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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儒家文化;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C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5.24.147
众所周知,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粹,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直至今日,儒家文化仍然渗透在人们生活中。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让学生既可以从中获得丰富的科学知识,同时又能体味到文化的熏陶和洗礼,从而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在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中,我们可以借鉴传统儒家文化,从中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华部分,为我们的教学服务。
1儒家文化的“仁爱”、“贵和”思想,有助于师生关系更趋于“和谐”
“名师出高徒”,一个好老师,会让学生更爱学习。儒家文化开创者孔子,在那个时代就有弟子三千。孔子固然学识渊博,但未必全才。如果没有高度的人格魅力,达到这种成就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他的人格魅力,最重要的应该是他独特的道德魅力。儒家主张“克己复礼”、“仁爱”、“以德服人”,这与“教育的本质是爱和责任”的思想不谋而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主张“严己宽人”“谦恭礼让”。“仁者爱人”的博爱情怀,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充满爱心,互助互爱,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儒学还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要做到“贵和”、“仁爱”,就离不开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而这种思想为师生关系抹上了一层极佳的剂。学生与教师是完全平等的关系,而德育的对象是学生,我们教师首先应该以平等的态度看待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传身教”“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切实地真心实意的给予学生关心、指导和帮助。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对教师尊重敬仰,自然也会亲近而体量老师,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进而响应配合老师,使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产生共鸣,达到和谐进步的境界。
2儒家思想“三人行必有我师”等观念有利于处理好同学关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曾虚心地向师襄、苌弘、老聃等人拜师求教,这无疑是为学生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学校教育中,学生学习的内容丰富、科目繁多,每位学生都有相对的特长,师兄弟间应当各自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这种融洽的学习氛围,无形之中对学生的成长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儒家认为:“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我们要做到自己对自己很有信心,但却并不骄傲自满,所以也就不会去和他人争强斗胜。群而不党也就是孔子在《为政》篇里所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的意思。周而不比就是群而不党,普遍团结人而不搞宗派,不拉小团体,不结党营私。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以上这些儒家关于处理人际关系的思想,都有助于学生处理好同学关系,从而形成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
3儒家文化高扬生命意识、强调社会整体利益至上,倡导见利思义,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使之成为推动学习的强大精神推动力
儒家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终极关怀,追求生命的不朽,同时又主张要把有限的生命作用于无限的奉献中,在自我提高发展的基础上,服务于群体利益,奉献于社会。提倡“舍生取义”、“威武不能屈”。当代大学生现在缺少的正是这种正义感,所以,用儒家所倡导的这些人生观来指导学校学生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学生能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人生观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价值取向方面,儒家文化强调重义轻利、见利思义的价值模式。即,在遵从道德与物质利益双重关系的同时,更倾向于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观,要更重义轻利、见利思义。儒家道德教育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对理想人格的塑造与追求。在人格的塑造与追求上,儒家侧重对人的心性的教育与培养,提倡“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君子坦荡荡”,在人的心性培养方面,推崇以德为先,以大体为重,目光不可短浅,不能仅仅局限于个人小的幸福与利益,更不能急功近利、贪图物欲,提倡只有在遵守社会秩序的前提下,人的个性才能充分发展和张扬,而不能追求那种毫无限制的自由与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追求真正的真理与理想。儒家这种为国、为民、为群体的奉献精神与人生观有高度的相似性。儒家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以指导我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只有不断地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才能更好地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从而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
