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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通过对我国海洋区域环境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可知,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及政府单位理应积极开展相应的污染治理工作,不仅仅对污染情况进行治理还需要对海洋环境内诸多不合理开况进行管理和约束,通过区域化的治理与管控,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1.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研究
20世界末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程度得不断提升,国内主要江河海域都已经被大量污染物所影响,国内重要城市近岸三分之二的重点海域也已经受到营养盐污染[1]。通过国内相关部门的整体调查可知,国内辽河入口、胶州湾、长江入口、大连湾区域、杭州湾、闽江口、珠江口以及乐清湾等海域环境的污染情况较重,且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率的不断加快,这些重点海域的污染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大部分海湾以及河流口的海域污染情况日益严重。
经过海洋污染调查相关部门对我国主要入海口的海域污染情况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直接导致其将会受到沿江、沿海居民城市生活污水、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以及食品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的影响。其中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的污染物对于入海口海域的污染影响较重,是导致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加重的主要原因[2]。
从2004年至2012年我国海洋沉积物质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国内大部分海洋区域环境的沉积物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部分海域在持续性的海洋污染治理工作下仍旧保持着较好的生态样貌,但是,仍有部分海域环境及近岸海域遭受着较为严重的沉积物与污染物的影响,一些重要海湾与河口更出现沉积物污染严重的危害性情况。
通过对我国近海、近岸以及远海海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探查可知,海洋沉积物主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危害性因素之一,其中所包括的铅、砷、滴滴涕、汞、铜、镉、、石油类、硫化物、多氯联苯以及有机质等物质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我国锦州湾、珠江口海域以及大连湾,近几年来都出现了严重的沉积物污染情况,并且污染情况仍在持续加重,部分区域内残留的铅、镉、砷、滴滴涕以及大肠菌群更达到较高的层次,严重危害海域附近的生态环境,更会对海域附近居民造成极大的影响[3]。
2.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方案研究
2.1提高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有关部门及政府监测单位应当积极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化技术,在海洋环境探测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利用新型遥感仪器,实现水生探测以及卫星遥感遥测,在传统海洋环境及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针对我国传统的探测方式,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对技术手段进行改进与创新,实现自容式、直读式、拖曳式、坐底式以及船载式的水生探测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探测设备的自动化运行与回收,利用这些先进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对区域环境内的垂直剖面上的海流分布进行监测,为今后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2.2加强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建设
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重点污染区域的管理与整治工作,对于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充分提升海洋污染治理的复合性与累积效应。针对我国不同海洋污染环境的治理情况,相关部门及政府污染治理单位应当抓住导致污染的主要原因,在不同的海洋环境内积极建设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通过治理实验以及关键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加强有关部门对不同污染情况的治理效果,通过对重点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区域环境进行封闭保护,建立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以此降低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2.3健全海洋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
自1987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多个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多项行政法律法规的保护措施,通过对涉海领域进行资源与环境保护,充分提升了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安全性。
