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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解决方案

农业解决方案

农业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主要存在两大物流领域,一个是企业物流,另一个是社会物流。顾名思义,企业物流主要是研究与企业生产经营等一系列相关的活动,较社会物流而言,是具体的、微观的;而社会物流是指以整个社会的生产经营为研究对象,以面向社会为目的的物流。这种物流的具有宏观性,经常是由专业物流人员来完成。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物流大都指得是后面这种物流,在此,我们以农业为载体,主要分析中国农业物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物流;社会物流;农业物流;存在问题;解决方案

农业属于第一产业,物流与农业相结合,便形成了农业物流。农业物流,也属于物流的一种,也包括物流的各个内容,从物流的的外延内容来看,农业物流同样包括农业供应物流、农业生产物流以及农业销售物流。其中,农业供应物流是指为了进行农业生产,我们需要采购、运输、调配生产资料以保证农业的正常生产等所进行的物流活动过程;而农业生产物流是指从事相应农作物劳作,包括作物的耕种、田间管理直到收获农作物等整个过程中,由于要配置、操作和回收各种劳动要素所形成的物流,农业销售物流是指农业生产活动结束以后,由于生出产的农产品要从地头转换为消费者餐饮消费等商品,整个转换运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的一系列环节,以及农产品销售环节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活动,包括采购、运输、储存、装卸装箱、加工、包装、配送等等等等物流活动。这是农业物流所表现出来的三种基本情形。我们在分析是也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下面我们再从农业物流的软件和硬件方面来进行分析。

农业物流基础由硬件基础和软件基础构成,其实也是影响农业物流的两个方面。所谓的硬件基础通常指的是通讯信息、道路交通仓库基础设施等;软件基础包括政府政策、人才环境等。硬件以及软件基础为农业物流提供了基础保障,但物流也离不开各个参与方,也就是物流主体。而农业物流各个参与者一般包括农民、政府、企业、市场等。这些物流主体都是推动农业物流体系运动必不可少的能动者[1]。

分析了农业物流的基本物流活动内容以及影响物流的几个方面因素,我们就结合以上两方面的内容来分析我国农业物流系统都存在哪些基本问题:

第一:虽然我国的物流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改变,但其发展的规模亦或速度并不能满足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也就是说,农业物流与我国的现代农业发展状况并不相匹配。要发展农业,把新技术、新原料引进来,将农产品引出去,就得重视物流在农业中的作用。今年来,农业物流也越来越引起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重视,

我国的农业物流基础设施虽然有显著的变化,但远远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这会严重影响农业发展的速度:现有农业物流基础设施与现代农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至今为止,仍有部分农村地区的道路设施不完善,包括铁路、公路、数量少且交通方式单一,没有有效的将各种交通方式结合,乃至交通尚未形成网状结构,造成运输成本较高,运输效率低下;(2)有关农业物流的配套设施的标准化程度偏低、设备机械化的自动水平差,总的来说,就是农业物流的基础配套尚不健全。

第二、就物流信息体系建设而言,虽然我国在物流信息体系建设方面有一定的发展进步,但农业方面的信息化建设方面仍旧相对落后。现今是信息社会,农业的长足发展也离不开信息化作为载体,而现在的农业信息,只是人们被动的去接收,而不是主动到去获取。农业物流信息仍旧是依靠传统的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为获取信息的渠道,而相对迅捷、方便的网络、媒体等信息的、了解还是不及时。包括农产品现时销售价、原料的购买价、运输成本变动等等了解程度都相对较慢,导致信息相对滞后,造成不必要损失[1]。

虽然部分农村地区有专业性网站相继建成,但辐射范围下对狭窄,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相应农产品信息的获取。总结以上种种因素,我们发现,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有待我们解决:一是农民主动获取农业物流信息的能力偏弱,并且很难有效的获取双向信息,导致信息的传递速度与传播途径状况不佳,容易造成信息滞后失真;二是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信息网络覆盖不全,导致信息容易断层,有的地方能够及时了解,有的地方却不行,农业物流信息共享度低,造成信息流通不畅。