4儒家要求人们丰富自己的文化修养,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儒家强调,君子要重视提高自己,不断丰富自己的文化修养,在有生之年对社会多作贡献。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注重仁德修养,对自己严格要求,才能更好的具备多种才能,进而服务社会。孔子认为,在自我修养的过程中,要重视“戒、畏、思”,要用这几项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时时反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季氏》)。总之,这些思想从不同的角度对我们提出了要求,要想不断地自我提升,丰富自己的文化修养,需要时时严格要求自己,随时注意戒除个人的欲念,另外在为人处事中心存敬畏之心,切不可肆无忌惮,放纵自己。儒家思想对君子与小人之间的不同与差别,做过明确的描述,他们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生活态度和人生追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君子与小人之间最大的差别。孔子认为,君子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追求道义。另外,与人交往时,要“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君子不党”、“周而不比”。《论语•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一种和谐的共生关系。儒家文化关于“君子”的诸多思想,对现在学生的全面发展方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5儒家文化倡导胸怀天下、报国忘身,对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每个人必须要有的社会责任,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在社会及国家遇到困难时,每个人一定要承担起相应的救国救民的责任。岳飞的“待从头收拾旧山河”,屈原的“哀民生之多艰”,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这些都是儒家高尚爱国思想的生动表现,生动体现了中国民族的优秀精神。自小就立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志向,并为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2011感动中国人物钱伟长,出身书香门第,年少时酷爱国学。他以文科双百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之下,后,当国家面临危难之际,毅然弃文从理,无视个人的风险得失,放弃名利,全身报国。诸多事实,可见传统儒家思想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影响力。所有这些都显示儒家文化饱含的浓郁的爱国情愫,非常值得借鉴。
6儒家人文思想中众多的道德条目有助于学校推动道德教育的具体化
儒家的道德规范可以用一系列的道德条目表现出来,主要包括:仁、义、礼、忠、恕、孝、悌、勇、宽、信、敏、惠、友、敬、慈、爱、温、良、恭、俭、让等,看似简单的条目却有着丰富的内涵,这些条目都可以指导我们的道德实践。现在的学校教育中,对于德育教育内容规定得过于空泛,缺乏一套系列的行为规范,有些流于形式。我们可以借鉴儒家的道德条目,从中得到启示,设计出一套切合学生实际的行为规范,并切实落实到学生的德育教育上,达到量化的目的,提高学校道德教育的可操作性。学校教育的根本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儒家思想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氛围、学习动力诸多方面,带来全方位、积极有效的熏陶和影响,进而有力地推动学校教育工作,达到校园和谐的美好状态,最终有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周英姿.儒家“君子不器”思想对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金田,2012,(4).
关键词:诚信思想;职业道德;会计行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产品冲出国门。而面对公平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的严峻性可想而知,产品质量要优质,而诚信的作风也是胜出竞争的法宝,其中会计人员的作用举足轻重,只有用职业道德武装自己,才有立足国际市场的资格。而现代会计管理也与时俱进,倡导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与诚信,这也是现代企业人本管理的规范和要求。人无信则不立,拥有诚信,就会拥有市场,诚信不仅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会计人员的立行之本。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会计行业所面临的“诚信危机”问题。
1.会计行业的诚信思想概述
诚信,顾名思义就是忠厚朴实,信守承诺,诚信是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拆开就是诚实和守信,二者意义相似,互为补充。守信的基础是诚实,也是诚实的具体表现,不诚实的人做不到重诺守信。会计追求诚信,体现的行为是言行一致,工作认真,重诺守信。企业要想走出国门,立足国际市场,会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职业理念,诸如以诚信为基础,重素质和修养,坚持原则,坚决杜绝做假账等。只有拥有正确的职业道德,才能安心服务于社会。一个模范的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等一系列相关法规,勇于同不符合财政法的行为作斗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以国家利益为重,做好新时期的会计工作。
2.我国会计行业诚信价值的缺失及其原因分析