促进了我国海洋资源与海洋管理工作的综合治理。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法规所未曾涉及到的问题内容,这就导致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很多企业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在海洋环境资料的利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与破坏,严重影响着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平衡,致使沿海居民与重要港口海岸遭受污染问题的影响,严重降低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政府单位及相关组织部门应当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进行调查,根据不同区域内的海洋污染情况及企业单位违法开采与生产的情况,实施相应的改革与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保证实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制工作的实施力度。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治理工作是我社会现阶段发展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重点内容,将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纳入我国法制化的轨道,更是我国政府部门现阶段应当关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船舶污染;海洋;特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各地区的联系日益密切,海洋运输行业的发展步伐也越来越快,在运输界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与海洋运输业快速发展相适应,船舶对海洋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船舶污染已经成为海洋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做好船舶污染的预防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船舶污染的特点
船舶污染属于海洋污染之一,与一般的海洋污染相比,船舶污染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船舶污染的污染物种类较多。污染物种类不仅包括各类生活垃圾,还包括船舶排放的废水和各类油性物质。船舶排放的各类油性物质扩散较快,污染面积较大,而且很难清理,会对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其次,船舶污染不具有固定性,污染物会随着洋流移动。此外,污染物还会随着船舶的移动而不断增加,污染范围也会扩大,这就可能导致船舶污染涉及数个国家,对船舶污染治理造成不利的影响。再次,船舶排放的污染物具有较强的污染性,会严重破坏污染区域的生态系统,不仅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更有甚者还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船舶排放的油类物质会严重破坏海洋的生态系统,而且油类污染很难治理,治理成本也很高。最后,船舶污染还有其特殊性,属于一种特殊的环境侵权行为。因为各国都有所属领海,在领海内的船舶污染行为就属于环境侵权行为,船舶污染的受害者为污染区域所在的国家、渔民等等。[1]
船舶污染的种类
海洋污染的种类多种多样,船舶污染是造成海洋污染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来看,船舶污染海洋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船舶排放的油类造成的海洋污染。油类污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船舶正常运行所排放的油类物质;另一方面是因为意外事故所泄漏的石油造成的海洋污染。船舶在正常运行当中,会产生大量的含油污水,这些含油污水如果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中,就会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这种污染主要是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此外,油轮在航行途中会遭遇各种意外事故,结果导致石油大量流入海洋中,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其次,是船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造成的海洋污染。船舶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多种多样,既包括船员的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污水,这类污水主要通过卫生间排放到海洋中;也包括各类工作场所产生的污水。这些生活污水中还有大量的有毒物质,如果不经过处理就排放到海洋中,就会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再次,是船上的大量生活垃圾造成的海洋污染。船舶中的生活垃圾多种多样,既有各类食品残渣,也包括各类货物的残留物。各类食物残渣排放到海洋中,很快就会氧化,还会大量消耗海水中的氧气,会对某些物种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船舶运输的货物多种多样,这些货物的残留物如果排放到海洋中,也会造成严重的海洋污染。与此同时,船舶在运输散装的化学物品时,有毒的化学物质也会造成海洋污染。化学物品对海洋的污染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处理散装的化学物品时造成的海洋污染,这类污染主要包括清理意外泄漏的化学物品;另一种是散装化学物品大规模泄漏,这些有毒的化学物质流入到海洋中,就会对海洋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最后,是船舶在运输危险货物时造成的海洋污染。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如果运输不当就会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不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使有害物质落入海洋中,对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造成海洋污染。[2]
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措施
4.1提高船舶负责人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
目前,船舶污染越来越严重,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船舶负责人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意识到船舶污染的危害性,缺乏对船舶污染的准确认识,因此,要想做好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就必须提高船舶负责人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为了提高船舶负责人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海事管理机构一定要做好宣传工作,举办各项专题活动,大力宣传船舶污染的危害性,让船舶负责人认识到船舶污染的危害程度,加深对船舶污染的理解,提高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
4.2提高船员的环保意识
船员是进行船舶运输工作的主体,要想做好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还要提高船员的环保意识。但就目前来说,很多船员的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没有环保观念,随意向海洋中排放各类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造成了严重的海洋污染。因此,海事管理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防治海洋污染的重要性,让船员意识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此外,海事管理机构还可以定期举办培训活动,让船员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船员的环保意识。