第三、农业物流体制。现阶段,在农业物流体制管理层面,我国的相应体制处于条块分割状态,主要表现在,从中央到地方虽然都设有相应的农业以及农业物流管理部门,但是,各层级甚至是交叉层级部门之间的农业物流是相互独立的,地区间权利和义务是重复交叉的,导致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农业物流人为的分割开了,从而间接的影响了农业物流的发展,设置了屏障,发展步履维艰。此外,农业物流相关设备、设施、行为等还尚不符合标准,有关农业物流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尤其是适应农业物流发展的规范制度、工作标准等各项标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物流标准化程度还需进一步努力提高并完善[2]。

第四、专业型人才损失较严重。人才是社会发展的根基,体现在各行各业。农业物流并不仅仅表示农产品的运输和储存、销售、生产等,还需要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相关人才。而现如今,从事农业的人越来越少,乃至专业型的农业专业人才也相对匮乏,农业物流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物流发展的一个瓶颈。目前,我国高校虽多,但设置关于农业物流专业的高等院校少之又少。因此,农业物流人才短缺又成为了农业物流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第五、农业物流主体之间分工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的过多干预导致主体分工不明确;另一方面则主要表现在农业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主要原因是在于政府在这些环节的缺位,本应该由政府起主导作用而政府又没有做到。第三个表现方面则是因为现今农产品的生产是以个人为单位,相对而言比较散化,导致农产品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较弱,销售能力低下等,缺乏市场竞争力,难以满足市场化要求以及物流的规模效应冲击。

第六、从管理成本角度来看,农业物流管理成本普遍偏高。由于我国农业物流的基础设施不健全,信息流通不通畅,专业型人才不全面,主体分工不明确,技术不先进等等原因,导致工作错综复杂,难于满足市场一体化的需求,效率低下,促使我们的农业物流成本增加。

以上分析了我国农业问题所在,下面我们针对以上物流管理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方法措施[3]:

1、完善农业物流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起步晚,尤其是农业行业,农民对农业物流意识相对浅薄,国家应该从加强完善有关农业物流的法律法规建设,并进行政策指引,完善相关农业物流体系等方法来引导农民以及人们对农业物流的认识。政府部门应该为农业物流提供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的保障,使其健康有效发展。

2、加大农业物流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使农业物流迅捷、方便、快速,我们还需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道路、网络等建设,提高道路网线的便捷性,从而也可以提高运行速率,节省成本等。确保运输农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的道路畅通,满足市场需求,实现其价值。

3、加快农业物流信息建设,完善农村信息体系。其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双向信息流,可以通过网络的全面覆盖来实现信息的及时获取以及信息共享,这样,方便双方对市场信息的及时了解,并对其作出反对。并进一步对物流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二是实现规模化效应,借助现有的农村农业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连接各单位、各村、各乡镇,组合成为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走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4、对于缺失专业型人才而言,可以通过设置专业型的人才培训,最好落实到农民,进行相应的培训再教育,将科技、科学和传统的农学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培养农业物流专业型人才。

对于政府部门,应该发挥其在农业物流中的主导、管理协调作用,并提供教育培训的平台,以促进物流正常有序发展。

发展完善农业物流系统,努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是我国农业物流的发展趋势,我们不但要创新观念,正确认识农业物流,还要不断的开发和拓展农业物流需求,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为农业物流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胡非凡、吴志华.中国农业物流体系的构建、现状与发展.农机化研究.2010.04.01

[2]罗士喜,闫俊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农产品物流发展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06.11.10

[3]郭黎霞.基于农业产业化的农业物流发展研究.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8.05

[4]赵勤.现代农村物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商业经济.2006.06.20

(下接第246页)