纵观经济犯罪的案例,大部分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几乎都与会计人员的诚信缺失有关,具体表现在如下:其一是以私利为目的,监守自盗。一些会计人员在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面前,视国家法律和利益于不顾,放弃原则,与一些臭味相投的人,欺上瞒下,伪造假的会计信息,凭证和报表;其二是违背会计原则,弄虚作假。一些注册会计师利用手中的权利,徇私枉法,对不符合审计要求的企业网开一面,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有的会计事务所在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时,也没有依据国家条款进行严格公正的审计,伪造审计报告,对于会计造假行为放任自流,给国家和投资者的造成的损失触目惊心。那么造成这些问题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呢,笔者对策分析如下;
(1)行业环境差,隐形规则普遍。会计从业环境差,个人利益得不到保证,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做事,往往会受到打击。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当会计人员坚持原则,拒绝单位负责人的不法要求时,往往会遭到单位负责人的刁难和打击报复,轻则调出会计工作,重则会有失业的危险,这种社会现象屡禁不止,且有上升之势。具体分析一些公开曝光的会计违法案例,其中会计造假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行为,大都是在单位负责人授意下进行的,虽然领导的压力是一个原因,但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能坚守会计职业道德也是一个因素。
2.自律性不高,诚信价值缺失。缺乏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的整体自律。具体分析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的自律状况,会计人员的自律层次不齐,而创建一个廉洁稳定的会计环境,会计职业界整体的自律值得倡导。会计职业团体自律的基础,构建在会计人员自律的基础上,而建立会计自律管理机构是实现会计人员自律的保障。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的自律组织,这也是会计自律性差的原因之一,没有监管机制制约。
(3)行业素养低,教育培训不够。会计人员道德与诚信不高,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是一方面,再者与教育不重视有直接关系。目前,我国的中小学教育中,片面追求升学率是风尚,德育与诚信教育让路给文化课。大中专院校对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也没有单独的课程安排。
3.推动诚信思想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中导入的对策及建议
(1)实施会计诚信教育,强化行业培训。成人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培训,是目前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捷径。会计人员个人的道德修养,依靠自我素质的提升,再则就是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道德和诚信教育。
(2)优化行业工作环境,规范会计行为。会计人员的道德与诚信程度与所处的环境有关系,如今社会,道德水平低下,自私和欲望充斥着整个社会大环境,各种干扰时刻在影响着会计领域,只有依靠整个会计行业的共同努力,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依靠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的建立,才能走入和谐社会。
(3)建立会计行业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构建“以行业自律为基础,以政府行政监督为主导,以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准绳”的有效监督系统。通过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进行管理,在培养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引导他们主动地接受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会计人员的诚信行为。
(4)创新会计行业机制改革,导入考评与奖励机制。社会公众对会计人员的批评或建议,对会计人员来说,也是难得到帮助。基于此,各单位要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诚信情况建立一种奖惩机制,可以通过检查、考评进行评比,对优胜者进行奖励,并在工资晋级,和职务晋升进行倾斜。这种机制的建立,无形中会促进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的提升,有效的奖励和处罚制度,是激励会计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与诚信规范的重要方式。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涉及面很广。随着时代的进步,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改革要与时俱进,而会计人员诚信守纪尤为关键。(作者单位: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简家进、李洁.会计环境与会计职业道德探析[J].经济师. 2005(07)
[2]骆进仁.会计信息与会计环境关系研究的理论综述[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 2002(05)
1.儒家伦理道德观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可行性
在教学目标方面,儒家选择以“君子”作为人才的培养目标,而这种目标的本质是要求道德与知识在同一水平上的。而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样也是重视道德与知识的培育。在教学内容方面,儒家教育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道德教育。儒家所提出的“忠君爱国”思想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谋而合。另外,儒家伦理道德观在中国经历过几千年的传承,其已经深深的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潜移默化的成为了人们待人接物的处事原则。当代大学生就是在这浓厚的儒家氛围中成长的,高校学术对于儒家思想都有一定的认知与肯定。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儒家伦理道德观是十分可行的。
2.儒家伦理道德观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
2.1注重思政教育的结合