4.3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
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还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国最新颁布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就对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海洋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为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4.4充分发挥海事监管机构的监察作用
为了做好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还要充分发挥海事监管机构的监察作用,在船舶航行之前,对船舶进行严格检查,禁止老旧船只、质量存在问题的船只出海,尽量减少发生海难的频率,减少因为船舶遇难导致的海洋污染问题。
4.5充分发挥新技术的作用,减轻船舶污染对海洋造成的危害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项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技术更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被应用到预防治理船舶污染海洋中来。例如,可以处理船舶污水的设备已经制造成功,这种污水处理设备可以处理大量的船舶污水,可以明显减少船舶污水的排放量,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4.6建立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船舶污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治理船舶污染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海域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数量越来越多,不仅对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但由于资金限制,很多船舶企业无法对船舶污染事故做出合理赔偿,影响了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开展船舶污染治理工作,需要建立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制度。[3]
结语
综上所述,船舶污染已经成为海洋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防治预防船舶污染工作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此外,与一般的海洋污染相比,船舶污染不仅污染物种类较多、还具有移动性,与此同时,海洋污染还属于一种特殊的环境侵权行为,这些特点都对船舶污染的治理产生了不利影响。与一般的海洋污染相比,船舶污染的种类比较多,不仅包括船舶排放的油类造成的污染,还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破坏,船舶运输的散装化学物品和危险物品,也会造成海洋污染。因此,要想做好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必须从多方面着手,要提高船舶负责人对船舶污染的重视程度、要提高船员的环保意识、要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充分发挥海事监管机构的监察作用、还要充分发挥新技术的作用,减轻船舶污染对海洋造成的危害,只有做好这些工作,船舶污染海洋的预防治理工作才能取得较好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周在青.船舶防污染法规与实务[J].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4)
海洋污染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造成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陆地污染源流入海中、石油污染、人类无节制的捕捞活动等。
海洋污染的特点是:污染源广,污染物质种类多,影响范围大,危害深远,控制复杂,治理难度大。
1.1 陆源污染
陆源污染是指陆地上产生的污染物进入海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及其他危害。人类长期以来不可持续的生产、消费与生活方式使海洋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其中,陆源污染成为全球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罪魁祸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为蒙特利尔环境部长会议预备的一份报告中指出,80%的海洋污染源于陆源污染。
《防止陆源物质污染海洋公约》中对陆源污染的界定:陆源污染是:1)通过水道;2)源于海岸,包括通过地下水或其他管道的引入;3)源于公约所适用区域内一缔约方管辖内所铺设的人造设施对海洋区域所造成的污染[1]。
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工业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水域,成为陆源污染的主因;而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将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通过地表径流或者河流流入沿海水域;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成为主要的污染物。随着大量的陆源污染物流入海洋,致使海水中重金属含量升高,直接导致海产品重金属超标。
1.2 石油污染
随着我国石油进口量和海上运输量的逐年增长,我国近海石油污染日益严重,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统计,全球每年生产的32×108t石油中,约有320×104t进入海洋环境[2]。
石油流入海洋的途径包括:
1)海底油井开采开采过程中溢漏和井喷;
2)油船运输中泄漏或发生事故;
3)炼油厂含油的废水直接流入海洋。
石油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通常1t石油可在海上形成覆盖12km2范围的油膜,油膜会使透入海水的太阳辐射减弱,从而影响光合作用;油膜影响海水复氧,石油的分解,会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使海水缺氧,据研究,1kg石油形成的浮在水面的油膜完全氧化需要消耗40×104L海水中的溶解氧[3],造成海洋中藻类和微生物死亡,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导致海洋生态系统失衡;石油流入海洋后,会产生光化学反应,生产綑、酮、酚、酸、硫的氧化物等,危害海洋生物[4]。
1.3 过度捕捞
过度捕捞是指捕捞超过系统能够承担的数量的鱼,使整个系统退化。捕捞了太多的某种鱼类,让它们的数量不足以繁殖和补充种群数量。
