少了这一环节,人类能动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就成了一句空话。在理论上,它是理解马克思实践观的基础,否定意识必然否定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否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任何可能性。马克思多次明确地表示,他并不反对“精神的动力”,而是要进一步探索“动力”的动力。肯定意识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的第二性的本体地位和作用,是马克思扬弃唯心主义、超越旧唯物主义的重要环节。但马克思是在肯定自然界的先在性、第一性的前提下,肯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或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而其观点与认为精神是世界本源的唯心主义有根本区别,与旧唯物主义的立场既有一致之处,又有重大差别。这种差别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与“从前的唯物主义”的差别,是辩证的、历史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与“纯粹的唯物主义”或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差别。因此,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等同于一般唯物主义或“纯粹的唯物主义”是断断不可接受的。2

第二种观点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庸俗化,未能真正理解辩证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导致辩证法的真正意义在理论和常识层面的失落。

辩证法首先是一种世界观。尤其是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与世界观是紧密结合的。马克思的辩证法也同样吸取了并且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本体论辩证法立场。作为世界观的辩证法,它最深刻的意义在于揭示了辩证的世界图景,而不仅仅是被后来的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教条化了的所谓两大原则、三大规律和一系列范畴的组合。世界观的辩证法是对辩证的世界图景的总体把握,这个辩证的世界图景是自然、社会及其历史的立体动态图景。在黑格尔那里,这个图景是头足倒置的,是以绝对精神为中心展开的。马克思把它倒了过来,并且唯物主义地阐明了自然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这种新唯物主义的世界图景中,物质自然界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依次往上,随着地质历史的演化,出现了生命;在生命的基础上,出现了具有高级精神智能的人类,历史从此由自然史演进到人类史,并且通过人类的创造活动衍生出人类诞生前自然界所没有的人化自然。具有精神的人和人类社会的诞生是自然进化中的一个伟大质变。马克思敏锐地把握了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的辩证等级和层次,他不仅清楚地看到了从无生命的自然到有生命的自然、再到具有精神的人和人类社会与历史这一由低到高的既有普遍联系又有重大质的差别的发展过程,而且明确指出,他所创立的唯物史观是对更高层次的人类社会和历史规律的揭示。在他的自然—社会本体论框架中,一个关键的理论环节是:承认人的精神、人的活动和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实在性和辩证的层次性,承认它们不仅源于自然,而且高于自然,不仅与无生命的自然物、与有生命的自然物有质的区别,更主要的是它们对低层次的事物起一种宏观决定或下向因果作用(开放的历史决定论),这是马克思超越旧唯物主义、确立新唯物主义的自然—社会的辩证法的哲学思想基础,是他在哲学上实现革命性变革的一个重要的哲学思想前提。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与范畴只有紧扣这一辩证本体论框架才能得到最具体、最有生命力的展开。离开这个辩证的世界图景,离开这一质的规定性,进而把辩证法仅仅理解为一种方法,无疑会导致辩证法意义的失落,这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总体的辩证法就会失去应有的光彩。

传统的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恰恰未能紧扣这一主题,而是简单地将唯物辩证法圈定于辩证自然观,而且其物质范畴往往过于狭义,忽略了物质的多层次的其他形态。因此,一些人诟病辩证唯物主义,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强调自然的物质方面,而在于如何辩证地理解自然与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世界图景,这恰恰是马克思超越前人的最有贡献的方面。马克思出入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及其辩证法,其所继承的理论遗产决不只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辩证法,而且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经过新唯物主义洗礼的辩证法,即新唯物主义的辩证的世界图景理论。辩证法固然是一种方法论,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断不可将辩证法方法论化。世界观、本体论的辩证法是硬币的另一面,甚至是更重要的一面。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是一种世界观的辩证法,是一种头足倒置的世界观或自然历史观,在他那里,自然是历史和绝对精神的外化、生成过程。马克思清楚地看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巨大价值,并将它颠倒过来,加以扬弃,创立了唯物的历史的和实践的辩证法。这种“马克思主义的按其本质来说是本体论的辩证法”(注: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本体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113.),不只是存在于历史和意识领域,而且存在于自然界中。正是由于自然界的辩证运动,才在对立统一、量变质变等运动中产生了形态和性质各异的种种新事物,产生了发展的阶梯和新的质。自然界不仅存在着飞跃,而且正是由于这无数的飞跃才构成了发展的链条,并且盛开出了人类精神这朵鲜花。人类精神倾注在劳动实践当中,体现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当中,一步步地创造出人类的历史和社会。自然界的生物进化逐渐让位于人类精神和文化的进化,自然史也逐渐地过渡到人类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自然—历史的总体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一种辩证的自然—历史的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思侧重研究的是社会历史的辩证运动过程及其规律,因此,我们也可以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简称为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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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观点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归之于实践本体论,最终导致实践唯心主义。