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首次提出了“因材施教”这一教学理念,即为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学习者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教育。孟子的“兼中则衡”同时也要求了教学者要客观、细致、全面的看待问题,要主义教学方式的灵活性。因此,高校要根据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充分结合当地的传统文化优势,将儒家伦理道德观渗入到高校思政教育教材。将我国的传统儒家文化与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将儒家伦理道德观与理论结合,互相补充,互相吸收,这样不单单可以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了解儒家伦理道德观,同时还有利用儒家伦理道德观的传承。
2.2构建良好的高校教育环境
儒家一向重视学习者的客观环境对于学习的重要性。“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之?”孔子认为,只有居住在仁德的地方才能有利于学习。又例如,《孟母三迁》的故事也再一次证明了教育环境对于学习的重要性。教育环境会给教育活动,教学质量等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的过程中,也必须重视高校的教育环境。高校的基础设施是进行高等教育基础。高校中是否具备和谐优美的自然景观与建筑设施会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形象以及学生对高校的影响。重视校园物质文化建设不单单是高校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是进行环境育人的需求。建立完善的校园环境制度。重视内部管理工作,形成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让学生能够增强道德意识,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深入,带领高校的校园文化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
2.3重视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孔子的“因材施教”理论十分受用,一直被沿用至今。这种教学方式体现了针对不同的学习者,需要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同时,孟子的“教亦多术”原则也体现了教导人的多种教育方式。而在目前网络媒体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高校应该将这一传播平台重视起来,在网络平台上鼓励大学生能够自主的认知、接受儒家文化,t步丰富大学生的思维修养。首先,高校可以从建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开始,其内容主题主要是紧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教育,密切结合当前时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全面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其次,高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的便捷性进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与形式的创新。例如,可以丰富网络资源,吸引大学生来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又例如,可以在网站中添加有关于儒家经典人物或名言的视频,让学生能够直观的认识儒家伦理道德观念。
儒家伦理道德观对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高校需要深入的挖掘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升自我的修养与素质,改善高校教师与学生的道德水平,还能够基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多的实用途径。高校思政政治教育结合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对于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并且存在一定的创新意义。
关键词:儒学 法律思想 司法实践
一、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对法律指导思想的影响
先秦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对法律制定的影响
1.在刑法上
中国传统法律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原则的刑法规定,如“亲亲相隐”“存留养亲”“宽纵复仇”。此外,这种法律思想还体现在男尊女卑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爱护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是儒家学派中对法律与经济关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毕竟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本着重农抑商的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3.关于行事法律
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却饱含了儒家的特色。从选官制度看,汉代举孝廉强烈的体现了儒家重孝对社会的影u向,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门第,区分,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表现,隋唐后科举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儒家“为政在人”的思想,科举其本身也促进了儒学的发展,巩固了儒学的统治,因为国家以儒学考生,举人都是因儒学而致世。而在为官之上,儒学影响也颇大。举例来说,官员的品级不论多大,父母去世都要弃官守丧,否则有悖伦常,遭人谴责。连明朝首辅张居正也不例外,其不为父守丧虽有皇帝夺情,也不免他人非难。
(三)对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1.在法律解释上