据《中国区域海洋学——海洋环境生态学》书中指出:近海的过度捕捞正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生态系统中价值高、个体大的种类被过度捕捞后,人们的捕捞目标必然转向其他一些价值较低的物种,而当这些价值较低的物种生物量枯竭后,捕捞目标随之又转向价值更低的种类,这样依次将使生态系统的所有物种都被过度利用,造成渔业资源的系列性枯竭和物种品种的退化[5]。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海鲜成为了我国百姓餐桌上常见的美味,为了满足人们餐桌上的需求,人类大肆从海洋中捕获渔业资源,现代渔业捕获的海洋生物已经超过生态系统能够平衡弥补的数量,导致整个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2海洋环境保护
治理海洋环境污染的关键前提是要求我们增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海洋环境的污染,制约了人类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海洋环境污染范围的扩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如何保护海洋环境,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2.1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制体系,保护海洋环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07条规定:各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减少和控制陆源污染,包括河流、河口湾、管道和排水口结构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同时考虑到国际上议定的规则、标准和建议的办法及程序[6]。
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中,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通过法律的形式,坚持把陆源污染防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行重点规划。严格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
2.2 多管齐下防治沿海城市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
随着沿海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沿岸海域环境压力加剧,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治海洋污染:
1)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2)制定排污指标,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总量,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3)加强截污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
4)加强沿海城市防护林建设,保护滨海湿地;
5)强化污染物的资源化再利用,治理工业废弃物,减少海洋环境的污染。
2.3 突出科技手段,加强海洋石油污染的防治
目前对海洋石油污染的处理主要包括:
1)物理方法。包括围油栏、吸油物质(如麦秆、泥炭、聚苯乙烯等)、沉降和磁性分离等;
2)化学方法。包括投放化学处理剂(如乳化分散剂、凝油剂、集油剂等)、燃烧处理等;
3)生物方法。通过投放噬油微生物,进行人工石油烃类生物降解。
其中,生物降解是当前研究的重点,具有迅速、无残毒、低成本的优点。据研究,海洋中存在大量能够降解石油的微生物,目前能够降解海洋石油污染物的微生物有200多种。
2.4 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防止过度捕捞
海洋渔业资源是可再生资源,但是要科学利用,如果过度捕捞会导致资源匮乏,最终无鱼可捕捞。防止过度捕捞,保护渔业资源,促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1)渔业法规需要被重视起来,要加大宣传这方面 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渔民依法兴渔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渔民的自觉性;另外还需要治理水产品的销售市场,要扩大宣传面,让社会广大群众都能认知到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并参与保护市场,共同抵制违法水产品的销售;
2)制定休渔期。我国每年的6至9月,相关部门会对从事海洋捕捞作业的渔民实行2到3个月不同的休渔期,以此来保证海洋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产与发育;
3)规定渔网最小网目尺寸、可捕标准、幼鱼比例,限制对幼鱼的捕捞是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最基本措施[7]。
3 结论
漏油问题值得警惕
近几十年来,全球发生了十余次较为严重的石油泄漏事故(如下表),事故的发生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不断扩大,发生严重漏油事故的频率增加,1967-1989年的二十多年间,共发生4次严重漏油事故,而此后的二十年发生严重漏油事故7次;二是发生漏油事故的国家多为经济发达国家,作为基础能源,石油对一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对于石油的需求量较为旺盛,发生事故的概率相应提高。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作为一个能源相对匮乏的大国,增加石油开采、扩大海外石油资源与石油进口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石油战略。接连发生的漏油污染事故值得我们警惕,同时,通过与发达国家漏油事件赔偿情况对比,我国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问责力度很低,将巨额的环境污染成本转嫁给了社会。
各国对海洋污染赔偿情况比对
去年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得到了世界广泛关注,英国石油公司(BP)对美国海洋污染损失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赔偿。他们已经宣布向墨西哥湾灾民赔偿1亿美元,另外预计BP公司将会受到美国政府200亿美元以上的处罚。同时,他们创建了一笔200亿美元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漏油事件的受害者。这笔赔偿基金用于清理当前的油污、损失赔偿,也为将来可能显现的影响预留赔偿金,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受油污影响区域的清理、修复、长期生态影响评估以及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持续补助。
在此前的漏油事件中,责任公司也因海洋污染负担了巨额赔款。1999年“埃里卡”号漏油,法院判决法国石油工业巨头道达尔集团对污染负有责任,罚款37.5万欧元,同时向约100名原告支付1.92亿欧元赔偿金;1989年美国“瓦尔德斯”号漏油,埃克森公司为此支付43亿美元,用作清理、赔偿和罚款等费用。