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畜牧业发展模式上,随着草原牧区生态问题的日益严重,生态畜牧业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学者们提出改变草原畜牧业原始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对天然草场实行分级定畜、合理轮牧、季节性禁牧等制度;开辟人工草场、建设饲草、饲料基地,通过引进改良品种、改进饲牧方式等措施,提高单位草场的生产能力,从整体上提高牧区畜牧业综合生产力水平,达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中针对舍饲圈养及引种入牧的争论还很激烈。钢花(2010)认为生态农牧业,是内蒙古生态产业体系的基础,必须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加以引导。

3.2第三产业与工矿业

牧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草原旅游业、草原文化产业等优势产业特别是内蒙古特色生态旅游尚未形成规模,发展生态旅游,发展沙草产业,构建现代生态服务体系还任重而道远。但可喜的是学者们对这些问题已经展开了积极的探索,成绩斐然。

吕君《草原旅游发展的生态安全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华东师范大学2006博士论文)对草原生态旅游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其他学者从保护草原生态角度出发对草原生态旅游发展策略、产品设计、和发展模式展开研究。

有关草产业,内蒙古农业大学及社科院的学者从草业发展的市场潜力出发,分析草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刘志永对内蒙古草业发展的问题作了系统的分析,为内蒙古草业发展明确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张海明从宏观层面上,对草业发展做出科学的规划,明确发展思路,与地区整体发展相结合,进一步重申草业重要作用和地位。

对草原牧区工矿业,专家、学者分歧很大,尚无定论:一些专家、学者强烈反对在草原上办工厂,开矿山,认为这样得不偿失,势必会破坏草原生态。更多专家、学者干部群众支持赞同在草原牧区发展工业,并对如何进行工业化提出了许多细致的分析和独到的见解。

3.3产业结构生态化调整

目前,关于内蒙古牧区产业结构生态化调整的研究还没系统展开。只有少数学者将产业结构作为影响生态保护的一个影响要素加以论述的。盖志毅在其著作《制度视域下的草原保护》(辽宁出版社,2008)中认为牧区的第一产业的比重大,二、三产业的比重小。典型草原、荒漠化草原带第一产业比重较高,另外靠近城市或有较大工矿企业的旗市二产比重更高一些。作者认为,长期以来对牧区采取了取多予少和摧毁草原生态环境的产业政策,并认为对牧区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提出应摈弃滥垦的产业政策,摈弃不恰当的草原工业,慎重地在牧区发展第二产业,发展牧区绿色环保畜牧业,如游牧业,发展循环草业,重视牧区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发展草原娱乐业和生态旅游业。

王关区指出新世纪内蒙古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主要是:发展生态产业、绿色产业及环保产业(生态农业、生态牧业、生态林草业、生态工业、绿色食品产业、环保产业、生态旅游业等);同时不断推进产业升级,实现传统产业及新兴产业的集约化、生态化及信息化,由粗放型、掠夺式的生产方式向集约型、持续式的生产方式转变。(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加文.重视“三牧”问题加快牧区发展[J].中国牧业通讯.2011(21):9-12

农业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行业竞争促转型

2010 年,农心人率先提出作物解决方案提供商这一前瞻性定位,步入以作物解决方案研发和服务见长的新型农药企业转型之路。今年他们再次提出作物解决方案集成商的理念缘于他们对行业不断的理解和认识。

郑敬敏表示,当前行业的基本环境没有改变,但是兴起的土地流转和农业合作社对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关注植保机械的现代化进程,已经成为农化企业刻不容缓的大事件,国内如广西田园等已经参与其中。政策方面,即将颁布的《新农药管理条例》对行业的管理及对农药登记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将再次提高门槛,而每年十几亿的政府采购对大田区的持续影响将继续扩大。

对于行业竞争,郑敬敏认为,市场上的不规范竞争依然会长期存在,在新资源和新机会面前的竞争将会高度聚集,真正有理想、有基础的企业将展开新一轮核心竞争力建设的PK,PK的关键是速度。无论是传统经验的专业管理模式、营销管理模式、团队管理模式都将被颠覆。在市场竞争中,专业的省级经销商及区域经销商将会成为行业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和牵制力量,他们可能会成为更为可怕的竞争对手,对于批发商的选择和甄选,不再有更多的机会和余地。

