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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突发性是由各类不正确因素导致突然发生的集体性群众上访、斗殴、阻碍交通妨碍正常办公秩序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为了有效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是指突然发生造成群体性涉及对社会治安秩序、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交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案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置乡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乡处置突发性小组。
乡成立处置突发性应急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在综治办设立办公室。
(二)乡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队,队长:(党委委员,副队长由乡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村场支部书记、乡机关干部及巡逻队成员组成。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乡处置突发性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组织在本行政区域内各村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收集、汇总、分析有关稳定信息,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维稳办汇报,与县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3、协同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4、排查能引发突发性的纠纷和调处上报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建立人员、物资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1、乡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协助县级部门对乡域突发性的现场处置。
2、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坚决防止势态的进一步恶化,事发地村两委领导要立即赶赴突出事件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处置情况随时报告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处置领导小组。
3、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势态发展,并确定事件的根本起因和主要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一)加强对民间各类纠纷的调处力度,做好回访和监控工作。
(二)对因各类非正常因素引发的具有群体性性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政府。
第六条责任报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
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组长、党小组长、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时间
对突发性必须报告及时乡政府巡逻队和派出所,报告电话,乡巡逻队:,乡派出所:,实行24小时报案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七条建立乡、村两级应急分队,乡上成立一支由20名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分队,各村、场乡和企(事)业单位要成立8—10人组成的应急分队,由民兵连长、治保主任、保卫科长等任队长,确保人员落实。
第八条当发生群体性闹事、械斗、围攻等事件时,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调动乡治保巡逻队和各应急分队,控制事态发展,盯死看牢首要分子,并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公安派出所,协助上级或有关部门搞好善后工作。
第九条当发生严重抢劫案件时,乡综治办、司法所要迅速出击,同时报告派出所,并协助公安机关迅速追捕,必要时要调用应急分队进行围捕。
第十条当发生严重火灾时,乡综治办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分队和群众抢救物资,人员开展灭火工作,同时应及时报警,请求消防救援,并协助受灾单位或群众恢复家园。
第十一条当发生严重车祸时,乡治保队要迅速赶到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交警,协助共同处理善后工作,确保交通畅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都带突发性,我们应认真面对,沉着、冷静、有组织、有秩序,忙而不乱的将各类情况处理好,保证乡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从而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
第五章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统一对外宣传口径,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处置程序的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克制不理智的行为,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劝解旁观者并对突发性中主要责任人和主体事件进行分析并做好工作,防止因不理智而引发更大的损失,同时还要密切注意是否有操纵者和组织者。
第十三条对确认的操纵者和组织者必须予以单独教育直至依法处置,并将处置结果通报,以教育后者,成功处置突发性事件。
第六章技术培训与后勤保障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与后勤保障
1、各企事业单位、村组,要组织学习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知识和技术,政府要组织搞好巡逻队的集中训练,组织基干民兵集中训练。
2、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多方协作,作好后勤保障,快速、准确、高效配合现场工作。
【关键词】密集场所 公共卫生 应急处置
近期,随着我国部分地区H7N9禽流感疫情的出现,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再一次引起公众、媒体的密切关注,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如何保证场所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群体的生命健康,防止疫情扩散、传播等问题,更是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提出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现实任务。
关于密集场所的理解和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从以上法律条文表述我们不难看出,密集场所就是人数较多且空间相对确定,单位时间内人口空间密度较大的场所,包含人员数量、空间两个关键要素。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划分又基本可以确定两个类别,一个是以人群为主体,可以划分为群体相对稳定且流动性较差的场所(如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和群体相对分散且流动性较强的场所(如医院、公共展览馆、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一个是以空间为因素的划分,可分为长期性场所(如公共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车站、医院等),和短期性(临时性)场所(如旅游、集会、宗教活动场所等)。
2003年SARS疫情后,由于公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自我卫生防范措施已有明显改变。如今,在火车站、医院、公交车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口罩已成为一种能够为公众所接受和认可的自我防范工具,加之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此类公共场所的公共卫生防疫检查力度,提高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水平。因此,从某种程度上看,其所可能潜在的传播风险被降低,反而是与此类相反的密集场所,由于投入和引导的不足,潜在的传播风险相对增加,特别是与中小学、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相比,人员流动性较大且具有一定开放性的高校、学生宿舍等等,所以,本文将重点围绕此类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展开讨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和风险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从条例的文本理解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严重性,短时间内难以做出疫情或疾病的病因、病原筛查、检测,从而提高防治防控的风险;二是快速传播性,能够在短时间内波及或影响到疫情或疾病所在场所的社会公众,从而加大了防治防控的压力。由于这两个显著特征的存在,导致产生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和风险:
第一,防控信息的收集必须要快。由于事件是以过程的形式演变,且由于疫情或疾病演变速度较快,因此,导致防控信息收集的前置时间较短,信息收集存在滞后性和延时性的风险;第二,防控处置的速度必须要快。一般而言,疫情或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从确定病原、病因到事件的定性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由时间导致的疾病排查对象无形中增大,必须有充裕的集中治疗场所,目前所采取的定点接收医院就是应对此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第三,群体性心理治理或心理危机干预必须要做。一般而言,由于疫情或群体性疾病的出现,都会或多或少产生群体性情绪波动。消除心理因素的影响,消除不必要的恐慌,稳定群体情绪是在当前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采取的措施之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普遍原则
第一,坚持统一领导。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重要保证,2003年SARS疫情的成功防控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属于国家统一防控处置的,各级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开展救助和防控,不能脱离国家省市防控部署另搞一套;对于仅限本单位发生的,必须坚持党委的集中领导,没有党的基层组织建制企业部门,必须坚持企业董事会领导,坚持一个声音部署防控救助工作,避免出现多部门无序指挥从而影响事件的处理。
第二,坚持预防为重。无论是突发疫情或是群体性疾病,其产生从来都不是一个单一性的原因,因此,坚持科学预防是有效降低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风险的首要任务。一是坚持扩大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卫生宣传,要通过宣传栏、广播、电子屏、流动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公共卫生常识,提高群体卫生防范意识;二是根据疫情或可能存在的群体性疾病发病周期,及时通过体温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通过临时性体温检测的方式,做好患病或病毒携带者的前期筛查、上报;三是定期开展公共卫生消毒,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食堂、浴室、厕所,箱式电梯、扶梯,垃圾箱、废弃物处理区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卫生消毒工作,有效降低传染风险;四是制定科学的应急响应预案,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预案,详细预案等级及对策,明确人员、部门分工与职责,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第三,坚持科学救治。在预防基础上,一旦发现疫情,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才能最大可能的降低因疾病所带来的风险,保障公众群体生命健康安全。一是对发生病情的个体要采取及时妥善的救治,尽一切可能保障个体生命安全;二是对可能存在的感染人群、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大,排除潜在患病或传播风险;三是密切具有相似病症群体的流行病学观察,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四是迅速启动本单位、部门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和信息通报制度;五是及时建立与医疗救治部门的联防协作制度,加强群防群控,做好相关卫生检疫或消毒。
第四,坚持稳定第一。任何密集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并对组织内部、组织与组织之间带来一定的负面的消极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而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因此,维护场所的基本生活学习工作秩序稳定,保持群体组织及个人情绪稳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对于整个社会秩序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坚持开展积极的善后处置,特别是加强心理救助。根据相关经验,公众群体对突发卫生事件一般具有恐惧、好奇、悲观、偏执等多种心理特征,并且这种心理情绪会随着事件的发展产生发酵,形成蝴蝶效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群体或个体的心理救助,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对于缓解群体心理压力具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病患个体的心理咨询,能达到帮助个体树立救治信念、克服心理恐惧,增强医疗救治的疗效。
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建议
高校是较为特殊的密集场所,同时,由于当前独生子女比例较高,高校的稳定更受到学生家庭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就这一特殊密集场所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应急处置建议。
第一,要更新观念。当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是高校的四项基本职能,高校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养,这一点毋庸置疑。但由此也带来高校对公共卫生防疫工作的观念不强,甚至个别高校对此项工作没有分管领导,也没有形成相应的管理检查机制,缺乏积极主动的早期防控意识,因此必须加强防疫防病的工作观念,树立大校园、小社会的突发事件处置意识,防患于未然。
第二,要加强师生教育和引导。高校师生较之社会其他群体,往往具有信息掌握量大、捕捉及时、消化吸收快等特点,因此,要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聘请医疗专业人士,以选修课、素质拓展课、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等途径加强师生的公共卫生防疫教育,要以科学的精神传递科学的知识,提高群体科学应对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一直以来,高校十分注重防火、防盗、防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业务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一直处于盲点状态,因此,高校必须借鉴国外公共卫生应急教育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积极主动地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才能更好地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结语
一、成立中考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本考场的各项备考工作与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督促与指导,对本考场考试工作负责。
二、突发事件处理细则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
考场主考
光明新区教育体育科
深圳市招考办
1、试卷运送
学校必须准备三辆车,两辆为运送试卷专用车(其中一辆为警车),一部作为机动车辆,运送试卷的车辆及保密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试卷领取手续,直达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运送试卷车辆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堵塞,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汇报,并立即调动备用机动车辆到出事点接应试卷。试卷运送途中发生失窃、泄密,保密人员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如隐瞒不报的追究保密人员责任。每天考试结束后,保密人员负责把当天试卷安全送回新区保密室,并办理好试卷移交手续。