与以往的哲学相比,马克思更重视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他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可以称之为一种改造世界的实践哲学,是一种实践唯物主义,但不能将它归结为实践本体论。实践本体论的核心原则是强调实践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回避乃至否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这是一条反唯物主义的原则。虽然马克思哲学的重心不在于阐明自然界的辩证法,而在于阐明社会实践领域的辩证法,但这并不等于可以否定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很显然,实践本体论对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质的弘扬是以牺牲唯物主义为代价的。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源于一般唯物主义,但高于一般唯物主义,这是不争的事实。实践本体论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架空起来,并将它整个地安放在一个并不牢靠的流沙基础上,其用意虽然是突出马克思哲学的实践本质,但不管怎么说,否定马克思哲学的自然本体论基础,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大厦也将摇晃。事实上,强调人类实践活动与坚持唯物主义并不矛盾。因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已经有了质的区别。实践本体论对此却恰好缺乏体察。诚然,在一般唯物主义或严格意义上的唯物主义中,是没有作为主体的人和人的实践活动的位置的。说它是物本论唯物主义也不为过。但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已经从根本上超越了这种物本论唯物主义(或客体唯物主义)。在这种新唯物主义的世界图景和本体论框架中,自然与社会、物质与人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它们之间既有连续性,又有间断性和飞跃,既有彼此间紧密的相互作用,也有性质迥异的区别。而有精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或意向行为),是这种新唯物主义框架中最富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质的方面。这一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实质不仅被“庸俗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抹去了,而且也被实践本体论者们忽略掉了。4

第四种观点是正确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但论证的范围狭窄,未能真正确立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瞿秋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在党的领导下开始由自发变为自觉。中国共产党主办了《向导》、《新青年》季刊、《前锋》、《中国青年》等理论刊物,建立了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主义丛书,还把上海大学改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养干部的基地。中国共产党在该校设立社会科学系,许多共产党人担任主讲教师.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的第二次高潮。在这次高潮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了解更为全面,不再限于仅仅介绍唯物史观,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李大钊也不例外。李大钊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李大钊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李大钊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著,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著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特别突出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的唯物主义立场,着重绍述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他指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宇宙间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归根到底都是物质的具体表现。“全宇宙只是统一的物质之种种组织或混和的方式。”整个宇宙就是物质无限多样性的统一。“各种物质并且经常地在变动、转动、变化之中。物质并不消灭,也不发生,只是时常改变自身的组织形式罢了。这就是物质不灭的原理。”

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出发,瞿秋白对生命和意识或精神作了唯物主义的说明。他指出,生命是物质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形态,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凡有生命的必有蛋白质体;凡蛋白质体不再溃败的过程中必发现生命。当然还必须其他的化学成分,才有持久的活的机体;然而单为生命之发现,却并不需其他成分:其他成分的需要,只在于变成蛋白质而持续此生命。最低等的生物实在仅仅是蛋白质球,然而他们却已有生命之表现。”至于意识或精神,则是物质长期的、高度的发展的产物.也是“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的属性。“精神不能外乎物质而存在;物质却能外乎精神而存在,物质先于精神;精神是特种组织的物质之特别性质。——物质当然是宇宙间一切现象之根本。”“自由人的脑经(一种特别组织的物质)能思想。没有这种物质,便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无论什么样的思想,决不是一个人的创造或想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从外物所给的经验得来的,就是纯粹抽象的算术亦是现实世界的反映。”

在瞿秋白之前,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比较注意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与现实政治斗争联系比较紧密的内容,希望从中得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思想武器,而对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之类抽象的理论问题,则关注不够。瞿秋白纠正了他们的这一不足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应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抽象、最远离现实生活的内容之一.但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一块基石,是马克思主义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根本前提。从瞿秋白对这一原理的绍述可以看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已有相当大的提升。瞿秋白还力图把这一原理转换为思想方法,他说:“以物质基础的考察.实际情况的调查,来与我们的理论相较,是非正误立刻便可以明白。因为精神现象发生与物质现象.而物质是可以实际按察的。”在这里,他已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中国共产党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立了基础。

总之.瞿秋白的物质观吸收了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总体上突破了旧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局限,基本上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概念的原意。但是,他毕竟是第一位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国哲学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精神的领会尚不够深刻。他比较重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没有突出其辩证法性质,没有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另外,他对物质概念的理解还存在着不准确志处,例如,他说:“物质不过是‘电’的种种表现而已。电子的各种结构,形成各种元素之原子;各种元素原子互相结合而成各种不同的组合,构成各种物质之分子。人身大地星球及宇宙,无不是这些原子分子所组成——分子原子之于宇宙,正犹砖瓦之于房屋。”显而易见,他的这种理解,容易混淆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之间的界限。

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尽管瞿秋白没有做到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他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是予以了高度的重视。他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做了比较系统的阐发,是中国绍述唯物辩证法基本思想的第一人。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瞿秋白指出,其基本意思是说事物的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这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原理”。他说:“物的矛盾及事的互变便是最根本的原理,——没有矛盾互变便没有动:没有动便没有生命及一切现象。’“所以‘斗争’与‘矛盾’(趋向不同的各种力量互相对抗)——足以规定变动的历程。”可见,他已认识到对立统一规律贯穿在运动发展的全过程,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至于矛盾如何相互转化以及如何引起运动发展并且规定运动发展的方向,瞿秋白还未来得及做进一步的论述,这表明他的理解还是初步的。但是,这种理解毕竟突破了朴素辩证法的局限,上升到普遍规律的高度。他把对立统一规律看成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规律”,为毛泽东后来将此理解为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提供了思想前提。