以满足作物需求为自身价值

当谈到为何将“作物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为集成商时,郑敬敏表示,实际上20多年他一直在不断转型中,从蹒跚学步的新依达到陕西最大的农药经销商,从如履薄冰的上格之路到西北地区唯一的全国农药百强企业,从上格之路到农心的又一次转型,走过了近20年的风雨历程。这20年,他们收获一系列荣誉与骄傲,更让他们欣慰的是,农心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经历了竞争的洗礼而顽强地存活着,这是农心活下去、活得更久最重要的资本。

盘点20年成长轨迹,郑敬敏似乎在每一个时期都能找到关键词:在新依达,他看到了不甘平庸,看到了家的温馨;在上格之路,他看到了团队的卓越,看到了纯粹品质;在农心,他看到了客户价值的敬畏,看到了专业化服务风采。

郑敬敏说,实际上提出“作物解决方案集成商”的口号,是对作物解决方案的本质有了更深的理解。农心始终以作物为服务对象,把满足作物健康成长的需求作为自身存在的根本价值,通过使作物更加健康地成长,帮助消费者、员工、客户、供应商更好地品味生活,获得高质量的生活品质,进而更好地为政府、社会及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贡献价值。

农业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20*年11月,*县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于20*年5月被省农业厅批准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县。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00起,受理177起,其中仲裁14起,调解处理163起。仲裁工作的开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不少经验。

二、*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从几年的仲裁实践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流转纠纷;侵害妇女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补偿费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几种形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类型:

1、先弃后取,引发纠纷。一些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没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荒芜,其他人趁机利用,进行种植;或未明确责、权、利关系,交给他人使用。现在承包人以土地经营权是自己所有为由,要求取回土地,与种植人发生纠纷。全县共接待此类案件102件,占总案件数的51%。主要发生在*、高良、五龙、彩云等人均占有耕地较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

2、土地流转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33件,占16.5%。

3、出嫁女为争得土地与其娘家发生纠纷。此类案件共16件,占8%。

4、原“农转非”户要求返还其原承包地。此类案件11件,占5.5%。

5、同一承包地重复发包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6件,占3%。

6、私自买卖承包地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2件,占1%。

7、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发包方要求收回承包地引发的争议,此类案件共1件,占0.5%。

8、承包地继承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4件,占2%。

9、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清,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3件,占1.5.%。

10、征地补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4件,占2%。

11、承包户内家庭成员之间,主要由于赡养问题及兄弟不和而要求分户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共18件,占9%。

(二)纠纷调处途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主要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纠纷:

1、自行协商。农民在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的情况比较多,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来自第三方的疏导,往往偏执于自己的一方之理,很难听进对方当事人的不同意见。因此,双方当事人的自行协商很容易搁浅。

2、请求调解。这是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形式。纠纷当事人通过请求村干部、乡镇调解委员会帮助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主持调解的机构(个人)及时让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帮助和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调解也是我们仲裁机构的重要工作方式。自20*年11月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和各乡(镇)成立“调解委员会”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00件,通过调解处理了163件。

3、申请仲裁。与诉讼相比,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不仅省时、省钱,而且程序简便,处理争议较快。现也成为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的重要手段。20*年以来,我县共仲裁纠纷14件,仅20*年就仲裁6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4、提讼。因为通过诉讼得到的判决更具权威性,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对当事人最终权利的实现有较充分的保障。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5、申请政府处理。此类纠纷一般是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清引发的纠纷,我县主要采取政府受理,交由农经部门调查核实,并拟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由政府签章核发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仲裁机构

为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20*年11月,*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主任,农业局长和政府办副主任任副主任,国土资源、林业、农村办、民政、司法、、经营管理等部门领导为组成人员,下设办公室在经营管理站,由农业局分管农经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经站长、副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的日常工作,并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二)完善仲裁机制

