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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成因;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73-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幼教法律法规。学前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幼师生作为幼儿教师的主要来源和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当前幼师生的法制教育问题日益突出,致使许多幼师生从法律素养上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及学前教育的未来之需,本文着重探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一、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原因探析
1.幼教法规教育定位存在偏差。《幼儿教育法规》课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校大多对幼师生法规教育仅从课程的视角来看待,忽视法规教育的德育功能,轻视法规学习的政治教育功能,淡化法律能力和法制精神的培养。同时,在教学实践中,设有幼教专业的师范院校和高职高专的《幼儿教育法规》课从属于德育教育,丧失了自身独立的地位,降低了法规课的层次,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推行法规教育课,往往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实效,由此使法规课被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授课教师一般也是由政治课教师担任,不少的法律教师为半路出家,结果法规教育工作很难富有成效的开展。更有甚者,许多三年制的幼师学校和高职高专的幼教专业没有开设《幼儿教育法规》课,或将其由必修课降格为选修课,大多数学生只能在德育教育中零零星星的学习法规知识,很难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更不可能外化为自己的行为。
2.幼教法规的内容和教育考核方式滞后。学校衡量幼师生法律素质高低往往看其掌握的幼教法规知识的多寡,把法规教育看做法律专业的文化教育,《幼儿教育法规》课程侧重于法律术语和概念的释义,法律规则和条文的罗列,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剖析,至于幼教法规背后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及学生应如何形成法制观念却很少提及,另外,教材内容安排上重惩罚轻奖励、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义务轻权利、重法理轻行为等 [1],势必降低幼师生对法规的认同感。同时,传统的法规教育方式偏重于课堂教育,采取道德说教法进行知识灌输,采用大课堂教学或集中讲座形式更难做到因材施教和对学生个体行为的指导,在这种简单粗糙的环境下,学生主人翁意识、参与课堂机会、学习兴趣激发、教与学的互动等往往被边缘化,于是上课为考勤、回答问题凭感觉、作业常抄袭、考试靠划题、考完全忘记,当自己遭遇实际法律问题时则无所适从。
3.幼教法规的教育与法规的实施存在背离。当代的中国社会,法律正在渗透着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胞,如今的幼师生也受到了经济社会的洗礼和法律的熏陶,关注法律语境的多了,至少可以经常听见“申诉”、“”、“侵犯受教育权”等话题。而她们通过各种途径获知,许多违规幼儿园得不到查处,幼儿教师体罚幼儿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克扣、压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行为处于法律视野之外,幼儿伤害事故因幼儿及其监护人举证困难而得不到赔偿,在校学生权利受侵害因事实上的法律地位不平等而不敢诉诸法律,加之,司法实践中出现“法律斗不过关系”、“法律面前人人难以平等”、“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等异化现象,使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受到严峻的挑战,消解了法律的强大力量和冷落了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抑制了课堂上学生学习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幼教法规教育亲和力的缺失。法规教育仅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教学方式单调、手段单一。课堂教学仅注重法规知识的传授,缺少法制精神的培养;教学方式单一,理论的说教远离鲜活的幼教实际。法规教育侧重于要求学生掌握一些与幼教相关的法律条文,诸如幼儿园、学生、幼儿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大多数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老师讲授的案例总认为“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是故事”,不去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事故”,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发人深省的案例无动于衷,自信自己以后不会做违法违规之事,更不愿想假如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该怎么办?许多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 [2]。
二、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解决路径
1.着力提升幼教法规教育的地位。法规教育定位于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德育教育,法规教育等同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规教育课,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教育性,还将致使法规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规教育与道德教育同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而道德教育侧重于净化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其思想和行为合乎真善美的标准,法规教育侧重于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使其行为合乎法规教育政策的要求 [3] 。随着中国学前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深度地涉足幼教领域的各个方面,幼师生如果缺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必将难以胜任对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大自己幼教职业的风险。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升幼教法规课程的地位,并切实监督学校的实施,学校(不管是三年制还是五年一贯制)着力将幼教法规作为一门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材,落实学习课时。