关于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瞿秋白看来,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展开。他指出,在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下,事物向前发展有两种形式或状态.一种是数量的变化,一种是质量的变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最终结果。“宇宙及社会里的一切发展,——就是数量变更的渐渐积累,而数量的变,到一定程度,必定突变为质量的变。”瞿秋白把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多次质变理解为“连环不断的否定”,不过他没有展开论述质量互变规律是如何进入否定之否定规律的。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瞿秋白;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辩证唯物主义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在党的领导下开始由自发变为自觉。中国共产党主办了《向导》、《新青年》季刊、《前锋》、《中国青年》等理论刊物,建立了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书店.陆续出版发行了马克思主义丛书,还把上海大学改造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培养干部的基地。中国共产党在该校设立社会科学系,许多共产党人担任主讲教师.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的第二次高潮。在这次高潮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了解更为全面,不再限于仅仅介绍唯物史观,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传播和理解,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开始进入规范化阶段。

    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

    中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都有留学日本的经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受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很大。日本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体系的理解并不全面.通常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概括为唯物史观、经济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当时中国大多数学者,无论是赞成马克思主义的,还是不赞成马克思主义的,都受到日本理论界这种观点的影响,甚至对马克思主义研究较深的李大钊也不例外。李大钊试图用进化论中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链条把马克思主义体系整合起来,这同日本理论界三大部分平列的观点相比,要深刻一些,但李大钊的说法毕竟不够准确,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实际。瞿秋白精通俄文,在苏联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从另外一个渠道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他似乎没有受到日本理论界的影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比李大钊等人更为深刻、更为全面。

    瞿秋白在《马克思主义之概念》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互辩律的唯物论,二是历史唯物论,三是经济学说,四是科学社会主义,这四部分不是平列的关系而是有内在联系的完整理论体系。同其他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不一样的地方在于。瞿秋白十分重视互辩律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他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解释宇宙一切现象的方法总论,总合各科学的方法而说明人类知识能量的认识论”。至于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社会科学中的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得出的结论。总起来说,互辩律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总的宇宙观和统一的方法论,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是其在具体研究领域的展开,科学社会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形成的最初动机和最终目标。瞿秋白提出这种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目的在于“帮助读者得到对于‘马克思主义’一词的正确概念,不至于认为马克思主义就限于唯物史观及其经济学说”。

    瞿秋白所说的“互辩律唯物论”(有时他也采用音译“第亚历克蒂”),是他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称谓。他不喜欢“辩证唯物主义”这个从日文套用过来的译名。想创立一个新的译名。无奈“辩证唯物主义”已经在中国思想界流传开来,成为约定俗成的通用哲学术语.已很难再作变更。因此,瞿秋白的互辩律唯物论的提法,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事实上,瞿秋白的四分说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分说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也许是针对中国理论界存在的忽视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他才把辩证唯物主义单独突出来。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是对于宇宙、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统一的观点,统一的方法。何以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及社会观是统一的呢?因为他对于现实世界里的一切现象,都是以‘现代的’或互辩的(Dialectic)——即第亚历克蒂的唯物论观点去解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曜秋白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新认识,纠正了李大钊三分法的缺陷,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已有所了解,而对辩证唯物主义还不十分熟悉,瞿秋白便担负起了介绍辩证唯物主义的重担。瞿秋白写了许多讲义、文章,出版了许多译着,堪称是在中国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绍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第一人。在上海大学任教期间,他讲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撰写了《社会哲学概论》、《现代社会学》、《社会科学概论》等教材。《社会哲学概论》从“哲学之唯物论唯心论”讲起,论及宇宙的本原及其演化、生命的发展历程,阐述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概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现代社会学》更为具体地绍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并详细论证了“社会科学中的根本方法就是互辩的唯物主义”他翻译了多篇苏联学者介绍唯物辩证法的论文.还翻译了郭列夫着的《新哲学——唯物论》一书。在此书译本的附录中,有瞿秋白撰写的《唯物论的宇宙观概说》一文,表达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理解。瞿秋白还发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实验主义与革命哲学》等文章,参与“科学与人生观论战”。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实用主义、自由意志论等资产阶级的学术观点,扩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影响。瞿秋白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解和绍述,侧重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是,在瞿秋白以前,早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此缺乏了解。瞿秋白改变了这种状况,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首次明确地表述了哲学基本问题。他在《社会哲学概论》中指出,最初的哲学是一切知识的总称.“随后知识渐渐分类、综合、组织而成系统,就发生种种科学,——从哲学之中分出;至今所剩的仅仅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科学分工的结果,使哲学仅仅能成为综合一贯的智识,有统率精神物质各方面的智识而求得一整个儿的宇宙观之倾向:更因科学进步而智识系统日益严密,于是,哲学——所谓‘求宇宙根底的功夫’愈益得以深入。然而初民哲学与现代哲学仍旧同样是人对宇宙的认识”。囝他明确地指出,当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后,“人若想哲学问题,——就是他想组合一更稳固的‘宇宙念’(ContemplatiodcM0nde)——他立刻就遭到的难题:‘我’与‘非我’的关系,‘认识’与‘实质’以及‘灵魂’与‘自然’的关系。直到如今,这一问题还是哲学中的根本问题”。“凡以客观为出发的,——只要他是一贯的思想家,有这勇气一直推究下去,——他必成唯物论中之一派。而以主观为出发的,——便是唯心论中之一派”这里所说的“我”与“非我”、认识与实质、灵魂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都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表述。