对于我国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惩罚上限,国家海洋局将对作业者康菲石油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而去年的大连输油管道爆炸导致的漏油事件,中石油仅以“投资抵赔偿”,后续赔偿工作全部由大连市政府承担。
同为漏油事故、同样会对海洋生态环境、渔业发展造成破坏,我国对海洋污染责任企业的惩罚力度与世界水平相去甚远。美国墨西哥湾漏油导致海洋污染面积达到23000平方公里,按照200亿美元的处罚金额计算,每平方公里处罚金额折合人民币556.5万元;按照美国的惩罚标准,中海油漏油事件造成840平方公里海域污染,应当受到46.7亿元的处罚。
赔偿标准也应“走出去”与世界水平看齐
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近些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对石油的需求量日益扩大。我国是能源相对匮乏的国家,为了保证能源安全、尽可能摆脱受制于国际巨头定价的局面,我国石油企业将通过技术输出等手段扩大海外石油资源的占有,提高石油进口量。但与此同时,石油在开采、运输等环节面临的风险将大大提高,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漏油导致海水污染,这些跨国石油企业将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赔偿,面临巨额的赔款压力。
虽然按照国内法律规定,针对此次中海油漏油事件,责任方仅需支付20万元赔款,不会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但在国外海域发生严重漏油事故时,企业很难凭借自身力量承担全部风险。例如BP公司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获得了35亿美元左右的保险赔偿,即便如此,BP公司仍背负了巨大债务,甚至开始出售资产筹集资金。
由于石油开采是风险十分集中的行业,一旦发生风险,对环境影响极大。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有可能为了节约成本,不顾环保风险而挑战技术操作极限,进一步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通过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污染监管机制,在评估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制定赔偿额度,提高责任处罚标准,适当与国际标准“看齐”,将大大降低污染的可能。
构筑法律屏障是关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危害了民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尤其是在污染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时,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目前,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对于环境损害的赔偿远远不能足额到位。在很大程度上,这与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不健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规定不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缺失有密切的联系。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化评估并加以法律规范、提高惩罚力度,将有助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衡量环境成本,增强环境风险意识,改善“低违法成本”的现状。近几年,国家环保部等部门逐渐认识到环保立法的重要作用,也多次发文并加快落实。
关键词:海上污染;渤海;濑户内海;对策
中图分类号:[S9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81-02
一、引言
由于陆源污染的研究依据及相关数据较多,加之海上污染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很少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导致很多学者认为陆源污染是影响渤海环境的主要因素。但是这些不能消除海上污染对渤海环境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伴随着康菲漏油事件在国内各界引起的关注以及思考,为了引起群众与相关部门对海上污染的重视,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影响渤海环境的海上污染状况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来预防和治理海上污染。
二、研究现状
我国关于渤海环境污染及环境治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早期发表的文章多研究渤海污染与经济的关系,从经济角度分析渤海环境问题。海上污染的具体方面,林贤在2007年[4]、余江[5]等人在2006年对海水养殖自身污染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2008年,林凤翱等人对渤海赤潮发生的历史、现状及发生特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污染治理方面,2009年,王书明等人对渤海污染和关于污染的治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回顾[1];2010年,潘书策将日本成功治理濑户内海的方法与我国渤海的治理工作进行了对比,为渤海的治理工作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2]。同时,韩俊松等人利用风险评估理论以及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研究出单位区域传播污染事故分先的评估运算方法。然而专门将海上污染作为研究对象,对海上污染进行综合性研究的仍然很少,因此,需对各方面的文献与资料进行研究与总结。
三、海上污染主要表现形式、特点及在渤海的主要表现
1.海上污染的特点
笔者通过分析总结,得出海上各类污染有以下三个特点:
(1)扩散速度快、污染范围广且影响深。由于海上污染在广阔的海域,海水的水平流动与垂直交换能力均比近海岸地域强烈,因此海上污染源产生的污染物质能够较快扩散,甚至有些污染物沉于海底,很难清理。
(2)离海岸远。大多数的海上污染源与陆地距离较远,导致预防监测及污染的控制与治理方面比较困难,因此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船舶进行海上巡逻并及时处理海上污染源。
(3)很难界定海上污染源的影响程度。海上污染的界定比较困难,一方面,由于海上污染的污染源来源于海上,污染一旦形成,很难将污染影响从海洋污染中明确的分离出来;另一方面,由于海上污染的影响范围广、扩散速度快等特点,导致很难确定海上污染的污染影响及污染范围。
2.海上污染的表现形式
(1)海上工程与石油开采。海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不仅会破坏海洋的原生态环境,还会改变洋流路径,造成海底生态环境的破坏。石油开采主要源于海上石油开采事故和石油平台正常作业的漏油等造成的海底管道破裂及井喷等。渤海湾是我国的第二大油区,大概有200亿吨的石油储量,其中占较大比例的是质量较高的轻质油。我国工程院院士翟光明表示,渤海湾将会成为我国石油主产区之一。