2.加快更新幼教法规内容。中国目前学前教育的专门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对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全国性法律而言,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制定时间久远,又有许多疏漏,不能很好地规范学前教育中新关系、化解新矛盾。而且,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大多只是散见于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的个别条款中,规定较为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是时代所需,考虑到立法需要一个漫长的准备和调研过程,政府可先行出台应急性的学前教育法规政策,比如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执行情况列入官员考核范围,明确中国学前教育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划清政府责任,建立健康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时机成熟就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样,对幼师生的法制教育就实现了由“找米下锅”到“有米之炊”的转变。
3.合力净化法规教育环境。首先,学校要营造和谐的校园法制环境。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率先垂范,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身教胜过言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活动安排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关系到幼师生切身利益的事件,如助学金的发放、奖学金的评比、班级考核量化、评优评先、干部的选拔任用、学生违纪的处罚、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摒弃主观臆断、官僚作风,通过建立和落实校务公开、学代会制度、学生申诉和听证制度,使学生有合适的意见表达渠道,有机会参加到学校的法制化建设中,使他们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守法守纪的习惯,为走上岗位后依法执教奠定基础。其次,营造良好的社会(尤其是幼儿园)法制教育环境。社会中的不良现象极易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党政官员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加大对其他公民和组织的法律教育。幼儿园是幼师生的未来就业场所,其法制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她们学法的积极性,中国目前大多数幼儿园都是私立园,管理方式上往往园长一人说了算,幼儿教师的带薪休假权、进修培训权、按时获得工资报酬待遇权等常常受到侵犯,工作时间远超过八小时,超时工作、加班没有补偿,很低的工资经常被扣,班上幼儿出了事故都要由老师赔偿等等,教育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对幼儿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纠正和查处,同时,注意自身不要侵犯幼儿园和教师的合法权利。
4.深入探究法规教学策略。要使幼师生法规教育体现科学性和富有实效性,教育必须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第一,丰富教学方法,增强法规教育的趣味性。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讲解式和启发式相结合,法理和案例相结合,变学生由简单的教育对象为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变抽象深奥的法理为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事例。选取幼儿园案例和幼师生身边的案例,或以文字表述,或以图片显现,或以视频观看,以角色扮演、模拟案件多样的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找到与她们思想相通的契合点,引起她们的共鸣。第二,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法规教育的人文性。幼师生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相对较差,需要老师经常深入学生中去,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学生,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特别是遇到与法规有关的困惑,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使学生切实感到学法的好处。第三,深入社会实践,增强法规教育的使命感。老师可以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参观监狱、劳教所,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身体验和事实分析中自觉接受知识感染、价值同化,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对法律的自我态度等。组织学生到幼儿园见习或实习,了解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指导教师授课,然后自己尝试给幼儿上课、组织游戏等,检验她们对幼儿园、幼儿教师、幼儿的权利与义务等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
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已成为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一环,作为未来幼儿教师的幼师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成长,属于“阳春三月”、“杂草丛生”的危险时期,也是求知欲最强的时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她们的思想阵地健康的思想不去占领,庸俗的腐朽的思想就会占领,因此,作为构建幼师生回应现代社会法律素养的法规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唯有如此,幼师生的法制教育突出问题方能尽快解决。
参考文献:
[1]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J].前沿,2009,(7):82.