儒学并不是一开始就获得统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确立经历了很多过程,而其中法律解释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知道一种学说成为法律思想,不单单是一部法律就能达到的,它必须通过解释使大多数人了解,接受,并通过此使法律更好的适用于实践。儒学在汉代确立后,就是通过以经断律和以经注律使儒学法律化,再经过后世纳礼入律最终到《唐律》一准乎礼,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实践中
儒学对司法实践影响的最大体现就是《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直接作为律文案例指导实践。此外,儒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刑狱时令到灾异赦宥,都有浓厚的对自然与和谐的考虑。另外,秉承儒家一贯的等级观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规定了特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遵循着不平等的原则。而且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影响的利弊
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向来主张“礼主刑辅”,使法律与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紧密结合,并且儒家主张阿“礼乐刑政”并举,这些对我们今天建设自己的法律体系都有深刻影响。而且儒家一直教导人们经世致用,有一种“天下为公”的无私精神和“先忧后乐”的奉献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应当继承的瑰宝。
诚然,儒家思想不可避免的有其消极的一面,比如其思想上的保守与落后,以及它对法治精神的极大破坏。其表现最为明显的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它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和对诉讼的惧怕。礼教为主,法律为辅,人们往往崇尚礼节,鄙视法律,尤其是诉讼。而畏官,畏法也常常使人们不敢为自身权利诉诸法律。其次,它是导致中国封建民法不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儒家的影响,中国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法附于刑法,而民事法律关系由礼来调整,一旦触犯了礼就科以刑罚。
当“无为”的黄老思想不能满足中央集权,儒家思想家董仲舒应时改造儒家理论,并建议朝廷“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得到汉武帝的认可。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道路正式开始。
经董仲舒等儒家学者改造的儒家法律指导思想大概如下:(1)法自君出、王者法天的神权思想,即“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利用神权使皇帝的权威合法化。(2)德主刑辅、先教后刑的教化思想,主张以教化为主要手段,以法律制裁为辅助手段来维护伦理道德,实现统治。(3)确定礼律融合、三纲五常的尊卑思想。自此三纲五常成为了社会道德准则,也是社会立法的根本标准。
通过儒家化的法律,除了在理论上的表现外,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所体现。从汉武帝时起,著名的儒家学者公孙弘、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决狱,把儒家思想引入司法实践。“春秋决狱”的具体含义是在判案时引用《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经义或一些京警句言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罪行及适用法律的更具,其主要目的是以等级统治的忠孝伦理纲常作为立法和用法的指导原则。“春秋决狱”成为风气之后,儒家扩大范围,根据其他的儒家经典断狱,史家称之为“引经决狱”。儒家用一些著作对法律进行解释,当法律解释著作得到皇帝的批准,法律也就儒家化了。从“春秋决狱”到后来的《春秋决事比》,再有“死罪秋冬行刑”、“大赦惯例”等都体现了一套以儒家“礼教”为核心,吸收了众多思想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这样一个大分裂又大融合的动荡时期,法律儒家化却并没有停滞而是继续发展深化。儒家思想继续向法律全面渗透,开辟了儒法结合的新途径。首先,封建五刑制度在这一时期初步形成。它的特色是以劳役刑和身体刑为主。在封建等级特权方面,出现了“八议”之法和“官当”制度。其中,“八议”之法使封建贵族的司法特权得以公开化;使得部分官僚取得了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封建等级特权。而法律允许贵族官僚用官品的爵位抵挡徒流罪则使法律对封建等级特权的维护更加严密。在罪刑确立标准方面儒家化的进程也很迅速,比较著名的是出现了“准五服以治罪”和“重罪十条”。“准五服以治罪”是对于亲属间的互相犯罪,根据五种丧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来定罪量刑,它反映了“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父权、夫权思想,强调了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封建等级秩序,实质上是“同罪异罚”原则在家族范围内的体现。而“重罪十条”涉及到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各个方面,包含了儒家伦理纲常的基本内容。其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道德、家族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秩序。这一个大时期儒家思想法律化的特点主要在于以礼入法,法律儒家化继续深化。
隋唐时期,隋文帝杨坚的《开皇律》使中国法律儒家化在法典形式方面初步定型。它确定了封建法典体例、确立封建五刑、定型“十恶”、进一步扩大贵族官僚特权。但中国法律法律儒家化的完全形成则在唐朝。唐朝法律的最大特点在于“德主刑辅、礼法并用”而《唐律》更被称为“一准乎礼”。“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在唐代,统治者力图做到德刑相济、礼法并用,即重视“德”的指导作用,又不放弃刑罚的使用。《唐律》十分重视以礼为立法依据。严格维护父权、夫权、族权。赋予尊长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力并进一步确立男尊女卑而且严格要求婚姻制度与儒家礼治的一致性。“更为重要的是《唐律》最终完善了封建伦常关系和嫡庶之别”。此外,《唐律》在以礼注释经典、完善司法原则与制度方面都将法律儒家化完善地巩固下来。可以肯定地说,唐代这一中国法律法律儒家化的定型时期最终完成了整个封建帝国的礼法合一。