(2)船舶污染。船舶污染指其在航行、装卸货物及停泊过程中由于船舶碰撞、搁浅或者船舶自身事故导致的沉没等,造成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及产生的化学物品、废气等而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渤海海域的船舶污染分布较为分散,在近岸地区分布较多。总体来说,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但是近年来,天津、曹妃甸、大连三地建立了30吨原油码头,导致油类和化学品等专业化的船舶频繁出入,加大了船舶污染事故的发生。
(3)海水养殖污染。在海水养殖过程中排放出大量的固液态废物,会导致养殖水体及其邻近水域污染含量超过正常水平,水体功能随之受到影响。[4]近年来,在渤海沿岸地区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虽然渤海滩涂面积很大,沿岸有辽河、海河等流入海,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是鱼虾的主要索饵和产卵的场所。但是养殖的密度较大,且一些渔民向海里撒化肥及抗生素等,造成海水养殖生态系统物流和能流循环受阻。养殖产生的大量残饵、鱼虾粪便及生活垃圾等的排放,产生大量氮磷营养物质,导致渤海养殖水体的富营养化,为赤潮生物提供适宜的生态环境。
四、日本成功治理濑户内海的启示
1.濑户内海的治理历程
跟渤海一样,濑户内海是半封闭式的内海,气候干燥少雨,原是天然鱼仓,是日本列岛最富足海湾[3]。直到1940年代末日本战败后,为了经济发展,工业布局向沿海集中,濑户内海沿岸成为重要的工业基地,导致濑户内海成为了各种工业部门的共用下水道,工程任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富含大量铜、铅、汞等重金属废水。1955年以后,濑户内海污染越来越严重,成为了水俣病的发生地。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着手治理濑户内海,到1980年代初,濑户内海水质已基本恢复到良好状态,海洋渔获量超过1950年,前后30年的时间,成功把濑户内海还原成基本清洁的海域。迄今,该海域和沿岸资源、环境都得到恢复和发展,地区经济发展已超过1960年代的水平。
2.主要治理手段及借鉴
(1)对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都作了明确的分工。如全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环境厅协调,海上污染事宜由海上保安厅处理,其他各个省厅、各级地方政府也都要负责各自管辖海区的污染监测。还建立了海区沿岸13个府县和5个市的知事、市长参加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制度。在防止海洋污染的过程中,这种联席会议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
(2)大力加强内海环境调查与监视、监测的投资。上世纪70年代,整个濑户内海共设数700个观测站,自动化监测设备可以连续观测,并多次开展海洋污染综合调查,对濑户内海的污染现状、如何治理一目了然。
(3)成立了防止濑户内海水质污染研究会、海洋生物环境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许多省厅和地方政府的研究所、大学和民间团体也都从事着与防止海洋污染有关的环境科学研究工作,这些相关的科研配套机构为海洋的生态保护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持。
(4)社会各阶层的宣传。社会各阶层都在宣传保护濑户内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半官方的濑户内海环境保护协会对濑户内海的治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且民间环保组织更是大量诞生,规模之大居全世界之首。
(5)为了切断污染源头,将污染严重的化工厂迁离濑户内海,并大大减少填海造地面积,濑户内海的大部分区域都被规划为国家公园,建立了800多个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五、海上污染预防与治理的对策
1.加强海上检测力度,多样化检测手段。渤海污染仍需要以预防为主,首先,要加强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提升沿海航行船舶的安全状况。其次,强大的海监力量、网络式的海监巡逻系统是预防的主要手段。除去巡逻船巡逻外,还可以在在沿海和渤海海域建立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有效减少船舶事故发生。最后,可以在渤海地区广泛设立海洋污染监测站点,尤其是在主要航道与养殖场周围,通过卫星遥感等系统及时发现污染源。
2.充分发挥海岛的作用。海岛被誉为“永不沉没的航母”,将海岛作为海上检测的重要根据地和中转站,通过加强海岛建设,缩短海上污染治理的反应时间,对海上污染做出最快速的反应。建立各种检测机制,加强陆源污染物的产生、输移以及排放的监管,严格控制沿海地区各项工程的审批和建设制度,在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倾废管理、渔业污染事故监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3.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知识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很难解决渤海海上污染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人来共同参与,充分发挥我国NGO组织的积极作用。NGO既不是政府,也不是经济体,不依靠经济利益的驱动。我国的NGO及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以及污染监测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具有巨大的差距,充分发挥NGO的作用,加强政府与NGO的合作,不但可以减轻政府负担,而且可以动员更多的人力与社会资金进入到渤海治理的进程中。
4.政府投入与支持是重要保障。渤海环境的治理工作仍是政府的职责,海监力量的建设、人员的福利、海岛的建设等多方面均需要政府足够的重视与资金。NGO组织的顺利运转与宣传,也需要政府多方面的配合。
六、结束语
影响渤海环境的海上污染预防与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的政府部门不仅要反思在渤海治理过程中的失误与不足,还应该从国外的先进经验中获得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为渤海的治理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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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余江,杨字峰,叶长鹏.海水养殖环境污染及控制对策[J].海洋湖沼通报,2006(3):111-118.
作者简介:高天航,22岁,男,河北石家庄人,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08级海洋经济学,本科生,研究方向是海洋经济,环境与资源经济学。
郑思远,20岁,男,浙江长兴人,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2009级海洋经济学,本科生,研究生方向是港口、海岸带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