1、规范仲裁原则

坚持地位平等的原则。纠纷仲裁当事人无论是农户、业主,还是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在纠纷调解、仲裁过程中,其法律地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调处纠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要对承包纠纷案件进行调查了解,依照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后,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实事求是,分清是非曲直,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提供可靠证据。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虽然一般申请仲裁的案件都是经过多次调解无果,但仲裁委仍然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在制度上和程序上保障将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目标,并在工作中努力贯彻。确实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依法及时作出裁决。

2、制定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规范化制度。结合土地承包体制的特点,仲裁委借鉴(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做法,参照法院民事审判的规则,制订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暂行办法》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制度》。

3、设计法律文书和操作流程。由于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具体操作无现成格式可用,而案件从受理到仲裁文书的送达、回访等都需要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包括立案、现场勘查、取证、庭审、合议、调解、裁决和结案等每一环节都要制订操作规程,保证纠纷公正裁决。因此,仲裁委参考法院民事审判制度,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纪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回避制度》、《*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制度。同时,陆续设计并不断修订完善了《仲裁申请书》、《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立案登记表》、《受理案件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调查笔录》、《现场勘察笔录》、《开庭通知书

》、《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决议书》、《合议记录》、《裁决书》、《送达回证》等18种标准法律文书格式。

4、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政策法规数据库。由于土地承包相关法滞后,此前有法可依的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审理依据严重不足。为此,仲裁委对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大规模的检索研究,同时还收集了国家、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文件,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专用政策法规电子数据库,主要包括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制度依据三方面内容,其中相关法律法规32件,政策文件27件,为依法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5、探索制度创新

建立核稿发文制度。所有仲裁文书均由案件首席仲裁员把关。仲裁裁决书实行主任核发制,未经主任审核,不得下发;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及时与该案首席仲裁员沟通,必要时可请该案仲裁庭重新合议。

建立裁后回访结果通报制度。仲裁委对已到法律生效期的案件都要作裁后回访。凡是无法执行或被法院审理后的案件,都要进行内部分析总结,便于及时吸取教训。

(三)制定统一程序,实行标准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不仅要法律适用准确,还要程序合法。为此,我县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和《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统一严格的仲裁程序。

1、案件的申诉与受理。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经过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填写立案登记表,并由副主任(农业局长)审批,立案后,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取得送达回证,并要求当事人15日提供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通过严格把关,防止越权受理现象的发生,避免仲裁的盲目性。

2、指定仲裁员。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员会指定3名仲裁员(其中1名首席仲裁员)和1名书记员组成仲裁庭,负责整个案件的处理工作。

3、深入调查。仲裁庭组建后,由仲裁庭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调查了解,基本掌握案情,并取得必要证据。

4、坚持先调解后仲裁的方法解决纠纷。调解是仲裁的前提,我们始终把调解贯穿于解决纠纷和仲裁的全过程,以最大的诚意,教育、说服、劝解当事人,尽量争取协调解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及时下发调解书。

5、开庭审理。纠纷案件的仲裁主要采取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公开庭审方式进行,仲裁庭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后,提前5个工作日将《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依法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经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法缺席裁决。当事人要求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作出裁决。仲裁的案件,都是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庭及时进行裁决。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其裁决由仲裁委集体讨论决定。

6、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始终要求当事人用事实、证据、法律条款来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仲裁员帮助当事人依法搜集证据,确保事实客观公正。

7、限时办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延期30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8、仲裁执行。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裁决的,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年6月,我县被列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省级试点县,在省农业厅的支持下,我县新建了一个标准化的仲裁庭,配置了电脑、摄像机、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购置了仲裁桌椅,不仅较大地改善了仲裁工作条件,更增强了仲裁机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学习,强化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从20*年开始,我们就不断从书店订购了一些相关的学习资料,坚持学习,坚持定期在单位内部开展业务技能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交流活动。在20*年仲裁试点工作开展以后,更是加强了指导,每当有案件发生时,县仲裁委员会都是精心审理或派人现场指导和把关,把学习和实践充分结合起来。通过不断学习实践,积累了经验,提高了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六)推行信息化管理