2、周密部署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保密室必须做到“二锁(柜锁、门锁)、三铁(铁门、铁柜、铁窗)、四防(防盗、防火、防水、防潮)”。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应做好移交手续及登记。试卷在保密室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保证至少有两名保密员现场监视。
(3)考试期间,保密室钥匙必须分开由两名保密员掌管,不得单人掌管或移交给他人,如有违反追究保密员责任。
(4)保密员做好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工作,试卷交接必须做好登记、检查、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须迅速查明原因,并上报主考和市招办。
(5)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开考前40分钟),两名保密员押送试卷到考务办公室,做好试题的的分发工作,同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登记。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所有试卷、答题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区
保密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如发生泄密行为或试卷遗失现象,应立即报告主考,并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
3、保持交通畅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发考生大面积迟到
(1)考前40分钟联系考生学校领队
(2)如考生大面积迟到:
①报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学校
③迅速联系交通部门
4、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措施。
如遇大风雨,保卫人员应指挥送考生的车辆进入校内;考生在离教学楼较近的地点下车,尽量避免被雨淋;总务处要准备10把雨伞,10条毛巾、5套衣服,提供给有需要的考生;由于恶劣天气,造成一楼候考学生过多,则可让考生提前上楼候考,但不得进入试室。
5、保证供电正常
考试期间电工在办公室待命。如遇停电:
①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启动发电车发电
②如遇听力考试,则立即启用备用直流电源为广播系统继续供电
③报告市招办,请求延时。
6、食堂保证食品安全
①发现部分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校医室进行初诊,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新区教育体育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安全保卫人员加强考场巡查,防止学生之间出现纠纷
安全保卫人员在候考期间、考试结束之后应加强考场巡查,避免学生之间出现吵架、斗殴等影响考生情绪或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发现吵架、打架现象,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通知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干警和学生所属学校的带队老师,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近年来,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高度重视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校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认识
本通知所指的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溺水等安全事故、楼梯间踩踏事故、火灾事故、校园行凶事故、校园交通事故等。加强这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的需要。各地各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有备无患,积极预防”的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予以落实。
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预案
各地各校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并以制度固定下来。
各地各校要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组建不同类别的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专门人员,分别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投入一线使用,发挥实际作用。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修订的《*省教育系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办〔20*〕5号),对安全工作各类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的修订,要本着简单明了、便于遵循的原则,增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坚决杜绝文牍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包括:
(1)最早发现突发事件的人员(包括当事人、见证人等)要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的,必须立即安排其他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3)现场指挥者要迅速召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分工,投入应急预备队,紧急施救;同时要向县、区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农村学校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县、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按规定向地方政府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现场处置要根据各类应急预备队分工,充分发挥其应急作用,包括:紧急救人、救灾;电话报警、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切断电源、煤气、封存危险物品、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等,消除继发性伤害;有建筑物倒塌的,要密切关注倒塌建筑物内部人员情况以及连带建筑物险情,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有行凶作案的,要设法控制凶手,保护现场;有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送医疗部门抢救,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有污染物的,要控制污染源,协助相关部门查验;发生中毒的,要密切观察相关人员情况;有受灾人员的,要及时安置好受灾人员。
(5)善后处理:分清责任,依法合理、公正处置,必要时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或纠纷;做好死亡人员安葬、家属抚慰等;必要时协助联系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
(6)及时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召开会议、相关文件等,开展针对性教育,改进本校、本地工作。
四、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和信息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按规定上报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简报,然后再以文字材料上报详细情况。上报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要注明是否周末、假期,学校是否负有相应责任;
(3)已采取的措施及公众和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如有经济赔偿,要注明额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各校要充分考虑信息时代的特殊性,增强整治敏感性,掌握信息主动权。对任何突发事件都不要掉以轻心,孤立看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以积极的态度,适时以适当方式整理和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宣传,防止事态非正常扩大,引发负面影响,严禁擅自不准确信息。