    基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瞿秋白把各种哲学划分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他认为唯心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他指出,有的唯心主义者纯粹以个人主观意识的“独在论”(唯我论)为出发点,提出主观唯心主义学说。有的唯心主义者以“绝对精神”为出发点,提出客观唯心主义学说。他们的共同本质都是认为思维或意识为第一性的,而存在或物质为第二性的,歪曲了世界的本来面貌。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世界上除了我的意识之外,什么都不存在;客观唯心主义者虽然“超个人意识”,还是把物质世界看成精神的派生物。“超个人的意识之学说,最巩固的就是黑智耳(黑格尔)和塞林(谢林)的学说,他们的‘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超个人的意识,——其中似乎能包含主观与客观、精神与自然界。然而塞林的见解以为宇宙只是这一精神的‘自念’。黑智耳的哲学系统里所谓‘绝对的’逻辑过程很重要,所以宇宙是这一‘绝对精神’的‘自想’——逻辑过程。实际上是一样的”。

    瞿秋白还对唯心主义哲学产生的根源作了分析。他认为,唯心主义哲学的产生有两重原因。其一,历史原因。由于人们的认识能力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因而形成唯一主义的错误认识。在人类初期。人们还不能科学地解释各种自然现象,以为有神灵在支配着世界“既然信仰宇宙为某一神灵所创造,即此便是以主观为出发点的各种哲学系统之基础,而这种信仰本来就不期而然地引导到‘客观之存在受主观的规定’等类的学说。”因此,“凡是与唯物论相对抗的哲学,都是由初民的万物有灵论里出来的”。其二,社会原因。由于社会生活现象十分复杂,人们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只得求助于神灵的保佑.于是形成唯一fl,主义的错误认识。“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各社会间交通日益繁多,往往骤然暂时归之于神归之于上帝。”“一民族之内的斗争,各民族之间的战争,以及通商事务里,常常发现以前所引为不可能的事,而大家所期望的事反不能实行。这种状况更可巩固对于‘天神力量’的信心,而增长依赖天力援助的倾向。”

    从上述瞿秋白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绍述可以看出,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把握得比较到位:而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思维与存在或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问题,把握得还不够到位。他对唯心主义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某些合理的内核并没有作出具体的分析;对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认识得也不够深刻。事实上,唯心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把认识上的曲线简化为直线.把认识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加以夸大,导致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列宁;唯物辩证法;《列宁专题文集》

中图分类号:B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1)05-0049-05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列宁专题文集》哲学卷(《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精选列宁著作14篇,相关重要论述23条,内容丰富翔实,为我们集中学习、研究列宁的哲学思想提供了很好的读本。通过该卷的研读,我们可以清晰地体味到列宁哲学思想的突出特色,那就是对唯物辩证法的重视、阐发和运用。

一、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重视及其原因

列宁一向高度评价辩证法的重要性及其决定性理论地位。早在专门研究黑格尔辩证法思想之前,列宁就在1908年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以下简称《唯批》)中,称辩证法为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宝贵成果”[1]334。后来,在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系统阐发中,进一步明确了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地位,认为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根本的理论基础”[1]341,是“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1]343。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能在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实现革命性变革,关键就在于改造并运用了黑格尔体系的主要成果――辩证法。“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从根本上来修改整个政治经济学,把唯物主义辩证法运用于历史、自然科学、哲学以及工人阶级的政治和策略――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最为关注的事情,这就是他们作出的最重要、最新的贡献的领域,这就是他们在革命思想史上迈出的天才的一步。”[1]335

列宁之所以如此重视辩证法,主要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为了寻求一系列迫在眉睫的时代课题的哲学回答。在列宁生活的20世纪初,时展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在社会领域,从自由主义进入帝国主义时代,西方酝酿着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二是自然科学领域,出现了科学危机与革命。”[2]在此情况下,列宁面临着一系列亟需回答的时代课题:帝国主义时代的性质特征,国际修正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潮的理论根源,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道路,自然科学革命的哲学总结,等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深入剖析这些重大时代课题的“伟大的认识工具”。其二,是为了适应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完善的内在逻辑要求。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创始人,完成了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和实践基础的奠定;同时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解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创建并系统阐发了科学的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学说。而作为学说“灵魂”的唯物辩证法则只是贯穿渗透于其中。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恩格斯未能对唯物辩证法做出全面系统的论证说明,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但同时这也给马克思主义的后继者留下了发展的契机。列宁正是抓住了这一契机,致力于系统研究和阐发作为哲学科学的辩证法。

二、列宁对辩证法的概念界定

综观《列宁专题文集》哲学卷,列宁对辩证法主要做了如下七次界定:

第一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0年12月所著的《论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中的几个特点》。“辩证法即关于包罗万象和充满矛盾的历史发展的学说”[1]341。

第二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3年3月所著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辩证法“即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这种学说认为反映永恒发展的物质的人类认识是相对的。”[1]334

第三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4年11月所著的《卡尔・马克思》辩证法一节。辩证法是“内容更丰富的(与通常的相比)发展学说”[1]342。在原文中,列宁还引用了马恩的阐释――“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3]11,进一步阐明了辩证法内容的丰富性。针对以往哲学将辩证法仅局限于“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他还特别指出辩证法包括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从不知到知的转化。”[3]12

第四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4年9月至12月所著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存在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看作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彼此转化的东西。”[1]132

第五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4年9月至12月所著的《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本质论)。列宁指出“黑格尔主义的实质”,也即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运动和变化的思想”,而这种运动是以对立统一为源泉的“自己运动”[1]133。

第六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4年9月至12月所写的《辩证法的要素》。列宁将辩证法简明扼要地界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1]141。