省公安厅要求,从8月25日至9月5日,全省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行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保安员、门卫及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门卫值守制度是否落实;损毁监控摄像头是否更新;各项安全防范机制、应急处置力量等安全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坚决把各类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针对本地校园周边治安特点,各地公安机关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积极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存在的违章摊点等,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全面落实校园周边巡逻必到点和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确保在上放学重要时段校园门口秩序的安全平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对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要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在校园进行宣传,以震慑犯罪、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
属地公安机关要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充实法制副校长,落实校园法制安全教育课时安排。辖区公安民警要兼任法制辅导员深入中小学校,以辅导、培训或法制课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要结合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涉校案事件,以案说法,普及防袭击、防敲诈、防伤害、防抢劫、防溺水、防火灾和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常识,着力强化中小学师生的法律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其自我保护和有效防范各类侵害的能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体职工协同做好我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整治措施和校园综合治理责任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热门思想汇报工作中突出“全员参与、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要先有生命权,才有受教育权”这两句话,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
二、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安全知识最终要转化为安全行为才是教育的根本,为此我们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幼儿的一日学习生活等活动之中,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护技能。
1、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各种安全文件,分析、讨论各报刊、杂志、媒体报道的各类学校事故、案例,使全体教职工明确到“平安”就是少出事、不出事,意识到安全责任重大,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
2、本学期我园还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个人简历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如认识各种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等,让幼儿通过游戏、消防演练等活动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技能;并学习正确拨打特殊的电话号码: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122等。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教师签定《安全责任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2、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每会必讲安全,每活动必进行安全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随机进行安全检查,力求把事后监督、查处工作前移到事前防患。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带班教师认真做好幼儿考勤工作,留心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决不允许非幼儿家长到园接幼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经带班教师确认后才能让其接走该幼儿。
4、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食品的采购和加工;食品按照分柜、分架、离地的原则存放;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食堂;做好食品24小时留样备查等工作。
5、强化消毒制度。幼儿使用的杯子、毛巾、餐具每天高温消毒;玩具、活动室、厕所、外环境每周用消毒液消毒;寝室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校园高度保洁。
6、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值班人员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健全食堂从业人员、师生的体检和幼儿疫苗接种制度;严把新生入园体检关;确实做好饮食中毒、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8、做好节假日的安全动员工作,分发《家长须知》,引领家长自觉做到:不在校门口随意停放车辆;不在园内抽烟、吐痰;不带家犬入园;不让幼儿带危险物品入园;把安全工作做到“家”。
四、立足防范、齐抓共管
1、期初全园教职工进行卫生大扫除;每周五例行一次卫生劳动;食堂工作人员和各班生活老师定期清理水沟和拔除校内的杂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园舍、设备、设施、线路,并大力提倡独立自主、勤俭办园的敬业精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1.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
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加强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聘请不合格驾驶人。制定极端天气的交通防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工作简报和标语,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别加强农村地区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民家中,宣传学生交通安全的积极性,落实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各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校车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督促家长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学生、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3.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课,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
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校车和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警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根据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全面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1.工程项目建设全部达标。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保证了开明中学的如期建成和招生,淮安市实验学校、淮安市白鹭湖学校、淮安市清江浦中学等三个学校建设工程进展全部达序时或超序时。
2.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稳步推进。我们根据创建标准及我区现状,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重点及各部门的主要责任,排出了创建的序时进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依托区信息中心平台,开通“淮安市市民终身学习网”。目前街道、社区都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和市民学校,府前街道和淮海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分别创成了省、市级社区教育中心。作为全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龙头的区社区培训学院已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的各项资料已经成型,等待验收。
3.中学创建省四星级高中效果良好。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学四星创建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师资力量有了明显提高。专职教师188人,学历达标率100%,中、高级职称占58%;取得研究生学历6人,参加研究生学历进修8人。二是管理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学校多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绝大部分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学习。同时不断加强与淮中的交流,创新管理模式,完善考核方案,调动了干部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干部队伍的群众满意率平均达90%以上。三是办学绩效有了明显提升。学校再次被评为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单位,20xx年高考再次取得新的突破。11月25-27日,中学接受了省四星级高中验收专家组的评估验收,从反馈情况看,创建工作效果良好。
4.校园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根据中央、省、市、区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密部署下,在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区综治成员单位每家安挂钩1所学校、幼儿园,区政法委以文件形式明确了挂钩单位的责任;成立了区巡防大队校园安保中队,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70名,中小学、幼儿园各配备2名保安。此外,我们投入近200万元,使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装的校园监控系统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教育局还安排机关中层以上干部每人挂钩1所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督查力度。一系列扎实的举措,保证了全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常规工作取得新进展
1.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在全面建成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区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事业发展力度,市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全部达到序时要求。全区公办幼儿园100%建成省优质园,义务教育办学质量有望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中学高考本科达线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2.办学行为更加规范。修订了《区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区中小学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和专项检查,上半年组织了4次全区中小学视导,下发4期视导情况通报和3期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通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我区认真落实“五严”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开展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3.队伍素质不断优化。面向全国招聘了30名优秀师范毕业生及骨干教师,面向全市公考选拔6名中学副校长。举办了课堂教学改革观摩研讨会等活动;组织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赴西安、盘锦参加全国班集体建设年会,组织局机关部分干部、部分中小学校长、街道主任和社区干部赴南京考察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情况。目前,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数占全区教师总数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