3.对校外发生的、非学校行为引发的、学校也无监管责任的、涉及学校和师生利益的突发事件,各地各校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要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上报信息,必要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保持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方向。
五、要加强对本通知精神的贯彻和宣传
1.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地各校要结合教育厅《关于确定5•12安全演练日和5•19安全培训日通知》的规定,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通过必要的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使应急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类应急预备队人员,遇到紧急情况,知道如何分工,如何施救,如何报告。同时通过预案演练,及时发现日常安全工作的漏洞,改进措施,加强管理。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最早是作为核电领域的专业术语引入国内的,直到2003年,国内在突发事件管理中才普遍使用应急管理这一概念,在此之前,应急管理主要用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疾病预防等多个领域中,之后,应急管理则被解释为预防、控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并采取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行动。就我国现阶段的应急管理来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起步较早,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也在不断完善,但是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比如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能力不强,应急预案不多等都成为阻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发展的因素。
二、突发事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将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印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又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综上所述,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点特征。其一,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地点、时间等具有紧急突然性、高度不稳定性,人们无法预知灾难的具体发生事件和地点,所以只能依靠当事人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紧急处理,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各类损失。
其二,突发事件的危害性一般较为严重,并且极易发生扩散,进一步扩大其危害范围。比如,在一场地震发生之后,除了当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失之外,全社会人民的生活都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事件危害性得不到正确处理,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其三,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都具有紧迫性,也就是说,对待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对策,处置不及时,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三、突发事件处理的内在机理
任何突发事件都有其内在机理,首先,突发事件处置必然要赋予政府拥有紧急权利。所以在社会发生突发事件时,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政府应该首先采取禁忌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难。政府的紧急权利包括三大特性,其一,权利优先,也就是说,政府在动用其紧急权利时是优先的;其二,在政府使用紧急权利去应对突发事件时,政府的任何应急管理决策都属于非程序化的决策。其三,政府使用紧急权利处理突发事件时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配合,以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解决。比如,我国颁布的《突发事件财政经济保障预案》中规定了财政部门应急管的特殊程序,其中包括政府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快速拨付资金,促使突发事件的资金专款专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要求政府必须动用紧急权利以处理时间,但与此同时还必须要依法开展各项处理措施。为此,对于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因为相关领导干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而导致的人民生命财产受损的问题,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首先,在突发性危机事件发生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危机准备。相关危机处理专家曾指出,我们必须像认识到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一样,危机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必须为之做好一切准备。为此,为了有效的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就必须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让人们在危机来临之后做到心中有数,忙而不乱。
其次,必须坚持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的统一领导,也就是说,当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措施,以控制现场情况,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相应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必要时也可越级上报。为此,政府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时候,必须坚持依法、科学、有效的目标,在合理评价突发事件的基础上,迅速做正确、有效的应急处理对策。比如,在汶川地震、玉树的地震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必须立即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对策,向社会各界传达正确的信息,以稳定民心,积极救援。
再次,在处理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人员危害,坚持生命第一,以充分体现政府的价值目标。为此,在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人的根本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救人作为事件处置的第一任务。近几年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也时刻都将救人作为第一要务,将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最后,坚持信息公开和信息真实性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各类虚假信息、谣言的传播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救援速度,甚至可能会导致更大程度的社会混乱。为此,政府在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必须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大众公布最新具体的真实信息,以减少流言、谣言的传播。
五、结语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在今天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案演练工作,严格规范各项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序、快速实施,尽可能控制、减少突发性事件产生的社会危害。
参考文献
[1] 吴倩.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集群决策机理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2.
[2] 张江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