第七次界定见于列宁在1915年所著的《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1]148

以上七次界定是列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针对不同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给出的,其侧重点各有不同,大体反映出了列宁对辩证法理解的逐步深入。概括起来讲,列宁关于辩证法的界定主要昭示了以下几点:

第一,辩证法作为一种学说,其研究对象是“发展”的一般规律;

第二,辩证法因其研究对象的普遍性而具有丰富、全面而深刻的内容,既包括对外部客观世界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揭示,也包括对认识和思维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揭示;

第三,辩证法的实质性内容,也即“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事物对立面统一的揭示说明。

三、列宁对唯物辩证法内容的具体阐发

列宁对唯物辩证法内容的具体阐发主要见于《唯批》、《卡尔・马克思》辩证法一节和《哲学笔记》。《唯批》在力图实现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与辩证法相结合的过程中,初步阐明了认识发展的辩证法。《卡尔・马克思》辩证法一节围绕发展的主题,简要列举了辩证法的若干特征。《哲学笔记》则结合对黑格尔哲学及整个哲学史的研读,深入探讨了辩证法的基本内容、理论性质和功能等诸多方面,向我们展示出了一个围绕对立统一而展开的,包括诸多范畴、规律等在内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雏形。

(一)列宁建构了以对立统一为核心的唯物辩证法体系的主体结构

我们可以把这一结构简要概括为两个普遍原则、一个核心、若干规律和范畴群。

“两个普遍原则”即“发展的普遍原则”和“统一的普遍原则”[1]142。发展的普遍原则要求着眼于包括客观世界、主体活动、人的概念等在内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运动发展,以揭示不断发展中的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统一的普遍原则要求着眼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多种多样的、普遍的联系,以揭示世界多样性发展中的统一性、整体性。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揭示包括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无限发展,使辩证法真正成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发展的学说。

“一个核心”即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也就是对立统一,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1]148。前者是指客观事物本身的对立统一,由此展开的是客观辩证法或物质辩证法,具体内容涉及对立面存在的客观普遍性,对立面的斗争、统一和过渡,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构成事物发展的动因等。后者是指对对立统一之客观规律的主观反映,主要体现为主观辩证法或认识辩证法,具体内容涉及“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1]135,“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1]140,也即从相对真理无限地接近绝对真理的曲折发展过程,真理的具体性及真理的实践检验标准的确定与不确定等。相对于我们仅就前者而言的通常理解,列宁的这一概括无疑深刻得多。因为仅承认客观事物的对立统一,并非难事,但还只是停留在朴素辩证法的层面上。而作为哲学科学的唯物辩证法,其关键在于“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中去理解发展观”[4],也就是实现对对立统一之客观发展规律的正确理解及概念表达。

“若干规律和范畴群”主要是指根源于对立统一的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及为了阐发此规律而形成的众多范畴。列宁虽没有明确列出今天我们所熟知的“三大基本规律”,但他把对立统一称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1]148,强调了辩证法研究的对象就是事物运动的规律,并深入探讨了其丰富内容:事物的发展就是对立面的斗争、统一所导致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过渡、转化;事物发展的过程呈现出“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过渡”的具体形式,以及“仿佛是向旧东西的复归”[1]140-141的,螺旋式上升的“圆圈”运动态势。为了深入阐释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列宁还形成并论及了密切联系的几大范畴群。其中围绕唯物辩证法的一般原则而探讨的范畴有发展与运动,联系与转化,时间与空间,运动的间断性与非间断性等;围绕对立统一而探讨的范畴有对立面的统一与斗争,对立面的依存与转化,绝对与相对等;围绕否定之否定而探讨的范畴有肯定与否定,否定之否定,重复与前进等;围绕量与质的转化而探讨的范畴有量与质,渐进与中断、飞跃等;围绕主观辩证法及辩证法的叙述方式而探讨的范畴有物质与意识,实践与认识,反映与创造,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客观真理,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内容与形式,分析与综合,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等。

(二)列宁提出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同一的原则,从而明确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性质和功能

在列宁那里,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同一的论断有一个逐步明确的过程。开始时主要讲三者间的相互渗透与包含,如在《卡尔・马克思》辩证法一节中,列宁指出,辩证法本身包括认识论的内容。后来逐渐从整体的高度讲三者一体。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列宁认为,“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1]131这句话其实肯定了逻辑就是辩证法,就是认识论。在《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列宁明确提出,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1]145。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列宁再次强调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1]151。

为什么说三者同一呢?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有这样一段话,“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在这里的确客观上是三项:(1)自然界;(2)人的认识=人脑(就是同一个自然界的最高产物);(3)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1]136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要揭示“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这就需要将自然界纳入到人的活动范围内,人与自然界之间建立起反映与被反映的主客体关系,此即认识活动。而认识内容必然要通过一定的“反映形式”,尤其是诸如概念、范畴等抽象的理性形式表达出来,这样也就产生了概念的逻辑运动。可见,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其实包括三个方面: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认识活动的发展规律及概念的逻辑运动规律。认识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同样包括以上三个方面。究其根本,不管是辩证法,还是认识论、逻辑学,都是要用概念的运动反映客观世界的运动,以实现思维与存在的具体的历史的辩证统一。三者的研究对象和目标都是根本一致的,所以说三者同一。