为方便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仲裁工作效率,20*年,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围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土地承包管理水平,我县安排了100万专项经费,全面推进土地承包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将全县77038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并进行新证打印制作换发。实行土地承包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后,通过网络,将极大地方便查询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信息数据,方便查阅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涉案土地合同的有关情况,有利于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

四、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探索了可行的仲裁机制,破解了投诉无门的“三难”怪圈。*县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以来,已从政府部门“很难插手”、村级组织“不愿协调”和法院“不予受理”这样的一个“三难”境地,走到了现在的“投诉有门”。应该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具有司法的严肃性,同时具有行政的灵活性,开辟了当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纪元,填补了机制上的缺陷。

(二)更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面广量大,纠纷情况错综复杂、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此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自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以来,此类逐渐减少,群体性闹事事件也得以平息。可见仲裁方式既克服了渠道解决问题周期长、成功率低的问题,又避免了民事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的问题,及时有效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农村稳定。

我县*镇*原村干部梁某*年将同村舒某因农转非自愿交回集体的5.2亩耕地承包耕种,二轮延包时,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年因国道324线改道新建,征用了其中部分土地,梁某私自占用了这部分征地款,村民知道后,集体上访多次,镇、县人民政府分别进行调解,双方均不满意。20*年村民代表到县仲裁委申请仲裁,我们通过深入细致调查了解,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进行宣传。在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仲裁,双方基本满意。通过仲裁,解决了一起多次上访未果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极大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提高了村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

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以来,通过调处各类纠纷案件,开展过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工作的农村基层干部都普遍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在调解处理工作中,既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学到了一些结合实际有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又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镇法雨村一五保户方某夫妇,20*年先后去世,其近亲属为争夺其承包地引发纠纷,并多次发生打架事件,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效,在村民的建议下,20*年初,发包方法人代表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收回方某夫妇的承包地。仲裁庭通过深入细致调查了解,依法进行仲裁,大多数村民比较满意。通过仲裁,不仅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更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四)发现了体制缺陷和法律空白,提供了翔实的立法依据。*县在开展仲裁试点的过程中,由于深度介入现实纠纷的全程调查处理,陆续发现了不少体制缺陷和法律空白,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村(社)、组(队)所有制相嵌,承包地征收补偿利益分配等问题,并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家和省的立法进程。

(五)培养出一批精通业务的骨干力量,促进了政策法规的普及。农业部门历来缺乏法律专业干部。通过开展仲裁工作,不但多了一个依法护农的得力手段,也培养、锻炼出一批具有更高水平的依法行政业务骨干。由于长期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过去律师队伍中极少有这方面的业务知识,很不利于为被人维护合法权益。但凡参与了仲裁活动的,在这方面的水平都有明显提高。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尤其是群体案件的过程,本身也就是一个宣传普及法规和政策的过程,各方当事人或案件的律师,都普遍反映学到了不少相关知识、受益匪浅。乡镇、村干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则表示有助于促进他们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举一反三、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促进了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试点,逐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各种法律文书格式,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教训和示范案例,为我省全面开展仲裁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不足。以前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少数几部法律和相关规定不够具体,以至对许多问题的判断和处理无法可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出台后,在许多方面做了规范。但仍然还有一些问题,譬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问题,承包地征收补偿安置利益的合理分配,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自留地的定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等。

(二)仲裁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经费无法保障,我县仲裁委员会工作经费相当紧张,土地承包纠纷数量逐年增多,并且大多案情复杂,解决起来也非常的棘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仅办案人员无津贴可言,连日常办案经费都无法保障。

(三)司法接轨不畅。虽然我县审结的大部分案件都已经自动履行,但由于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在诉前证据、财产保全和裁决结果的强制执行等司法强制措施方面,还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支持。此外,对有些土地承包的法规和政策,法院和我们的认识差距较大。

(四)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都有不同的变化,对仲裁员的业务要求极高。虽然仲裁员基本上都是选择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懂一定政策和法律知识的人来担任,但是同样面临着加强培训、尽快熟悉业务的问题。