列宁从三者同一的原则出发,明确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性质和功能。从理论性质上看,唯物辩证法就是认识论、逻辑学,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而不是关于运动发展的各种现象或实例的总和。看不到这一点,就只能停留在直观的朴素辩证法的层次上,不能领悟唯物辩证法的精神实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功能也因三位一体而“一身三任”,既具有辩证法的世界观功能,又具有认识论功能,还具有科学思维的逻辑和方法论功能。

(三)列宁初步阐发了作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统一之基础的实践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通常认为,列宁只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讲实践的重要性。事实上,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随着对黑格尔《逻辑学》研读的逐步深入,列宁明确了实践的本体论地位,实践辩证法的思想最终得以确立[5]。《列宁专题文集》哲学卷向我们清晰展现了列宁实践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脉络及基本主张。

列宁开始较系统地阐发实践观是在《唯批》中,主要强调了实践的客观性及其对认识客观性的验证,并将实践确立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1]44。列宁在评论资产阶级哲学家莱维对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第一条的解读时说:“当阿・莱维说马克思认为同人类的‘现象的活动’相符合的是‘物的活动’,即人类的实践不仅具有(休谟主义和康德主义所谓的)现象的意义而且还具有客观实在的意义的时候,他的话在本质上是正确的。”[1]27在此,列宁虽也承认实践的“现象的意义”并肯定实践的“能动力”,但出于批判唯心主义认识论的需要,主要强调了实践作为人的物质活动所具有“客观实在的意义”。而客观的实践正是验证认识客观性的标准。“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1]46这也就意味着实践证明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正确性”[1]46。“如果把实践标准作为认识论的基础,那么我们就必然得出唯物主义。”[1]46列宁由强调实践的客观性及其对于认识论的基础地位,坚定地捍卫了认识论的唯物主义性质。他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出了“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1]49

列宁对实践的第二次集中论述是在《哲学笔记》中。随着对辩证法问题及黑格尔哲学的系统研究的深入,列宁进一步揭示出实践是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相统一的中介。“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1]137人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认识,特别是逻辑结构(“式”)的形成,并不是直接对应于外部客体结构,而是必须要以实践为中介,通过实践活动的亿万次重复才能实现。“认识向客体的运动从来只能辩证地进行:为了更准确地前进而后退――为了更好的跃进(认识?)而后退。相合线和相离线:彼此相交的圆圈。交错点=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1]144人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真实反映,特别是逻辑结构(“式”)的形成,并不是直接映射外部客体,也不可能一下子完全达到,而只能通过某种中介、“交错点”间接地逐步地实现。这个中介就是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因为只有实践才能实现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139实践能够“使主观见之于客观”。实践是渗透着认识活动的自觉活动,能够把主观的认识、目的变成客观的现实,此即主体的客体化。而另一方面,自在之物经由实践而变成为我之物,原有的现实经由实践变成更合乎人的目的的新的现实,此即客体的主体化。“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为来改变世界。”[1]138“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人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外观、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1]139列宁充分肯定了实践所特有的改造世界的能动作用,深刻揭示了实践本身的辩证法。正是实践基础上主客体相互作用所实现的人对世界的能动关系,构成了人与世界的最本质的关系。

四、列宁对唯物辩证法思想的实际运用

如前所述,列宁重视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对时代课题的哲学回应,这也就决定了其辩证法思想的一大特色,即着眼于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他坚持用辩证的方法分析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性质、帝国主义战争与民族战争的关系等重大社会问题;坚持用全面的、辩证的观点,认识、评价诸如赫尔岑、狄慈根等历史人物。即便是对于马赫主义、唯心主义等各种错误的哲学社会思潮,列宁在进行唯物主义的无情揭露和批判的同时,也指出了其合理之处,具体分析了其错误的根源。马赫主义承认了“认识论的第一个前提”――“感觉是我们知识的唯一泉源”,“但是搞乱了第二个重要前提:人通过感觉感知的是客观实在,或者说客观实在是人的感觉的泉源。从感觉出发,可以沿着主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我论,也可以沿着客观主义的路线走向唯物主义。”马赫主义就属于前者。哲学唯心主义更有着相对于旧唯物主义的聪明之处、深刻之处。列宁在深刻揭示唯心主义认识论根源的基础上,最终给出了一个经典的评价。哲学唯心主义“不是没有根基的,它无疑是一朵无实花,然而却是生长在活生生的、结果实的、真实的、强大的、全能的、客观的、绝对的人类认识这颗活树上的一朵无实花。”[1]152

列宁反复强调在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中,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要求,并依此制定切实有效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策略,可谓成功运用这一原则的典范。“马克思的辩证法要求对每一特殊的历史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1]269“我们不否认一般的原则,但是我们要求对具体运用这些一般原则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1]338在《论尤尼乌斯的小册子》中,针对尤尼乌斯所讲的“阶级斗争是对付入侵的最好手段”,列宁指出,这一说法“无论对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或对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来说,都是正确的。”但是,“正因为这对任何阶级压迫来说都是正确的,所以这太一般化,因而用在目前这种特殊的场合就不够了。”[1]269无产阶级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提出、斗争形式的确定,必须具体考察各种具体的历史环境条件。“在经济演进的各个不同时期,由于政治、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等等条件各不相同,也就有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提到首位,成为主要的斗争形式,而各种次要的附带的斗争形式,也就随之发生变化。”[1]339至于斗争的具体策略,更是如此。1920年列宁曾就英国工党领袖的提问,专门论述了“拥护无产阶级革命的人是否可以同资本家或资本家阶级妥协”[1]298的问题。他指出,“由于所处的情况,有时甚至连最革命的阶级的最革命的政党也不得不妥协,问题在于要善于通过一切妥协来保持、巩固、锻炼、发展工人阶级及其有组织的先锋队即共产党的革命策略、革命组织、革命意识、决心和素养。”[1]299笼统地否定妥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荒谬的,必须在坚持无产阶级革命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具体的历史情况做具体的分析。“一切要看达成的是什么协议,是在什么情况下达成的。”[1]299