(五)不规范的村规民约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也还有一定的势力。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加快相关立法,建立符合“三农”特点的仲裁规范,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提供所需的法律依据。

(二)建议加大仲裁宣传,统一思想,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为仲裁工作的长期开展奠定基础。

农业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白人朴等建立农业机械化所处发展阶段的模糊评判模型,对全国及各个省市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进行评判,把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大体划分为3个阶段:农业机械化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2]。目前中国农业机械化正在由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跨越。杨敏丽等提出了以农机作业为基础、能力为保障、效益为核心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发展阶段模糊评判模型,从而对中国2001年各省区的农业机械化所处阶段进行了分析评判[3]。机械化水平评价在指标的选择上很复杂[4],在权值的计算上存在很强的主观性。TOPSIS[5](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是一种适用于多指标、多方案决策分析的方法,但其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6],本文将尝试在对其改进的基础上,将其应用于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分析[7],避免权重计算的主观性,对不同年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进行定量分析,使评价结果更客观、符合实际,为农业机械化水平合评价提供一种新方法。

1 TOPSIS模型及其改进

1.1 传统的TOPSIS

TOPSIS是一种有效的多指标、多目标决策分析法,它以距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距离作为评价各方案可行性的依据。该法思路清晰,分析结果较合理,应用灵活,因此被广泛地应用。其建模步骤为:

1)可据各方案的指标数据构建多目标决策矩阵X=(xij)m

2)根据各指标对方案的影响对决策矩阵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形成归一化矩阵V=(vij)m

3)对每个指标赋权后,将形成的无量纲化矩阵与各指标的权重相乘,可得到加权决策矩阵R=(rij)m

4)根据各指标对方案的影响计算理想解和负理想解;

5)计算各样品与理想解的欧氏距离和负理想解的欧氏距离;

6)计算各方案与理想解的相对贴近程度。最后根据i值的大小排序,i越大则方案Mi越接近理想解,方案越优。上面各式中,i =1,2,j =1,2,,n 。

1.2 TOPSIS的改进

TOPSIS法是C. L. Hwang和K. Yoon于1981年首次提出的,根据有限个评价对象与理想化目标的接近程度进行排序的方法,是在现有的对象中进行相对优劣的评价。但传统TOPSIS按欧氏距离排序时,可能出现某方案既贴近于理解想也贴近于负理想解的情况[8-9]。为了解决欧氏距离存在的问题,常常采用垂直距离来替代欧氏距离。

为简化计算,将坐标原点平移到理想点,平移后的加权决策矩阵为:

T=(tij)m X n,(1)

(1)式中i=1,2,j=1,2,,n。

此时,负理想解为(2)

且tkj满足,(2)式中1m。

各方案与理想解的垂直距离di为:(3)

di值表明了方案接近理想解的程度。通过各项目di值的大小来确定农作物机械化水平。

2 用改进的熵值法赋权

熵值法用来判断某个指标的离散程度[10]。指标的离散程度越大,该指标对综合评价的影响就越大。因此,采用熵值法能尽可能地消除各因素的主观性,使评价结果更客观。其计算步骤如下。

1)根据实测数据构建m 个方案、n 个评价指标的判断矩阵为R=(xij)m n (i =1,2,j =1,2,,n )。

2)将判断矩阵归一化处理,得到无量纲化后的矩阵B。其中,效益型(越大越优):(4)

成本型(越小越优):

3)计算熵值:(5)

为避免出现fij=1,lnfij=0的情况,将fij改进为。

4)计算熵权Wj:,W=(j)1n(6)

3 实例

3.1 数据来源及指标

因农作物机械化水平的评价对象广泛,本文中数据聚焦我国

9种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大豆、棉花、花生、甘蔗。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年鉴》统计数据中取20042014年我国主要农田在耕、种、收3个环节机械作业情况的原始数据 [11](见表1)。

3.2 计算步骤

1)构建无量纲决策矩阵

用表1中的指标集形成判断矩阵,表中7个指标均按越大越优原则计算,构建无量纲化决策矩阵V =(vij)m n。求得表2数值。

2)计算各指标的权重系数

将形成的无量纲决策矩阵分别按不同算法计算,可分别求得各评价指标的权重W=(j)1n=(0.153 5,0.151 1,0.148 0,0.142 2,0.138 5,0.152 5,0.114 1)。

3)构建加权决策矩阵

将形成的无量纲化矩阵与各指标的权重相乘,分别可得到三组不同的加权决策矩阵T=(tij)m n。求得表3数值。

4)计算理想解与负理想解

将坐标变换后的理想解为每行中的绝对值最大者,理想解了一(0.153 5,0.151 1,0.148 0,0.142 2,0.1385,0.152 5,0.114 1)。负理想解5;-=(0,0,0,0,0,0,0)0

5)计算垂直距离

计算各方案与理想解的垂直距离d;=(0.1428,0.137 8,0.122 3,0.109 7,0.095 1,0.078 5,0.060 9,0.0384,0.024 5,0.012 7,0.000 0)0

3.3结果分析

从排序上看,2004年农作物的机械化水平最低,往后逐年提高,这个结果与现状情况基本吻合,结果合理。从贴近度试的差值上可以看出,这11年来,2010年到2011年机械农业化水平发展得最快,2004年到2005年发展得最缓慢。

4结语

本文分别采用改进的嫡权法,运用改进的Topsls模型对我国主要农作物的机械化水平进行了一个评估,了解到这n年来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其中2010年到2011年发展得最快,计算结果与实际相符。计算结果表明:

农业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是落实农村土地政策,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重要举措。我市已于1998年在全市开展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全市仍有部分村民组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没有进行,有4.4万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书需要补发、换发,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的意见》(**政〔20**〕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土地承包政策为依据,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稳定承包关系、完善“两证”发放、加强合同管理为重点,依法解决第*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是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各乡(镇、区)和各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土地承包工作中坚决杜绝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政策的错误做法。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要依靠基层组织,尊重群众意愿。每个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村组的承包方案,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讨论通过。承包方案要向群众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不能包办代替,更不准强迫命令。

(三)严格报批程序。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行明确的土地承包程序。

(四)明确工作范围。此次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重点完善部分村民组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各乡(镇、区)一定要明确工作范围,切不可任意扩大工作对象。对已经完成土地承包的村组,严禁打乱重来;对土地承包中出现的个别问题,要个别对待解决,严防土地承包问题扩大化,确保农村大局稳定。

三、目标任务

争取20**年10月底前,全面解决部分村民组的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使土地确权到户;及时补发、换发4.4万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合同书,确保“两证”入户率达到100%,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到实处,使全市的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完善解决。

四、实施步骤

按照**市统一部署,20**年9月10日前,全面解决土地承包遗留问题,确保土地落实到户;10月底前,“两证”发放到户。此项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及制定方案阶段(20**年6月25日—7月10日)。各乡(镇、区)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分片包干,认真排查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未完成的村组情况。排查要逐村逐组,不漏一户,不漏一地;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各自解决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方案制定要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村、组具体开展工作。各乡(镇、区)要将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后与方案一并于7月10日前上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阶段(7月11日—9月10日)。要结合农业生产季节,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承包遗留问题解决工作。各乡(镇、区)要选派专职人员,指导村组召开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要召开群众大会对方案进行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要严格按照村组方案执行,确保土地确权到人到户。

第三阶段:“两证”发放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土地确权到户后,应及时与农户签订书面合同,发放经营权证书。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农户、村委会、乡(镇、区)各保管一份。经营权证书经市政府核准盖章登记后发放到户。对于原来承包地块、面积已确权到户确需补发、换发“两证”的,可在证书印制到位后,及早陆续发放。“两证”发放工作要稳妥有序进行,坚决杜绝重发、多发现象,严防因工作不细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5日)。“两证”发放后,各乡(镇、区)要认真进行自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报市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里将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区)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纠正。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解决好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是当前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山岳顶同志任组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凌君同志任副组长,市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局长宫建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副局长王朝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