列宁在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中,还特别强调了辩证法与相对主义、折中主义诡辩论的本质区分。“辩证法曾不止一次地被用做通向诡辩论的桥梁”[1]262。表面看来,相对主义、折中主义的诡辩论与辩证法有相似之处。相对主义强调一切事物的相对性、可变性;折中主义强调分析问题的全面性。但事实上,二者均背离了辩证法。“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说来,相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1]149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于对相对性的辩证理解。如马赫主义之所以由承认认识的相对性而走向相对主义、绝对怀疑论,就是因为把事物的相对性无条件地绝对化了,没有看到辩证法虽然包含着相对主义的“因素”,“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这就是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1]43辩证法与折中主义的本质区别则主要在于是否客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实质所在。主观地运用这种灵活性=折中主义与诡辩论。客观地运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性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1]132。1921年针对布哈林在政治与经济关系问题上所犯的错误,列宁指出,布哈林“所犯错误的理论实质,就在于他用折中主义偷换了政治与经济之间的辩证的关系。”[1]310表面看来,他讲“既是这个,又是那个”,“一方面,另一方面”,似乎很辩证。事实上,他只是“东抽一点,西抽一点”,主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搬弄一些纯粹的抽象概念”[1]315,而没有对事物和问题本身做任何的具体研究。所以,他的议论只能是“僵死的空洞的折中主义”,以至最终将政治和经济割裂并对立起来。在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中,必须时刻注意防止由辩证法滑向相对主义、折中主义等各种诡辩论。

从《列宁专题文集》哲学卷,我们能够看到,列宁虽未能系统阐发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但他为此所做的贡献、创新是不容低估的。列宁唯物辩证法的“思想实验室”仍是值得后人进一步挖掘的思想宝库。

参考文献:

[1] 列宁.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列宁.列宁专题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王东.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列宁构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464.

[3] 列宁.论马克思主义[M]//列宁.列宁专题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孙正聿.马克思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72.

[5] 张一兵.以实践为本质的唯物辩证法――列宁“伯尔尼笔记”研究[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5.

Re-Discussion on Lenin’s Materialist Dialectics

――studying Selections of Lenin Essays Volume of Philosophy

YU xin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Shandong, 250100)

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德国古典哲学;扬弃;与时俱进

[作者简介]吕成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硕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053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3-0077-03

一、关于德国古典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是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形成时期和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资产阶级哲学。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主要代表人物是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德国古典哲学作为西方哲学思想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它经历了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两个发展阶段。费尔巴哈之前基本上是唯心主义,是费尔巴哈开创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哲学最大的成就是用辩证法取代了形而上学,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把世界理解为具有矛盾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运动过程,反对把世界看作固定不变、没有矛盾的东西,从根本上了长期以来统治人们头脑的形而上学世界观。

作为德国社会关系的必然产物,也是德国1848年资产阶级政治革命的先导,德国古典哲学有其重要的思想来源和时代条件。一方面,德国古典哲学是自古希腊罗马哲学形成以来两千多年哲学发展的汇集,也是后来哲学的发源地,在哲学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德国古典哲学在哲学史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了18世纪末欧洲各大学所采用的陈旧的莱布尼兹的形而上学的体系,充分地吸收了以往哲学的优秀成果,舍弃了不合理的东西。当然拘于时代的局限性,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和几个重要的继承者都是在唯心主义的范畴内进行。随着时代的进步,费尔巴哈终究把德国古典哲学带到了唯物主义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德国古典哲学据以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欧洲的时代背景。1789年在法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是以上半世纪开始的法国启蒙运动发展到下半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为先导的。同时法国启蒙运动的思想家,特别是卢梭思想为发动德国哲学革命作了充分的准备。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

二、马克思主义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

马克思主义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表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改造了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加以批判地改造,批判地继承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从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直接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如果不是先有德国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那么德国科学社会主义,即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唯一的科学社会主义,就绝不可能创立。可见,德国古典哲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其他理论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

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唯心主义的辩证法,把德国古典哲学推到一个顶峰。而费尔巴哈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批评提出了唯物主义,同样把德国古典哲学推到另一个顶峰。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对这两大成果进行批判地改造,从而实现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

(一)马克思主义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首先,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马克思把它概括为,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马克思直接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性”,而且是具有“推动”作用和“创造”作用的,是具有革命性的。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一章中,恩格斯也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阐述了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揭露了黑格尔哲学中体系与方法的矛盾以及体系解体的必然性。

我们知道,在黑格尔所处的时代,通过康德对理性的批判,为理性的能力作出界限,打击了时代对理性的信心,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对理性的限制和绝望加剧了理性的实证化和神秘化,从而直接导致了宗教和伦理的实证化和神秘化。正像黑格尔所说的,这个时代之走到对于理性的绝望,最初尚带有一些痛苦和伤感的心情。但不久宗教上和伦理上的轻浮任性,继之而来的知识上庸俗浅薄――这就是所谓的启蒙――便坦然自得地自认其无能,并自矜根本忘记了较高兴趣。对于这样的时代思想背景,他必须走出理性的实证化和神秘化这两个误区,去寻找哲学新的突破,解决理性的困惑,走出哲学的困境。因此,他创造性地提出辩证法。当然,由于时代及其思想背景的局限性,黑格尔的辩证法只能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而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要加以批判的。

在《小逻辑》中,黑格尔明确地提出辩证法及其“否定性”。他说,反思首先超出孤立的规定性,把它关联起来,使其与别的规定性处于关系之中,但仍然保持那个规定性的孤立有效性。反之,辩证法却是一种内在的超越,由于这种内在的超越过程,知性概念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本来面目,即知性概念的自身否定性就表述出来了。凡有限之物莫不扬弃其自身。因此,辩证法构成科学进展的推动的灵魂。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指出,科学的方法的这种性质,即一方面是方法与内容不分,另一方面是由它自己来规定自己的节奏,这种性质,就像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样,在思辨哲学里才获得它真正的表述。在这里的“科学的方法”也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的性质是“方法与内容不分”,这也就是方法与内容统一,而且是“自己来规定自己的节奏”,这就指出了辩证哲学的自我运动的特性,即自身设立自身的他者,并在扬弃与他者的这种中介关系中完成自身。黑格尔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对形而上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认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不同,是研究内在联系和矛盾发展的学说。辩证法是联系的发展的全面地看问题。黑格尔把“绝对观念”作为辩证的发展过程来加以研究,在近代第一次把整个自然、历史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揭示了概念的矛盾运动。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评价是:他第一个全面的有意识的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因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其“合理的内核”。而这“合理的内核”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吸收的东西。

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局限在于只注意到了时间上的继起,忽视了空间上的并存。黑格尔唯心辩证法是脱离具体的现实事物的,只是对事物运动的形式在时间序列上的抽象。他的辩证法也只能是一种形式的抽象,他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对辩证法进行解释,认为理性自己决定自己,否认了人的能动作用。这就和辩证法基于现实存在及其

人类社会能动性的革命性产生了背离。对当时法国大革命抱有巨大热情的黑格尔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思想倾向呢?这就得从当时欧洲时代大背景寻找答案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以及之前的德国古典哲学体系,是在德国资产阶级既要求革命又害怕实际斗争,既反对封建主义又向封建势力妥协的阶级深刻矛盾性格所决定的。因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主要是针对它的折衷主义和二元论进行的。马克思正是以对当时欧洲情态报以最彻底的革命性,避免了黑格尔这种陷入了“最坏的混合主义”以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论”的困境当中,彻底地发挥了辩证法作为强大的思想革命工具的作用。

(二)马克思主义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基本内核”的吸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对于马克思哲学的产生有重要作用,其作用可以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提并论。辩证唯物主义(即现代唯物主义)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取德国古典哲学,包括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论的“基本内核”,以及在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上创立的系统科学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当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也存在不足之处,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进行批判地吸收的原因。

费尔巴哈对哲学的贡献在于他对黑格尔哲学尤其是其哲学体系的核心《逻辑学》进行了彻底的清算和批判,将黑格尔哲学中物质和精神相互关系颠倒过来,揭露了黑格尔否定辩证法的唯心性,并用唯物主义的原理同它相对立。从而将哲学从唯心主义的牢笼中拯救出来,确立了唯物主义自然观,重塑了唯物主义的权威。费尔巴哈认为,近代哲学的任务就是将上帝现实化和人化,使上帝的立场逐渐转变为人的立场,从而既扬弃和克服宗教,也扬弃和克服思辨哲学。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是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他认为人的感性存在是世界的本质。号召人们认识世界直接从人的感性存在出发,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地位,这是与旧唯物主义最大的区别,而旧唯物主义将人看作机器,是机械唯物主义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批判了唯心主义哲学之后,不是简单地恢复过去的唯物主义,而是把感性现实的人、人的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当作他的理论的基本原则,他的人本主义哲学的原理,为“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奠定了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之上,并且进一步把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社会历史观领域,将唯物论与辩证法结合起来,提出了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把唯物主义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对于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局限性,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里马克思主义主要是针对费尔巴哈否定人能动性进行批判的,在费尔巴哈看来,“物”对人是具有绝对的决定性的,感性存在就是纯自然的存在,而不是关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人来自于自在的自然,没有一个自我生成、自我确证的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反映者与被反映者的关系,人由自然所决定,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费尔巴哈完全忽视了人的能动性,使得他的唯物主义中的人处处显示出其直观性、机械性和形而上学性。

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扬弃,改造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中把人当作只是感性直观的自然人的观点,指出人应该是历史地具体地生成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发展变化的人。在这一扬弃的过程中,马克思加入实践这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把唯物主义置于实践的基础上进行辩证的理解,从而揭示出首先人的本质力量是自然赋予的。因此,自然具有时间上的先在性,但人的本质力量需要通过实践活动的对象化、物化来体现,而且通过实践活动可以使人最终占有自己的本质力量,从而表明了实践是人和人类社会形成、存在、发展的根本方式的唯物主义哲学新观点。而人通过“实践”主动地经验、认识、改造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中一个核心的理论。

三、马克思主义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给我们的启示

马克思主义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两点:一是对前人思想成果的合理继承;二是结合时代对前人思想成果进行与时俱进的发展和提升,再加以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